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创作很多时候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有时它更像一次冒险,灵感迸发然后我们试图抓住它的尾巴,追寻它的足迹,甚至有时我们彻底嗅不到它的任何踪迹,不得不重新上路,另辟蹊径。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修改似乎是创作注定的宿命。還好,修改往往能让灵感最终显露它的形态,像一尊神像被从大理石中雕刻出来。
洗澡时,开车时,喝酒时,几乎在任何时刻,新的写作主题都有可能如同闪电一般在头脑中惊现,它旋即变成了一团迷雾。为了再度攫住它,我开始调动所有的感官,深挖记忆深处的矿井,同时可能还伴随着大量的资料搜集,最终,迷雾变成了文字。敲击出它们所花费的时间并不算多,但之后,更艰巨的工作正在前方迎接着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一遍又一遍地修改,字斟句酌,心血耗尽。有时半夜醒来,在黑暗中咀嚼着这些已经刻印在头脑中但尚未发表的文字,觉得必须再做些什么,于是摸黑前往书房,打开电脑。
写作与修改两者互依共生。乔伊斯·卡罗尔·欧茨称:“写作、修改,写作、修改,这样的节奏似乎颇合我意。我倾向于认为,当我日趋衰老,我会被修改的艺术深深迷住,可能到了某个时候,我会害怕放弃一部小说……尽管我有写得轻松快捷的名声,我却对睿智,甚至是有些挑剔的修改有着强烈的好感,修改本身乃是,或者当然应该是一种艺术。”
这项艺术通常伴随着巨大的工作量。村上春树的方式是将作品义无反顾地统统粗线条地写下来,不要回头看,搭上时间浪头,勇往直前,写完再说,然后一遍又一遍地修改、打磨。他感觉修改这一过程“长得几乎让人担心会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如此这般,自己的节奏或顺利呼应的声音就会逐渐形成。较之眼睛,主要是用耳朵修改”。
萨尔曼·鲁西迪会一边写作一边进行大量的修改,他年轻时,写起东西来非常轻松,但那些作品需要花费很大力气进行重写。随着年岁的增长,他写得慢了,但这带来一个好处:“当我只写一点时,与以前相比,需要修改的地方就会少很多。”E.L.多克托罗通常用数年时光写就一本书,他对自己每部作品的修改次数都不少于六遍八遍。不过《世界博览会》是个例外,写得特别顺畅,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多年辛勤写作及不停修改的一个奖励。
有时,作家会对作品陷入深度的自我怀疑,这份怀疑令“修改”这一灵丹妙药丧失作用,只有一次彻头彻尾的重写才能给作品带来转机。普利策奖得主詹妮弗·伊根曾将一部600页的小说拿给家人及朋友看,但没有得到他们的赞赏。于是,她保留了这部小说的构想,重写一次,得到了《看不见的马戏团》。斯蒂芬·金在《食人族》进行到500页时,决定放弃。30年后,他重新尝试这一主题,但对故事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于是,《穹顶之下》诞生了。
当作品发表之后,还应该对其进行修改吗?部分作家认为应该。亨利·詹姆斯会对作品中某些简单易懂的部分进行修改,令其变得更加艰深晦涩。普鲁斯特临终前还对《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卷进行了修改。对此事持不确定态度的艾丽丝·门罗认为:“可能作者应该停止这么做。对作品也应该像对待孩子那样,有那样一个时刻,你对自己说,这不再是我的了。”
树村摘自《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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