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秀才到大都督
陈炯明(1878-1933年)是大家熟悉的近代历史人物,其原籍为广东惠州府海丰县人,前清秀才。清末,清政府在广州开办了一所法政学堂,陈炯明从家乡赴广州应考,被该校录取。当时该校监督(校长)夏同和,是位开明人士,他聘请了朱执信、陈融、古应芬、叶夏声等人为教员。因为这班人在日本留学时,均是学习法政的。殊不知,这些教员全都是同盟会地下会员。陈炯明在法政学堂求学时期已崭露头角,为教员朱执信等所赏识,在这些同盟会教员的影响下,不久即由朱执信介绍,陈炯明秘密加入了同盟会。
1909年,陈炯明在法政学堂毕业后,当选为广东省谘议局议员,陈氏平素特别痛恨赌博,出马上任后,即措辞激烈,疾呼禁赌,锋芒大露,又与同事开办《可报》,鼓吹革新学说,成了当时一名引人瞩目的“激进分子”,随后,陈炯明毅然投入了广州新军起义。武昌起义后,他又在东江发动民军起义。广东光复后,胡汉民就任广东都督,陈炯明任副都督。不久,孙中山先生由海外回国,道经香港,邀胡汉民随同赴沪,筹划组织中央政府大计,陈炯明遂被委任为代理都督。但陈为人刚愎自用,凡事独断独行,包括胡汉民在内,他对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只对朱执信畏惧三分,因而反对他的人很多,并为广东省议会全体议员所不满,纷纷要求罢免他。看看实在混不下去了,不久后,他被迫向省议会提出辞职,省议会很快票选汪精卫为广东都督,但此时身在上海的汪精卫偏偏电辞不就。恰逢孙中山先生刚刚交卸了临时大总统职务,回粤巡视时亲临省议会,仍然推荐胡汉民任广东省都督,省议会也就没有话说,一致通过。
东山再起
胡汉民复任广东省都督后,在人事上作了一些调整,其中起用了老同盟会会员陈鸿慈为都督府执法处处长,陈鸿慈为人铁面无私,遇事均能依照正当的轨道执行,一般人皆不敢徇私。
再说陈炯明交卸了都督印后却不甘寂寞,此时便自告奋勇向胡汉民提出,愿意协助都督清除“四害”,即由其负责肃清素为粤患的“赌、盗、会、斗”四件事,赌是财博,盗是偷窃,会是会匪,斗即指乡间的械斗,陈炯明请求组织一个专门机构,由他负责,保证扫除上述四大害,胡汉民见自己取回了都督大印,陈炯明却落得如此狼狈境况,似乎于心不忍,也就同意了他的请求,成立了一个“总绥靖处”,正式任命陈炯明为广东省总绥靖处经略(负责人)。
大闹都督府
新官上任后,陈炯明立即大张旗鼓行动起来,首先严抓禁赌,还真见成效,社会上一时赌风大敛。但有一天傍晚,总绥靖处还是抓捕了一名顶风作案开设赌场的人犯,因总绥靖处刚成立不久,没有直辖看守所及监牢,陈炯明则以手令形式将此犯发交都督府执法处处长陈鸿慈,叫执法处暂时代为收押,但陈鸿慈认为彼此不相统属,因而不肯接收,于是人犯又被押回原处。陈炯明一见顿时火冒三丈,认为陈鸿慈太不赏脸,当即气冲冲带着一班人直奔都督府找陈鸿慈理论(陈鸿慈是夜值班)。一见面陈炯明二话不说,突然拔出手枪,直顶陈鸿慈的脑袋,厉声责问陈为何不协助他的工作。顷刻之间,都督府上上下下全惊动了。此时朱执信刚刚回家去,胡汉民忙从中劝解。哪知陈炯明根本不买账,仍用手指扳着枪机,指着陈鸿慈大声喝骂,陈鸿慈气得脸色苍白,反唇相讥:“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一时陈炯明气冲斗牛,陈鸿慈更是青筋直冒,向胡汉民提出要辞职不干,谁料胡汉民竟说:“准你辞职就是了。”陈炯明至此,似乎消了一口恶气,这才悻悻离去,在场诸人又忙着劝慰陈鸿慈,陈此时哪里听得进半句,随即也气冲冲打道回府,剩下胡汉民一干人,稍作了一番商议,决定暂时先由都督府总参议朱执信代理执法处长一职,一面用电话将此事通知朱执信接掌执法处。
朱执信接掌执法处
朱执信在电话中闻听此事,不觉又好气又好笑,立即驱车赶到都督府,询问了详情经过。在与同僚们吃过宵夜后,正值半夜1时左右,朱执信一个电话打到总绥靖处,说请陈经略接电话。值班的回说:“陈经略已安寝多时,请你明天再打来。”朱执信说:“不行,我有要紧的话要对他讲,他一定要来接不可!”对方则问:“先生是哪一位?请示姓名。”朱执信说:“你不要问,你马上叫他起来接听。”这位值班人员从话音中听出,此人来头不小,只得叫醒了熟睡的陈炯明,将实情告知。陈炯明被吵了觉,一头恼火,冲着话筒大声问道:“你是什么人?”朱执信也大声说:“我是朱执信。”陈一听是他的师亲,马上改为低声问道:“先生有何指示?”朱说:“我现在都督府,今晚的事我都知道了,其错是在你,而不在和尚(陈鸿慈是光头,绰号和尚),你如用公函请他代你收押人犯,倒还是可以的,但你用的是手令,难怪和尚不能接受,执法处不是隶属你总绥靖总处的,展堂(胡汉民)已准和尚辞职,另有任用,要我暂兼任执法处长,明天就上任了,特此连夜通知你,你如仍用命令式将人犯交来,我可是与和尚同一态度。”说完,也不等陈炯明回话,“啪”地一声就将电话挂断。陈炯明怔在那里,哭笑不得。可见朱执信在世之时,其影响力足以控制陈炯明,可惜1920年遭桂系军阀杀害。
命令与法律的较量
再说总绥靖处所逮捕的那名开赌人犯,陈炯明接受了陈鸿慈的教训,也学乖了,知道手令是不能任意乱发的,于是就改用笺函,将此犯送交广州地方检察厅寄押。函中叙明为开赌的人犯是当场拿获,证据确凿,请代为收押,不想由此又生出一番风波。
陈炯明素来痛恨赌博,这次他也确实决心不择手段要禁绝广东赌风,于是乎以命令代替法律,用广东省总绥靖处的名义发布公告,大意是:嗣后拿获开赌人犯,立即“杀无赦”云云。其时任职广东司法司长的是罗文干,副司长是汪祖泽,他两人都认为陈炯明要将赌犯执行死刑,与民国颁布的刑法相抵触。于是具呈都督府,请求函请总绥靖处撤销这项违法行动,都督胡汉民对于这个问题,感到左右为难,便想出一个两全之法,召集陈炯明,罗、汪二人及一些要员,开了一个调查会,专门讨论此事。这个讨论会成员还包括朱执信、古应芬、汪宗洙、李文范、杜之秋、金章以及警察厅长陈景华。陈炯明首先发言:“赌为盗之媒,现在既然由总绥靖处负责,肃清四大害,就必须首先彻底禁绝赌风,铲去制造盗匪的源泉,赌能禁绝,则其余‘盗、会、斗三害可望迎刃逐一解决。故本席认为,惩治开赌人犯,非处以极刑不可……”警察厅长陈景华是著名的“杀人王”,前清时他在广东做知县,到任之初,竟将狱中所有人犯,不论轻重罪名,于一天之内全部处斩,美其名曰“洗监”,可称得上一个地地道道的“酷吏”。被处决的轻罪囚犯家属当然不服,纷纷到巡抚衙门控告他,巡抚派员查明属实,以其草菅人命,下令革除拿办,不想被他预先得知,吓得连夜挂印逃走出洋,而后混入了同盟会,奔走革命工作亦十分卖力。辛亥广东光复,他出任警察厅长,那时秩序相当乱,他杀人如麻,社会竟然获得安谧。此时他首先赞成陈炯明的杀人政策,认为必须如此,方能禁绝赌风。
但是二陈的发言遭到司法司长罗文干的强烈反对,罗是学习法律的英国留学生,他说:“中华民国的刑法刚刚明令颁布,全国官民都要共同遵守。查刑法第×章、×条、×项规定,犯赌博之罪者,轻者处以罚金,重者亦不过是徒刑,现在却要处以死刑,这明明是与国家的法律相抵触。本席既负责司法行政之责任,是难安缄默的,此事关系重大,请都督及陈经略慎重考虑!”陈炯明却说:“本人之政策,是非常之设施,要清除粤之四大害,必须自严厉禁赌始,枪毙开赌之人,此项措施,已由总绥靖处布告施行,本人言出法行,此事似无商量的必要。”一时众人默然。胡汉民望了一眼汪祖泽说:“汪副司长有何意见请发表。”汪祖泽也是留学日本学法律的,他说:“据陈经略所言,本省既有此特殊情形,则可规定一简单刑法,单独施行于广东,也是一个补救方法。但此事需提交省议会,经省议会议决,函复都督府,经过都督府公布,送交绥靖处执行。今未经过立法机关通过,又未经过都督府正式公布,仅由总绥靖处自行布告,便要施行。不特是以命令变更法律,而且将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统由总绥靖处一手承办,本席认为是说不过去的。”但陈炯明却不以为然:“本人所负之责,是特殊任务,与司法所负之责性质不同,有缓急之别,罗、汪两司长之意见,自然不无片面理由,本人认为不妨各行其是,由司法机关逮捕之赌犯,自可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裁判,本人可不过问;倘由总绥靖处捕获之赌犯,则由绥靖处自行处分,司法机关与绥靖处互不干涉。本人以为如此折衷,便无碍于公事了。”他的这一番奇特“高见”,说得罗、汪二人哭笑不得。胡汉民又请其他出席者发表意见,结果除主席胡汉民外,出席者10人,左袒者5人,右袒者也5人,朱执信竟是同情陈炯明,颇出众人意料之外。照民主方式,应该取决于主席胡汉民。但胡汉民颇畏陈炯明的刚愎,不欲过拂其意,乃宣布再行审查,遂散会,最终议而不决。
罗、汪辞职
陈炯明争强好胜,第二天,为示威起见,他竟派人到广州地方检察厅,将日前寄押开赌的人犯提出,枪毙于广州东郊。罗文干、汪祖泽闻听,大为震惊,深感司法独立的精神已被陈炯明剥夺殆尽,一气之下,二人即向胡汉民交了辞职报告。胡汉民自然批示慰留,但二人去意已决。恰巧此时北京中央司法总长许世英突然致电广东都督府,调罗、汪二人入京另有任用。在此情况下,胡汉民无法挽留,只好同意放行。
罗、汪离粤赴京那天,亲友10多人在珠江口设宴为之送行,席间有人谓罗曰:“胡都督于阁下甚为推重,可称难得的知己,人说‘士为知己者用,阁下何必远赴北京,离乡别井呢?”罗文干的回答颇为幽默:“胡都督之爱我,我深为感谢,但他好像是一家的老爷,陈炯明好像是一家握有权威的太太,老爷怕太太不足为奇,弊在都督府中还有班高级幕僚,和都督最接近,他们好像是一班姨太太,姨太太的说话,也可以左右老爷。姨太太不止一人,主张又不一致,老爷既信姨太太的话,又怕太太的权威,于是老爷失去了主宰,有无所适从之势。我们一批司长,好像一班媳妇,家里不论发生任何问题,太太一个主张,众姨太太又各是一个主张,老爷尚且左右做人难,何况我们做媳妇的呢?照此下去,还不如早日下堂,改嫁他人……”话还未说完,全席的人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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