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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

时间:2005/9/24 作者: 看鹊折柳 热度: 91933
    我原本住在离上班地只有五百米的家属院里,可自从儿子考上高中开始,我却成了一员赶班族。风风雨雨中我经历了赶班之苦,同时也尝到了许多常人体会不到的乐趣。
 
    儿子小的时候因我们两口子忙于上班,无人照料,他刚会自己走路脖颈上就挂上了家门的钥匙,一个人在偌大个家属院里玩耍够了然后回家。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正是电子游戏风靡的时候,看到儿子在大院里私人开设的小游戏机店里遭大孩子欺负的时候,经济拮据的我还是咬咬牙跑到济宁给儿子买回了一款“任天堂”游戏机。我们大人上班后,儿子就玩电子游戏。嘿,儿子不笨,过关斩将,轻车熟路,玩得非常开心惬意。每当看到儿子眉飞色舞的劲头儿,我打心眼里欢喜。那时儿子三四岁,整日里无忧无虑。时光荏苒,一转眼儿子上了小学,虽然成绩排在年级前列,可从小养成的打电子游戏的习惯却无法收敛,课余时间几乎都用在了玩游戏。上初中时,开始盛行网络游戏,儿子又迷恋上了什么“传奇”,作业不做,也要去网吧玩个痛快。一来二去,学习成绩下滑,眼睛也玩成了近视,虽然我多次管教限制,可养成的旧习一时半会是难以改正的,为此我与儿子之间常起“战事”,日子久了,我们爷俩之间竟变得陌生了,有时在一块吃饭互不搭理。唉,愁死!
 
    初中毕业,儿子考上了公司一中,虽在重点班里,可成绩不太理想,玩网络游戏的伙伴又经常约他。为了让他改掉坏的习惯,我们决定给他租房由我晚上陪读。从那时起,我就真的赶起了班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员赶班族。
 
    有人说,你忙忙碌碌的跑来跑去,孩子又不领你的情,你这不是犯贱吗?是的,有时我也觉得我是有点儿犯贱。可孩子的习惯是因为我的放纵养成的,我有责任帮他慢慢改正,我当老爸的若竟充高贵,那以后会是什么情形?我不敢去想。贱就贱呗,我默默地赶班,悄悄地约束着儿子……
 
    我有一个同事,老婆孩子都在农村,一年四季,风里来雨里去,我从内心里佩服。特别是寒冬腊月里,从二十多里地的家赶到班上,有时模样象传说中的圣诞老人,冰霜结满头发、胡须。可他天天按时上班,竟是十八九年如一日。如今我也加入了赶班的行列,我也一定能行。记得有一次北风呼啸,我正在去儿子住处的路上。几个同事发短信找我聚餐,问我到那里了,我信手给他们回了个短信:北风肆虐漫天吼,沙尘乱舞迷眼口,峦济路上车穿梭,唯我单骑蹒跚走。有人不明白为什么用“蹒跚”二字,他们哪里知道:风吹得摩托左右摇摆,眼迷的看不清路面,你敢骑快吗?其实像沙尘天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三天两头见到的路上发生的车祸。那天,我在外环路上,亲眼看到一个骑金城摩托的小伙子,被迎面而来的斯太尔货车撞出二十几米,车的零件撒了一地,人被摔在了岳庄大桥的栏杆上当场呜呼了,那场景惨不忍睹。想起来,真是后怕。可儿子还小,他已意识到自己的坏习并想改掉,可他有时经不住伙伴们的诱惑,我不陪他,他有自制能力吗?赶班,我无怨无悔。
 
    记得有一次早上回单位上班,车一上外环路人就象钻进了雾腾腾的浴池,可周身冷飕飕的没有一点儿暖和气。摩托骑了不到五分钟,我帽檐、身上就结了厚厚的一层白霜,手套里的手指开始还有疼的滋味,一会儿就没了知觉。我知道,冬天来了,更严酷的寒冷还在后面,我,要坚持下去……
 
    去年三月的一天,正赶上我监磅,装车皮带调整的给煤量太小,晚上九点多了运煤的车辆才陆续装完。当我骑车驶上外环路时,狂风大作,暴雨疾至,我还没能反应过来,人就成了落汤鸡,避雨已成为多余,雨点儿打在脸上的疼痛我还是头一回体味。等我迎风冒雨回到儿子的住处时,棉鞋里灌满了冰凉的雨水,棉袄棉裤脱掉后竟象刚从洗衣盆中捞出。当看到晚自习回来已伏案写作业的儿子时,被雨水浇凉的心一下子热乎起来。当儿子说:“老爸,你别跑了,我能管住自己了,你太辛苦了……”的话语时,我的眼泪竟不争气的流出。那天虽然淋了雨,可觉比往日睡得踏实。我想儿子长大了,他已慢慢理解了我的苦心用意。
 
    冬去春来,署消秋至。儿子一转眼又上了高二。儿子的成绩虽然平平,可他已不再上网玩游戏,我知道他要取得好的学习成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他已经开始积极应对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昨天,在整理房间时,我发现了儿子遗忘在桌上的日记,一种好奇心让我翻开了本子。有一则是头几天写的,前半部分是写了他从托儿所到高中以来所做过的种种恶作剧,经过反思,后一段是这样写的: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我总让他们为我操心,甚至现在还让他们为我洗衣服;我对不起谆谆教诲我的老师,老师对我抱有很大的希望,可我每次总是让他们失望;我对不起逝去的大姨和年迈的外祖父母,他们关心我疼爱我,我却没有良好的成绩;我对不起那位不知姓名的救命恩人……,仔细想来,我的确不是一个好孩子,可我还来得及,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好孩子……看着儿子的日记,我想起了孩子上托儿所前的那个夏天,我们大人都 上班了,儿子一个人在外面用啤酒瓶灌水玩,谁知不小心摔倒让碎裂的瓶渣将身上多处扎破,人成了血布袋。多亏一名好心的青工把他及时送到了医院让医生进行了紧急处置,若不然,失血过多,人就完了。那位青工没有留下姓名,经多方查找也没能找到。儿子那时才四岁半,他幼小的心灵中竟然能深深记着那件事,我为不善言语的儿子有丰富的内心世界而高兴。
 
    陪读的日子里,我平时懒散的毛病没有了。早上五点多起床,温水熬汤炒菜,伺候儿子早餐,备好中午的饭菜,然后骑车赶班。如今,我已感觉不到什么是困难了。晚上没事的时候,我会找一些好的刊物或是业务书籍看看,增加自己的知识积累。
 
    中学的学习生活的确很苦,儿子和他们的同学们却都在努力着,从他们那裤子臀部上坐出的小洞里就会觉察出他们的劳累,从他们肘部磨出的茧子上就会感觉到孩子们的辛苦。他们苦,我也苦,可我们心中又都有无穷的乐趣……
 
    陪读,有人说只不过是做饭陪宿,可我觉得陪读能让人丢掉惰性,能与孩子一同进步!我已对陪读的奔波乐此不疲。我不惧怕风霜雨雪雾,我不畏葸沙石灰尘土,我已在赶班的不经意间领略了朝日辉红、晚霞绚美、星转斗移,看惯了夏天里马路上那疾雨溅起的成片涟漪,我更热衷于严寒中随街观赏满树雾凇的靓丽……
 
    儿子继续上学,我继续陪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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