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南史》举误献疑

时间:2023/11/9 作者: 鸭绿江·下半月 热度: 18734
摘要:唐李延寿的《南史》是记述南朝宋、齐、梁、陈四代历史的一部纪传体史书。1975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是目前所见到的最有学术意义的本子,但仍有漏校之处,兹举五例以补充之。

  关键词:《南史》;对校;补充

  一、《南史》卷十九《谢晦传》载:“江夏内史程道慧得寻阳人书,言其事已审,使示晦。”

  按:程道慧之“慧”字恐有误。《南史》卷十五《徐羡之传》载:“既废帝,侍中程道惠劝立皇子义恭,羡之不许。及文帝即位,改封南平郡公,固让加封。”同卷亦载:“兄子佩之及程道惠、吴兴太守王韶之等,并谓非宜,敦劝甚苦。”“景平初,以羡之知权,颇豫政事,与王韶之、程道惠、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为党。”《南史》卷四十七《胡谐之传》载:“上欲迁谐之,尝从容谓曰:‘江州有几侍中耶?答曰:‘近世唯程道惠一人而已。”

  《宋书》亦记程道惠。卷五《文帝纪》载:“以江夏内史程道惠为广州刺史”卷四十三《徐羡之传》载:“羡之仍逊位退还私第,兄子佩之及侍中程道惠、吴兴太守王韶之等并谓非宜。”卷四十四《谢晦传》载:“江夏内史程道惠得寻阳人书,言‘朝廷将有大处分,其事已审使其辅国府中兵参军乐冏封以示晦。”

  《南齐书》卷三十七《胡谐之传》亦载:“上欲迁谐之,尝从容谓谐之曰:‘江州有几侍中耶?谐之答曰:‘近世唯有程道惠一人而已。”

  故《南史》卷十九所记“程道慧”有误,应为“程道惠”。

  二、《南史》卷三十二《张邵传》载:“十一年,武帝北伐,邵请见曰:‘人生危脆,宜有远虑。若刘穆之邂逅不幸,谁可代之?尊业如此,若有不讳,则处分云何?”

  按:十一年恐有誤,应为十二年。《南史》卷十六《朱龄石传》载:“义熙十二年北伐,超石为前锋入河”《南史》卷十七《刘怀肃传》载:“十二年,武帝北伐,以为中领军、征虏将军。”①同卷《刘锺传》亦载:“十二年,武帝北伐,锺居守”《南史》卷二十五《王懿传》载:“义熙十二年北伐,进仲德征虏将军,加冀州刺史,督前锋诸军事”。

  《宋书》中也有诸多史料记载刘裕北伐在义熙十二年。《宋书》卷四十一《后妃传》载:“高祖以十二年北伐,仍停彭城、寿阳,至元熙二年入朝,因受晋禅。”同书卷四十二《刘穆之传》载:“十二年,高祖北伐,留世子为中军将军。”卷四十三《檀道济传》载:“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以道济为前锋出淮、肥。”卷四十五《王镇恶传》载:“十二年,高祖将北伐,转镇恶为咨议参军。《宋书》中表明宋高祖刘裕于义熙十二年北伐之记载数不胜数,兹举上述几例,便可证之。

  故《南史》卷三二记载“十一年”有误,应为“十二年”。

  三、《南史》卷二《宋本纪中第二》载:“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甲戊,制天下人户岁输布四匹”。

  按:此事系于宋孝武帝大明五年,该年十二月癸丑朔,并无甲戊,甲戊恐有误。《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载:“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甲戌,制天下民户岁输布四匹”甲戌为十二月二十二日,并非甲戊。

  故《南史》卷二记载“甲戊”有误,应为“甲戌”。

  四、《南史》卷三十二《张邵传》附《张畅传》载:“畅少与从兄敷、演、镜齐名,为后进之秀。”

  按:《宋书》卷四十六《张邵传》附《张畅传》载:“畅少与从兄敷、演、敬齐名,为后进之秀”,可见《南史》将“敬”改为“镜”。

  将“敬”改为“镜”不只一处。《宋书》卷五十三《张茂度传》载:“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镜第永”,《南史》卷三十一《张裕传》则载;“演四弟镜、永、辩、岱俱知名,...镜少与光禄大夫颜廷之邻居”校勘记[一]云:“镜本字敬,此刻本避宋讳改”。

  《越缦堂读史札记》卷三十《宋书札记》载:“慈铭案南史敬作镜,盖赵宋避太祖之祖讳敬,故改为镜,宋书则改之未尽也,官本乃俱改为镜,又载之于考证以”。如按校勘记及《宋书札记》所云为宋人避讳所改。

  但宋人若果为避讳,则不当以“镜”代“敬”,以“镜”代“敬”犹犯忌讳。经翻检《历代避讳字汇典》,宋人避正讳“敬”,多以“恭”“钦”“谨”“景”代之。亦避嫌名“镜”,以“鉴”“照”代之。

  疑《南史》校勘记及《宋书札记》所云有误,“敬”与“镜”或为抄录错误所致,非避讳所致。

  五、《南史》卷三十五《庾悦传》载:“庾悦字仲豫,颍川鄢陵人也,晋太尉亮之曾孙也,祖义,吴兴内史。父准,西中郎将,荆州刺史。”

  按:荆州刺史恐有误。《宋书》卷五十二《庾悦传》载:“庾悦字仲豫,颍川鄢陵人也,晋太尉亮之曾孙也,祖义,吴国内史。父准,西中郎将,豫州刺史。”《晋书》卷八十四《庾楷传》载:“庾楷,征西将军亮之孙,会稽内史义小子也。初拜侍中,代兄准为西中郎将,豫州刺史、假节,镇历阳。”《晋书》卷七十三《庾亮传》载:“子准,太元中,自侍中代桓石虔为豫州刺史、西中郎将,镇历阳,卒官。准子悦,义熙中江州刺史”

  故《南史》卷三十五记载“荆州刺史”有误,应为“豫州刺史”。

  参考文献:

  [1] [唐]李延寿:南史 [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 [梁]沈约:宋书 [M].北京:中华书局.2018.

  [3]? [梁] 萧子显:南齐书 [M].北京:中华书局.2017.

  [4]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5]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M].北京:中华书局.1956.

  [6]? 陈垣:二十史朔闰表[M].北京:中华书局.1956.

  [7]? 吕宗力:《历代官制大辞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8] [唐]房玄龄:晋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 王彦坤:《历代避讳字汇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

  宋智铖(1996-8)男、汉、辽宁省抚顺市、硕士、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方向,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