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伊丝是纽约珠宝大亨的独生女,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习惯了黄金为衣钻石为裳。可是25岁那年,乔伊丝的父亲破产了,养尊处优的她被法庭的破产令和熟人们的冷眼逼得无路可逃,便决定到西海岸的加州去重新开创人生。
来到加州的第一年,乔伊丝在一间普通的写字楼里找到了工作,她平生第一次养活了自己。第二年,她凭兴趣参加了一个鸟类保护组织,有了不是靠利益而是靠真心付出得来的朋友;第三年,那些朋友中的一个——加州大学鸟类学博士罗诺闯入了她的爱情世界。
罗诺朴实内向,一贫如洗的他靠国家拨给的科研经费维持鸟类研究。一天晚上,乔伊丝到罗诺家参加爱鸟人士的聚会。罗诺端着香槟走进客厅时,朋友们正兴致勃勃地逗弄他饲养的一只金刚鹦鹉,“乔伊丝,要点酒么?”罗诺问道。乔伊丝还没来得及回话,鹦鹉突然激动地叫了起来:“我爱你,乔伊丝!我爱你,乔伊丝!”乔伊丝惊呆了,罗诺脸红得一塌糊涂,胆小的他平时只敢对鹦鹉倾诉心绪,现在却被鹦鹉透露了心声。不过,乔伊丝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眼神和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罗诺的质朴和真诚吸引了乔伊丝,他们堕入情网。转眼,乔伊丝29岁了,虽然她知道罗诺的经济条件还不成熟,可是仍然忍不住流露出对婚姻的渴望。一个傍晚,乔伊丝回到自己和罗诺共同的公寓,一打开门,鹦鹉就训练有素地叫了起来:“嫁给我吧,乔伊丝!”鹦鹉一边叫一边摇头晃脑,乔伊丝惊讶地发现鹦鹉的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凑近一看——天哪,是一个足足有两克拉的钻戒。
就在这时,罗诺出现了,他羞涩地说:“你常站在珠宝行橱窗边看那些戒指,我知道你喜欢钻石。我买不起房子,用这枚戒指把你骗回家,可以么?”乔伊丝甜蜜得快醉了。
第二天,兩个人在公寓里举办了简单的订婚仪式。微醺的乔伊丝走到阳台任由清凉的晚风拂面,她兴奋极了。就在这时,街道上突然有一束强光闪过,乔伊丝盯着自己手上的戒指突然呆住了——戒指不对劲,那种不纯粹的折射感,过于透明的劣质感,说明这是一料假钻石!就在这时,她听到客厅里罗诺和客人的对话:“你这家伙发财了,买那么贵的钻石?”“水钻而已,哄哄她……”
乔伊丝僵住了,寒风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脸,铰着她的心,罗诺玩世不恭的口吻像一记耳光把她的尊严粉碎。她不是拜金女郎,不是钻石崇拜狂,她要的是真心,而不是假钻。她可以把破铜烂铁挂在身上——只要那些来自真爱;也不愿把虚假的璀璨戴在手上那是可耻的谎言和欺骗!
第二天,乔伊丝不辞而别,她收拾心情打点行装,准备回纽约服装界打拼。临走之前,乔伊丝把那枚钻戒带在了身边,她会永远记得这种耻辱。在鹦鹉架上,她留下一张犀利的字条:“别问那枚戒指哪儿去了,你应该剖开那只鹦鹉的胸膛,看看它说的话是不是和钻石一样假,看看它的心是不是像你的一样肮脏!”
乔伊丝很快就成了纽约服装界的新秀设计师,一年之后,她的设计作品见诸媒体。就在一次服装发布会结束之后,她突然接到了一个来自加州的电话。鸟类协会的一个朋友说:“我不管你和罗诺有什么误会,反正我求求你救救我。罗诺进监狱了,他让我看住这只该死的鹦鹉,说它肚子里很可能有钻石,我不能给它开膛破肚,可要每天检查它的大便实在有点恶心。麻烦你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把戒指喂它吃下呢?”
难道自己的字条使罗诺误以为鹦鹉吞了钻石,他又怎么会坐牢呢?从朋友的口中,乔伊丝知道了真相。原来,罗诺为给乔伊丝买钻戒而挪用了研究款项,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向朋友谎称说自己买的不过是水钻。罗诺计划3年后归还这笔款项,可是还没等到这一天就东窗事发了。罗诺知道乔伊丝是因为误会而离开他,他只有等待鹦鹉把钻石从肚子里拉出来,以证明他的清白。
3个月后,罗诺出狱,就在那天晚上,一个送快递的人敲响了他的门。打开包裹,罗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是一枚鹦鹉侧面形状的胸针,上面镶满了碎钻,最大的一颗是鹦鹉的眼睛,足足有两克拉重。
就在这时,一个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他面前——正是乔伊丝。看到饱受折磨的恋人,乔伊丝热泪盈眶:“亲爱的,我现在才知道,你给我的虽然是假钻,却也表达了你的真心。这枚胸针是我的最新设计,我把那粒水钻镶在了鹦鹉的眼睛上,我觉得,它比真钻更璀璨……”
“乔伊丝,我爱你!”鹦鹉和罗诺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两个久别的恋人笑了,笑容里闪着钻石般的泪光。
摘自《当代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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