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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个老会战

时间:2023/11/9 作者: 岁月 热度: 15724
刘 莉

  我的父亲是1960年从南京军区某部转业来到大庆的,从花花绿绿的上海来到了蒿草遍野的蛮荒之地。关于父亲是怎么来的,他从来不提,好像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似的,是母亲告诉我们的。她说你们的父亲当初从部队转业后其实是留在上海的……母亲说这事的时候很平静,而我们却无法平静,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前途和命运,可是如果父亲留在了上海,他也就不会遇到我们的母亲,母亲生的孩子也就不一定是我们了,看来,父亲当初的选择对于他、以及他的妻子和子子孙孙是一个重大的关乎几代人命运的决定。母亲说当时转业的那些人只有两个去向,一个是和父亲一样留在上海当工人,一个是到东北参加石油会战。父亲本来是幸运的,可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这个时候用到父亲的身上是多么的恰当。他看到家在上海的班长被分到几千公里以外的东北时就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和那位班长调换了分配的去向。一切就是那么简单。当在上海的姑姑得知父亲的做法后,惋惜得像傻了似的,不知说什么好了,也许当时父亲并没有意识到他的一念之差将会给他带来什么。

  当年和他一起来的有3万多人,是从不同的军区转业的。他们来的时候全部穿着军装,当然是摘了领章帽徽的军装,一下火车他们的棉军装在刀子一样凛冽的北风中立刻变得十分单薄而失去了御寒的功能,也许这时父亲才明白过来几天前的决定是一个错误,并且在今后的数年中他所遭受的巨大的苦难越来越让他意识到了这个错误给他带来的严重后果而让他的一生蒙上了悲壮的色彩,我们长大以后当得知这一切时,我们又把父亲当初的决定所带来的命运的差异放大到极至,因为我们是多么地向往大城市的生活,如果我们能生在像上海那样的地方,我们的命运也不是现在的样子,我们的孩子们也应该是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关于父亲的来历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它已经变成了现实,再也无法挽回的现实。1960年正月十三,父亲和他的战友们来到了东北。他脱下了单薄的棉军装,换上了深蓝色的厚重而板结的缝了竖杠杠的棉工服,穿上了咖啡色的脚尖处有包头的钢铁般坚硬的翻毛大头皮鞋,头上是一顶狗皮帽子,帽子前额处有一块毛朝外的皮子,这块皮子一般都是狗身上成色最好的皮毛,这块皮毛的质量决定了这顶帽子的等级。颜色浅而纯且毛长的一般都戴在了与库房保管员关系好的人的头上,那时的库房保管员是多么吃香啊。我的父亲是个死板而又木讷的人,所以他永远都戴着花狗或黑狗皮的帽子,而且他会让这顶不怎么样的帽子超期服役而省下新的让我们戴,而那新帽子依然是黑狗或花狗皮做的,这种帽子我不会看上眼的,所以它就跑到了我弟弟的头上。

  我的父亲与几万人一起穿着相同的服装在冰天雪地里抡大镐,土地被冻得像石头一样坚硬,他们用力地把身体拉成一个巨大的弓,带着风声酣畅淋漓地把镐头高高地抡过头顶,然后又义愤填膺咬牙切齿地把镐头的尖狠狠地刨在地上,在镐尖落地的那一刹那,他们的脸条件反射般地扭到了一边,生怕被蹦起的土块打着,可是那被刨过的地方只不过才露出一个白碴而已,他们就这样整日地像蚂蚁啃骨头那样一点一点地蚕食着,在冰冻三尺的土地上刨出深沟或深坑,把管线或油井的基础埋进去。如果按照付出的体力来划分,他们干的绝对是重体力活,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标准,而他们的肚子里却是空的,一天的定量只有半斤,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两保三餐”,他们是饿着肚子搞会战的,父亲严重的胃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他们一天要干十四五个小时,没有代步工具,再远的路程也要靠双脚,父亲说当时他们住在萨尔图,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开始急行军步行走到让胡路,20公里的路程,有些身体弱的同志还没等走到地方就没劲了。

  如果父亲家乡的人,特别是当年与他一起报名参军只因脚后跟长了一个疥疮而没有被录取的那个人,得知父亲当时的境遇一定会暗暗庆幸,在大庆最初的那几年,父亲的生活远远比不上在家乡种地的农民们。所以当时很多人选择了离开,从油田回到农田上去。他们大多是成帮结队的老乡,悄悄地预谋着逃离的时间和方式,往往早晨醒来就会发现身边的人突然不见了。我的父亲也曾经被老乡动员过,可他没有同意,他觉得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当逃兵是件可耻的事情。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的父亲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觉悟,他再也不犯一念之差的错误了。如果过去我们曾在父亲的去留问题上埋怨过他,那么现在父亲坚定的态度又把他的错误抵消了。是啊,他如果逃回了安徽老家,他的生活就可想而知,是不能与现在相比的,所以有句很有哲理的话用在这很恰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在会战最艰难的时刻,我的父亲坚持下来了,他还不知道他留下来以后将会发生什么。那一年父亲22岁,在师傅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我的母亲,从此,父亲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苦难的日子也似乎走到了尽头。我姥姥家是当地的,是刚刚在东北落脚的闯关东来的山东人,我的母亲当时在一所小学校里教书。父亲第一次来到姥姥家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锅台上的刚刚出锅的金灿灿的玉米穗。那时我的父亲是一位极其标致的小伙子,标致到完全可以用“英俊”来形容,虽然那时他已经被饿得面黄肌瘦,脸部出现了浮肿使他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根本不像是来相亲的,但是当他看到姥姥家那锅热气腾腾的玉米穗的时候,他的眼睛立即放出了神采。这一切都被我细心的姥姥看在眼里,这位没生养过儿子按照传统说法要招倒插门女婿的人,此时看到这样一位标致的小伙子将成为她未来的女婿,她骨子里的“丈母娘疼姑爷”情结立即被调动出来,她把那盆玉米穗端到了父亲的眼前,还给他炒了鸡蛋。虽然饥饿难当,但父亲依然是个体面的人,他克制着饕餮的欲望,矜持地品尝着,好像幸福的事情舍不得一下子都做完似的。善解人意的姥姥在父亲离开的时候把剩余的玉米全部送给了父亲。在以后的日子里,每一个休息日(那时是十天休息制),父亲都要去姥姥家,连吃带拿,三年自然灾害的最后一年就这样度了过去。当他们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母亲提出了唯一的条件,即要为姥姥和姥爷养老送终。父亲二话没说,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一样,的确在父亲成为姥姥的姑爷的几十年里,他完全担当起了儿子的职责,特别是在姥姥去世前瘫痪在床的一年时间里,父亲对姥姥的照料超过了母亲,为姥姥端屎端尿,洗烫尿布的活多是父亲干。备受病痛折磨的姥姥常常发火,父亲就经常充当她的出气筒,比如端给她的水的温度不合心意,她就会把一整杯的水连同水杯一起抛向父亲,而父亲从不恼怒,他会捡起杯子重新倒一杯水,像给孩子冲奶粉那样,在自己的皮肤上试好水温,看他们的样子完全是一对母子。父亲常说姥姥对他的恩情他永远也报答不完。

  随着油田开发建设,大庆的生活条件逐渐好了起来,可是父亲也到了退休的年龄。如今他的退休金还不如我的工资高,但是他从不埋怨,因为他总是和当年相比。退休后他在老年大学学起了演奏葫芦丝,尽管吹的不是很好,但从每一个音符中我都听出了来自他生命深处的快乐与安宁。

  责任编辑刘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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