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萧,放学后去阅览室,帮我把图书整理一下。”不管是谁叫林萧的名字,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狂跳。
喜欢一个人,总是没有理由的。
高一下学期时,那个叫林萧的男孩来到我们县城高中借读。他走进教室的那个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彻底完了,我被丘比特之箭一下射中。
林萧帅气爽朗,眉眼间总是笑意盈盈的。因为我们班是奥数班,大部分学生都只顾埋头学习,学校里所有的体育比赛或者其他活动,我们班的名次都是倒数第一。而林萧充满了活力,唱歌、跳舞、篮球、绘画……几乎就是全才。班里因为有了他而变得青春四溢。
林萧最喜欢哼唱《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于是对音乐从来不感冒的我,不仅背下了歌词,还试着哼唱起来。
我在琳琅满目的图书架子后面,小心翼翼地寻找林萧的身影,冷不防头撞在硬硬的东西上,原来是一个人的腿。林萧正站在凳子上摆图书,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我,因为光线模糊而撞了上去。
林萧吓了一跳,说:“原来是小熊猫呀!”因为我戴着圆圆的黑框近视眼镜,同学们私下里叫我“熊猫”。而林萧却叫我“小熊猫”,让我心生暖意。
“小熊猫,快点儿帮我整理图书吧,我累坏了。”林萧满脸大汗地求助。
那天,我累得腰酸背痛腿抽筋,终于在放学前把图书整理归位。“小熊猫,虽然你不小心撞进图书馆,却无意之中帮了我大忙呢。”而我则在心里默默地说:“不是无意,是有意。”
二
“准备参加演讲比赛的同学,自己准备演讲稿,下周六晚上在礼堂参加比赛。”一向对学习抓得严的班主任,不屑于参加各种比赛,他只是象征性地征求参赛者,林萧报了名,我也莫名其妙地举了手。
写演讲稿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如果不是老妈看得紧,我都要开始着手写第一部长篇小说了,演讲稿几乎一挥而就。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里有一种满足感。
我想象着自己站在演讲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诵着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林萧全神贯注地望着我。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什么,你不参加演讲了?那太可惜了。”班上最漂亮的张小雅,正和林萧讨论演讲比赛的事情。我努力侧耳倾听。
林萧说自己的演讲稿本来已经写好了,谁知被他妈妈当成废纸扔进垃圾桶,然后进了垃圾车。现在重写已经来不及了,而晚上就要进行比赛。张小雅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对这次演讲比赛抱有很大期望,你知道吗?我最大的志向就是将来能当主持人,每次演讲比赛我都能拿第一,可惜这次我却不能参加了。”林萧的忧伤几乎将我淹没,就当一次魔鬼吧,我冲动地走过去说:“把我的演讲稿拿去吧,你一定比我演讲得好。”
张小雅虽然漂亮并且学习好,但她的文笔不如我。我在林萧感激的目光和张小雅沮丧的表情里,终于自信地昂起了头。
三
拿到演讲比赛第一名的林萧,成为校园里女孩子们谈论的话题。有几个外班的女孩,甚至在四处打听林萧的手机号。
我费尽心思悄无声息地获取了林萧的手机号,那几个数字我背得滚瓜烂熟,却从来没有拨过。我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心里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忧伤。
“小熊猫,我在德克士等你。”因为那份演讲稿,林萧说要重重谢我。收到短信,我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终于有了与他独处的机会,我在脑海里无数次幻想着,与他坐在暖暖的阳光下,听他哼唱歌曲,看他灿烂的笑容。也许,我会魔鬼般冲动地向他表白,即使被拒绝或嘲笑也无所谓。被拒绝也是幸福的。
我像一名即將走上战场的士兵,开始武装自己,悄悄打开老妈的化妆盒,精心地化了妆。
当我匆匆赶到德克士时,却发现林萧请了好多同学,他热情地招呼我坐下,大声宣布我是他比赛获奖的功臣。林萧说着感谢的话,而张小雅则像一只彩色蝴蝶,快乐地飞来飞去,替同学们点甜品、上饮料。心中燃起来的火焰刹那间熄灭,我心里几乎要哭出来,脸上却带着微笑,于是借口还有别的事情匆匆逃离了。
一个人走在雨中,到家后才发现,涂抹在脸上的化妆品变得色彩斑斓,亦如我的青春。
四
漫长而单调的岁月里,我独自欢喜也独自忧伤着,每天看着青春帅气的林萧走进校园,又充满自信地离去,而我知道,离别终是难免的。
高二下半学期,林萧必须转回原来的学校才能参加高考。临走时,全班同学为他举行欢送会,林萧为我们唱了一首又一首歌,当他唱起《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时,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汹涌而出。我深深地埋下头,青春是如此美丽而又令人忧伤。
林萧,谢谢你在枯燥的岁月里,点缀了我那苍白的青春,“小熊猫”很想对你说:“莫名地喜欢你,暗暗地恋着你,但那只是青春岁月里,一个人导演的偶像剧,何时上演何时结束,都是不可预知的。虽然结局都有着悲情的色彩,但依然是最温暖的守望。”
有人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的确,在暗恋的小小阵地上,全然没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洒脱,那是一场没有输赢的战争,但谁也不会拒绝,青春岁月里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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