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都没有发生》(春风文艺出版社陈冠中著)时,因为回忆录式的叙述手法,当看见“我”叫“张得志”时差点没反应过来——作者不叫陈冠中吗?此时方才明白并非作者的回忆录,而是一本第一人称的小说。只不过这个“我”的经历太煞有介事,其中又掺杂着不少史实,让我一度以为这就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当然,作者有没有亲身经历过并不重要,自己没体验过的事却能说得绘声绘色是作家的本事,关键是,作者是有可能成为这个虚构的自己的,因为他住在香港。《什么》的卷头有一句话,“古代读书人为朝廷服务,是官本位;而我们寄生在资本里,是商本位。”香港人视做生意挣大钱为正道,纯粹的知识分子生存空间非常小,一座香港大学掩盖不住香港的铜臭味和市侩气。看着陈冠中先生把生意和生意人写得绘声绘色,我们了解了香港人的“生意经”是融入到香港人的骨血里的,不管这个人做不做生意。对陈冠中先生了解不多,所以说不清书中的事的真假虚实。N年前曾看过陈冠中编剧的电影《等待黎明》,算是陈先生给我留下的唯一一点印象。说起来这片子已经很早了,那时叶童还不是许仙,发哥还没演小马,万梓良倒是比日后的角色有英气。剧情正如标题,三个年轻人面对日据时期香港黑暗的环境,找不到未来的出路,唯有忍耐到黎明的来临……而将两部作品放在一起,能发现陈冠中对香港的状况一直是持怀疑态度的,尽管《什么》中的香港处于高度繁荣的时期,尽管“我”生活优渥——“我”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又炒股失败,使“我”早早就要自食其力,在远洋轮渡上工作的经历为他的生活定了调,在轮船上他学会了做会计、写报告、与外国人打交道,而且生活方式也逐步西化,他甚至变成这艘船,在国外漂来漂去,哪儿有人雇他就去哪里,自己不做老板,而是依附在别人身边为他打工。一个很明显的隐喻。香港也是如此。“古代读书人,包括绍兴师爷,都是为朝廷服务,是官本位,而我们是寄生在资本里,是商本位,但本身不是商人,是帮商人的忙。我们都是第二把手。”“我”曾用绍兴师爷的例子说明自己的身份——自己不做生意,而是跟在生意人身后,为他能更好地做生意提供帮助。不过“我”举这个例子不是说自己适合当“师爷”,而是阐述自己的处世哲学——加入游戏,遵守规则,但不深入,赚钱适可而止,退出摸准时机,总之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安舒心。这套理论其实是和古代知识分子的“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一脉相承,只不过“我”只学会了知识分子的“油滑”,因此他不停地换老板。“我”曾经服务过的人中,托图是英国人,雪茄黎和黑豹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雪茄黎在尼日利亚倒买倒卖,而黑豹则是游走在黑白两道之间。二人都是胆子大,出手狠,为了挣钱能豁出一切,但是性格固执、品味低俗,做事不知进退,“我”为他们干活只是为了钱。而托图同为经理人,性格沉稳,手段多样,品味高雅,最重要的是掌握了最佳的退出时机。“我”是将托图当作自己的榜样来模仿的。“我”只爱自己,安心当一个匆匆过客。及时行乐,无牵无挂最重要,他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还是一个隐喻。香港也是如此。问题是,无论是作为“二把手”还是殖民地,最大的问题是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渴望自由的人却没有自己做主的权力,这是莫大的讽刺。“我”最后是被人用枪打死的。因为马董。马董是谁不重要,不过是“我”的又一个老板。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后,马董就此没了踪影,而赔了钱的人找不着马董,就决定拿二把手出气……之前“我”在跟雪茄黎干活的时候也挨过一枪,只不过打中的是手背。打死二把手警告一把手的伎俩“我”以前就遇到过一次,而且不会每次都有好运气。中枪的那天,是1998年7月1日。再明显不过的隐喻,无须解释。故事在“我”中枪后结束,“我”生命的结束也象征着“我”的人生哲学的失败。“我”死了,香港因为回归而翻开了新的一页。香港是否获得了第二春?陈冠中没有写,吾等只在影视作品里接触香港的人更没资格评判。不过,陈冠中在附录中写下这么一句话:“如果要说香港将来的出路,最终还得回到香港人的教育,构建较丰满的文化价值——但不要以我这代的主流为榜样。”一件有趣的事是,“我”在中枪前几天发现自己竟有一个儿子,英洁,一个只有几天露水情缘的女人生的。当然“我”对她有感情。总体看来,“我”的生活一直很优渥,即便是金融危机也没受到影响。当“我”知道儿子的存在,尽管还只是个小孩,却兴致勃勃地谋划起了一个供他出国上大学的计划。所以说,尽管“我”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但还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求上进。至于香港的未来这件事,回归只是名义上的革新的契机,金融危机才是真正的警告。“我”因金融危机而死,香港也因金融危机而衰落,“我”发现儿子和“我”中枪虽构不成因果,却是个隐喻:旧时代的香港已失败,未来确实需要下一代的崛起。依靠教育是老生常谈,不过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个人的自立自强永远是生存的第一大要素。无法选择的人生味道《八百万种死法》(新星出版社(美)劳伦斯·布洛克著,潘源、王默译。)的八百万其实是指纽约市里八百万市民。“八百万种死法”的意思是每一个人都有他们死的方法———没有人可以逃避。与其说是侦探小说不如说是写侦探的小说。《八百万种死法》将近一半的篇幅是在写侦探马修的戒酒记——计算戒酒的时间、参加戒酒互助会、喝免费咖啡、听人们的戒酒心得、破戒、酒精中毒、再次戒酒……总之写了很多与案情没什么关系的事。估计读过的人很难记住凶手那一长串拉丁名字,他的面貌也是模糊不清。当然了,他不是主角,这个系列的主角永远是马修·斯卡德,以及纽约这座扭曲的城市。拜第一人称视角和大量与案情无关的叙述所赐,破案的戏码不再是第一位,而马修的形象深入人心:前警察,无照侦探,住旅馆,独来独往,爱喝酒,爱女人,常去教堂,却不信上帝,喜怒不形于色,但有一套自己的行动准则……从他的爱好是酒和女人能看出,他本质还是一个世俗的人。他在警察系统混饭的时候,既办案,也收钱,日子过得还算滋润。而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干时,他总会说:“有年夏天晚上我下了班,跑到华盛顿海茨山庄一处酒吧,那儿警察喝酒免费。有两个孩子来打劫,出门前一枪打中酒保心脏。我追到街上,打死其中一个,打中另一个的大腿。有一枪失误,反弹出去,击中一个七岁小女孩的眼睛。都是软绵绵的东西,自然就捣进脑子里。他们告诉我,她当场毙命。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嘉奖。然后我递上辞呈。我不想再当警察。”说到这里就没了。他不再说事后自己的心情,也不会说自己得到什么教训,事实上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八百万种死法》中,他第一次坦承事后的想法:“我不知道迫使我离开警察局的是对这一事件的负罪感还是别的,但这确实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所以,我不想当警察了。也不想当丈夫、父亲或继续在长岛生活。”“马修·斯卡德”系列每一册的卷头都会有一句话“我叫马修,我是个侦探。今天,我无话可说。”在《八》中,戒酒互助会有个环节是戒酒者交流自己的心得,每次轮到马修的时候,他都说“我叫马修,今天我没什么可说的。”马修总是在生活中扮演着“失语者”的角色,而且不同于得不到说话权利的弱势群体,马修是主动放弃这个权利的。为什么这么做?马修自己不明白,我们也不清楚,也许成为边缘人有助于清醒地认识世界,也许觉得语言不如行动实在,也许是认为在这个扭曲的世界无论扮演什么角色都会犯错,甚至是马修觉得寻找意义的行为本质上是毫无意义的。所以,能得出唯一的确凿无疑的结论是:马修很酷,他是个有性格的男人。也许有这个结论就够了,对这个故事而言。说到《八百万种死法》这个故事,想起一件与故事无关的小事:当时把书买来之后随手放在书桌上,大概是和我室友的《十宗罪》放在一起,书名又挺惊悚,第二天室友遂问我这书吓不吓人。我:“不吓人,破案的,不是恐怖小说。”室友:“那怎么起这么吓人的名?”我:“不是,标题的意思是对于死亡人做不了主。”其实仔细想想,恐怖题材也有着世事无常,人无法主宰自己的生死这一主题,只不过大多数都被感官刺激淹没了。《八百万种死法》的副标题是“纽约,有八百万人,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马修每天透过报纸都能看见关于死亡的新闻,死亡原因虽千奇百怪:车祸、抢劫、邻里纠纷、连环杀人魔,甚至是天上掉下来的电视……死亡对于这座城市而言已习以为常。而马修经办的这桩杀人案,如果不是他置身其中,对他而言不过是报纸上的一篇几百字短讯,没什么稀奇。马修是侦探,他能找出凶手,保护钱斯手里那几个妓女的生命,但是,类似的凶杀案依然在不断地发生。故事的最后,马修再一次参加戒酒互助会,当他终于准备说点什么时,眼泪却代替了他的话语,他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又一次。很难说马修是为何而哭,唯一能确定的是,马修终究是个凡人,他无论做了什么努力,纽约依旧是纽约。习惯了像福尔摩斯一类“无所不能”的侦探后,回头看这个被酒瘾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中年汉子时,会觉得他更富于人情味。侦探小说早就不单是消闲解闷的迷宫游戏。侦探的双脚落在地上,为了破案,一边强忍着酒瘾,一边却要走遍大大小小的酒吧,闻着满屋的酒香却只能喝可乐,还要跟那些根本不想搭上关系的人套近乎,虽然一大半跟案子没干系却还要查,最起码自己的调查能迫使真凶有所行动……如此辛苦的破案,以及大段叙述他如何戒酒,都是作者传达给读者的信息:马修在这座城市只是普通的人,他和我们一样。《八百万种死法》是部大量细节淹没了主线的小说,这些细节的确丰富了人物形象和所处环境,不过更重要的是,就像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不是马修介入,这事不过是报纸上的又一篇短讯。也许是作者刻意的漠视吧。不过作为读者,除了哀叹社会的黑暗和人的无力,故事却也变得“平易近人”了——虽然这种“平易近人”是毛骨悚然的。不过,有了马修这个真实可信的形象,“侦探”不再是一个神秘的职业,他们以破案为名,用自己的方式与黑暗和不公抗争。乖僻、执拗,却从不说放弃。侦探身上常常有着异于常人的味道,而这味道正是源自于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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