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原因,让我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这些年,我所任教的南京大学致力于本科教学的改革,尤其重视本科生的通识教育。去年的一个举措,是让学生“点菜”,即请学生向教务部门提出希望哪个院系的哪个老师开一门什么课,教务部门认可后,又请学生出面与这位老师联系,如果这位被点中的老师同意,即可开课。各院系的本科生首次点出的文科课程共六门,其中三门是文学院的课。我被要求开一门“鲁迅著作研读”。暑假里,学生给我发来了很长的邮件,我看了几遍才明白他们的意思,并欣然应允。这是一种小班教学,人数限制在20人以内。选课的学生,基本上不是文学院学生,其中更有些理工科学生。这些本科生居然主动希望听我讲鲁迅,我岂有不高兴之理。我头天晚上回复了邮件,第二天,学生就来邮件请我开出书单,他们要在暑期里就开始准备。热情这样高,更让我高兴了。除了几种鲁迅传记一类的参考书,我开出的全是鲁迅作品。
在文学创作中,声调、节奏,其实也应该是一种修辞手段,因为声调、节奏,往往具有修辞意义。
我以前给中文系的本科生上过多年“鲁迅研究”课。“鲁迅研究”是指导性选修课,也就相当于必修课。说实在话,我对自己的课并不满意。那是大班上课,主要讲鲁迅思想,无法对鲁迅作品进行细致的分析讲解,因为学生们除了选入中学教材文章,没有读过鲁迅其他作品,如果学生事先没有细读过,是无法在课堂上进行细致的文本解读的。大班课,学生又是不得不选的课,要求他们每一次都事先细读作品,是不现实的。后来,我觉得对学生讲那些他们根本没有读过的东西实在无趣,就不上这门指导性选修课了。这一回,我打算紧贴着作品讲,抛开一切参考性的资料,只是分析文本,那些比较短小而又特别精彩的作品,例如《孔乙己》,甚至逐字逐句地分析。而既然是学生主动点菜,我也就理直气壮地提要求了,我要求他们必须细读我开列的鲁迅作品,并且必须是从纸质文本读。我每次上课,每个学生手头都必须有我要讲解的纸质文本的作品。对我的要求,学生也欣然应允。
选修者二十人,旁听者十来人,一共三十来个听众。每次上课,我只带收有这次要讲的作品的《鲁迅全集》中的某一册或几册。我的备课,就是事先把要讲的作品再读一遍,因此也没有什么讲义。讲课的方式是,大声地朗诵一段,然后一句一句地讲解。有时候朗诵得长一些,有时候朗诵得短一些,根据我对文章的理解而决定。读鲁迅多年,选择讲解的作品,《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更不知读过多少遍了,但大声地朗诵鲁迅作品,却是第一次。大声地朗诵鲁迅作品,让我对这些十分熟悉的作品有了新的感悟。我发现,鲁迅的作品是那样适合于朗诵。我的普通话水平很差,大概充其量能打59分。嗓音也绝对谈不上悦耳,只能说难听。至于朗诵艺术,那是丝毫谈不上的。但我却把鲁迅小说朗诵得非常流利、顺畅,自觉也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读着读着,我往往有抑制不住的感动,以至于往往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朗诵的部分,也禁不住朗诵了。我一方面读得有滋有味,欲罢不能,但同时很担心同学们会厌烦。在大学课堂上,这样大段大段地朗诵作品,算什么回事?在朗诵的过程中,我多次抬眼观察同学们的表情,如有厌烦之色,我则节制这种朗诵。但同学们非但没有厌烦之色,倒似乎很被吸引,有些女同学,眼里还时有泪光。我想,是他们有意给我面子吧。于是问:“我这样大段大段地读原文,你们很烦吧?”同学们齐声说:“不!我们喜欢听!”更有一个同学小声而调皮地说:“比听老师讲解还过瘾。”我于是说:“鲁迅的作品是能够朗诵的,而许多作家的作品是没法朗诵的。”停了一会,又脱口而出:“是否能够朗诵,是衡量作品好坏的一种尺度。好的作品都是能够朗诵的。”
说完这一句,我愣了一会。这表达的非但不是我事先想说的话,相反,是与我一向的意见相左的。是对鲁迅作品的大声朗诵,改变了我一向的看法。
大声地朗诵,是无声地默读所不能代替的,它能对作品产生只有大声地朗诵才能产生的理解。我能够把鲁迅的小说朗诵得让南京大学的学生不厌烦甚至很感动,就因为鲁迅的作品太适合朗诵了。而所谓适合朗诵,就是语言的声调、节奏处理得很好。而声调、节奏处理好,是鲁迅作品那么富于艺术魅力、让人百读、千读也不厌的原因之一。这也让我明白了平时读作品时的一种困惑。
平时读小说,常有读了几页就读不下去的感觉。我明白,这是因为小说的叙述毫无神采。是什么原因使得叙述毫无神采,有时明白,有时却不明白。有时候,那小说的叙述,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毛病。遣词造句,没有文法的问题,也没有逻辑错误;一段又一段,一件事接一件事,叙述得很有条理。但就是让人读得乏味。现在我明白了,其原因,就在于语言的声调、节奏没有处理好。要把一部作品讀得抑扬顿挫,必须作品的语言本身在声调上、节奏上是抑扬顿挫的。只抑不扬、只扬不抑,或者该抑却扬、该扬却抑,都会在声调、节奏上表现为混搭、错乱,我们平时读小说,虽是默读,但作品的声调、节奏仍然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声调、节奏处理得好,我们虽默诵也仍然感到愉悦;声调、节奏混搭、错乱,我们即便没有读出声,也仍然感到不舒服。所以,文学创作,除了要动用种种修辞手段以使作品产生艺术魅力,还应该重视一字一句的声调、节奏。在文学创作中,声调、节奏,其实也应该是一种修辞手段,因为声调、节奏,往往具有修辞意义。表现高兴的心情却以一个下抑的音收束,表现沮丧的心情却以一个上扬音作结,或者,以拖音表达干脆的心态,以脆音表达拖沓的心绪,都会让读者产生不适和无所适从感。
当代作家中,汪曾祺、高晓声都强调过声调、节奏的重要。在写于1980年的《生活、目的和技巧》一文中,高晓声说:
我对自己的小说是多次地读,写不下去了就读,反复地读,一句句磨。同一个短句中,同音字尽量不用,靠近的语句中尽量避免重复使用相同的词。还要注意音节,使读起来好听。我很注意节奏,如《钱包》中有一句:“星罗棋布的村庄就是那不沉的舟。”这句话,本来也可以写成:“星罗棋布的村庄就是不沉的船”,但读来音节不及前一句,编辑部删掉了那个“那”字,就使我这句话里少了一个高音了。我用“舟”字,不用“船”字,也是从音节考虑的。……去年(某杂志刊发了)我的小说《系心带》,最后一句我原是这样写的:“原来他想把那块石头带走。”“走”字是有拖音的,从那篇小说的内容来说,这拖音也反映出意犹未尽的境界。结果編辑部在“走”字后面加了一个“的”字,就把音义都斩断了,真是煞风景的事。
在强调声调、节奏的重要时,高晓声还说:“读读鲁迅的文章会有启发”。的确,鲁迅的语言天才,不仅表现在遣词造句、铸词炼句的意义表达上,也表现在声调、节奏的把握、布设上。许多年前,我读过新加坡学者林万菁的学术专著《论鲁迅修辞:从技巧到规律》,其中对鲁迅在声调、节奏的把握、布设上无与伦比的能力有颇多论述。这次上“鲁迅著作研读”课,在大声朗诵鲁迅作品的过程中, 我对鲁迅在声调、节奏上的敏感有更深的体会。于是又找出林万菁的书,重新翻阅,对林著的有关论述,也更为会心了。林万菁用“内摄兼外铄”来概括鲁迅的修辞风格。所谓“内摄”,是语词往往有多重意义,或者说,鲁迅的语言,有太多的言外之意,鲁迅似乎刻意将最想表达的意思收敛而潜藏于文字的深层。所谓“外铄”,则表现为词锋的极为锐利。如果一味内摄而没有外铄,鲁迅的语言便会流于枯涩干结,最终失之于晦涩。而如果只有内摄而无外铄,则又会流于轻浮,纵然显得豪放、读之一时痛快,但最终会觉得浅薄无余味。内摄与外铄本是两种矛盾冲突的修辞风格,通常一个作家只能二者有其一,不可兼得,只有鲁迅让二者统一融汇,相互协助又相互牵制。鲁迅语言独特而巨大的魅力源自于此,鲁迅的语言难以仿效也取决于此。林博士指出:“这种修辞风格,是鲁迅的创造,不同于传统古文的笔法,也不同于科举应试文章的笔法。”
林万菁博士所谓的内摄与外铄,都不仅仅指语词、句子的意义表现,也包括语词、句子的声调、节奏表现。内摄总是与声调、节奏的沉郁、低徊相联系,而外铄则必然伴随着声调、节奏的昂扬、爽利。鲁迅从不连续许多句话都是外铄型,也从不连续许多句话都是内摄型,总是词气上扬到一定程度便下抑,或词气下抑到一定程度便上扬。有时,从外铄到内摄或者从内摄到外铄的转变是比较缓慢的,是曲线式的;有时,这种转变是急速的,是扶摇直上或急转直下的。用林万菁博士的话说,是“鲁迅每到痛切处,故加收引,在感情澎湃之际,藉理性强予压制;所以在语言方面,令人感受到的,是沉而浊的强音,是经过隔灭而发的振颤之声,不是清脆的直响的高音”。
声调、节奏,是十分重要的。用汪曾祺的话说,我们平时读作品,是能用眼睛感受到声调、节奏的。声调、节奏让我们感到不舒服,便难以读下去了。
虽然未必能够朗诵的作品就一定是好作品,但好作品一定是能够朗诵的。那种声调、节奏混搭、错乱、嘈杂的作品,如若大声朗诵,一定令朗诵者和听朗诵者都很痛苦。所以,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应该高度注意语言的声调、节奏。写完一部作品,不妨自己大声地读一读,如果你自己都读得磕磕碰碰、有气无力,如果你自己在朗诵自己作品的过程中都没有丝毫快感,那就说明这不是一部好作品。
王彬彬,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