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简单地活着,写着既简单也不简单的诗歌。
而我对生命和诗歌的理解一直粗浅,无论是以前还是近几年写的这些分行的文字,我的视觉始终没有离开这方生养我的土地,从乡村这方大天地,从细微处入手,把日常生活中的物与己相融,物是人,人也是物,把思想和景象沉溺其中,总有一根丝线牵着我不断深入村庄和泥土,去描摹一个个场景,把乡村的人,事,物,凝成一卷卷画轴慢慢展开,把一个个丰富多彩却又深藏落寞,宽广深厚却又孕育疼痛忧伤的乡村内涵铺陈开来。“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所以我满含热泪。乡村淳朴的语言,淳朴的场景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力,可以让我在村庄找到棉花,找到长出骨头的炊烟;我发现,那些飘荡的音符负载着忧伤以及洒落的泪滴。牵绊总是缘于一种情感。这就是乡村,就是我魂牵梦绕的精神圣殿,让我在这方土地上沉醉,做梦,一天天抒写自己对生活的感悟,对亲情的体验,对生命的思考。

诗歌是文学方阵中一个曲高和寡者,选择了诗歌就意味着选择了孤独,身边的理解者寥寥无几,没有人可以对话,只有和自己的诗歌对话,没有人可以安慰自己,只有用诗歌来安慰自己。
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写我的乡村,写我身边人的命运。我不主张,也不救赎。不喊叫,不张牙舞爪。不做姿态,不平白无故吓人一跳。我好像一个守财奴一样积攒了一辈子,狭窄的屋子里,稀稀拉拉地有了些物件儿,时间久了,有些竟想不出它们的样儿。哪一天有太阳了,我会把它们翻出来晒晒,晒去了霉气,叫它们轻松些、舒展些,一切都会与生命力接通。我的诗歌中的修辞从来不去刻意雕琢,文字总是静静地在自己的位置,即便有些响动,也是蚂蚁那种响动,林子里风走动的响动,是泥巴错开缝子的响动,是庄稼拔节的响动,是火塘里的蓝色的火苗儿舔着吊壶底儿的响动:这样我常常就很自信,就有了继续写下去的力量。我的诗歌的模样,分明是用乡下最劲道的泥巴捏造成的,反复地揉搓,踩踏,一行一行都与土啊、草啊、水啊相关联。我不指望它们闪闪发光,我要让它们有灵气,有地气,有人气,这样叫写的人和读的人,都真实,都自然!
诗歌是不能浮躁的,它更需要沉静和寂寞,这样才能出精品。不要为了成名而写诗,我们每一个写诗的人要让诗歌听从内心的召唤,要让诗歌真正高贵起来,让它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不要刻意地去经营,也不要精心地去策划,诗就会慢慢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并且去打动或感动读它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