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必须要重视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通过对贵州荔波三个村庄的调查来看,当前乡村文化振兴中还存在着乡土文化边缘化、乡村建设主体流失、乡村文化日益衰落、乡村治理模式生硬等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乡土文化得到振兴,进而激活乡村治理。但目前传统文化激活乡村治理面临着复杂矛盾,导致其在乡村治理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荔波县积极实行改革与创新,解决目前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境,在乡村治理中应注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作用,实现乡村治理与传统文化的双重振兴。
关键词:传统文化振兴;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264(2020)04-0072-06
一、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
农村作为传统文化的发源地,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其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但当前乡村中仍然存在着文化传承主体流失、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矛盾冲突、传统文化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振兴传统文化已成为乡村治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通过对中国知网中以传统文化为篇名、乡村治理为关键词搜索的期刊文献进行分析(2005—2019年),我们有如下发现:从文献数量来看,有关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研究趋势稳步上升,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这项研究始于2005年,开始并未引起讨论。直到2016年,乡村问题逐渐被重视,才有了较为集中的研究,但范围并不大。2017至2019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关于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研究逐渐走向正轨,但目前该项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在这些文献中,核心期刊所占比例过小,仅占总数的27%,缺乏理论指导;二是在基金占比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占比较少,约占16.2%,表明该项研究并未受到国家重视。
从研究内容上来看,“乡村治理” 的概念是 1998年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学者首次提出的。随着乡村治理概念的提出,许多围绕乡村治理相关问题的研究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學者们大都围绕乡村治理内涵、乡村治理主体、乡村治理困境及原因、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讨论。其中,传统文化结合乡村治理问题值得关注。目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从乡贤文化视角来论述传统文化对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学者们普遍认为乡贤文化对塑造乡村良好乡风文明、实现“三治合一”的乡村善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古代,乡贤文化是乡村贤能人士的知识品行、行为方式的综合反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乡贤文化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吕霞和冀满红在文章中就提到:“在现代乡村治理中提倡乡贤文化,既是解决乡村既存问题的需要,也是乡贤实现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需要。”
由此可见,乡贤文化能够解决乡村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更能挖掘其深层价值,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当前学者对于乡贤文化的解读,主要将其分为古代乡贤文化和新乡贤文化;乡贤最早源于公元前2000多年,指的是部落或联盟中富有威信和资历的长者。
因此,古代乡贤主要承担传授村民知识、规范村民行为的责任。而在当今社会,针对乡村治理中面临的主体流失、经济发展失衡、乡规民约失范等问题,乡贤的作用更加凸显,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新乡贤的力量,更有助于引导资金技术回流乡村,促进乡村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从德治视角来解释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德治就是依托道德来维持社会秩序,在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非正式制度资源丰富,因此,德治通过运用这种特有资源,建立了更容易被人们接受的行为准则,从而提高了乡村治理的水平。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乡村传统文化体系逐渐消融解体、意识形态呈现分散化趋势。德治是新时代应对乡村治理挑战的着力点,但是在乡村传统文化逐渐没落的环境下,德治也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学者们将研究重点集中在德治的实现路径,大多数学者都赞同通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来推动乡村发展。
综上,目前学者们对于传统文化激活乡村治理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厚的成果,不但将传统文化对乡村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进行了细致的梳理,还指出了传统文化在激活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境及相应的解决策略,为后续研究进行了道路探索,但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一是缺乏可操作性。虽然学者们目前多以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与解决途径为研究对象,把重点放在“如何做”的方面,但是在对解决途径的阐述中大都是进行了宏观的讨论,缺乏微观视角,缺乏对乡村文化治理体系构建的深度探讨。
二是缺乏创新性思维。当前对于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困境的研究只局限于传统文化遭受冲击,并未关注到要提升传统文化自身,其实通过传统文化的创新性改革,更加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白玉、谢昌醒曾就乡村治理未来研究提出以下要求:“以十九大精神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蓝本,结合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对乡村生态治理、人才回流、社会治安、乡村价值观引导方面的研究,提高研究对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展望未来关于乡村治理的学术发展研究方向,应该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放置于重要位置,发挥文化对乡村治理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实现乡村与传统文化的双重振兴。
贵州荔波县江村、古村、土村是三个在文化发展方面很有代表性的村落。课题组于2019年10月中下旬深入三个村落开展调查研究,以半结构式访谈、参与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及发展状况,为深入了解文化振兴、激活乡村治理研究找到了鲜活的经验,也可以为其他地区的传统文化振兴提供借鉴。
二、荔波县传统文化振兴基本情况
荔波县是贵州省最具代表性的生态旅游地之一,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众多,乡土文化资源丰富。但是当前荔波县面临着和全国农村一样的问题:传统文化在乡村面临多重困境,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本文将从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所面临的价值困境、经济困境、主体困境、治理困境四个方面阐述当前荔波县传统文化振兴的现实状况。
(一)价值困境:乡土文化边缘化
乡土文化与相关的文化产业相结合,不仅能引领乡村经济发展,还能缓解乡土文化边缘化问题。但在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进程中,乡土文化赖以生存的文化大环境受到强烈冲击,乡村“空心化”、土地流失、农民数量减少等问题日趋严重。
从问卷分析来看,在“您对传统文化产业是否了解”的问题上,有近半数的村民选择“非常了解”选项,但仍然有40%的村民选择“ 了解一点”选项,2.5%的人则选择了“完全不了解”。由此可见,在一定程度上,乡土文化的影响力还不足,文化产业发展也并不成熟,乡土文化边缘化的问题还有待解决。
(二)主体困境:乡村建设主体流失
农民不仅是乡村文化生成、发展的主体,也是当前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动力。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农民迫于生计或者发展需要,选择前往城市就业或定居是当下的新常态。乡村建设,主体必不可少。可是从问卷分析来看,当谈到当地推广传统文化振兴的困难时,有72.5%的人都选择了“人才流失”这一选项。走访过程中,队员们发现,三个村庄中青壮年力量流失严重。那么,要如何留住人才、留住乡村建设主体,就成了乡村治理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经济困境:乡村文化的日益衰落
在市场的冲击下,传统手工艺品销售市场日益萎缩,技艺传承人面对生活压力,主动放弃传统技艺。与此同时,在文化市场开放的大背景下,一些不良文化进入乡村,抢占乡村文化建设阵地,使得乡土文化边缘化日益严重。从问卷分析来看,在问到“您认为应该如何振兴传统文化”时,有70%的受访者都选择了要将振兴当地传统文化和开展经济建设相结合,由此可见要振兴乡村文化,经济建设必不可少。其实,在荔波乃至整个中国农村,都普遍存在着乡村文化日益衰落的情况,新兴文化的冲击、传统文化的糟粕都阻碍着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想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治理困境:生硬的乡村治理模式
乡村治理模式由政府主导,虽然为乡村发展指明了大概的方向,但是容易造成治理模式的固化,导致农民无法亲自参与到乡村文化活动之中,长期游离在乡村文化建设之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看客。
从问卷分析来看,在面临“当地文化活动不足原因”问题时,选择“村委会资源有限”的占80%,选择“无法调动村民积极性”的占25%。村委会资源受限无法保证活动的有效性和专业性,而村民文化建设积极性不高则无法构建出一个和谐的乡村治理环境。
三、目前传统文化振兴激活乡村治理中的矛盾
目前乡村文化认同感薄弱、乡村文化日益衰落、乡村文化主体流失、生硬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等问题都需要得到关注。传统文化振兴激活乡村治理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要想厘清并解决,并非易事。
(一)传统文化与农村观念转变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性文化和异质文化强烈冲击乡村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让农民不再局限于之前单一的生产生活模式,导致传统文化的存在基础遭到破坏、乡土文化日益边缘化,不仅会影响农民的价值选择和精神追求,甚至可能会使农民抛弃传统的价值观念,过度追求城市文化。但与此同时,大量商业资本力量流入乡村,也为乡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发展机遇,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张鸿雁在《“文化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建构全面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中就提到:“资本逻辑使农民产生了功利化、理性化的价值认知和认同,农民对自然的敬畏日益淡薄,生态伦理遭到破坏,道德底线失范,因利益冲突带来乡村社会关系的矛盾与紧张,人际关系呈现出冷漠化、疏远化。”
因此,改善部分农民的偏差思想观念、调节传统文化与转变思想之间的矛盾也是目前农村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点。
(二)文化主体缺失与村民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现象十分普遍。据统计:2017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 28652 万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7 岁。从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结构来看,他们都是目前乡村振兴所依靠的主体,但为了自身经济发展需要他们只能选择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游走,其实这也是目前存在于乡村中的两难问题:一方面,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大多农村青年都会选择进城务工,而他们在遭受城市文化冲击后,会对乡村传统文化产生质疑甚至否定,不愿肩负文化传承的责任,留守在乡村社会中的又大都是老人与儿童,缺少传承传统文化的能力,这就导致文化传承主体流失问题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如果不进城务工,乡村没有可发展的产业,待在村内无法满足自身经济需求,而且青年人接触的信息较广,都想进城开阔眼界,提升能力,所以走出乡村,走进城市,就成了乡村社会中的常态。
(三)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矛盾
乡村是传统文化发展的场地与活动空间,但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传统文化正遭受巨大冲击。一方面,受目前社会中资本主义、拜金思想等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更看重显性的经济作用而忽略隐性的文化作用,农村人口的迅速流失也导致了文化传承中出现“文化断层”现象;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也分精华与糟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些糟粕部分逐渐显现,一些人对传统文化出现误解,在有了更多文化娱乐选择性后,甚至开始排斥传统文化。
(四)生硬的文化治理模式与乡村发展的矛盾
目前,国家对乡村传统文化建设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国家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财力,对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建设带来了积极影响,但是,目前乡村文化治理中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在文化建设中,由于缺少良好的互动与交流,使政府主导的一些文化建设工程和文化活动未能真正符合农民的内心需要,部分文化资源未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一些公共文化政策失效,未能实现文化建设工程效能的最优化。”据了解,许多村庄都会出现“政策推着干部走”“干部推着村民走” 的现象,“一刀切”的政策未考虑每个乡村的独特性,一味追求标准化的改造方式,只会抹杀乡村文化的地方特色,导致乡村文化的同质化。在这种生硬的乡村治理模式中,不仅会导致村民意识不到自己在文化建設主体的位置,还会影响村民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造成对传统文化的误解,阻碍乡村发展。
四、乡村和传统文化双重振兴的实现路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目前乡村治理中还存在乡村文化认同感薄弱、乡村文化日益衰落、乡村文化主体流失、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生硬的问题。当前荔波县推行的文化带动乡村治理的行动是新时期富有地方创新和特色的典型探索,虽然还存在进一步突破和完善的空间,但确实取得了重大进步和经验,值得借鉴,因此我们认为,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实现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双重振兴需要重点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破解乡村文化困境,重塑村民文化价值观
培育农民的文化意识。将文化自觉作为培育农民文化意识的前提,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在荔波县土村的走访调查中,队员们发现,该地的乡风文明建设已经很成熟了。随处可见的宣传画、放置于村门口的“家风家训石”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村民们的文化价值观。2018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把繁荣乡村传统文化当成主要内容,培育出适合现代的优秀的乡风文明,不仅要注重村民经济条件的提升,还要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如果说法律是一种强硬的治理手段,那么乡村传统文化则是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影响人们的言行举止,塑造人们的精神品质,增强乡村凝聚力。”
因此,结合土村的经验,在建立村民文化自信,营造良好乡村治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依托传统文化塑造村民价值观念,约束村民行为,但注意要结合现代国家法律,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二者的有效对接与协调,促进乡村和谐友善环境的营造;二是要让村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通过对村民传统文化意识的培养和对依托于物质载体的传统文化宣扬,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文化的价值,重拾文化自信,推动乡村文化的断发展。
(二)发展文化产业,促进人才回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文化繁荣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荔波县江村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吸引了大量艺术家常驻,以此为招牌,大力发展江村文化旅游业,为传统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吸引了部分村民返乡工作。乡村文化的振兴不仅需要外界力量的引导,更需要传承主体内生动力的提升;但要想进行内生力量的培养,就要抓住作为文化弘扬与传承主体的村民,要想留下村民关键是要发展产业,有了产业才会有经济利益,解决了经济问题才会有人才回流乡村、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兴旺又有助于人才扎根乡村,而有了人气乡村文化才能充满生命力。文化与产业的相辅相成,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续动力。
纵观现在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对乡村传统文化进行系统梳理,了解自身文化特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中都提到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梳理,让文化能“活起来”,显现出其独特性,同时在文化梳理过程中还能清晰认识目前文化不足并加以改进,推动传统文化发展。
二是要平衡好经济与文化之间关系。近年来,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随着传统文化为人们带来的经济价值逐渐显露,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传统文化,为文化宣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使传统文化逐渐商业化,独特性遭到破坏。所以我们必须要平衡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不能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传统文化特色的丧失。
三是对于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要只局限于文化旅游业,而应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如山地农业文化、 稻鱼共作生态文化、梯田文化、蜡染银饰等手工艺文化等,挖掘多种文化功能和价值,同时发展旅游业、农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等多种产业,多业并举。文化产业发展的多样化能够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结构多元化,促进乡村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辩证继承传统文化,适应新农村发展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快速传播、人口的流动、文化传播媒介和手段的变化,使得乡村传统文化遭受着巨大冲击。
一方面是由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人们难以静下心来感受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传统文化自身存在的缺陷也让人对它产生了质疑。荔波县古村是一个拥有丰厚民族文化资源的村庄,它有着傩戏、扎染等文化遗产,目前,村民将现代的花纹样式融入到扎染布艺中,受到了许多游客的青睐,吸引了许多年轻力量加入扎染行业。
因此对于传统文化,我们要始终保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但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对传统文化有清晰认识,对于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文化要进行改革创新甚至是革除。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发展不仅是当前乡村振兴之魂,更是能够为群众特别是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文明环境,而农民思想意识的改善也能为乡村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二是在继承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传统文化本身的力量,不能损失掉传统文化的原味,传统文化在中国五千年的发展中早就形成了它的独特性与地域性,虽然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认清了一些腐朽落后的传统文化,但优秀的传统文化为人们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因此,面对传统文化时,要留住它本身的特色,不能使文化同质化。
(四)依托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治理“三治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之后,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在此意见中正式提出了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新思维。那么如何在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依托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构建符合乡情国情的乡村治理体系,就成了当今乡村振兴中的一大重要问题。
乡村治理中的首要问题是“自治”,乡村自治,就是让村民通过民主手段解决农村的一些基本问题,通过基层民主自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社会主义积极性。在“自治”过程中,村干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帮助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与此同时,政府要积极培育鄉村文化自治组织,利用乡村文化进行创作,开展一系列公共文化活动,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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