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阔的天空里,云和烟最为相似了。相似到双胞胎一般,不,比双胞胎还要相似。以人们的肉眼,几乎无从分辨,只能马马虎虎推断:高处的是云,矮处的是烟。推断之后,连自己都半信半疑,没个肯定的答案。
云要什么答案呢?烟也不要。
一个人的时候,心情较好或者较坏的时候,我喜欢遥望天空。确切地说,是喜欢遥望天空里的云。不错,云聚云散,云重云轻,承载着我的生命意识与觉悟,时而纯真,时而梦幻。亦真亦幻,万千气象,随了一时的痴迷……
跟天空呼应的是大地,跟云连接的是烟。天地永相对,云烟常相缠,实在难解难分。挠头归挠头,禅家诲人不倦的那句话,叫“淡看人间事,潇洒天地间”。 何况,云是云,烟是烟。
首先是望云。云,不问来处,不问去处,行游在天空里,散散漫漫,逍遥自在。说它是无字书,却可以读懂其中的内涵;说它是无题画,却可以读出其中的神髓。跟着云去了,等同跟着艺术去了。艺术的世界里没有障碍,一片又一片,无边的世界无边的云。
积极迎合云的便是烟,唯有烟。烟,生自大地,却向往天空。它聪明着呢,晓得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满世界寻找伴侣,及知音。碰到了云,它才肯放松,才肯把身心托付给云。并且,以云的方式继续行游,哪怕从此没了踪影。
幸亏……有云!
在云的低端,是烟伸出的手,宛如求救,只好拉它一把。我沉醉云象之至,不免用眼睛做无数个“美拍”。云不负我心,尽情地展示或曰表现。那当口,云是山峰,是波涛,是动物,是植物……一概尽收眼底,令我乐不可支。竟然忘乎所以了,目光向下移动,便接触到烟。烟是来暖昧的,是来投怀送抱的。可惜,那一种谄媚里,透出丝丝缕缕的毒,毒素,毒意,呜呼复哀哉。
烟,最初是烟。大模大样的烟,半空中摇身一变,俨然大朵大片的云了,绚丽而迷离,淡远而幽深。小时候,平房起居、出入,最爱的便是黄昏时分。户户升起炊烟,袅袅腾腾,不多会儿,陆续有大人喊孩子回家吃饭了。春节当然更好,鞭炮噼噼啪啪炸响,空气中充满香香的火药味,随着烟尘纷纷飘上了天。天上有没有云呢?不记得了。
哦,原来烟是烟,云是云。 近处看烟,往往求之于食;远处望云,往往求之于梦。烟烟,云云,与尊卑无关,与雅俗无关。男人说烟如生活,女人说云若爱情。说到底,生活里的尊卑和爱情里的雅俗,理所当然地落实的个人的头上或身上,与烟与云没什么关系。烟生活有烟生活的理由,云爱情有云爱情的趣味。
云很从容,也抒情,到了空中的烟也一样地从容和抒情。事实上,跟烟比较,云是纯粹的,既无心机,也不要手段。“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在自己的家里,云没什么任务,也没什么主题。它要啥出啥,想啥做啥,极尽艺术之功。如果一定要探求它究竟想要怎样,那它只要漫不经心,只想随遇而安。烟呢,出身与出发点都不好,飘来荡去,效仿云姿态,兴许也能给一些吉祥及祝福。
尽管云是云,烟是烟,犹如泾水渭水,混淆不得的。然而,人们仍旧习惯于混为一谈,叫它们为云烟。其实,一个生于天空,一个生于大地,合二为一,没了烟形云状,云烟成了久远的历史(的碎片),成了模糊的故事(的细节),成了震古烁今的意义,以至虚无。生活中,虚无的不是琐事,而是境界。
……风,才是云烟的设计师。岁月的风,在天空的大背景下,留下了多少云烟往事,只有岁月知道。不,岁月也不知道。
沉默的胃
一个人的身体,究竟有多少部件,我没搞清楚。我只清楚维系生命,除了心脏之外,胃当属最大功臣。尽管,它不显山,不露水,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着。极端角度说,胃一旦放挺,或失去职能,那结果可想而知。
事实上,人对自己的胃了解多少呢?
对于自己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手脚,谁都有个基本认识,且能道出个子丑。而对于胃呢?似乎不足为道,道也道不出个寅。还是说我吧,几十年来,我日里夜里被胃供养着,天好地好,仍近乎于胃盲。前日去医院查病,方知胃的概念细分为食道、贲门、胃底、胃体、胃角、胃窦、幽门、十二指肠球部、十二指肠降部,等等,何谈病状和病理?
“无知者无畏”,用在我这儿,堪称“无知者无胃”!
“无胃”?不,人生在世,孰能无胃?忽视加忽略,以致“无胃”,如我。
胃之于人,不可或缺。胃好,生命自然旺盛。我没见过无胃的人。胃出毛病了,纵使割掉三分之二抑或五分之四,却不能根除。无胃的人,活得了多久?
读小学时,同班级一个女生,时常胃疼。每每她拳头抵住腹部,紧蹙眉头,汗珠子在脸颊滚动,我都不免替她疼,甚至偷偷地用手摸自己的腹部。摸来摸去,也摸不着胃在哪里。再后来,我父亲和我二哥都胃疼,若干同事和朋友也都胃疼。我呢,依旧摸不到自己的胃。有个姜姐,向我讨文章的秘方时,一身戎装,一脸欢喜,一下子就摧毁了我做编辑滋长的固执与矜持。她说她是个胃癌患者,别无他求,往后的日子只想把文章写好。我给了她一臂之力,暑来寒往,她超乎寻常地发奋,竟然一发不可收,成为国内有声有响的散文家了。十八年后的去年,朋友圈的人告知,姜姐没了。闻此噩耗,我没有悲伤,其至没有惊讶,脑海里一时全是她英姿飒爽的笑模样。
我的胃,始终保持沉默。
“人谁不顾老,老去有谁怜。”活过了半辈子,整个人几乎松懈下来。逐渐地觉悟,许多冀望守是守不住的。干回百转,祝寿祈福,个个都想不病,可是芸芸众生,谁没病过呢?天皇老子,凡身俗体,一概活在穹顶之下的风霜雨雪中,逃不脱的。回想自己的孩提时代,我甚至愿意病,病了往往有好吃的,好玩的。越大越怕,当然,怕的是大病,怕的是不治之症。往透了想,一副老皮囊,即使缺胳膊少腿,又算得了什么?不算什么。
幸好,我是健康的,尽管诸多指标处于亚健康。亚健康状态,其实很迷惑人的。譬如胃,一直对我百依百顺,从未犯上作乱,我就认定它是健康的。近些年,由于牙齿残败,导致我关心起胃来。所谓的关心,首先是防止“病从口入”,尽量不吃冷食、硬食、甜食、辣食,哪怕食之无味。在身体的所有部件中,我觉得胃是最忠于我的。给它什么,它则容纳什么,挑挑拣拣的反而是我。比起肝、胆、肺、脾,它不仅是忍辱负重的楷模,而且是忍气吞声的典范。
呵呵,沉默的胃!
沉默之中,胃对我其实是有抗议的。比如我的食量越来越少,比如我的食感越来越差,比如我在睡梦里偶尔会莫名其妙地反出一股酸水。我留意过,却再三再四地听之任之。胃的抗议是微弱的,唤不醒我潜伏的意识,好情好义,安之若素。忽一日,挚友提示我,现在幽门螺旋杆菌挺普遍的,不妨去医院做个吹气试验。我说疼吗?她说不疼。喝点儿药水,吹吹气,就诊断出人有没有病了。如此简单易行,倒让我动了心思。
“吹气”的结果是,得做胃镜。
我有点儿蒙。胃不会流汗,逼急了,便会出血。落到那地步,悔之晚矣!哦,按常理,我早该做胃镜了。委实怕疼,一拖再拖。妻胃病多年了,深受其害。这一次,我终于松口了,做!
我所以当机立断,更缘于大夫软中带硬的口气,以及她疑惑不解的表情。
挂上吊瓶后,浮想联翩,面前出现的是一张彩色胃图。那么,我的“问题”在哪儿?胃酸?胃炎?胃溃疡?胃穿孔?还是胃……越想越谎,越慌越乱,慌乱中顿感浑身颤抖,目光呆滞了,指尖麻木了。一时间里,思天地,念亲人,孤苦伶仃。
而胃,沉默着。
大夫叫喊我的名字,冲我浅笑。我一步步挪过去,故作镇定地躺在了那张诊床上,乖极了。麻醉期间,我无知无觉地推开了全世界,只交出自己空空的躯壳。醒来时,枕巾湿漉漉的,终于换回我一纸诊断:浅表—萎缩性胃炎伴糜烂。
检查的全过程,胃比我坚强。它一声不吭,我却丢弃了自己。
病是身体发出的信号,以警示生命。有事没事,既要看主人的症状,又要看主人的态度。应该说,我已经很注意呵护胃,优待胃了。病从何来呀?怪只怪岁月无情!脆弱的我,重新调整吃喝,还特意给自己放假两天。我当然知道,歇着了什么也歇不着胃,还是一反常态地选择哪儿也不去。按时吃饭,按时吃药,按时睡眠。心下的想头是,胃会在绵软的期望中一天好似一天吧?
我感到,胃在笑。那种无语的绚丽,宛若花朵……
美女
江山代有才人出,其实也是代有美人出。美人,作用非凡。大到江山社稷,小到蚁蝶草木,都映衬着美人的笑与泪。倘若低估了美人,无异于低估了历史。
跟英雄一样,美人始终属于模糊学。古时候的美人,无从描述,谨以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笼而统之。干百年后的今天,尽管模糊依旧,已经放开许多,并且加进了身材和风情,未必貂蝉、杨玉环、西施、王昭君之貌,只要看上去很美,就是美人了。
当下,叫美女。
不叫美女叫什么呀?曾几何时叫过小姐的。叫着叫着,叫出了风尘味儿,再叫就得挨巴掌了。更不能叫雏鬓、妍姝、姝丽、妖娆、天秾、娥眉吧?没准儿用眼睛剜你一块肉下来。古今通用的倒也不少,敢直呼佳丽、粉黛、红袖、红粉佳人吗?有没有搞错?最方便的,自然是美女,叫起来顺口,听起来顺心,于是美女叫得广泛了,呈燎原之势。实际上,美女乃为复古的称谓。《墨子》有:“譬若美女,处而不出,人争求之。”《史记》也有:“美女者,恶女之仇。岂不然哉!”
如果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近近复远远,到处都是美女,能被我列出名单的实在是亿分之一。这方面,我是个目光短浅的人,有直觉的美女无非是林青霞、张曼玉、巩俐、范冰冰、林志玲、全智贤、莉莉·兰特里、玛莉莲·梦露、索菲亚·罗兰、凯瑟琳·赫本、凯特·温斯菜特、安妮·海瑟薇,等等。幸好,我通过影视片和娱乐节目欣赏到了她们容貌的美丽。还有“世界小姐”选美大赛中公推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美女,不仅令人眼馋,而且令人心动。对,怦然……心动。心动不是行动,行动也没什么意义。
我虽然与美女无缘,却有期望,哪怕隔山隔海的期望。微信上说:一个男人的精神深度决定了一个男人的品级,而一个男人品级的高低决定着一个男人能走多远。美女亦不例外,当美女成为资深美女的时候,我的期望则显得重要了。她们都是曾经的美女抑或花好月圆的美女,与其给世界一份青春的美丽,不如给岁月一份生命的的美丽。王国维的提示更加诚恳:“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然而,还是不能低估美女的作用。大千世界里,美女即便打不下江山,也坐得了天下。看吧,遍天下的美女用智慧和力量服务于社会,像主宰生活一样主宰幸福,像主宰幸福一样主宰生活。没有美女行吗?
趋美避丑是男人的天性,无疑也是我的天性。擦肩而过,惊鸿一瞥,多么激动人心!可惜,我不是皇帝李煜,不是少帅汉卿。
美女无定义。年轻的女性,对着镜子看,都比自己美。
镜子之外,依然。
一则小幽默—一
女A:每次买东西我都觉得那些服务员在骗我,只有她们开头的话是真的。
女B:说什么了?
女A:美女啊。我就觉得这一句是真的。
女A乐观得可爱,减压吧?我妻子经常逛街,她在问路问价时,习惯叫女同志为美女。实则是一种体贴。哪来的美女呢?够得上“绝世而独立”吗?够得上“一顾倾入城,再顾倾入国”吗?马虎着去,马虎着来,马马虎虎,不碰壁。
抛开那些肤浅的角色,我很愿意与美女相契,相伴,相沟通。年少时用眼神,年轻时用心思,一律形而上。美女在身边,可以共享,却要找窍门。记得大学的舞会上,音乐响起,蠢蠢欲动,我不直接去邀美女,专挑平平相貌、默默无闻者下手,几曲下来,美女们争先恐后,迂回战术得逞。我庆幸自己的避实就虚,轻轻曼曼,飘飘悠悠,心花一时怒放了。
从前也霸道,总是擅自把身边的女性分成美丑阵营,有时竟脱口而出。化妆术普及之后,“东施”尽可以化出“西施”,美女不是如云,而是如海了。
那么,谁不是美女呢?
都是美女。网上的五大美女类型:艳丽的,俊秀的,成熟的,古典的,可爱的。只要不自暴自弃,只要不坐以待毙,均可寻个归属。得承认,美女是有年龄段的,所谓:“十多岁看脸,二十多岁看胸,三十多岁看臀。”我的补充是:“四十多岁看形,五十多岁看气,六十多岁看神。”到了耄耋之年,美女仍有榜样啊,比如秦怡,及谢芳。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美女,进一步说,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美女。环肥燕瘦,注定跟世道有关。虚无吗?不。落实到人头上,落花未必有意,流水未必无情……
手机依赖症
要是想让谁坐立不安或心神不宁,那就盯住谁的手机打主意。单说我吧,我偶尔变成这个“谁”,同事跟我开玩笑,趁我马虎的时候藏起我的手机,必定搞得我一时间失魂落魄。待真相大白后,也只能赔许多好话,虚心接受同事的批评指正。
跟同事生气?一个玩笑嘛!
手机之于人,有那么重要吗?中国十三亿人口,手机的占有量绝对过半了。放眼望出去,大江南北,城市乡村,没手机的人在哪里呢?网上有张搞笑图片,连雕塑女神都耐不住寂寞,玩起了手机。我这里想贡献个创意,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等高级别的手机销售商应该普查一下,对无机户进行奖励,奖品即手机。
何况,一主多机的人遍地皆是。我算比较低调的,二十余年过去,也用掉了五部。前几部手机,如今个个功臣似的躺在抽屉里休息,或许还企望着某一天发挥余热呢!
它们当然是功臣。尤其第一部,诺基亚的,是同事陪我一起去专卖店买的,2300元,花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心疼是真心疼,却只顾着欣喜了。深蓝色主调,巴掌般大小,十分招人稀罕。那时,手机还不怎么普及,并且双向收费,拨打或接听电话相对要慎重一些,情感度相对要纯粹一些。不通电话的时候,也不是完全歇着,放在衣兜里等于放个宝贝,我会经常性地把手插进去摩挲,暗自地,莫名地,我是在期待什么吧?什么呢?
有手机后,人跟从前就不大一样抑或大不一样了。想找谁联络,点号码就是了,风花雪月也好,柴米油盐也罢,尽可以抒情达意;欲自己清闲,要么静音,要么关机,要么听之任之,要么人机分离。对了,在我的手机里,存储着无数人的号码,无聊之际,我会习惯性地冲着虚虚实实的名字发呆。只是冲着名字发呆,灵魂出窍了的那种。
手机再好,也不过是身外之物,总不至于为一部手机而卖肾,而卖孩子吧?这样的事例,多么悲催,太让人心酸了!
从前没有手机,不也挺快活的吗?汪伦送李白的古代,鲁迅赠瞿秋白的现代,他们都不知道手机为何种神器,彼情彼义却名传千年万年。
看过诸多与手机相关的影视片,印象最深的当属电影《保持通话》和电视剧《落地请开手机》。前者由古天乐主演,凭手机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解救;后者由孙红雷主演,借手机串起一场悬疑言情的故事。都是我喜欢的侠骨柔肠,都在自己的角色中再一次大放异彩!
不管电话的发明者是贝尔,还是更早的菜斯,他们都不会料想,百余年后的今天,手机已经无可抵御地侵略了生活的广度与深度,迫使许多人投降,纷纷沦为情不自禁的手机控。当然,手机带给人类更多的便利是随叫随到、随想随到。还有更神奇的作用呢,对于我这样的浪漫主义者,回味昨天、运筹今天、憧憬明天,哪一项离得开手机?
日久年深,我已经离不开手机了。有手机做伴,心里便踏实,甚至美滋滋的。守家在地,自不待言。出门在外,山高水远,也不觉得孤单,孤单也不觉得孤独。多少次,飞机停降,便无一例外地先自开机;多少次,所到之地没了信号,便抓耳挠腮地设法逃脱。更多的时候,我是幸福的,我尽可以通话通短信,没什么可通的当口儿,心生灵感,也会不失时机地用指头写在备忘录上,供日后参阅。
真算奇迹了,我这个向来丢三落四的人,竟没丢落过一部手机。是用情吧?
随着手机的一步步升级,人的欲望也在一步步升级。从最初的通话,到短信到微信,到目前的客户端,变幻了多少岁月,演绎了多少沧桑!
最新消息说,美国芝加哥“90后”姑娘Swopes用iPhone6拍摄并用手机APP后期合成的作品近日受到关注。世界末日般的纽约和芝加哥,从天而降的巨大瀑布,被海洋淹没的城市,巨大的月球笼罩天际,扭曲的楼房,无一不给人带来震撼视觉效果。
还有些与时俱进的先锋医生,纷纷建立起了APP平台,通过手机可以给一般的疾病患者“瞧病”了……
毋庸讳言,我太out了,几乎是个只会向手机讨碗水喝的笨蛋。除了通话,除了短信,我对手机基本没什么操作了。然而,我得意于此,甚至痴迷,我借助手机进行了那么多的沟通,获得了那么多的抚慰,对我一个平凡的人生足够了。父亲病重那次,我在湖南,是手机及时报告我情况;父亲病逝那天,我在长春,是手机立马催促我回家。我一直感谢手机,它像一个忠实的仆人,曰以继夜,恪尽职守,听命,提示,服侍,使得我始终处于主动状态,并在主动状态下选择或不选择。相比今年春晚的抢红包,我不会摇一摇。没用近乎一个夜晚抢得三元五元,我为自己庆幸睡了个安稳觉。
2015年2月28日,晚六点,天空慢悠悠地飘着清雪。我一个人在高楼与树木之间的场地上散步,自作多情地握着手机。夜色里,一圈一圈地,信步散去,好不闲适,构成许多个诗情画意的美拍。此时此刻,若是谁忽然叫响手机,无论男女,无论虚实,都会被我视为知己,世上遥相呼应的那种知己!
把目光收回来
站在三楼的窗前,透过双层玻璃看外面的世界。对,我只能说是看,而不是望。我居住的小区楼房密集,望不到多大的天空。尤其是冬季,天空灰蒙蒙的,没什么内容,所以我习惯于看眼前。譬如此刻的我,注意力起伏于雪地上、树木上和蹦蹦跳跳的家雀上,很超脱、很闲适的那种心境,及心情。
这么说,“外面的世界”很小了,尽在眼前。
我,一知天命,就逐渐往小里活了。小到本位,小到精美,小到锦上添花。
因为小,我曾满世界寻找,由一张糖纸积攒起童年;因为小,我曾满世界奔跑,由一只书包铸造成少年。回想自己的生命历程,童年和少年乐在其中,都来自于简单,玲珑剔透的那种简单。大了则不一样了,大智慧、大抱负、大悲悯……集结成群催促我也莫名其妙地“大”起来。以至于,经常是体力不支,心力不足,大大小小的包袱隐形在岁月里,偶尔压得我气喘吁吁的,望不见尽头。呜呼,天降大任于斯人,心潮激荡,总以为地球离开我,转速也会慢下来。
……终于看清自己,终于明白许多事情不遂人愿,终于相信房前屋后晒太阳的老人才幸福,才安详,才不问春花秋月。
还没怎么想开呢,病痛先来袭扰了。不说飞蚊症,不说中耳炎,不说残牙败齿,能挺过去的都不算病。可是,一行动,就晕眩,只有乖乖去医院。各种项目、各种仪器检查一遍,指标线上或高或低,基本上就病身子一个了。当然,没有那些折磨人甚至危及生命的警示,已属侥幸。但人能不行动吗?出出进进,深深浅浅,首先得解决晕眩问题吧。没办法,只有放弃身外之事,顺从针灸,顺从敷药,顺从休息,顺从一个疗期两个礼拜。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忽然间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小”——小身体,/小脸子,/小心眼儿。 人一“小”起来,就往往缩微到自己了。
至于我看到了什么,什么更牵动我的感觉与心智,纯属于我个人的事情,或趣味。只看到自己,则不敢浮夸了,不敢膨胀了。并且,痛下决心,往后的日子从自己出发,从实际出发,料理和安顿眼前的人与事,而不是耽于虚无缥缈的大道大义,盲目地空洞地有始无终地沦为“金钱的奴隶、工作的奴隶、爱情的奴隶、孩子的奴隶”。
生命中,拥有过很漫长的“大”时光,胸怀五洲风云。如今,从“大”到“小”,实则从浩瀚到细微,从虚妄到实点,对我而言绝对是一种妙不可言的转变或进步。未竟途程,再也不用云想衣裳花想容了,再也不用踩着梯子够月亮了。把目光收回来,哪怕短,哪怕浅,只悉心照料力所能及的事物,以及植物和动物。打个通俗的比喻,人已经进入超市了,我只有看货架子上的商品,看我需要什么,看我需要支付多少,仅此而已!
请不要责备我狭隘,责备我避虚就实。何况,我人在哪里,“相对的眼前”便在哪里,说什么海阔山高?说什么远虑深谋?我拥有那么多海的“眼前”,拥有那么多山的“眼前”。任何一种“眼前”都可能不失时机地主导着我的心绪,并使我活得现实,因现实而沉实。
今年的元旦,我本打算开始史无前例的计划,却突然重感冒,再一次陷入难以突围的困境。小小的我,一下子联想到庄子,他梦里梦外寄情于万物,用心于万事,却从不苛求于自己。我没他那么聪明,却也尽量地放弃天马行空的杂想,孩子般按时按点服药,看看电视,听听歌,三天不出门。老天啊,我居然把自己一步步从可怜兮兮中解救出来了!
毕竟,已经知天命了,不管人家风花雪月抑或雾雨雷电,我信奉:我行我素。有一位老友,隔山隔水,打来遥远的电话,大讲特讲佛学的真谛,请我皈依佛门,我还是毁了人家的好心。还有一些挚友,七言八语,发出炽热的召唤,大讲特讲微信的奥妙,邀我加入团队,我还是拂了人家的美意。
我喜欢自己目前的这种状态,在回忆中细数父母的恩养,在惦念中吸取手足的温情,在关切中聆听朋友的佳音,在读读写写中琢磨人生的艺术与艺术的人生。
道理明摆在那儿,猫喜欢吃鱼,可猫不会游泳。鱼喜欢吃蚯蚓,可鱼又不能上岸。跟鱼和猫比,我应该聊以自慰了。天不是我的,云彩不是我的;地不是我的,河流不是我的。我活过半百了,始终没能突破那句话:人一生,唯有身体、名字和花出去的钱是自己的。既然如此,我还奢求什么呢?还珍惜什么呢?除了小名小利小健康。
是的,我的确没什么出息,而且把从前的“大出息”也垫在了脚下,而且欣欣然义无反顾地告别与迎接日升月落。我情愿越活越小,小如一粒星,一片叶,一棵草,一天天,一年年,寒来暑往,依旧是那粒星,那片叶,那棵草…… “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大千世界,赤橙黄绿,各有各的生命出处与入处。有人活成陶渊明,有人活成文天祥;有人活成撒切尔,有人活成麦当娜;有人活成镜中月,有人活成水中花。都活一口气,气断了,名利或许飘在半空里,或许飘散随风去。 谁与我同在? 前几天,偶然在电视里看了电影《我想和你好好的》,演员与剧情已经模糊了,而曾经的感动还留在心海深处。我热爱生活,生活会永远地热爱我吗?我知道,此乃第二种忠诚,并且忠诚就是不再改变。 一花一世界,一石一乾坤。我啊,慕圣贤,追雅士,识文断字半生情,清风明月一壶茶。所谓小小尘粒,所谓悠悠我心!
其实我是一棵街树 想起来,也就是一阵风雨,我的城市便由绿转黄了,转而变成很质感的秋了。
我始终以为,秋天之于城市,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的季节。
或许,我对秋天的乡村怀有太多刻骨铭心的记忆,那高空,那旷野,那深湖,那远路……总是在我思念中明晰,并且沉沉地压着我不肯老去的生命。致使我面对秋天的城市,空空荡荡,经常性地无话可说。 但是,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秋天总是不可抗拒的。与秋天相比,我太迟钝,往往是一个人从从容容地走在夏日的阳光里,忽然一转身,便陷入秋天的境地了。我说,我还没有灿烂够呢,可是风凉了,雨细了,叶黄了,云轻了,满街都是秋菜,和人们越收越紧的衣装与表情。
秋,如同一滴浓墨,在日子里洇开,渲染着这个沉郁的世界。
对于一座城市,对于一个季节,我不可能完全由着自己的兴趣妄加评论。既然已经秋了,聪明的态度便是随遇而安,所谓适者生存嘛。只是,这个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怀念春天,以及刚刚过去的夏天。那些个日子,确确实实孕育了我许许多多的梦想和故事,让我觉着生活那么妙不可言,让我觉着浑身鼓胀着激情与热望。然而,随着秋天的临近,这些难得的感觉却在一点点地消失,使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迷惘……
比我浪漫的人,走出户外,随处望一眼,都是挺上镜的,免不了意乱情迷!要是带着相机,择一小片景致作自己的衬托,准会露出满意的笑容。无须赘述,他们是幸福的,至少比我幸福。真的,我一直没法像海德格尔老人期冀的那样,诗意地安居于这座城市,尤其是在秋天。我觉得秋天里的自己很孤单,甚至孤单得孤独。更多的时候,是我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把这种滋味倾吐给谁,知心的朋友似乎个个都在远方。远方,就是我这样的人想也想不到尽头的某个或某些个角落,没有邮路,而且没有电话。我只好守着孤独的自己,苦苦地体会着一种叫做聊以自慰的思念。
一座城市,倘若患了季节性感冒,原本无可厚非。最可怕的是,这座城市永远病态似的,前景就不怎么乐观了。眼下,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流失的城市,许多人都流向远方,还有许多人在选择着流向。几天前吧,一位同事还来办公室向我道别。言来语去中,我不断地感受着一个年近半百的人汩汩漩流的血脉,都是为了远方。那么,远方有什么呢?让我的城市越来越空旷,越来越枯萎。如果一座城市跟一个人同样的命运,我想,我的城市不能就这样难以遏止地老迈下去。我需要这座城市,我的城市在曾经的春天里开放过花朵,在曾经的夏天里弥漫着芬芳,我不可能像徐志摩那样“轻轻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坦白,我对城市的秋天心有余悸,但我不会像任何一只大雁,在故乡的天空盘旋过后,便去遥远的地方了。对于这座城市,我其实是棵街树,伴随着这座城市一枯一荣。眼下的秋天,我可能会落尽满树的叶子,就那么无人眷顾地伫立在风霜雪雨之中。没什么的,只要跟这座城市在一起,我就不会绝望,直至逃离。
给城市一点个人的色彩与气息,在秋天的每个角落……
还写诗呢
人一闲着,欲望就出来了,弄得自己眼花缭乱的。务实的主儿,则可以把欲望付诸行动,譬如游泳、钓鱼、喝酒、品茶、打牌、逛商场。甭管他子丑寅,只要快乐抑或接近快乐。
我闲着没事,习惯写诗! 这么说,好像我多么高雅似的。不是那意思,自然而然的一种习惯而已。是的,从前写诗是挺高雅的,何止高雅,甚至高贵呢!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在大学读书,四年里差不多都诗来诗去的,比爱情美好多了。什么心态?便是宁肯错过太阳,错过星星,也不能错过诗。偌大一个校园,二三十个系,男生写,女生写,明里暗里几乎没不写诗的,把诗写到笔记里,写到墙刊上,写到口口相传以及各种名目的联谊会。冒头儿的诗人,更把诗写到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报刊和广播,气度非凡,被私下里效仿着,被场面上尊崇着,很有些“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风范……
荏苒光阴,毕业十年同学会、二十年同学会、三十年同学会,一个个谈发迹,谈发威,谈发福,诗全然不在话下。我偶尔被唤作诗人,被追忆,被清高,被不食人间烟火,支离破碎得如同角落里的玻璃碴子,泛不出些许的光亮。一位老兄好奇地问,还写诗呢?眼里尽是沧桑,及轻蔑。
没错,我还写诗。 尽管当年身边的发烧友们,或成了高官,或成了富贾,或成了挥手之间、绝尘而去的传说和传说中的各色人等,我依旧是我。没事的时候天马行空,殷勤地写诗。
诗有什么意义?……除了生存。还算我幸运吧,我没活在战国时期,不必像屈原那样问天;我没活在战乱年代,不必像闻一多那样喋血。当然,我也为自己抱憾,无法穿越回唐朝宋朝,像崔护那样咏叹“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像陆游那样哀怨“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我用心写诗,诗也反过来涤荡着我。往往是,写着写着,就触及灵魂了,就气壮山河了,就云飞天外了。这个情境下,忽然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么寂静,那么清醒,那么干净,那么轻盈。如此说来,诗确实挺神的!
诗,不但神,而且圣。它是美学,也是哲学。它沉淀历史,也昭示未来。
金庸凭小说虚构了一个江湖,我借诗开辟了一个天地。在我的天地里,花开了,我要写诗;叶落了,我要写诗;寒来了,我要写诗;暑去了,我要写诗。没办法,我一介文人,一腔情愫,不写诗干吗?没事干不是? 何况,我那么爱天空、日月、云朵和雷电,那么爱土地、山川、树木和风雨。我只有写诗,面对我热爱的自然与生命,我不可能无动于衷,我不可能无所作为。 至少,我还年轻,还想入非非,还自作多情。
从实招来,我太浪漫了甚至太单纯了,我过于迷恋普希金、裴多菲、莎士比亚,在他们的诗里我找到了温馨、忧郁、智慧、道义。我情愿用他们的诗消解我所有的烦与愁、沮丧与苦痛,融化我全部的爱与怜、得意与期冀。中国的当代诗作,我喜欢诸多经典,但我格外喜欢食指《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遗憾的是,一个过早地疯了,一个过早地死了。这,就是诗人的命运吊诡吗?我不相信,我不敢也不肯相信。
我一直在写诗,不离不弃。早年写诗,主要是给报刊给读者,顺便换些柴米油盐。现在呢,主要是为自己,写起来惬意,读起来舒服。日久天长,丢失了也不足惜,毕竟那感觉、那意象曾经汹涌于心海了!
少年心
昨晚的梦境里,我手持一把利剑,破空而来,英勇奋战。我的敌人是云朵,是一片片云朵幻化的一条条鱼。鱼在我的头顶上飞,我挥舞利剑,把鱼杀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然后绝尘而去。很江湖,很少年。
怎么会这样?醒来瞅着天花板,没有答案。 恐怕是与心境有关吧! 偶然的机会,在电影频道看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枝枝蔓蔓,细雨柔风,既不惊世也不骇俗,却动我缱绻情肠。我的青春比那些演员老,甚至比那个故事老。但我还是被真挚与真切的片子缠绕了,心中泛起涟漪。
都说青春好,咋好也好不过少年。同样是草木,少年更稚嫩;同样是花卉,少年更清纯;同样有追求,少年不彷徨;同样有向往,少年不忧伤……
长春电视台给我搞一个专题片,名日面孔。家里拍完了拍单位,图书馆拍完了拍资料室,又是染发又是剔须,又是衬衫又是T恤,好一番折腾。节目播出后,外人抬举我,我却不是滋味,因为画面里基本就一个假人,假模假式的样子及做派。
想当初,少年的鲁迅和闰土,何其率真与挚切,苍茫的岁月却把“迅哥”变成了“老爷”,把“戴银项圈的小英雄”变成了“仿佛一个木偶人”。
最是人生路漫漫,无奈回望情依依。
在我的少年时,学习与读书不成风气。那么,想出人头地,我为自己选择了两条路:一是拉二胡,一是练长跑。拉二胡是兄长引领,练长跑是自己投入。学校的文艺汇演,我二胡独奏《金珠玛米赞》,获得热烈掌声;春季长跑赛中,我以年级第六为班级赢得荣誉。如今回首往事,不足为道,一颗争胜的心留在了少年。
前几天,我去参加吉林省楹联家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一路寒风刺骨,我却别有情致地聆听脚下踏出的雪声。忽然联想到,少年时的我在风雪弥漫的那个冬日,跟同学去郊外的老乡院子里折秸秆,准备扎个鸟笼,却险些冻掉了耳朵。
还记得一次,跟楼下的孩子吵架,我骂他爸是叛徒,骂得那小子哭咧咧地走了。晚上,他妈找家长告状,吓得我躲在墙角里哆嗦。他爸其实是地下党,孩子不随他的姓。此后,不知底细的事,我则不敢评说是非了。
皆为四十年前的记忆,无关紧要,却终生不忘。一场梦,把我带回少年。
1976年的时候,我十七岁,拖着少年的尾巴。九月份,毛主席逝世,令我悲痛万分,跟着大人的队伍进入化建俱乐部吊唁堂,泪水涌出了眼眶,哭了。十二月份,部队来学校征文艺小兵,我兴奋地报名,结果连边儿都没沾上,失望袭占了心头,疼了。
自古英雄出少年,道理明摆着呢!
除了童年,少年是离生命源头最近的码头了。也就是说,它比青年,比中年,比老年更接近生命的本质。那种接近本质的激情与热情,鼓胀着生命原始的冲动与力量。人,成长的过程其实也是远离本质的过程。有时,我们哭或笑,得意或失意,那种由衷的呈现十分灿烂,可惜被一抹而去……
认不认命?另说。没了少年心,世界不太好玩了。
读书命
年轻时,谁都想奔个好前程。奔着奔着,发白了,脸黑了,身体也缩了。不远处,横亘一条退休线。低眉顺眼间,虚名浮利云烟事,没剩下什么了。 镜子里的自己,昨是今非,一派老模样。 老模样更好。老到连社会都不计较了,则可以躲在小屋里心安理得地读书了。这,固然是个没作为的晚景。一介书生,老有所乐,要什么作为啊?先贤于谦有言:“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讨自己的欢喜,最好了!
其实,懂事以后,就没断了讨自己的欢喜。
生命洗礼中,令我欢喜的主要方式是读书。如此说,有自吹自擂之嫌,好像我多么风雅似的。不,我起初的读书跟风雅不沾边儿。家里有破旧的《红岩》《红日》《烈火金刚》《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我觉着好玩儿就一遍两遍三遍地读。比较用心读完的是《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和《红色娘子军》。当时,正值革命样板戏在影院里如火如荼地上演,我感到幸运,是父亲特意买给几个孩子的。 尤其感到幸运的是,我下乡后,很快跟一个被遣返务农的老大学生结识。他见我喜欢文学,地头上便教我背诵唐诗宋词。还把他做民办老师的妹夫介绍给我,一有空闲,我就往民办老师家跑。老师的书籍多是名著,虽然都是烟熏火燎的旧书,却不影响读。我上大学,执意填报中文系文学专业,离不开他们的撺掇。 幸运来,幸运去,如同命里注定了。我这人,认命。 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卷帙浩繁,即便蜻蜒点水,也使我的眼界和胸怀大开。从专业的角度出发,沿着绵延的历史线,我把“读”变成了“啃”,从《诗经》“啃”到明清小说,从蒙田“啃”到海明威。在我的视野里,世界上三种最多的物质是:星星、树木、书。
命,可以养。与其说我有福,毋宁说我有命!
古代那么多读书人,我先前引苏东坡为知音。他时常附在我的耳边,鼓励道:“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却只有辜负他。不但辜负他,连自己也泄气。如今,我早已不在书中奢求“黄金屋”抑或“颜如玉”了。由着书,正书正赏,闲书闲品,人生不过是一次性消费。回首往事时,有先生陶渊明顶着呢——好读书,不求甚解。
比我会安慰自己的人,有更奇妙、更虚幻的想头儿。他说要是有钱了,就买一卡车的书,堆成一张床,整个人躺上去睡觉做美梦。
读了半辈子的书,明白了许多书里书外的事与理。省察自己的来时路,如果我不读那么多的书而把大量时间用在升官发财上,我会成全怎样一种人生?不是那个命,也没那个命。猫,七命。果真如此,它该有些出息。人只活一命,一命里,金、木、水、火、土,近乎玄学,已经形而上了。社会学看人,啥人啥命。读书人穆涛说得好:“读书是坐船。船有两种,一种是游船,一种是渡船。” 而我,我坐的是哪一种船呢?
读书命,极好。尽管没那么多的实惠,也没那么多的沮丧,及挫败。毕竟一介书生,饱食终日,衣锦寒暑,无事便可以寻一处清静自在逍遥,够得意的了。还有更得意的呢,譬如雪夜读情书。且慢,我这个年龄,有人肯往手里塞情书吗?十几年前,买过一本冯亦代、黄宗英的情书集《纯爱》,雪夜里拿起来读读,也不失为一种回味与抚慰。
为欢喜而读书,一如为人生而艺术。我读书,我欢喜。吉林电视台有档《全城热恋》节目,我能看即看,16位女嘉宾一个男嘉宾或16位男嘉宾一位女嘉宾,个个是心底生意,眉目传情,于言来语去中寻找另一半,于泪水笑声中寻找属于未来的幸福。我看节目我欢喜,欢喜一时,烟消兮云散兮……
读万卷书易,行万里路难。到今天,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读了多少书,应该是破万卷了。然则,令我惭愧的是,除了实地踏访张家界,我只是在《世界100自然奇景》一书中完成了对它们的遐思与梦想。还好,我还有书做伴。这个世界上,一样不占的光棍儿比比皆是。个中的滋味,难解难诉。李潘著一本书叫《真不容易》,冯小刚著一本书叫《不省心》。同一个“不”字,凝结着多少“万卷”与“万里”的炎凉。
天生一个读书命,无限风光在眼前。是书,把我领到了山脉,领到了河流。是书,把我领到了天空,领到了云朵。像一个纵横古今、驰骋中外的穿越者,我在书世界自由来去,以至那“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我不说,也有关。
浮世流光,难免我的失意。有时候,我是挺失意的。不是赚不到金钱、守不住美人的那种失意,而是生活明日复明日,茫茫雾海,一时失了灯塔,迷了方向。幸好有书,幸好那些文字及时地带着温度拥向我,抱紧我。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鹰命或者鱼命,都得活,并且活出自己的意思来。据说,人的前世是鸟,而手臂是轻灵的翅膀。 今生有命,读书命! 如果有一天,当任何一本书也读不下去的时候,那……我是真的老了。读书成不了佛,或可成仙,淡淡仙气飘绕着我,满眼尽是好看的书。
跟陌生人说话 不少读者注意到了吧?2015年12月24日,《吉林日报·东北风》周刊“真情表达”版的头题位置刊发了《此心安处是吾乡》,署名张丹盈。张丹盈怎么个人?我不知道。能够确切告诉大家的只一条,她是白山市一名高二学生。
“她”而非“他”,依据我主观猜测,请谅解。 我们互为陌生人。不,也不完全是陌生人。至少,她提供了一个名字和一篇文章。言及文章,她还不一定认呢!更可能的情形是,她偶然得知白山市“明美杯”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活动,眼前忽然闪亮,思绪忽然缤纷,忙里偷闲急就了一篇作文。对,她习惯把自己写下的文字叫作文,朝夕相伴的同学们都这么叫。作文交出去后,复归日常生活。她的日常生活,自然是把课业学好,学到最好最最好,学到忘了自己。 《此心安处是吾乡》初评胜出,亮相在我眼前的时候,已是2015年11月7日的上午了。我作为“明美杯”评委之一,入微地筛选,深怕拂了主办单位的良知。整个评选活动,共分三组,即小学、初中、高中。高中组呢?由作协主席和我拿出一个结果。拿出什么样的一个结果,云里雾里,其实重任在肩,重力在心。一篇又一篇,千里挑一,缩减成百里挑一,最终的这个“一”,必须当之无愧。确认入围的六个篇目之后,两个人再三品读、比较、议论、琢磨,还请身边的五位评委进一步审阅,讨取他们的各自意见。直至晚饭前,提笔落名,终于锁定《此心安处是吾乡》为一等奖。
我居然有些兴奋。多少年来,大大小小的评奖,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个情难以诉说。身为“明美杯”评委,我不揣私心,公平公正公开,纯粹的“看菜下箸”让我觉得痛快,痛痛快快。返回长春的几天里,脑际仍免不了飘绕着它的好词好句:“很多时候,途经巷口,抬起头就看得到湛蓝的天,大片大片的云,连成一片苍茫的白色海洋。”“这里人与人就是这样,细水长流,彼此善待,像开在人间的小小花树,是微小而值得珍重的情谊。”“这里的山水、人情,和坚守着的文化,带着一份慈恩,让我们这些活在其中的人,即使身处奔波之途也犹似故人。”我能不兴奋吗?作者的眼光、情愫、心智、表达全然突破了中学生的作文体。对,我叫它文章,而不叫它作文了。
谁没有自己的故乡呢?太多太多的人,还未及领略故乡风骨,领会故乡神髓,便已经远走高飞抑或四处漂泊了。如我,韶华时光去了远方,此后一直在远方,故乡成了我这个外乡人起起伏伏的惦念。我,还算好的呢。那些回不去故乡的人们呢?那个回去之后的贺知章呢?“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张丹盈在长身体的同时也长学问,在长学问的同时也长乡愁,于是早早地为自己和他人准备好了“低头思故乡”的补药,及解药。
阅读张丹盈的文章,实际上等于走近她。她小小年纪,一颗向善、向美、向真的心。爱她的父母一定虚虚实实训导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那么,遵守了吗?她好像没有。用文字说话,文情字义,都说给什么人了呢?除了自己外,都是心灵上的陌生人。陌生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沟通。张丹盈是幸福的,比一般人幸福,她毕竟找到了与陌生人行之有效的沟通方式,她喜欢并且擅长“跟陌生人说话”。
当然,从文章的角度看,《此心安处是吾乡》尚稚嫩,且轻浅。然而,相对于老模老样的成熟和老心老肠的深重,我尤其喜欢前者。前者更有前景,如春草,如春花,如春风,如春雨,引发出无穷的情思、无尽的情怀、无极的情趣、无限的情理。我做“东北风”周刊二十四年了,史无前例地把一个中学生的手笔刊发在头题的位置上,灼灼其华。哦,与其说这是一种期许,毋宁说这是一种期望。唯此安排,唯此心安!
在此项活动的颁奖前夕,白山市作协主席和秘书长诚邀我亲临现场,可惜不能成行。也不怎么可惜,去了做什么呢?我该尽责的尽责了,至于获奖者,他们该感谢的是自己。比如张丹盈,她有那么好的文学功底,尽情享受吧,高或矮、胖或瘦、黑或白、美或丑都不在话下。我在远方关注她,我把祝福献给她,尽管我是她闻所未闻的陌生人。
责任编校谭广超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