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末,按惯例本班同学要吃一顿大餐,在一起进行最后一次聚会,好比北国家乡的候鸟,秋天来到的时候,都飞到一条条电线上聚集,对此地彼时做告别,相约比翼,飞向南国,奔向暖方。只是我们不光对此地和曾共同经历的过去做告别,更重要的是借此表达对人的留恋惜别。鉴于此,难得全班男女咸集,没人旷宴,由此可见,其重要性及意义大于平时的上课。
人员或两个成对,或三五成群,鲜有单只的陆陆续续的进入预定好的饭馆的房间。因为我来的早,所以有幸目睹到后来者的粉墨登场,尤其是注意到有几个后来的女生,也不知道是她们刻意打扮的一番还是我今天的心情不错的缘故,看她们比平时漂亮的许多,不由得多看的几眼。也纳闷原来怎么就没注意呢?我肯定的是自己的审美标准并没降低。
宴席由群饮的第一杯开始,接下来,同学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彼此敬饮,互相劝勉,慢慢的都进入了醉酒的兴奋的状态。再加上或舒缓或轻快或郁伤或欢快的音乐做背景,同学们的兴奋就像刚燃起的火焰浇了点油,更旺了!平时男女生之间的拘谨就像那层被火燃烧的纸,灰飞烟灭。平时不好意思做的,此时借着酒劲都兴致勃勃大大方方的做了,男女生勾肩搭背,搂搂抱抱,表情亲昵的照相以作纪念。平时难以启齿的,这时趁着酒兴也推心置腹肝胆相照似地说了,看那认真劲,好像酒后的话像费了好大的劲收集起来的垃圾,唯恐倒之不尽。由此看来,喝点就还是好的,多少难办的事犹豫不决的事看似要留遗憾的事都在酒杯上解决了。只是别喝多了,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有了知己,来了心情,千杯下肚,大了之后,对知己,同学的一腔热血及情怀,都要随腹中消化成的半成品吐到厕所里去了。另亲者痛不说,自个洋相尽出丑态百露,还有那一股子一股子的难受是有人倾诉没人分担的。不值!至于说,感情的深浅用酒来衡量,那是混话!我不曾和我的父母喝过一杯酒,但我们的感情是无法比拟的深厚。
小伟是醉了,醉的已经有些失态,他一贯保持的对外低调风格被几杯酒冲的尽失,人像蝌蚪变青蛙,状态大变,话像掰了栓的机关枪见人就狂喽不止。但失态不等于出丑,充其量是酒后吐真言,由此可见这小子酒德不错!这里有个矛盾,说酒后吐真言,也就是说平常没喝酒的人说的话大半是假话,然而酒话往往是不被人们相信的。谁能拿一个喝了酒的人的话当真?酒话在当时就好比一阵阵吹得醉人心情舒畅大解愁闷的风,当时觉得爽,有道理,确实,真切。等人散酒醒,就没感觉了。又好比刚刚洗漱过得口,嘴爽罢了。我只是感叹小伟那一番诚挚的热情。
回来后始终感觉欠了小伟一个很大的人情。当然,以和小伟的交情这样说有点见外了,可是他自己是最讲究欠人情就还的。关于他想为我解释误会的话。跟我说他要向班上不了解我的人解释我这个人,让他们重新认识我,扭正我一个好形象。咳,那话 把我说的好像一个蒙冤已久的犯人急需要平反昭雪似地。咋一听,我也纳闷,自己还有什么误会可解。想来还是自己说吧,免得再把小伟拖累了,把他好不容易用低调塑造的良好形象毁得更惨。怎奈唱歌的人正在兴头上,话筒抢都抢不过来。其实我想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恶,可以喜欢某个人,讨厌某个人,并且就一个人来说,也是分开了来的,可以喜欢这个人的哪些方面,讨厌这个人的哪些方面。而且讨厌某个人也不是因为他是坏人。鲁迅当年批评梁实秋,骂他是“资产阶级的走狗”,但梁实秋并非十恶不赦的坏人,反而是一个有着崇高文学理想和个人修养的人,只是与鲁迅思想主张不一样罢了。即使是在一家人中也是如此,我就不怎么不喜欢我爸爸,但这并影响我对他怀有的敬畏和爱戴。所以我们没必要去左右影响别人的看法和喜恶。每个人都会看会想会认识的,要是不喜欢呢,那就是不喜欢了;要是误会呢,那会像怀春少女的衣扣,终会解开的,谣言止于智者嘛;自个要是有受人爱戴受人尊敬之处,不用说别人,自然有些人会改变自己的看法,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别人是喜欢也好是误解也罢,我是不在乎的,我还是说我想说的,照样做我想做的。我就是一个钢笔头,磨烂之前是不会变得。
开始的时候,礼堂提议了对人真情表白节目。其实我有一堆话要对全班人说,像爬山虎的藤,千头万绪,像邋遢主妇管理的厨房中的调料,非常陈杂,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以为边吃边酝酿,到最后再说。怎奈饭菜味好又少,享受着佳肴的同时又担心吃不饱,边品尝边忙活,心思都用了去,等风卷残云,佳肴尝尽,酒足饭饱之后,才想到要说的都没酝酿,把这茬忘了。后来一想,其实那些话根本没必要说,论关系,九族中我非你们的至亲;按人物的分量,我不属于重量级的且还很轻很卑微;个人感情里,我们虽是同学,但好比盗牌的河间驴肉火烧,有名无实。所以我说了的话如同耳旁的风,这边吹那边就走了,话也就成了废话。只是......
只是我想对自己说:“这三年,有你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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