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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悄悄喜欢你,可你最好不知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苑·感悟 热度: 13361
闫晗

  16岁暑假的某个傍晚,我在树上徒手捉几只知了,捂在手心吱吱作响。溜达去附近的篮球场,瞥见那人正在里面打球,新剃了平头,像小学时看过的电视剧《希望之鸽》里的原田浩二。

  我默默地坐在球场边的石凳上。他中场休息时看见我,奔跑着过来,挥手致意。我把知了塞到他T恤的口袋里,知了突突地乱撞。他朝我笑笑,把知了掏出来,放在手心里,让它们飞走了。

  大一时的10月,天气尚暖,意外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说:我这里风好大,你们那里冷吗?我都穿上毛衣了。他主动给我家打电话,问我妈我学校的通信地址以及宿舍电话号码——那是头一次他为靠近我而做出努力,之前都是我在努力接近他。

  有他的许多片段都像一幅幅铜版画,刻在心里。可那次电话后不久,我就把他弄丢了。我和他各自交了男女朋友,我们的关系便开始微妙地疏远了。

  他女朋友是他隔壁班的同学。他写信给我,提到了这些,说那个女孩很温柔。我心知肚明,跟他绝不是纯粹的友谊,只是要处理成友谊的模样,也许是为了在他的生活中停留得更理直气壮。是的,我悄悄喜欢你,可你最好不知。

  之后的十多年没有任何联系,那时我们没有手机,他的QQ号码似乎被盗了,想联系时,大学时的通信地址早已作废。仿佛就此一刀两断,彼此进了不同的演播室,在平行的空间里上演各自的故事,再没有时空的交集。

  我过得很好,很努力地生活,摆脱一些不喜欢的人,毫不留恋地奔向更高处。那些被岁月磨损的友谊、没有走下去的恋情,统统被丢在记忆的犄角旮旯。唯有他,还时不时出现在梦里,一点点时光的药水、恰当的天气和情绪,便可以将他的眉眼笑容显影。

  我从没想过要寻找他,那似乎并不难,我还背得出他家的电话号码,却没有勇气和理由拨通。很多次,想着会不会在那个城市偶遇他,小小的城镇到处是熟人。看到篮球场奔跑的男孩们,总忍不住停下脚步辨认,却一直没有见到记忆中的身影。

  那也许只是喜欢,不是爱情吧,他从未表示过喜欢我,我也没有为之奋不顾身的勇气。我有着骄傲的自卑,害怕说穿了,心底的那一点喜欢,会像江边薄薄的晨雾,见了天日,被风一吹,就散了。就让所有的美好一直停留在最初的模样吧。

  他办婚礼的时候,我是知道的,也确切知道婚礼举行的地点——有熟人是他妈妈的朋友,收到了请柬。那是我这些年来第一次确定地知道他某个时间会出现在某个地点。很想去看一眼,看他变了模样没有,看看他的新娘,是不是大学时我听说的那个姑娘。

  那天,我约了朋友逛街,总有些漫不经心,目光游离,闲聊提起有熟人今天结婚,最终一起溜达着去了那个酒店,还是看一眼吧。

  红色拱门已经收了起来,一个清洁工大叔在扫地上的鞭炮碎屑。婚礼已经结束,客人都走了。我心里一阵失落,又有点轻松。虽然来晚了,毕竟我还是来了,老天没给我失望的機会。

  后来,听参加婚礼的熟人说他发福了,结婚的对象也不是隔壁班的女孩,而是另一个我不曾认识的姑娘,我“哦”了一声,半天没再说话。愿他过得好。

  当我走过更多的路之后,某天夜里醒来,半梦半醒间,清晰地记起16岁的天空下他的背影,那种感觉类似被书纸划到了手,小而凌厉的痛。

  我多想再遇见他,有自然不尴尬的机会say hi,say goodbye,似乎应该这样,一切才圆满,不辜负年少的自己,蠢动的一腔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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