伦敦:可乐
关于蒋彝最著名的段子,和享誉世界的饮品相关。1927年刚刚进入中国时,“Coca-Cola”有个拗口的中文译名“蝌蚪啃蜡”,不开胃到极点,可想而知长时间销售惨淡。负责拓展全球业务的出口公司在英国登报,以350英镑的奖金重新征集译名。一位旅英学者从《泰晤士报》获悉,以“可口可乐”之名应征,一击即中。力挽狂澜的人,就是蒋彝。
如今看来,这个脱颖而出的译名在市场上的斩获,可谓令人击节。我上课与学生讲到商业翻译的“信达雅”,仍常以之做范本。其他提及包括“宜家”(Ikea)或者“露华浓”(Revlon),当然也是颇具典故的妙译,但总觉不及“可口可乐”活色生香。
这件事,足以说明两点,其一,蒋彝是个很有趣的人;其二,他对中西文化触类旁通。但这本《伦敦画记》,副标题是“哑行者在伦敦”(The Silent Traveller in London)。缄默的形象,总与有趣有些不搭调。事实上,字里行间的蒋彝“聒噪而温暖”。“哑行者”系列,派生自他的个人经历。其字“仲雅”而谐音“重哑”,一是纪念早年投笔从戎,也曾金戈铁马入梦来(北伐期间,给自己更名为激情昂扬的“蒋怒铁”,略见一斑),但其间得罪地方权贵,他乡远走,有苦难言。再则初至英伦,英语能力欠奉,诸般感受语塞于胸,有声却类哑。“在湖区的两星期,我几乎完全静默,因平静而生的喜悦将会是我在英国的难忘回忆。”蒋彝对此念兹在兹,甚至以“重哑”罗马字首C.Y.作为自己名字的缩写,此后又送给了女友英妮丝·E·杰克逊(Innes Jackson)做了名字“静如”( Ching-yu)
看目录,总疑心蒋彝是巨蟹座,因为篇目整饬惊人。上半部是伦敦的春夏秋冬、风月雪雾,下半部是伦敦的男女老幼、书茶酒食。但读下来,行文风格其实类似漫谈,随意跳脱,有些信马由缰。我喜蒋彝,在其谦和,将自己的文章低进尘埃里。他称所作画记,为“枕下书”或“茶余饭后的谈资”,不为学富五车之人所着。并引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对读者的分类,不敢捭阖于肤浅、无知、饱学之间。其好有一比,说西方人很喜欢在中餐馆点“Chop Suey”这道菜,其实就是广东话里的“杂碎”。意在混合琐屑,亦成大观。所以,你在蒋彝笔下,看不到针砭时弊。谈及对政治的冷感,他甚而自称还不及认识四年的老邮差健谈。但有趣的是,在行文里,蒋彝频频提到一本喜欢的杂志《笨趣》(Punch)。这是英国著名的政治讽刺类杂志,以批判时事、揶揄时人著称。可见蒋氏的夫子自道,或许也是对自己一种大隐于市的人格保护。
事实上,他的文章里,处处入手于微,但又颇见英国散文之讥诮。比如他谈到某次宴请,关于女主人的形容 ,写道:“如果我说她类似鲁本斯(Rubens)画里的女士,你大概就知道,她看来什么样子了。”这几乎是兰姆(Charles Lamb)的口吻。但整体上,上承明清小品性灵之风,或是西人爱他的地方。他谈伦敦的夏天,回溯乡情,说到中国人爱荷。其中有颇风雅的一笔,即将小撮茶叶置于花苞中,过一两日,茶叶便会散发微妙若无的香气。熟悉《浮生六记》的朋友,知其出处是主人公陈芸的作风。这一段用英文来表达,自然极其美妙。记得哈金的《等待》(Waiting),其中写人物被殴打得“遍体鳞伤”,本是很普通的成语。但他用英文表达出来,是“伤痕累累,如周身鱼鳞密布”,便带来惊心动魄的美感。所以,蒋彝或也得益于这种文化桥梁的地位。
蒋彝的画家身份,与文并重。他的父亲是肖像画师,无奈早逝。蒋未得其传。后来四叔祖延请江州名家训导其子,这个表叔并不成器。靠旁听观摩,倒成就了偷师的蒋彝。足踏东西,鲜有执念,故而举重若轻。他谈伦敦雾,也谈写生,透纳、惠斯勒、庚斯博罗等信手拈来。我很喜欢的一篇,《在美术馆》(At Galleries)。难得蒋氏有许多精准而朴白的艺术观念。如以阿波罗和狄奥尼索斯指代东西方艺术的含蓄平和与强烈深沉。“中国艺术技巧主观而空灵,尝试让人的感觉和自然的精神合而为一。相对的,西方艺术则是我所谓的客观而戏剧化,想用人的力量控制大自然。我发现西方的绘画是动态的,和本国绘画中感受到的完全不一樣。”这些观念,放到当今或不特出,但结合蒋所处的时代,是很先进的洞见。其坦言喜欢西方文化,却并无媚态,而以之躬身返照。如《谈书籍》一文,写白话文运动过后,中英出版及文学的异同,他写道:“在这儿我得强调,如今我们已能像欣赏古文般欣赏新式文章,我们还觉得,许多方面,前者对后者颇有帮助,可奇怪的是,虽然我们的新式文章较为容易,但许多西方汉学家并不乐意读,即使我们读的是现代英文,而非乔叟的古英文。事实上,我们宁可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自负于得以阅读‘古代汉语。真了不起!可这么一来,世人对中国文学的误解该多么深呀!”最后一句,令人读罢如坐针毡。盖因当今学界,情况亦然。某顾姓汉学家对当代中国文学大张旗鼓地全盘否定,或为明证。
即使长居英国,蒋看重华人的身份。这由他谈到中国的古典艺术家,以“我们的大师”称之可见。甚至,当名声日隆,也曾被误会是日本人。他在《日本画记》中以诗明志,“朝朝多少游春者,我是唐人知不知”。或许他的一双“中国之眼”,永远带着饱满的好奇,去刺探异文化的痒处。在他看来,英国作为民族的有趣,并不仅体现于会为了准点的下午茶而在战争中放弃攻陷敌手;也不仅止于可善待类似孔乙己行径的偷书者并视其为“雅贼”;更不单是将伟人塑像放在广场上任日晒雨淋、鸽粪盈额而没有凉亭遮挡。她拥有一个完整而迷人又匪夷所思的文化体系。《名字研究》大约最能体现这种文化对撞感。这篇文章令人莞尔,在于蒋彝放弃了一贯的淡和笔调,从无法容忍英国人对有上千个“比尔”“约翰”“玛格丽特”安之若素讲起,进而“谴责”这个国家取名的随意程度。这是一篇典型的吐槽文,甚至英国皇室也无法幸免。蒋氏认为是所谓“民主”影响了这个国家对名字的谨慎。中国人取名原则“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生,不以器币”。而在英国堪布兰, 一个卖羊肉的农民却可以也叫“羊肉”(Lamb)。那么姓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巨大的好奇推动蒋彝做了似乎荒诞的事情,翻看伦敦的电话号码簿并发现了诸多“无法想象的姓氏”。进而推论,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来自“卡麦隆”(Cameron)家,意思是“歪鼻子”。一个窃贼可能是“高贵先生”(Mr.Noble),一个生病走路慢吞吞的人可能是“匆忙先生”(Mr.Rush),一个矮子可能姓“高人”(Long fellow),一名国会议员可能是“管家先生”(Mr.Bulter)。这种揣测,或者带着点淡淡的恶意,也是两种文化对接时必然付出的代价。其实西人看中国的名字,又何尝不若此。有次小聚,一位文艺界的前辈,说欧洲电影圈,谈及张艺谋导演皆称Johnny,众人自然很费解。听他解释才明白,西人将张的姓名发音按自己的习惯拆解为Johnny Moore,自然将张导演叫成了开修车行的邻家兄弟。
蒋彝笔下,中西有异。如英国儿童的成熟来自对大人的模仿,而老人则抗拒任何关于年龄的提醒。中国百善孝为先,以长为尊。渐入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又有相似处,比如体会“惧内”的尴尬,又视其为美德。
蒋彝的伦敦,着眼于人,包罗万象。见诸细节处,则犹抱琵琶,全赖中西读者各自解读。一如他写一个大雾天,中国友人带美国朋友登山的故事:
登上了山顶,四周尽是绵延的雾霭,尽头处是小山模糊的轮廓。“可这儿什么都看不到。”美国朋友抗议道。“那就对了。我们上来,就是什么都不看。”中国朋友回答……
台北:旧人
因为去做一个关于白先勇先生的讲座,重读《台北人》。一读之下,只觉得恍若隔世。第一次读这本书,还刚上大学,觉得书里头写的,都是陌生人。如今再读,却都是似曾相识的故交,旧地重逢一样。这才意识到,不同的年龄和心境,读同一本书的不同感受。
台湾公视,近年连续以白先勇的小说为题,拍摄了几部电视剧。声名大噪的是《孽子》。之后便将目光投向了《台北人》。《孤恋花》和《一把青》。两部中间相隔了十年。那时的袁咏仪是云芳老六,演纵横百乐门的花国皇后,操着不纯熟的粤式国语,却并不违和。袁与生俱来有一种的旧人气息,这很微妙,或许脸上始终有种曾经沧海的肃穆。她在稚龄时,拍过的《新不了情》,里面就有。那个女孩儿,纯真,但因为混迹市井江湖,自有一番和年龄不相称的世故。《孤恋花》中,这女孩儿或是长大了。世故成了风尘气,但仍有一种刚毅和清醒,是可以定海的。更好的是李心洁。这时的她,刚拍过彭顺的《见鬼》,演技已有心得。但难得的是,这里面的五宝,眼底仍然干净,没有一丝雾霾。但又盛得下人生的重量。里面有一个镜头,云芳对她细数过往,痛定思痛。五宝只微笑着,淡淡说,阿姐也是吃过苦的人。
小说里头,这五宝长着一张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虽然眉目端秀,却是悲苦的薄命相。李心洁演得好,好在将这苦埋进心里,脸上却是哀矜勿喜。还存有一点对时世的讨好。云芳与她两个,在苏州河上,她说景色美。云芳说,“生活过不下去,哪有心情看风景呢。”她微笑,依旧还是四围看着。
《台北人》是迁衍与放逐的主题。白先生笔下,这些台北人是政要大员,富商大贾,也是暮年老兵,还有惶惶而来的升斗小民。到了新的地方,都要安身立命。这里头不包括五宝,她横死在了上海。云芳从上海“百乐门”的红舞女,成了台北“五月花”的经理。如她一般的,还有尹雪艳、金大班。这时,男人们多半敛了声气。但这些有斗志的女人,到了台北,仍然要纵横捭阖。和男人斗,也和寥落的世界斗。尽管这战场,格局小了很多,“百乐门的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金大班曾经沧海的感叹,有鄙夷,更多的怕是不甘心。但她和尹雪艳,到底是东山再起。炼就了火眼金睛、四两拨千斤,也炼就了处变不惊。白先生在访谈里头说,将尹雪艳是当作“尤物”来写,续了飞燕、太真的传统。徐壮图一个有为青年,为她家破人亡。她自有胆参加追悼会,无所避忌。顺道就在追悼会上约了牌搭子,到自己的公馆里打麻将。
人心的硬,不是一时一地的炼就。《一把青》里头,年轻的朱青中学未毕业,嫁给了飞行员郭轸。郭在徐州一战罹难。朱青抱了郭的制服,要去给他收尸,有人拦,便乱踢乱打,一头撞在电线杆上。醒了病了几个礼拜,只剩一把骨头。待到了台北,辗转重逢,朱青已是历练风尘的女子。和空军里的新兵逢场作戏,唯独对一个小顾似动真情。然而造化弄人,小顾却也在桃园机场空难丧生。人再去看望朱青,却见她“正坐在窗台上,穿了一身粉红色的绸睡衣,捞起裤管跷起脚,在脚指甲上涂蔻丹”。战火,生死,时代,人心,哪一样不是将人生生地磨硬了,磨糙了。
欧阳子称这本书,认为白先勇与福克纳最相似的地方,是多写“现实世界的失败者”。如是观,书中纵然仍是一团锦绣,但总是旧去了许多成色。“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或是《台北人》中女性的嗟叹。相较下,白先生写男性,落败的悲壮感更浓烈些,或许不及女性因地制宜、入乡随俗的本领。这些人,并不见得都是青白的脊背、瘦细身形的年轻“零余者”。况味不尽相同。其中有几篇,写老境中的男子,自有一番见微知著的格局。《梁父吟》里有两处意象用得极好。写朴公的书房,一幅中堂,是文徵明的《寒林渔隐图》。两旁联对,确是郑板桥的真迹。“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一是主人公自喻处世之态,一是其应对常变之心。朴公年届古稀,年老的副官也已过花甲。前者和王孟养有桃园结义之谊,古稀公祭辛亥同侪,悼亡的是时代,也是自己。 这文中颇多隐喻,耐得推敲。一是朴公幼孙效先背诵《凉州词》;一是朴公与雷委员对弈,不觉蒙然睡去,待他醒来,雷委员恭然告辞。朴公道:“那么你把今天的谱子记住。改日你来,我们再收拾这盘残局吧。”
《冬夜》里,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是衣锦还乡,一是黯然落暮。可都不谈当下事,遥忆五四运动,说到年轻时“励志社”的老朋友,多半不在了。活着的,境遇又大相径庭,有的潦倒度日,有的加官晋爵。最后故人告辞,余教授的嘱托,却是自觉难以启齿地为稻粱谋。其中有一个段落,写得颇令人唏嘘,余嵌磊被老友谈起少年时打进赵家楼的壮举:
余教授那张皱纹满布的脸上,突然一红,绽开了一个近乎童稚的笑容来,他讪讪地咧着嘴,低头下去瞅了一下他那一双脚,他没有穿拖鞋,一双粗绒线袜,后跟打了两个黑布补丁,他不由得将一双脚合拢在一起,搓了两下。
这便是曾经沧海和现实的黯然。多少英雄意气,终敌不过时间如洗的磨蚀,乃至一个日常细节落魄的提醒。这些男人,以回望的姿态,作为最终志向未酬的救赎。《国葬》被称为《台北人》的结语。一个老副官,跟了长官李浩然一辈子,后却因身體原因被遣散。“打北伐那年起,他背了暖水壶跟着他,从广州打到了山海关,几十年间,什么大风大险,都还不是他秦义方陪着他渡过的。”将军殁去。如今他回来奔丧,无人识得,再见故人,却尽已是物是人非。
生者悼亡的意义,是由远及近,推人及己。秦义方回忆李将军,戎马倥偬,一字一句,没有他自己,但又全是他自己。在白先勇笔下,“义仆”是重要的人物意象。他们犹如历史坐标,本无声息,似有若无,却是立足当下者,连缀过往。《国葬》的年老副官,《思旧赋》中的罗伯娘与顺恩嫂,皆是如此。主人伤逝,缺席。他们便是主人及时代的生命镜像,是对过去的招魂。招之即来,挥之不去。
最后想说的,是这书中所写,中国人的体面。大的迁徙,是人的试金石。你要放弃所有,或者被所有所遗弃。连根拔起。财富、声名,家世,所有的累积,皆荡涤一空,只余一具皮囊。但是你身上的烙印犹在,荣誉似负累,也似原罪。于人终有所支撑。《花桥荣记》,借米粉店老板娘之口,道出世家子弟卢先生的前尘往事。“卢先生是个瘦条个子,高高的,背有点佝,一杆葱的鼻子,青白的脸皮,轮廓都还在那里,原该是副很体面的长相;可是不知怎的,却把一头头发先花白了。”在众人的人伦礼义消弭在了市井的粗粝绝望中时,卢先生坚守着家乡桂林的一纸婚约。这是他最后的底线,也是崩溃的边缘。《游园惊梦》中的蓝天玉,原是名伶,在南京嫁给了年老的将军钱鹏志。将军去世,身后凋零。钱夫人自然风光不再。只因“长错了一根骨头”。富贵若浮云。十五年后,她赴当年姐妹桂枝香窦夫人的家宴。穿的是一件压箱底的墨绿杭州旗袍。
她记得这种丝绸,在灯光底下照起来,绿汪汪翡翠似的,大概这间前厅不够亮,镜子里看起来,竟有点发乌。难道真的是料子旧了?这份杭绸还是从南京带出来的呢,这些年都没舍得穿,为了赴这场宴才从箱子底拿出来裁了的。早知如此,还不如到鸿翔绸缎庄买份新的。可是她总觉得台湾的衣料粗糙,光泽扎眼,尤其是丝绸,哪里及得上大陆货那么细致,那么柔熟?
这份体面,到底要得有些勉强。宁旧勿新,仍看得见骨子里的一份自尊。白先生说,要“为逝去美造像”:“我写的那些人里头,虽然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他们在他们的时代曾经活过……在他们的时代里是有意义的一生。”这些人与事,带着一点不甘,有的与时间砥砺,更多的是和解。去日如白驹,歌者犹遗存。
东京:别离
原本写此篇,或许是为了树木希林。《小偷家族》在中国公映后,再次为是枝裕和带来了声誉。但这部电影的情节,进展到了祖母安然去世一幕,却令我唏嘘,有隐隐不安之感。而树木希林似乎如在谶语中,未几因沉疴辞世于东京。
在我看来,树木希林是那种天生的好演员。意义在于,她所演的影片,似乎总在诠释她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反之。那么生活则成为她最大的舞台。《步履不停》《比海更深》《海街日记》《我的母亲手记》,细数下来,人们总是看到在主人公跌宕的人生背后,有一个平静而日常的母亲。她总是絮絮地说着话,这些话也许无关紧要,但却无一字不让我们似曾相闻。她不算温柔,甚至时而刻薄,但无处不在地成为我们安然落定的沙床。
因此,分享《东京塔》,可能出于将欣赏的人集合在一起的私念。它的作者,是Lily Frankie,本名中川雅也。没错,正是《小偷家族》中父亲的扮演者,一个荒唐潦倒而真实的角色。在成为是枝裕和的御用演员之前,他的身份是职业漫画家,以及作家。而这本书,正是他的自传。同样恰如其分,在《东京塔》中饰演他的,是“日本第一型男”小田切让,不羁的个性、介于两性间的魅感与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不肯定,让人物塑造有了奇妙的说服力。而母亲的角色,再一次由树木希林演绎。
这本小说的副题,叫作“母亲和我,有时也有父亲”。会让人自然有某种弗洛伊德式的不伦联想。关于恋母与弑父的凛冽互斥。但事实上,这本书的主题,是关于和解,且层次多元。首先,刚才说过树木希林的作品,似乎都在诠释她的生活。似某种宿命,这一部也没有例外。书中的母亲,早期和父亲分居,但并没有离婚。任由父亲信马由缰,浪荡于尘世间,偶尔酒醉回家,便对家人施以拳脚。母亲带着儿子,是那个颠沛流离打拼半生的角色。但在母亲罹患淋巴癌,被儿子接到东京,生命的最后,父亲如归帆浪子回到了她的身边。三口之家以这种方式团聚,顺乎于自然,水到渠成。没有任何人唏嘘或质疑,也没有人想去探究这二十多年来的过往与辛酸。而在现实生活中,年轻时特立独行的树木希林,同样爱上了摇滚浪子内田裕也,五个月后,穿着牛仔裤闪婚下嫁。婚后却因为后者家暴,分居生活四十三年。树木希林发现自己罹癌后,与丈夫和好,终于重新走在一起,终走向人生尽头。
这部小说成书于2002年,影片完成于2007年,对树木希林而言,是对人生复写兼预言式的演绎。然而,因为笔下儿子这个角色的存在,无疑为这本书增加了丰富得多的维度。
主人公雅也出生在福冈县的小仓,附近的八幡是新日本制铁公司下属的大型炼钢厂,曾标志着日本战后的工业腾飞。书中一笔,母亲对雅也说,二战时美国落在长崎的原子弹,原计划攻击的对象是小仓,但因为小仓天气不好而作罢。若干年后,炼钢厂已经被拆除,原地建起一座主题公园,里面展览了美国的航天火箭。在这吊诡的时代场景里,雅也们艰辛而热闹地成长。他们目睹了筑丰的矿山关闭,和国手长岛茂雄退役;他们的第一张唱片是布吉乌吉乐队的《约克港,横滨,横须贺》;他们偷区议员的选举海报广告牌做棒球棒。雅也在约翰列侬被枪杀那年,考上了东京的大学;而又因为姥姥忽然过世,错过了滚石乐队第一次来东京的演出。他的个人命运带有着某种演示性,与时代的变迁轨迹交叠合一。
他选择去东京,只是因为父亲的一句话。中学毕业,他的父亲带他走进一间酒吧,邂逅了变性的酒保。“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有不同国家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想法。去东京吧,去东京就能看到更多的人,去看看吧。”这个在他人生中长期缺席的父亲,却总不经意地在他重要的生命节点出现。世俗的角度来说,他实在不是个称职的父亲,幼稚、酗酒、不负责任。与母亲分居近三十年,只是“发挥了最底线的作用”。然而,对公允而言,父亲并非是个太糟糕的角色,他有着本能的良善,近乎卑微而笨拙地取悅儿子。他抽着Mr.Slim的香烟,给儿子用木头和野蚕丝做战舰。他一边混着社会,做着并不名誉的“建筑师”工作,一边关心着雅也的美术考试,在相熟的土耳其店里辅导儿子兼做性启蒙。
事实上,对雅也来说,有关来东京或许本身就是个辩证的选择。我很喜欢书中的一个段落,是从作家的视角对这座城市的回首前尘:
到了春天,路上会有很多吸尘机来回,不断吸进尘土。东京就像这样的吸尘机,从日本的每个角落聚集来了很多年轻人。
黑暗中细长的水管,是通向理想与未来的隧道。一面颠簸,一面雀跃,最后期待战胜了不安。我们的心被无来由的一种可能性吸引住了,认为只要到达那里就可以变成一个崭新的自己。
可是穿过隧道之后,展现在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垃圾场。
雅也的大学生活,不算鲜亮,堕落地混了四年到留级。或许可成为这城市藏污纳垢的明证。勉强毕业,和自己的“莫西干”朋友拖欠房租,为躲避高利贷东躲西藏。“在自由泛滥的地方,其实根本没有真正的自由,只有貌似自由的梦想。”当得知母亲患癌,他方明白母子二人生命相互着陆的意义。母亲来到东京,作为自己最后日子的归宿。她带来的不是病痛和阴霾,而是十五年前母子相依为命的复刻。是大酱汤与米糠腌菜的香味,热的洗澡水,叠放好的衣物与整理过的房间。“有热气和灯光的生活”中,雅也似乎也在不可思议的暗沉中醒来。母子间形成了某种默契,“感觉像是把那些曾经淡忘的、遗憾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弥补过来”。母亲带来的,也有来自乡野的纯朴的处事观,她感受着都市人际的清冷。雅也的助手婉拒了她端来的热腾腾的饭菜,为她带来了些微伤害。这或许便是腾尼斯所指的“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在所谓人类的文明进步之余所带来的反差,以见微知著的形式生动描摹。
东京一年,母亲的疾病并无恶化。一切似乎“运转良好”,她也逐步融入了都市的生活,甚至获得似是而非的爱情和友谊。然而命运并未太过善意,母亲身上的癌细胞终于复发并扩散。在住院之前,她交代了很多事,唯独没有她自己。母亲最后说的,是有关自己的葬礼。“妈妈一到东京就加入了互助会,从文件上看,是选了费用最低的葬礼,每月三千元,已经存了几十个月之久。”她对儿子说,“完全不用麻烦你,一直在那里挂着名呢。你跟他们联系就可以了。”
这是她走向生命尽头的时候,最后的自尊。
在母亲做化疗的过程中,父亲终于出现。仍然和母亲用家常语气,谈着家常的话题,比如“用再生素后,头发长出来了呢”。电影的版本,面对着分居太久的丈夫,树木希林不着一辞。但是,她脸上神情的微妙变化,却惊心动魄。在被病痛折磨得憔悴的脸上,薄施粉黛,甚而系上了颜色明艳的丝巾。始终是陌生而客气的口吻,微笑地面对这个似在生命中可有可无的男人。距离与矜持,是这个苦难的老年女子,可以理解的体面。然而,看到她病情稳定,父亲当晚决定要离去回筑丰时,母亲竟忽然病危,出现了弥留反应。父亲折返,守了一夜,看她慢慢甦醒,微笑地抱歉。医生这时对雅也说,你的妈妈,是要留住你父亲啊。
母亲去世后,给雅也留下了一只盒子。“请在妈妈死后打开”。里面是有关儿子半生的纪念,巨细靡遗。一只纸袋里是一截干枯的脐带,两份保单给雅也和她未来的儿媳。此时,她不知儿子已经与女友分手。
这个母亲,终日劳作,穷尽一生,只为儿子留下了一缸用来腌菜的米糠和一只小丑面具。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他的儿子按照约定,将她的牌位带上了东京塔。乘着老化的电梯,凝望这座塔所度量的时代。一层又一层,也是母亲的年轮。到达顶端,看着经历的所有。那么近,那么远。
纽约:出逃
许多年前,在我们家所生活的社区,发生过一起案件。我父亲的同事,一个高级工程师,忽然失踪了。两年内,没有任何音信。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家人几乎放弃时,他忽然又回来了,与他离开时同样突兀。这时,距他的身份被注销,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他再出现时,并不见褴褛。相反,十分整洁。但是脸上,挂着莫测甚至狡黠的笑容。第二年,他的太太就和他离婚了。从此他孑然一身,也放弃了自己的公职。老年后,他成了我父亲的棋友。但仍然对这失踪的两年只字未提。再后来,在参加他的追悼会时,父亲说,他一定是,“过烦了”。
所以,当重读保罗·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我忽然想到了这位叔叔。他的幸运之处是,人生并未因为失踪而被覆盖。或幸耶不幸。《紧锁的房间》中范肖这个角色,在他本人的导演之下,他的好朋友“我”取代了他的人生。在假设的死亡之后,“我”成为他文学手稿的经纪人,并令后者一炮而红。此后“我”似乎顺理成章地娶了他的妻子,成了他孩子的父亲。当“我”为这种平静而安逸的生活甘之若饴时,忽然发现范肖还活着。“我”怀着复杂的心情与这位昔日老友会面,而后者却坚决地不愿回到以往的生活,转而将一本红色笔记本交给我。这样的故事,自然不会发生在中国,中国缺乏这样的生活土壤和想象力。我们似乎太难以决绝地对待自己的逃离。“归来”是一种妥协,也是一种代偿。“团圆”似乎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文化魔咒。王宝钏十八年的寒窑苦等,等来了薛平贵,也等来代战公主。西安城南曲江大雁塔附近有个五典坡村,据说是寒窑的遗址。窑前还有一座祠庙,祠柱上一副对联,一联写着:“十八年古井无波,为从来烈妇贞媛,别开生面”。这是有关性别的吊诡。中国式的逃离,很难彻底。因为妻室附庸的意义,旁的人指指点点,以及被觊觎染指,全都是男子自身的德行缺憾。归来,含有了破镜重圆的意图,也是社会认同的自我救赎。至于“叔叔”之后的离婚,那似乎是另一个故事了。
范肖逃离的两年,沒有人知道其中的细节。奥斯特用了一种充满了存在主义戏谑意味的表达,来形容那本记录了他失踪期间线索的笔记本:“所有那些词句我都非常熟悉,然而,它们凑在一起却又显得非常怪异,好像它们最终是在互相消解……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一句,每一段文字使下面的文字段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一个人可以如此完全地逃离,不留痕迹。
相反,奥斯特对追寻者这个角色的设定,显然更为残忍。首先是他必然是个足够不幸的单身汉,或许是为了令他面对怪异的案情,可以轻装上阵。《玻璃城》的主人公奎恩,妻子丧生,鳏居,依赖写作悬疑小说为生。而奥斯特的另一部长篇《幻影书》中的主人公齐默教授的处境,更可说是奎恩的加强版,堪称惨绝人寰。他的妻儿三人在一场空难中不幸遇难。并且如若他不是态度过于积极地催促他们赶上这次航班,或可以避免这场灾难。所以,坚执的偶然性成了悲剧的源头。奎恩的委托任务来自一个荒诞的电话,原本是交托给叫作保罗·奥斯特的侦探(作家并非单纯地自恋,事实上,你可以借此看到他庞大叙述策略的轮廓,这个名字可以无处不在,包括作者、人物、甚至读者)。委托人是一个年轻的富豪,祈求奎恩追踪自己那出狱后的亲生父亲,以帮助躲避后者的迫害。然而最后,委托人与追踪的对象双双消失。奎恩成了一个神经质般的守候者。等待的结果已不再重要,过程的消解,呈现出贝克特式戏剧的荒诞底色。
不难发现,奎恩的迷失是一种宿命。这从一开始的身份设定,已十分清晰。通过在命名上扑朔迷离的关系来实现。奎恩用威廉姆·威尔逊为笔名来写小说,小说中的侦探叫沃克,而他冒名顶替的是一个叫保罗·奥斯特的真正的私家侦探。威廉姆·威尔逊也是其来有自,是爱伦·坡小说中互相砥砺的同名者。更有意味的是,当奎恩接近他的追踪对象时,因为他是技术层面的保罗·奥斯特,所以他反以真名“奎恩”作为与老斯蒂尔曼交流的“偽托”。
而在第二部《幽灵》中,命名的符号性更为明晰。布莱克(Black)伪装为怀特(White),雇用了叫作布鲁(Blue)的人。小说有这样一段布鲁的自道:
他躺在床上想,再见,怀特先生。你根本不是真实的存在,是不是?从来没有一个叫作怀特的人。然后又是一番感慨:可怜的布莱克。可怜的灵魂。可怜的被毁的无名氏……我们所目睹的每样事情,我们所接触的每样事情——这世上的每样事情都有自己的颜色。
接下来,文中事无巨细地罗列了这三个人名字(颜色)所指涉的事物。蓝色包括蓝鹭、车矢菊、纽约正午的天色、太平洋、蓝绶带陪审团、蓝色法规和色情电影;白色有海鸥、燕鸥、鹳、房间的墙壁和床上床单、休战的白旗和中国人的丧事、母亲的乳汁和男人的精液、无伤大雅的谎言和白热化;黑色包括黑手党、笼罩纽约的夜色、芝加哥黑袜队,污点、黑色星期二和黑死病,黑信,笔尖里的墨水和盲人眼中的这个世界。
奥斯特借此来表达文本意象的多重性与开放性。事实上,他的小说的确呈现出仿若交响乐的节奏。同时类似迷宫的结构,显然取径自博尔赫斯的叙事意图。奥斯特在一次访谈中坦承自己受到了博氏的影响。后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的中国间谍俞琛,自身所充满的不确定感,作为象征构成了文本多义性的源头。这的确非常迷人。插一句,这个角色也造就我对悬疑小说最初的兴趣之一。《朱雀》里泰勒这个形象,以中古七音编制曲词,用来传递情报。除去了风雅与浪漫不谈,这个美国间谍的形象,确也是向博尔赫斯的某种致敬。综观奥斯特的小说,多半有着侦探、悬疑小说的外壳,基本的套路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坚定的跟踪与追寻。你从中不难发现爱伦·坡等人的印记。但他又无时无刻不在消解这个结构。任何的事件逻辑,步步为营,由因导果的企图,在小说的最后皆被虚无化。案情因为一连串的偶然或者冥冥中的力量,发生了异变,使得探查者这个角色逐渐地步入窘迫,成为一个被操控的被动角色。在《玻璃城》中,老少斯蒂尔曼成了对位式的压力,而《锁闭的房间》的整个故事,则由头至尾被失踪的范肖所推动。奎恩与“我”,则成了傀儡一般的棋子,在布控的棋盘上且行且进。然而,这局棋因为结尾虚空的一笔,满盘奇诡,是没有任何复盘的可能的。
或者这就是保罗·奥斯特,一个孤独的侦探,在纽约清冷的街道上,竖着大衣领子,郁郁而行。这时候,你看他忽然回过脸,是一双略带惊恐的、疲惫而无力的眼睛。只是一刹那,你还未看清楚,他就又回转身去,一点点地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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