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似乎主要是一种内心快乐的状态。不过,它不是一般的快乐,而是非常强烈和深刻的快乐,以至于我们此时此刻会由衷地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思,人生是多么美好。正是这样,幸福的体验最直接地包含着我们对生命意义的肯定评价。感到幸福,也就是感到自己的生命意义得到了实现。不管拥有这种体验的时间多么短暂,这种体验却总是指向一生的,所包含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总体评价。当人感受到幸福时,心中仿佛响着一个声音:“为了这个时刻,我这一生值了!”若没有这种感觉,说“幸福”就是滥用了大字眼。人身上必有一种整体的东西,是它在寻求、面对、体悟、评价整体的生命意义,我们只能把这种东西叫做灵魂。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面的情绪,而是灵魂的愉悦。
“幸福”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活得有意義的鲜明感觉。”它必须通过反思,所以会有“身在福中不知福”之说。幸福只是灵魂的事,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
既然一切美好的经历必须转化为内心的体验才称为幸福,那么,内心体验的敏感和丰富与否就的确是重要的,它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对于内心世界不同的人来说,相同的经历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事实上他们也并不拥有相同的经历。
摘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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