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臣盛宣怀自1896年执掌铁路总公司起,就一直是中国铁路这个舞台上的名角儿。但在内部的权力倾轧中,他被赶到了上海,以邮传部副部长的身份对外谈判商约。直到1911年1月,他才又重新坐上了邮传部部长这个早该属于他的位子。
当时各省铁路建设十分不给力,“铁路国有”是盛宣怀上任后唱响的第一个高八度,展现了他敢于改革深水区、触及核心利益的勇气。此举赢得了那些为路所困、切盼中央出手“救市”的省份一片喝彩:陕西巡抚请求将西潼铁路收回官办;山东巡抚请求将烟潍铁路收归官办;江西籍在京官员一致赞同江西官商各界提出的九南铁路收归国有……
但是,本该对国有政策报以最大掌声的广东、湖南、湖北三省却是嘘声一片。掌握了话语权的商办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将铁路国有看作对既得利益的极大侵犯,一时间,帽子满天飞、棍子遍地打,盛宣怀和邮传部成了众矢之的。
国有政策宣布后数日,粤汉铁路湖南公司在长沙贾公祠召开大会,到者数百人;次日,又在教育总会开会,到者数千人;再后一天,继续在教育总会开会,到者达万人。会场气氛是激动的,甚至有点感人。一个与会者在慷慨陈词后,居然切下了自己的一根手指,“自言誓不与盛宣怀共戴天”。据说,一时间“满座痛哭,声震屋瓦”。那些在铁路建设方面成绩平平的高管们,在动员民意方面却显露出了出色的才华。
信息不对称下的群众动员效果很好。5月16日,长沙、株洲一带铁路工人一概停工,进入长沙示威游行,传单上的言辞间充满了对抗情绪。湖北的情况也类似,且在革命党的暗中鼓动下,湖北多次举行千人集会。一位革命党人在公开大会上断指明志,一位留学生则“割肉血书”,写下“流血争路,路亡流血;路存国存,存路救国”16个字。
里程最短、筹资最顺利、铁路完工最多的广东省,本来受铁路国有政策的冲击很小,但他们也站出来对抗朝廷,以便为自己赢得更好的谈判地位。广东铁路公司的绅商们“大动公愤,已决定一面奏劾盛宣怀,一面质问总协理大臣”,在6月10日的广东粤汉铁路公司股东大会上,股东表示要“万众一心保持商办之局”,甚至喊出了“有劫夺商路者,格杀勿论”这样杀气腾腾的口号。
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抗朝廷,这显然令各省铁路公司有点儿害羞。不久,一个极好的理由出现了:国有诏书发布后11天,清廷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引进1000万英镑的巨额外资,投入铁路建设。各省欣喜若狂:这下子可以上升到是“爱国”还是“卖国”的高度和清廷讨价还价了。
实际上,这笔外资的引进是张之洞任湖广铁路督办大臣时未能完成的任务。1909年6月,张之洞曾与英、德、法三国银行签订了550万英镑的贷款协议,年利率五厘,专用于建造湖广境内粤汉与川汉铁路。但此协议在中央最后批准前,发生变故,不久,张之洞便去世了。
盛宣怀上任后,接过了接力棒,在他的主持下,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清廷的方向发展;不仅年利率不到国内钱庄和票号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所贷款项的半数可以存在交通银行与大清银行这两家国有银行——原合同规定只能存在四国银行;同时,合同还删除了四国有权参与建造若干支路的原定条款,并规定所用铁轨必须使用汉阳铁工厂的国内产品,其他的原材料则进行国际招投标,不再由外方指定。盛宣怀坚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三年内就能全线接通,十年内可以开始还本。
但是,这一完全平等签订的借款协议立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攻击清廷的依据,“卖国”“贪赃”的罪名几乎成为盛宣怀及邮传部的代名词。盛宣怀的名声本就不好,号称“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而掌管了铁路、航运、电报、邮政四大肥缺的邮传部一直就是腐败的渊薮,官员连轴换,因此在当时就被戏称为“运动部”。盛宣怀突然吃起素来(后盛被查办和抄家,均未发现涉及从本次四国银行贷款中侵吞回扣的任何证据),早已习惯了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清廷的国人却也宁愿相信“莫须有”。一件至公至正的事也因此被蒙上了鬼头鬼脑的朦胧色彩。
被地方既得利益集团盘踞的各省铁路公司其实已经成了暗无天日的黑箱,他们早已习惯了在黑暗中摸索获利。盛宣怀和中央的政策示好于民,却反被他们操纵。黑夜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但他们并没有用于寻找光明,而只是用来寻找黑夜中为自己牟利的路径而已。
编辑/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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