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她,是在酒吧,巴台前,她熟稔地摇着酒杯,眼神迷离。看着她的眼神,他会心痛,那是一双只看得见过去的眼睛。他走到她面前,试图和她搭讪。她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冷冷地说:“想爱我,先报你身价。”他的心一颤,他知道,冰冷、锋利,只是她的外套,这是一个受过伤的女人,也是一个伤过很多人的女人。
第二次见她,是在当地城里的一个公园。此时,她坐在草坪上,看着不怎么蓝的天,望着不怎么白的云,心、终于静了一些。他说:“不饰粉妆的你,更加清雅脱俗。”这时,突然一只蚂蚁爬上她的手背,狠心地,她掐死了它。他说:“它是有生命的。”她说:“它来的不是时候。”然后,用冰冷的,充满回忆的眼神盯住他:“你来的也不是时候。”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在酒吧里。她一如既往地在巴椅上安静、饮酒。看着她深邃的双眼,他感觉到到他深入这个女人之前,一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这信念想刚一生出,一场闹剧便开始发生。几个男人手持砍刀,一齐向她袭来。惊恐、嘶叫、慌忙一阵后,人群都逃散了。几个男人完成任务似地甩下刀,向外奔去。黑暗中,他还来不及伸手救她,她已经静静地躺在血泊中。几秒后,他才缓过神来,箭步冲到她的身边。红色中,她显得更加耀眼。过了一会儿,她慢慢地睁开眼睛,吃力地说:“是他想多了,其实我今天就要离开这里了,本来我是打算回老家的,现在看来,我是回不去了,终究,我爱不起他……"说着说着,她就闭眼了,再也没开过。
在她的包里,他翻到一张相片,一对身着白衣的青年,在阳光刺眼下,正闭着眼睛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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