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睡了吗?
此刻我在深夜的台灯下给你写信,窗外气温27℃,有人把车停在楼下,我听到车上控制门锁发出一声清脆的滴答,夜晚突然变得温柔。
我一直是个笨拙的人,至今还没有学会开车,也不知道怎样住进一个女孩心里,整天爱做梦,是个糊涂鬼,没有成为大人们眼中的“同类”。对此,我深表遗憾。
我写过很多与青春相关的散文,曾反复出现关于未来自我形象的思考。
“十年、二十年之后,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会在哪里做什么事?一直心心念念的愿望是否实现了?”类似的问题从孩提时便如植物一般长出,枝蔓日渐葱郁,爬满白色的墙面。
年少时,我曾对未来做过百般设想,当插画家、飞行员、摄影师、书店老板、编辑或是教师,随后明白仅凭想象去设计自己的将来,极其单薄易碎,无法撑过此生。于是在千百个日子里,我用青春一次次艰辛跋涉,应聘文职工作,当过编辑,奔波在车水马龙、林立高楼和人的眼色中。
最后时间帮我做了筛选,硕士毕业后,我站在了大学的讲台上,成了一名中文专业老师。过程当然不易,如车过险坡,险象环生。有过犹豫,有过彷徨,有过一蹶不振,有过郁郁寡欢,但更多的是重新开始,认识自我,努力执着地前行。
我庆幸在一腔孤勇与世界死磕之后,命运眷顾了向来没有运气可言的我,让我过着与理想相像的生活。现在,我一边教书,一边写书。兴趣与职业间画了一个约等号。
现实虽不全部契合当初所愿,但我已十分满足。
十年前,我们都是简单的人,没有太多爱,也无太多恨。十年后,我们无法免俗,变得复杂,像桌上的一杯凉白开,放着放着,就落了灰,脏了。
我们走越来越多弯路,即便前方穷途末路,也懒得回头;参加越来越多的婚礼。呆呆地站在镜子前,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深色西装,笨拙系上领带,赴宴,走马观花。
一个人醒在天还未明的四五点,准备工作的材料,一遍一遍检查,又在一瞬间看着某一份档案发呆;走在城市的晨昏中,挤地铁,过了一站又一站,人来人往,问自己何处是归途。
我在高中时,曾在一家古镇邮局写过一张明信片给未来的自己,那时是2007年,到现在十年了。明信片上的内容记不太清了,但末尾的一句“我愿在远方种下一地相逢,给自己,给梦想,给有缘人”仍如每个夏季复又长出的绿叶,被烈日吻出亮光。
那时,肉体中寄存的另外一个自己,他先我一步去了远方。他在那里生活,也在那里死去,跟人骑着骆驼去了大漠,遇见了心爱的姑娘,也或许在一个风沙夜里,彼此拥抱结束了此生。每次跟朋友去KTV,我必点的一首歌,是来自Eason的《十年》。一首好歌住得进往事。往事,是暗夜里闪烁的星辰,也是吹入你眼中疼痛的沙砾。
十年,撇开男女情爱纠缠,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自己面对世间万象,在舍与不舍间的抉择与成长。
前段时间翻抽屉的時候,我找到一张宝丽莱照片。过分浓丽的色彩覆盖每个人身上的阴影,呈现出来最易感知的是简单、模糊、粗犷的线条,被遮蔽的细节,留下故事中最纯粹的表情。时间的白马踏起风尘仆仆驰来,带来那年的海风、草香、歌与山川。一切鲜明,恍如这个夏日清晨采摘的园中草莓。
而此刻,我们眼神虚空,头发凌乱,皮肤干皱,嘴角边满是胡茬,又有什么关系?
时间给予我们不同的面目,才有趣。
十年就这样过去,我们都没有停在原地,这很好。
生命的意义从来不在于你遵从自然规律,从降临人世到告别人世,而是在这过程里对自我的不断挑战,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并留下被人惦念的痕迹。
十年、二十年,时间给予我们足够漫长的旅途去完成这些。
一路走来,或许路途并不顺畅,被现实狠狠打击、被人尖酸嘲讽,但你一定要守护好内心的神明,坚定意志。
在大雨如注的街头,在荒野无灯的深夜,在所有人都背过身的瞬间,孤独、彷徨如箭簇扫射而来,你要拿出一面生命的盾牌抵御世间苦痛,不怕千万人阻挡,就怕自己投降。这是一个人活着该有的姿态。
向前走,就这么走,像野草,像野花。
一个十年,再一个十年,就这样向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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