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没有那样的少年了。
后来,我看了金庸先生的许多作品,《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抑或是《天龙八部》,讲的俱是江湖恢弘,少年子弟的故事,可是不管怎么读,我最爱的,仍是七岁那年见到的《笑傲江湖》,是那次惊鸿一瞥的红衣少年。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小孩子的世界里,往往只分善恶:东方不败是反派,所以喜欢他的人也是坏人。我就这样被孤立。
在他们争相扮演黄蓉、小龙女的角色时,我只能抱着膝盖,坐在台阶上,如一团暗色的影子。父母撞见过几次,觉得我这样下去不行,特意到学校找老师,希望他们能多关照我几分,却得到老师的告状:老师说,我在课本缝隙里写武侠小说,而反派的名字全部来自我不喜欢的同学。
“性情古怪”,“任性妄为”,这些都是他人给我的评价。而我默不作声地跑开,莽撞地,仓皇地,逃离了自己的童年时代。
十四岁那年,遇见两个醉汉将一位老婆婆撞下天桥,然后逃逸。我一腔孤勇地追上去,抓住他们两人的袖子,挨了两个耳光,好不容易等来了警察,才脸颊红肿地回家,接受母亲的问责:“你干嘛要强出头呢?又没有人会给你送锦旗!”
可是啊,我从来都不是为了夸耀,我只是想要这么做而已。
彼时的我,平庸,黯淡,唯有心底燃烧着一团火,随时准备与世俗规则相对抗,玉石俱焚。少年意气,权力往往是以压倒性的残暴征服的面目出现的,比如同学的孤立,比如空气中的流言蜚语,也比如鲜红的、不及格的试卷。
“要是能快些长大就好了,”在日记本里,我曾非常郑重地许下了这样的愿望,“成长为闪闪发光的、无所不能的大人。”
说来奇怪,我从未喊过“不想长大”一类的口号,对同龄人也没有什么耐心,只觉得他们幼稚,媚俗,毫无风骨。我渴望长大,渴望权利,渴望与世界对话,如同一名初出茅庐的侠客,渴望着他的剑。
我曾写过很多抨击人性的文章,以此标榜自己的卓尔不群。
在写作初期,我的杀戮心极重,常常将自己放至生活的对立面,然后批判一切: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笔下动辄出现“世界”、“宇宙”一类的字眼,野心可见一斑。后来,喜欢的人读了我的文章,告诉我,我不该是这样的。
喜怒无常,暴烈贪婪,对亲近的人极度苛责,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我像是一件未完成品,仅凭着稚嫩的直觉,去唾骂,去厮杀,将那些伤害过我的人钉在反派的“耻辱柱”上,一遍又一遍对他们施加死刑……
我的青春是一部抗争史,与同学,与自己,与世俗。是以,我总以为它并没有什么值得珍惜与回味的,过了也就过了。
开始讨厌聚会,连与人亲近都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需要特意去避开,甚至将感情视为一种赘余。我将其理解为“长大”,然后以为自己窥见了人生的真相,比如“生命本是孤独的”,比如一类的漂亮话
看《神雕侠侣》,金庸写人生聚散,“程英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 她话虽如此说,却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有聚有散,方是人生。若是一味地逃避,也算不得什么英雄,只不过是年少时代的怯懦而已。
毕业之后,我在银行工作过一段时间。
接听电话,帮人核账,应付无理取闹的客户,无休止的加班,以及说无数次的“抱歉”和“很高兴为你服务”……每次离开公司时,街上早已是万盏灯火,天色浑浊,路旁的大丽花开得灼灼醒目,而人们神色匆匆,竟无一人驻足观看。
夜里的时候,一个人看电影,仍是徐克导演的《笑傲江湖》。虽然金庸先生本人不喜欢这版改编,甚至不愿再卖给徐克版权,我却很喜欢导演对东方不败的解读,尤其在看到这一段原著的时候,恨不能拍手叫好。
“房内花团锦簇,脂粉浓香扑鼻,东首一张梳妆台畔坐着一人,身穿粉红衣衫,左手拿着一个绣花绷架,右手持着一枚绣花针,抬起头来,脸有诧异之色。”一动一静,暗藏杀机,寥寥几语,便是一场繁荣与衰败之间的过渡。
我渐渐发现,自己对东方不败的喜爱,是基于对同类的认同感之上的。他是那么孤独的人,终其一生,都在求一场救赎。他的行为极端,为了江山不惜自宫,偏偏这份迷惘无法诉诸于口,一直到死,他仍是那个家贫受辱的幼童,找不到出口。
他不想再受欺负,所以宁可自宫,也要修成绝世武功,去报复那些欺辱自己的人。这很符合少年意气,只是到最后,如屠龙少年往往变成恶龙一般,他成为了江湖的魔头,人人得而诛之,包括令狐冲。
电影里,令狐冲也是孤独的,即便这份孤独与东方不败互不相通,却也弥足珍贵。因此,两个孤独的人碰撞到一起,不管结局如何,于彼此而言,都是一场莫大的幸事。
这是一场没有刀光剑影的江湖,是两个孤独的人的互相取暖,一如成人世界,权力更多的是软性的压制和隐形的束缚。我从前总爱写,“岁月不饶人,但我们要饶过自身”,可是那并不是与时间握手言和,而是成为了命运的帮凶。
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可以抵达什么样的未来?我的存在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是玫瑰花丛中的尖刺,隐匿于浮世安稳的表皮之下,稍一触碰,便是锐利的疼痛,似有光束劈开眼瞳。
网上总说,“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其实不是的。我们一直在江湖之中,只是自己不曾察覺而已。
在整个朋友圈都在悼念金庸先生的离世时,我心中并没有太复杂的感觉。
在我的老家,94岁的高龄便称得上是“喜丧”,亲人不需要过分伤悲。更为重要的是,我觉得金庸先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缔造一个江湖,然后,让每个人从其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是以,他的离开,于已经式微的武侠小说而言,变化并不大——自1972年,金庸宣布巅峰封笔后,“金庸世界”便成为静态的——大部分人怀念的,其实是自己逐渐逝去的青春,是那段已经完结的少年时代。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对感情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变得更加物质客观,好像有刻度的尺子;与之相反的是,我们的欲望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地潜藏,难以辨别。于是,我们越来越孤独,世界越是斑驳混杂,就越是怀念黑白分明的少年时代——青衣白马,仗剑天涯。
到头来,还是金庸先生自己看得透彻,说:“起初,写英雄人物,写黑白分明,这些是很简单的,鲁迅也曾分析过,中国的小说以前都是坏人就是坏人,好人就是好人,其实,人性没有这样简单的。”
你看,何必一一追究,从来就不存在历历分明。
“追过的球星退役了,看过的漫画完结了,喜欢的歌手隐退了,读过的作者去世了,崇拜的偶像消失了,童年的坐标没有了。慢慢地,90后开始失去了。”
转发这段话的时候,我们很难分清,自己当初喜欢的,究竟是作品本身,还是隐藏于其中的自己。就像我那么喜欢东方不败,然而细究起来,不过是在漫长青春期的一场自我对抗和自我怜悯而已。
日暮途远,人间何世,唯有英雄永生。
创作谈
在金庸刚刚离世时,网上一片哀悼之声,很快就有相熟识的编辑找到我,让我以此写一篇文章。我应允下来,于是有了这篇文章。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它的结构、内容、细节都称不上精细,未写前人未发之语,文笔也只是中等,甚至有过分卖弄之嫌。可我喜欢它,比起传播甚广的《总有一段时光,让我们翻山越岭》,我更喜欢这一篇文章,它是数年后我的一场自省,是一场大梦方醒。
很多读者都是通过高考鸡汤文来认识我的。
我的“翻山越岭”也好,我的“青春没有末路”也罢,都只是对十七岁的一场哀悼。死者为大,因此我一遍又一遍地用文字美化自己,美化我的暴虐,美化我的失控……最可悲的是,我相信了自己的巧言令色,最后作茧自缚,长久地被困在十六岁的雨季之中。
在写作之初,我想的是要找到自己的同类,想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并非孤身一人。因此,我歌颂忧郁,歌颂孤独,歌颂残缺与暴虐,告诉我的读者,这就是人生的真相。这样的自怜很能吸引人,有许多读者找到我,与我分享他们的孤独和悲伤,告诉我,我们是一样的。
我们是一样的。我实现了我的初心,可是,空洞的心却未被填满,我渐渐发现,我将自己的读者带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世界是如此的巨大、明亮、混乱,而我与他们生活在自己那个成瘾的微小、可控、可预测的情绪世界里,不识日升月落,不知波谲云诡。
“是她亲手把自己推入了泥沼,她以此为生。”我们其实从未变得更好。
在“青春没有末路”之后,我不再写任何高考鸡汤,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写杂文,一动笔便觉得词不达意,怕发表之后,害人害己。我开始学着沉入生活,如同一条鲸沉入幽深的海底,深潜,观察,然后学习自我克制。这是很郑重的事情,是一场自我的修行。
这些感悟化作这篇文章的主旨,我不再满足于告诉人们我的年少轻狂,不再欺骗他们前途一片锦绣,相反,我可以坦然地告诉他们,生活驳杂不堪,屠龙的勇士会变成恶龙,相拥取暖的两人会逐渐形同陌路,甚至刀剑相向……日暮途远,人间何世,唯有英雄永生。
愿你我都能成为自己的大英雄。
写作技巧
在一开始写作的时候,我非常沉迷于追求意义,追求背后的不凡。宛如爬上一座高山,一个优秀的写作者,应当是站在山顶的那个人,呐喊,咆哮,呼号,纵使是一句“你吃了么”,也要掷地有声。
因此,在创作之初,我写了很多“沉重”的主题,它们为我赢得了奖项,赢得了赞誉,赢得了继续从事写作行业的信心与勇气。“语不惊人死不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凭借着这样的信念来写作的。
若你那时候问我,该如何创作,我肯定会教你成为一个斗士,教你如何拿笔作武器,与俗世、与规则相对抗。
后来年岁渐长,争胜之心被岁月磨平,人不再如少年时那般咄咄逼人,我开始沉迷于一些温柔的、漂亮的文字,连写一顿简朴的午餐,也要骈四俪六地炫耀技法,夸耀自己的才华。我写白衣少年,说他有“黑曜石一般的眸子”,说他“身姿挺拔,如盛夏光年的香樟树”,说他“是一束光,如匕首一般插入了眼眸”……
这是很多写作者的毛病,以辞害意。我们太喜欢繁复漂亮的文字了,尤其是精妙的比喻句,恨不能一句话写三个比喻,以彰显自己的卓尔不群。我买过一本诗词赏析的书,当时图它文字精美曼妙,现在翻来一看,一篇序章,八个病句,正文里更是大片大片的不知所云,真是垫桌脚都嫌它累赘。
是以,如果你真的想要写好一篇文章,就试着删掉那些累赘的形容词吧。如果你的猫并不是你作品的推动者,那么“一只系着波点蝴蝶结、长着褐色绒毛的短耳异瞳波斯猫”并不比“一只猫”的描述来得更精妙。
重剑无锋,好的写作者应当学会自我克制与自我阉割。比如,可以用简练的短句来替代繁复的长句,长短句交错,能够保证作品的节奏感。在这方面,汪曾祺老先生是个中翘楚,我仍记得他的小说《受戒》,写苦提庵,长短句交错,读起来朗朗上口,令人欢喜。
小林一茶在子女亡故后,写绯句,“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寥寥几字,便刻画出了哀莫大于心死的痛苦与怅然。若是拙劣的写作者,用大段大段的比喻句、排比句去描述自己悲哀,人工雕琢的痕迹太重,反倒不美。
最后一点关于写作的建议,便是写下去。我常常会收到这样的提问,自己想要从事写作,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请求我传授他们技巧。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最适合的破局方法,其实就是动笔去写!
技巧什么的,都是細枝末节,真正有关于写作本身的,是自身倾诉的欲望。哪怕你并未写出什么有意义的作品,没有得到他人的赞美与认同,可是你写完了,这件事本身已非常有力量。
作者简介:吴梦莉,坐班漫画编剧,笔名莉莉吴,《中学生百科》《智慧少年》《课堂内外》初中版专栏写手,在《青年文摘》《意林》《破茧成蝶》等家省级刊物发表文章超60万字。曾获第十二届全国放胆作文大赛大学组特等奖、第十三届全国放胆作文大赛大学组一等奖、《意林·少年版》2018年度十佳最受欢迎儿童文学作品。著有《外星人同盟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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