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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著录的晚清佚名《新红楼梦》及相关作品考辨*——兼谈名著续仿现象的“非经典作品”

时间:2023/11/9 作者: 明清小说研究 热度: 18881
·齐 欣·

  内容提要 晚清佚名《新红楼梦》在一粟编《红楼梦书录》及冯其庸 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等红学工具书中均未著录,本文对这部《新红楼梦》作品情节内容进行评述,并结合相关文献对同名作品的因缘影响进行考辨。《新红楼梦》属于古代小说中的“非经典作品”,对进一步了解《红楼梦》续书现象具有参考价值,名著续仿现象尚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一、《新红楼梦》及同名续仿之作的考辨

随着乾隆末年程高本的面世,《红楼梦》的读者面扩展激增、辐射到大江南北。据郝懿行《晒书堂笔录》云:“余以乾隆、嘉庆间入都,见人家案头必有一本《红楼梦》。”又据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载,乾隆八旬盛典后《红楼梦》“流行江浙”。曹雪芹著作从抄本变为印本后的迅速传播走红,还导致了续书文化现象的空前景观。嘉庆元年,《红楼梦传奇》跋作者仲振奎在时任扬州司马李春舟幕中读到了《后红楼梦》,是目前所知程高本后40回之外最早的《红楼梦》续书。这部续书在接续点、接续方式和对人物命运、情节发展、最终结局的处理上都做了精心布局,奠定了后出之续书的基本格局。据最新统计,各种类型的《红楼梦》续书已近200种,堪称中外文化共同现象的续书创作“世界之最”。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支近200种《红楼梦》续书的创作队伍中,以《新红楼梦》或《新石头记》作为书名者,各种古代小说书目已著录者就有6部,且分别归于不同的创作类型。其中《新红楼梦》包括署名孽缘君著、陆士諤著及上海广益书局(受古书店)的《绮楼重梦》易名重印本;《新石头记》则分别系吴趼人、古瀛痴虫及南武野蛮所著。这6部作品之间的因缘影响关系错综复杂,有的还形成缠杂不清的说部“公案”,如一粟编《红楼梦书录》的“按语”就揭示:陆士諤《新红楼梦》“全系抄袭”吴趼人撰《新石头记》。最近笔者又从天津收藏家王超处见到一部迥异于上述6部作品情节内容的《新红楼梦》,查孙楷第编《中国通俗小说总目》、一粟编《红楼梦书录》、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江苏省社科院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编《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均未著录该晚清佚名续书。本文对这部诸家未著录的作品情节内容进行评述,并对与此相关的同名作品及所涉文献做些考辨。

  署名孽缘君所著《新红楼梦》现藏于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据48回目录显示的相关情节及此书序言介绍,“综其大概,原以留东男学生又芦为经,以京都中之名妓曼仙与黄歇浦所之女伶赛文君错杂其中”,可知此书系模仿《红楼梦》写作风格而新造人物、环境、情节,已属于另外的故事体系,但若按林辰先生的“广义续书说”,也可以作为续仿共同文化现象去研究。当然,续书创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语言风格和作品结构形式上的“摹”或“仿”,更重要的应该是后来的作者对前作的参与,对前作关键情节发展方向和人物结局作出交待或进行新的选择,按照这样的标准界定,孽缘君所著《新红楼梦》只能归入《红楼梦》仿作,而与陆士諤同名小说《新红楼梦》有所区别。就类型而言,陆士諤《新红楼梦》与吴趼人《新石头记》都可归入《红楼梦》续书中的“借题类”,属于晚清特殊社会背景下衍生的作品。

  至于一粟著录中“按语”揭示的陆士諤《新红楼梦》“全系抄袭”吴趼人所著《新石头记》这桩公案,从目前已获得文献考察,恐不尽然。众所周知,吴趼人的《新石头记》1905年在《南方报》初载时封面标明系“社会小说”,从具体内容看这部40回的续书主要是描绘了贾宝玉穿越时空对理想社会的上下求索,并未涉及林黛玉等红颜薄命的情节;而上海亚华书局印行的陆士諤著《新红楼梦》,封面即标明“言情小说”,显然与吴趼人构思的《新石头记》仅以贾宝玉等男性为主人公不尽相同。吴趼人的《新石头记》打破时空,有点类似于“科幻小说”,夹杂些现代“意识流”的笔法,而陆士諤的《新红楼梦》则严守传统的言情小说套路,时间推进具有一维性、叙事进展基本是线性的。还有民初上海广益书局及后来印行的受古书店本《新红楼梦》,经查验,系清嘉庆年间署名兰皋居士所著《绮楼重梦》的易名再版。由于该书词多亵狎,清人裕瑞评论《红楼梦》续书的专著斥之为“玷污红楼”,这部作品在《红楼梦》续书中可谓恶名远播,故重印时多立异名,除《绮楼重梦》《新红楼梦》外,还曾以别名《唇楼情梦》《红楼续梦》《骖游记》等面世。此外,书名为《新石头记》可读见者,尚有署名南武野蛮著的清宣统元年上海小说进步社排印本,二卷10回,亦可归入晚清“借题”红楼的同类作品,此书内容上延续了原著的写情主旨,然令宝黛在异国团圆,未脱俗套。曾存世的还有古瀛痴虫所著同名续书,今已难睹其庐山真面,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列有古瀛痴虫著《新石头记》的条目,然语焉不详,仅是提及作者另一部言情小说《五日缘》时透露了相关信息:“《叙》云其赋性颖异,长于文辞,湛深佛氏之学。所作尚有《梦之痕》《新石头记》等小说。”“古瀛”即今上海崇明地区,文汇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柴焘熊《古瀛钩沉》,详考其地名沿革。所谓“痴虫”笔名,顾名思义,系作者擅创言情小说而幻设。

二、晚清佚名《新红楼梦》情节内容评述

在理清了上述6部作品的异同及其之间的因缘影响后,就对前面提及的那部诸家均未著录的《新红楼梦》作品进行介绍。王超收藏的这部《新红楼梦》系清末石印本,分上、下两册,共24回,存第2至24回整回,残存第1回末。因上册扉页及第1回主体文字残缺,版权页隐去了相关信息,这部作品的作者不得而知。从回末言及“三生孽障,一旦相逢,从此宝玉与黛玉陷入情关,魔蝎重重,毕生不能解脱矣”可推知,《新红楼梦》这部续书开篇便立下言情基调。但曹雪芹原著的所谓“大旨言情”只是种障眼法,即使写到宝黛恋情,文字也比较纯洁含蓄,能将读者带到一种雾里观花、隔院听音的朦胧意境,而在这部续书中,续作者却刻意将宝黛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这在艺术效果上伤害到林黛玉的诗意美感。再联系第2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花袭人初试云雨情”回目,显然作者是将《红楼梦》原著开宗明义声明的“大旨谈情”做了表面化理解,实际曹雪芹是为躲避文字狱而用的一种“障眼法”。第3、4、5回的回目依次分别是“王熙凤夫妻好合薛宝钗金玉良缘”“贾政训子整人伦贾瑞戏嫂反受骗”“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元春省亲庆元宵”,虽保留了原著部分情节,但有颇多改写成分,并且这部分只是个插曲,很快过渡到宝黛情事的细致描绘,如第6回“小卍儿偷尝玉杵花袭人娇主吃醋”、第7回“怡红公子悟禅机贾政闻谜伤感情”、第8回“黛玉葬花宝钗叱婢”、第9回“千金一笑晴雯撕扇”、第10回“金钏投井

  宝玉受杖”,显然是将宝黛爱情故事作为全书主线,而且将原著这方面内容进行了浓缩,主旨更加鲜明。第11、12、13、14回虽依次有“玉钗儿尝羹巧结梅花落”“平儿含冤鸳鸯剪发”“湘云啖鹿肉宝琴披翠裘”“平儿失镯晴雯补裘”的情节,似乎游离于宝黛爱情故事之外,但也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如薛宝钗的丫鬟莺儿出场时,薛宝钗别出心裁的提议“把玉络上”,是为后文埋伏笔。“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的冲突,内在情节结构上与黛玉有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不可分关系,描写湘云是为与黛玉后文凹晶馆联句照应,而晴雯在清代批评家眼里本就有“晴为黛影”之说。此书自第15回的“紫鹃探情薛姨怜病”开始,经过穿插16、17回的“彩云窃物探春劝母”“湘云醉眠香菱解裙”,终于出现18回“宝钗分贐仪傻大姐拾遗”标志着黛死钗嫁高潮即将到来的起因事件,第19、20回“晴雯死为芙蓉神湘莲斩去烦恼丝”“香菱屈受无情棒宝玉笑求疗妒汤”小变故发生后,果然迎来与全书主线宝黛爱情相关的更大变故,这就是第21回“联姻重金锁入魔动凡心”的“金玉良缘”俗缘终于战胜了“木石前盟”仙缘,第22回“宝玉失玉黛玉焚稿”以及第23回“宝钗成礼绛珠归天”赚取200多年读者眼泪的浓重笔墨,第24回“妙玉遇盗 宝玉出家”以男主人公“悬崖撇手”为结局,令人叹息。通观全书情节梗概,《新红楼梦》应该属于“改写、增删、汇编类”清代续书。

  《新红楼梦》这类续书,是对《红楼梦》原著进行深度改写或对其续书进行增删、汇编。类似作品,此前就有《红楼拾梦平话》,该续书版本、作者情况均未详,据平步青《岘斗薖乐府本事》序:“乃取后、续、重、复、补五梦及梦补、增补、圆、幻、梦影五种芟剃增易而成。”按,平步青(1832—1896),同治元年进士,长于目录之学。由平步青卒年结合《岘斗薖乐府本事》序中言及顾太清创作《红楼梦影》时间推断,《红楼拾梦平话》成书约在清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卷帙浩繁的100卷本《红楼拾梦平话》,在“改写、增删、汇编类”清代续书中,显然属于“增”,属于“删”的典型作品是《太虚幻境》,民国二十九年(1940)2月《学术》第1辑载墨者《稀见清末小说目》介绍该书“存初编四回。……首题写情小说。按此系续《红楼梦》,所用一切人名脚色都仍《石头记》旧。序谓:彼为记恨,此为补恨,其旨可见”。《太虚幻境》存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海活版部单行本,作者署名惜花主人。一粟《红楼梦书录》、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等小说书目著录《太虚幻境》时均判定其系新创续书,其实此书乃抄袭秦子忱《续红楼梦》前4回,出版印行时还将秦子忱《续红楼梦》“序”中“红楼梦”字样改成“太虚幻境”,在原序上做手脚并篡改原文充作新书的手段并非个案。

三、对名著续仿现象的“非经典作品”思考

从文体上看,《红楼梦》除存在小说形式的改写、增删、汇编外,在戏曲等说唱文学文体形式上也有类似现象。如生活于晚清、民国之际的郭则沄先创作了《红楼真梦》小说,继撰《红楼真梦传奇》,二者之间某些语言文字的相近或相同之处,透露出戏曲创作是参照了小说的相关内容而成,甚至有明显的改写痕迹。从文本来看,从《红楼真梦》到《红楼真梦传奇》,在内容上有增删改动的处理。这一再度创作行为和文体转换反映了作者对解读红楼故事的执著,从作者的人生态度和所处时代看,其创作《红楼真梦》小说和戏曲的主要用意并不在于这两种文学样式本身,而是具有深远的文化内涵。还有本文开篇提及的最早读到《后红楼梦》的乾嘉时期泰州人仲振奎,乃是历史上改编《红楼梦》小说为戏曲的第一人。1792年秋他便谱成昆曲折子戏《葬花》1折,1798年又改编成56出的《红楼梦传奇》,需要说明的是,仲振奎并非仅据《红楼梦》原作改编,还融入了续书《后红楼梦》。“丙辰客扬州司马李春舟先生幕中,更得《后红楼梦》而读之,大可为黛玉、晴雯吐气,因有合两书度曲之意”,其《红楼梦传奇·凡例》也特别指出:“《前红楼梦》读竟,令人悒怏于心,十日不快。仅以前书度曲则歌筵将阑,四座无色,非酒以合欢之义,故合后书为之,庶几拍案叫快,引觞必满也”。可见,仲振奎因对《红楼梦》原著结局不满,才选择了具有团圆结局的《后红楼梦》。

  现当代将曹雪芹原著改编为戏曲的情况也很常见,越剧《红楼梦》是最典型的例子,此剧以宝黛爱情悲剧为线索,从头至尾改编原著而成。荀慧生京剧《红楼二尤》《晴雯》也是增删改编原著。本人天津市艺术规划项目“天津戏剧市场研究”获批后,考察这个问题时发现,不仅是《红楼梦》等古代名著存在从小说到戏曲的增删改编,现当代的名著也有类似二度创作情形,甚至出现对原著进行续仿的同类现象,名著续仿出现的“非经典作品”现象值得宏观思考。

  与“非经典作品”相对的“文学经典”的阐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童庆炳著《文学经典的建构、解构和重构》以及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詹福瑞著《论经典》,均有详尽阐释,在此不必赘述;但长期以来研究界对那些“非经典作品”存在偏见,《红楼梦》续仿作品更是普遍遭到研究者的指责,诟病遍及人物设置、情节安排和性格描写、语言风格等多个方面,凡称得上小说要素的几乎都被指责了一遍。1997年,赵建忠著《红楼梦续书研究》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发行,这是红学史上第一部系统研究《红楼梦》续书的专著,其学术贡献主要在于对“非经典作品”的客观评价尤其是文献梳理,正如郭豫适指出的,此书与其它古代小说续书专著共同“对新时期的小说续书研究作出了贡献,起到了推动作用”;紧接着的1997年,台湾林依璇同名研究专著在文津出版社推出,其对《红楼梦》续书文本的解读颇用心;进入新世纪后的201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张云著《谁能炼石补苍天:清代红楼梦续书研究》,这部著作专章谈及续书的非小说形式艺术改编问题,还提出了“涉红小说”新概念,尤其是重点论述的“非经典阅读”的理论命题,是张云专著的鲜明特色,令人耳目一新。张云在其专著中指出,“经典具有典范和引领作用,标志着一个时代的文学高度,而非经典则具有彰显格局与烘托氛围的作用,标志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起点。没有经典就不能从质量上显示文学的成就,没有非经典也就不能从数量上呈现文学的繁荣。从某种意义说,经典可以代表而不能代替非经典,而非经典不仅烘托而且更能印证经典的突出地位。”这无疑是具有真知灼见的崭新命题。在这种论述基础上,张云还特别强调了如何对待“非经典作品”的问题,“对待非经典作品的态度最好不与对待经典作品的态度出现差别,而研究与评价时,也最好不要将经典的标准强加在非经典之上”,应该“彻底摒弃长期以来的唯经典情结,少一分傲慢与偏见,多一分理解与包容”。这些可贵的见解,对名著续仿现象的宏观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将《红楼梦》续书及仿作置于“非经典阅读”的理论之下观照,对今后阅读其它“非经典”文学作品也具有普适作用。

  注释:①赵建忠《〈红楼梦〉续书的最新统计、类型分梳及创作缘起》,载《明清小说研究》2019年第2期。

  ②参见林辰《论续书》,收入《明末清初小说述录》,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③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0页。

  ④张云《清代红楼梦续书研究》,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37页。

  ⑤左鹏军《从小说到戏曲:〈红楼真梦〉的文体转换与文化内涵》,《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⑥郭豫适《古代小说续书研究又一新成果》,《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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