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欢子相识是在2010年11月,特别难忘的一天,因为那晚漫天飘洒着我在布拉格看过的第一场雪。
欢子是西安人,早几年在布拉格读金融专业,毕业之后进了当地的一家咨询公司,做起了老板秘书。他每天固定工作八小时,剩余时间一个人喝酒、散步、打桌球,偶尔和江湖好友聚餐,吃饭、玩儿牌、悠哉悠哉聊姑娘。
我们喜欢叫欢子“大哥大”,听起来古典、豁达、霸道、接地气,挺符合他理想中的雄性特质。欢子说:我也就是一时兴起图个热闹,随便你们,爱叫啥叫啥!
欢子闭口不谈感情。我们软硬兼施外加酒后逼供,了解到他属狗。他跟我们说,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怀,我至今的情怀就是:爱要忠诚情要专属,一生只谈一次恋爱。
和我们同期来到布拉格的难兄难妹里,有一个叫秋秋的姑娘。
秋秋是山东人,爱笑爱闹,弹得一手好古筝,高考落榜,被黑猫中介忽悠来国外深造。各种手续办全,语言课程报好,一把鼻涕一把泪与父母在机场来了场跨山跨水的小离别,落地一问才知道布拉格音乐学院根本没有古筝这专业。
总不能两手空空打道回府吧?秋秋急炸了毛。后来才在学校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硬着头皮转行学了竖琴。
“竖琴?哈哈……和古筝是一个概念么?”小米啃着鸡爪,欢天喜地地晃着油乎乎的手掌心。
“到那份儿上了,不是也得是啊!好在一横一竖,都是一拨就响,区别不大!”
“竖琴,那是欧洲人的乐器,适合欧洲人,谁让他们一个个长得像长臂猿。可换作秋秋,大敞胸怀能抱住就不错了,够得着琴弦么?”
欢子远远儿就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叼着块儿鸡腿儿跑来打哈哈。他举起大拇指在秋秋跟前上蹿下跳,说:“竖琴好啊竖琴好!竖琴一拉,跟草原上的小马嘶鸣似的。心旷神怡!高雅!”
小米来不及将鸡骨头从嘴里剔出来,看着欢子憋红了脸。她说:“哥,那是马头琴,你弄差了。”
秋秋喜欢做卤味,欢子喜欢吃卤味。两人以“鸡腿”为导火索聚到了一起,几次家宴之后,渐渐熟络起来。
其实欢子第一眼见到秋秋就喜欢上了她。那时候,秋秋留一头黑溜溜的小卷发。大家开着玩笑说:“你们看看,她多像小泰迪啊!”
欢子一口盐水喷涌而出:“胡说!泰迪有我们秋秋萌吗?泰迪有我们秋秋甜吗?泰迪有我们秋秋香吗?泰迪有我们秋秋智商高吗?”
我们一个个愣是憋着笑,大眼瞪小眼,不敢抬头接话。
彼时,秋秋和前任刚刚分手。好巧,失恋第三十三天。
秋秋的前任张正直是我们的老相识,大家在一起嬉笑怒骂、侃天吹地,熟得跟一锅乱炖似的。因此,他们一分手,兄弟姐妹们个个儿按兵不动察言观色,心里盘算着是要和女方继续一路高歌呢,还是要和男方反目成仇。
秋秋跑来打圆场,说:大家别担心,我们是性格不合好聚好散,跟拉帮结派没关系。你们一切照舊,没看我成天一副笑脸左情右义闯江湖么?
张正直是哲学系在读博士,思维方式奇葩得像是贴了人皮面具的外来物种。他自己活得挺苦闷,因为研究哲学,估计大脑组织跟正常人不大相同,这个我们能理解。止步于此也就罢了,可他时不时就给我们淋一场“心灵鸡汤雨”。有时候倾盆而至,有时候淅淅沥沥,这我们可就不能接受了。
秋秋与张正直携手走过一年半。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真爱?还真难说。在我们看来,他们更像是“搭伙过”或者“抱团取暖”。
那时候秋秋刚来到布拉格,前无父母,后无亲朋,算是步入了一段青黄不接的人生小断层。
张正直作为学长去机场接她,伴随着一连串儿的“诶呦喂”与四目相对,春心荡漾,没出两天就从学弟那里搞到了秋秋的手机号码。
他约秋秋去老城广场听晚钟,兴致勃勃地给她讲荣格和弗洛伊德。他跟秋秋说:“姑娘,你别看我现在栖身于尘世,你要等啊,就像是等苹果树发芽!你发现了么?我可是根正苗红的潜力股,等到我成为伟人的那天,你可就享福啦!”
秋秋觉得这人挺有趣儿,抱着一支香草甜筒用力舔,傻了叭唧地点点头。
可在秋秋内心深处,这爱情是单向的,因为她从未曾对张正直表白。可能她深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并不曾相爱。
张正直潜心苦读二十年,猛然开窍寻求恋爱的快感;而秋秋只身一人漂洋过海,极度渴求家人拥抱式的温暖。于是,他们互补,以假乱真却也自欺欺人。
作为预备役哲学家的张正直,始终维持着那么点儿不为人知的小怪癖,和秋秋恋爱那会儿也不见改进。秋秋看不惯,要他赶紧改邪归正变身回人。
他对此的解释是:古往今来,没有点儿小怪癖,怎么能称得上旷世大伟人?
时间久了,秋秋觉得张正直既无趣又死性不改。她实在是盼不到他晋级成为伟人的那天,三分玩笑外加七分试探地说:“我们分手吧。”
当时,张正直正埋首于黑格尔与莱布尼茨为他堆砌起的平行宇宙间,抬了头,目光瞟向秋秋,短暂停留,又很是平静地望电脑屏幕。他伸手扶了眼镜,扣上面前的书,说:“我觉得可以。这种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令人厌倦,也可能是因为你再也无法带给我更多灵感。做回朋友也挺好,可能新的关系又能激发我潜意识中新鲜的火花!”
秋秋本是赌气外加奚落,不想一瞬间竟红了眼眶。她嘴上念着“好呀好呀好呀!”心里却想着:这一副生无可恋的语气,讲的是人话么?
秋秋主动提出分手,结局却是被甩。我们本以为张正直会像韩剧里的欧巴那样紧紧搂住秋秋的双腿,声泪俱下地请求她不要离开。可谁都没想到,他一个不动声色地绝地反击将我们弹到了千里之外。
别的姑娘分手,是要死要活外加绝食失眠什么的,可秋秋分手,不哭不闹波澜不惊,表面看上去,甚至是春风十里。endprint
分手宴她请大家吃火锅。当然,张正直以研究甚忙为由自行回避。
秋秋给大家陪聊陪笑陪吃陪喝忙得不亦乐乎,可几杯酒下肚,还是红了眼眶。她借口去洗手间,我借口跟在背后。
我问秋秋:“不是说不在乎么?”
她说:“就算弄丢一只钱包也会难过一阵子,更何况是个每天在眼前转来转去的大活人!”
我补了眼线没说话,心里想着,钱包可比他值钱多了!
“那……你恨吗?”我将纸巾递过去。
秋秋咧开嘴冲着镜子补口红,她说:“姐呀,有什么好恨的呀。可别忘了,当初我们可是因为快乐才走到一起的。又要爱又要恨,忙得过来吗?”说完,转过肩膀对着我笑。
爱情中永远没有甘愿认输的那一方。比起退步妥协,大家更愿意不遗余力争个你死我活。好看的分手仪式历来少数。如果他要走,别信任何理由,只需板上钉钉地告诉自己:他不爱了。
秋秋将这个道理讲给我听,我跟吃了半公斤醒脑丸似的,一瞬间醍醐灌顶。
后半场,秋秋喝多了酒,将一大块儿滚烫的涮羊肉放进嘴里,整个儿口腔跳起了疯狂地扭扭舞。秋秋说:“姐姐,其实我挺开心的,爱情本就该是很美的东西!再者说,过程中没遭遇虐心虐肾的大风大浪,而到头来我们谁也没有为难谁。”
她眯着眼睛呵呵笑,可是笑着笑着,眼泪掉了下来……
欢子想追秋秋,赶在这当口实在是不敢当面跟她说。他让小米带了封折成河马形状的便签交给她,小米屁颠儿屁颠儿照做了。
第二天吃午餐时大家聚在一起,秋秋捂着半张裂开花的脸跟大家说:“你们知道么,我以前都没发现,你们的胖子欢浪漫得跟二十一世纪雪莱似的!”
小米听闻,狠狠一怔,捧在手里的花生米撒了满地,手头的全部动作踩了急刹车。她的目光在我们之中徘徊良久,末了,才掏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盯住秋秋玩儿命瞅——
“你看清楚了吗?那信是欢子给的?真是他亲手写的吗?”
秋秋不明所以地从包中掏出那张河马纸给大家看——“一分钟只有六十秒。但我愿意用八十秒向你微笑,多出的那二十秒,就透支给未来一个拥抱。对于这个世界,我别无他求。无非就是怀中有你,心中有梦”。
大家先是稀里糊涂面面相觑,而后,勾肩搭背笑成了一锅小米粥。
其实,小米的惊讶并非无迹可寻。我们印象中的欢子,是个兽性十足的七尺好男儿!吃饭基本靠吞,说话基本靠吼。用来描述他的形容词很多——粗犷、豪放、不羁、野性、时人时畜,唯独少了罗曼蒂克。
临近万圣节,正好赶上七区游乐场重装开业。
欢子领着秋秋去坐海盗船,荡到最高点将双手举起来。他迎着风浪大声喊:“秋秋,你觉得快乐么?”秋秋被气流冲得张不开嘴,眯着眼睛直点头。
欢子乐得“吼吼吼”,嘴里灌满了尘土和风。
荡到第四轮,欢子不由分说,一把将秋秋搂入怀中,将嘴唇堵在她的耳边说了些什么。秋秋拽着他的衣领一直笑,笑得欢子灿烂又满足。
不出一个星期,欢子请大家去家里吃饭。一推门儿,好家伙,鸡鸭鱼肉摆了一大桌!小米手舞足蹈正要抢先下手,欢子一声吆喝——“先举杯吧大家伙儿!这顿饭的主题是:秋秋成为我的专属美厨娘咯!”
投奔了秋秋的欢子,生活肥美、朝气蓬勃,好像时光在他心上倒退了十几年。他乐呵呵地跟我们说:“秋秋给了我一个家,我却将它变成了猪窝。”他说完就开始笑,笑得特别丧心病狂。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秋秋说要帮看上去像是怀胎十月的欢子减肥。她跟啃着卤鸡腿的欢子说:“戒肉吧肥乖乖,以后都吃吐司,全麦吐司最健康了!”
欢子听得眼睛都直了,一连啃了好几口鸡腿,抬起头,看秋秋面不改色,接着问了句:“你是认真的么?”
从那天起,欢子的晚餐从五花八门儿的肉肠变成了吐司配沙拉。为了使嘎巴脆的烤土司看上去鲜美无边,秋秋也算是大费周章。她从网上学来各种各样的小妙招,往上面淋鱼子酱,插薄荷叶,将红红绿绿的辣椒和芥末酱拌在一起,颜色鲜艳无比!
恋爱纪念日,秋秋打电话通知大家去家里吃月光大餐。小米那天拗造型,穿着黑衣黑帽戴着墨镜,借了辆黑色大众像走私犯将我们拉了一整车。
刚开到十区大院儿,就接到了欢子的电话。他的语气小心翼翼又偷偷摸摸:“伙计们,鲜花香槟就不用准备了。你们顺道儿带点儿鸡腿儿、烤排骨、秘制大白肠什么的,我一个月没吃肉,生命力只剩下苟延残喘的份儿了。”
“那你要我们跟秋姐怎么交代?”
“到时候就说是为了庆祝专门买来的,嘿嘿嘿,秋秋不会不给大家面子的!就在布拉格广场南侧画着大白鹅的那一家,他家的服务员端出来的食物最好吃啦!”
我们满怀不怀好意的怜悯,按指示行动。从走进餐馆大门的一刻起,保安万般警惕的目光就像挂在小米身上似的,丁零哐啷,一顿穷追不舍。
到了秋秋家,大家将热乎乎香喷喷的美食一样一样装进盘子,摊开摆在餐桌上。小米摸了摸欢子的肚子说:“大哥大,你多吃点儿啊!真可怜,你看你的肚皮都耷拉出褶子了!”
除了无比振奋的小米,我们个个儿保持安静,左手刀右手叉,排排坐,微笑着,等待秋秋将私房菜端上桌。
等到六点零五分,秋秋像是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仪式。她摘掉围裙,朝着我们款款走来,五颜六色的餐盘近在咫尺。
可就在端上桌的一刻,大家伙儿惊呆了——生菜吐司、番茄吐司、吐司拌彩椒、蛋黄抹吐司……
“快吃吧!”秋秋一声令下。
小米抬起胳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盒蜜汁大白肠抱进了怀里,接着小昭抢下了鸡翅,黑子夺过排骨……等到欢子反应过来的时候,唯有一大桌五花八门儿的吐司孤零零地躺在原处动都没动。
秋秋笑得特别灿烂,她伸手摸了摸欢子的大脑袋,一聲令下:“快吃吧!”
整顿饭期间,小米一直在很夸张地吧嗒嘴,欢子始终翻着大白眼儿用力咬吐司,发出“咔咔咔”的声响,像是要将我们碎尸万段。endprint
我们挨个儿去拍他的肚皮,一口一个“胖欢”地叫着。
“胖欢胖欢快点儿瘦!等你瘦到一百二,我们就能‘重整旗鼓吃大餐啦!”
2013年,秋秋被查出子宫癌,已经到了晚期。那时候,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大肠了。
大家伙儿难以置信,成群结队去探病。秋秋坐在白森森的小床上,眼睁睁看着我们嘘寒问暖,自己却笑得特别无能为力。她轻轻咳,欢子立刻将鸡汤放到床头柜上,伸手帮她掖好被角,又取出呢子大衣给她裹上。
2013年的圣诞夜,难忘无比。我们买通了小护士,在病房里搞了场小狂欢。欢子扮成猫王,给秋秋买了带刘海儿的粉红色假发。我们放崔健,将音量调低,满口喊着“呦呦,切克闹”,手舞足蹈,裝出一切伤痛都不曾来过的样子。
小米给大家讲无比露骨的荤段子,小昭一瓶瓶灌着啤酒,大家“噗噗噗”将瓜子皮吐得满地都是。秋秋太皇太后似的靠在床上,身边守着一口一个“妾身”的欢子。
午夜十二点,我们被护士长赶了出来。大家不知道能去哪儿,也可能是哪儿都不想去,就并排靠在静悄悄的走廊里。欢子去走道尽头打水,背对着大家好长时间不见转身。小米看着不太对劲儿,从背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只听一声极其低沉的呜咽,欢子转身拥住小米的肩。
他抬头凝视深不可测的走廊,埋下脑袋的瞬间,泣不成声:“秋秋要是没了……家就没了……我再也没有家了。”
接下来的一小段时间里,我们几个跟赶场子似的,接二连三蹲下身,勾肩搭背蜷在墙角哭成了一个黑色的团。
哭累了,大家将胳膊搭在彼此的肩膀上,望向窗外的万家灯火,浅声安慰:“不哭,欢哥不哭!我们是一家人,不要哭,我们给你家……”
秋秋回西安做检查的前一晚上,挽着欢子逛钟楼。路过一家十年小店,正好撞上人家卖玛瑙。老板一面舔着口水数钱一面朝门口大声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五颜六色的玛瑙,按克称!五块钱一克咯——来来来!”
秋秋说要去对门儿看丝巾,便将欢子一人留在了店里。欢子在四五堆小石头里挑花了眼,好不容易找到一颗合适的,让老板打好眼儿用银链子穿起来,等秋秋买了丝巾回来,二话不说将它缠在了她的脖子上。
秋秋将石头在日光灯底下翻来覆去地看,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水货。同心层纹理不明显,透明度过高……
看了好一阵儿,秋秋回过身,对着欢子的大头一阵猛拍。她幸灾乐祸地大声嚷嚷:“胖欢啊胖欢,你被骗啦!这哪里是玛瑙!不过是一块儿和你一样肥头大耳的重玻璃!”
欢子哈着气,将秋秋搂进怀里,呵呵地乐着一言不发。其实他没告诉秋秋,自己知道那是名副其实的水货,可那石头的克数和他们相恋的日子正好吻合。
秋秋走的那天,是谷雨。小米用全部的积蓄订酒店买机票,组织几个好朋友一起回国参加秋秋的葬礼。
午夜十二点,两天两夜没合眼的欢子像尊石像立在秋秋的遗像面前,不哭不笑,就那么静静地守着。在他身后两米的地方,站着铁人一般的小米。小米死死守住欢子的影子,不声不响不遗余力,深怕他转瞬间化作青烟消失不见。
于是,大半个凌晨,三个人就这么守着,好像只要悄无声息,地老天荒便能像过胶片尽收眼底。
那事之后,欢子陷入了长时间的消沉。他买成打的全麦吐司,吃不完,过期的扔掉,没过期的照着秋秋的手法烹制,然后分给大家吃。
大家看着他的样子挺心疼,欢哥,你的大肚腩呢?你的情怀与不羁呢?你的勃勃生机呢?你的眉头怎么也皱起来了?
秋秋买的那台小蜜蜂吐司机坏掉了,他就找来工具一边流泪一边修。大家要他拿去售后,他跟抱着一盒金子似的打死不要别人碰。他自己又修不好,最后愣是没组装起来,徒留一堆零零散散的破铜烂铁。
后来,是小米将所有零件儿一颗不落地点清,收集好,用玻璃罩罩起来,摆在欢子卧室的窗台上。
欢子说想来可能是睹物思人吧,自己常常能梦到秋秋,梦见她笑着将半个身子探到窗外,他上前抱住她的腰不要她走。她也不挣扎,就那么笑着看他。
欢子总是在余惊未定中睁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房间,哀叹原来只是大梦一场……
记得欢子以“与秋秋共赴新生活”为由请我们去家里吃饭的那次,我俩坐在阳台的小茶几旁聊天。我问欢子,如果当初秋秋没答应他的求爱怎么办。
欢子回答说:“那我就悄悄潜入秋秋家,面目狰狞地躺在她糖果色的小床上服药自杀!”
当然,这是玩笑话。
欢子的原话是:“我要努力挥舞手臂,想方设法让她看到那个光芒万丈的自己!我要让她怨自己审美失调,悔不当初,抱头痛哭!为此,我要寻求一种壮烈而离奇的死法!”后来他话锋一转,喝了口酒,“其实当初没想太多,拿不准她会不会答应,也不知道就算一时接受,哪天又会恍然大悟离开我。我只是想要和她在一起,就算往后的日子里失恋一百八十次,今生今世不得安宁。”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人为了爱情会打破信念,打破原则,打破情怀,甚至打破原有的那个自己。
我经常在想,如果秋秋没有满怀牵挂地就此离开,如果欢子收起他当初的一见钟情,又或者这场美梦不曾启程,此时此刻,欢子兴许正手挽金发美妞,口出狂言。而秋秋可能会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演奏竖琴,然后和她的白马王子不期而遇。
你总以为岁月漫长,还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挥霍和原谅。岂不知一个人的离去,可能会带走你眼中全部的曙光。往后的日子里,我们学会了跨越伤痛,学会了拥抱过往,然后笑着说:“再见啊,我终于学会了接受世事无常。”
然而,余生太长,你好难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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