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绿园的小说思想·李正学·李绿园是清代小说思想上的重要人物。他主张小说叙事要力求客观化,不失本来面目,摈弃主观立场上的美化、丑化以及幻化;小说创作要追求个性,努力彰显出文本的主体性质,崇尚质朴切近的叙事风格;他还从“培养天下元气”的最高目的出发,提出小说应立足劝少年走正道,从而把劝诫小说的艺术发展到极致。
李绿园 小说思想 《歧路灯》 劝诫小说
李绿园以《歧路灯》名世,被视为十八世纪中国长篇小说“三杰”之一。其实,他与曹雪芹一样,兼具作者、论者双重身份,既是理论的倡导者又是自觉的实践者。因此,尽管《歧路灯》在乾隆年间流传范围不广,仅限于中原乡间,但在清代小说理论批评发展中李绿园的地位不容忽视,他的小说思想至今仍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一、“愈失本来面目”:小说叙事的客观化
李绿园的小说活动,始于对前人小说观念的批判。《〈歧路灯〉自序》(以下简称《自序》)认为,明末以来坊间佣袭“四大奇书”,不过冒其名而无其实。如《三国演义》,以陈寿《三国志》为本。当其时,社会上固为帝魏寇蜀之日。然寿以蜀仕魏,难免有故国感叹,遂在叙事中做出表面上“不得不尊夫曹”而实际“本左袒于刘”的姿态,直接导致言辞闪烁不定,令人难以捉摸。再传为演义小说,为着“便于市儿之览”的市场需要,此一倾向进一步增强,人物故事一溷再溷,“愈失本来面目”,皆演为“身在曹营心在汉”之例,离事实愈来愈远,从而造成鱼目混珠,使后来的读者不能据此认清历史。被誉为三国“第一人”的孔明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以澹泊宁静著称,具有无限“圣学本领”,《出师表》又自谓刘备付以托孤大事,“而演义则曰附耳低言,如此如此,不几成儿戏场耶?”把军国大事写成一种小孩过家家似的游戏场,把旷世“第一人”塑造成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孩子,这样的人和事还有什么真实性可言?所以,在李绿园看来,小说不能为了追求叙事之奇与文之奇,而有意抹杀社会真实,完全不顾及实实在在的生活本真;小说不能单纯地追求超乎现实之上的艺术审美功能,而忽略合乎现实、在于现实之中的社会认识功能。那种带有强烈感情色彩、拒绝冷静与客观,任意扭曲社会“本来面目”的叙事态度,确实到了应该反思、检讨与批判的时候了。如果说由于描写失实,《三国》还只是让人感到可笑,《水浒》《金瓶》《西游》则让人怵惕。李绿园论到,《水浒传》以“替天行道”的字样,美化历史记载中的“淮南盗”,结果引起“乡曲间无知恶少,仿而行之”,肆暴行虐,“流毒草野,酿祸国家”。《金瓶梅》“道其事之所曾经,与其意之所欲试”,然“其意”盖过“其事”,丑化形容,反成“诲淫之书”,于幼学童子危害不小。《西游记》取陈玄奘西域取经一事,“幻而张之”,变出“捷如猿猱、痴若豚豕之徒”来消魔扫障,为了宣扬佛法,不惜“惑世诬民”。这三部书分别运用美化、丑化和幻化的方法,使作品与所本之人事大大脱节,从而让读者无所适从,极易产生对社会现实的误认与误读,应该予以警惕并纠正。
此按,李绿园着眼于小说构造现实生活的能力,强调小说要使读者获得有关社会真实的认知,通过真切实际的认知内容来感染人,而不是通过理想的和有共鸣的审美形象来感动人,这一观点摈弃了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等人,欣赏“左国史迁之文”的一贯做法,无疑是对小说思想的一种发展。因此,他虽然站在保守的立场,对“四大奇书”的批判过于激烈,甚至否定它们具有正面而积极的社会认识价值,但是倘若据此称他是“贬低小说的小说家”,则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世上并没有完全合理的小说观念,也不存在没有缺点的、不能再进行修正的小说。小说的不断发展,其实是一代又一代的小说家,不断拿不同的材料和想法来做小说实验的结果。通过总结“四大奇书”的艺术经验,李绿园自认为已经找到了明代作家尚未发现和写到的材料,尚未产生和运用的想法。所以,他所理解的“小说”,才显示出与前人的很大不同。
李绿园是一位非常诚实的作者。他在《自序》中评价自己的小说,“前半笔意绵密”,“后半笔意不逮前茅”。后半较前半艺术价值有降低,原因在于前半写于壮年精力旺盛之时,中间“辍笔者二十年”,后半草成于晚年心智减损之际。所以,他恳请“识者谅我桑榆可也”。能够公开承认作品的缺点与不足,这样的作家此前还未出现过,即使放在整个小说史上也并不多见。这种极为坦诚的创作态度,使李绿园有勇气站出来说:
空中楼阁,毫无依傍,至于姓氏,或与海内贤达偶尔雷同,绝非影射。若谓有心含沙,自应坠入拔选用舌地狱。
《歧路灯》是一种老老实实的创作。既不像《三国》《水浒》《西游》,皆依傍史实,也不像《金瓶》有含沙射影。它完全出于李绿园的个人虚构。即使与同时期的两部长篇比,《儒林外史》采用纪传体结构,有《史记》《水浒》的痕迹。清人黄富民《序》曰:“篇法仿《水浒传》。……是书亦人各为传,而前后联络,每以不结结之。”《红楼梦》带有《金瓶》的影子。第13回脂砚斋眉批:“写个个皆到,全无安逸之笔,深得《金瓶》壶奥。”惟有《歧路灯》,无论是结构题材还是篇法人物,都不存心向别人模仿,而是以我为主,坚持自我写作,走出了一条踏踏实实的独立构思之路。在中国长篇小说创作中,这是第一次,是非常具有开创意义的。现代学者朱自清先生曾经称,《歧路灯》“是中国旧来唯一的真正长篇小说”。这个观点虽是“单论结构”,然从“空中楼阁,毫无依傍”的彻底的独创性上论,也是能站得住脚的。
诚实,还使李绿园在创作中坚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片面夸张。他否认那种借笔下人物的“姓氏”做文章,或雷同或影射,通过指桑骂槐、借东说西来达到发泄作者个人情感的叙事方式。为彰明此论,他甚至用“坠入拔选用舌地狱”这样的毒誓,宣称自己的创作绝非“有心”针对他人,自己的小说绝不包含个人情感,而是十分冷静地、客观地对整个社会现实进行描述。应该看到,李绿园这种主张纯写实的创作意旨,事实上也与《儒林》、《红楼》构成很大差别。吴敬梓、曹雪芹都有意把小说写成是自己的“自况”与“自道”,视小说主人公为自己的化身或影子,自然难免在作品中倾注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脂砚斋《凡例》有言:“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吴、曹二人在叙事中的确做不到冷静客观。以作者的身份不时干预叙事者的叙述行为,在小说中是很多见的。《歧路灯》立足写“他人”,叙述谭绍闻、盛希侨两个浪荡败家子的改邪归正,与作者本人并不相干。自然可以采取严谨求实的叙事态度,还原一切事实的“本来面目”,而不存在出于作家主观立场上的美化、丑化以及幻化。
当然,要说李绿园自始至终都不曾在作品中露面,没有表现和流露自己的情感倾向,未免把他和他的小说绝对化了。古代章回小说的一个写作特点是,作者常常在回末站出来发表评论。李绿园亦然。如第56回叙塾师智周万因貂鼠皮诬陷辞馆,回末曰:“智周万则有我偌大年纪,焉有这事,此等语岂非下乘哉!”这里的“我”,即李绿园本人。他直接替“经纶满腹”的智周万辩护,批驳“匪类”(第55回)貂鼠皮之流的卑鄙行径。这种写法,一方面是受《史记》中“太史公曰”,以及宋代说话艺术建立起来的,以艺人主体为主导的叙事传统影响,使得古典章回小说作家不可能在小说叙事中不见踪影,完全隐身。所以,即如强调客观的李绿园,也经常忍不住“以他本人的面目”出现在叙事文的本文情境中。另一方面,我们说李绿园的小说观,与同样强调客观的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小说还是有区别的。法国作家福楼拜(1821-1880)在谈到自己的艺术理想时曾说:“我以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面露面,就象上帝不该在自然里面露面一样。人算不了什么,作品才是正经!”本着不露面的零度叙事原则,他在《包法利夫人》(1857)中塑造了女主角的堕落与自杀,从而实现了对社会现实的彻底批判。《歧路灯》同样着意于叙述一个良家子的堕落。但是,在作品的“后幅”却笔锋突转,描写堕落者的幡然醒悟和改悔过程。这就使作者在达成对社会现实进行无情批判与揭露的同时,又十分含蓄地表达了自己一度隐蔽起来的鲜明爱憎之情。
二、“作文有主从,稗官小说亦然”:小说创作个性的加强
李绿园是一个非常具有创作个性的作家。他与曹雪芹一样,都力求小说不落俗套,要写出真正属于自己的特色。如第22回叙戏主茅拔茹带着戏子九娃,与帮闲夏逢若在谭绍闻家吃酒唱戏,有一句评语:“若是将这些牙酸肉麻的情况,写的穷形极状,未免蹈小说家窠臼。”意思是说,像这种为正经读书人所不齿的事情,其他小说已经有很多描述,《歧路灯》本意不在于此,故不必不惮其烦地详细叙述。第24回叙谭绍闻狎私妓红玉,写道:“一个章台初游之士,遇着巫山惯赴之人,何必深述。”第108回叙谭篑初与薛全淑洞房花烛,“二更天气,垂流苏压银蒜六字尽之,不敢蹈小说家窠臼也”。士子妓女、男女夫妻欢爱云雨之事,乃艳情小说之长。《歧路灯》对此不进行“深述”,适可而止,即意味着拒绝沿袭艳情叙事的老路,而谋求另创一条新路。第107回叙谭绍衣做了河南巡抚,力行善政,有评曰:这些善政,作者要铺张扬厉起来,不仅累幅难尽,抑且是名臣传,不是家政谱了。作文有主从,稗官小说亦然,只得从了省文。
小说不是历史传记。史书中有“名臣传”,可以详细铺叙他们辅国治世的善行仁政。《歧路灯》虽然叙及名臣,但它立意在“家政”之间,意欲谱写一曲前人未有述及的家道衰而复兴的新篇章。因此,文字或主或从,皆视其是否与此一“家政谱”的意旨相合。合者为“主”,需详述;不合者为“从”,故略述。
据此,李绿园猛烈批评那种只强调文采与文法,而忽视作品之根柢是否朴质纯实的做法。第11回叙塾师侯冠玉教端福读《绣像西厢》,曰:
那是叫他学文章法子。这《西厢》文法,各色俱备。莺莺是题神,忽而寺内见面,忽而白马将军,忽而传书,忽而赖柬。这个反正开合,虚实浅深之法,离奇变化不测。
又说要给他讲《金瓶梅》,“那书还了得么!开口'热结冷遇',只是世态炎凉二字。后来'逞豪华门前放烟火',热就热到极处;'春梅游旧家池馆',冷也冷到尽头。大开大合,俱是左丘明的《左传》,司马迁的《史记》脱化下来。”侯冠玉的看法,显然是受金圣叹、李渔、张竹坡影响。但在李绿园看来,读书不从《五经》开始,受了八股取士重视文法的影响,于文章只看法则,不识性理,便不能移人化人。如侯冠玉,“语言甜俗,意味粗浅”,甚少“中藏”,分明是缺乏修养,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在他的教导下,端福儿“虽在案上强作哼唧,脸上一点书气也没有”。反倒为《西厢》《金瓶》所害,渐渐生了“邪狎之心”(第19回)。小说尤其描写谭孝移一开始不知《金瓶梅》为何书,及至打开一看,“猛然一股火上心,胃间作楚,昏倒在地”,犯了胃脘疼痛病,躺在床上,“呻吟之声不绝”。这个夸张的细节颇令人惊讶。然李绿园以小说来反小说,通过打倒一种小说观念来推行自己的新的小说观念,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歧路灯》第56回,借智周万与谭绍闻的谈话,又提出小说语言应以“切”为上。何谓切?就是要求直书其事,切近事理,贴近现实,尽量做到与生活本身密合无二。智周万写了一首戒赌诗,自评“语质词俚,却是老妪能解”。谭绍闻说,这样的诗“不过为下等人说法,但求其切,不必过文”。意谓不追求文采,不以奇言俪语修饰,不讲文法,只以应景切合实际为是。倘能三言两语点出参与赌博的恶劣下场,如“强则为盗弱为丐”,能让从者警醒,便是良箴,何必用什么“横云断山法”呢?第105回谈到官府请幕友,人品须端正,文字须清顺、畅晓。写书札,要尽量避免“春光晓霁,花柳争妍”之类的修饰语,减少甚至不用“额贺,额贺”之类酸腐庸俗的客套话。写告示,更应该心里想着预设的读者,即不识字的百姓,“试想百姓尚不认的字,如何懂的'噬脐'文意?告示者,叫百姓们明白的意思,就该妇孺可晓,套言不陈。何故单单叫八股秀才读《盘庚》上下篇?”也是强调以切为上,去虚存实,去伪存真。
三、“培养天下元气”:劝诫小说发展的极致
李绿园既批判“四大奇书”,欲与旧的小说传统决裂,那么他自己要做成一种什么样的小说呢?《自序》谈到:余尝谓唐人小说,元人院本,为后世风俗大蛊。偶阅阙里孔云亭《桃花扇》,丰润董恒岩《芝龛记》,以及近今周韵亭之《悯烈记》,喟然曰:吾故谓填词家当有是也。藉科诨排场间,写出忠孝节烈,而善者自卓千古,丑者难保一身,使人读之为轩然笑,为潸然泪,即樵夫牧子厨妇爨婢,皆感动于不容已。以视王实甫《西厢》、阮圆海《燕子笺》等出,皆桑濮也,讵可暂注目哉!因仿此意为撰《歧路灯》一册,田父所乐观,闺阁所愿闻。
这里点出,《歧路灯》的创作乃是受同时代三部戏剧的影响。《桃花扇》暂置不论。《芝龛记》为河北董榕(1711-1760)作,演述明朝末年传奇女子秦良玉忠于朝廷,征讨判军的故事。《悯烈记》又名《中州愍烈记》,为江西周埙(1714-1783)作,演述河南延津农妇卢氏的节烈事迹。李绿园认为,这几部戏剧能“藉科诨排场间,写出忠孝节烈”,感动樵夫牧子、厨妇爨婢,于世情大有裨益。不像唐人小说和元人院本,专以传写《莺莺传》、《西厢记》之类,有文无质、偷香窃玉,诱导不求性理、缺乏根柢的青年男女,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成为风俗之大蛊。因此,李绿园从一个理学家的立场出发,倡导小说创作应该像朱熹的理学思想一样,扬善罚恶,“善者可以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从而能“于纲常彝伦间,煞有发明”。
《歧路灯》第101回,叙谭绍闻、娄朴、盛希瑗三人赴京北闱,过邯郸城经“黄粱梦”游卢生庙,讨论此一地名与唐人沈既济《枕中记》中所言,是否“果有其事”。娄朴答曰:“小说家言,原有此一说。但卢是范阳之卢,这梦在长安地方。俗下扯在这里,加上些汉钟离、吕洞宾话头。要之也不论真与不真,庙修在大路边上,正可为巧宦以求速仕者,下一剂清凉散,也好。”指出无论小说还是其地其事,都不在“真与不真”,而在有意为“巧宦以求速仕”者做针砭,以清凉之药剂,冲散趋炎附势、梦想飞黄腾达之热衷,于天下士子之仕进是大有裨益的。
然而,一种小说有一种小说之特色。就劝诫小说而言,李绿园《歧路灯》还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可以说达到了这一文体艺术的极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劝诫的对象确定为少年。《歧路灯》之于中国小说的最大发明,是把小说的叙述对象确定为“少年”。为中国的正在成长的少年一代写一部大书,这是李绿园的初衷。小说开篇即言:“话说人生在世,不过是成立覆败两端,而成立覆败之由,全在少年时候分路。”(第1回)少年是人生的基础与关键。人生的成败,莫不在少年时期做着准备。少年走正路,则一生成就可期;少年走邪路,则一生败落可知。这是个十分浅显而人人共知的道理,贵在以小说艺术的形式反映出来,难在小说史上第一个认识到并且做到。
从劝惩的叙事观念出发,写一个少年正而后成,与写一个少年邪而后败,这种单线型叙事劝诫意义都不甚大。写一个少年先正后败,与写一个少年先邪后成,如此复合型叙事方具备一定的劝诫价值,而又以后者大于前者。进一步说,设想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年起先不走正路,其劝诫性质自然无法与设想一个世家子弟不慎误入歧途相比。而且,论其瞬间跌落之势,各方面资质突出者总比平庸者,来得更为感人。李绿园的选择就是如此。他把这个少年设定为“一家极有根柢人家,祖、父都是老成典型”的,“一个极聪明的子弟”。因此,从对象的确定开始,李绿园已经有意识要把小说的劝诫功能发挥到最大。
视赌博为败家之首。故在回末插入大段议论,说少年学生定要择地而蹈,守身如玉,千万不可踏入赌场之地。并说小说之所以反复描写赌博之事,无非以此提耳谆言、一片苦心,“要有福量的后生阅之,只要你心坎上添上一个怕字”,绝不是为了生趣取笑、闲情解闷之故!又缀一诗曰:“草了一回又一回,矫揉何敢效《瓶梅》;幼童不许轩渠笑,原是耳旁聒迅雷。”《歧路灯》叙少年学生不务正业,“不惮穷形极状”,并不像《瓶梅》一样为文法而文法,而是为劝诫而不得已为之的一种艺术。
其二,劝诫的主题定位于走正道。劝诫小说固然要惩恶扬善,且一般多流于善恶报应,尤其要借助道教、佛教鬼神精怪等虚幻形象以及虚妄之谈来实现。但在《歧路灯》中,一切迷信因果都不存在,自然就消褪了浓重的说教意味;完全是现实的、可以发生在每一个读者身边的人物故事,因而带有鲜活的质感,增强了劝诫的真实性,效果也就更为突出。特别是这里的善恶标准,不再是抽象的道德教条的演绎,而是关于谋生之路的正与邪的严酷斗争,是正者的极为痛苦的眼泪,和邪者所暴露出来的血淋淋的黑暗现实。走邪路者,诱人害人,最终也将害己,身遭其报,如夏鼎、张绳祖等一帮地痞流氓均以冷淡收场。走正路者,以读书仕进为业,小人不近,邪物不侵,虽则一时不慎,踏进歧路,流同匪类,殆将害己害家,然凭着一点灵犀和一片祖荫,终能改正,洗去一切污泥尘垢,回归正途。正道与歧路、邪路的较量,使得小说能够抛开一个封建士大夫的狭隘立场,可以离开它所产生的那个时代,从而具有超越时代与个人的永远的认识意义。
其三,劝诫的最高目的是“培养天下元气”。劝诫具有多层面性。从小处看,一言一行的改变,一品一德的改善,均可称之。从中间看,忠臣孝子、义士节妇,无不当之。第36回评王中诗曰:“忠仆用心本苦哉,纵然百折并无回。漫嫌小说没关系,写出纯臣样子来。”不仅历史演义、英雄传奇可以塑造忠臣烈士,即使日常生活题材的小说,也可以很轻松地写出忠贞侠义的模样,为世人楷则。这两层,一般劝诫小说都能做到。不过,从大处看,“培养天下元气”——却少有作品能注意或不容易做到。根据第90、91两回,围绕苏霖臣所刻《孝经》的讨论可知,首先,这种“元气”须“为天性人所自有”的一种朴正纯良之气。人人皆有,天性不免,旨意醇厚,故可感动每一个人、天下所有的人。而不像“诲淫”、“诲盗”之作,只限于一部分人。其次,须为天下人着眼,做到语言通俗,能让五尺童子可读,为“妇稚所共喻”。而不像博雅文字,仅有饱学宿儒能解。再次,须为培养立意,做到事例真实,为人人深信不疑,只要躬身践行便有莫大收益。不似坊间搬神弄鬼、胡编假造之作,无法取效。还要如古人左图右史之样,做到图文并茂,和气化人,以使人迅速移情换性。具备以上三点,所以能如老儒程嵩淑言,“老哥这部书,乃培养天下元气”;平生只知看戏的巫翠姐说,“这本书儿,叫人看着喜欢”;爨妇老樊说,“所以感人之速,入人之深,有似白乐天的诗,厨妪能解”。对苏霖臣《孝经》的这些评价,应该视作李绿园本人对《歧路灯》的艺术要求,当然也成为劝诫小说发展的最高境界。
注释:
② 王先霈、周伟民《明清小说理论批评史》,花城出版社1988年版,第542页。
③ 朱一玄、刘毓忱《儒林外史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1页。
④ 黄霖《脂砚斋评批红楼梦》,齐鲁书社1994年版,第224页。并按,关于《红楼》与《金瓶》的关系,今人也多有论及。如苏曼殊曾说:“论者谓《红楼梦》全脱胎于《金瓶梅》,乃《金瓶梅》之倒影云,当是的论。”参见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53页。
⑤ 朱自清《歧路灯》,《〈歧路灯〉论丛》(第一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
⑥ 金和《儒林外史跋》:“书中杜少卿乃先生自况,杜慎卿为青然先生。”参见朱一玄、刘毓忱《儒林外史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0页。江顺怡《读红楼梦杂记》谓作者乃“自道其生平”。参见一粟《红楼梦研究资料》(上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08页。
⑦ 本文引用《歧路灯》原文,均据李绿园《歧路灯》,栾星校点,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
⑧ 杰拉尔·日奈特《论叙事文话语——方法论》,杨志棠译,张寅德编选《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70页。
⑨ 福楼拜《书信选》,伍蠡甫主编《西方古今文论选》,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50页。
⑩ 《水浒传》有多处叙及赌博。例如第5回大相国寺菜园附近泼皮破落户赌博;第14回阮小七因赌博输钱晦气;第34回石勇“日常只靠放赌为生。……为因赌博上,一拳打死了个人,逃走在柴大官人庄上”;第17回何观察兄弟何清赌博;第37回李逵因赌博与人争吵;第48回顾大嫂开赌博店等。
(责任编辑:魏文哲)*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古代小说理论批评的文化诗学研究”(项目编号14BZW012)、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文艺思想编”、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class="emphasis_bold">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
李正学(1971—),男,山东莱芜人,文学博士,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中国小说理论批评史及中国小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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