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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热爱过的,你现在还会跟人提起吗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苑·感悟 热度: 14154
张佳玮

  少年时热爱的东西,有些变成了后来会刻意隐藏,但午夜梦回时,偶尔念叨的『等这些都过去了,一定要捡起来』的玩意儿;也有些就这样,融化在了日常的举手投足、眉梢眼角之间。

  2015年春天某个周六,我陪一位老师,沿着圣日耳曼大道走,走到但丁路,转弯,看见巴黎圣母院的侧影,那些被建筑学家反复念叨的、瘦骨嶙嶙的飞扶垛时,那位老师激动起来:“啊!圣母院!”

  走到双桥边时,左转,走出十来步,我指向布舍列街37号,一间逼仄小巧的店。还没说话呢,那位老师先嚷了:“莎士比亚书店!”

  因为是周六,门口游客多,有人排队。负责看门的姑娘说的是英语,跟她说法语,她不太会——这真的还是个美国味道的书店。书店里一大片讲英语来朝圣的人,那位老师排开众人,到柜台问:“您这里有《流动的盛宴》卖么?”

  “有,就在中间。”

  书店挺窄,正中靠左廊一排按例搁经典书。《艾玛》《包法利夫人》《堂吉诃德》《老人与海》之类,中间夹着两本《流动的盛宴》。其中一个版本,封面是海明威当年在莎士比亚书店门口拍的照片。那位老师买了,去柜台,柜台小哥问要不要刻章?当然要啦。

  我跟那位老师在旁边的咖啡馆坐下来,他老人家抱着《流动的盛宴》,神采飞扬。

  我跟他说,刚才沿但丁路走过来,路边就是索邦大学,所以当年……不等我说完,那位老师大声说:“当年海明威就是在这里遇到的马尔克斯?”

  ——我们说的,是1981年马尔克斯写过的往事:他在1957年28岁时,在巴黎与海明威相遇。

  类似的细节,外人可能听着觉得云里雾里。但对写字的人而言,却像是彼此认亲的密码。

  十几年前我在上海,与一些写东西的朋友通宵达旦,一边打实况足球,一边谈论品钦、马拉默德、卡尔维诺、索尔·贝娄、克洛德·西蒙、海明威、马尔克斯。争论译本、译者、结构、语言。

  某个朋友在QQ群里留下一句“陕西南路某书店,某社的马尔克斯集子,只有一本了”,会引得几个相熟的朋友同时出发去抢。

  大家各自写练习文本,在旧版书找到一些珍贵的冷门文本,然后手打上网,给朋友们分享。“哎,我找到一篇卡佛的。”“哎,我看到一篇科塔萨尔的。”

  后来呢?

  那些写字的朋友们,有的继续写字。但大部分人,或是做了编辑,或是做了编剧,或是去写歌词,也有的做了广告文案。多年后再见面,说起自己写的东西来,大家都有些羞涩。

  一方面是年少轻狂之后,觉今是而昨非。另一方面是,到了一定年纪后,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谈论最近读的书、写的东西;让熟人读自己写的东西时,有种近于羞赧又惴惴不安的心情,因为知道朋友能读得出自己的某些用心、技巧与渊源,仿佛自己变戏法哄人时,恰好被熟人目睹了。

  不,这并不是一个“当时我们年轻有梦想,后来就背弃了”的故事。有些爱好只是藏起来了,但并不因此而减却热情。

  前两年春节前夕,一个朋友跟我联系上了,兴高采烈,给我看他最新写的几个并不拿来出版的短文。

  我看了一段,“这段是恶搞赫拉巴尔的某篇小说吧?”他拍手大笑,乐得跟小孩子似的:“对对!”

  这代人傻起来,就像学生似的。

  这种感情,就好像我一个负责篮球和足球的编辑,在前两天罗本退了时,默默在朋友圈放了一个CM03的截图。

  就好像听说中国女足要开始世界杯时,我一位长辈给我看他珍藏的一个刘爱玲的签名。

  就像我去年跟一群朋友聊天时偶尔说起,“小时候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出过《圣斗士》的漫画”时,一位同龄人静静地说:“九卷45本,我收了的。”

  就像几个人,忽然心有灵犀地哼起了《宇宙骑士》的第二首片头曲。

  说回开始这位老师,在国内是做出版的,都是挺地道的畅销书。但私下里,他给我看他的手机备忘录:一篇很严谨扎实的学院派小说,篇幅不长。

  我问:“怎么不长呢?”

  他笑笑:“我现在等车的时候,就写小说。工作归工作,私下里,自己想写的是什么,自己知道,抓紧碎时间写,自己也高兴。”

  许多文艺青年们老了,转行了,不像少年热血时那般将一些宏大的名字挂在嘴上吹嘘了。但举手投足、言谈举止,很容易还是会漏些风出来。

  这大概就是人长大的方式。真爱的东西,越来越少宣之于口,只是默默秘藏,无时或忘,最后成為一种奇怪的密码。也许没有年轻时那么热爱得溢于言表了,但还是压在心里的。

  下面这个故事,以前说过——

  我在巴黎有位长辈,与她先生一起做贸易的。我初次到她家吃饭,看到她家的书架,着实吓了一跳。

  “这都是您读的书?”

  “我先生的。”

  “啊?叔叔是专业搞创作的吗?还是做老师的?”

  “哪有啊,跟我一样做贸易的!”

  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那书架上虽然书不多且旧,但品味非凡、主题划一、极为专业,看得出是内行读书的脉络。于是我问那位长辈:“叔叔以前应该是文艺青年吧?”

  “我不觉得他怎么文艺啊!”

  过了段时间,再跟那位长辈聚餐。她说起了:后来她也问了她先生,说她先生出国前,的确拍过电影。只是以前,他自己并不多提。

  “你不提,我不问,他都不跟我说!”

  我回去查了下。那位长辈的先生,早在我出生那几年,就跟某位后来以拍电视剧著名的导演,拍过部很先锋的电影:其中若干个镜头,是向《四百击》与《姿三四郎》致敬的。

  一个三十年前的先锋范儿电影摄影师,在巴黎大隐隐于市,连自己太太都没怎么注意到。但书架里放的、平日读的书,到底将他的过去流露出来了。

  少年时热爱的东西,有些变成了后来会刻意隐藏,但午夜梦回时,偶尔念叨的“等这些都过去了,一定要捡起来”的玩意儿;也有些就这样,融化在了日常的举手投足、眉梢眼角之间。

  不一定显,但真心爱过的,就一定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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