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但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而刑案报道正好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曾经看过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纪实,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陈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息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这当然不是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罪犯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他的文化水平高吗?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文化人吗?答案先是肯定的,后是犹豫的。犹豫的理由,是觉得“文化人”这个称呼似乎还应该有一些品德上的限定。但也只是“似乎”而已,实际上限定不到哪里去,因为既然已经承认他文化水平高,那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显然没有这方面的限定。
这就是说,文化未必有太大的排恶功能。没有排恶功能的事情多得很,但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太宏大了,形象一大以为它什么都行,于是产生误会。一个人能写一笔漂亮的毛笔字,连不认识他的人也会猜测他通体文雅;一个孩子捧着一本书在读,做家长的便笑逐颜开;一个求职者取出一份学历证明,单位领导就频频点头;更奇怪的是,一个商人有点文化,就被称之为“儒商”,即便他极尽诈骗之能事也丢不掉这个招牌,相反,一个文化不高的商人哪怕再讲信用,人们仍然会从文化上轻视他。于是他们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贵族学校之类,只为一洗文化上的耻辱,至于品德人格,则就不管了。这一切已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心理习惯,诱使更多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地去崇拜文化。在未必有排恶功能的地方出现如此拥挤的局面,非出事不可。
我不止一次听人们这样说:“那些年轻人做坏事,是因为缺少文化。”但是,文化在哪一点上,可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有人解释道,文化可以使人读很多书,知道世上有很多好人好事足以效仿。那么事实早已反驳,天下最毒辣的阴谋、最凶险的恶念,也是通过文字来传达的,而传达的文字,很可能是典雅的文言文。
例如我们正在说的这个沦为绑匪的大学教师,他那堪称精雅的文词功底,与他的犯罪是否有根本的冲突?没有。至多与善良人的想象稍稍有一点不协调罢了。
我觉得在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不知被文字坑害了多少年,一见白纸黑字便付给太多的信任。舞文弄墨的狡诈文人也见过不少,但一听到有人在炫示文史知识还是笑脸相迎。于是,越是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往文化里钻,文化成了一个宽阔的掩体,一个洗手的金盆。这种现象也许可以回答人们百思不解的难题:我们拥有那么悠久而丰厚的文化,为什么在一系列文明的常识上却需要从头启蒙?
回到绑匪的纸条,我只能说,文化揭发了他,他也揭发了文化。他揭发了文化什么呢?那就是:“文化”一词涉义太广泛,极易藏垢纳污。离开了关爱人类的人格基座,文化人便是无可无不可的群体,哪怕他们浑身书卷气,满头博士衔。
摘自《霜冷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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