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P·瓦特,在探讨18世纪英国小说的兴起时,指出“书商对作者和读者的影响力无疑是非常之大的”,正如小说家笛福所言:“写作——变成了英国商业的一个相当大的分支。书商是制造商或雇主。若干文学家、作家、撰稿人、业余作家和其他所有以笔墨为生的人,都是所谓的总制造商雇用的劳动者。”并且,精明的书商还能把握时代的脉搏,根据读者大众的阅读口味,来支配作家的创作①。瓦特所论,对我们认识明清通俗小说的兴起,无疑是有启发性的。尽管一些名著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其创作很少受书坊主的干预,但是这些名著的刊刻与传播以及由此引发的通俗小说编创热潮,却与书坊主的商业运作有着至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只有将书坊编创纳入研究视野,才能对明清小说的兴起与类型的生成作出较有说服力的诠释。
一、书坊主与历史演义的编创
书坊主为何要从事通俗小说的刊刻与编创?这显然是因为通俗小说已成为读者大众喜闻乐见的消费品,刊售小说可以为他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二十一《小说戏文》即云:“今书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事,南人喜谈如汉小王(光武)、蔡伯喈(邕)、杨六使(文广),北人喜谈如《继母大贤》等事甚多。农工商贩,钞写绘画,家畜而人有之。”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经三》亦谓:“今小说杂家,无处不刻。”可是,当通俗小说还处于起步阶段时,其数量既有限,流传也不广,而大多数文人也不屑于从事通俗小说的编创,这样就出现了小说作品紧缺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书坊主为了牟利,便率尔操觚,开始了通俗小说的编创。明代最初产生的历史演义,就多半出自书坊主熊大木、余邵鱼、余象斗等人之手。明末可观道人在《新列国志叙》中即说:“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书,以国史演为通俗演义,汪洋百余回,为世所尚,嗣是效颦者日众,因而有《夏书》、《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宋》诸刻,其浩瀚几与正史分签并架。”②那么,书商、文人是怎样效颦《三国志演义》编创其他历史演义的呢?
其一,编写历史演义时,对撷取的平话,参照史书,加以修订。罗贯中就是“以平阳陈寿传,考诸国史”③来吸收、加工宋元以来的“说三分”故事的。他对“说三分”中那些荒诞离奇、艺术水平低劣的故事,基本予以舍弃;而对一些与史书相悖,却又非常重要、不便割舍的情节,则据史重加修改、润饰,故而全书雅俗共赏、易观易入。这一改编方式无疑启迪了余邵鱼、熊大木、余象斗等人,他们亦仿照罗氏所为,搜罗平话,参照史书,对平话加以编订。如余邵鱼编写的《春秋列国志传》,熊大木编次的《西汉志传》、《南北宋志传》,署名林瀚编辑的《隋唐两朝史传》等就是这样编订而成的。只是由于他们受制于自身的艺术素质,且直接动机是牟利,不肯在提炼素材、布局谋篇及修润文辞等方面耗费时间和精力,所以这些作品艺术质量不高,可读性较差。
其二,大量摘录、复述史书。罗贯中在编撰《三国志演义》时也曾从《三国志》、《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史书中采录了大量史料,但一般都经过其主观情致的过滤与皴染,直抄史书的现象也并非没有,但又毕竟服务于主旨,故清人觚庵称其作品“虽无一事不本史乘,实无一语未经陶冶”④。然而,书商编撰历史演义,往往急于求成,根本谈不上苦心经营作品的情节结构,塑造鲜明生动的文学形象,赋予历史人事以丰富的情感意蕴。他们往往只是按照正史提供的史料来编写故事,甚至就连语句也大量抄自史书。如熊大木编写《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就主要依照《资治通鉴纲目》、《续资治通鉴纲目》等史书,摘抄原文,略加演绎,联缀而成。
其三,蹈袭、模仿《三国志演义》。书商及其聘请的下层文人在编写历史演义时,还有意蹈袭或模仿《三国志演义》中的故事情节。如《春秋列国志传》卷一写西伯侯两聘吕尚,即模仿《三国志演义》中的“三顾茅庐”;卷三写“管仲骂死斗伯比”,显然抄袭诸葛亮骂死王朗;卷五写晋先轸三气楚帅子玉,乃模仿诸葛亮三气周瑜;卷七写“晏平仲辩楚君臣”,则因袭诸葛亮舌战群儒……。其他如《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传》、《东西晋演义》、《英烈传》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袭、模拟《三国志演义》。
既然书商及其雇佣的文人是采用上述方式炮制历史演义的,那么这就难怪其作品的思想、艺术水平远逊于《三国志演义》了。明末张无咎《平妖传序》就指出:“《七国》、《两汉》、《两唐》、《宋》,如弋阳劣戏,一味锣鼓了事,效《三国志》而卑者也。”⑤不过,以小说史的眼光来看,当时也正是这些平庸之作,才促进了历史演义的快速繁兴,致使历史演义成为明代影响最大的通俗小说门类。
二、书坊主与神魔小说的炮制
万历二十年,《西游记》世德堂本问世,由于题材新颖、故事热闹、风格谐谑,很快受到读者追捧,并激发了神魔小说的编创热潮,仅万历后期至天启末,就涌现了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余象斗《华光天王南游志传》(又名《南游记》)《北方真武祖师玄天上帝出身志传》(又名《北游记》)、吴元泰《八仙出处东游记》(又名《东游记》)、邓志谟《铁树记》《咒枣记》《飞剑记》、朱星祚《二十四尊得道罗汉传》、朱鼎臣《南海观音菩萨出身修行传》、朱开泰《达摩出身传灯传》、杨尔曾《韩湘子全传》、许仲琳《封神演义》等二十余部小说。这些神魔小说是怎么编写成的呢?首先,从编创者情况来看,他们多为书坊主或佣于书坊的下层文人。如余象斗自万历十九年起,弃儒编刻图书。杨尔曾也因“颠毛种种,仕路犹赊”,从事编书、刻书。罗懋登则游食四方、卖文为生,万历后期受雇于金陵书坊唐氏富春堂,编创《西洋记》。邓志谟则“阻于时,扼于困”⑥,不得已“糊口书林”,替建阳余氏萃庆堂编写小说或杂书。吴元泰也是受雇于三台馆主人余象斗,编写《东游记》的。这些人并不是为了“发愤著书”,而是受利益驱动,把迎合读者的文化心理与阅读口味、力求“利多售速”作为其编书的主要准则。所以,他们有意选取那些为俗众喜闻乐见的神佛(诸如观音、天妃、华光、真武、八仙、萨真人等)作为主人公,以其出身修行、斩妖除魔为主要内容。这些神佛本来在民间就广有市场,其灵异事迹既见诸载籍,又传诵于众口,因此为这些神佛编造较为系统、连贯的神奇故事,无疑可以动人观感,收到很好的传播与接受效果。鲁迅先生就说:“凡所敷叙,又非宋以来道士造作之谈,但为人民闾巷间意,芜杂浅陋,率无可观。然其力之及于人心者甚大……”⑦。
其次,这些编写者的文化素养和创作能力本来有限,却又急于求成,所以只好从民间传说、话本戏曲、宗教典籍中杂取素材,以抄袭、杂凑、编缀为主,如《南游记》、《北游记》,题“三台馆山人仰止余象斗编”;《铁树记》、《咒枣记》、《飞剑记》,题“竹溪散人邓氏编”;《二十四尊得道罗汉传》,题“抚临朱星祚编”;《天妃济世出身传》,也题“南州散人吴还初编”。他们编的这些小说,篇幅多在二三十回左右,字数一般不到五万,明显为草率编成的急就章。例如,《东游记》既汲取了民间的八仙传说,又抄袭了《列仙全传》记载的八仙事迹。只不过编者在八仙的相互关系上,下了一番撮合功夫。至于其第三十二至四十四则所写的辽宋大战天门阵的故事,则是删节、改写了《杨家府演义》中的天门阵故事,再添加到《东游记》各仙成道的事迹当中。又如《南游记》,也是根据明代《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五《灵官马元帅》提供的情节脉络,加以扩充、增饰而成。再如邓志谟编写《铁树记》,也是“考寻遗迹,搜检残编,汇成此书”⑧;后来,他又“暇日考《搜神》一集,慕萨君之油然仁风,摭其遗事,演以《咒枣记》”⑨;“搜其遗事,为一部《飞剑记》”⑩。这三部书都是在摭拾旧闻的基础上略加演绎编成的。
再次,编写者在编造故事、建构情节乃至人物塑造等方面,还刻意效仿、抄袭《西游记》。例如,《西洋记》叙碧峰禅师和张天师为郑和护航,走西洋水路去找传国玉玺,一路上降魔斩妖,历经无数磨难,征服了三十九国;这与《西游记》写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捉怪,历经八十一难的叙事结构方式,如出一辙。不仅如此,罗懋登还频繁偷袭《西游记》的情节片段,赵景深先生通过详细比较,就指出他“总爱偷袭,同时也爱改头换面来标新立异”。《南游记》在结构上也有意仿照孙悟空的传奇来写华光的故事。华光不仅和孙悟空一样大闹天宫,还曾变作孙悟空去偷仙桃,与孙悟空打得不可开交,后来火炎王光佛出面说和,两人才尽释前嫌,结为兄弟。其他像“华光与铁扇公主成亲”、“华光占清凉山”假变观音等情节,也明显脱胎自《西游记》。《东游记》不仅模仿《西游记》,依八仙的游历来安排情节,而且还写八仙大闹龙宫,与天兵交战,齐天大圣也仗义出面援助八仙。《韩湘子全传》第十六回“入阴司查勘生死”、第二十回“美女庄渔樵点化”,则分别袭自《西游记》第三回、第九回和第七十六回。
总之,这些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敢于抄袭、模仿与编造,故而多半“芜杂浅陋,率无卒观”,但是由于编写者能把零散地流布于民间或文献之中的神怪传说搜集、整合为系统、完整的故事,并参照现实政治与民众的宗教信仰,比附式地构造神佛体系,使神佛形象趋于定型化,故而这类小说也能风行一时,并成为明代小说的主潮之一。
三、书坊主与公案小说集的编纂
万历二十二年,安遇时编集的《百家公案》出版、畅销,受此刺激,公案小说集的编纂也蔚然成风,先后出现了《廉明公案》、《诸司公案》、《新民公案》、《海公案》、《详刑公案》、《律条公案》、《明镜公案》、《详情公案》、《神明公案》、《龙图公案》等。这些小说集也是书坊主与粗通文墨者所为,多采用抄袭、辑录、增删等方法编纂而成,这从其署名也可看出,如《廉明公案》署“余象斗集”、《诸司公案》署“余象斗编述”、《明镜公案》署“葛天民吴沛泉汇编”、《详刑公案》署“宁静子辑”、《律条公案》署“陈玉秀选校”等。因此,它们都是名副其实的书坊编辑型小说。首先,抄袭是这类小说编写者最常用的方式。比如,抄袭法家书。余象斗编写的《廉明公案》就有六十四则判词直接采自《萧曹遗笔》,其所编《诸司公案》也有三十三则故事抄改自《疑狱集》,并且余象斗在抄袭时,连“分类编集,亦窃取法家书体例”,按人命、奸情、盗贼、婚姻等分门别类,进行叙述;其叙述体制也取鉴法家书,即“先叙事情之由,次及讦告之词,末述判断之公”。又如抄袭话本,《百家公案》第二十七回《拯判明合同文字》抄自话本《合同文字记》,第二十九回《判刘花园除三怪》抄自话本《洛阳三怪记》。再如抄袭传闻、野史、杂剧、词话等,《百家公案》中有很多故事就分别抄自《江湖纪闻》、《稗家粹编》、《万选清谈》,以及杂剧《潇湘雨》、《留鞋记》、《绊衣梦》和南戏《林招得》、《朱文太平钱》,还有《明成化说唱词话》等。另外,一些后出的公案集还纷纷抄袭先出的,如《龙图公案》共一百篇,其中四十八篇抄自《百家公案》、二十二篇抄自《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十二篇抄自《详刑公案》、三篇抄自《律条公案》、一篇抄自《新民公案》,其他如《律条公案》、《详情公案》等也不例外。由于以抄袭为主,这类小说便显得文体混杂,不伦不类,诚如孙楷第先生所说:“书肆俗书,辗转抄袭,似法家书非法家书,似小说亦非小说,殊不足一顾耳。”
其次,编写者在抄袭时也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移植与增删。例如《百家公案》第六回《判妒妇杀子之冤》见于《稗家粹编》卷八“报应部”的《陈氏妒悍》,编者在抄袭时为了将该故事改换成包公断案故事,就有意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元代“至元年间”改为包公所处的年代,将褚氏附体侍婢、陈氏流血而死改成卫氏魂诉包公、包公判斩陈氏。第七十六回《阿吴夫死不分明》原是《疑狱集》中韩愰的判案故事,第七十七回《判阿杨谋杀前夫》则取材于《折狱龟鉴》中张咏的事迹,但都被编者移植、附会在包公身上。又如《绿窗纪事》中的《潘黄奇遇》、《张罗良缘》两篇,原为爱情故事,《百家公案》也把审判张罗一案的县宰改为包公,在潘黄一案里也加上了包公出场主持公道,成人之美,使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些改动与增删,虽然也略含创作成分,但多半都是针对人名、地名、时间和一些细节,基本的故事情节并未做比较大的改变。
再次,编写者在编纂体例上也有所创新。如余象斗在编纂《皇明诸司公案》时,几乎在每篇故事末尾皆附加按语,形成了固定格式。如《朱知府察非火死》的按语:“众呈火死人,惟兀突立案而已。朱侯独疑七人无并死之理,乃亲勘其迹。既而无踪,仍巡视诸家。见寇远长梯而生疑端,闻其争山,益有可猜,然无干证,遂坐之必不服。故教鼠贼作证,彼谓贼人果夜间窥见,遂不敢隐,立得其情。非留心民隐者,能断斯狱乎!”这些按语或揭示官员破案的思路、方法及其鉴戒意义,或点出其故事的惊奇、巧妙之处,或表示编者对某些社会问题的看法,或介绍法律知识,总之能给人以较丰富的启迪,有效拓展了公案小说的审美教育功能。
总之,明代的这些公案小说集,都是书坊主出于商业牟利的动机,利用读者大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消闲娱乐的需要,与其聘用的下层文人一起,采用抄袭、杂凑、分类编次、修改增删等方式编纂出来的,其艺术质量虽然普遍不高,但是由于其描写的谋杀、奸情、盗窃、婚姻、拐骗等案件有较强的故事性,又迎合了读者大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所以还是颇为走俏,很快形成了公案小说这一类型。
四、书坊主与艳情小说的滥造
明末清初,艳情小说泛滥一时。究其原因,明末统治者生活的淫靡,张扬人情人欲之学说的流行,市井社会中“好色好货”之风的弥漫,《金瓶梅》的刊刻、走俏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刺激了艳情小说的产生;而书坊主为了牟利,请人滥造此类小说,更是不可忽视的主要因素之一。清初杜濬即说:“盖自说部逢世,而侏儒牟利,苟以求售,其言猥亵鄙靡,无所不至。”清江苏巡抚汤斌还发布了禁毁艳情小说的告谕:“独江苏坊贾,惟知射利,专结一种无品无学希图苟得之徒,编撰小说传奇,宣淫诲诈,备极秽亵,污人耳目。”当时,编刊艳情小说最出名者,就是苏州书坊啸花轩,由它编刊的艳情小说即有《醉春风》、《灯月缘》、《巫梦缘》、《梧桐影》、《杏花天》、《恋情人》等多种。目前,我们从一些艳情小说的序跋中,还可略知一些文人应书坊主之请炮制艳情小说的情形。例如,清代小说家烟水散人就应书坊主之请编创了《桃花影》。他在该书跋语中说:“今岁仲夏,友人有以魏、卞事倩予作传。予亦在贫苦无聊之极,遂坐洙水钓矶,雨窗十日,而草创编就。”此书一出,不胫而走,于是又有“新著”《春灯闹》问世,题曰“桃花影二编”。书坊主识语云:“《桃花影》一编久已脍炙人口,兹复以《春灯闹》续梓,识者鉴诸。”另如《闹花丛》,其作者自跋谓:“今岁孟秋,友人有以庞刘事倩予作传,予援笔草创,两旬编就。……友人必欲寿之梨枣,予亦不能强。”
可见,艳情小说的编创主要是书坊主商业化运作的结果。正因如此,一些作者为了“贾利争奇”,往往不惜“凭空捏造,变幻淫艳”,以求媚俗娱众。明末凌濛初在《拍案惊奇序》中即指出:“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一二轻薄恶少,初学拈笔,便思污蔑世界,广摭诬造。非荒诞不足信,则亵秽不忍闻。”这段话较准确地概括了艳情小说的编创特征,即艳情小说作者多为“初学拈笔”者,只会“广摭诬造”。究其实际,多数作者也确实是用抄改、拼凑、模仿等方式来滥造艳情小说的。
其一,抄改。《金瓶梅》的作者曾抄改话本小说以及《水浒传》、《如意君传》等,艳情小说作者也如法炮制。比如明末拟话本《欢喜冤家》就曾被抄改为多本艳情小说:其中《巧缘艳史》与《艳婚野史》合为上下两部,抄自《欢喜冤家》之第四、九、十一、十三、十五回;《两肉缘》抄自《欢喜冤家》第五、十二回;《风流和尚》抄自《欢喜冤家》第四、十一、十四回;《换夫妻》抄自《欢喜冤家》第二及第十三回;《百花魁》抄自《欢喜冤家》第十四及第十七回。编写者在抄袭时,往往会改变主要人物姓名及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并对情节有所增删,比如简化情节,删节较深奥的韵文,增加性描写,改用更通俗的语言等。
其二,拼凑。由于一本艳情小说往往抄改自不同的小说或同一小说的不同回目,因而须将各抄袭部分拼凑在一起。如上述《巧缘艳史》、《艳婚野史》、《两肉缘》、《风流和尚》、《闹花丛》、《欢喜浪史》等,均是在抄改的基础上拼凑、连缀而成。当然,有些改动也是源于拼凑的需要。如《巧缘艳史》抄自《欢喜冤家》第四回《香菜根乔装奸命妇》、第十一回《蔡玉奴避雨遇淫僧》及第十五回《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之前半,编写者为了将各抄袭部分捏合在一起,便把卖珠客和淫僧都置于华严寺,人物姓名统一,情节也略作调整,以便串联原不相干的三个故事。可见,抄改与拼凑往往是兼而用之的。
其三,模仿。这也是艳情小说作者常用的手法。如古杭天放道人所作的《杏花天》,便有意“克隆”《天缘奇遇》。《天缘奇遇》写祁羽狄有姑妈,生有三女,祁往探亲,与三女私通;《杏花天》也写封悦生有姑妈,生三女,封往探亲,与三女偷情。《天缘奇遇》写祁生得玉香仙子授术,与诸女连床大战;《杏花天》也写封生得道人授丹丸、比甲术,与众女连床大战。《天缘奇遇》写祁生先后与十二女淫乱,后尽收为妻妾,号香台十二钗;《杏花天》也写封生与十二女淫乱,后尽收为妻妾,号十二钗:真是别无二致!又如成书较早的《浪史》,书末写梅素先带着一大群美女,躲到鄱阳湖去享艳福,并得高人指点,修道成仙,也多为后世艳情小说所效法。如《绣屏缘》写赵云客得广陵野狐指点迷津,携五位美女,到与世隔绝的素谷养真修仙。《浓情秘史》写魏玉卿先后与十一个女子淫乐,后居林下,得道成仙。《巫山艳史》写李芳带着八名妻妾,纵情淫乐,后得道士点化,带诸美女入山隐居。诸如此类的描写,皆与《浪史》所写如出一辙。
由于艳情小说多是采用抄改、拼凑、模仿的方式编写成的,所以其情节模式化的现象比较突出,各书中雷同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比比皆是,比如写换妻、偷窥、掉包等等,这就难怪它们艺术水平低下,内容荒唐无稽,不堪寓目了。
五、书坊主与才子佳人小说的复制
清初,苏州书坊天花藏主人尝试创作了《玉娇梨》、《平山冷燕》,不料立即风靡,盖因以章回体写浪漫、曲折的才子佳人故事,给读者带来了新雅不俗的艺术感受。清吴航野客就说:“历览诸种传奇,除醒世觉世,总不外才子佳人,独让《平山冷燕》《玉娇梨》出一头地,由其用笔不俗,尚见大雅典型。”天花藏主人因两书畅销,随后便继续自撰或请人编写才子佳人小说。他在《两交婚序》中即说:“故于《平山冷燕》四才子之外,复拈甘辛《两交婚》为四才子之续。”另外,题“天花藏主人述”的《玉支矶》、署“天花藏主人著”的《人间乐》、有天花藏主人自序的《锦疑团》,以及虽不题“自序”却带有自序口气的《画图缘》,也当出自其手笔。至于经他序刊的《幻中真》、《飞花咏》、《赛红丝》、《定情人》、《麟儿报》等,则是由他组织其他文人撰写的。如烟霞散人所作《幻中真》,即由天花藏主人写序、刊刻,可见他是天花藏书坊写作成员之一。实际上,苏州书坊“天花藏”(又称“素政堂”),乃是清初创作、刊行才子佳人小说的大本营。
而其他书坊见刊刻此类小说有利可图,也纷纷跟进,致使效颦者日众。如当时刊刻才子佳人小说的书坊或书坊主,尚有天花才子编撰、出版之《快心编》(课花书屋藏板),墨憨斋主人新编、出版之《醒名花》,古吴娥川主人编次、出版之《生花梦》,隺市道人编写、刊刻之《醒风流》、《凤箫媒》,书坊山水邻所刊之《金云翘传》(天花藏主人序),天花主人编次、刊刻之《惊梦啼》,东吴赤绿山房刊刻之《吴江雪》,凤吟楼刊云间嗤嗤道人编著之《五凤吟》,聚锦堂刊《英云梦传》等。
一些才子佳人小说序跋,还披露了书坊主聘请文人编创该类小说的信息。如《春柳莺》卷首,书坊主“吴门拚饮潜夫”序云:“南北鹖冠,风流名人也。……余识其言而敬之,复请之小说。”又如,烟水散人在《赛花铃·题辞》中也说:“予自传《美人书》以后,誓不再拈一字。忽今岁仲秋,书林氏以《赛花铃》属予点阅。”在《合浦珠·自序》中又说:“忽于今岁仲夏,友人有以‘合浦珠’倩予作传者。予逊谢曰:……而友人固请不已,予乃草创成帙。”
由于《玉娇梨》、《平山冷燕》所写的才子佳人功名遇合故事,颇能表现落魄文人的人生梦想,出版后又颇为畅销,加上这两部小说又提供了可资效仿的创作模式,按此范式进行复制,既可驾轻就熟,省心省时,又能及时地满足书坊主快速抢占图书市场以牟利的需求,所以一时间仿续之作层出不穷。
有学者曾选取清初五十部才子佳人小说,分析、比较其基本情节,指出:一见钟情,纨绔谋取,小人拨乱,权贵逼婚,考诗择婿,女扮男装,奉旨成婚等等,这些雷同化的情节,屡见不鲜。至于人物形象,其类型化特征也极明显,写才子之貌,不外乎是“姿洒潘安,神清卫玠”,“玉树临风”,“弱不胜衣”等;才子之才,则“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斗酒百篇”,“倚马可待”,其才可比司马相如、曹子建、李青莲、苏东坡等;才子之性情,则多半率性而为,恃才傲物,鄙视权贵,淡薄名利等。写佳人,则皆为天地山川秀气所钟,个个花娇月媚,“赛毛嫱,夸西子”,“不是瑶台神女,定疑洛水仙娥”;并且又都有“班姬儒雅,道韫才情”,以及贤淑不妒等美德。
可见,无论情节设置,还是人物塑造,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大都是按《玉娇梨》、《平山冷燕》奠定的创作范式不断地进行复制的,故而有人讥讽它们“千部共出一套”,但是这些效颦、复制之作在清初却盛极一时,成为当时最流行的一类小说。
六、书坊编创通俗小说的总体评价
以上,我们对书坊主编创通俗小说的情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察,不难看出书坊主及其聘请的下层文人,之所以从事通俗小说的编创,主要受牟利动机的驱使,可是由于他们的文化素养不高、创作水平有限,又急于求成,亟欲抢占市场,以求快速牟利,因而他们一般都不会在熔铸各种素材、提炼作品主题、布局谋篇以及修润文辞等方面煞费苦心,耗去大量时间。这样一来,翻抄、模仿、辑补、缀联等,也就成了他们编创通俗小说的最主要方式。他们编创历史演义小说的方式,就是效颦《三国演义》,“按鉴”演史,抄改平话,演绎兴废争战故事;编创神魔小说的方式,则是选取民众普遍崇奉的神灵加以演绎,广泛摭拾宗教故事、民间传说、戏曲话本等,加以抄袭、编缀、增饰,并有意将神灵人情化、世俗化,以投合读者的阅读口味;编创公案小说,则大量抄撮法家书、话本、杂剧、民间传说与说唱词话等中的公案故事,进行增删、修改、拼凑、编订;即使编创子虚乌有的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也是以抄改、拼凑、蹈袭、模仿、复制为主。其编创方法都是大同小异,因此其所编小说的艺术质量自然也就乏善可陈。不过,从通俗小说创作史的角度来看,书坊编创通俗小说的意义却非同小可:首先,它促进了通俗小说编创的繁兴与类型的形成。在小说史上,由于某一经典之作问世后引起了广泛的接受效应,吸引了一批追随者的效仿,加上又有人从实践和理论上予以总结、宣扬,于是就逐渐形成了某一小说类型。明清时期多数通俗小说类型的形成,就是如此。当《三国志通俗演义》问世,产生轰动效应时,正是由于书坊主熊大木、余邵鱼、余象斗、杨尔曾等人模仿《三国志通俗演义》,及时编创了《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全汉志传》、《南北宋志传》、《春秋列国志传》等,并请人对这些演义小说进行评点,这才引发了演义小说的创作热潮;而当《西游记》出版后产生巨大反响时,又是书坊主余象斗等人效仿《西游记》及时编撰、评点了《南游记》和《北游记》等,才使神魔小说的编创迅速走向繁荣。公案小说、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的编创也不例外。可见,如果不是书坊主及时效仿经典之作进行编创,并借评点来促进小说传播,那么明清通俗小说编创是不会如此繁兴的,而历史演义、神魔小说、公案小说、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等,也不会很快形成影响深广的小说类型。
其次,书坊编创的一些通俗小说,也为后来通俗小说创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做了一定的铺垫。例如,《全汉志传》之于《西汉通俗演义》;《唐书志传通俗演义》之于《隋唐演义》;《春秋列国志传》之于《新列国志》;《龙图公案》之于《三侠五义》等,后者就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再创作,才取得了较可观的艺术成就。另外,书坊编创也有效地激发了读者大众阅读通俗小说的强烈兴趣,培养、扩大了通俗小说的读者队伍,为通俗小说的再创作,提供了消费方面的保证。
注:
① 【美国】伊恩·P·瓦特《小说的兴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1-53页。
②⑤ 见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64、1347页。
③ [明]蒋大器《三国志通俗演义序》,见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7页。
④ [清]觚庵《觚庵漫笔》,参见黄霖、韩同文选注《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2页。
⑥ [明]邓志谟《丰韵情书序》,“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七辑,台湾天一出版社1987年版。
⑦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
⑧ [明]邓志谟《铁树记》篇末识语,《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第2446页。
⑨ [明]邓志谟《咒枣记引》,《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第1856页。
⑩ [明]邓志谟《飞剑记》篇末识语,《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第2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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