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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究没有时光机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苑·经典美文 热度: 13171
油画

  一股荷尔蒙的味道 //

  前几天在街头遇见采访,问我初恋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恬不知耻地说了15岁。于是回来的路上我就一直在想,15岁,15岁——15岁那年正好遇见了李茉,15岁那年我借着李茉给了一场只属于自己的初恋。

  那年谷雨过后,阳光开始变得温暖。李茉作为家庭教师登场,戳穿了我还沉浸在慵懒周末里的美梦。

  她迎着窗帘透过的光斑,坐在书桌前查看我的学习进度,我站在她后面刷着牙,有些出神,小心翼翼地偷瞄着她漂亮的小碎花洋裙、有荷叶边的针织衫,以及像海藻一样浓密亮丽的长发……

  直到刷得牙龈出血,我才飞一般地冲进洗漱间。

  那年我15岁,如果非要用当时干瘪的见识形容李茉,那我只能想到一个词——女神。

  李茉辅导的是英语。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听她细碎地念出书本上那些如同蚂蚁一样的字母时银铃般的声音。多年以后,我依旧能记得那些有明媚阳光的周末清晨,曾有个叫李茉的姑娘用正派的英式口语发出语句,那么迷人和动听。

  没有了游戏和网络的周末时光,开始发酵着一股青春的、荷尔蒙的味道。

  暮色四合里远去的画

  少年的心性永远是不坏的。因为李茉的出现,我开始不再排斥英语,我开始认真学习,我开始像所有的学生党一样期盼每个周末的到来——因为我的周末里,有李茉。

  有时她用彩笔帮我勾画重点的时候,我会鬼鬼祟祟地靠过去,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那些她身上独有的味道总让我觉得好香好香。每次她看见我一副贼眉鼠眼不自然的陶醉模样,都会嘟起嘴,用彩笔敲我的头,笑着说:“人小鬼大。”

  我瞧了瞧镜子,看着里面自己才开始略微凸起的喉结,以及每次因为李茉的到来而特意学着大人模样向后梳起的头发,便忍不住沮丧起来,因为那天我看见了李茉的男朋友,那个骑着机车在我家楼下接李茉离开的人。我突然想,自己还要长多大才能有那样青色的胡茬和宽阔的肩膀?

  那天我头一次对楼下那条很直很长的柏油街道心生欢喜,因为这样可以让我有更长的时间呆呆地看着李茉随风荡起的衣摆和飞扬的头发。他们骑行在暮色里,让我觉得像一幅画。

  暮色四合里远去的画

  喜欢上一个人,会让人变得很八卦,我开始旁敲侧击地打探关于李茉的一切。

  她21岁,在城北念大学,有一个学摄影的男朋友,喜欢吃石榴,喜欢跑步和旅行,喜欢王家卫的电影……我把种种这些都一丝不苟地记在了我的笔记本上,每天在学校晨读的时候就会拿出来温习一遍,倍感满足。

  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了李茉我喜欢玩一款叫《传奇》的游戏,喜欢吃学校门口的烤串儿,喜欢在老师上课的时候很大声地说怪话,喜欢看网络上唐家三少写的《狂神》。

  是的,现在想来,那时我们相差了6岁,喜欢着所有不一样的喜欢,生活着所有不一样的生活。我以为她会永远出现在我的每一个周末里,其实我们不过都是彼此生命中的插曲。

  还有一个插曲,便是我跟踪过李茉和她的男朋友。

  那天傍晚,机车男没有带上他的座驾,而是牵着李茉的手笑着走过柏油路。我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地就想远远地跟在后面。

  我看着他们在步行街前买臭豆腐,在广场看喷泉,在米线店里捧着砂锅吃得津津有味,在夜市里嬉笑打闹……我如同一个木偶,跟着他们穿过半座城市,最后在大学城的宿舍前看着他们接吻告别。

  我站在角落里,突然好想有人可以给我一支烟。

  像童年时外婆的摇篮曲

  大学城的夜是灯火通明而神色各异的。我坐在石阶上,抱着双臂,蜷起身子,能看见小道上戴着眼镜、抱着《资治通鉴》行色匆匆的大男孩,能看见穿着高跟鞋走进夜色的姑娘,能看见三五成群喝得微醺、勾肩搭背唱着《光辉岁月》一起回宿舍的醉汉,能看见这四月的夜晚一整片的星辉。

  我坐啊坐,一直坐到小道上再也看不见人。灯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我把头埋在腿弯里,突然就觉得很难过。我不知道为什么难过,但是这种感觉应该就叫难过吧。我搞不太懂,所以很沮丧,于是我给李茉打了电话,说:“我在你宿舍楼下,我失恋了,怎么办?”

  那晚李茉下楼时,穿着可爱的淡黄色皮卡丘睡衣,头发散着,眸子跟星星一样亮。我一下就冲上去赖皮地抱住她,瞬间就哭崩了,声音很大,或许惊醒了许多人夜里的美梦。

  那是我离李茉最近的一次,我又闻到了那种很香很香的味道。时至今日,我依旧能记起那种温暖的感觉,像童年时外婆的摇篮曲,像高耸的教堂里飘出的赞美诗。

  啤酒蒸发着忧愁

  年少的时候,我们折腾自己,也折腾别人,我们懵懵懂懂地臆想,莽莽撞撞地前行,在这走向成熟的一路荆棘的跌跌绊绊中,总会遇见某个人,愿意善意地给予我们照顾和包容。

  那晚李茉微笑地捏着我的脸,说:“小鬼,如果你不想回家,我可以给你找个地方睡觉,但是你不许再哭了。”最后,她叫来了机车男,带着我去了学校的宾馆。她站在房间门口告诉我记得锁好门,赶快睡觉。她絮絮叨叨的表情就跟每次嘱咐我背单词一样,眉毛向上拧着,看起来很凶的样子。

  她正准备和机车男走的时候,我摸着肚子,说:“李茉,我饿了。”

  “你没有吃饭吗?”

  “没有,我在你们后面跟了一晚上,我怕去吃东西会跟丢了。”

  李茉转过身来,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把机车男披在她肩上的外套穿在了我身上,说:“小鬼,带你吃宵夜去。”

  那些鲜香的鸡翅、麻辣的豆腐,在这样的夜里显得格外馋人。我舔着碟子里的花生酱,大快朵颐。

  在李茉的批准下,我和机车男干了一杯啤酒,那些被泡沫覆盖的金黄色液体,蒸发着少年强赋的忧愁。

  茉莉花开

  后来,李茉准备考研,决定不再兼职做家教。

  那是我和李茉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周末,阳光和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一样明媚。她如同往常一般给我讲着过去时态的语法,教我念着语句,我一直沉默着没有说话,我知道,她肯定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

  我抱着李茉最爱吃的石榴,傻傻地问:“你以后会想我吗?”

  “会呀。”

  “那以后我长大了做你男朋友好不好?”

  “哈哈哈,小鬼。”

  李茉曲起食指刮我的鼻梁,我看着她捂着嘴笑得开心,也就跟着笑了起来。

  当李茉帮我批改英语作文时,她的手机响了。她从背包里拿手机时,我无意间看见了背包夹层里的两张电影票。咬着牙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趁着她背转身打电话的工夫,把手伸到了包里,捏住了其中一张。

  那天晚上,我坐在人潮拥挤的电影院里,手里拿着偷来的那张电影票,忐忑地等了好久,直到电影散场,旁边的座位依旧空着。

  我记得放映的电影叫《茉莉花开》,电影的内容是什么早已忘了,只是觉得电影里那个姑娘和李茉好像,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个明星叫章子怡。

  因为李茉,我记住了这个名字;因为李茉,那晚我告诉自己,我又失恋了。

  纵使我偷走了属于机车男的那张电影票,也无法偷走属于机车男的姑娘。

  我踢着石子,晃荡在街上,听着此起彼伏的喧闹声,突然就好想李茉能出现,让我再抱一抱。

  在时光的风声里

  后来我顺利升上高中,李茉考研去了重庆继续读书,然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我的英语开始变得很好,已经可以在学校偌大的演讲台上说着一口流利纯正的口语侃侃而谈,并且,我还用英文给李茉写过情书。

  斟酌良久,小心翼翼地,我还是没敢用“love”,我写了很多的“miss”——想念你,同时,我们也错过在了这些时光的风声里。

  一直以来,我从未叫过李茉“老师”,总是偏执地叫着她的名字,我试图通过这些细微的举动模糊我们彼此之间的鸿沟。但我终究没有时光机,能让我在合适的年龄里遇见美好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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