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
地瓜并非关中人的叫法,关中人叫红芋,有的地方叫红苕,好像只有东北人和山东人叫它地瓜。我的老家在河南,老家人叫红薯。到了浙江福建一带,它的名字就成了番薯,到了江苏,又换成了山芋。它的叫法还有芋头、甘薯、甜薯、白薯、白芋等等。也有稀奇古怪的名字,譬如台湾人叫做玉枕薯,云南彝语称它为阿鹅。无论怎样叫,它都长着一个长条的模样,红色居多,也有白色,有的书上说还有粉色。其实,粉色也归于红色的范畴,通常被描述成为淡红色,是一种由红和白混合而成的颜色,更准确一点,它应该属于不饱和的亮红色。
吃地瓜的年代——好像这样的说法才能配得上缺吃少穿的日子。把地瓜换成红薯、芋头或者其他,也许那味儿就不一样了。这就显出了一个词的重要:地。谁也不敢否认土地的伟大,正如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墨勒阿格说过的:“大地,你是万物之母。”它养育万物,当然包括人类。土地,在乡下人的心目里,有着“命根子”一般的重要,可是事实上,总是有许多人通过奋斗离弃了土地,也包括四十年前的我。土地上的劳作,令我苦不堪言。瘦弱的身躯无力负重,于是潜意识里,就把脱离土地视为幸福。
在所有潜入泥土的植物里,地瓜的叫法最形象。所有被称为“瓜”的植物都扯着长长的蔓爬在地面上,唯独它被泥土掩埋。它的叶子形状类似于人的心脏,又像鸭掌,扯叶的枝条很长,紫色的,我们这儿叫做蔓。一场夏雨过去,它就爬满地面,亲密无间地交织着。纠缠,这样的词语用在地瓜蔓的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地瓜的一生,与阳光隔绝,与风隔绝,与空气隔绝。这个世界,对它来说可以用一个词概括:黑暗。可从另一角度看,它隐蔽着,安全着(除非地震),自然的、人为的破坏与它无关。小孩子是调皮,可是地面上的动物、植物足够他们享尽天性了,哪里还顾得上泥土里的东西?
我的家乡是秋天挖地瓜的。在黑暗中度过一生的地瓜终于问世了,睁开了眼,看见了阳光,看见了南山,享受到了风和空气的抚摸。刚出来,它的身上还带着泥土,仿佛舍不得离开养育了它一生的母体。但很快,它就被剥去身上的泥土,装在架子车上被运回村子的秋场上,再之后进了人家的院子,藏进了地窖里。如此,它又回归于黑暗的生活。然后呢,一块块被切割、被蒸煮,填进了人的肚子。
这样的描述是不是很残酷。但没办法,这就是地瓜的命运和归宿。别说它,自然界有那种动植物能永恒呢。闭眼细想,是没有。幸福和快乐都是暂时的,永恒的词语只有一个:死亡。
我是有点悲观了。不过,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凡事都能想开了。就说被家乡人称作红芋的地瓜,好歹是被人享用了,比起那些被虎狼毒蝎吞噬的弱小动物来,它是幸运的。
地瓜最常见的吃法是下锅。小米粥、包谷棒子的碗里有几块地瓜,就是早餐和晚餐的内容。还有一种吃法是烤,现在大街上依然有卖的。古戏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说的就是烤红薯。皮是半焦的,心是热烫的,在冬日里有种温暖。这烤红薯,我小时就经历过。在野外拢一堆包谷秆,点燃火,把地瓜放进去烤熟。不过,那火候很难把握,烤出来常常半生不熟,皮完全焦黑。吃完,手在脸上一抹,伙伴们全都成了黑脸包公。那种快乐的方式,如同逝去的时光,现在是找不回来了。
如果是红心的地瓜,那味道绝对甜。妻子眼尖,从菜市场一眼就能分辨出是不是红心的。我问她你凭什么?她笑笑说,凭感觉。我没辙了,感觉这东西是强求不来的。偶尔陪着妻子去菜市场,我的眼光只在地瓜的身上转悠,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它是红心的吗?
土豆
土豆,我们这儿叫洋芋。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它是外来的。一查资料,果然它的祖先在南美洲,学名叫马铃薯,是英文的翻译。它传到中国只有三百年的时间,中国古人的诗文里很难寻到它的影子。
土豆,关中人叫它洋芋。不过我倒是喜欢它的另一种称谓:土蛋。这个词表明了它同地瓜一样的身世,但“蛋”更吻合它的形状。地里的土坷垃是什么样子,土蛋就是什么样子。地瓜是长条的,土豆是圆嘟嘟的,也是泥土一样的颜色,眼力再笨的人也绝不会混为一体。再说,土蛋的称呼,也具有潜意识里的亲切感。
过去听过这样的说法:土豆烧牛肉。好像那就是共产主义的生活。所以,面对着土豆,我丝毫没有看见地瓜那样的悲悯之情。
土豆生性喜冷,适宜于凉爽湿润的土壤环境。我在村子里劳动的时候,我们队在地势低下的“东滩”有几亩地,一年就只种一料土豆,冬天里地就歇着。开了春把它的种埋进土壤里,随后它就发芽,在地面拱出单叶,再之后就逐渐形成7-9片奇数羽状复叶。夏收后挖开泥土,根茎下就是一窝窝的洋芋蛋蛋,宛如一个几世同堂的大家庭,有大有小,最小的只有黄豆大。
土豆这东西怪了,明明是从泥土里钻出来的,可是出来时却是一身洁净,不沾一点泥巴。看这情景,它对泥土的感情远不如地瓜。如此,我就不免对它有了偏见,想着这么快就背叛了自己的母亲,那绝对不是好孩子。可念头归念头,物质对于人的诱惑有时并不因为情感,就像有些人一面骂着美女如蛇蝎、金钱若粪土,可是偏偏就挖空心思想、不择手段地拼命夺取,而且是越多越好。如此说,好像我对土豆的偏见也掺杂着虚假的成分。
那个年代,地瓜是主食,吃得我胃里作酸。很快,我就背叛了自己的情感,转而喜欢上了土豆。土豆的吃法有多种,切成小方块,下到稀饭锅,放进汤面锅,还可以切成细丝炒着吃。这时候,它就充当了菜的身份。母亲炒土豆丝很拿手,丝切得细,出了锅不断条,吃起来脆,非常适合牙齿的感觉。这“脆”关键在火候,如果火候过了,就会成为断条。我喜欢的吃法还有两种,一是像蒸馍一样在锅里清蒸,是那种甜绵的味道。蒸出来的土豆很好揭皮,至今保留着揭皮时的那种无法形容的痛快淋漓,如同剥去了心爱女人的衣裙,裸露出美丽炫目的玉体。蒸出来的土豆便于携带,村子人出远门,总是少不了给包里塞进一堆蒸土豆。另种吃法是土豆拌汤。水烧开,先放进切成块状的土豆蛋蛋,边煮边和面水,煮十分钟左右,倒进和好的面水搅拌,撒盐,放入萝卜小丁和小菜片,做成稀饭样的汤。家境好点的里边再放些葱末、姜末、鸡蛋、花椒粉,那就更好喝。
身子小点的土豆,母亲会做成土豆糍粑。做法是:先把土豆蛋在石臼里用铁棍捣成碎末,直至形成糨糊状,水烧得冒泡,用勺舀进沸水里煮熟,舀出来盛在提前调好的汤汁里,伸进筷子夹开一块,不用牙齿咀嚼,一哧溜就进了肚子。
至今,我仍纠正不了喜食土豆的习惯。土豆,也许由于它卑微的乡土身份,总是上不了高贵的筵席。点菜,只要我一报土豆的名字,就有人说你个啬皮,土豆能上桌子?这种剥夺了我情感和权利的蛮横无理,我很气愤,也很伤感,但在那样的场合,我无法发作,只有沉默着拉下脸,维护着我的土豆尊严。这样做,就像西方哲人卢梭说过的:“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土豆是无辜的,无论人们怎么瞧不起它,都不可能改变我对它的嗜好。尽管对于它,在情感上我不会产生对地瓜那般的怜惜,但只要一上了饭桌,我的筷头第一个瞄准的,就是它了。亲人和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吃土豆。
萝卜
生克熟补。这是祖母很多年前的教导。祖母说的是萝卜。这就可见,萝卜对于人体是有益的。
同地瓜、土豆不一样,萝卜是结籽的植物。种地瓜、土豆是埋下它们成型的身子,而萝卜是撒下它们的籽实。成长的过程是相似的,也是在泥土的“子宫”里孕育成型。不过,也许是嫌在泥土里太憋气,萝卜会从泥土里伸出小半截身子来。萝卜的叶子,家乡人叫它萝卜缨子,直接从萝卜的根上伸出来,平展地铺在泥土的表层。它的叶片绿得亮眼,大得令人感到夸张,是乡里人“窝浆水”的上等原料。
在乡下,冬天能吃的菜只有白菜和萝卜。一个圆,一个长,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宛如凡尘里的俗人。前些年,酒席上很少见到萝卜,近几年宴席上多了道萝卜片或萝卜丝的凉菜,心里很是欣慰。
记忆里,天冷了,萝卜才出土。总是在连绵秋雨后某个晴朗的日子里,队长让我们秋场边上挖萝卜。南山清晰可见,空气清新宜人,萝卜缨子上的水珠晶莹透亮。如此的背景,会让我生出陶潜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
刚离开泥土的鲜萝卜娇气,既怕热也惧冷,最好的储藏办法是在上冻后埋在土里。“大地是最好的避难所”。这是英国作家詹·豪厄尔的名言。乡里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个洋人?这完全是经验之举,即使是埋在泥土里。不等天暖和,就要吃完土埋的萝卜,否则它就会糠心,或者生芽变质。
萝卜皮分绿色白色。祖母钟情的是那种绿皮的。生产队给社员分萝卜,她总是第一个到场。她要挑大的,队长不准,说你把大的挑完了,小的谁要?队长虽说管她叫四娘,但也得把一碗水端平。祖母说那我只挑一个。她就在萝卜堆里翻呀翻的,抱出那个最大的来,喜悦得像搂着自己的孙子。过秤、记账,一家一个大小不等的堆儿。祖母在我家的萝卜堆旁守着,怀里一直抱着那个大萝卜——她在等父亲用架子车把萝卜拉回家。那时的秋天,队里分的东西很多:除了萝卜,还有玉米、谷子、稻子、白菜、辣子、烟叶、毛豆、红芋,甚至秋作物的秸秆也要分到一家一户。分其他东西,祖母都没热情,她喜欢的就是萝卜。
祖母常常念叨的一句话是:“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医生开药方。”她说的生克熟补自有她的道理。吃得太饱,消化不了,她把萝卜生切成片,看着家人吃进肚子,什么时候打出一声响嗝,她就说好了好了。要是上火了,感冒了,拉肚子了,咳嗽吐痰,她就熬萝卜汤,加些生姜片、葱白让患病的家人喝下去。就是全家人都没毛病,她也会隔几天熬一大锅让全家人喝。萝卜的清香,进入口腔,而后沁入肠胃,荡漾在我的身心。那种感觉,顺沿着时间的隧道,爬满记忆的老屋。现在,蔬菜的品种虽然很多,但是隔段时间,我会让妻子煮一碗萝卜汤。不仅仅是怀旧的感觉,而且是为了暖胃润肺。我的气管不好,到了冬天就咳嗽。按照祖母的偏方,用糖渍萝卜治疗。其方是:大萝卜250g,切片放碗中,加白糖2-3匙,搁置一夜,即浸渍成萝卜糖水,频频饮服。此方有化痰止咳和润肺利咽之效,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和百日咳。咳嗽痰稠、肺胃有热、咽喉痛亦可服用。有时夜深人静,妻子熟睡,我写作累了,烟又抽得嘴臭,便切一碟萝卜片生吃,清口臭,润嗓子,化瘀滞。
那个最大的萝卜,祖母总是留到除夕的晚上才吃。父亲把萝卜埋进院子菜地的泥土里,隔几天祖母就拿把小铲子刨开土,看看那个大萝卜还在不在。我渐渐长大了,对祖母说“奶奶,没有哪个贼娃子偷你的大萝卜。”祖母笑着,举着小铲佯装要打我的样子。现在想来,祖母的萝卜情结,无疑是纠缠了她的一生。
花生
花生是地道的中国植物。欧洲人把花生称之为“中国的坚果”。岂止欧洲,连非洲都是。刚果布朗氏在1818年的《刚果植物志》中称“花生是由中国传入印度、锡兰及马来群岛,尔后传人非洲的。”我小时哪里知道这些,看着大人在地里刨花生,由不得嘴发馋,跟在大人的后边捡拾那些遗落在泥土里的花生,吃它的嫩豆。
花生的模样是最具特征的,好像人的手指,有单节的,有双胞胎相连的双节,也有的三节连在一起。我见过四节相连的,不过极其稀少。按照书上的解释,它的形状分蚕茧形、串珠形和曲棍形。但在我的意识里,这几种形状并无本质的差别,或者说几种形态兼而有之。有时动用想象,它的节像个胖娃娃,圆嘟嘟的样子。它的皮很酥,剥开,里边就是花生豆,豆子上有层薄薄的黄皮,手指一抹就会褪去。黄灿灿的花生豆儿,就呈现在我的面前了,生吃、熟吃皆可。
我的家乡在关中渭河南岸,沙质的土壤,非常适宜于种花生。谷雨那天播种,秋分前后收获。选两颗饱满的花生做种子放在挖好的坑里,用土一埋,就等它出苗了。喜欢它的叶子,圆圆的,手摸着有种光滑的感觉。更为神奇的是,它的叶昼开夜闭,感应着自然界的光线变化。对自然的感应,植物比人更敏锐,因为人喜欢呆在房间里,躲在屋檐下,不像植物那样昼夜与自然相伴。我有时想着,谁说植物不存在心灵?只不过,它用另一种方式呈现着。
到了收获季节,我们不急着回屋放下书包,直奔河滩的花生地,用手指刨开它藏在泥土里的根。好家伙,一嘟噜一嘟噜的花生串儿。刚离开泥土时它还水嫩着,宛若幼女的肌肤,需经过风吹太阳晒才能干透。可是我们等不及了,剥开皮就朝嘴里塞。
生花生有股生油的味道,不好消化,伤胃。熟吃的方法就多了,一种是炒:连皮炒或者剥开炒。连皮炒的锅大,怕炒焦,要混合着沙子,炒熟了摆在街上卖。剥了皮的花生豆儿用清油炒,出了锅粒粒黄亮,是下酒的一道菜。我在做中学教师时给学生讲《孔乙己》,就想起小时见过大人喝酒吃花生的情形。不用筷子,嘴张开,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花生豆扔进嘴里。他们不说孔乙己“多乎哉,不多也”那样文绉绉的话,而是额头上冒出青筋,猜拳行酒。
还有一种方法是煮,花生剥皮下进稀饭锅里。第三种方法是榨油。这不是乡下人做的活。城里人也会盘算日子,秋分前后一辆辆车就开向渭河滩收购花生。在乡下人的眼里,他们很有钱,可还是抠,面对着花生堆儿,并不急着说价,而是埋怨指责,什么品相不好看,没有干透,短节儿太多。他们十分有耐心,磨蹭得乡里人不耐烦了,这才站起身讨价还价。乡里人不懂心理学,往往这时就得下狠心让价。不然,人家扭屁股一走,这大堆大堆的花生难道让自家人全都吃了?
再后来,我还知道,城里人收购花生,并不完全是榨油,还做糕点、糖果。
我很少吃花生。小时不晓得那东西难以消化,贪吃生花生,吃得多了想吐。好吃难克。这样的乡村经验让我远离了花生。不过,我终究难以拒绝它。好多年,我吃的都是花生油,以后又换了名字:植物油。我在纳闷,难道炼花生油的,卖花生油的都如我一样忌讳这个名字?成型的花生我可以不吃,但用它榨成的油我没法子拒绝。这样,我的肌体内,就脱离不开乡村的影子。
是的是的,哪个人能离得开乡村的植物呢?
个人的喜好和经验并不代表真理。现在我还知道,花生被誉为“长生果”。既然拥有这般美好的名字,必然有其说法。其一,在于它的营养价值。它内含丰富的脂肪和蛋白质,并含有硫胺素、核黄素、尼克酸等多种维生素。它的矿物质含量也很丰富,特别是含有人体必需的氨基酸,有促进脑细胞发育,增强记忆的功能。其二,它的药用价值。能凝血止血,降低胆固醇,延缓人体衰老,促进儿童骨骼发育。另外,它的油中含有一种生物活性很强的天然多酚类物质:白藜芦醇,作用就更厉害了:预防肿瘤。民间的单方中,还用它治高血压、肺结核。
岂止花生有药用价值,在《民间药方大全》里,它的叶子也是药,可治疗失眠多梦。方子是:花生叶半两,红枣10粒,浮小麦3钱,煎一碗汤睡前服下,连用7天痊愈。但在我的家乡,收获了花生以后,花生叶却被埋于泥土之下。“大地所育,终归大地。”也许,乡下人在实践着乔·皮尔的话。
作家许地山有篇《落花生》的短文,一直不解那个“落”的含义。前几年回家乡讨教,才知道花生是豆科植物落花生的种子,花落以后,花茎钻入泥土而结果。如此,这个“落”字就落在实处了。
生姜
生姜暖胃,御寒。这是乡村人的见识。中药典籍介绍它的药效是发汗解表,温中止呕,健胃活血,杀菌解毒,用于消肿止痛,降温提神,医治脾胃虚寒、寒痰咳嗽,感冒风寒,鼻塞头痛等症。中医素有“男子不可百日无姜”之语,认为姜是助阳之品,对肾虚阳痿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此外还可防晕车,消化体内酒精,减轻面部暗疮,防治头皮屑,缓解腰肩疼痛,治疗偏头痛,抑制肿瘤,抗衰老。生姜,这不起眼的植物简直就是万能药,
“生姜治百病”。这是自古以来的说法。在中药材里,它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鸢飞鱼跃,草长莺乱。这说的是节气里的清明,是生姜播种的时节。没有耐心的人,是种不得生姜的。播种之前要精选种子,要用药剂浸种催芽,要将土地深翻耙平,或将土地平整开沟,还有施肥,播前和生长期都非常讲究。在我们这儿,唯有二姑家的焦将村种植生姜,我那年在那儿搞“社教”,也跟着村民一起种姜收姜。生姜对种子、土壤、肥料、耕作方法的要求极高,不像种植小麦、玉米那样可以漫不经心。它既害怕阳光的暴晒,又需要阳光散淡的照射,这就麻烦得很,要给它搭棚,棚间还要有缝隙。秧苗高15厘米以后,要搭成高1米左右的平架,架上铺盖稀疏杂草,或插狼鸡叶,遮挡住部分阳光。人秋后它的根茎膨大了,再撤去荫棚,增加光合作用。在我的感觉里,生姜像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非得服侍得舒舒服服才听话。
采收生姜,亦有讲究。种姜、嫩姜、老姜采收的时间各有不同。种姜是6月下旬,嫩姜是8月初,老姜是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焦将村的人把挖老姜叫“起姜”,挖起根茎,去掉茎叶、须根,放进担笼里。
生姜永远都是一副枯黄的外表,几块疙瘩连在一起成不规则的圆状。切开,肚子里则是黄灿灿的姜肉,辛辣,芳香。热辣辣的天气里,焦将人喜欢嘴里含一片姜,说能防暑、降温、抗菌、提神,还能增进食欲。不过对于它的更多药理作用,焦将人不懂,他们更多的是用姜炒菜、凉拌菜,煮肉。肉里有生姜,就是夏天也放不坏。
生姜容易衰老。放置得久了,它的表层就会起皱,其肉也变得干瘪瘪的,宛若乡下的老太婆,浑身都没有了水质。
小时,村子里的桑葚树很多。吃桑葚的果子,那是美味。那时对生姜没有什么认识,但喜欢喝它与桑葚泡在一起的水。还记得做它的方法,用刀子把老姜切丝,和桑葚一起放进茶缸里,冲进去刚烧开的水,盖上盖子泡一会,就可以喝了。揭开茶杯盖子的那一刻,水是红艳艳的,香气扑鼻,喝进嘴里,那个甘甜呀,那个甜蜜呀,文字再怎么费劲也描绘不出来。这些年,一直都在回味着那种味儿,可生姜是有的,桑葚却很难见了,生姜配桑葚的那种无比美好感觉,只能永存于幽深的记忆里了。
依稀记得,一个春天的傍晚,老屋前后植物的香气弥漫着我稚嫩的身心。端着一茶缸的生姜桑葚水喝着,眨眼之间,天就黑了,有春耕的牛自小路扑踏扑踏地走回来。后来读到了宋人舜民《村居》中的两句:“夕阳牛背无人卧,带得寒鸦两两归。”那般的意境,在生姜桑葚水的品味下,该是何等的心情?似乎听到了遥远的牛蹄声,只是牛背上少了寒鸦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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