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那天你穿着牛仔裤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蛮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的那天,他比我矮,比我更孩子气。一晃眼,他已经是个高高大大的“巨人”了。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然,“酷”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不酷。可是大家都知道,“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想做的事,常是家长、老师不准我们做的。越不让我们做,我们越要做。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格,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看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责别人化妆好浓,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为了讨好别人。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头发做成Mohawk的家伙说:“你知道他吗?我跟他一起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一年时间就像换了个人。”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做最叛逆的事。
刚进高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了自己。那群整天坐在公园里喝酒的同学,总是在说:“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的成绩不及格的时候,却被那群很酷的人认为还不够酷。连这么一点儿简单的功课都弄不好,你还有什么资格谈“酷”?叛逆无法用理性分析。
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食物打闹,坐在大楼屋顶上死命灌酒,深夜大家脱了衣服在马路上裸奔。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口点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可是为什么心里觉得一点儿也不酷?
美国心理学家艾瑞克森把人生分为8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年时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色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有一天,那个曾经头发竖起来的家伙,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大家差点儿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变了?”他说:“老子酷!但老子不笨!”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而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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