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个夜晚比一个发生火灾的夜晚更加黑暗。没有人比一个在吼叫的人群中奔跑的人更加孤单。
——卡尔维诺《国王在听》
上篇:穷画家和阔小姐的故事
最初我看见的只是一抹粉红,很小,很淡,像是清洗狼毫时不小心溅出来的一滴水。我想揪过一个袖角来搌那滴水,可纸是生宣,水跑得比我的手快,转眼间一滴已经洇成了一团,一团又洇成了一片。
白费了,一张纸。我想说。可是两片嘴唇粘得很紧,话找不到一条逃生的路。物价飞涨,家里寄的钱永远还走在路上,米贵,油贵,颜料墨条纸笔,万物都金贵,我只是舍不得那张新纸。
那片粉红的水迹很快漫过了整张纸,漫到了桌子上,漫上了墙壁。再后来,连窗玻璃和天花板都有了颜色。颜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我没留意,还没来得及。颜色像花一样开出了许多瓣儿,从粉红到洋红到桃红到石榴红到玫瑰红到杏红到酒红到朱红到艳红到深红到紫红……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种红,有的红沾了花卉的名字,理直气壮,跋扈张扬;有的红跌落在一种花和另一种花之间的缝隙里,没有名字,也没有名分。
每一样红,都应该有一个名字的。我想。
那片红越变越深,到最后,就变成了阿娘嘴唇的颜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娘。阿娘在那张有顶篷的雕花木床上躺得太久了,从我记事起,阿娘似乎就从来没起过床,阿娘的身子已经在褥子上长出了根须。只是那天阿娘的躺姿有些古怪,身上的骨头仿佛都变成了铁丝,翘起的双足将杏黄色的缎被子戳出两只硬角。那天阿娘的嘴唇很红,红到发紫,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没擦干净的血迹。阿娘的血在肺里待腻了,一心想逃出来见见生天。
有一只黄蜂爬进了我的耳朵。不,不是一只,是一群,那些嘤嘤嗡嗡的声响,是许多对翅膀在撞击。后来,那些癫狂的翅膀大概扇得疲软了,渐渐安静下来,我才听见了一阵模模糊糊的说话声。
“这是谁?……抖成这样……没人陪?”我迷迷糊糊地听见一个声音在问。
那声音也有颜色,感觉也是红的,只是说不准确是什么红,似乎比粉红浓烈些,又比桃红老成些。
“美专……日本人……学校内迁……没走成……”一个苍白的声音回答道。
“伤寒……半个月了……家里没人……医院不晓得,哪里寄账单……”另一个同样苍白的声音说。
我突然醒悟过来,他们在谈论我。
家里,没人?
我很想坐起来,愤怒地咆哮一声:“怎么可能?”可是我指挥不了那堆包裹在皮(从前是肉)里的筋骨,甚至连挪动一下也不能。我觉得我的背我的腰我的臀已经在床铺上生出了根须,正如当年的阿娘。
我只是没了爹娘而已,我还有一大家子人,在老家。我爷爷娶了三房妻妾,我有三个伯父,五个叔叔,七个姑妈。我的堂亲戚聚齐了吃酒席,十张大圆桌都嫌挤。
可是,他们现在在哪里,那些伯伯嬷嬷叔叔婶婶姑姑姑父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堂侄堂侄女?他们在路上,就像那些早该汇到的生活费一样。他们只能在路上,他们永远不会抵达,因为他们没法见我。他们见了我的面,就不得不解释那些改了名的地契,易了主的房产。
阿爹是在阿娘走后的第二年死的,头天喝了酒,躺下去睡觉就再没醒来。医生说阿爹是死于心脏病,我知道阿爹是死于失望,为阿娘没生下另外一个儿子,也为我不肯守在家里帮衬他的茶叶生意。我原先是想县中毕业后回到乡里的,我自小在茶园长大,喜欢茶园的清静——假若我没有遇见那位教美术的范先生。范先生说我书读得好,画画得更好。范先生说我的眼睛就是为画而生的,我若回了乡下,我就辜負了上苍给我的这双眼睛。范先生说上苍是吝啬的,千万个人里,也只能找到一双这样的眼睛。
范先生的话叫我的脚改了路。县中毕业后我没回乡,而是报考了上海美专。阿爹从此就没给过我笑脸。
阿爹死后,阿伯阿叔就把我家名下的茶园和生意给分了,说是抵阿爹生前借下的债——那都是些死无对证的事。我是阿爹的一根独苗,没人肯站出来替我说句公道话,谁也犯不着为一个远在他乡的学生娃,得罪一群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
“哦,是画家,怪可怜的。”我听见了一声暖色的叹息。在没有想好究竟是什么红之前,我只能含糊地把那个声音归在暖色谱里。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画家可怜?还是生病无人照看可怜?还是生病无人照看的画家可怜?我很想问一问,可是我张不开嘴。嘴唇也生出了根须,在牙龈上。
这时我感觉有一片冰凉的东西,轻轻地落在了我的额头上。我听见了哧哧的响声,那是我的额头在化着冰。
我终于睁开了眼睛。我最先看见的不是那张脸——脸那时还掩藏在一帘头发之下,我看见的是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我这才明白,先前那团漫无边际的红并不是梦,也不是幻觉,而是那件大衣在视网膜上留下的朦胧印记。或者说,是眼皮在空气中感受到的细微重量。
胭脂。
我一下子想起了这种红的确切名字。
“黄仁宽,你醒了?”
我床前的那个女子抬起头来,从一帘浓密的短发中露出一双眼睛。当然,她露出来的并不只是一双眼睛,但在我的记忆中,我对她的整体印象在看到那双眼睛时便已彻底完成。在我的审美学词典里,脸上的其他器官只具备生物学意义,它们不过是眼睛无关紧要的铺垫和补充。这也是为什么我的写生课老师总是奇怪,我的人物除了眼睛之外,一概面容模糊。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过了一会儿,我才醒悟过来,那是我的声音。我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开口说话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只闻见了舌头在口腔里闷久了散发出来的酸腐气味。
我是怎么一下子挣断了嘴唇和牙龈之间那些越长越粗的根须的?我知道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一台超大马力的发动机,能叫死人从棺材里站起来跳舞。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眼白荡漾着一抹浅蓝,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惊讶和好奇,硕大的眼珠游走在那汪浅蓝之中,像裸露在海面上的两座幽黑岛屿。我从海水和岛屿之中看见了我这辈子没在任何女人眼中发现过的东西。
她抽回那只搭在我额头的手,指了指我床头的那块牌子:“你的名字,写在那里。”
“我,要,死了。”我嗫嚅地说。
她没听清我的话,她是从我翕动的唇形和表情上猜出了我的意思的。
“谁说的?”她的两条眉毛走动起来,眉心蹙成一个柔软的结子。
“黑暗,加深……”我说了半句,就无力地停了下来。
她以为我在说胡话,就掀起窗帘的一角,指给我看窗外那轮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的太阳。太阳没有多少热气,但依旧给树身和对面的屋顶涂上了一层稀薄的白光。
“嬷嬷,刚才,来唱过……”我说。
我说的是那首《黑暗加深》(Darkness Deepens)的圣诗。我上县中时认识了一位瑞典传教士,跟着他去医院探访过病人,他告诉我这首歌是唱给临终之人的安魂曲。所以,当我从医院的嬷嬷口里听到这个旋律时,我就知道我已经踩到从白天进入长夜的那道门槛上了。
我不指望她懂,可是她竟然懂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会的圣诗远比我多。
她眼里那汪浅蓝色的海水颤了一颤,流溢出来,滴落到脸颊上。
“我怕,一个人,上路……”我的牙齿相互碰撞起来,发出咯咯的声响。
她伸出手来,捏住我裸露在被褥之外的那只手。我手上的骨头尖利如刀,她被割伤了,疼得嘶了一声。
“我陪你。”她说。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看着我,是不敢,也是不忍。
我以为那只是一句虚浮的安慰——恻隐是一根断头的线,甩出去很容易,收回来却很难。
没想到第二天她果真来了。第三天也是。以后天天如此。
后来我才知道:那阵子她正为一个大决断而踌躇不决,所以才有空闲。她是到医院探望一位生病的朋友的,谁知拐错了一条过道,走进了另一间病房,就遇见了我。生命在拐弯之处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桩意外,或者说,一场灾祸。
遇到黄仁宽的时候,我正闲得发慌。我是师范学校音乐系的学生,那阵子上海的学校不是内迁,就是停课。爸爸不许我跟学校走,他另有打算。爸爸在英国人的银行里做襄理,认识上海码头上三六九等人马。他给我介绍认识了一位外交官的侄子,两边家里都在动用关系安排子女去相对安全的美国留学。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找个好人家、远离战乱之地,是所有有身份的人家给女儿设想的理想之路,我父母也不例外。
这段空闲时间其实并不真的空闲,爸爸早给我安排了计划。爸爸邀请了乔治——那个有可能成为我未婚夫的男人——到家里参加每周五的餐会。来赴我们家餐会的人大致分成兩类:有钱,或者有才。爸爸总是天真地以为这两类人可以像糖浆一样捏合成一个糖人,再不济,至少可以在这两类人中间营造某种触手可及的联结。所以爸爸的餐会上经常会出现某位驻外使节的家眷、永安百货公司的老板、几个从东北逃亡到上海的教授、某位有影响力的犹太商贾、某一对流落到上海的白俄音乐家母女毗邻而坐的怪异 场景。
爸爸安排乔治来家里聚会,是想让我有机会在人多的场合近距离地观察乔治的处世为人。爸爸常说:要揭开一个人的画皮露出他的本真,就得看他如何对待旁不相干的人。“贝贝你若看对了眼,就可以多找机会私下和他约会。”爸爸这样叮嘱我。当时无论是爸爸还是我自己都没想到:爸爸的话会给我后来的行动制造了如此方便的借口。每一次我出来陪黄仁宽,爸爸都以为我在和乔治约会。当然,我从来也没试图纠正过爸爸的误会。等到爸爸发现我既没想嫁给乔治,也没有打算出国留学时,一切都已为时 过晚。
爸爸的计划是一块大幕布,那后边悄悄掩藏着的,是我的小计划。我是想离开上海,但不是去美国,更不是和乔治。我早已厌倦了音乐课程。不是钢琴的错,也不是乐谱的错,更不是老师的错。错的是环境。在焦土之上弹琴,连肖邦也会感觉怪异,或者说耻辱。我想和几位同学一起动身去重庆,当然是瞒着家里。我们想去报考迁移到歌乐山下的上海医学院。我从小喜欢玩治病救人的小把戏,至今我还记得拿到爸爸给我买的第一个洋娃娃时,我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给娃娃梳头换衣,而是立刻给它施行了开膛手术。我非常震惊地发现,那个被我用小刀割开的肚腹里,并没有我在看杀鸡时发现的心肺和肠胃,而是一团无色无味的刨花。一个不愿在乱世里苟活的女子,即使舍身舍命也不见得救得了国,但至少可以试着救几条性命。
可是最终我哪儿也没去。我走了一条让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瞠目结舌的路:我成了一个藉藉无名的穷画家的女人。
那天我走错病房,走进了黄仁宽的房间。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他,哦,不,是看见了他的床铺。他的大半张脸都埋在被子里,只露出了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我之所以留意到他的床铺,是因为我看见他的被子在簌簌颤动,好像底下藏着一窝受了惊吓的兔子。邻床的人告诉我,他在打摆子,已经好多天,医生说怕是没治了。
我决定留下来陪他,纯粹是出于怜悯,至少在最初那个阶段。我读教会中学的时候,有一位叫嘉德琳的嬷嬷曾经说过:世上最悲惨的境遇,莫过于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在世时的任何一种孤单,都无法和灵魂独自上路相比。嘉德琳嬷嬷是个严肃刻板的人,她最拿手的本事,是动不动把上帝拿出来吓唬人。在她嘴里,上帝是能烧化四十座大山的硫黄火湖,是长着三百六十只獠牙的猛兽,是生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根毒刺的黄蜂。上帝的眼睛能看见任何歹念,当歹念还没有怀胎成形的时候;上帝能觉察一切的恶行,哪怕恶行还只是九分之一个细胞大小。上帝的震怒和复仇之间相隔的,只是翻动一页书的时间。嘉德琳嬷嬷的旧约圣经课,常常会把胆小的女孩子吓哭。嘉德琳嬷嬷在世一天,我们都不用害怕下地狱,因为我们已经在地狱。可是嘉德琳嬷嬷吓不倒我,我是班级里唯一的那个例外。我觉得我是上帝打盹的时候悄悄出世的那个顽童,上帝的名册里找不到我的名字。嘉德琳嬷嬷说了这么多话,我居多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却唯独记住了灵魂害怕独自上路。
所以我决定陪黄仁宽,一直到最后一程。
可是他用不着——他竟然活下来了。等到我替他结了医药费,叫了一辆黄包车把他送回到他的栖身之处时,我已经陪了他十六天,陪伴在不知不觉间衍化成了一种习惯。
他住在一个菜市场尽头的亭子间里,楼梯踩上去的声响就像一脚踩着了九十九只饥饿的老鼠。在屋里蒙着被子都能听见屋外菜贩子的叫卖声,窗关得再严,也闻得到街上飘进来臭 鱼味。
我们进了屋,打开窗帘,阳光轰的一声在墙上炸开一条白带,灰尘在白带中扬着闪闪烁烁的银粉。饭桌上放着一个盖子没捂严实的小锅,掀开来,里边是一层长了绿毛的稀饭,一只蟑螂正在绿毛之间的空隙里来回游走。
我扶着他在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他把身子往里挪了一挪,躲避着照在额头上的阳光,仿佛不堪重荷。他骨瘦如柴,脸看上去像是一个磨得几乎透明、破了几个大洞的皮口袋。
我问他哪里能弄到水洗一洗锅子,他扬了扬手,叫我走。“你管不过来。”他说。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如何是好。他囊中空无一物,假如我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他那条刚从伤寒手里捡回来的命,大概不出三天,就会交还给饥饿。可是我怎么管得了他呢?我该从哪里下手?是从那条破得露出了棉絮的被子?还是那张折了一条腿、用砖头垫平了的床?还是那个底盘上结了一层龟裂的厚痂的颜料盘子?抑或是那口不仅是肠胃,连眼睛和手挨近了都想呕吐的锅?我不知从哪里下手啊,我的手不够,心也不够。仗打了好几年了,大上海哪一家没有难事?我不是上帝,我救不了每一个不幸的人。
但我也不忍心决绝地离开。我会把兜里剩下的钱都放到他的枕头底下,然后回家,吩咐用人每天给他送点吃食,一直到他可以走动为止。
就在我抬脚想走的时候,我发现了屋角的画架上摆着的一幅水彩画。那幅画才画了一半,哦,不,“一半”是一种夸张说法,其实画布上只有一双眼睛和一帘飘扬着的头发,脸颊和颈脖是眼睛和头发在空间布局上所带来的联想。我站在那幅画跟前,突然觉出了脚的重量,我无法行走——我从那双眼睛里猝然看见了上帝,当然不是嘉德琳嬷嬷的那个版本。
什么样的灵魂,才能创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即使是高倍显微镜,也不能在这双眼睛里找到一丝杂质。
我是从那双眼睛里对他生出了第一丝好奇的。怜悯在那一刻发了酵,衍变成了另外一种我当时还说不清楚的情绪。无独有偶,后来他告诉我,他也是从一双眼睛里,跌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的。
我们说的不是同一双眼睛。
从那天起,我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双重生活。我的上唇和下唇说的是两个意思的话,我的左脚和右脚走的是两个方向的路。每周五的餐会上,我一如既往腰身笔直地坐在钢琴前,用手指给家里如云的宾客演绎着神奇的戏法,在肖邦李斯特施特劳斯乐曲的间隙里,端着鸡尾酒若无其事地和乔治聊天。我们聊时局、聊报纸上连载的那些小说、聊张爱玲聊苏青、聊新上演的电影和京戏、聊陷落在北平城里的熟人。我只是小心翼翼地绕开了绘画这个话题。在见过黄仁宽的画之后,我觉得和任何人谈画都是一种亵渎。我还会当着爸爸的面,和乔治相约看戏看电影,或是参加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那当然不是真的,我总会在最后一刻找个方便的借口临时取消,或者去了之后待上一两刻钟就借身体不适为由提前离开,然后到黄仁宽那里过上整整一天。
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随口编出一套套其实经不起仔细推敲的谎言,脸不改色心不跳地应对着父母猝不及防的问题,镇静自若地从爸爸的公文包、妈妈的绣花手袋,甚至用人买菜的小布包里掏走各种票额的钱币。我发觉我在淑女和街妇的角色之間穿梭自如,毫无生手的无措和惊恐,好像我生来就是一条变色龙。面对父母谈到乔治时那种谨慎却欣喜的眼神,我也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愧疚。那阵子我一下子体会到了堕落是一件多么容易又多么让人心驰神往的事。嘉德琳嬷嬷描述过许多关于地狱的场景,却几乎没怎么讲过天堂。我对天堂的认知,完全来自天然的感悟——我在那个冬季通透澄澈地领悟了天堂是什么样子。
黄仁宽的亭子间里出现了新的窗帘,其实我只是想消灭灰尘,才一并消灭了旧窗帘的。被褥也同此理。我因为不知道如何缝补那些裂开的边缝破开的口子,才一气置换了被褥的。我从厨子那里恶补炖鸡汤蒸蛋羹煮挂面的本领。我那几样临时抱佛脚学来的招数,竟意想不到地在黄仁宽的身上引发了即刻效应。每一天我推门看见他,都会发现他的面颊上有了前一天还不曾见过的新肉,眼中生出了昨日还没有的光亮,声音里窜出了陌生的骨头。
每一次黄仁宽看见我大包小包地进来,总是手足无措地搓着两只手,嗫嚅地说:“我的画,能卖大钱的,总有一天。你得信我。”我就笑,说:“你用的不是我的钱,是我爸的。我爸的钱整天大把大把地糟践在一群傻子骗子身上,不如我拿来支持艺术。”他半天不说话,只是把捏在一起的两只手松开来,张成一个半圆形,那似乎是一个关于拥抱的暗示。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唰的一下都醒了,齐齐地竖起了一片树林,树林里的每一片叶子都在呼喊着愿意。可是他却突然退后了一步,重新捏拢了双手。
“胭脂,哦,胭脂。”他垂下了眼睑,喃喃地说。
他就是这样一个谦谦君子。但我希望他不是。我更愿意他是一个江洋盗匪,左手举着一把大刀,右手捏着一支画笔。无论是左手还是右手,我都毫无抵御之力,顷刻化成一摊稀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喊我胭脂。我有许多个名字和称呼,哪个也和胭脂沾不上一点儿边。我出生证上的名字是吴若男,上教会学校时,按校规起了个英文名字叫伊莎多拉——沾的是美国那个现代舞偶像伊莎多拉·邓肯的时髦。上师专时我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了吴若雅,因为我厌烦原名里过于明显的性别指意。在家里,带我长大的奶妈叫我囡囡,其他的下人喊我大小姐。父母的客人大多以吴小姐相称,而爸爸妈妈则管我叫贝贝——那是英文里baby的音译。从对我的称呼上,你基本可以判断那人是在什么阶段进入我的生活、在我的生活中占有什么地位。
可是黄仁宽却一手抹去了在他之前我所有的历史,只是管我叫胭脂。我问他为什么是胭脂,而不是花粉,或者香水,他说是因为那天在医院里他睁开眼睛时看见我穿的那件大衣。他说完了,又顿了一顿,说也不全是那个原因,只是觉得你像这个名字。哦不,这个名字像你。
我用一系列语气助词鲜明地表达了我的抗议,我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里的脂粉气。他很深地看了我一眼,说这个胭脂,不是抹在脸上的那玩意儿,而是长在土地上的一种植物。
出院后,黄仁宽没有赶去金华——那是他学校内迁之后的新址。他的理由是调养身体,而我知道那不是唯一的理由,其实他也是交不起学费。我每天带进那个亭子间里的大包小包,已经把他的自尊碾压成了一张稀薄的绵纸,学费将是压穿那张绵纸的最后一块石子,所以我没有 坚持。
而且,假如我没有猜错,他也是舍不得我。
他刚刚能够起床走动,就开始画画。他的画有两种,一种是画给我看的,一种是背着我画的。我是从早上进门时桌上尚还湿润的颜料盘以及匆匆卷起的宣纸上发现了蛛丝马迹的,我开始怀疑他的画笔是否和我一样,也在过着阴阳两重生活。于是有一天我问他是不是在背着我画春宫?那本是一句玩笑,没想到他一下子怔住了,过了半晌,才叹了一口气,说以后,以后你会晓得的。
那些画给我看的画里,我是当然的主角,因为我是他唯一的模特。我暗笑自己到底也没逃脱那个艺术家和模特儿之间似乎不可挣脱的命运锁链。世上几乎每一个画家,都拥有一个模特情妇,只不过时段不同而已。有的女人是在成为模特之前就已成为情妇的,而有的则是同时并行的,也有的是在事后。而我在成为他的模特和他的女人之间,却相隔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我之所以选择了“女人”这个词,是因为我不是他的妻子,至少不是在民国婚姻登记册上记录在案的那一种。而我也不是他的情妇,那个词让我的每一个毛孔都愤怒。可是除非我改写辞典,我无法在妻子和情妇中间找到一个合宜的词,所以我只能模糊地把自己称作他的“女人”。
做他的模特很容易。他从不要求我宽衣解带,甚至连领口都无须松开。他也不需要我摆弄任何扭捏作态的姿势,他还允许我随时挪动身子,甚至在小范围内来回走动。他对我的唯一要求是我必须看着他——这也是他唯一敢直视我的时刻。只要他的眼神和我的一发生碰撞,我就能在他眼中看见火星子,好像我是引火紙,他是灯芯。可是那火从来也没有失控过,他眼睛后头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小心翼翼地把控着油灯的拨头,那火星子总也不会蔓延成可以毁灭一切的大火。我知道真正能让那火奋不顾身地燃烧起来的,只能是我。我可以把我的手捅进他的眼睛后头,扒开他那只手,用我的指头彻底拨亮那把火。我在时时刻刻积攒着勇气。那时我以为让他如此克制的原因,是两边家境的差别。后来我才知道,跟那个真正的原因相比,那些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所谓差别,不过是皮毛渣滓。
他之所以允许我随意走动,是因为他根本不在意体态和姿势。他的每一幅画,花在眼睛上的时间都多得不成比例。在完成眼睛之后,其余部分他不再需要以我为参照物。那些画上的发型服饰和姿态,完完全全是他的想象结果。有时我忍不住对那些强安在我身上的无来头细节表示强烈的抗议,他只是笑,说:“眼睛是灵魂。眼睛是你的,你就拥有了一整个世界,其他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假若眼睛不是你的,你才真是一无所有。”在他嘴里经常会出现这一类明显是歪理,你却无从反驳的话语。
其实黄仁宽并不是我唯一认识的画家。在我家的沙龙和餐会里,经常会出现各类自称是画家的人,梳着画家特有的那种大背头,穿着画家标签式的背带裤,上面沾着斑斑点点的染料印迹,吃饭时把面包掰成碎块,捏在指尖上团过来团过去,仿佛还在修改着想象中的素描稿,说话时带着画家特有的桀骜狂放口吻,话题永远徘徊在留学巴黎的某位同行,或者正在开张的某个画展。黄仁宽和他们毫无相似之处。黄仁宽穿着袖口已经磨出毛边的连襟布褂,直硬的头发从来不肯接受发蜡和吹风的慰抚,吃饭时只盯着饭碗,筷子敲打着碗底像急雨,仿佛一辈子从没吃饱过肚子。黄仁宽在不作画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个刚从田里或牲口圈里归来的伙计,可他一旦站在画板跟前,就顷刻变了另外一个人。从农民到贵族的嬗变,只需要一支画笔。
他的每一张画都是以“胭脂”命名的:胭脂观雪、胭脂凝眉、胭脂微嗔、胭脂过惊蛰……有时实在想不出题目的时候,他就在胭脂之后加上一个数字,如胭脂之一、胭脂之二……有一天,他在一幅画上题了“胭脂”二字之后,却捏着画笔,站立在画板之前久久无语,最后只在那两个字之后加了六个小圆点。后来我问他那个删节号里到底藏了些什么东西,他叹了一口气,说:“是想说,又不敢说的话。”
我的眼睛毫无预兆地一热。他已经站到了某种情绪的边缘上,只要脚尖往前再挪一寸,他就有可能踩破覆盖在真性情上的那张薄纸。其实他的这句话至多只算是暧昧,可是对于一个一直被苛待钳制惯了的人来说,这无疑已经是莫大的奢侈。我的手脚在那一刻完全脱离了脑子的管辖,等我明白过来时,我已经走过去,从身后箍住了他的腰。我箍得很紧,手掌和指头压瘪了他的肉,钳上了他的骨头,我几乎听见了他骨头在我手下的呻吟声。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剧烈地颤动了一下,倏地紧成了一块岩石。那块岩石在我的体温之下渐渐化了,一丝一丝地,像是在温水中泡着的冻肉。就在那块石头将要彻底化成水的那一瞬间,他似乎猛然清醒过来,死命来掰我的手。我不肯让步,他也不肯,在挣扯的过程中,他的指甲剐破了我无名指上的皮,我疼得嘶了一声,终于松开了手。
他怔怔地望着衬衫前襟的那一滴血迹,突然拉过我的手,把那个受伤的指头含进嘴里,轻轻地吮着。刹那间我觉得我的心丢失了,它顺着那根指头滑入了一片温热潮湿的沼泽之中。没有人可以从那种地方生还,但那却是世界上最销魂的死法。在那样的死法面前,活着突然变得 苍白。
我伏在他的胸前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是委屈?是意外?是快活?是惊恐?我说不清楚,我尚无法给我的眼泪取名。
“胭脂,哦,胭脂,我不能害你。”
他倏地松开了我的手,把我朝门口推去。门在我身后决绝地关上了,我清晰地听见了锁闩穿过闩孔的咔嗒声。
我站在黑暗的过道里,不知所措。楼下那家的姆妈一边在扑哧扑哧地扇着风炉,一边招呼着还在街上玩耍的孩子归家。我想反身敲门,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我不能敲门,尤其是一扇极有可能不会开的门。我每天在那个女人的眼皮底下,踩着这条像躺着九十九只吱吱作响的老鼠的破楼梯进进出出,她看我的眼神里藏着荆棘和冷风。我不能让我的耻辱流到街上。
我踮着脚尖轻轻下了楼。楼下的孩子举着一个风车从外边跑进来,猝不及防地撞到我身上,鼻涕蹭了我一身。一走到街上,我拔腿就跑。我猜想我跑得很急,因为我觉出了嘴里被风刮进来的尘粒。阳光偏了,涂在树上,夹竹桃开得正妖娆,我眼中却没有任何颜色。
那天我回到家,沉默地吃完了晚饭,就钻进自己的房间,草草收拾了几样东西,塞进一个不起眼的布包里。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去黄仁宽那里,就坐在门外等,一直等到他开门。然后,我会把我包里这几样简单的衣物,放进他柜子的抽屉里。我不打算回家了。我的手指被那样的唇舌吸吮过之后,我的衣服已经不可能再和别人的衣服放在一处。
第二天,我从家里出去,走到街角那个电车站,一抬头,就看见黄仁宽站在站牌底下,两只手缩在袖筒里,头发乱若茅草。他一把扯住我的袖子,说了一句话。他的嘴唇颤抖得如同一只勤劳的米筛,我一个字也没听清楚。
后来胭脂多次问过我,那天在电车站见到她时,我到底说了句什么话。我的记忆在这里发生了短路。我不记得到底说的是“跟我走”,还是“你怎么没穿外套”。人在激动或慌张的时候,智力还不如一条冷静状态里的狗。
那天我是拖着胭脂上了电车的,胭脂似乎丢了腿。胭脂那天也丢了嘴巴,一路都没说一句话。丢了腿丢了嘴巴的胭脂好像只剩了眼睛——是拿来哭的。眼泪滔滔不绝地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仿佛眼睛后头连着一个漏了口子的海洋。
在去找她的路上我已经想了许多话,有复杂的解释,也有简单的表白。复杂的解释是给简单的表白铺路的,而简单的表白是替复杂的解释善后的。可是当我看见胭脂汹涌的眼泪之后,我就明白那全是在隔着三层皮袍搔痒。我的嘴是一块贫瘠的地,长不出安慰胭脂的话。能堵上胭脂心里那个缺口的语言,还没从这个世上生出来。我只能听着她的眼泪把地上的泥尘砸出一个一个坑,我的耳膜生疼。
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了:唯一能堵上胭脂心里那个缺口的办法,就是去害她。不是那种心怀不忍、蹭破一层皮又缩回来的害法,而是彻彻底底地把她丢进地狱之火的害法。我不能让她,还有我自己,轻刀慢剐地死上一辈子,也疼上一辈子。我若离了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回到家,门还没关严,我就一把搂住她,把她推到墙角,单刀直入地用我的舌头去撬她的口。她吃了一惊。她没见过这个样子的我。我也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自己。我是碰过女人身子的,可我从未吻过女人,在女人的唇舌面前,我是个地地道道的童男子。我不知道女人的嘴里有这样一个幽深的世界,像井,我的舌头走啊走啊,四处碰到的都是爬着青苔的井壁,温润柔软,却怎么也探不到底——她的舌头在拦着我的路。“拦”是第一个蹿到我脑子里的字,没经过琢磨,其实我也分不清楚那到底是拦阻,还是逢迎。我们的舌头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地纠缠角斗了起来,我的手不肯旁观,急切地上来助阵。
我摸摸索索地去脱她的衣服。那天她穿了一件中式布袄,缝着复杂的盘花扣。我解得满头是汗,就用牙咬。那天我什么也等不及,那天我的耐心像漏斗。我的手指一碰触到她的肌肤,就立即被烫伤,我惊异地发现她的柔软是骗人的包装,在那之下是一层随时要喷涌出来的岩浆。我迫不及待地寻找着进入她身体的路,所经之處,瞬间成为焦土。我的热度,加上她的热度。
那是她的第一次,床单可以做证。她却无从知道那是不是我的第一次。我没有东西可以做证。就是有也是伪证。她叫得很响,不是娇喘,而是呐喊。呐喊着疼痛,也呐喊着快活。在我那张用砖头垫着腿的破床上,她听上去像一个久经沙场的荡妇,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她的嘴。
后来,胭脂靠在我的胸前,汗湿的刘海在额头卷成一个个圆圈。我久久沉默。她问我在想什么。我真想在这一刻死去。此生不可能有比这一天更好的日子了,假如一生的路可以画成一条线,今天是这条线上的那个巅峰。前面不曾有过,后面也不会被重复。后面的日子跟今天相比,只能是绵长烦琐无趣的反高潮。在巅峰上死去,是对巅峰的最高敬意。
当然,我没告诉她我的真实想法。她比我小,她家境太好,她活在一个大气泡中。战争,还有我,都只是从她的气泡旁边蹭过的烂泥,至多蹭掉一层皮,却不会穿透那层厚壁。
后来,我给她讲了阿秋的事。
阿秋是我的表姐,她阿娘和我阿娘是嫡亲的姐妹。两姐妹嫁的人家,相隔只有三五里地。我阿娘生我的时候,她阿娘正好生她阿弟。我阿娘身子弱,没有奶水,我生下来就被送到阿秋家,让她阿娘喂奶,我在她家里养到五岁才回到阿娘身边。阿秋比我大三岁半,小时候她背过我,用宽布带子绑在后背,从这家到那家串门。我从小管她叫阿姐,到现在也很难改口。
我中学毕业,死活要去上海读书,阿娘怕我见识过大地方的花红柳绿,将来不肯回家,就让我娶了亲再走。我原是不情愿的,只是拧不过阿娘。阿娘病得厉害,我又一心盼望着出去见世面,只好应承了下来。
阿娘要我娶的那个人,就是阿秋。阿娘说两家亲做成一家亲,知根知底的,最好不过了。
拜天地之前,我就告诉过阿秋:我只拿你当姐,却是不爱你的。阿秋说乡下人过日子,爱不爱有什么打紧?姐终归是要嫁人的,嫁个十里百里之外的陌生人,还不如就嫁给你。你不会欺负我的,姐放心。
我们就这样成了亲。
我来到上海读书,一年里也懒得写几封信回去。暑寒假回家,待不了几天就走,跟阿秋说不上几句话。阿秋说小时候我背着你,你趴在我背上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可为啥现在见了我就没话了?我说那时候你是我姐,现在不是。你要是还想我跟你说话,你就得做回我姐。阿秋说做梦都想回到从前那样,只是,那张龙凤帖是在祖宗灵牌跟前换的,却是废不得的,除非她死。
“所以,昨天,我把你关在门外,是想让你逃一条生路。”我对胭脂说。
我以为她要哭,像刚才在电车上那样,可是她没有。她只是用胳膊支棱起身体,直直地看着我。
“那今天,你怎么又变了?”半晌,她才问我。
“昨天,我以为你走了,大不了我一个人死。现在才知道,我就是让你走了,你也逃不了生。反正都一样是死,不如两个人一起死。”
我去搂胭脂,可是她挣脱了我,我发觉她的手很有劲道。她起身,穿衣,用手背掸去鞋面上的灰尘。
“谁要死呢?我不死。”她说。
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借着窗口的光慢慢地梳理着头发。
“那张龙凤帖,她要,你就让她收着。可是,她只能是你的姐。一辈子。”胭脂说,“你每月给她寄钱。可这份钱你得自己挣,不能用我爸的。我可以出去教钢琴,像那些白俄女人。”
胭脂的话是对着镜子说的,她没看我。
我这才知道,我到底还是错看她了。胭脂没有活在气泡里。胭脂享受得了最光鲜的日子,也吃得起世上最低贱的苦头。胭脂的柔软是骗人的假象,那层皮底下不仅有岩浆,也有石头。胭脂能活过所有的乱世,比任何一个凡夫贱妇还能。
我那天对胭脂下的判断,在后来的日子里得到了印证。胭脂果真活过了所有的乱世,也活过了所有的人,包括我,她的丈夫。
不,其实我不是她的丈夫。胭脂没有丈夫。我的第一本户籍登记册上,配偶是叶素秋。后来我换了户籍证,上面的配偶是郑婉丽。而胭脂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里,填的是丧偶。
“你爸爸,是永远不会原谅你的。”我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他不会。”胭脂平静地说。
胭脂站起来,去收拾桌上的脏碗。走了一半,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她看见了桌角上的那幅画。
那幅我在慌乱之中忘了收起来的画。
黄仁宽是个杂家。他画得最多的是水彩,其次是国画,偶尔也画几笔油画。
他的画居多是人物,简略写意的那种,留白很多,细节很少。
可是那天我在他桌子上看到的那幅画,却和他平素的画风全然不同。
那是一幅工笔国画,已经画了七八成,是对着旁边的一张照片临摹的。照片似乎走了很多路,边角已经缺损,表面灰蒙蒙的像撒着一层土,却看得出来是一幅宫廷狩猎图。照片边上摆着一个放大镜,黄仁宽大概就是用这个玩意儿在灰蒙蒙的土里扒找半隐半现的细节的。
画上的场面很大,人物也很多,除了那些骑在马上的锦服男子,地上还行走着无数提着箭袋拿着猎物的小厮。黄仁宽临摹得很仔细,马匹身上的鬃毛根根清晰。
我从没见他画过工笔古装,而且是临摹,便忍不住问他那是张什么画,值得花这样的眼力。
他走过来,把画卷起来,丢到床底下的一个扁篓里,神情羞愧,像被人当场拿住的窃贼。
“我不想让你看见的,早上出门太匆忙,还没有来得及收起来。”他说。
我这才想起来有几次我进门时发现的湿颜料盘子,我曾经以为他在暗地里画春宫。爸爸沙龙里的那些画家聚在一起时,有时也会嘲笑某一位靠卖春宫维持家计的同行。
我从床底下拖出那个篓子,里边堆了十数个画卷。打开来,都是一模一样的画,出自同一个范本。都还没来得及裱——看得出来是新近画的。
“朝廷败了,宫里就有人偷出各样东西来卖。照片是从北平带过来的,洋人拍的,是宫廷画师的画。”他嗫嚅地说。
我突然明白了,他是在偷偷摹仿宮廷里的藏品。
我开了灯,把那幅没完成的临摹品从竹篓里拣出来,细细对照着它的范本。
“倒是真的,很像。”
我由衷地赞叹道。
“老师说过,我的临摹能力,远超出常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微微地有几分自得。可是自得还没来得及展开,就被难堪覆盖住了。
“有人要吗,这样的东西?”我问。
“总有一些爱摆旧谱的人,喜欢在堂屋里挂些古画,明知不一定是真品。”他说。
“能卖到什么价格?”
我刚成为他的女人,我关心的话题就已经和昨天不同。
“假若材料用对了,以假乱真也是做得到的。市面上有时也会碰到宫里流落出来的宣纸和绢,在那上面作画,可以障人眼目,遇到真喜欢的人,也是肯出好价钱的。”
“你说你的画迟早是要卖大钱的,说的就是这个?”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踩着了他的痛处。其实,还没开口我就知道了。兴许,我是存心要捅他一刀的,乱世里这么薄的面皮还怎么活?
“卖仿品又怎么啦?至少还没落到卖春联寿幛的地步。”我说。
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呼气声一屋都听得见,好像那房间是个笼子,他是只被圈住了脖子的狗。
“这点本事,我早就会了,用得着到美专来学吗?我本来……”他说了一半,突然停住了,再也不肯往下说。
我猜到了他噎下去的那半截话——那是一个从乡下到上海学画的少年人一路上揣着的念想。挡在道上的东西很多:战争、家变、伤寒,还有女人。两个女人。他现在是离那个念想更近了?还是更远了?
“你总是可以,画一张假的,卖了,再画三张真的。”我说。
他被我逗笑了,笑得很难看。
我宁愿看见他哭。
那个乡下少年人怀里揣着的念想,直到三十年以后才得以实现。和他分享快乐的人,却不是我。这听上去像个负心汉的故事,实际上也是。只不过那个负心汉的名字叫命运。
爸爸永远也没原谅我,作为父亲。他后来接受了我,是作为外公。
我的女儿出生在1945年8月15日。她还没足月,她是被连天的鞭炮声惊吓得提早来到人世的。假若我有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她后来的命运,我宁愿那天生下来的是个死胎。
女儿生下来,哭声孱弱,听起来像是一只街边奄奄一息的弃猫。护士把她洗干净了,裹在布包里送到病房时,她却突兀地发出一声尖厉的号叫。那声音里带着刀子,捅得天花板唰唰掉渣。病房里有一个给儿媳送汤水的老婆子,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叹了一口气,俯在我的耳边说:“这孩子的命,唉。你给她取个最贱最硬的名字,兴许还能压得住。”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老婆子是以算命为生的。
我把老婆子的话转告给黄仁宽,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刚出世的孩子,哪有什么命?这么无知的话,你也信?”
他给女儿取了个学名叫黄宜人。
我却叫她抗抗。
我对黄仁宽说是为了纪念抗战胜利日,而真正的原因,只有我自己明白:我想让她好好抗一抗老天爷给她的命。
中篇:女孩和外婆的故事
小女孩扣扣醒来,天已经黑了。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摸了摸四周,都是软的,才想起自己原来钻进了那床叠卷成一个圆筒的棉被中。棉被有味,是陈年的樟脑味,也有梅雨留在棉花上的霉味。刚开始时很难闻,她得憋住气。后来闻久了,就惯了。外婆说天冷了,要把这床厚棉被拿出来晒一晒,再铺到床上,可还没来得及。
扣扣其实是不知道时间的,扣扣只是从柜门缝里透进来的微光,猜到外头大概是夜晚了。白天的声响退走了,夜晚的声响开始浮现。白天的声响很杂乱,有旗子被风刮扯起来的猎猎声,有脚踹在地上的咚咚声,有好些个嗓子混在一起的喊话声,也有布头纸张木片烧起来的噼啪声。白天的声响有毛刺,在人的耳朵上走过,能拉出血印子。夜晚的声响和白天不一样。夜晚的声响也很杂,有女人摇着蒲扇生火的沙啦沙啦声,有娃娃挨了大人打时的哭叫声,有野猫从一片瓦顶跳到另一片瓦顶时发出的叫声,也有空瓶子滚过街边的当啷声。夜晚的声响也长着牙,只是夜晚的牙钝,碰着人耳朵像挠痒痒,并不疼。
扣扣在瑟瑟发抖。扣扣不懂,她全身都裹在棉被里了,为什么还会觉得冷。楼下人家风炉上煮的米饭冒出的香味,勾得她的肚子发出一串惊天动地的尖叫,她这才明白,原来饥饿也是一种寒冷。
这几天楼下的宋婆婆天天在和外婆说“那些人”的事。宋婆婆几十年的偏头疼,是外婆用几根银针扎好的,所以宋婆婆记得外婆的情。“‘那些人到了城西街的天主教堂,把看门的剃了半边光头。”“‘那些人在五马街,从一百的楼顶往下撒纸,白花花的像下雪。”“‘那些人在谢池巷呢,见着眼生的东西就往火里扔。”
宋婆婆不怎么出门,可宋婆婆知晓温州城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扣扣不知道“那些人”是谁,扣扣只隐隐觉得“那些人”无所不在,想去哪里,就在哪里,像云,像风,谁也说不准,谁也拦不住。
今天外婆和扣扣刚刚吃完午饭,还没来得及把脏碗筷拿到灶台上去,宋婆婆就颠着小脚,咚咚地跑上楼来,告诉外婆“那些人”又进巷了,刚从皮鞋佬三豹家出来,又进了隔壁的长人李家。李家的老爷子拦在门口不让进,挨了一脚。上次走了两家又折回去了,这次看样子是要挨家挨户搜。
外婆送走宋婆婆,关上门,扯上窗帘,身子矮下来,爬进了床底。外婆窸窸窣窣地在床底下翻找着什么东西,露在外边的两爿屁股扭来扭去。扣扣惊奇地发现,平日里看起来瘦巴巴的外婆,身子弯成两截的时候,竟然有肉。
一会儿外婆从床底下出来了,满头是灰。外婆手里拿着一大一小两样东西,塞进扣扣怀里。外婆打开衣柜的门,扣扣以为外婆是让扣扣把那两样东西放进去,可是外婆却指了指柜子,让扣扣进去。
“我不开门,你就千万不能出声,出声就要了外婆的命,你懂不?”
没容扣扣答应,咔嗒一声,外婆已经锁上了柜门,把扣扣留在了里边。
扣扣住的这条街,叫桥儿头,在温州城的西角。外婆常常搬家,从谢池巷搬到百里坊,又从百里坊搬到桥儿头。这是扣扣记得的。扣扣才五岁,扣扣记事之前究竟外婆还搬过多少次家,她就不知晓了。
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是个小阁楼,两间房。其实是一间半,那半间是灶披间。睡觉的那间屋子比灶披间大不了多少,早上起床穿鞋子,外婆的脚经常会踢到墙边的衣柜。扣扣问外婆为什么会越搬越远,越搬越小,外婆敲了敲扣扣的脑勺,说你一个小不点,要那么大的房间做什么?
扣扣没上幼儿园,外婆不许。外婆说在家看看书就好了,别出去跟坏孩子学野了。外婆说的书,是小人书。外婆隔一阵子给扣扣买一本小人书,外婆每天睡觉前都给扣扣讲小人书里的故事。扣扣虽然不认得字,扣扣却早把小人书里的故事记得滚瓜烂熟。
除了偶尔到街角的酒米店去打瓶酱油,扣扣很少出门,外婆不许。外婆忙着糊火柴盒子的时候,扣扣就站在窗前发呆,看着窗沿上蚂蚁排着长队搬家,外边树上雀儿飞来飞去,弄堂里的孩子为抢一个皮球打成一团。她只觉得孤单。扣扣没有爸爸,没有妈妈,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弟弟妹妹。她好想有一个伴儿,跟她抢抢小人书,凶巴巴地吵上一架。
有一回,扣扣看着小人书,突然就叹了一口气。外婆斜了她一眼,说你这个小小人儿,怎么有这么长的一口气?
扣扣说:我和孙悟空是一家的吗?
外婆说:什么话?它是猴子,你是人,能是一家吗?
扣扣说我们两个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外婆一怔,半晌,才呸了一声。
“外婆是石头吗?你有外婆呢,孙猴子它有吗?”外婆说。
扣扣没吱声。扣扣其实是有话的,可是扣扣不想说。
外婆不是她的亲外婆。外婆是在一棵树下捡到她的,有人把她裹在一床破被子里扔在外婆住的那个街口——那时候外婆还没搬到温州。被子上缝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扣扣的出生时辰。那是宋婆婆问外婆为什么扣扣没有妈妈的时候,外婆悄悄告诉宋婆婆的。外婆以为扣扣没听见,外婆不知道扣扣有顺风耳,扣扣听得见老鼠在窝里商量嫁女儿。
外婆沒工作,外婆一天到晚都在糊火柴盒子。外婆说糊上五个火柴盒子,就可以换一根针。扣扣问外婆要多少根针才可以换一本小人书,外婆说把你手指头脚指头都加起来,就差不多了。扣扣不懂算数,扣扣只知道针不值钱,火柴盒子更不值钱,小人书倒是值几个钱的。
扣扣知道,外婆靠糊火柴盒子,是买不起小人书的。外婆买小人书的钱,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外婆把扣扣锁进了衣柜里,就咣啷咣啷地去拖那张糊火柴盒用的小茶几。平素小茶几摆在屋子中间,外婆是坐在床沿上干活的,为了省地方。这会儿外婆把茶几拖到了门外,屁股坐在门槛上,正正地挡住了门。外婆铺开刷子和装糨糊的盘子,外婆拧糨糊罐子时手在发抖,拧了几回才拧开。
扣扣摸了摸外婆塞在她怀里的东西,大的那样是个长方形的盒子,外头包着一块布,布上紧紧地缠了几道尼龙绳。扣扣不敢拆,一拆就要弄出响动。小的那样是个小布包,袋口也系着绳子,却好像是活结。扣扣用一个指头轻轻一钩,结子就松了。扣扣的手指头探进去,摸着了大大小小几个圆环,有的平滑光溜,有的镂着花,凹凸不平,却都是冰凉冰凉的。扣扣就知道,那是外婆的玉镯和金镏子。
外婆曾经带着扣扣去过一家首饰店,吩咐店里的人用大铁剪剪下一截金镏子,放在一杆小秤上称过重,又在算盘上算出一个数。店里的人就是照着算盘上的数,给了外婆一沓钞票的。扣扣这才懂得金镏子原来值钱。扣扣问过外婆,为什么要把金镏子剪去一截,而不是整个拿去换钱呢?外婆说金镏子是外婆的娘给外婆的念想儿,能多留一截,就多留一截。扣扣不知道原来外婆有娘,扣扣以为外婆和扣扣一样,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街上的动静越来越大。远一些的时候,那嘈杂声听起来像一条由很多股细线交织在一起的粗绳子。等近了,扣扣就分清了上面的股。嗵嗵的脚步声其实也是有区分的,轻巧一些的是布鞋,笨重一些的是橡胶底的球鞋。叽叽喳喳的说话声也各不相同,有粗声大气的呵斥,有小心翼翼的辩解,也有嘻嘻哈哈的斗嘴。男男女女。
脚步声终于在楼下停住了,接着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没人应门。宋婆婆在家,说不定就站在门后的黑影里。宋婆婆没去开门。宋婆婆还想等一等。
可是敲門的人不肯等,敲门的人没有耐心。敲门声很快变成了咣咣的砸门声,砸门声又很快变成了轰轰的踹门声。
宋婆婆只好出来开门。
“‘四旧,交出来。”门外的人轰的一声拥进来,耐心已经磨出了洞。
“这里的人家,都才搬进来没多久,哪有,有什么旧?”宋婆婆颤颤巍巍地说。
“凭什么信你?我们要亲眼看见。”
接着便是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脚步声分了两路,一路朝里,一路往上。
脚步声在楼梯上停了下来,扣扣的心一下子扯到了喉咙口。心很大,喉咙很小,心堵得扣扣想吐。轰、轰、轰。这么响的心跳,满屋子都听得见。扣扣扔下手里的东西,扯过一个被角,紧紧捂住了胸口。没用,心犹自跳得像野马奔腾。
楼梯道很窄,并排只能站下两个人。从声音听起来,楼梯上站满了人,一排一排的,可是谁也上不来,因为外婆的茶几挡在楼道口。
从柜门缝里望出去,扣扣只能看见外婆的侧影。外婆坐在门槛上,低着头,慢条斯理地糊着火柴盒,仿佛站在她跟前的,只不过是几道影子。外婆今天用了太多的糨糊,刷了一层又一层,平素外婆从来不舍得这样浪费。
外婆的沉默似乎带着重量,压得那些人隐隐矮了几分。
“交出,你,你家的‘四旧。”领头的那个人说。
那人说话时嘴角一扯,嘶了一声,仿佛在忍着疼痛。
那人也许十二岁,也许十五岁,那一群人看上去都一般大小。扣扣看不准人的岁数,只觉得那人很瘦,左边脸颊上有一块红色的斑,说话的嗓音有些古怪,像被人掐住脖子的鸭仔。还要过几年,等扣扣长大一些,她才会懂得,那个人正在经历变嗓。
那人不仅说话的声音古怪,站着的样子也有些古怪,身子斜着,一只手托着另一只胳膊,仿佛那只胳膊太沉,身子承不住。
外婆没有立刻回话。外婆糊完了手里的那个火柴盒子,才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那个人。
“成分?”外婆说。
外婆的嗓子压得很沉,扣扣几乎分不清传到她耳朵里的到底是声音还是震颤。
“什么成分,你?”外婆用糨糊刷子指了指那个人。
那个人吃了一大惊。这是一句他敲开别人家的门时都要问的话,他已经问得滚瓜烂熟,几乎不用再经过脑子。他从来期待的都是回答,而不是问题本身。他被这个烂熟于心的问题毫无防备地砸中了,一时蒙住。
“工,工人。”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外婆微微一笑。
“想知道我是什么成分吧?”
那人看着外婆,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
“告诉你,我是城市贫民。”
外婆放下刷子,舒展了一下胳膊。
“你懂得城市贫民是什么意思吗?”
那人茫然地摇了摇头。
“这要在农村,就是贫农。”外婆说,“你知道工人和城市贫民是什么关系吗?”
那人又茫然地摇了摇头。
“回家好好学习学习,工人和贫下中农是同盟军,所以工人和城市贫民也是同盟军。同盟军就是自己人,自己人能打自己人吗?”外婆问。
外婆没有期待回答。外婆站起来,身子朝前微微一倾,两个胳膊往外送了一送,像是轰鸡出笼。
那人不知所措地往后退了一步。
就是因为这一步,系在绳子中间的手绢出现了倾斜,拔河的队伍决出了胜负。
短暂的犹豫之后,人群松动了。脚步声又响了起来,这次,是往下。
眼看着那群人就要散去,外婆却又突然开了口。
“回,你回来……”外婆犹犹豫豫地说。
外婆的声音开头很硬实,结尾却不上不下地飘在了半空。外婆有些后悔,可说出去的话已经无法往回收。
楼梯上的人疑惑地停住了步子。
“你今天受过伤吗?”外婆问那个脸上有斑的人。
那人嘴唇扯了一下,却没吭声。
“他挂标语,从树上摔下来了。”旁边的一个人替他回答。
“你是脚先着地,还是手先着地的?”外婆追着问。
那人想了想,说是手掌撑着落地的。
“疼吗?”外婆指了指那条被另一只手托着的胳膊。
那人犹豫了一会儿,也许他是想说疼的,可是后来临时变了卦,梗着颈脖嘟囔了一句:“轻伤不下火线。”
外婆说你把手松开,那只。然后把这只手贴在胸前,手掌伸过去,搭到那边肩膀上。
那人照做了,像只木偶,线提在外婆手中。可是他没有做到,因为那只手掌搭不过去,像缺了一根筋。
外婆叹了一口气,说孩子,你的肩关节脱臼了。
“孩子?”扣扣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外婆竟然管那人叫“孩子”。
外婆很少叫扣扣“孩子”。从记事起,外婆大概就叫过她两次。一次是她高烧不退,外婆用湿毛巾一把一把给她擦身子的时候;还有一次是她说自己和孫猴子一样,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时候。
可是外婆却管那个说话像鸭仔的陌生人叫“孩子”。
扣扣嘴角牵了一牵,有点想哭。可是扣扣忍住了。外婆看不见她的眼泪,她哭了也是白哭。而且,外婆交代过了,她打死也不能出声。
“脱臼是什么意思?”有人问。
外婆想解释,半天也没找着词。
“火车,火车知道吧?火车本该待在轨道上,结果有东西撞上了它,它就脱离了原来的轨道。他那个肩关节,就是脱轨的火车。”外婆说。
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叫。
“翻车,是翻车。”有人说。
“严,严重吗?”那个说话像鸭仔的人问,声音有些颤抖。
外婆伸出手,像是要抓那人的胳膊,可是伸了一半却又停住了,手指在半空凝固成一朵半开半合的花。扣扣知道外婆在想事。外婆想事的时候,额角一会儿鼓,一会儿瘪,像有只虫子在里头爬。
“我带你,去医院吧。”外婆说。
那人的一只脚提了起来,却没有立刻放下,似乎没想好该朝哪个方向。
“你造谣!”突然,他扬起脖子喊了一声,颊上那块斑涨得赤红,脑门上的一绺头发跟着声音一颤一颤地跳动。
“你想吓唬我们,你不是城市贫民,你是阶级敌人!”另一个声音也喊了起来。
鸭仔仿佛从睡梦中突然清醒过来了,精神大振。
“把她押到指挥部,好好审一审,剥开她的真面目。”
鸭仔扬起那只好胳膊,挥舞了一下,扣扣看不清他在干什么。扣扣是从声响和外婆的神情上,猜出了鸭仔做的事情的。
外婆的身子晃了一下,外婆的一只手朝外,似乎在挡着什么东西,另一只手捂住了半边脸颊。
鸭仔打了外婆一记耳光。
那一记耳光很狠,外婆没有防备,被那一掌掴到了墙上。外婆的下巴簌簌地抖着,不光是疼,还因为震惊。
众人蜂拥而上,拽着外婆,把外婆往楼下推去。
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只看不见的手,把绳子中间系的那条手帕倏地挪了位置,已成定局的拔河阵势一下子就变了。扣扣愣住了。扣扣不懂外婆为什么明明已经赢了,却又输了。
“你让我,把门锁上。”外婆挣脱了那些人的手,从兜里摸摸索索地掏出钥匙。
“去去就回,很快的。”锁门的时候,外婆自言自语地说。
扣扣知道外婆这话是说给她听的。
咔嗒一声,门锁上了。一阵嘈杂混乱的脚步声之后,屋子陷入了完全的沉寂。
房门一关,柜门缝里透进来的那线光亮,就比先前黯淡了一些,扣扣突然觉出了衣柜的小。让她觉出衣柜的小的,不是衣柜本身,而是那两道锁——柜门上的,还有房门上的。她被关在这个上了两道锁的黑匣子里,在衣服和被卷之间。
整个世界上,只有外婆一个人拥有这两道锁的钥匙。假如外婆回不来了,她会在这个黑匣子里烂成泥,化成水吗?从前在百里坊住的时候,邻居家有个男孩下河游泳淹死了,就是放在一口跟这个衣柜差不多大小的棺材里埋了的。那家人在棺材里铺了厚厚一层草木灰,是为了吸水用的——吸身子烂了以后流出来的水。
这床被子,这床外婆还来不及换到床上去的厚被子,会是她的草木灰吗?
扣扣身上每一块相连的部位突然都开始相互撞击,牙齿和牙齿、骨头和骨头、骨头和肉。过了一会儿,她才明白过来,她在发抖。她抖得那样厉害,连衣柜也跟着她发出簌簌的响动。眼泪汹涌地流了下来。扣扣先前不敢哭,是因为害怕;现在哭了,也是因为害怕。先前是害怕被人发现,现在是害怕被人忘记。扣扣扯了一块被角堵在嘴里,抽抽噎噎地哭了很久,很久,直到每一个毛孔里的水都挤干了,眼睛灼疼得像两块燃烧着的煤球。
终于哭累了,她才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扣扣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在中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小肚子上拴着一根绳子,有两个声音趴在她的耳朵眼上一左一右地跟她说着话。一个说松了,你松了这根绳子,身子就舒坦了;另一个说不能,你千万不能松,一松你的身子就散了,再也收不回去了。两个声音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把她的脑袋瓜子撕扯成了两半。后来吵累了,就都住了嘴。她脑子一清静,小肚子上的绳子就不由自主地松了,一股温热的东西,顺着大腿流了下来。
扣扣倏地醒了,坐起来,发现被子已经湿了。她慌慌地去摸那两样东西,大的盒子已经湿了一个角。她撩起夹袄的衣襟,来搌布上的那块湿迹。擦了一遍又一遍,只觉得布已经给擦出了毛,却不知道是更干了,还是更湿了。她突然想起外婆把那两样东西塞到她手里时的神情。扣扣从前见过一只野猫,它生了三只崽,有一只掉进了墙夹缝里。那只猫不吃不喝,白天黑夜在墙上走来走去,不停地哀嚎。外婆把东西交给扣扣的时候,眼神就像那只母猫,而那两样东西,就是掉进了墙缝里的猫崽——外婆生怕再也见不着它们了。
扣扣把布袋按在胸口紧紧捂着,突然,听见屋外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是有人在拨弄门锁。扣扣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不是外婆。她想。外婆进自己的家门用不着偷偷摸摸。
是贼!
扣扣身上的汗毛铮铮地竖成了一片树林。她咬住牙齿,用嘴唇封住了从牙缝里漏出来的呼吸声。
门发出轻轻的一声吱扭,接着响起了脚步声。脚步声只是扣扣的猜想,其实那声音里没有脚掌,只有脚尖。脚尖踮上去,地板在喊疼。地板老了,受不起一根针的重量。
那脚尖小心翼翼地行了几步路,突然撞上了一件什么东西,就有人哼了一声。紧接着,扣扣听见了另外一声吱扭,是棕绷床垫在呼疼。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和地板一样老,脾气大得很,轻轻一碰就大呼小叫。那人大概摸着了床,在床沿上坐下了,揉着身上碰疼了的地方。
床挨着衣柜,两样东西中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扣扣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子会发出这么多动静——呼吸穿过鼻孔的声音,牙齿和牙齿打架的聲音,心撞在胸膛上的声音,肠子蠕爬扭动的声音……每一样听起来都响如雷鸣。扣扣把身子缩得很小,很紧,可是没用,声音捂不住,依旧肆意横行。扣扣小肚子里的那根绳子又隐隐地牵扯了起来,这回扣扣心里是明白的,她不能放松一丝肉一根筋。
“别怕,扣扣,是我。”
是外婆。外婆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得像是风吹过时落叶在翻身。
外婆摸摸索索地走到了衣柜跟前,掏出钥匙开柜门。黑暗中脸上的眼睛是废物,外婆依仗的,是手指上的眼睛。手指上的眼睛笨,钥匙探了很久的路,才终于找到了入口。柜门开了,扣扣想站起来,腿却不听她的使唤,脚板上像戳着一万根针。扣扣身子一歪,软软地滚了出来。跟着她跌出柜门的,还有那床带着潮气和霉味的 棉被。
她跌到了外婆身上。外婆趔趄了一下,又站稳了,扶住了扣扣。
“你,你……”
扣扣有很多话要问,扣扣的问题排着长队一个挨一个地挤在喉咙口。扣扣的喉咙太窄太小,话挤不出去,嗓子和舌头被挤散在两头。
外婆一把搂住扣扣,很紧。扣扣放声大哭。
外婆急急地捂住了扣扣的嘴:“不能,不能出声,让人听见。”外婆贴着扣扣的耳根说。
外婆的手掌很硬,结成痂的糨糊蹭过扣扣的嘴唇像砂纸。外婆的手心汗津津的,有些不中闻的气味。扣扣别过脸去,想挣脱外婆的手。外婆的手紧追不放,扣扣逃不开,就张开了嘴。扣扣只听得外婆嘶了一声,紧接着她觉出了自己牙齿上的腥味。她这才明白过来,她刚刚咬了外婆一口。不,咬外婆的不是她,而是堵在她喉咙里的那些话。话堵得太久,话等不及了,就跳过舌头,落在了牙齿上。
这一口咬得很狠,外婆立刻松开了手。可是外婆只松开了一只手,外婆的另一只手依旧紧紧地搂住扣扣,仿佛那手上拴着的是外婆的性命,一松手,外婆就要掉下万丈悬崖。
啪嗒啪嗒。有东西落在了扣扣的颈脖上,温热的,很沉,一下一下,像钉子在砸肉。
是外婆的眼泪。
外婆把扣扣抱起来,放到床上。扣扣的身子扭来扭去,她不想让裤子上的湿迹弄脏褥子。外婆渐渐习惯了屋里的黑暗,摸到窗前,拿起那盒摆在窗台上的火柴,擦亮了,点起旁边那个菜油碟子里的灯芯——那是家里停电时备用的 油灯。
扣扣想问外婆为什么不开灯,可是扣扣的嘴唇很沉,扣扣搬不动。
油灯把黑暗剪出一个朦朦胧胧边角不齐的洞。外婆转过身来,扣扣看见了外婆的脸。外婆不是中午的外婆了,外婆的半边脸肿了,一边的嘴角上结着一块暗红色的痂。外婆的脸变得很奇怪,眼睛眉毛鼻孔和嘴巴都歪了,外婆变得很丑。
这只是扣扣看得见的变化。扣扣看不见的东西还很多,比如外婆耳膜上的一条裂缝。扣扣还要再长大一些,才会知道那条裂缝有个医学名词,叫耳膜穿孔。那条裂缝后来会变成一个永远长不拢的洞,天气一冷一热,里边就会往外漏水。
扣扣想不明白,一个一只肩膀脱了臼的少年人,竟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可以叫外婆的五官挪动位置。
外婆放下扣扣,蹲下身去捡拾滚到地上的那床被子。捆着被子的那条绳子已经松了,被子扭着身子白花花地躺在地上,像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外婆在被子里翻了一番,没翻到要找的东西。外婆又把半拉身子探进衣柜里,急切地搜寻着衣柜的每一个角落。
外婆的手停住了,松了一口气。扣扣知道外婆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外婆一定也摸着了那片湿迹。扣扣心想。
扣扣闭上了眼睛,在等待着外婆的责骂。
可是外婆没吱声。半晌,外婆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作的是什么孽啊。”外婆说。
扣扣不知道外婆在说谁。
外婆把那两样东西拿出来,塞进枕头里。想了想,又拿出来,放进了褥子底下。扣扣听见外婆又嘶了一声,大概蹭到了伤口。
扣扣很想问外婆“疼吗”,但扣扣问的不是外婆的脸,而是外婆的手,那只被她咬了一口的手。可是扣扣问不出口。嗓子和舌头各自走了很长的路,却还没会合,这回挡在路中间的,是 羞愧。
外婆掀开竹罩子取出中午剩下的半碗饭,从热水瓶里倒了些水泡着。水是早上烧的,已经不烫了,饭粒子泡不透,依旧很硬。外婆又换了一碗水,才好些。在外婆转身拿咸菜罐子的空当里,扣扣已经把那半碗温水泡饭吃得一粒不剩。确切地说是喝,因为扣扣从头到尾没用上牙齿。
外婆端着那个没及时派上用场的咸菜罐子,一点一点地给扣扣喂咸菜,用手指。外婆从不用手指夹菜,外婆用筷子的时候,都会用开水烫过消毒。咸菜沾着很多盐粒,外婆的手不知道停。外婆的眼神怔怔的,扣扣知道她在想心事,外婆一想心事额角上就有虫子爬来爬去。
扣扣把那只空饭碗,伸到了外婆跟前。
外婆回过神来,拍了拍额头,把额角上的那些虫子拍了下去。
“没有饭了,你再吃口咸菜,行不?”外婆央求扣扣。
扣扣的手却没有缩回去。
扣扣直直地看着外婆。扣扣的眼睛深黑深黑的,底下埋着炭火,外婆的眼睛一挨上去,就打了一个哆嗦。
“这个时候,不能再开炉灶起火了。外婆也没有吃饭。”外婆嗫嚅地说,仿佛让扣扣捏住了一个短处。
扣扣没吭声,只是把饭碗倒扣着放回了桌子上。
“我治好了那个人的肩膀,还有他的司令,他们才放我回家。”外婆在找话和扣扣说。
“那些人,好几个有伤病。都还是孩子,爹妈都不知道他们在外边干了些什么。”
“司令,是什么人?”扣扣喑哑地问。
外婆突然意识到:这是扣扣从衣柜里出来之后第一次开口。
“司令就是,他们的当家人。”外婆说。
“当家人,也火车脱轨?”扣扣问。
外婆怔了一下,才想起中午解释肩关节脱臼时使用的那个比喻,忍不住笑了。外婆笑起来嘴更歪了,几乎撞上了耳朵。
“不是的,司令是流鼻血,流了一茶缸,怎么也止不住。”
扣扣看见过外婆给人止鼻血,用小银针。外婆的银针藏在一个小铝盒里,外婆把小铝盒一直带在身边,好像满大街都是流鼻血的人,她得时刻预备着解救他们。
“那个人,为什么那么凶?”扣扣问。
“因为他害怕,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害怕。”外婆说,“谁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 害怕。”
外婆也会害怕吗?扣扣暗想。外婆是不是因为害怕,才把自己锁到衣柜里的?
“那你为什么喊他回来?你不喊他回来,他就不会打你了。”扣扣又问。
这个问题终于把外婆难倒了,外婆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回话来,最后才叹了一口气,说外婆傻,这辈子净干傻事,总是为好心吃苦头。
外婆放下咸菜罐子,掏出手绢擦干净了扣扣的嘴,站起来,取下挂在墙上的一个尼龙布兜——那是外婆平常去小菜场买菜时用的。外婆走到窗前,扯严了窗帘上的缝,把被褥底下藏的那两件东西装进尼龙兜里,又在上面盖了几张旧报纸。
扣扣明白过来,外婆还要出门。
扣扣一下子扯住了外婆的裤腿。
“外婆要找个地方,把这东西藏起来,谁知道明天还会来什么人。”外婆弯下腰,轻声对扣扣说。
扣扣不说话,也不松手。
“外婆一辈子,只剩下这两件东西了。外婆再把这两件东西丢了,还怎么活呢?”
扣扣还是不说话,只是更紧地扯住了外婆的裤腿。
“外婆去去就回。外婆永远,永远不会丢下扣扣。”外婆央求着扣扣。
扣扣不信。外婆中午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外婆没有去去就回。外婆把扣扣一个人留在衣柜里,那床被子差一点儿成了扣扣的草木灰。外婆说什么也没有用,扣扣的手指像焊在外婆腿上的铁钩,没有人能掰得开,除非砍断扣扣的胳膊,或者外婆的腿。
外婆拧不过扣扣,只好牵了扣扣的手,蹑手蹑脚地锁了门出屋。下楼梯的时候,外婆把尼龙兜挂在自己的脖子上,两手半扶半举着扣扣,让扣扣踩在自己的脚上走路,为的是不惊动邻居。
两人终于小心翼翼地走到了街上。天晚了,街面上的人家都关了门。一只野猫在贴着墙根行走,风刮过来有些冷。路灯把外婆和扣扣的身影扯得很长很瘦,一晃一晃地丢掷在石板路上。扣扣听见外婆的肚子在叽叽咕咕地叫喊。
“扣扣,外婆把你锁在衣柜里,你恨外婆吗?”外婆问。
扣扣还不懂恨是什么意思,她猜大概就是生气的意思,生很大的气。
扣扣點了点头。
外婆的脚步慢了下来,外婆在掏衣兜里的 手绢。
“作孽啊,作孽。”
外婆窸窸窣窣地擤着鼻子。
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是大上海所有好人家女儿的完美范本,这个范本在我的生活圈子里有个名称叫淑女。在市井之辈口中,却有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叫千金。我从小接受上海滩最昂贵最精致的西洋教育,熟于钢琴,略通绘画,也可以在适当的场合亮一亮歌喉。我随便乱涂的小文章,也能占据校刊的一个显赫位置。我在红十字会做义工时,还跟一个老中医学过一阵子把脉号诊。可是我既没有成为先我而生的潘玉良、林巧稚,也没有成为后我而生的顾圣婴,更没有成为与我同代的张爱玲和苏青。不是因为我缺乏天分。每一位教授过我的老师,无一不被我超人的快捷和聪颖所震惊。别人花上十分的努力所做成的事,我通常只需要花上五六分。然而,我一生却一事无成。正如那位对我寄予厚望又最终对我大失所望的老中医所言,我若愚笨一些、家境贫寒一些,兴许我还真能精通一门技艺。误了我的,正是我的聪明和家境,因为我从不肯在那五六分之上付出额外的苦工。我对一切浅尝辄止,我不想深究也不屑于拼命,一切对我来说都来得那么轻省。
他们对我的断言有几分道理,但也不全对,其实我并不是对所有的事情都那么漫不经心。我在那五六分之外再也不肯使上去的力气,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孤注一掷地投在了一件事情上。冥冥之中似乎有一位神明在指点着我的人生,让我在二十二岁之前尽情偷懒,囤积气力,好在以后的一生里慢慢消耗,像冬眠的熊。我在二十二岁以后竭尽全力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爱一个男人。爱情是一场烟花,美得让人忘了生死。只是烟花瞬间即逝,我和他的好日子,从头到尾也不过四五年。后来他被一位资历很深的老师游说得动了心,起了离开上海的念头,他们就一起去了海峡的那一边。那阵子时局动乱,人心惶恐,船位不够,他们先走了一步去安家,临别时说好下一班船来接我和女儿。可是那一班船却永远搁了浅。
我们错过了一班船,也就错过了一生。
剩下的岁月,我都在清理那场烟花留下的残局。假如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收拾残局的难处,我还会那样奋不顾身吗?这是个无解的问题。谁也不是上帝,不能未卜先知。纵使我预知了结局,我可能也舍不下那一场绚丽。先人的记忆一定在某个朝代出了差错,他们漏记了一个生肖。那个被遗漏的生肖是蛾子——飞蛾扑火的那个蛾子。而我,生来就是一只蛾子,我抵挡不了火,火也抵挡不了我。
二十二岁之前,我是淑女。二十二岁之后,我是骗子。二十二岁是一个清晰的分界线,中间没有渐进和过渡。二十二岁之后,我一夜之间学会了用谎言骗取各种东西。先是对父母。我编织了各种谎言骗取他们钱包里的银子,从他们眼皮底下支取离家外出的时间。后来,我开始骗他。比如,我会用减半的方式告诉他米和牛奶的价格,用不小心丢失来解释存在当铺里的首饰和大衣……
再后来,我就没有必要费心对他们撒谎了,因为他们都离开了我的生活,各以各的方式。但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哄骗对象——我的女儿。我对女儿编织的谎言,要比前面的简单一些,我只需要杜撰我父母和他的死亡。从严格意义来说,我并没有杜撰我父母的死,我只不过把他们的死提前了几年,以便彻底抹去女儿见过他们的记忆。毕竟童年的记忆是柔软而边界模糊的,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很容易在后来的日子里被覆盖和修补。
再后来,我的女儿也离开了我。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外孙女,迅速地填补了她留下的空缺,占据了我的心思意念。我编织谎言的能力,就是这样在永不停息的需要之中不停地得到抛光和砥砺,像一只越擦越亮的皮鞋。
我的外孙女出生之时,我已经在前面三代人、三种版本的谎言之中穿梭了将近二十年。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在接近能力的极限。她出生长大的那个年代,到处都是眼睛和耳朵。每一双眼睛都是高倍显微镜,看得见蚂蚁身上的毛孔;每一副耳朵都是高功率的放大器,捕捉得到最细微的风吹草动。一个涉及四代人身世的谎言有无数个细节,任何一处出了纰漏,那座建立在沙子之上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经过几个无眠之夜,我在苦思冥想之后,最终决定用一个大谎言来取代无数个小谎言。我以和她切割血缘关系为代价,省却了一一修改她曾外公曾外婆、外公外婆和父亲母亲身世的麻烦。一个枝蔓纷繁细节丛生的谎言,是经不起时间撑扯的,随时都有可能显露破绽。而一个只具备一条线索的简单谎言,无论多么荒诞,它被戳穿的概率就降低了许多——我只需要守住一道门。
我的亲外孙女就这样在我口中变成了从路上捡回来的弃婴。
从那条载着他的船离开而接我的船迟迟未到时起,我就预见到了世道的巨变。于是,我频频地搬家,先是从一条街搬到另一条街,通常相隔甚远,后来干脆从一个城市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时局交替的混乱夹缝里,我小心翼翼地坚守着谎言,并把这些谎言巧妙地传播给无可避免的邻居。
很多年后,当我孤独地躺在温州市郊一家养老院的床上,看着暮色的阴影渐渐涂上墙壁,并从中间隐隐认出了死神的翅膀时,我依旧还在回忆一生中撒过的所有谎言。我的记忆力并没有随着年岁消逝。我相信,即使在我的肉体消亡之后,我的记忆还会飘浮在空中,执拗地寻找着一个可以落脚的新躯体。我看见我的谎言排列整齐,一个一个地从我面前走过,一次又一次地接受着它们的创造者的检阅。
这就是我回忆往事的方式。谎言是一条绳索,结实、可靠、自给自足、永远不需要依靠外力支撑。它们把我的人生串成一个整体,我顺着它们摸索过去,就能轻而易举地找回出发时的 自己。
在我躺在床上抚摩着一个个谎言的绳结时,“基因”“遗传”“突变”等词语,早已成为科普知识。回顾我的一生,我忍不住突发奇想:在我父亲的精子和我母亲的卵子产生碰撞纠缠角斗融合的过程中,上帝是不是横插了一手,搅乱了基因原本的顺序,于是我身上就发生了某种常识无法解释的巨大变异,我具备了一种我的祖先身上从未出现过的奇异才能?我无师自通地熟知了通往谎言的所有歧路小径,我不仅善于编织谎言,我也精于讲述谎言。我知道如何选择词句和语气、掌控叙事节奏、制造必要的停顿和合宜的面部表情,使弥天大谎听上去像一个可怜的单身女人至死不想为人所知的私密真情。
但我并没有停滞于此,我还会走得更深更远。我还会钻研谎言的传播方式——如果不能传播,谎言便是大脑灰物质的奢侈挥霍。我会把谎言婉转迂回隐晦地传播给需要传播的人,用迟疑、顾左右而言其他等把戏来营造恰到好处的留白,让他们自己得出关于真相,抑或是关于假象的结论——那是把谎言坐落成事实的最有效的方法。
从二十二岁那年我由于拐错了一个走廊而在病房里撞上了我命中的克星之后,我就开始撒谎,一路撒到我看见了死神的翅膀。使用一个今天的时髦用语,我最初的谎言仅仅是出于“刚需”——我必须用谎言来引路,在黑不见底的隧道中找到一丝缝隙,并从中穿出。虽几经大难,所幸都不致命,我活过了一切乱世。
到后来,世道太平了,谎言从刚需变为软需,但撒谎却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会为一件小事,毫无必要却面不改色地说假话。比方说,我告诉养老院的邻居,我新买的那件轻便式羽绒服,是我外孙女从意大利寄过来的新年礼物。其实,那件衣服是我的一个朋友从一家比地摊略强一点儿的小店里淘来的。我那垂老但依旧与众不同的气质,使得我依旧有底气把一件街货颤颤巍巍地举到舶来品的位置。
严格地说,这个谎言也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前半部分勉强算得上是刚需,因为我必须跟我的邻居坐实我那个只闻电话声却不见其人的外孙女的存在。而后边的那个部分却完全是出于撒谎的习性。我的外孙女明明住在法国,而不是意大利。把法国搬到意大利,那纯粹是一时兴起。其实“一时兴起”也是谎言,因为对我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一千零一次,早已不再是“一时”。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谎言中,我惊讶地发现:我说真话时有些无所适从的别扭。我是说,我说真话时反而听起来更像是撒谎。
谎言一旦成熟并从我的口中脱落之后,我就完完全全地相信了它。我用迷信真相一样的虔诚态度,来对待我精心制作的谎言。其实谎言之所以被别人揭穿,是因为撒谎者对自己的话缺乏自信。我们严重高估了人们对于谎言的质疑能力,其实人们远比我们想象的轻信。谎言不需要重复一千次才可以成为真理,有时一次就够了,只要具备严密的逻辑、饱实的细节和合宜的传播方式。
我扯远了,我还是趁着脑子还灵光,把话拉回来,说一说我的女儿吧。
我女儿叫小抗,她出生在日本天皇頒布终战诏书的那一天。在那一两年里出生的婴儿,很多取名“抗”或者“胜”,我并不担心她的名字会暴露她的身世。在她的父亲登上那条没有归期的轮船时,小抗还不到四岁。而当我再一次得到他的信息,则是半个世纪之后的事了——那是后话。
我带着女儿搬去杭州,又在杭州城里搬了几次家。经过这几次搬迁之后,我成功地抹去了有关他的一切踪迹。等到我们最终在杭州城南一间破旧的小平房里住下并登记了户籍时,我是一个名叫李玉平的穷寡妇,带着一个名叫李小抗的独生女。小抗姓的是我的姓。当然,我的姓也不真的是我的姓,我早已不再是那个吴门千金。幸亏我的父母都已在几年前相继去世,我也已经割断了以往所有的社会关系。
其实,在我不明不白地搬进那个贫困潦倒的画家的阁楼时,我就已经疏远了所有的同学朋友。我需要彻底斩断的,只不过是那些粘连在刀刃和切口上的细丝。我换了名字换了服饰换了发型,不参加任何社会活动,也不在任何人多的场合走动,我成了一个游移于时新和进步之外的自由粒子。
我没有工作,靠给人织补衣裳、糊火柴盒子为生。外头的世界正在经历风起云涌翻天覆地的变革,冲在浪尖上的人很多,而我不过是浪花溅不到的一粒泥尘。在那个筛孔非常细密的年代里,没有人能真正经得起盘查,只是我的姿势太卑微低贱了,勾不住任何人的目光,于是我和小抗总算安定了下来。
当时我还没有想到我的周密计划里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后果:我把我的来路覆盖得太严实了,以致多年之后,那个坐船离去的人终于归来时,他已经无法在那条面目全非的路径上,找到一个隐约熟悉、可以下脚的路口。
可当时我却顾不上。母狼在护犊的时候,想到的只是猎人,而不是公狼。在乱世里,所有的母亲都是狼。
在杭州的最初几年里,我活得心神惶乱,对什么事情都没有一个长远打算。我和小抗的日子是建立在一个弥天大谎上的,我白天黑夜都担心谎言长链上的某一个薄弱环节,会在时间的撑扯之下,现出破绽。每天我都会把谎言在脑子里从头到尾仔细地过上一遍,像放电影,然后用各种各样的自问和自答,来熨平每一条形迹可疑的皱褶。有一天,小抗和美术兴趣班的同学野外写生归来,她没进屋找我,而是躲在灶披间的墙角,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声音里充满了恐惧和羞耻。我闻声走过去,看到了她格子裙后边的血迹,才恍然大悟:她长大了,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已心不在焉地错过了她的童年。
小抗的怪异举止,其实早在出事之前就开始了,星星点点,零零散散的。那些斑驳的碎片,却是在她身后,才一块一块地在我的脑子里聚成一张完整清晰的图片。当然,已为时已晚。
小抗自小喜欢画画,后来考上了少艺校的美术班,离家远,就在学校住宿。周末回到家来,并不怎么看书做功课,却总抱着素描本不放,画厨房里的蔬菜瓜果,画窗外的街景,也画我。刚开始的时候,她很爱讲学校的事,讲老师,讲同学,讲绘画课里发生的事。她说她的写生课成绩考了全班第一,老师说在女孩子中间,很少能看到她那样好的透视素描眼力,那是天分,将来笃定考得上美术学院。
后来她的话就渐渐少了,只是常常照镜子,对着镜子微笑,脸蛋红红的,眼睛里闪着亮。周日晚上上床睡觉时,她会用锯成小段的竹竿卷着头发,第二天一大早坐公共汽车回校的时候,她的额上会出现一帘蓬松卷曲的刘海。我看着她背着书包画夹赶公共汽车的背影,总觉得她的鞋底粘着两片弹簧。
有一个周日我买菜回来,发现她坐在床上,背着身子,正在看一样东西。她太聚精会神了,竟没听见我的推门声。她猝不及防地看见了我,一慌,手里的东西就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是一张照片,是老师带着一群学生外出写生的集体照。我就没在意。
我没在意的事情远不止这一件。
小抗开始问我要零花钱。不多,三毛五毛的,但断断续续,一直没有停过。学校根据家里的收入情况,给了小抗一份助学金,并免了学杂费。小抗知道家里的境况,以前从没问我要过零花。我有些惊愕,问她要钱做什么,她的回答每次都不同,倒也合乎情理:买颜料,买纸,买速写本子,付郊游的午餐费,凑份子给参军的同学买礼物……每一次看见我犹豫,她总会怯怯地加上一个尾巴:“如果不行,我就省一省伙食。”我听了这样的话后,就会立刻打开我那个已经被硬币磨出洞眼的小钱包。天底下所有的儿女在还没学会说话时,就已经准确无误地摸到了父母的软肋。我如此,我女儿如此,我女儿的女儿依旧如此。那是天道,我们总是在事后看清实情。
后来她就不再每一个周末回家了。她不回家的理由是:学校春游、去郊区参观人民公社、去探望生病的同学、排练国庆节目……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直视着我,面色安宁自然,完全不像在撒谎。这些谎言之所以听起来很真,是因为它们已经在长久仔细的研制过程中磨平了所有的瑕疵。一直到她走后,我才意识到:我当年对我父母撒下的每一个谎,都在我女儿身上得到了报应。精明的是我,愚钝的也是我,我年轻时的历练非但没有让我警醒,反而成了我的盲点。
在她出事前的那个秋天,又一次她回到家来,我发现她面容憔悴,眼圈发青,脸颊上浮现着隐隐的雀斑,眸子却依旧晶莹闪亮。她那天没胃口,只喝了半碗冬瓜汤,就吐了。小抗是个早产儿,体质从小就弱,体重比同龄的女孩子都轻,肠胃时常犯病,一口东西不顺,就会呕吐拉稀。那阵子她们学校一直在组织学生下乡,给人民公社写标语,画壁画,设计宣传板报。我以为她受了劳累,那天她出门时,我掏了两块钱给她,让她在学校食堂买点荤菜补充营养——这是我一次性给过她的最大票额。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收了。我至今还记得她把那两张一元纸币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放进铅笔盒时的神情。那天她的脑子里应该有两队人马在开战,一队是母亲,一队是爱情。世上所有的战争都有输有赢,结局很难未卜先知,唯独这类战争尚未开场就已定胜负,败下阵来的,必定是母亲。
小抗并没有用这个钱来改善伙食。
我给小抗的每一笔钱,她都没有用在她说的那些事上。
其实她的学校提供了所有的绘画材料,她不需要自己花钱购买。她把那些从她和我的牙缝里挤出来的钱,用在了一个我根本没想到的用途上。她死后,我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一个盖着百货公司印戳的纸包,里边包著一条暗红色的线织围巾。围巾里塞着一张纸条,上面是小抗公公整整的字迹:“送给你,天冷了。”
就在她出事的前一个星期,她在学校赶作业,正赶上变天,起了大风。我想起来她还没有带上厚冬衣,就从箱子里拿出旧年给她缝的棉袄,用竹耙打松了,给她送到了学校。我逼她当着我的面换上,当时我只依稀觉得她扣纽子的时候有些吃力。
这个年纪的孩子,正长身体呢。下回再缝棉袄,要再宽松个两三寸。回家的路上,我对自己说。就这样,我,一个曾经精通谎言之道的女儿,一个从来眼观六路的母亲,一个略懂医术的半拉子医生,竟然对所有昭彰的迹象视而不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一步一步走向了那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最后见她的那天,是个周末。她原先说好了不回家,后来想起把一幅素描稿落在家了,就临时决定回来取。至今回想起来,我总觉得冥冥之中她是知道那天是她的大限的,所以她会巴巴地赶回来,死在我的怀中。她没能给我送终,但我至少给她送了终,她不致一个人在惊恐中孤孤单单地上路。
那天她到家时已经是周日的中午了,我不知道她会回来,所以没留她的饭。我捅开火烧了一碗西红柿蛋汤,泡了点剩饭让她将就着吃了。她吃完了,说想睡几分钟。她从来没有午睡的习惯,我猜想她真是乏了,就关上门,让她一人睡在床上,自己坐在门外织一件刚开圈的毛衣。我织的毛衣针脚均匀,花样时新,而且手脚利索,假如没有别的事拖延,三四天就能完工。渐渐地,在弄堂里就出了名,隔一阵子就有人送上活来。大人一件两块钱手工,小毛头一块五,倒比糊火柴盒来钱。
那天真是个好天,没有一丝风,树木犹如招贴画上的景致似的一动不动,雀子飞来飞去很是闹腾。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正正地落在我脸上,晒得我浑身酥痒,眼皮发黏。那天我感觉像个舒服得随时可以去死的老太婆,尽管我还不到四十岁。
后来我被一阵呻吟声惊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细细一听,那声响来自屋里。我扔下毛衣,推开房门,只觉得眼前唰地蒙上了一层厚厚的云。过了一小会儿,那云终于散了,我看清了床上的血。不,那不像是血,倒像是混了太多朱红颜料的水。那水已经润透了被子,正顺着被角滴滴答答地往地上流。
我的腿腳一软,怎么也使不上劲。我半滚半爬地扯过一条毛巾,想去堵,却找不着伤口——我这才发觉那血是从两腿之间流出来的。
我是怎么把小抗送到医院的,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我只隐隐记得坐在急救室外边的长凳上,身子簌簌发抖,手里捏着一团自己的衣襟,感觉指间的布正从温润渐渐变凉,最后结成一个硬坨——那是小抗沾在我身上的血。
我也不记得我在外边坐了多久,等医生最终把我叫进病房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转黑。
“子宫畸形……
“你不知道她怀孕?
“早来做检查,也不至于……
“失血过多,怕是……”
那天医生说的话,像一群绕着我飞来飞去的蜜蜂,嘤嘤嗡嗡。那声音没有边界,相互混淆,难以分辨。我只知道有一根刺扎进了我脑子,很深,很疼。
那根刺是:“晚了”。
我走进屋,看见小抗全身都盖在一床洗得混了色的白被子里,只露出一张尖瘦的脸。她听见我的声音,睁开双眼,面颊上泛起两团湿润的桃红。那一刻小抗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从睡梦中刚刚醒来,迷糊,慵懒,却养过了精神。尽管我知道那是输血之后的反应,我依旧心怀希望——我希望那天碰上的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庸医。没有人能够夺走一个母亲的希望,即使死神已经站在紧跟前,母亲也总是拒绝辨认。
“小抗,妈在,你能好。”我从被子底下找到了她的手。她的指头在我的手掌里弹动了一下,却又停住了。她没有力气。
她转不动脸,她能转得动的,只是眼睛。她的目光从我的脸上挪移开来,在屋子里转了一个圈,最后落在了护士脸上。护士见过了太多的病人,她熟悉这样的表情,她一下子就懂了。护士转身出去,一会儿回来时,臂弯上多了一个 布包。
布包里是一团褐色的肉。我说它是肉,仅仅是因为我一时找不到任何别的词来形容它。它很小,小得像一只瘦弱的兔子,或者说,一只肥大的老鼠,手掌般大小的面庞上有很多条皱纹。那些皱纹在不动的时候,更像是雕刻家手下的刀痕。护士把布包送到小抗面前,小抗的眼睛倏地睁大了。那肉团大概觉出了光亮和热度,脸突然裂开,露出两条细细的缝——是眼睛。
它哭了。
哭是我的猜测,实际上它既没有声响,也没有泪水,但它脸上的那些刀痕激烈地走动起来,像沸水里的面条,嘴巴张成一个黑色的洞。
“你有什么话,赶紧跟你妈说。”护士俯下身子,对小抗说。
护士明白,小抗也明白。护士的明白来自经验,小抗的明白来自感悟。而我,却是三人中间唯一糊涂的。我拒绝明白,因为明白意味着撒手。我情愿糊涂,我实在是,不情愿撒手。
小抗的手指在我的手心挣动了一下,我突然醒悟过来,她要我去抱那个布包。我犹豫了片刻,我只是感觉陌生。
不,陌生是一种委婉说法,其实我对它充满了憎恨。它是老天爷突兀地横插在我和小抗中间的一条鸿沟,它来了,要把我和小抗永远隔绝在两头。
我厌恶地偏过了头。
这时,我觉出了隐隐的疼痛——是小抗的指甲在掐我掌心的肉。我发觉小抗的脸色正在渐渐黯淡下去,仿佛血已经找到了另外一条出路,我知道她已经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我从护士手里接过了那个布包。
“小抗,有我。”我听见自己喃喃地说。
那是一句不由自主的话,也许经过了脑子,但肯定没经过心。
“这丫头,活不活得下去,就得看造化了。”护士悄悄对我说。
“告诉我,那人是谁?”我问。
小抗的呼吸急促了起来,仿佛喉咙里堵着一口浓痰,她没有力气把它吐出来,或者咽回去。
“来不及了……”护士叹了一口气。
小抗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却没有声音。
我把耳朵贴过去,她在喘息的间隙里,费力地吐出了几个字。
“崔……我爱……”
这是小抗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两个月后,我抱着这个孩子去了小抗生前就读的少艺校。
学校正在放寒假,学生大多已经回家过年,留在宿舍区的人不多。我特意挑了晚饭后的时间,为的是躲人眼目。
前一天刚下过一场雪,积雪未化,在地上结了薄薄一层冰,路灯照上去,像一片铺满灰土的水泥地。风吹到脸上,尖牙利齿地啃着肉,我的额头却在冒汗。路滑,眼睛靠不住,我得小心翼翼地挑着脚下的路,每一步都费心费力。
扣扣不冷。扣扣不可能冷。扣扣穿着厚毛衣,毛衣外边是一件配着同样花色的帽子的棉袄。从里到外,这一套都是新的。在毛衣和棉袄之外,还包着一床小被子,也是新的。那天的扣扣像一只严严实实地裹在竹叶里的粽子。
扣扣睡得很沉,呼吸咝咝地在我的胸脯上钻着一个个热乎乎的小孔。她的脸色依旧是棕褐色的,只有鼻尖上浮着一块小小的粉红。额头上那些刀痕一样的皱纹不见了,它们是在前几天的一个下午突兀地消失的。我的医学和生活常识告诉我:那些皱纹绝对不可能在一刻之间消失——那应该是个渐进的过程。可是我的记忆并不认同常识,记忆有自己的路数。我明明记得:在饱饱地喂她吃过一碗掺着炼乳的米汤之后,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她再醒过来时,她看上去平滑得像一枚新剥出来的鸡蛋。
那天是正月初九,街上还东一下西一下地响着零零散散的鞭炮声。不知哪家楼台上的一个瓶子被风刮掉了,咣当一声巨响,在我的脚下炸成无数个碎片。扣扣吃了一惊,倏地睁开眼睛,嘴一瘪,想哭,却没有哭出声。我很熟悉那样的表情。从我把她抱回家的第一天起,她就很少哭。她太安静了,有时我會忍不住伸手过去探她的鼻息,看看她是否还有气。她似乎一直在用超常的静默来为自己不合时宜的出世道歉。兴许冥冥之中,她已经知道我要把她送走,她活得战战兢兢。她把自己缩了又缩,缩成一粒粉尘,指望着我能够承受一粒粉尘带来的不便,而把她留在身边。
扣扣醒过来,望了我一眼。不,我应该说,瞪了我一眼。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很尖,很深,是忍到了底的哀怨。一个四十岁的成年人被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看得无地自容。扣扣的目光剜得我的心抽了一抽,那疼跟平素的疼不一样,那疼有个名字叫愧疚。
不舍是在那一刻里生出来的。
其实我明白,不舍是不可能在一刻之间形成的。不舍是在平素最寻常最琐碎的事情上慢慢长出了根须的,比如当我喂她第一勺米汤,她一口吮住了我的手指时;比如当我为她一针一针地织着她人生的第一件毛衣时;再比如当我用“扣扣”两个字呼唤她,她第一次扭过脸来回应我的时候……可是那天我的脑子固执得像花岗岩,我坚定地认为不舍是从扣扣剜我的那一眼里冷不丁冒出来的,是一株无根的苗。
扣扣是我给她随意起的小名,我只是把它当作一个暂时的过渡,就像我们随意叫一头街猫“咪咪”一条野狗“汪汪”一样。无论我怎样舍不得,我心底里明白,扣扣不属于我,她只是在回到她该去的地方之前由我暂时保管而已。她永久的归宿在那个姓崔的美术老师家里,他才拥有她的命名权、抚养权以及从这些权利中衍生出来的数不胜数的其他权利,比方说感受她的呼吸在他胸脯上钻出温软洞眼的权利、剪她的胎毛、并把碎发保存在饼干盒子里的权利、给她缝制人生第一个书包的权利、教她写下自己名字的权利等等。我至今没有给她上户口,只是为了能把她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在出生时的样子,然后把她交给她的生身父亲。
我早已打听到了他住在校外的一栋教工宿舍里,一楼左侧第二个单元。这个地点让我略微松了一口气,因为我至少可以绕过传达室烦琐的盘查和登记过程。我有九十九个理由大肆声张,可是我不想这样做。我不是泼妇,他也不是流氓。我相信小抗的眼力。小抗是从我的肚子里出来的,带着我的精神气血,她和我一样,都属飞蛾,让我们奋不顾身的,只能是火,而不能是淤泥。我和他都有不想张扬的秘密,正应了一句歇后语,是“秸秆打狼——两头都怕”。
即使我不知道他的详细地址,我也能在这座小楼的所有房间中一眼找出属于他的那一间,那是因为他门上贴的那幅年画,假若那也可以被称为年画的话。这座楼里大部分人家的门上都贴着颜色新鲜的窗花春联,他家也有,却和别家不同。他家贴的,是一张西洋画,是皑皑白雪覆盖之下的田野树木和农庄,是新华书店批量印制的、一毛钱一张的印刷品。
扣扣又睡了过去。扣扣很好哄,轻拍几下就会入睡。我很少抱她,也很少哄她,我不想让她习惯我的怀抱。其实是我不想让自己习惯她在我怀抱里的重量和温度,我害怕她走后留下的空洞。她的生命刚刚开始,柔软如海绵,能很快填上生活留给她的缺口。而我却是一块硬木,我已经没有伸缩的余地。我无法充填生活留给我的缺口,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预防。
我抱着沉沉睡去的扣扣,站到了这个男人的门口。
那是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确切地说,是平房改建加盖成的二层楼房。二楼没有问过一楼的意思,就把自己蛮横地骑在了一楼的肩上,两层楼之间那条懒得粉饰的衔接线,昭彰地宣告了它们的不同年龄和身世。
崔家的窗口不知何故比旁边的几家都略小一些,一条看不出颜色的窗帘半开半掩,露出一片裸玻璃。我的眼睛顺着窗帘的裂口,看到了一角屋里的情景。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只有一张长方形的饭桌和三张木凳。床肯定是有的,只是我看不见,我猜测它藏在窗帘遮挡住的某个角落。我用了“饭桌”这个词,是因为我看见了桌子的最外边盖着一个竹罩子。每一户江南人家都有一个这样的罩子,看见它你就会立刻联想起剩饭剩菜,而绝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但这个竹罩子只占据了桌子的一个角,桌子另外的一半堆满了书本、纸卷、颜料和笔筒。在文具和竹罩子的中间,趴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正在写作业,眼睛近近地贴在本子上,两只胳膊肘小心翼翼地缩在竹罩和纸卷之间的狭小空间里。小姑娘的鼻尖通红,喉咙里时不时发出一些像咳嗽又像是喘息的声响。
不远处的地上蹲着一个女人,正在一个木盆里搓衣服。女人背着身子,我看不清她的脸,只是觉得她瘦,棉袄底下似乎能看得出肩胛骨,肩膀正随着两只手臂的动作一高一低地颤动。
“崔建国,你给我拿块新肥皂出来。”女人抬起一只胳膊擦了擦溅到头发上的肥皂泡,对着屋里喊道。
女人喊话的时候没有看人,女人的声音似乎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那声连名带姓的呼唤听起来有点怪异。这个本该是大人责骂悖逆的孩子、老师训斥犯了错的学生时使用的称呼方式,在这里非但不具备威严和疏隔,反而隐含了一丝狎昵。
我看不见那个叫崔建国的男人,只听见他含含糊糊地回了一句话。我没听清,但是女人听清了。
“放毛巾的那個抽屉里,靠右。你天天住在这里还不知道,我两周来一次倒比你清楚,什么人哪?”女人说。
女人的话像是一块双层米糕,上面一层,下面一层。上面一层的里,是下面一层的面,两层相互交缠,各有各的味。上面一层听起来是唠叨,是抱怨,而底下一层把唠叨和抱怨劫持了,拐上了另一条道,变成了撒娇,甚至有那么微微一丁点儿,撩拨。
男人终于走进了窗帘给窗户留出的那个缺口。男人偏着身子,我看见的是一个笔直高挑线条分明的侧影,像剪纸。他穿着一件灰布中式棉袄,转过身来时,我发现他的前襟半敞着,露出里头一件藏蓝色的鸡心领毛衣,毛衣领子里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我一下子想起了从小抗书包里发现的那条红围巾。小抗的围巾一定是比着这件蓝毛衣买的,在挑选的时候,小抗的脑子里就已经有了一幅红白蓝三色的水粉画底稿。
男人把一个长条纸包递给女人,女人接过来,撕了包装纸,就要掰里头那两块连在一起的肥皂。女人试了几下没掰断,就拿着皂条在木盆的边缘上狠狠地磕了一下。肥皂从中间断开了,女人把一块搁在皂盒里,另一块递回给男人。
男人从地上捡起那张包装纸,叠成一个四方形,重新把剩下的那块肥皂包好。男人包肥皂像在包一件精美昂贵的礼物,每个角都方正挺括。终于包好了,又递回给女人。
“你带走吧,我一个人,用不了这么多肥皂。”男人说。
女人这才抬头,瞟了男人一眼。
“你的衣服怎么总是白白净净的?还用不了呢,我看是不够。”
男人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仿佛在找油迹,或者污垢。男人没找到,就嘿嘿地笑了,有些自得,也有些羞涩。
趴在桌上做作业的小女孩抬起头来,看了男人一眼,又看了女人一眼。
“妈妈,爸爸不干净,爸爸的领子上有油味,我都闻到了。”
女人和男人同时笑了起来。男人走过来,用手里的纸包轻轻地敲了一下女孩的头。
“你一个小毛头知道个啥?好好写作业。”
女孩把头又埋进了作业里,鼻子紧紧贴着本子,像是在闻字。
男人看着女孩写了会儿字,突然问:“小雨,这个月老师让画了什么画?拿出来让爸爸瞧瞧。”
女孩跳下桌子,去够挂在墙上的一只书包。女孩在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交给男人。男人的两只手围成了一个圈,把女孩围进了圈里。女孩从圈里挣出两只胳膊,帮着男人一页一页地翻看着那个本子。女孩一页一页地解说着,男人没说话,只是用下颌轻轻地摩擦着女孩的头。女孩痒了,便忍不住把身子扭来扭去。
我本想去敲门的,那一刻,我伸在半空的手却凝固了,勾成菱角的指头变成了几个僵硬的铁环。
过了一会儿,我才把手缩回到怀里。我从怀里掏出那条小抗留在书包里的围巾,系在门把手上,就转身走了。
走到街角了,我回过头来,依旧看见那个红色结子和底下的碎须,在风中抖呀抖。
多少年之后,回想起那一刻,我依旧感谢上苍,叫我从那个窗帘留出的缺口里,看见了那样的一幕。那天我什么都看见了,唯独没有看见小抗。小抗也许存在过,在那个男人的心里。小抗这样的女子,一定是把大砍刀,能把那个男人的生活砍出一个深渊一样的伤口。可是小抗的刀再狠,也狠不过生活这条河流。刀痕在小抗的身后严丝合缝地合拢了,水照样朝前流,日子照样向前走,小抗来过了,却又似乎从来不曾来过,这个世界。
扣扣在我怀里轻轻震颤了一下,仿佛做了个梦。她从被包里挣出手来,在空气中抓捞着什么。可是她默不作声,她生来和声音有着不解 之仇。
不,小抗有扣扣。
扣扣是小抗在这个世界上来过一遭的铁证,没有人抹得去这样的痕迹。扣扣是小抗留给我的话,我听见小抗对我说:“妈,我的刀狠过了命运的河流。”
那天我回到家,就开始考虑如何找渠道和人对换户口,换到一个比杭州小的城市。从省会换到小地方,应该相对容易。
我要给扣扣一个新的开始。
一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干干净净的开始。
扣扣读一年级的时候坐第一排。
扣扣读二年级的时候坐第一排。
扣扣读三年级的时候依旧坐第一排。
一年级的时候,扣扣排队上体育课,在同学中是小矮个。
二年级的时候,扣扣排队上体育课,在同学中是小小矮个。
三年级的时候,扣扣排队上体育课,在同学中间是侏儒。
一年级的时候,扣扣是同学中间的公开笑话。除了老师,没有人会叫她李蔻——那是她户口本和校服上的名字,其他人叫她“矮墩儿”,当面,或者背后。
到了二年级,过了一个暑假回到学校,所有的人都蹿高了一个头,扣扣的个子依旧没多大变化。同学还是叫她“矮墩儿”,不过,大多是在背后,因为已经没有几个人愿意和她搭话了。
到了三年级,又过了一个暑假回到学校,所有的人又都蹿高了一个头,扣扣依旧还是老样子。再没有人叫她“矮墩儿”了,即使是背后。她已经被谈论得太久,她已不再是话题。偶尔说起来,大家会用“那个人”来称呼她,心照不宣,不约而同。说到她的时候,大家眼神里会闪过一丝隐隐的厌恶,仿佛她是一块被人吐了一口痰的抹布,多看一眼就要呕吐。
扣扣对一切置若罔闻,扣扣完全习惯了独处。在那个挤着五十多个学生的窄小教室里,她的座位就是她的城堡,她有自己的一扇门。假若有人偶然间闯进她的城堡和她说话,她反而会惊吓得打一哆嗦。
外婆那半吊子医学知识,远远不够解开扣扣身高的谜底,于是外婆带着扣扣看遍了城里所有的医院,所有的儿科医生。一切正常,心肺、肝脾、胃腸、肾脏、膀胱,甚至盲肠。所有的医生似乎都事先串通好了,说的话几乎一字不差,都是“增加营养”。他们给外婆开的处方,无一例外是一张免除计划票的猪肝供应单。
每一次离开医院,外婆的心里都充满了失望。假如可以用颜色来描绘外婆的心情,外婆已经从淡青进入了深灰,再往前一步就是暗无天日的漆黑。扣扣的年龄在一天一天增长,扣扣身量和年龄之间的差距,在一天一天地拉大。龟兔赛跑的故事,外婆虽然多次讲给扣扣听过,但外婆并不全信。外婆信的只是开头,而不是结尾。外婆知道乌龟赶不赶得上兔子,不仅要看兔子有多懒,还得看乌龟落得有多远。
医生千篇一律的建议,已在外婆的耳膜上磨出了茧子。不需要医生的提醒,外婆早已经在疯狂地给扣扣加餐。扣扣每天上学之前吃的那碗泡饭里,都卧着一个荷包蛋;扣扣每天放学回家,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一杯用开水冲开的炼乳;每隔半个月,外婆就要去一趟乡下,到农民那里买一只老母鸡,剁成块熬鸡汤。鸡肉吃了,汤还可以用来拌饭。
扣扣对外婆塞给她的食物表情漠然,既没有明显的欢迎,也没有明显的抗拒,但吃起来却有几分勉强。落在扣扣嘴里的仿佛是一串橡皮筋,咬啊咬啊怎么也咬不断,费劲地蠕动着,脑门上杠起青筋。扣扣总是吃一些,剩一些,剩在碗里的和落在肚子里的数量大致相等。外婆实在看不下去,就把分量减了些许,可是浅了之后的碗里,依旧还会剩下一半食物。外婆终于明白了,扣扣的计量单位不是斤,不是两,也不是克,而是“一半”,所以外婆又把分量加了回去。外婆起先以为是味道寡淡,就拼命加糖、加盐、加麻油、加料酒,甚至加胡椒,外婆穷尽了家里所有的计划供应票,也没能让扣扣多吃上一口。
有一天傍晚,外婆坐在窗前织毛衣,扣扣趴在桌子上做功课,外婆半天没听见声响,就抬头看了扣扣一眼。原来扣扣没在写作业,而是两手托着腮帮,怔怔地盯着窗外出神。窗外是一棵落完了叶子的梧桐,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那一刻外婆突然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扣扣的脸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只剩了两只眼睛,两只巨大幽黑、深不见底的眼睛。外婆走过去,发现扣扣的作业本上画了一个人头,一个没有五官只有脸部轮廓的人头。吸引了外婆目光的是喉咙。喉咙两头都很细,只有中间鼓出一个硕大无比的包,仿佛是吞食了大象的蛇身。
那个晚上,外婆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想着扣扣画的那个人头。
那喉咙里噎着的包,是扣扣吞不下去的食物吗?自己是不是,把扣扣逼得太狠?外婆暗想。
会不会是,扣扣这些年一直忍着的、没说出来的话?
外婆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几乎从床上弹了起来。
第二天,外婆和学校请了假,带着扣扣去了城里最大的第一人民医院。外婆打听到医院新近来了一位医生,是儿科高手,早年留过洋,因为犯了错误,才从上海华山医院贬到了小城。“贬”是外婆自己的说法。外婆好多年不在社会上走动了,外婆的词汇赶不上趟了。外婆不知道这个过去叫“贬职”的词,现在叫“下放”。
犯了错误的医生看起病来格外认真,翻过了所有的检验报告,又仔仔细细地检查过扣扣的身体。医生的嘴唇抖动了一下,却欲言又止。外婆的心提到了喉咙口。外婆看出了这张脸上的表情,和别的医生有些不同。外婆觉得这张嘴里一定含着一把开门的钥匙。
外婆等了很久很久,世上所有的沙漏和钟表都停了,陪着外婆一起等。
医生终于开口了。
“正常……营养……锻炼……睡眠……”
没有新说头,还是前面医生说过多遍的老话。
外婆的脑子嗡地响了起来。
“正常”是扣扣的判决书。盖上了“正常”这枚朱红大印,扣扣就被判了无期徒刑,她一辈子都将是无可救药的侏儒。
这位从上海“贬”到温州的医生是外婆的最后一根稻草,外婆在上面压上了全身的重量。稻草断了,外婆坠到了谷底。外婆爬不上去了,外婆再也没有力气。
那天外婆领着扣扣走出医院,突然认不得路了,外婆的眼睛和脑子一片空白。外婆隐隐听见头皮在发出哧哧的声响,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梳头的时候,外婆才会明白:那是她的白头发在一根根地往外钻。
外婆拖着扣扣茫然地走到街角拐弯的地方,突然觉得袖子被人拽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位上海来的医生。
“我想问,问一问,这孩子小,小时候,受过什么惊吓,没有?”医生跑了几步路,跑得气喘吁吁。
外婆一怔。看过了这么多医生,却从来没有一个人问过她这个问题。
“刚才旁边有人,我不方便问你。”医生解释说。
医生的话在外婆的脑子里捅了一下,尘土飞扬起来,又渐渐落定,外婆隐隐看见了一条路,一条从前没发现的新路。
“我年轻的时候,专门学过,儿童心理学,在美国。”医生警觉地看了看四周,小声说。
外婆犹豫了。
若是沿着医生指的这条路走下去,兴许能见到光亮,可是中间有无数个陷阱——那是她自己用谎言挖掘的。她走得再小心,也很难绕得开去。她只要一开口,迈出这第一步,就有可能掉入陷阱,那就是死。她要是不开口,等在原地不动,她兴许不死,可扣扣得死,是那种慢慢的死法。
她死了,扣扣活不成。扣扣死了,她也活不成。走是死,等也是死,唯一的区别是谁先死,怎么死。
反正都是死,不如痛痛快快地死。
外婆想定了,就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纸,交给医生。
是扣扣画的那个人头。
扣扣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外婆又搬了一次家,从桥儿头搬到了九山。
扣扣三年级下半学期的时候,外婆再搬了一次家,这次,她们搬到了荷花里。荷花里在城南,是小城的边界,再走几步就是农田了。扣扣问外婆,为什么总是搬得那么远?外婆说这里人少清静。外婆每一次搬家都是为了同一个原因,尽管扣扣从来没见家里来过客人。
星期天下午,外婆说肚子鼓胀,要拉着扣扣出去走一走。扣扣有些吃惊:除了买菜和去医院,外婆不太出门。外婆即使出门,也极少带上扣扣。
如果把外婆和扣扣住过的地方在温州城的地图上标识出来,再用几条线相互串联,大致也是一张疏疏的蜘蛛网。随外婆住过这么多地方的扣扣,依旧不认识这座城市。在学校里,扣扣不参加任何集体外出活动,比如春游、学农、“六一”和国庆游行——外婆已经和老师达成了协议。扣扣的身高,也就是说,扣扣的病,是一桩不辩自明的道理,外婆几乎不费唇舌。
当然,外婆也没问过扣扣的意思。
扣扣对这个城市唯一的认识,来自从家到学校的那条路。扣扣上过两所学校,两所学校都离家很近。比如说九山的那个住处,从家到学校是三百五十六到三百五十八步之间,扣扣细细数过,而从学校到家略微远一点,是三百七十二步左右,因为放学走的是后门。扣扣熟知那三百六七十步路途中的每一座房子,甚至知道哪家养猫,哪家有狗。可是那三百六七十步路对一个城市来说不过是一粒小石子,她即使拥有了一口袋这样的石子,她依旧不认识这座城市。
外婆个子很高,从后面看起来,腰几乎长在背上,腿几乎长在腰上。外婆走起路来,像踩着高跷,扣扣得走三步,才赶得上外婆的一步。可是外婆并没有停下来等一等的意思,外婆那天一点儿也不像在是散步,扣扣的脚几乎没有点地的工夫。
外婆那天走的都是小路,从一条小巷拐入另一条小巷,再拐入另一条小巷,有一次,甚至从一户人家的院子里穿过。如果把外婆那天的脚踪画下来,那一定是无数个“之”字。扣扣很奇怪:不太出门的外婆,却似乎在这条路上已经走过了一千次,外婆的脚没有在任何一个拐弯处显示出丝毫的迟疑和踌躇。
扣扣不知道時间,扣扣只觉得走了很久很久。最初让扣扣觉出累的是肚子,后来才是腿脚。扣扣觉得肚子变得奇怪,肉很瘪很软,软得像扯过了劲的橡皮筋,薄薄地贴在腰上。肚皮一松,全身都松,身子扯不动腿,腿扯不动脚,扣扣就走不动了。在扣扣的记忆中很少有饿的时候,所以扣扣撞上了饿还不知道那是饿。
扣扣问外婆,要去哪里?还要走多远?外婆说没去哪里,随便逛逛,快了快了。外婆没明白这两句话是相互打架的,“快了”有个目的地,而“随便”却没有。外婆没想到逻辑,外婆只是着急赶路。途中好几次外婆撩起衣袖看了一眼手腕,摇了摇头,又把袖子放了回去。这是外婆的习惯性动作,其实外婆的旧手表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进了委托行,现在留在外婆光秃秃的手腕上的,只有一个白皙的圆印——那是阳光绕过表壳咬下的齿痕。外婆着急,是因为外婆和扣扣一样,都失去了对时间的判断能力。没有手表的外婆已经不知道怎样才能保证准时,外婆现在只剩了一个笨方法,那就是提前。
走着走着,外婆就觉得自己手里捏着的那只手有了重量,扣扣的步子越来越慢,越来越沉了。外婆在路边停了下来,从兜里摸摸索索地掏出一个手绢包,打开来,放到扣扣眼前,是三片动物饼干。
外婆的饼干罐里一年到头都藏着动物饼干。外婆的饼干罐就摆在明处,伸手可及,外婆从来不担心扣扣会偷。扣扣不是不喜欢饼干,只是扣扣对饼干的喜爱和吃没有多大关联。
每天上床之前,扣扣会得到三片饼干。不多也不少,就是三片。扣扣拿了,并不着急吃,而是把它们收在一个原先放过豆腐乳的敞口玻璃瓶里。扣扣在床上铺开一条手绢,然后把瓶子里收的饼干都倒在上面,再细细地查看着它们的形状,把它们一一归类排队。她会找出那些重复的物种,慢慢地吃掉,然后把剩下的队列彻底打乱,等待着第二天的重整。
扣扣对食品向来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真正喜欢的是这些饼干简单粗朴的造型。每当她从外婆手里拿到一个先前没见过的物种,比方说,一只罕见的乌龟,或者是骆驼,她就会暗地里快活上一个夜晚。她用集邮的方法收集着她的物种,外婆看见她每天晚上像个检阅三军的司令官似的检阅着那支动物军团,总是忍不住笑。外婆说你要是不吃,放在我的罐子里和放在你的瓶子里有什么两样?扣扣说不出反驳的理由,扣扣话少,嘴笨,只是摇头,说罐子是罐子,瓶子是瓶子。
今天外婆把晚上的馈赠提前到了下午。外婆给的那三片动物,一片是羊羔,一片是雄鸡,还有一片在路途的碰擦中磨去了两只耳朵,已经分不清是兔子还是猫。扣扣拿过饼干,在脑子里打开那只装过豆腐乳的敞口瓶子,倒出里边的存货。她在想象中巡视着那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队伍,她很清楚地看见了羊羔,但却想不起来是不是也有雄鸡。扣扣没了耐心,就把那三片饼干一起都塞进了嘴里。那是肚子捣的鬼,肚子跳过脑子直接指挥了手。塞完了,扣扣才明白她的嘴太小了,唾沫不够,羊羔、雄鸡,还有兔子(或许是猫)的碎片在喉咙里干涩地拥挤摩擦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扣扣的眉心噎出了一个结子。
外婆把手绢上的饼干末子抖落在掌心,倒进嘴里吃了,叹了一口气,蹲了下去。
“上来吧,我背你。”外婆说。
外婆不是第一次背扣扣。小时候扣扣发高烧,烧到身子抽筋,是外婆把她背到医院看急诊的。那一次扣扣烧得有些糊涂,什么也没记住。那时扣扣五岁,现在扣扣九岁,只是九岁的脑子依旧装在五岁的身子里,所以外婆隔了四年依旧还背得动扣扣。扣扣觉出外婆的背上有样东西在随着外婆的脚步一下一下地戳着自己的胸脯,过了一会儿,扣扣才明白过来那是外婆的肩胛骨。
扣扣的鼻子贴着外婆的头发,外婆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正中间那条分界线成了一条歪歪扭扭的田埂。外婆昨天刚洗过头,昨晚扣扣和外婆睡一头的时候,还闻得见外婆头发上豆蔻洗头膏的香味,现在闻到的,却只是泛着酸气的汗水。汗味是个霸道的坏小子,只要汗味在场,别的气味都得给它让路。
扣扣趴在外婆的背上看街景,突然发现地上的世界和外婆背上的世界是两个世界。外婆的背给扣扣的眼睛架了一张梯子,眼睛站在梯子上,世界突然就矮了下去,熟悉的景物变得有些陌生。黄包车的轮子变小了,顶篷变大了。街上跑来跑去的孩子,脚变小了,头变大了,扣扣甚至看到有个男孩头顶上长着一个涡,头发顺着那个涡逃窜开去,像漩涡边上的水流。外婆说扣扣的头顶也有一个涡,长在偏右的地方,扣扣梳辫子的时候,不能分中缝,只能顺着那个涡的方向分成两股,所以扣扣的辫子总是一边细一边粗。外婆说女孩子头顶有涡,命硬。扣扣不知道命到底是该软还是该硬,扣扣问了,外婆也不说。外婆说话就是这个样子,一半在嘴里,一半在肚 子里。
扣扣在外婆的背上颠来颠去,颠得睡着了,后来是被一个声音惊醒的。那声音像把锤子,在扣扣的耳朵里砸进一枚钉子,扣扣一个哆嗦就醒了,揉了揉眼睛,才明白那是锣声。
外婆已經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街边搭着一个台子。这样的台子街上到处都是,几张凳子上摆上几块木板,两边竖两根竹竿,中间挂上一条红布条幅。这样的台子搭起来并不费力,拆起来也很容易,从一个街口挪到另一个街口,三五个人一架板车就够了。横幅上的字,扣扣认得一头一尾,头是“无产阶级”,尾是“斗争会”,中间的字笔画太多,扣扣认不透。
台上站着一个剪着齐耳短发身穿灰布衫子手提一面大锣的老太太。老太太极是矮小精瘦,锣提在她手里像是老鼠举着一口锅。可是扣扣没想到这个瘦小的老太太有这么大的手劲,能把那面锣敲得像山炮。
这第一声锣只是开场的,为的是叫人把耳朵和眼睛都闲下来,专门来看台上的热闹。后边还跟了几声锣,声势就不如那第一声了。后面的锣更像是伴奏,在老太太喊话的间隙里,随时插进来壮壮声势。老太太的锣槌停了,锣声却不肯立刻就停,还是嘤嘤嗡嗡地响着,咬掉了老太太下一截的话头。
“……破坏上山下乡……斗争……老实……”
扣扣的喉咙里泛上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臭了的鱼,也有点像锈了的铁,那味道似乎随时要推开她的牙齿飞奔而出。扣扣怕声音,怕人群,怕一切的嘈杂。嘈杂把她的心揪到喉咙,嘈杂让她想把心吐出来。
扣扣挣动着两腿要从外婆身上跳下来。
外婆不肯松手。
“人太多,你会丢的。”外婆说,“我们就走,就走。”
外婆的嘴说的是一回事,外婆的脚做的却是另一回事。外婆背着扣扣,一会儿用左肩,一会儿用右肩,刀似的劈开越来越密集的人群,一路朝前,走到了离台很近的地方。扣扣已经跳不下去了,扣扣的前后左右都是肩膀,扣扣的脚无法在肩膀的丛林里找到可以落地的空间。扣扣觉得外婆今天换了个人。外婆向来不喜欢热闹,家里大白天也关着门,街上多走动几个人都要心神不宁。可今天的外婆却生出了两个胆子,扣扣只觉得陌生。
这时台上押上来一个精瘦精瘦的小伙子,押他的是两个比他年长些的人,也是精瘦精瘦的,却比他站得直。那个被人押着的人佝偻着身子,因为脖子上坠着一块大牌子。牌子上写着两行字,一行大,一行小,大的那行在下,扣扣全认得,是“武建国”。小的那行在上,扣扣只认得两个字,一个是“流”,一个是“偷”。被押的那个人一上台就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是让人照着腰眼踹了一脚。那一脚踹得狠,他嗷地叫了一声,身子蜷成一个球,头抽了一抽,缩进了颈脖里头。
踹他的那个人一把揪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脸从脖子里揪扯出来,正正地对着台下,扣扣就看见了他左边脸上一块红色斑记。头皮扯得很紧,那块红斑被扯得吊了上去,像一只被撕成了一半的蝴蝶。扣扣的眼皮跳了一下,她认出了那半只蝴蝶。那半只蝴蝶比她上次见到的时候,长大了很多。
脸上长着蝴蝶的人咧开嘴咝咝地哼着,露出两排黄褐色的牙齿,两道眉毛蹙成一团磨得起了毛的旧麻绳,头扭来扭去,想从揪他的人手里扯出一丝宽松。
敲锣的老太太听不得那咝声,扬起锣槌,朝着那人的额头敲过去。锣槌落下去的声响很古怪,像菜刀柄砸在没熟透的西瓜上,有些脆脆的,又有些沉闷。
“装什么可怜?偷人东西的时候怎么不知道怕?”老太太厉声呵斥道。
那人没防备老太太会出手,怔了一下,才伸出双手捂住了额头。扣扣发现他的指缝里有些东西流了出来,腻红腻红的。
那人咿呜一声哭了起来。那哭声一点儿也不像是男人的,倒像是被人踩到了爪子的老鼠,或是被刀剁去了一截尾巴的猫狗。
“皇天,这是东门老武家的小儿子。”
站在外婆身边的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说。
“这小子从小就浑,他爸管不了他。去了黑龙江兵团,受不得那里的苦,逃回来了。没户口,天天偷鸡摸狗混世。”
另一个女人叹了一口气,说:“腰眼和脑门,都是要命的地儿。要是残了傻了,年轻轻的,将来还怎么活?”
两个女人谁也舍不下那份热闹,嘴里叹息着,脚却不肯走。
这时台底下冲上来一个男人,手里捏着一根粗木棍。男人比台上那几个男人都年长,也比他们粗壮,身上穿的那件汗衫,已经洗得挂丝,早已看不出颜色,露在外边的胳膊和颈脖,被太阳晒得黝黑,上面有一层猪油似的亮光,是 汗水。
男人推开台上那几个人:“省省你们的力气,看我怎么教训这个猢狲。”
男人朝那个脸上有斑的人一脚踢了过去。这一脚踢在屁股上,劲儿很足。那人似乎被刚才那一锣槌打掉了魂,木木的,不再做任何挣扎,像只装满了米的麻袋一样倒了下去,软软的,沉沉的,台上只剩下一团凸凸凹凹的灰布——那是他的衣服。
穿汗衫的男人抡起手里的木棍,照着那团灰布砸了下去。灰布弹跳起来,却又落了下去。扣扣又听见了哭声。这一次,是放开了嗓门的哭,或者说,是号。
男人这一下太凶猛了,棍子啪的一声断成了两截。男人闪了胳膊。男人扔下那半截剩在他手里的木棍,用一只手捂住另一边的肩膀,嘴唇突突地抖。
“我老武一家,一家三代,码头工人。我爷爷是搬运工,我爹是,我也是。我们,我们无产阶级,就不信,管不好,一个混蛋。”
男人用一条腿勾起地上的那团灰布:“你给我起来,别装死,在我这儿不管用。你要死,去,去黑龙江死,别在这儿,祸害乡亲。”
男人用那只没闪着的胳膊,揪起那团灰布,往台下走去。
“老姐姐,你给我让让路。这几位兄弟,别费心神了,回去歇着,把这个混球,交,交给我管教。要是他敢,再祸害人一次,你们直,直接抓我。谁不知道,我,东门老武。”
敲鑼的老太太举起锣槌,像是要敲锣的样子,不知怎的,却没敲成,手僵在半空,嘴巴张成一个黑黢黢的小洞。
一行人眼睁睁地看着男人把人带下台去。
“这个老武,苦肉计呢。没看见那一脚那一棍子,落的都是不紧要的地方。那么粗的棍子,哪能一下就断了?里头有戏呢。”外婆旁边的那个女人悄声对另外那个女人说。
众人终于不情不愿地散了。台上的人开始卸下那条红布横幅,用指甲挑开粘在上面的字。那条红布还会贴上别的字眼,派上别的用场,兴许在这个街口,兴许在下一个。
外婆终于可以把扣扣放下了。外婆累了,顾不上脏,一屁股坐到了马路牙子上,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扣扣的腿麻了,脚踮在地上像扎着一万根针。扣扣靠在一棵树身上,想等着脚上的针落地,可是针还没落地,她就弯下腰来哇的一声吐了。
外婆看见她吐出来的都是些还没来得及消化的饼干末子,那些雄鸡、羊羔、兔子(或是猫)的渣末,可扣扣却知道不是。
至少不全是。
扣扣是把堵在喉咙口的心吐出来了。
外婆从兜里掏出那块刚才包过饼干的手绢,来擦扣扣的嘴。
“没事,没事,肚子空了,好吃晚饭。”外婆轻轻拍着扣扣的背。外婆发现扣扣的衬衫黏黏糊糊的,全是汗。
“认出来了吧,那个人?”外婆问。
扣扣没说话。半晌,才点了点头。
还要过很久扣扣才会知道,这几个月里,扣扣上学的时候,外婆几乎天天在外边走。外婆在执拗地寻找着那个人的踪迹——那个用一记耳光在外婆的耳膜上留下了永不愈合的小孔的人。
那天的相遇,并非偶然。
“你现在,再也不用怕他了。”外婆说。
那天回家,外婆去了灶披间,捅开炉子,用慢火熬了一锅绿豆粥,又炒了一盘鸡蛋虾皮,就去招呼扣扣出来吃饭。
扣扣没回声。外婆进屋一看,发觉扣扣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身边放着那个装过豆腐乳的敞口瓶。瓶盖是拧开的,里边空无一物。
扣扣吃完了她的饼干存货。她的动物部队全军覆没,片甲不留。
夜里,扣扣被一阵奇怪的咯咯声惊醒。她以为是老鼠。她竖起耳朵仔细听了许久,才恍然大悟:那声音来自她的身体,是她的骨头在爆裂,像拔节长高的竹子。
第二天早上起床,扣扣发现穿了两年的鞋子小了,她怎么也套不进去。
下篇:土豪和神推的故事
土豪出生的时候肯定不叫土豪。土豪在护照上的名字也不是土豪。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土豪在巴黎的华人圈子里没有其他名字,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土豪。
他也这么叫自己。
别人叫他土豪和他自称土豪,听起来是一回事,内里的原因却不尽相同。
别人叫他土豪,首先是因为他有几个钱。据说他在巴黎城边的第九十二区里,拥有三套豪华公寓。那个区寸土寸金,出过好些个达官显贵,包括一位叫萨科齐的豪门子弟。当然,光凭那三套住宅他还配不上土豪这个名字,他至多只能叫富翁。他之所以被叫作土豪,还因为他满嘴胡言、一掷千金,却又说翻脸就翻脸的脾性。
而他自称土豪,除了上边所有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
土豪出自别人的嘴时是矛,而出自他的嘴时却成了盾,他的盾让一切矛失去了威力。扛着盾招摇过市,他不必惺惺作态、扭捏躲闪,他可以为所欲为、粗鲁率性。当他自称土豪的时候,他感觉安全。自黑自嘲都是文化人的扯淡,土豪只是一个实践者,不精通也不在意术语。
土豪拥有中国护照、美国绿卡、欧盟长期居留纸,还有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多国多次往返签证。土豪那本盖了密密麻麻的印章和注解的护照,看上去更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国人的密码本。
在说英语的人面前,土豪会显摆几句法语。在说法语的人面前,土豪会露几句英语。而在又说英语又说法语的人面前,土豪只能说中文。土豪的普通话很异类,温州人听起来贴着肉的亲,因为土豪就是温州人。
酒酣耳热之际,有人问过土豪在美国待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来巴黎?土豪咂巴着嘴,歪着脖子想了半天,才说:“没为什么,就是愿意,行不?”土豪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天真得像个孩子,却一下子堵住了人的嘴。
土豪吃是吃的,喝也喝,偶尔也和朋友玩几轮二十一点,有时也去美丽城,带回个把化着浓妆穿超短皮裙的站街女人。但那都不是土豪的正事,土豪从不会为娱乐误了正事。不是因为土豪自律,自律不符合土豪的个性,土豪只是觉得正事比吃喝嫖赌更刺激。
土豪的正事是开着他那辆本田面包车,到一切四个车轮可以抵达的乡下地方,逛旧货市场淘古董。用巴黎华人的话来说,去捡漏。
土豪的面包车从年龄上来说还是个小鲜肉,但看起来却像个糟老头,前面和后面的护杠都已经瘪了,车身上布满了累累伤痕。疤痕与年龄无关,却和土豪的停车技术大有关联。土豪开着他的庞然大物插进巴黎纤巧细瘦的停车位,无所畏惧地往前一顶,再往后一杵,把前边后边的车各撞开一寸半分的距离。如此这般几个回合,就把他的庞然大物勉勉强强严丝合缝地挤了进去——车身早已千疮百孔。
土豪逛遍了巴黎周边大大小小的旧货市场,后来把路都蹚熟了,就越行越远,有一次竟然开了整整一天车去了尼斯。土豪哪回也不会空车回来。土豪到底捡到了多少漏?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别人收旧货,多少有个范围,或是瓷器,或是玉器,或是珊瑚犀牛角,或是古画古钟,或是旧家具,可是土豪的脑子是一间没有分格的仓库,土豪见什么都往里掸。
土豪每淘到一样新奇货,就要请三五个朋友吃顿饭,显摆显摆他的收获。人一喝酒,难免话多,酒桌上就有人说是真货,也有人说是赝品。有人说是旧物,也有人说是做了旧的新玩意儿。土豪听了,也不辩解,只是冷冷一笑,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里头是一张佳士得的交易证书。土豪有一块据说是顺治爷年间的玉观音,曾在佳士得卖出了十五万九千欧元的价码。白纸黑字。土豪把这个信封一直带在身边,四个角都磨出了毛边。
若看着土豪没有翻脸的意思——土豪的脸从来阴晴不定,说变就变,就会有人不识趣地问:“怎么秀来秀去就这一份呢?法兰西的旧货,有一半在你家呢。”土豪就会警惕地环顾左右,然后压低嗓门,神神秘秘地说出故宫的某一个馆名。
“你去那里看看,别说是我告诉你的。我不是那号傻×,没见过世面,带回去一件破东西就非得上个电视抖落抖落。咱们悄悄地,鬼子进村,越是国宝,越是要低调。”
众人将信将疑,不过谁也没太在意,都愿意嘻嘻哈哈地逗着土豪开心。好酒好饭地请你来,总不能吃了人的还专跟人过不去,巴黎的华人大都还算厚道实诚。
不过,信也好,不信也罢,土豪在巴黎,怎么也排得上是号人物。
土豪很少说起他在美国的经历,唯一的一个例外,是他在美国遇见的一桩奇事。
土豪说他有一阵子替美国餐馆送餐,有个晚上天下起大雷雨,土豪骑着一辆自行车给一个寡居的美国老人送比萨,浑身淋得湿透,差点没让雷劈死。到了那家,比萨还是热的,他却抖得像筛糠。老人见了,不忍,身边又没有零钱给他小费,就从门厅的伞筒里抽了一把雨伞送给了他。他自认倒霉,正要走,老人想了想,又指了指那个伞筒说,要不你把这个也拿走,反正是你们中国的东西,我也看不懂。
土豪看了一眼那个被当作伞筒用的瓷瓶,虽是粗朴,倒有几朵花儿,样子还不难看,就驮在自行车后头拿回家来,搁在墙角,随便插个鸡毛掸子扫把什么的。有一天,住他隔壁房间的租客搬了家,又搬进来一个新人,是个中国来的历史系研究生。那人见了那个瓷瓶,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才跟土豪说:“赶紧收起来,千万别这么粗使了,这是明朝的瓷器,可以换大钱。”土豪听了,半信半疑,最后没忍住那煽起来的好奇心,買了张折扣价的机票,带着这个瓷瓶回了 趟国。
“结果呢,你猜?”
每次说到这儿,土豪都要卖个关子,停下来,喝酒吃菜上趟厕所。直到把人胃口吊足了,才说果真是卖了个好价钱。
听过这个故事的人,没有一百,也起码有八十,有的还听过好几回。听的次数多了,就有人渐渐听出些细节上的差别。比方说那件事发生的年代,有时是十五年前,有时是十八年,而有时是十三年。再比方说,土豪那晚送的餐,有时是比萨,有时是扬州炒饭,有时是英国炸鱼。再比方说,那个瓷瓶的卖价,有时是五十二万,有时是六十八万,有时是八十一万。
不过,听的人还是能从土豪的故事里得出几条大体一致的信息:首先,土豪在美国的时候,还不是土豪;土豪不仅不是土豪,而且过得还有几分潦倒;其次,土豪是在美国捞到第一桶金的;再次,土豪是在捞到第一桶金之后,才对古董上了瘾的;最后,土豪之所以从美国搬到巴黎,大抵也跟古董有些关系。美国那个地方,水牛头骨倒是不少,古董嘛,呵呵。
就在前几天,土豪出门捡漏的时候摔了一跤。医院里拍过片子,骨头没事,就是半边的身子疼,走路开车都费劲。于是,土豪就不愿意外出了。没想到土豪这一跤,竟会对巴黎华人圈子的社交生活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饭局和拍卖会上没了土豪,巴黎突然安静了许多。
也乏味了许多。
和土豪一样,神推既不是出生时爹娘给取的名字,也不是居留纸或者护照上的名字。
有一段时间,神推给自己起了个法国名字叫CoCo。没错,就是CoCo香奈儿的那个CoCo。
CoCo这个名字,其实也就是个招呼用语,有点像中国话里的“喂”“那个谁”,或者英文里的“hello”和“hey”。在巴黎,很多中国女子都有一个这样的名字,比如西蒙娜、丽娜、居丽耶特或者赛琳娜。这样的名字能把一个人从人堆里挑出来,却又不用清晰地露出脸来。
可惜这个名字最终没能流行起来,因为谁也没觉得她像CoCo,大家只觉得她就是神推。时间一久,连她自己也觉得神推贴切过CoCo,就懒得更正了。
神推跟大部分她这个年纪的温州女人不一样,在巴黎她不开店铺,不做生意,甚至也不到衣厂当车衣工。神推挣钱另有门路。神推出国只是为了儿子。儿子从小得了一种古怪的血管畸形病,治了这么些年也没有效果,听人说法国对付这号病有绝招,就申请了一张医疗签证,带着儿子来了巴黎,一边陪儿子在这边读书,一边找医院治病。
和土豪一样,神推这个名号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它自有它的出处。
神推的“推”不是推销的“推”,而是推拿的“推”。
据说神推出自名医世家,七代人都是中医。五代以前,也就是在神推爷爷的爷爷手里,家族里先后出过两位宫廷御医。到了神推这一代,没有男丁,再加上世道变了,只认文凭,神推就不再行医。不再行医的意思是说,她不再跟她的父辈那样挂着牌子给人看病。但她跟着爷爷和父亲学过三四十年的中医,她手里捏着好几张祖传秘方。国内几家有名的医学院,都来和她商谈过合作研发秘方的事,公文包里揣着天文数目的合同,可神推都没答应。
这话最早是怎么传出来的,已经没人记得了。下一家往上一家追,上一家再往上上一家追,追到某一个链结上,就发觉追不下去了,话链子成了无头的绳索。传话的人发现听话的人已经听说过此事了,而且远在传话人之前。从话链子的辈分来说——假如话链子也有辈分,听话的人本该是传话的人的爷爷,而现在却成了传话人的儿子,辈分整个乱了套。于是就知道,这条话链子不再是直线,而是成了圆圈,没有头也没有尾的圆圈。
谁也没有想到,神推也有可能是那条链子最初的那个头。巴黎的人可以不相信土豪的故事,却绝不会怀疑神推,因为神推低调、内敛、缄默、谦和……神推配得起和诚实擦得上边的所有形容词。
尽管如此,还是有好事之徒——在巴黎永远不缺好事之徒,忍不住拿这传说来向神推求证。神推听了,只是淡淡一笑,丢下一句“瞎说”。神推向来啬惜话语,这短短的两个字符合她的性情。而且,神推说这两个字时的声音和神情都很孱弱,听起来不像是直接的否定,倒更接近于迂回的承认。于是,那些本来就愿意相信神推家世传说的人,心就更加落到了实处。
至于那些“既是名医之后,为什么还要来巴黎治病”之类的无知问题,神推从来不屑回答。她用不着,早有人站出来替她义正词严地反击:“华佗李时珍不是也治不了自己的病吗?何况脑血管畸形,那本来就是西医的事。”
现在你应该猜得出来了,神推挣钱的路数是推拿。
在巴黎行走着无数个按摩女郎,她们身挎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挤在数十条铁线上,走街串巷上门提供服务,一个小时二十欧到四十欧不等。她们的包里装着各式各样的按摩油罐,假如盖子没有拧紧,你又碰巧在近处,你就会闻到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浓烈,有的淡雅,有的若有若无。她们的手指碰触到你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伴有关于穴位的详细说辞,还有关于你健康状况耸人听闻的断言,最经常的是颈椎腰椎病,其次是肾虚,风湿,还有肠胃、内分泌功能、妇科失调,失眠症,肝火旺盛,等等,等等,在她们到来之前,你从来不知道你的身体有这么多个器官和部位,每一个都像你的初恋女友那样娇嫩,动不动就有可能闹事,甚至出走,需要百般小心的慰抚和呵哄。
其实她们的手不一定跟从她们嘴里所说的那些穴位,也许,她们的手根本不知道穴位,眼睛也同样迷糊,穴位只是一串多次背书之后在记忆里烙下的习惯用语。她们手指的任务,只是引导你的感觉神经走向舒适,放松,最终抵达睡眠的大门。当然,有时手指也会做些适得其反的事,引得你紧张和激动(此处省略一百二十六个字)。
而神推不是她们中的一员。
首先,神推要价很狠,一小时七十五欧,五公里以外要收额外的车马费。神推的价码是钢是铁是花岗岩,没有任何伸缩的余地。
而且,神推的手和她的价码一样狠毒,神推在你身上运用手指手掌和肘关节时的劲道,不由得让你想起渣滓洞白公馆和梅机关这样的字眼。神推干活的时候,从不解释穴位也不回答问题,大部分情况下,神推从头到尾一言不发,让人感觉她浑身是手,却没有长嘴。假如说那些按摩女让你放松休息,神推却绝对不会让你产生这样的误会。神推发力的时候,睡眠是神话里才有可能抵达的境界,神推让你的每一丝肌肉每一条骨头每一根筋都随时陷入屈打成招的凄惨境地。神推拿了你的钱,是为了让你不听管教的筋骨皮肉在遭受一轮酷刑之后,不敢再忤逆任性,而是乖乖地顺从你脑子的指令。说也奇怪,遭了神推种种蹂躏之后的筋骨皮肉,大都能很快乖乖地担负起操劳的职责,所以巴黎华人圈里,许多人心甘情愿地从神推那里花钱买罪受。
神推的名气,就是这样从一张嘴传到另一张嘴,越传越远,传成了烫金名片。找神推的客人很多,你简直不能想象在巴黎这样一个大都市里,会有这么多筋骨犯贱的人。可是神推并不是来个电话都应承的。就是天塌下来,太阳坠到了塞纳河水之中,神推也不会在下午三点半以后接活——那是她赶回去做饭,等待儿子放学归来的时间。
所以,等到土豪通过好几个熟人终于辗转约定了神推时,离他摔了那倒霉的一跤,已经过去了十天。
地铁很挤,街面上也挤,有人在聚会游行。巴黎街头几乎每天都有事件发生,或许是庆祝,或许是抗议,神推分不清楚,也懒得区分。巴黎人爱在街头解决一切在家里也可以解决的事,比如恋爱、吃饭、庆贺、吵架等。
倒了三趟地铁,出了站,给土豪接二连三地打了好几个电话,才总算找着了路。土豪昨天告诉她的只是地铁站名,具体地址土豪说会在出站后告诉她,神推感觉他们的会面有点像地下抵抗组织的秘密接头。
按了很久的门铃,才有人应门。
土豪穿着一双薄布拖鞋,那种从星级旅馆带出来的一次性用品,踢踢踏踏地出来开门。土豪身上的T恤肯定是刚才匆匆忙忙套上去的,领口歪斜,肩膀搭落在前胸,衣襟上沾滿斑斑点点的菜汁和油迹。神推的眼睛皮尺似的沿着土豪的腰腹走了一圈,脑子里的计算器自动揿下了按钮。她心里已经有数:这一身的肌肉和板油,大概得用十二分的手劲,才能推得透。
土豪见到神推,怔了一怔,好像忘了是他约的人。探出头来看了看神推身后无人,才把身体侧开,让神推进屋。
“二十分钟。”土豪说,“你迟到了二十分钟。”
“路……”
神推刚想开口解释,土豪的目光把她还没出口的话剁成了碎片。她把粘在舌尖和嘴唇上的碎片默默地吞了回去。
“路堵,路堵,路堵。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巴黎哪天没有路堵?你知道有路堵,为什么不早点出门?”土豪说。
神推不说话,知道说也没用。她去过的人家多了,隔一阵子就会遇见一两个抽风的人。第一眼扫过土豪,她就知道碰上了一个巨婴。
她只想赶紧找一个地方卸下身上那个背了一路的包。她环顾四周,这是一间越层公寓,天花板上垂挂着淡淡的珊瑚色水晶枝形吊灯,屋顶的白色边角线上雕着层层叠叠复杂纷繁的花卉,墙壁上挂了几幅装在镀金雕花木框里的油画——那样式和质地都是神推在哪儿也没见识过的雍容。只是,这么气派的一个家,竟然没有几样家具,空荡荡的像一个还没有装上礼物的奢华盒子。
她只好在一张简便餐桌上放下了背包。今天她背了一个超大的帆布包,走在路上时,她觉得自己像个拖着一个饱实到开爆的编织袋,急急忙忙赶火车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走了这长长的一程路,她倒还没有特别感觉出包的重量,只是当她把包卸下的时候,她的肩膀才开始一跳一跳地烧灼起来,是背包带勒出来的沟。
包里最沉的那样东西,是她托人刚从国内带过来的迷你折叠式红外线治疗仪,昨天她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仔仔细细地看过了说明书。
“现在,开始吗?”神推问。
土豪没理她。
土豪在饭桌边坐了下来,掀开桌上的一个小锅盖,底下是一碗已经泡了不知多久的方便面。土豪用筷子挑起面条,面条泡得很是松软,在筷子上一颤一颤地撒着娇。土豪把面条挑得很高,然后仰着脖子用鼻尖看着面条滴滴答答地往下淌着汤汁。土豪还想多看一会儿,可是脖子和手臂不喜欢这个姿势,同时发出了抗议,他咝了一声,收回了那个皮影人物般的夸张动作。
“那一跤,他妈的那一跤。”土豪咧着嘴 骂道。
土豪收敛了姿势,开始吃面。土豪的身体收敛了,嘴却没有。土豪吃面的样子有点滑稽,牙齿似乎成了无用的摆设,嘴唇舌头和筷子办完了交接,就跳过牙齿,直接找到了喉咙,整个过程只听见刺溜刺溜的吮吸声。那种热切,那种欢快,好像土豪从来不知道面条为何物,或者说,他已经饿了整整七天七宿。
“进食后,不好马上做推拿的。”神推轻声说。
土豪斜了神推一眼,挑在半空的筷子停了一停。
“不吃我咋办,饿着肚子做得动推拿吗?”土豪哼了一声。
神推一怔。土豪的道理太歪了,歪得人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辩驳。
“出力的人是我。”半晌,神推才说。
土豪已经把面条吃完了,扔下筷子,双手端起碗来喝汤。端到一半,右肩膀有些闹心,只好把碗放到左手上。一抬碗,就把碗底的汤咕噜咕噜全喝完了。
“吃什么,也没有方便面香。”
土豪放下碗,撩起T恤的下摆擦了擦嘴,响亮地打了个饱嗝。
“不吃饱了,我哪有力气扛疼?谁不知道你手狠?”土豪说。
神推的嘴角轻轻地扯了一扯,她知道那是笑的先兆,可是她忍住了,把那个歪了的嘴角扯回到正路。
巨婴在不耍横的时候,还是有点儿可爱的。神推想。
“那你就等会儿。”土豪拍了拍肚皮,站起来,沿着屋子哼哼唧唧地走了几步。
“你让我等了二十分钟,我叫你等一会儿,也不算亏着你吧?”土豪说。
神推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给下面约的那家打了个电话,要推迟。那头问为什么?神推看了一眼土豪,说现在的这家,出了点情况。
其实神推是想说“状况”的,可那两个字在滑到舌尖的时候,临时变卦,自作主张,变成了“情况”。
神推打完电话,在餐桌边上坐下来,一边等着土豪一瘸一瘸地走完他的饭后百步,一边看起了手机。神推觉得出来土豪在看她,土豪想说话。土豪肚子里那些还没变成声音的话,像透明的气泡,顺着土豪的毛孔汩汩地冒出来,在空中四下乱飞,撞到墙上,撞到天花板上,也撞到神推的脸上,无声无息地碎了。
巨婴都有说话欲,巨婴不说话会死。
但是神推不想说话,神推只想静静地待会儿,消消停停地积攒些劲道,来应付后边的力 气活。
“来巴黎多久了?”土豪终于没有忍住,土豪说话了。
“不太久。”神推说。
“一年?两年?”土豪追着问。
“差不多。”神推说。
“也是温州人?住哪条街?”
“都住过。”
“你孩子,多大?”
“不小了。”
神推感觉正在被土豪逼着朝某个方向退,她隐隐感觉出了身后的墙角。
“一个人?”土豪还在逼。
“嗯。”
“老公呢?”
土豪终于把神推逼到了墙角。神推明白了,她已经无处可退。她得换个姿势,不能等着让一个又一个的球砸死。
“你还是带我去卧室吧,我先把东西准备起来。”神推说。
土豪推開卧室的门,神推的鼻子一下子闻到了眼睛还没来得及看清的东西。鼻子一抽,牵着身子也抽了一抽,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
这只是一个猝不及防的开头。后来她有了防备,还是没用,鼻子里仿佛有一只百足的虫子,正缓缓地爬啊爬,要爬出鼻腔来见天日。只是鼻腔很长,虫子怎么也爬不到头。
十个?十五个?二十个?
神推数不清楚她到底打了多少个喷嚏。虫子的最后一只脚终于爬离了鼻孔,神推觉得五脏六腑都随着那些喷嚏飞出去了,空落落的竟有几分清爽。
她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那些喷溅到下颌手背和衣服上的鼻涕,这才看清了土豪卧室的 摆设。
土豪的卧室和客厅一样,几乎没有家具,甚至连床也没有一张,只有一块铺在木板上的床垫,床垫旁边放着一张摆茶杯和台灯的小茶几。可是没有家具的卧室非但不空落,反而显得异常拥挤,因为从地板到天花板,到处堆满了一些不是家具,也不能拿来当家具使的物事。有不知从哪块天花板上拆下来的水晶灯、有插着翅膀的天使或是各式飞禽走兽把门的老式自鸣钟、各种动物造型的石雕、卷成筒的波斯挂毯、装在色泽黯淡的金框银框中的肖像和静物写生油画、样式古旧的女人皮毛大衣。挨着墙还搁着几扇镂刻着兽头花卉的木门——那都是大件的物事。
小东西都零散地摆放在一个四层的铁架子上,大多是首饰和装饰品。有的装在盒子里,看不出就里;有的没盒子,裸露在外。神推虽然不懂行,却也大致猜得出来白色的是象牙,红色的是珊瑚玛瑙,绿色的是各种玉石。黄色的她吃不太准,依稀觉得是琥珀。
那些玩意儿虽然五花八门,无法归类,却有一样相同,那就是破旧。每一样身上似乎都沾着三千万粒灰尘,不是那些可以用鸡毛掸抹布洗洁精来清除的灰尘,而是一点一点地渗进了毛孔,眼睛看不见,只有鼻孔里的纤毛能够感受的灰尘。那是一种根深蒂固、水和火都不能渗透消灭的霉味。
“这就是你市场上淘来的古董?”神推问。
这话出口之前,神推的肚子里其实是行走着另外两个词的,一个是“宝贝”,另一个是“垃圾”,那两个词其实是同一个意思。但神推犹豫了一下,最终换了“古董”。神推在世上走的路多了,就慢慢知道从心里直接涌上舌尖的第一个词,往往是最不靠谱的,刀剑兵燹,常常都是那个迫不及待的词惹起的。话只有经过等待,行过弯路,才能磨平毛刺,她已经学会了等候后边 的词。
“你也懂古董?”土豪的眼睛里突然有了光。土豪的眼珠子看起来有点灰色,闪起亮来像玻璃球。
神推摇了摇头:“不懂。”
“我给你讲讲,反正也是等。”
土豪把茶几上的杯子和台灯挪到一边,自己搭上半个屁股,示意神推坐到床垫上。
“这件,是宝中之宝,那个沉,三个壮汉都没抬动。”
土豪指了指靠窗摆着的一尊石雕说。
那东西看着像鸳鸯,也像鹅,神态憨蠢,细节雕得粗枝大叶,身上有一个结了疤的断口,看得出来是从一块更大的岩石上锯下来的。
“你猜,这是什么东西?”土豪把脸凑得近近的,问神推。
神推摇头。
“圆明园,这是圆明园的东西。我有考证。”
土豪从神推的眼睛里看出了狐疑,就站起来,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厚书。书也是旧书了,被翻过了很多次,兴许是同一双手,兴许是不同的手,边角已经翻卷起来,磨出了毛。
“你看看,这是洋人照的圆明园照片,没烧以前的。”
土豪飞快地翻到某一页上,很明显,他已经翻过多次。
“湖边,看得清吗?”土豪指着照片上的一片水景说。
照片是模糊的,神推只看见了水和水边的树。土豪的手所指的,是水和树中间的一片东西,形状和线条都不甚明了,像是石头围栏,也像是冬日湖面的雾气。
土豪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眼神不行,得高倍放大镜。那是一排石像,都是水禽。我仔细查过资料,叫鸭嘴兽,是学着洋人的样子雕的,送给老佛爷的寿礼。老佛爷一辈子古板,老了倒有了洋瘾。收着这块石头的那家人啥也不懂,拿来放在花园里踩脚。国宝,这样的国宝,流落他乡。”
“找人鉴定过吗?”神推问。这是神推仅有的收藏知识。
“一听这话就是外行。鉴定,什么叫鉴定?拿个玉石瓷瓶字画什么的去鉴定,那还行得通。这个级别的东西,给谁鉴定?谁敢鉴定?他要是给你鉴定了是真货,那他先头鉴定的那些假货怎么办?从故宫撤下来?他总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那是些什么人?全是商业阴谋,是真是假还不是他们一句话?你唯一可以相信的,只有……”土豪停顿了一下,咚咚地敲了敲自己的脑门,“只有你自己的专业知识。”
土豪突然耳朵一豎,闭了一下眼睛,仿佛在倾听外边屋里的什么动静。
“你没告诉人我住哪里吧?这是绝对机密。大巴黎谁也不知道我的地址,要是有一天有人知道了,只能是你泄的密。你知道叛徒的下场吧?《暗算》看过吧?不是我疑神疑鬼,这阵子我总觉得有人在盯我的梢。也是我酒喝高了,嘴巴不上锁,跟人说了那个鸭嘴兽的事。我真他妈的欠抽。”
土豪做了个扇嘴巴的动作。
神推笑了笑,没回话。脑子进水的人,偏偏也都爱得颈椎腰椎筋骨的病,都爱犯在她的路上,叫她遇见。神推已经练得百年金刚身,见怪不怪。
“这个里头,装的是什么?”
神推站起来,走了几步,在那个四层的铁架子跟前停了下来。
她看见了一个长方形的木匣子,外边包的是一层豆绿色万寿花纹的缎布。缎布旧了,失去了光泽,中午的阳光照上去,死死的没有任何反射。吸住神推眼睛的,是那个做锁栓用的象牙签子。象牙签子的尖尖没了,像是断在了某一次的搬运中,有人在那断碴儿上粘了一颗粉红色的小珍珠。珠是新的,那是盒子上唯一一样有光亮的东西。
土豪的神情又亢奋了起来。
“这也是个宝贝。”土豪说。
土豪把那个木盒子打开,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幅画,铺展开来。
和盒子的尺寸相比,画显得小了,两尺长一尺宽的样子,是画在绢上的。绢在它正当年的时候兴许是好绢,不过正当年的时光都在盒子里度过了,拿出来的时候,韶华已过,颜色和光泽都枯萎了,布面已经失去了经纬交织的力度。画上是一片树枝,茂茂地开着花,花丛里栖息着两只鸟。鸟说不出是什么鸟,翅翼上都有彩色羽毛,当然也不是当年的颜色了。两只鸟儿不看天,也不看花,却都扭着脖子,看着彼此。画工极是精致工细,花蕊和羽毛一根一根,历历可数。画的右下角,有一块黄褐色的斑记。那斑记中间深,外围浅,边缘模糊地扩散开来,像一朵开败了的茶花。
“郎世宁,听说过郎世宁不?”土豪问。
神推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这都不知道?女人啊,只关心鼻尖跟前那点儿事,都不好说你。意大利画师,在意大利没混出个样子来,到了大清国,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都是宫廷画师,一朝比一朝红。”
土豪斜了一眼神推,只见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却拿一个指头轻轻抚摩着画轴,仿佛在掸那上面看不见的灰土。
“我知道你又要问有没有鉴定,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还真有,是故宫级别的人。”土 豪说。
“有证书?”神推问。
“分分钟就能有,是从前专给德鲁奥(巴黎的一家古董拍卖行)做东方艺术鉴定的人。那人给了个口头鉴定,要了三百欧。要出证书也可以,再给三百。”土豪说。
“郎世宁画的鸟,都有这么个特征,像是注册商标。不仔细看,你还真一眼就溜过去了。”
土豪用一根指尖轻轻地指了指鸟腹部一个小小的隆起之处,看起来像是一丛被风吹乱的毛羽。
“你猜,那是什么玩意儿?算了,料你这个智商也猜不出来。告诉你吧,那是鸟动了性情。那郎世宁二十几岁到中国,虽是宫廷画师,其实也就是半个太监,怕是一辈子都没见过什么女人。你说他能忍得下去?所以啊,他把自己的性情都画在鸟身上了。皇上有三宫六院,皇上自己享着福,他哪看得懂那个意思?”
神推看了看手表,说你收起来吧,时间到了,我们开始。
土豪小心翼翼地把那幅画卷起来,放回到木盒子里,叹了一口气。
“这几天没出门,憋得嘴臭。”他说。
神推打开背包,一样一样地往外掏她的行头。红外线治疗仪,酒精,药棉,按摩油,拔罐盒,毛巾,润肤霜……
刚才她推门进来,一刹那我觉得看见了鬼。
太像了,她长得跟胭脂。
我是说那个时候的胭脂。
她背了一个大大的背包,看起来像蚂蚁驮了一座山。当年胭脂混在那群站在北影门口撞运气的长腿螳螂中间,简直是个侏儒。这个女人也是。精瘦精瘦的,脖子和额角上扛着几条隐隐的青筋。瘦归瘦,白布衬衫的胸脯上,还是有那么两团肉——这也是胭脂最爱夸口的地方。
我本来是想让她放下背包喝口水的,我都已经走到厨房门口了,却突然来了气。我还没有忘记那天在十三区那家烧腊店门前的事。那天我没法对胭脂说出口的话,今天我也照样没法对这个女人说。但我总还可以稍稍撒一点气的,她也正好给了借口,谁叫她迟到了二十分钟。
胭脂的真名不叫胭脂。她只是看了太多遍《胭脂扣》的盗版碟子,她说能把戏演到梅艳芳这个地步的,天下也没几个。她说香港艺人都有艺名,她也得有一个,就取了个名字叫胭脂,是要沾沾阿梅的仙气。
胭脂做梦都想演戏。我碰到她时,她已经在群众演员的队伍里灰头土脸地混了三年,却还没有混上一句台词。她就是相信,总有一部电影,一位导演,会需要一个具有全部成年女人的风韵,却又看上去像个中学生的角儿。一个,她不贪心,她只需要一个角儿,一个能同世上所有其他的角儿唰地一刀分割开来,叫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角儿,就像《胭脂扣》里的如花。一辈子要是能演上这么一个角儿,她可以倒下 就死。
“一米五,你有一米五吗?”我问神推。
她吃了一惊,眉毛蹙成了一个结子,脑门上鼓出一个小小的包,仿佛她的身高是一道难题,需要搬用某个复杂的数学公式。
“差不多。”她最终点了点头。
皇天,她那神情,也活脱脱的像胭脂,两个眼睛睁得大大的,动不动就蹙个眉头,像受了多大惊吓似的。
当然,她不可能是胭脂。她比那个时候的胭脂老。而现在的胭脂,我宁愿是她这个样子。
我以为她会问我为什么要打听她的身高,可是她没有,她只是示意我脱了上衣,躺到床垫 上去。
“你都不檢查,怎么知道我伤在哪儿?”我对她嚷道。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跟她说话,又不想好好说。想跟她说话的那个我,是把她当成了那个时候的胭脂。不想好好说话的那个我,是想起了现在的这个胭脂。
“你不躺下,我怎么检查?”她把我的话扭了个儿,然后扔回来给我。
我脱下T恤,要躺,却躺不下去。床垫太矮,我的腰和腿都好像短了一寸筋,生生地扯着疼。我只好把一只肘子做成支架,将整个身子横着滚到了床垫上去,然后再翻过身去,俯卧。那一刻我的样子一定很蠢。
她拿过一条毛巾,叠成几折,放在膝盖下面垫着,跪了下来,用指头沿着我的腰背,一路敲敲拍拍,问这儿疼不?她拍到哪儿我都哼哼唧唧,她就不问了,干脆直接下手。
现在我总算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得个诨名叫神推。和她的身量相比,她长着两只巨掌,简直是两把小蒲扇。蒲扇是指尺寸和形状,力度可不像,力度是洗衣服的棒槌,砍柴的板斧,一下一下地劈开我那些紧紧地纠缠在一起的肌肉。用手掌的同时她也用手指,用手指的时候我找不到形容词。她的手指点我知道,我的筋肉在这一辈子的操劳中打成了一万个结子,我感觉有一把铁爪在一个一个地挑松这些结子。她的手一路走过,一路都是嘎吱嘎吱的声响,那是我的筋骨在呻吟哭泣。而我,却远没有我的筋骨那样文明,我的呼叫惊天动地。
“我招,我招,我告诉你保险箱的密码,成不?手下留点儿情,姑奶奶。”
我的脸捂在床单上,像张倒扣的面饼,我的呼喊声嘤嘤嗡嗡地在房间里回旋,听起来凄厉而滑稽。我稍稍有点儿感觉羞愧。我暗地里替这个社会庆幸:要是活在从前,我会制造出庞大的失业率。我要是落在渣滓洞白公馆或者梅机关手里,那些精心设计花样繁多的刑具将会沦为摆设,那些数目众多在花名册上吃饷的密探打手将一无用处。我只需要看一眼这些摆设,哪怕仅仅是照片,就会立马稀松无力地沦为叛徒。
她不为所动。我只听见她渐渐加重的呼吸声,那是她在运气。她大概每天都会听见这样的求饶,我敢断定那是她的人参燕窝海胆,她就是靠吃这些声音长劲。
就在我觉得马上要昏厥过去的时候,她放了我一馬,说要去一趟厕所,换件好干活的衣服。我听见她的脚步在门口停住,接着是些窸窸窣窣的响动,扭头一看,是她折回来,拿了毛巾,香皂和润肤液。
这女人真他妈的有病,连洗手都不肯用别人家里的东西。
胭脂也是这样,她打死都不会用别人的毛巾。可是后来我发觉有人用了她的毛巾,我在她的毛巾里闻到了烟味。
毛巾是胭脂的闸门,胭脂关了好多年,后来还是没关住。那个闸门一松,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把毛巾的事放下了,她就什么都能放下。从招小角色的导演助理,到实习生场记,再到任何一个声称有导演电话号码的男人,她对谁都叉开了两腿。
有一天,我发现她把她的毛巾落在了片场的传达室。
“胭脂,你他妈的真……”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骂出了声。
神推换完衣服进了门。她脱了牛仔裤,现在穿着的是一件像是工作服的宽松运动短裤。
“胭脂,是谁?”
神推听见了我的自言自语,眉毛略微往上挑了一挑。在这样一张迷你脸蛋上,这样的表情已经算是夸张。
“我的一个熟人。他妈的想着就来气。”我嘟囔了一声。
她没有再追问,只是脱下鞋子,上床,然后骑在了我的身体上,继续下毒手。
“床垫太矮,我没法使力。”她解释着这个新换的姿势。
在我发觉胭脂把毛巾落在传达室的那一天,我喝了一瓶酒——牛栏山二锅头。不全是负气,我也是趁机做了一个决断——我需要借酒来说出那些听起来牛×哄哄的话。
那天晚上,我喝够了酒,在看起来已经醉了其实还清醒的时候,我去了胭脂家里。房东院子里守门的狗看了我一眼,大概被我的样子吓住了,都没敢过来舔我,只是轻轻哼了一声就放我进了门。我敲门,但不是用手。我没想到这么晚了她还没锁门,我的脚用力太猛,门哗地一下打开,我像只落水狗一样跌进屋里。
胭脂吃了一大惊。但我没容她把惊讶发展成惊叫,我扑上去,捂住她的嘴,把她压倒在 床上。
她丝毫没有准备,可是我有,我已经准备了一整个晚上。我把我硬实得要爆裂的身体生生地捅进她纤小的身子里,我知道那一刻的疼痛是尖利的,我毫无怜悯之心。
我就是要她记住。
事完得很快,大概没超过三五分钟。完事时,她已经被我碾成齑粉,她甚至没有力气去整一整撕碎了的内裤。她怔怔地盯着天花板,眼神干涩而空洞。她还没有来得及从震惊中醒过来。她打死也没想到,向来在床上小心翼翼的我,会突然间变成这样一匹野兽。“你放开点,我又不是瓷瓶。”从前,她曾经这么说过我,因为每次和她做那样的事,我总有负罪感,我总觉得在欺负一个儿童。她的纤细让我于心不忍。
可是那天,我没有任何愧疚,因为她对我来说不再是瓷瓶,而是一只被千人万人用过的痰盂。从君子到野兽的距离,不过是一瓶酒。
我把她拎起来,按在椅子上,自己蹲在了她对面。
“你做的事,我都知道,想都不要想,骗我。”我扭过她的脸,逼着她看我。
她看了我一眼,就使劲地扭过脸去,眼神里充满恐惧。当然,还有羞愧。
“一部戏,我只想,演一部戏,就再也……”她嗫嚅地说。
“住嘴!”我呵斥道。
“胭脂,我告诉你,这一辈子,你永远也不可能演上一部戏,哪怕是第九号配角。”我厉 声说。
她这才开始哭,抽抽噎噎的,全身都在颤抖,仿佛之前发生的都是梦,这会儿,梦才醒了。她哭,不是因为梦靠不住,而是因为梦醒得太早。
“除非,在我的戏里。”我扔给她一条毛巾——就是那条在片场的传达室里发现的毛巾。
“我去挣钱。等我拿了投资回来,拍戏。”
“在我回来之前,看紧你的裤腰带,别脱裤子给那些下三烂,没用。”
她说了句什么,可是我没听,我已经甩门 而去。
投资拍戏的事,其实是一句酒话,还没出门我就已经知道了愚蠢。我没指望我能挣大钱,就像我没指望她能等一样。那天本是告别,我只想留个姿势,如此而已。
没想到,我真赚到了大钱,在八年之后。
几经辗转,我打听到她去了法国。
去找胭脂的那个早上,我换了一身衣服,很内敛的品牌,商标用原色的丝线绣在衣兜上,毫不起眼,只是你再粗心也不可能注意不到衣服的做工。这是英国绅士的着衣之道,可我套在那身衣服里像坐牢。我可以是绅士,也可以是土豪,我选择做土豪仅仅是因为舒服。见胭脂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所以我得用另一件不舒服的事来抵消。负负得正,小学算术课教过的。
一路上我把台词都想好了。我会问胭脂你还好吧?但我不会等待她的回答,趁她还没回过神来,我会递上一张名片:“你要是还想拍戏,可以找我的助理。”我没有助理,我的助理就是我自己。那张名片上印的,其实是我的手机。然后,我会转身就走。和当年我一脚踢开她的房门一样,我只是想留一个姿势。我只是想看一看,多年后的胭脂,是不是依旧还那么贱。
和胭脂在一起,我也快变成演员了,总想着亮相和退场的姿势。
我自以为已经把十三区的中国饭馆都吃遍了,但我竟从没注意到她这家小铺。这家店离其他的中国店有几步路,孤孤零零地缩在一条小巷子里,招牌上写的是“阿珊烧腊”,上下两层,上住下铺,卖的是烧鹅熏鸡腊肉。
看到这个店名,我才想起她的真名叫王素珊。
她现在不再叫胭脂。
天还早,店铺没开门,我在她家对面的一家越南小店里,买了杯咖啡和一个面包,坐下来,等着她下楼开门。
“我认识一个人,也叫胭脂。”
我听见有人在跟我说话,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是神推。
神推这会儿正坐在我的后腰上,折騰我的肩膀。这个姿势把她从跪着的奴婢,一下子变成了骑着的主子。她一定感觉惬意,否则她绝不会主动开口搭讪。
我的脸埋在床单里,在她动作的间隙里挣扎着喘气,我闻到了自己的口水,酸上加臭。我没法回她的话,我只能哼哼哈哈地应付。
不知是我习惯了她铁掌的歹毒,还是她终于对我生出些怜悯之心,不再那么使狠劲,总之,我的筋骨不知何时停止了哭泣。
胭脂,这是个他妈的什么名字?除了《聊斋》里的狐狸精,还有那个看《胭脂扣》看得入了魔的疯子,还有哪个脑袋瓜子正常的女人,会给自己取名叫胭脂?
我很奇怪这世上竟会有第二个胭脂。
“那个胭脂,是你什么人?”
我扭过半张脸来,问神推。
她的手停了一停,像是在想事,半晌,才听她吐出两个空前绝后的字:“熟人。”
这女人就这点招人烦,想从她嘴里套句话得用大刑。待你真不搭理她,她又给你张一小口,叫你犯贱伸手进去,她又猛一闭嘴,差点咬掉你的指头。
胭脂可不是这个样子。胭脂的嘴巴像个口子很大的漏斗,胭脂片刻不停地往外漏着自己。有时候我觉得她之所以长不高,是因为她话太多了,她把自己漏成了半空的米箩。
那天我最终也没见到胭脂。
我在越南人的小铺里坐了大约二十分钟,才看见对面烧腊铺的楼下终于有人推开了窗户。
开窗的是个男人。男人正往外拿鸭子,一只一只地挂在橱窗的铁钩上。鸭子大概是新烤出来的,焦黄焦黄的,直愣愣地伸着脖子往下滴油。
男人终于把鸭子挂完了,就开门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牙签,靠在门外的墙上剔牙花。男人穿了一件满是油迹的圆领衫和一件七分布裤,上衣的一角掖在裤腰里,露出一个乱得像麻绳的裤腰带结子。
男人剔完牙花,呸呸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带着牙花的痰,我这才看清了他的门牙。这牙在钻出牙床的时候大概营养太好,长得不知节制,一路长到了下巴。一合嘴,那牙齿就裸露在外,像两只把门的狗。
“阿珊你起身啊,阿仔打波要迟到喽。”
他抬头冲着楼上的窗口大声喊叫着,满脸都是牙齿。
他说的是广东话,我大致听得懂。他在喊他的女人起床,带孩子去打球。
男人喊完话,转过脸来,我的心咚地跳了起来,我觉得男人发现了我。我扔下喝了一半的咖啡,拔腿就走,我突然无法忍受和楼上下来的女人面对面撞上的情景。我宁愿看见胭脂对九十九个下三烂叉开双腿,也不愿看见胭脂和这头蠢猪生下孩子。胭脂把裤腰带松给全世界的时候,她是为了一部戏,一个念想。她和这头蠢猪上床,又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到一个花一样时髦的城市里过一种草一样的日子?
我恍恍惚惚地走出十三区的那条小巷,站在十字街头,望着街上渐渐热闹起来的车流和行人,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
真奇怪,这些年里我多次回过北京,却从没去找过胭脂。我不是为胭脂到北京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世上有胭脂这么个人。但我是为胭脂离开北京的,她逼着我走出了那一步路。可我上路之后,好像就忘了我是为什么走的。等到我终于想起来时,我又情愿我已经彻底忘记。
神推的手慢慢地从我的肩膀移到了我的背。我背上的肌肉和肩膀一样,也是两侧都打满了结子,只是一侧比另一侧更紧——是那一跤摔的,那一跤把活扣扯成了死结。
可是神推不怕结子,神推的手仿佛生来就是为了解扣用的。她的指尖在我的背上耐心地来回游走着,慢慢地寻找着结子中心的那个小孔——再紧的结子也有孔,然后挑松,理顺,抚平。自从她骑上了我,她的手仿佛就气顺了,从凌厉的少年进入了温和的中年,几乎接近慈祥。她的呼吸在我的脖子上吹着小风,有点儿热也有点儿酥痒。我的脑子想睡,身子却警醒着,汗毛在她的风中轻轻扬起来,又轻轻倒下去,像河滩上的苇草。
后来,她的身子往后挪了一挪,坐到了我屁股上,那是板油堆成的两座山。她的手指开始进入腰部。和肩背相比,腰是轻灾区。脑子是个劳碌的贱货,一刻也闲不住,一种感觉腾出空来,另一种感觉立马占据。不疼的时候,我就开始注意到别的事情,比如她左腿内侧有一颗凸出来的痣。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我倒搁着的胳膊时不时地碰触到她裸露在短裤之外的大腿,我发觉她的皮肤像鳗鱼一样冰凉而滑腻,她全身都在流汗。
什么个人啊,长得这样一层皮,流汗的时候,居然还是冰凉的。
她的身子俯得很低,她的呼吸现在蠕到了我的脊椎,像一条细小的蛇,或者说,肥大的蚯蚓。我感觉到有两团肉,在轻轻地蹭着我的皮肤。我知道那不是她的手,因为那肉完全没有力气,是随意的、懒散的、吊儿郎当的自由落体,坠得最低的时候,我能隐约觉出那肉中间嵌着两粒石子。
那两粒石子在我的背上来回摩擦着,我的身体嘭的一声烧了起来。我说的“烧”,是瞬间发生的动作,只有起因和结果,却没有过程,就像是一根火柴扔进了一个汽油桶。当我感觉到热量的时候,我已经是一团任天底下最有本事的消防队也无法扑灭的大火。我肌肉上打着的那一千零一个结子倏地自动松开,筋骨抹去几十年的劳损,一下回到了二十三岁时的弹性和力度。
我的脑子突然短路。
我翻过身来,一下子把她推倒在床垫上,我的嘴飞快地压住了她的嘴。她被我吓了一大跳,身子不知所措地僵成了一团冻肉。
我的舌头刀似的撬开了她的嘴唇,瞬间找到了她的舌头。我发现在那一刻里,她的全身只有舌头是活的,舌头在说着身子听不懂的话。我也听不懂,但我的舌头听懂了。
我不害怕。
我是说,我还不知道害怕。害怕还是后来的事。
她想支起身子推我,几个来回之后就停住了,因为她知道没有用。她虽然有铁掌,但她的铁掌只能解决局部的犯难,却无法应对整体的作乱。在一个起了性情的男人面前,她,就像那一晚的胭脂,是无能为力的。
我脱下了她的衣服。
“胭脂,你真够可以……”
我听见自己喃喃地说。
那个下午发生的事,像一卷部分漏光的胶卷,有的地方清晰,有的地方模糊。
我只隐隐记得我很勇猛。
她虽然和胭脂一样瘦小,但我丝毫也没把她当成瓷瓶,因为她是神推。她的铁掌为她铺过了路,她打碎了当年让我在胭脂面前感受到的一切拘束。
我恣意横行。
那是一种多年没有过的陌生感觉。
她呢?
我不知道。
我的火在燃着的时候,我是不可能看见她的。我也看不见自己。我啥也看不见。我丢失了眼睛,也丢失了耳朵。我整个丢了脑子。等到我终于看见她的时候,我的火已经灭了,我已是一堆炭木。
她赤裸着身子,背对着我,蜷缩在床垫的那头。我发现她的头顶上有一个旋涡。
头顶有旋儿的女人,是犟种。
我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
我爬过去,想和她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
屋里的光线很暗,我隐隐看见她的脸上泛着光。可能是汗水,也可能是眼泪。这两种解释都有道理。
我的眼睛耳朵和脑子都回来了。一起回来的,还有疼痛。原来疼痛没死,只是被欲望暂时压住了。欲望一走,疼痛立刻反扑。
我醒是醒了,却依旧慌乱。
我转过脸去,坐到她身边,给她讲了胭脂 的事。
在这个角度我用不着看她的眼睛,那一刻我无法看着她的眼睛。我讲得结结巴巴,毫无章法,在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啰啰唆唆,却跳过了一些至关紧要的地方。
后来我终于讲不下去了。用这样一个故事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就像是用一把卷了刃的刀,来解释一场失控的战争,狗屁不通,理屈词穷。
我到底還是读过几天书的人,我知道自己的下作。
我住了嘴,用拳头砸了一下脑门。
这不是姿势,我真的用了力气。我的耳朵嗡的一声炸了,我看见茶几飞上了天花板,屋子里到处飘着星星,闪闪烁烁,落下,飞起。飞起,又落下。
她一言不发,坐起来,低着头,慢慢地穿着衣服。先是衬衫(我发现她没戴胸罩),再是内裤,再是先前换下来的牛仔裤和袜子。自上而下,从里到外,从左到右。她看上去镇静,有条不紊,仿佛她的脑子里安着一整套应急程序。
疯狂的女人至多咬你几口,叫你体无完肤,而镇静的女人不用开口,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突然想到了她从这里走出去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我终于,知道了害怕。
“我也……不知道……怎么……怎么……会……这样。”我语无伦次地说。
她终于穿完了右脚的那只袜子,把袜筒抻平整了,然后用手指梳理凌乱的头发。头顶的那个旋涡对她阳奉阴违,在她的手指经过时俯首帖耳,可手指一走开,就立刻卷土重来。
我从床垫底下抽出一个信封,数出十张五百欧元的票子,塞到她放在地上的那个包里。我脑子里的那个计算器,已经飞快地算过了。她需要跑六十七趟今天这样的路程,她的手要经过六十七个我这样的身体,才能挣到这个钱数。
在这六十七趟路程里,她会遇到几次像今天这样的事?
我打了一个寒噤。
她听见了我的响动,却没有转过脸来,我依旧找不到她情绪的缺口。
她开始收拾那些沿着墙根摆放着的瓶瓶罐罐和盒子,把它们一样一样地收进包里。红外线治疗仪,酒精棉,拔罐工具,按摩油,洗手液……那是她的兵马,被她召集过来,却没有派上全部用场。
“这屋子里的东西,你可以挑一样走。” 我说。
那天我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个事先没有谈好价码、事后不知所措的嫖客,我深陷羞耻的泥潭。可是在恐惧面前,我顾不上羞耻。假如她还不开口,我不知道还会给出去什么。
“随便哪一件?”她问。
她终于开口了。我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她只要开一个小口,我就能把自己缩成一条虫子,一只蚂蚁,爬进那个缺口,慢慢地在她的情绪里咬出一条窄路。
“随便哪一件。”我说,语气低三下四。
她走到那个四层的铁架子跟前,犹豫了一会儿,才拿起了那个裹着豆绿色万寿花纹缎布的画盒子。
“你真会挑。其实,这一屋子都是假货,只有这一件是真的。我请人做过元素测定,是清朝的绢。”
我说的是真话。只是先前说过了太多假话,这一句真话藏在那一堆假话里,像一小片云母混在一大堆沙子里,没人看得清楚。
“只是可惜,已经破了相。”我想起了画上的那块斑渍。
她背起那个饱实得几乎要爆裂的布包,看上去像扛着一爿石磨。走到门口,弯腰穿鞋子的时候,她的身子晃了一晃。她想卸下包再穿,我阻止了她。我跪下来,替她穿上鞋子,系好鞋带。我的筋骨不喜欢这个姿势,泼妇一样地叫嚷起来。我觉得还不够疼。那一刻,什么都不管用,只有疼痛让我舒服。
我发现她的脚很小,三十四码,她的鞋子摆在我的鞋子边上,是万吨海轮旁边的一条舢板。
“我去叫一辆出租。”我说。
她拦住了我。她拦我的时候没用手,而是用那个装着郎世宁花鸟画轴的木盒子。
她背着那个磨盘一样沉重的布包,走出了我的门。她走起路来有点歪斜,右侧的身子略略高过左侧,也许是包的缘故——包是从左到右斜挎着的。
我跟在她身后,我不能让她一个人,横穿过这样长的一条走廊。
在电梯门口,她停住了。我也停住了。空气中有一些咝咝的声响,那是我的呼吸,也是她的呼吸。我们的呼吸在半空相撞,眼睛却没有。
“求求你,骂我……”
我抓住了她的手。
她没有挣扎,也没有说话,头低垂着,眼睛定定地看着鞋子。鞋带没系好,结子歪向一边。我真想跪下来,替她再系一遍,可是来不及了。
电梯来了,她钻进去,转过身,背对着我。
就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那一瞬间,她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被电梯截断了,我只听清了两个字。
是“胭脂。”
它摆在那个四层铁架的最下层,混杂在一堆旧首饰盒中间,但我一眼就认出了它。
最先勾住我眼睛的,是盒子上裹着的那层豆绿色的织着万寿花纹的缎子包布,尽管那层绿离我上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又颓丧了许多。上一次我跟它分手的时候,那个绿就已经不是它当年从机子上织出来时的样子了。而现在的绿,离那个时候的绿,又多走了几十年的路。
可是我并没敢在第一眼之后确认是它,因为盒子上拿来当锁栓用的那根签子,已经换了一个样子。从前的时候,那根签子是象牙——一根细细长长、头上磨成一个芽尖的象牙。而现在的也还是象牙,只是我无法认定它是不是当初的那根象牙,因为这根象牙在三分之二的地方断了,断口上粘着一颗小小的粉红色的珍珠。珍珠有象牙没有的色彩和热闹,象牙有珍珠没有的阅历和沧桑,两个挨在一起,却是一种狗尾续貂。
四十八年前,外婆把这个盒子裹上一张防水油布,藏到两块山石之间的一条缝隙里的时候,象牙还是完好的。在那之后,每隔一小阵子,外婆都会找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上那座山,把石头缝里的东西拿出来看一眼,再放回去。山安好。石头安好。石头缝里的东西也安好。它们安好了很久,直到五年后的一个秋天。
那次外婆病了,發了一个星期的烧,烧得迷迷糊糊的,突然做了一个梦,梦见那个盒子在喊救命。外婆心神不宁,躺不住了,无论如何要去山上看一眼。那阵子外边局势安稳了一些,外婆其实是想好了要把盒子拿回家来的。那天外婆是带着我去的。外婆走了一半的路,身子太弱,实在走不动了,只好支使我爬到山顶。那天我来来去去找了好多遍,我还以为走错了地方。我没有找到那两块石头,我只看见了坡面上一道道白森森的疤痕——那是采石人的铁钎留下的凿印。
外婆和我一起多次上过山,但只有这一次,是我独自上去的。而恰恰就是这一次,东西丢了。东西是在我手里丢的。
从那天以后,我们,我是说我和外婆,就开始了多年的寻找。
假如这根象牙就是那根象牙,那它是在后来哪一任主人手里折断了的?从温州到巴黎的遥遥路途中,它曾经换过了几次手?它是在哪个箱包,哪节车厢,哪个船舱或者哪次航班上,遭受了如此重创的?
最后让我确定眼前这个盒子就是当年那个盒子的,是豆绿色缎子布面上的一块斑渍。那块斑渍看上去是一团干涸之后变了颜色的水迹,它的真实成分只有我知道,因为那是我的DNA——我五岁时留下的眼泪,还有尿迹。
那一刻,当五十三岁的我站在五岁的我面前时,我的胃突然抽搐起来,我很想吐。当然,站在我身后的那个巨婴并不知道我的真实岁数,他一定会根据我瘦小得接近于女孩的身材,得出误差很大的判断,正如巴黎所有认识我的人一样。而我,也从未刻意纠正过他们的偏差。
从小到大,我一紧张就想吐,仿佛我的肠胃和脑子之间,有一个短得可以用厘米和秒为计算单位的快捷通道。我知道,我离真相只有一步之遥了。而那一步,就藏在这个盒子里。一个沾着我DNA印记的木盒子,假若没有一张沾有同样DNA印记的画作为支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盒子只是通往真相的第一步路,而盒子里的内容,才是真相本身。
当土豪把那张画从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时,我最先看到的是树枝和鸟。可是我找的不是树,也不是鸟。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原画上树和鸟的细节了。这年头有太多自诩是未来张大千和毕加索的人,他们坐在昏暗的陋室里,复印机一样地复制着这样的树和这样的鸟。在寻找丢失之物的路程中,我见过了太多类似的树类似的鸟,我无法分辨这一个和那一个、这一张和那一张之间的差别,我的记忆经过了太多的诱惑和污染。我唯一能指认这幅画是那幅画的依据,和我唯一能指认这个盒子是那个盒子的依据,都来自同一样东西。
我需要一块干涸了的水迹。一块由盒子渗入到画上的水迹。
可是我没有找到。
巨大的失望像一枚粗针,在我被期望充盈得几乎要爆裂的身体上扎了一个窟窿,我几乎听得见能量泄漏时发出的嘶嘶声,我想起了切尔诺贝利。其实这两年我已经放弃了寻找,而就在我不再指望的时候,一直躲避着我的真相突然回过头找到了我。在我离真相只有一步之遥、几乎看得见真相身上的毛孔时,真相却又弃我而去。这样近的距离让我知道真相还在,这样近的距离又让我知道真相不靠谱。
我的膝盖软了下来,几乎无法站立。我颤颤地扶住了墙壁,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撑过一个半小时的苦力活。我正在暗自盘算着如何跟土豪开口告假,他突然把画举起来,挪到了一个光线更好的位置。
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样先前被土豪手掌的阴影遮盖住了的东西。
一块形状像枯花也像落叶的水渍。
我的心高高地提到了喉咙口,又咚的一声落了下去,在我的胸腔里砸出了一个大坑。尘土飞扬,遮天蔽日,我突然什么也看不见了。我肠胃和脑子之间的快捷通道被堵死了,我不再想吐,可是我却突然失明。这是一种古怪的失明,我的视野里不是黑夜,却是白天,是那种没有光线变化、找不到一条皱褶、一丝杂质、像刚从机器里滚出来的白纸那样一无所有的白天。和这样的白天相比,黑夜是温柔的地狱。
我的失明持续了多久?也许是几秒?也许是几分?我毫无记忆。我已经失却了对时间的判断能力。
但我听得见土豪在说话。似乎是关于鸟的话。鸟的毛羽。鸟的姿势。鸟的性情。鸟……鸟……鸟……我听是听见了,却听不清。耳朵没有了眼睛把门,什么声音都往里进,一片乱哄哄。我的脑子顾不上耳朵,在忙着别的事情。我的脑子撒出七七四十九根神经,铁爪似的抓住我的表情肌。我不能,一定不能,显露出对这幅画的兴趣。我是指超出对屋里其他物件的兴趣。
冥冥之中一定有一个神灵,一个被有些人叫作上帝,另一些人叫作真主,还有另一些人叫作佛祖的神灵,在这几十年里给我设置着一盘到今天我才看清楚的棋局,叫我在丢失那幅画又万寻不得的时候,遇见一个碰巧是中医师的男人。又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着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基因,生下一个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而在这孩子百医无治的时候,得知了法国的特种医学技术,让我带着这孩子来到了巴黎。然后借着我在那个男人身边学来的几招蒙古医术,让我在巴黎混得了一个神推的口碑。一步一步地,這位叫上帝也叫真主也叫佛祖的神灵,把我引到了土豪的家中。
棋子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只有在接近终点的地方,回头望去,我才洗去眼里的沙子,看清了布局。
不,也许这局棋的设计,远早于丢失那幅画的时候。也许,丢失本身也是棋局的一部分,寻找的步骤远在丢失之前就已埋下了伏笔。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外婆就告诉过我,长大了千万不要嫁给太爱的人,爱太辛苦。在丢失那幅画之前,在我还没有学会用文字写作文的时候,在我远还未真正懂得什么是爱情的时候,我就已经懂了,外婆说的辛苦,不是糊火柴盒的那种辛苦,也不是点灯熬油织毛衣的辛苦,而是心里牵挂一个人的辛苦。
所以,从小到大,我都害怕那些吸引我的人,我怕他们成为我的牵挂。后来我慢慢长大,知道了我的身世,我意识到外婆一生都在收拾爱情的残局,她自己的,还有我母亲的,所以外婆不想再来收拾我的残局。外婆说她和母亲都是属第十三个生肖的——那是扑火的蛾子。外婆只想让我待在十二生肖限定的那个安全地盘里,外婆不想让我也成为蛾子。
所以,我才会在三十四岁那年,嫁给了那位中医师。我嫁给他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生性缄默。在他的缄默面前我可以放肆地、理直气壮地持守着我的沉默。我不用挖空心思引他说话,他也不用挖空心思引我说话。我们不知心,我们用不着知心,不知心的人才可以相安无事。
自从丢失了那幅画之后,外婆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外婆糊火柴盒的时候,眼睛明明盯在纸上,却常常会把有鳞片的那一面贴反了。外婆数糊好的火柴盒时,每一次都会数出不同的数目字。外婆隔好几天才会想起来撕一张日历纸,撕完了,又问我今天到底是几号?
有一天夜里,我被尿憋醒,发现外婆坐在床上,没有开灯,定定地看着天花板。那是个满月的夜晚,月光透过捂得并不严实的窗帘,涂在外婆脸上,外婆的眸子像是两颗透明的玻璃珠子。那一刻外婆看上去像鬼,我吓得大哭。
外婆伸手搂过我,却没有哄我。外婆不仅没有哄我,外婆也跟着我哭了。外婆声音不大,但动作很大,身子抽得像推扯到头的风箱。我从来没见外婆这样哭过,我愣住了。
“那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啊,我把它弄丢了。”外婆抽噎着说。
就在那天夜里,外婆给我讲了她的故事。当然,还有我的故事。我的故事是她的故事的枝蔓,而她的故事,则是我的故事的根。
现在回想起来,外婆的情绪已经憋到了极限。外婆那天夜里的状况让我想起我当时的膀胱,容量已经满到要爆裂,绝不可能只排出几滴,而留住其余。要么是零,要么是全部,外婆倾泻了全部。那天外婆跟我讲了一夜的话。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听懂多少?能记住多少?又能守住多少?外婆已经顾不上。
外婆救过我很多次,而我也救了外婆一次,就在那天夜里,用我的耳朵。
后来我识了更多的字,开始阅读各种各样的书。每当我读到《红楼梦》和《西游记》这样的小说,我就知道满纸都是谎言。贾宝玉不可能是石头,孙悟空也不是。世上每一个人都有根,每一个拿石头来说事的人,其实都在掩藏一个有关身世的可怕秘密。
土豪也有秘密。土豪的秘密是胭脂。
就在土豪跟我讲胭脂的事时,我脑袋瓜子一热,差点告诉他我外婆的小名也叫胭脂。可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他有他的秘密,我有我的。我不想知道他的,他也不用知道我的。秘密有体重,秘密重过背包里的那台红外线治疗仪。我不想在自己的重量上,再加上别人的一份。
土豪关于那张画的真伪的判断,对了一半,也错了一半。对的那一半是关于材质的。那一块绢是很多年前那个作画的人通过一个朋友在黑市上买到的——那是一个老太监从宫廷里偷出来的货,背面有宫廷织坊的印戳。一双有经验的眼睛,再加上一屋不错的光线,基本就可以鉴定。碳十四、同位素、数码激光技术在这里不仅不适用,而且也是浪费。
土豪错的那一半,在作画人的身份上。作画的人仿过郎世宁无数张画,闭着眼睛都能摹出郎世宁的布局线条色彩和光影转换。也许他比郎世宁还熟知郎世宁,可是他依旧不是郎世宁。土豪知道假绢上不可能产生真画,土豪却没想到真绢上也可以是假画。作画的人预见到了世人的浅见,他特意叮嘱过他的女人:这幅画藏得越久越值钱,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可轻易出手。女人熬了很久,熬到卖光了所有的首饰和别的仿画,却没有熬到最后,她还是把它弄丢了。
我发现墙和天花板之间有了分界线,分界线上开始浮现出隐约模糊的花纹。我眼中那个一无所有的白天被线条和阴影打碎了,我就知道我短暂地丢失了的视力回来了。最初的激动所扬起来的尘埃终于落定,我渐渐冷静了下来。真相已经触手可及,但我依旧还没有把它捏在手中。不在我手中的真相都不能叫作真相,它至多只是挨得很近的幻影。在幻影变为实物之前,我还要消耗亿万个脑细胞。我无法预见上天给我设的下一步棋路,但我却知道:此刻我若离开土豪的家,这幅丢失了四十八年的画,极有可能还要丢失另外一个四十八年。
可是我再也没有那样的四十八年了。
我决定出手。
我从背包里拿出我的瓶瓶罐罐,不断地调整它们的排列顺序,规整、清理、消毒。这是我每天都要做的事,只不过今天我放慢了速度。我在拖延时间。我的脑子在飞快地转着,寻找着最稳妥的方法。我说的是稳妥,而不是安全。稳妥是指获取那张画的把握,而安全则偏向于如何脱身。稳妥需要安全,但单靠安全却不一定能抵达稳妥。我把稳妥放在了第一位。四十八年的等待,值得我去冒一次险。
那个行动方案,是在我借口去洗手间的路上定下的。那是瞬间碰擦出来的灵感,电闪雷鸣,几乎没有过程。
不,也许这并不是实情,那个想法说不定在我第一眼看见那幅画时就已经产生。我可以不避讳结果,却不能直面过程,正如一个在铁证面前无可推诿的杀人犯,总还要在法庭上声嘶力竭地宣称:他仅仅是一时冲动犯了错,而不是蓄谋杀人。因为蓄谋和冲动之间,隔的是一副绞刑架。
在土豪金碧辉煌的洗手间里,我除去胸罩,脱下牛仔裤和袜子,换上短裤。我知道那几个穴位和指法,那是每一个按摩师心照不宣的秘密。当我在池子里洗手时,我一抬头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样子,我注意到了颧上的潮红。我发觉自己在瑟瑟发抖。是害怕,但又不全是。害怕里面还裹着些别的情绪,比如说,兴奋。我害怕的不是害怕本身,我害怕的是兴奋。害怕是一种可以承认的弱点,兴奋不是。至少在那个时候不是。认领了兴奋,也就认领了无耻,所以我只能拼死抵赖兴奋。
我不仅想好了怎么做,我也想好了可能遇见的结果。结果是一条歧路,可以通往好几个出口。我告诫自己:从那张床垫上起来,我一定不能去厕所,我不能冲去他留在我身体内的铁证。离开他家之后,我可以直接去医院,最好去那家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在给儿子求医的过程中,我已经熟悉了巴黎错综复杂的医疗系统。这里所有的医院都设有暴力受害者紧急救助中心,有全套完善的取证设施。
从医院出来,我可以去警察局。接下来的一切只是程序。
当然,那是万不得已。
也许我永远不需要走到那一步。但愿我的计划只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它起的作用仅仅是威慑。假如那把剑真的落下来,刺中的将不仅是他,也有我自己。我将要搭上我搭不起的时间,在“自愿”和“强迫”之间那个狭窄过道里,声嘶力竭地撕扯着他的,还有我自己的脸皮。
我将体无完肤。
我听见自己的牙齿在咯咯相撞。皇天,但愿我儿子永远不会知道我的龌龊。
从洗手间出来,走回土豪的卧室时,我决心已定。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改变推拿姿势,由跪在地板上,变为骑在他身上。这个姿势我在别人身上也用过,尤其是当床的位置比较低而病人身架比较厚实的时候,这样可以让我省些力气。但这一回我采用这个姿势,却无法理直气壮。我别有用心。
我看見我的计划在我眼前一寸一寸地延展开来,就像土豪把那张画一点一点地展开来给我看时那样。我的脑子是清醒的,每一个步骤都在掌控之中。但我的身子却有些慌乱,我的皮肤在汹涌地流着冷汗。我把身子俯得很低,我的肌肤我的手指我的呼吸都是沆瀣一气的合谋者。那天我是一个实习生,战战兢兢地行走在把理论搬到实践的第一趟途程中。我发现他的呼吸节奏乱了,皮肤温度正在升高,身体某些部位的肌肉开始由松弛转向紧张。
一切都如预想的那样,每一个细节都对头。但是意外却发生了。横空插出一刀、让我猝不及防的,竟然是一根舌头。
我的身体遭遇过男人的身体,我的嘴唇也遭遇过男人的嘴唇,都是风平浪静地路过。可是我从未遭遇过男人的舌头——那是推拿和医学书籍上没有记载的内容。我不知道舌头上沾着罂粟,舌尖之下埋藏着可以炸毁三个广岛五个长崎的原子能。当土豪转过身来,把我压倒在那张床垫上,用他的舌头缠住我的舌头时,我的抵抗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就被炸成了一片废墟。
我走出土豪所在的那座大楼,天很阴郁,刚走几步,就下起了小雨。我其实很想在雨中走一走,我渴望雨滴扑打在脸颊上的那种凉爽,可是我不能。我手里捏着那个裹着豆绿锦缎布面的画盒子,它不能招惹雨。我只好站到一家咖啡店的屋檐下躲雨。
我发现雨有颜色。雨是蓝的,是天空还没被阳光污染时的蓝,淡淡的,刚从白中脱胎。路上的行人撑开了雨伞。伞也有颜色,明黄、粉红、橙红、天蓝、黛绿……有的伞面上印着蝴蝶和花卉。巴黎人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时髦的机会。其实,灰和黑才是街景的主色调,只是那一刻我的眼睛带着过滤器,我把灰分解成了黑和白,我在黑中间看到了红和绿。那一天所有的东西都有颜色。我也有。我虽然没照镜子,但我知道我脸颊上的颜色。那是一种我外公情有独钟的颜色。
那种颜色的名字叫胭脂。
我明白让我在万物中看到颜色的是什么东西。是那个叫土豪的、比我年轻许多的男人留在我身体里的热量和体温。
我那个一生没换过职业、单位和配偶的丈夫,曾经给我讲过一件事。那天他和单位的同事在分到一笔还算丰厚的年终奖金之后,一起出去喝了几杯酒,回家时已经微醺,非常难得地开口和我聊天。他说在二三十年代,有人在癫痫病人身上施行过一个医学实验。那些病人都做过了抑制发病的脑手术,切除了左脑右脑之间的连接带。术后,有人把裸体女人的淫污照片拿给这些病人看,结果出现了一些极为有趣的现象:一个左右脑失联的病人,一只手伸出去要迫不及待地搂抱照片上的女人,另一只手却极力制止那只伸出去的手。
此刻站在路边躲雨的我,就是那个病人。左边的一半身体感到快活,右边的一半身体感到羞耻。左边的一半在拥抱肉欲的欢欣,右边的一半在恼怒地掴着左边的脸。我的左脑和右脑失联,它们谁也管不了谁,它们任由我的身体为所欲为。
其实,现在得到这幅画,已经失去了当年的意义,因为作这幅画的人,已经在十多年前离世。那时我早已从师范学院毕业,在温州一家中学教书。外婆是在报纸上读到他离世的消息的。在一个还算起眼的版面上,外婆看到了一则关于一位著名台湾艺术家的报道。这位艺术家在上海办画展期间,因心脏病发作,猝死在宾馆的床上。报道回顾了艺术家一生的经历和取得的成就,在结尾处,随意提到了一件事:艺术家来过大陆三次,除了艺术交流之外,也是为了寻亲。这些年里,那位艺术家一直在寻找一个大名叫吴若雅小名叫胭脂的女人,她是他失散多年的亲人。
在他辞世之后,我还持续了好些年寻找这幅画的下落,是出于惯性,也是想给外婆留一个念想。做了一辈子扑火的蛾子,她理当在死之前,亲眼看见一片火留下的灰烬。
现在想起来,在上天为我设下的这盘错综迷离的棋局里,那幅失而复得的画或许压根不是目的。我走过了更远的路,我现在回头,能看见棋局更远的一步。当然,我永远也不可能看見开局的那一步,那个答案只在上天手中。也许,这盘棋的开局,甚至早于这幅画的诞生。也许,这幅画也只是这盘棋局中的一个棋子。或许,上天想借着这幅画的生成、丢失、复得,叫我知晓,在我金木水土俱全的生命中,我唯独缺失了一样叫火的东西。
一切都是假的。土豪不是土豪,神推不是神推。我不真出自名医世家,就像他不真是古董收藏高手。郎世宁不过是一张古绢上的假画,鸭嘴兽也只是一块普通的踩脚石头。他编造了一套神话来忽悠巴黎,我炮制了一串谎言来哄骗他,还有他手里的那幅画。
可是,那么多的假轰然相撞时,会不会撞出一星半点的真呢?
比如,他跪在地板上,为我系鞋带的那个 瞬间。
一稿2017.6.20—2018.4.18于多伦多—三亚—多伦多
二稿2018.4.20—4.25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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