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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仙(七)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苑·感悟 热度: 14624
鸦生

  在我的建筑事业中,我弟弟经常给予我援助,尤其当他的小锤子被别有用心地藏起来的时候。他在我面前是服从型的人格,让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可惜的是不够专心。叫他搬几块砖,半天也不见回来,过去一看,发现他在聚精会神地看砖下面的一窝蚂蚁。

  他还经常被毛毛虫落在身上,我弟不像我对毛毛虫有心理上的恐惧,他是单纯生理上的不适。我时常看见他漫无目的地坐在树底下,背上有虫子爬过,所过之处留下一条条细密的红疙瘩。说不定它们是被派来在他背上写字的,类似于“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之类。他还被毛毛虫掉进过眼睛里,用他自己的话说:“一抬头,眼睁睁地就看着它掉进来了。”于是眼睛肿了好多天,这又仿佛是虫子在说:“你瞎啊!我们忙活半天爬出来的字就不能看一眼么?为了照顾你还特意写成了镜像体!”

  我弟似乎有种天生的招人欺负的劲儿,他那缩在角落一声不吭不知在想什么的样子,让你觉得不欺负他都对不起他那张脸。大概也正因如此,他是我们之中唯一没有同龄玩伴的一个。如果不是众多哥哥姐姐护着,他就会是长安城那一代著名的被“欺负大”的小朋友,变成无数人难忘的童年回忆。人们都受不了看起来无欲无求的人,势必要划分一个范围把他们扔进去,眼不见心不烦。在大唐,终南山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再后来,精神病院也是这么一个地方。我弟后来没能去往精神病院,不过当人们知道“哦,原来他是个画家啊!”也就纷纷释然了。

  我的玩伴是最多的,但是我并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总是逼我在他们之间做出选择,而且这选择还很善变,今天联合起来反对甲,明天又把甲拉回来和乙划清界限。而我有个很重要的优点就是讲求公正,所以后来他们逼我和明珠绝交不成,就全部和我绝交了。

  明珠家是卖肉的,她父亲是个二流子,得罪了不少人,这些人就教唆他们的孩子离明珠远一点。在某些方面明珠就像是我姐的朋友安宁宁失散的胞妹,只有她能站在大湾里横倒的柳树干上,边拼命上下颠簸边警告我“小心,别掉水里”,话没说完她自己就消失了踪影,等她从湾里爬出来,头发上缠满了水里的杂草;也只有她能把脚卡在树枝上倒吊下来哈哈大笑,然后脚从鞋里脱落,大头朝下栽到地上啃一嘴泥。简而言之,就是脑子里缺根筋。不同的是,安宁宁出身于书香门第,这叫“是真名士自风流”,许明珠出身于屠夫世家,这就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明珠还有个过人之处,就是嗓门格外尖细,谁要是揍她,她能光凭哭声把人烦走,不战而退人之兵,上乘得很。她和我在一起的時候,笑得过于忘形时,我的耳朵也受不了。不过我一直在忍耐,因为我自认为没有权利管别人笑的声音,哪怕是朋友也不行。如果换作我弟,我早就一巴掌呼上去了。

  明珠对我真是肝胆相照,有什么好东西都记得分给我,还偷她爸的春宫画给我看。所以我很早就知道了孩子是怎么来的。后来我认识的很多淑女都真诚地表示不明白这个问题,小时候还多次追问过父母,得到了很多千奇百怪的答案。这让我很是诧异,因为就算是不了解具体的细节,听人们说话也听得出来啊。人们常说谁谁谁家又生了个小孩,生孩子生孩子,孩子自然是生出来的。长辈和晚辈之间,一个愿意撒谎,一个愿意相信谎言,真是天作之合。后来我认识的人凡是欢乐地回忆小时候追问大人此问题的,都被我拉入了黑名单——明明知道不妥,还非要“追问”下去,实在是装纯情,选择的对象还是自己的父母,更加让人恶心。

  大唐时期人们既然不给孩子青春期教育,那就只能采取点别的措施,比如“不提倡”十二岁以上的男孩和女孩一起玩——你看,他们没有用“禁止”这个词,而是用的“不提倡”。那时候我还没到这个年限,而我哥哥的朋友们已经到了,所以他们大都自觉地离我远些。只有我最不喜欢的江吉是个例外,也可能正因他例外,我才最不喜欢他。

  我哥是一代“枭雄”,非常有号召力和领袖魅力,但是却没有成为孩子王。他的兴趣不在这方面,与我建筑房屋的乐趣相对,他喜欢研究交通工具,这可能还是和他不够年纪考马证有关系。他发明的车船和飞行器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只有他自己会用,因为实在太过复杂。别人要想学会,至少要记住二百条注意事项,熟练十几条摇杆的操作,还要在遇到危急状况时像蜘蛛一样抛出腰上拴的绳钩或者展开背上的降落斗篷逃脱。我哥就不用这样,他在多如牛毛的事故中练就了一身本事,就是张开胳膊,用胳肢窝里的薄膜滑翔脱身,久而久之,那层薄膜被他抻得越来越大,使他又获得一个诨名叫“蝙蝠侠”。历史上只有一个人学会了使用我哥做的逆流船,他架着船顺着瀑布逆流而上,在快到瀑布顶端的时候严格按照我哥的吩咐拉了黄色的帆绳,结果连人带船掉下来,把下巴摔脱臼了。因为我哥是个黄绿色弱。你现在也可以知道为什么我哥摘来的水果都是通红漂亮的,黄的在他眼里和绿的一样,都是没熟的。

  我哥还复原过诸葛先生的木牛流马,当时正好赶上大唐科教部开展了一个“文艺复兴”计划。他本来可以借此申请专利,进而以天才少年之名去科教部供职,可惜他觉得牛马形状不够好看,就改成了当时西域进贡的一种异兽“长颈鹿”的样子,并且把驾驶室放在了那长长脖子的顶端。有摔掉下巴的哥们儿作前车之鉴,科教部没有人敢上去试驾,最后他们拒绝承认我哥的发明,说它不是木牛流马,是木长颈鹿,不符合“文艺复兴”的精神。后来有人剽窃了我哥的设计,去掉长脖子,拿去获了个奖。

  长安城的男孩子流行舞刀弄枪,虽然这些都是民用的,没开刃,但也非常具有杀伤力。在搞出几回流血事件之后,官署组织赋闲的中老年妇女成立了一个青少年斗殴事件缉查队。这群女人比衙役管用得多,原因有二:一是她们遍布全城每个角落,且目光锐利、行动迅速,总能在第一时间聚集到案发现场;二是她们和青少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这个的六姑,就是那个的三表姨、二大娘、姨姥姥……对于她们的话,男孩们都不敢公然违逆。官署此举措真是两全其美,既有效地防止了没事干的少年们聚众斗殴,又限制了没事干的女人们到处嚼人舌根子。

  我哥也喜欢舞刀弄枪,可惜的是,青缉队却不能奈他何。因为我家的亲戚凤毛麟角,我们只有一个姑姑还住在城外,长安城里众多的妇女中只有我弟的奶妈能和他扯上点关系。这是位年过古稀的老太婆,曾在我弟周岁前照料过他,她自认为对我哥负有管教的责任,就说道:“你看,我是你亲弟弟的奶妈,也就相当于是你的奶妈,听奶妈一句话,把那些棍棒刀枪扔了吧。”

  我哥却不买她的账:“谁是我奶妈?我没有奶妈。谁爱认亲戚让他自个儿认去。”

  老太婆气糊涂了,开始引用谚语,说:“一日为奶妈,终身是奶妈!我既然管得了你弟,也就管得了你!”

  我哥说:“你什么时候奶过我弟?”周围的老少爷们儿一齐哄笑起来,把老太婆气得站都站不稳,只好坐在地上,拍着大腿一迭声地骂我哥是个混账东西。从此之后,全城的妇女都知道我哥是个小混账,她们一看见他就赶紧回到屋里把门窗闩上,生怕我哥对她们做出什么不好的事,说出不好的话。我哥可真是冤枉。

  我哥虽然也舞刀弄枪,但是和别人有所不同。他用刀主要是刮竹篾和削木条,使它们成为合适的零件;而长枪则被他插在开远门外城墙的砖缝里,夕阳西下的时刻他坐在上面望着玉门关吹来的风,城墙上官兵的脚步声就在他头顶上来回逡巡,他充耳不闻,遗世独立,把次第亮起的一城灯火都抛在了身后。我打赌那时他脑子里的东西与哲学和诗意不搭一点边,他可能只是在考虑要不要出城再偷个西瓜当夜宵。

  不过有一次我哥睡在了长枪上,睡姿也很不寻常,乃是拦腰挂在上面的,所以第二天早上进城来的人们都以为他是一具被悬尸示众的逆贼,纷纷呼朋引伴对他指指点点。城墙上的官兵以为人们在冲自己指指点点,感到受到了调戏,于是很愤怒,便要对着人群放箭,于是引起了不小的混乱。

  后来那些官兵终于发现了我哥,便跑到城墙下面冲着我哥放箭,我哥睡觉非常死,挨了好几箭才醒过来,抽出身子下的枪杆顺势一跃,跳到城墙上逃走了。官兵们于是对他恨之入骨,自然,他们早就对他恨之入骨了。

  在上面这则故事中,城防兵用的箭不是铁头的而是橡胶头的,不然早就射死人了。大唐律例规定,对来犯的敌人用铁头以杀灭有生力量,对内部人民则用胶皮头,以使之皮肉受苦而不致折损性命。这条别出心裁的区别对待法,既节约了珍贵的金属资源,又使得四邻友邦交口称赞天朝明君的仁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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