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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狗”的美好时光

时间:2023/11/9 作者: 岁月 热度: 16964
李皓

  对于那些童年在姥姥家长大的孩子来说,姥姥家是他们童年的王国。那些无法无天的记忆刻骨铭心,信手拈来,都有无与伦比的美好。

  姥姥家的后花园

  一到春天,我就想起姥姥家的后花园。

  那其实是个袖珍果园,在姥姥家后院和房西侧的山坡上,面积不算太大,一两亩地的样子。果园里有毛樱桃树、桃树、李子树、杏树、苹果梨树、山楂树、苹果树,等等,可以说,当时辽南乡下该有的果树,这里基本都有,堪比孙悟空的花果山了。

  这里的果树属那棵大杏树最为年长,童年的我,一个人是抱不过来树身的,需要跟小伙伴俩人合抱方可。而在姥姥家果园的上方,大姥爷家的后院还有一棵这样的大杏树。我的姥爷排行老二,分家的时候与大姥爷各分得一棵大杏树,中间用篱笆隔开,虽各有所属,但一看就是两棵姊妹树。这杏子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乡下叫做“羊粑粑蛋杏”,大小比羊粪蛋稍微大一些,杏仁极苦,但果肉味道十分鲜美,颜色是那种地道的橘黄色,可谓色香味俱全。那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在夏天是很好的乘凉去处。我和姨姨舅舅们常常带着床单、被单,铺在树下小憩,为了争得最佳的位置,年幼的我常常向他们“大打出手”,如果打不赢,就向姥姥姥爷哭诉。姥姥姥爷就骂他们没大没小,怎么跟“外甥狗”争呢?这样我多半是胜利了的,但难免姨姨舅舅们用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吓唬我,但乡下孩子,对毛毛虫是见怪不怪的,守住地盘才是当务之急。

  其他那些果树倒是后来陆陆续续栽种的,想来姥爷是有意识把各种果树都栽全了,免得大人孩子吃不到应时水果,亏嘴。那时的果园大都是集体的,到秋天能不能分到苹果不好说,因为基本上都卖到果品公司了。姥爷能有这样的意识,大概是因为他在果品公司上班的缘故吧。对于果树的侍弄,姥爷带着子女们也是下大气力的。

  春暖花开,姥姥家的后花园就热闹起来了:粉的桃花,白的梨花,白里透红的樱桃花,各种花次第绽放,好一派山村美景。只是当时人们还只是为了温饱奔忙,无心欣赏这上好的美景罢了。

  对于一个乡下顽童来说,我也没有审美意识,我只是觉得花开了,天就暖和了,我就可以脱下沉重的棉袄了,就可以上山采蘑,下河摸鱼了。更重要的,果园里各种果树陆陆续续要坐果了,我需要天天盯着,唯恐哪一天熟了,被姨姨舅舅率先得手,或者被邻家的坏小子偷偷采摘。哪一棵果树上,大概有多少果实,我都基本上能做到心里有数,那些品相好的果子,我暗中是做了标记的。我每天都要在果园里逡巡几遍,从这棵树钻到那棵树下,有时被一种会蜇人的毛毛虫蜇了,也在所不惜。

  就这样走来走去,我的童年结束了。

  后来,我只能享受到每年姨姨舅舅送来的樱桃、杏子、李子、桃子,却无法享受姥姥家那一个个花团锦簇的春天。后来,姥爷去世了。后来,姨姨舅舅们一个个成家立业。后来,年邁的姥姥来到镇上,跟舅舅一起生活,后花园已无人打理,一切只能归于记忆——

  我的童年很美好,因为我比别人多一个后花园。

  姥姥的豆腐泡

  姥姥办置“嚼谷”的手艺,在普兰店乡下那个名叫大杨屯的小山村有口皆碑。

  饥馑的年代,只有过年才能吃到“嚼谷”。在姥姥变戏法一般做出的令我眼花缭乱的美味当中,我视豆腐泡为佳肴,为上品。

  姥姥做菜并不需要太多的帮手,有时甚至只需要一个拉风匣烧火的人即可。豆腐泡是在“走油”的时候烹炸而成的,姥姥将切成菱形的豆腐放进油锅里,在沸腾的豆油里焯一下,随即用笊篱捞出来。火候的把握,大概是豆腐的表皮已经硬化,但绝不过火,只轻轻地“染”上一层颜色就是了。捞早了,豆腐里会“包油”;捞晚了,二次加工炖排骨的时候,汤是进入不了的,味道也就停留在表面了。

  姥姥做的豆腐泡炖排骨,豆腐泡形状完整,咬一口,类似灌汤包的那样,一股鲜美的汤汁从内中溢出。入口即化,味道好极了。

  这种味道,在我看来就是过年的味道,许多年也挥之不去。它可以轻易地驱除鞭炮的味道、饺子的味道,让我的味蕾直达混在的排骨中间的豆腐泡,迅速向童年和故乡缴械投降。

  而作为长女的妈妈,似乎并没有继承姥姥的这般“武艺”。妈妈炸出来的豆腐泡颜色很深,好看倒是好看,可炖起排骨来,汤汁总是游离在豆腐泡的外围。粗粝的表面,内里结实的豆腐,与姥姥的豆腐泡相去甚远。

  这让我对“年”产生了怀疑:姥姥家的年,与我们自己家的年,味道何其不同!

  妈妈姊妹八个,妈妈是长女。也就是说,我有五个姨姨,两个舅舅,姥姥家人丁兴旺。相比之下,我们家这个小家,当时已经与爷爷奶奶分家另过。在鞍钢工作的爸爸,常常为了节省路费,春节也不回家,把工资寄回来,再写一封家信就罢了。剩下妈妈、妹妹和我,这个年是冷清的,稀汤寡水的。不像姥姥家人来人往,其乐融融。许多年后,我真正理解什么叫相依为命。一个大人,两个小孩子,这样的春节注定没有任何生气,有时候我家连猪都不杀,走油、做豆腐等等,所有的环节都省略了。像那时的小草鞭,嘎巴嘎巴地,只在时光之水中轻轻一点,瞬时就回复到平静。况且,妈妈炸的豆腐泡,总是不能令我满意。我嘟哝几句,或许能招来妈妈的巴掌和笤帚。想一想,妈妈难道不想让我和妹妹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大年吗?生活的窘境,会让人的心理起变化的,但爱的成分丝毫没有缺失。

  乡下的规矩,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在娘家过年的。读私塾出身的姥爷,对此是极为讲究的。而我,对于豆腐泡的极端依恋,导致我扔下妈妈和妹妹,跑到姥姥家乐不思蜀去了。

  前些年,在我父母现在居住的城子坦小镇那个名叫君乐的小饭店,我吃过一回地道的、像极了姥姥做的豆腐泡炖排骨。今年春节,高中同学在小镇聚会,我开始建议选择君乐饭店,但由于那里没有大包间,我们只好改去另外一个叫水泵餐厅的饭店。

  我再次与姥姥的豆腐泡失之交臂,个中遗憾,相见甚欢的同学们是体会不到的。

  生活的细节,岂不是那咸淡恰切的汤汁?停留在了食物乃至事物的表面,生命的意味就耽于寡淡;若入味、入心,那便是温暖、甜蜜、从容、自然的无限况味。

  可惜姥姥年事已高,而我的味觉也已渐渐麻木……

  外甥狗

  我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一个道理:吃什么,补什么。

  没有人刻意教给我这个道理,是妈妈每每过年都把猪心留给患心脏病的姥爷吃,我自个儿悟出来这个理儿。

  1978年1月,也就是我上小学一年级的第一个寒假,我做出了人生第一个大胆的设想:独自一人去姥姥家过年。此前七八年我几乎年年都是在姥姥家过年。不为别的,只因为姥姥家人多,热闹,有意思,当然姥姥的厨艺对我也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鞍钢工作的爸爸为了省路费,常常不回来过年了。

  拗不过我,妈妈把猪肘子猪心装进一个筐里,上面用一块花布蒙上,就含着眼泪打发我上路。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步,对于我个人而言,在接下来的生命体验当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我自是欢天喜地,完全不顾及妈妈是否放心,拐着筐就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家门。

  姥姥家在临近的另外一个公社(现在叫乡镇),与我家隔着三四十里的山路。那时我还不会骑自行车,只有徒步行走。道路我是熟悉的,从一个村屯到另一个村屯,我都熟记在心。只是在两个公社交界处的山梁,灌木丛生,行人稀少,似乎藏着不为人知的凶险。但为了到姥姥家过年,我的凛然,我的义无反顾,早已将这些置之度外。走在无人的山间,我大声唱着无名的歌曲,给自己壮胆、打气,我有一种战争电影里孤胆英雄的感觉。我的脑门儿上有一种麻沙沙的感觉,但额头冒着男子汉的热气。偶尔有牧羊人走过,我不动声色地紧紧跟在那些绒山羊和绵羊的屁股后面,我闻到一股好闻的干草的味道,还有羊身上特有的膻味儿……

  筐越来越沉,我不断地更换胳膊。当两只胳膊都无法承受猪肘子猪心之重,我就停在路边歇息一会儿。这时不断会有路人打趣地问我:“小孩儿,上哪儿去啊?”我就瓮声瓮气地回答:“上俺姥家!”当人家表示要帮我拐筐的时候,我是坚辞婉拒的。虽然那时尚没有人贩子这个行当,但我有着与生俱来的警觉。从家走的时候,妈妈嘱咐我,遇到陌生人,视年龄称呼大爷大娘大叔大姑,嘴一定要甜。那一刻,我全忘了……

  当我怯生生地走进姥姥家的院子,大黄狗率先认出了我,朝我直摇尾巴;然后是灶台前忙碌的姥姥喜出望外地喊道:“哎哟妈呀,这不是外甥狗吗?!”之后就开始数落:“喃妈也真放心,这么小一个孩子,走丢了可怎么办啊!”不苟言笑的姥爷则露出难得的笑容:“期末考了多少分?”我说:“双百!”姥爷点点头:“这个小熊儿,将来是块料儿。”

  这时候,我不再矜持,脱掉套在棉袄外面的新衣服,迅速跑到前街后街找那些童年的玩伴儿去了。其时的乡下,新衣服是要等到过年才穿的,好鱼好肉也是要等到过年来客人才吃的。记得有一首古诗里有“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的句子,大概也有这个意思。

  年三十到来之前,姥爷是最忙的:写对联。念过私塾的姥爷是屯子里为数不多会写墨笔字(毛笔字)的,我给姥爷打下手:裁红纸,按照字数多少折叠红纸。这里有着小小的数学学问,几次折叠叠出多少字,字间距又大致相当,我在8岁的时候已经掌握。我在10岁的时候不自量力地帮助姥爷写对联,因为姥爷的心臟病一犯,就没力气写了。这时候,我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但明眼人是不难看出来的。因为我的字里缺少一种东西:风骨。

  等我上初中的时候,姥爷英年早逝。这时,已略知世事沧桑的我痛悔不迭:姥爷那么多精辟的对联,我只记得一两句,诸如“劝告世人三件事,戒酒除烟莫赌钱”“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而已。其他的,我几乎都没有记下来,它们像姥姥家的炊烟一样,飘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故乡有一句谚语:外甥狗,外甥狗,吃完了就走。

  如今,姥姥已年迈。又要过年了,我能否再次沿着童年的山路走到姥姥家,吃饱喝足,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就像外甥狗一样没心没肺呢?

  知 青

  作为特殊年代的一个特殊群体,知青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打我懂事时起,我就觉得小伙伴巧朋的妈妈有些不一样,小全会的妈妈爸爸也不一样,小王毅那一大家子人就更不一样了。不一样在那里呢?他们说话都“偏”,跟我们屯子里的大多数人说话不一样,他们常常发出很好听的翘舌音节,不像我们的土话那样基本都是平舌;再就是他们的打扮,倒不一定洋气到哪里去,但跟乡下人的打扮总是有区别的;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有些拽,他们的脸都很白……

  后来妈妈告诉我:巧朋他妈是知青,看到回城无望,就嫁给了巧朋他爸;小全会的爸爸妈妈都是知青,他们结婚以后就不住在青年点了;小王毅的爷爷是个走资派,全家人都跟着他受牵连,下放到屯子里改造。

  知青多少有些比较好理解,妈妈的解释就是城里的年轻人,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到农村帮助农民们干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至于走资派,小孩子不懂,就是在城里犯了错误,被罚到农村受苦、改造。小王毅他爷爷每天总是弓着腰,把锄头横在腰上,两只胳膊挎着锄把。想来,那就是低头认罪吧。

  后来我家搬到大队青年点附近,每天看着几十个男男女女进进出出,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欢欣鼓舞,我也有了最初的梦想:我长大一定要做个城里人,像他们一样干干净净,潇洒漂亮。特别是生产队收工以后,他们在青年点肆无忌惮地唱歌、吹口琴、吹笛子、拉手风琴、拉小提琴,他们太有才了,他们的生活太令人着迷了。更让我羡慕的是,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一男一女在乡间小路或者河边散步,据大人说那是搞对象。但乡下人搞对象可不像他们,一个个偷偷摸摸地,像做贼似的。我觉得他们不卑琐,敞亮。

  几十里地之外的姥姥家东屋间住了四个女知青,我到姥姥家时没事就愿意往她们屋里钻,我喜欢听她们说城里话,她们也喜欢我这个懂事、不淘气的孩子。后来,大舅要结婚了,她们必须搬出姥姥家。搬家那天,四个女知青都哭了。那一刻,我恨死大舅了:你就不能再晚一点结婚啊!

  这些知青里我最崇拜两个人:一个是我们家旁边青年点的王志强,另一个是在姥姥家所在大队下乡的知青李吉生。

  王志强据说会武术,我没见过他展示武功,不过青年点的男男女女都把他当作老大。他不是点长,但在青年点大家有个摩擦,都要他出来主持正义。青年点的伙食不好,王志强不知道从哪里整来一些白面,跟几个哥们儿姐们儿偷偷到我家擀面条,就算改善生活了。当然,我和妹妹沾了光。

  李吉生会画画,会写美术字,他在写黑板报的时候,我就蹲在旁边看。许多年后,我在学校、在部队办黑板报,这门手艺是不是来自他的潜移默化呢?我想一定是的。后来,他回城时,带走了姥姥屯子里最漂亮的女孩。

  不久前,小王毅的叔叔辗转找到我的单位,与我叙谈了很久,他依然记得我的乳名叫“秋生”。然而他或许不知道,当年知青们的一言一行,几乎影响了一个乡下孩子的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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