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长篇小说《月亮,别哭》的时候,我给自己的任务是:每天一小时闭门不出,和自己说会儿话,讲些有味儿的故事。玩儿似的8个月以后,20多万字的小说就白纸黑字地大功告成。于不善言辞的我而言,写作是对平常阅读的感恩;是对少时读书的不负,是对当下耳闻目睹的分享;是心情好或不好的我在纸上、在电脑上表演的一段段声色默片。在用一双眼睛看着我“说”出来的话时,我很少考虑深刻不深刻这回事儿。我写字时总是觉得好玩儿,而且容易满足,于是一直写着玩儿,就这么充实、沉浸且满足地写到了知天命之年。
我膜拜一种写作者——执着于著述传世之作的追梦人。此所谓:真正的文学是苦难里开出的娇妍花朵,也唯有大苦者,方配成大事、享大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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