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归结为一句,是为了让读者在他的作品中“辨认出他们自己”(胡桑)。
从这样一个认知的基点来看,每一个写作者的写作都是有意义的,“我手写我心”,也是“复仇”的剑锋一指之物。同样,每一个写作者的写作都是不可忽略的,至少对自己而言,剑锋所指之物都是独一无二的,饱含着个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覆满个体生命细密、繁复的年轮。某种程度上,个体的写作以及写作史記,就是个体的生命史,思想的成长史。再者,每一个写作者的写作都是负重前行,他必须正视眼前高山的阻挡,他需要立足于巨人的肩膀,他必须踏上目的地并不明朗的漫漫之途,“上下而求索”。因而,他们理应接受尊重的礼遇,瞩目的鼓舞。即便没有这些,事情也不会变得更糟,写作者仍然在写,毕竟写作是内心的“事业”,是没有休止的“修行”。
“与自己相遇”
“有天中午,太阳硬是毒成了一只蝎子/在疾速行驶的车窗上/我看见年少的自己迎面走来/汗水如注,慷慨浇灌着/几乎害了他一生的轻蔑笑容”(摘自申广志《与自己相遇》)。
不久前流行过很心灵鸡汤的一句话:阅读,是为了遇见最美好的自己。诚如斯言,那么,写作也能遇见最美好的自己?写作,在某种意义上,应该是与自己的相遇,这个“自己”是最真实的,最坦诚的,这种相遇是最灵肉相搏的,最刻骨铭心的,最撕心裂肺的。这种相遇不是邂逅,留有余香;不是一见钟情,心心相印;不是恋爱,海誓山盟。这种相遇是渴望见到又害怕见到,是不想发动战争却手执矛盾,相遇是已然出手又惺惺相惜,相遇是棋逢对手难分胜负,相遇是洞悉对方招数却难以应招。与自己相遇,是与自己的人生相遇,或年少或年老,或过去或现在或未来。没有谁比自己更洞悉过去的自己,没有谁比自己更明确理想中的自己。与自己相遇,或悔恨,或懊恼,或庆幸,或释然,大多数人总结“前车之鉴”,为未来之路排除障碍。
回到上面的引诗,作者与年少的自己相遇,从容而淡定。往事闪现,身为军人的年少的“他”在前行之路上不畏沙暴,“目不斜视,大步流星”。作者明悉前行之路的曲折、坎坷,心焦之际,大声呼喊:“孩子,快停下来/那峰顶上什么也没有呀/山下倒有几处深不见底的大坑”。此时,“我”投身情境,身份转化为慈祥的父亲(或者长者),面对懵懂的少年喊出生活的智慧之语,感情朴实、真挚,焦急之情溢于言表。结尾“转眼间,熟透的峡谷/已崩远绿色的豆影”,干净利落,“绿色的豆影”既是远去的孩子的身影,更是作者对自己人生的回望与肯定,同时也是作者对自己未来之路的暗揭和昭示,“熟透”的不仅仅是过往和年龄(年少),更是作者在对自我的认知后境界的提升、思想的成熟。
“别错过季节”
“我的一生,又是谁的泪水,就此匆匆打开/甚至,连何来何往,自己是谁/
也无暇过问/既然,存在,是一道预期的指令/趁大雪尚未来临/赶紧开花,赶紧结果吧/无法选择季节,就别错过季节”(摘自申广志《赶紧开花,赶紧结果》)。
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是几千年来纠结人类的终极性哲学命题。人人心中有自己的解释,但并未形成共识性的答案。就像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这个问题一样。既然弄不清人类的终极思考,那么就正视“存在”,正视现实,正视自身。它不是来自云端的谕言,威严而不可抗拒。它是一道来自内心的密语,不是祈求,不是祷告,而是温柔的劝慰,熨帖的密谋。“无法选择季节,就别错过季节”。换句话说,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生命,珍惜自我。“我与草芥无异/脉若游丝,依旧律应湖海/潮起潮落”。(《蛰居》)“起初,你不接纳我/却让我耗尽一生把你接纳”。(《忽然想起鄯善》)“每一颗麦粒在我眼里都很饱满/许多人穷尽一生也攀不过去/更不可能拥有”。(《晚熟的麦子》)只有真诚投入的人,才能获得收获,这是生活的精粹,也是践行的硕果。“嗬嗬,我的躯体/少半陆地,多半海洋/我的思想,整个天空”。躯体对应思想,陆地、海洋对应天空,正视自己,不就是正视整个星球?这样狂放的对应,是诗人对终极命题的独特感悟,是诗人对内宇宙的无限外化,是诗人对生命个体的定位与礼赞。
与辛波斯卡从写作中得到“喜悦”类似,“诗人中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认为,写诗是为了接近和谐有序事物中的善,或者简单地说,写诗不过是处于一种对和谐与秩序的“欣悦”。如此说来,诗人是有福的。
但我更喜欢这一句:“写诗不能改变任何事情……写作的目的是使读者能更好地享受生活,或者更强一点儿地忍受生活。”(奥登)从接受学的角度来看,唯此,写作的意义才真正、完全被达成。那么,读者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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