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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女鞋

时间:2023/11/9 作者: 岁月 热度: 14699
李纪钊

  在开始讲述下面这个故事的时候,一种类似于关节炎或胃溃疡疾病的疼痛一直折磨着我,它像一只不眠的蚕,隐藏在我荒芜的身体内部,不倦地啃噬着我的脏腑。那丝丝缕缕的疼痛,模糊、沉钝,似有若无,仿佛离我很遥远,却又无时无刻不让我感知到它的存在。我明白这是我对苏志军深深的愧疚心理在作怪。如今,我又要把这个有关歉疚的故事讲出来,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给我的朋友苏志军造成更深的伤害。也正是由于担心伤害了苏志军,才使我在过去的几年里迟迟没敢动笔把它写出来。近来,我的身体莫名其妙地垮下来,情绪很糟,内心焦虑阴郁,夜里睡不着觉,即使勉强入睡也会恶梦联翩。有时候,常常是子夜时分,为了排解恶劣的心情,我爬上宿舍楼楼顶的平台,在上面不停地踱来踱去。四周是睡意沉沉的楼群,下面是阒无一人、灯光幽暗的街道。我长时间地仰望着灰蓝色深远的天空(某个地方,某个方位会因霓虹灯而被照成红紫色),经常禁不住自言自语地问:苏志军,你现在还好吗?

  苏志军是我大学同学,十七年前毕业后被以支援边疆建设的名义硬分配到甘肃省一个偏远的县城工作。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兴趣记住那个县城很拗口的名字,现在更说不出它究竟叫什么了。说起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在与苏志军的交往过程中,我竟然从来就没有用心打听过那个地方。据说,当初到了那个我无法叫出名字的县城,苏志军一下子就陷入了复杂的人事关系中,莫名其妙地引来了周围众多人的攻击和诋毁。他对此很茫然,搞不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当然,具体到对手是谁,他也就更弄不明白了。他不得不像一只瞎了眼的困兽,不停地同周围危险的空气作战。长期糟糕的人事环境慢慢地培养成了他爱走极端、容易激动的性格。后来,当他费尽周折重新调回到他上大学的这个城市,他不无痛苦地发现自己早已无可救药地烙上了那个偏远地域的印记:对外界敏感、多疑,与人接触处处提防,有时候还喜欢耍点小聪明。尤其让他悲观的是,他不仅对自身的弱点了如指掌,甚至比任何人都更讨厌这些弱点,但对此却又无能为力。不长时间,他的人品就受到大伙儿的怀疑和抨击,刚回到这个城市时身边朋友云集的热闹景象不见了,连旧日的同窗学友也都逐渐疏远了他。有一次,我和苏志军夫妇坐在他们空旷的客厅里,说话的间隙,气氛多少显得有些落寞。那个时候,下午四五点钟的阳光,正从窗子的一侧斜照在对面的墙角。苏志军突然打破沉默,自我解嘲说,他这十多年惟一的收获就是找了个人人羡慕的漂亮妻子。他说,老天待我不薄,这个报偿相当丰厚了,不是吗?他盯住妻子,说话时的口气和脸上的表情掩饰不住那种满足与失意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情感。听他这样说,他妻子不好意思地望我一眼,说:“你不害怕人家笑话啊,哪有这样夸赞自己老婆的。”他们夫妻间的那种亲昵的口气让我这个外人很不自在,我拘束地把头扭向一边,盯了一会儿屋角的那块已开始变暗的光斑。

  屈指算来,我是与苏志军保持来往的极少数朋友之一,清闲时喜欢到他家里坐坐,每次都会受到过分热情的欢迎。这使我骨子里始终具有一种施惠于人的优越感。我白天去,吃过晚饭去,这全凭我的时间和兴致,而苏志军夫妇有没有空闲、情绪好坏则显得无足轻重。白天,苏志军在单位上班,他妻子同样会殷勤地沏茶招待我,坐在客厅里操着蹩脚的普通话陪我聊天。他妻子的母亲是维吾尔族人,父亲是汉人,她有着我们常见的那种混血儿所共有的容貌和优点:身体健壮,皮肤细腻白嫩,眼睛大而明亮,性格活泼、开放。我喝着茶水,身子半仰着懒散地坐在沙发里,偶尔也会抽上一支从她母亲家邮寄来的劲道十足的莫合烟,听她嗑嗑巴巴地讲一些她家乡神奇新鲜的人和事。讲到兴奋处,她会激动地站起来,辅以各种手势以增强感染力。对苏志军过去在甘肃的情况,她却讳莫如深,只字不提,似乎在刻意回避着什么。苏志军不在家的时候,我听着故事,常常心猿意马,不由自主地盯着她发呆。这时你就会发现她是一个很容易害羞的女人,不管盯着她的人跟她有多么熟悉。其中有一次,苏志军正好出差到外省,我在他家呆了整整一天。掌灯时分,她突然一改爽朗的性格,问我愿不愿意带她到我的家乡——几百里外海边的一个小渔村走一走。她期期艾艾地说,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大海是什么样子。说着说着她的脸就红了,她的这种表情我已见过多次,她总是那么喜欢害羞。我敷衍说可以,心里却在责怪她不通情理。您想,我如何向父母和乡亲解释我带了一个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回家?我考虑了一会儿,折中说我们不如去山东的青岛,那儿要比小渔村好玩得多,我那儿有个朋友,很讲义气,也很会办事儿,到了那儿他会妥当安排的。没等我说完,她就毫无道理地打断我,高声说我不去了行不行?真不知道你害怕什么!缓了一会儿,她说,求求你让我安静一下吧,你呆的时间不短了,我有点头痛,我得睡觉了。

  苏志军出差回来不久,我委婉地劝说他应该带妻子到海边去玩一玩。西部的人是很难有机会看到大海的,我言不由衷地说。苏志军狐疑地看看我,心不在焉地答应了,可很快就把此事忘在了脑后。不过,这件事并没有像我起初担心的那样给我们的关系蒙上阴影,我像往常一样可以频繁地出入苏志军的家里。这件事之后,苏志军曾不止一次地开玩笑说,说定了啊,将来咱们要做儿女亲家的,在这个城市里我可是只有你这一个朋友了。说这话的时候,我总感觉他的眼光闪烁不定,好像另有所指似的。不过,他接着又说,带你妻子一块来玩嘛,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的夫人呢!对他的每次邀请我都满口答应,但直到最后他也没能认识我的妻子。我了解苏志军怪异的脾气,他是不会主动到任何一个朋友家里去的。后来,苏志军家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他也就再没有心情要求见我的妻子了。要不是我现在为了写出这个故事而提到他,也许我妻子根本就不知道世上还有一个叫苏志军的人是我的大学同学。

  我?摇里?摇嗦了半天,并没有别的意思,无非是想表明我和苏志军非同寻常的关系。话题扯远了,还是让我们回到要讲的故事上来。五年前,苏志军远赴西藏,临行前发誓一辈子都不再回来了。当时没有一个人到机场去送他,因为他没有把行期通知给任何人。他就是那么一个偏激的人,从此他就杳无音信,像一滴水溶入了大海。后来,跟朋友一块儿吃饭时,在酒桌上碰到了一位苏志军过去的同事,他说苏志军原本是可以留在拉萨的,但不知为什么他向当地政府坚决要求去阿里地区。苏志军的同事作出一种不可理解和无奈的表情说,你知道,那地方空气稀薄,饭菜只能做半熟,打电话发封信都很困难,晚上又没有照明电。说完他还强调似的摇摇头。他好心地说,当初你们同学应该劝阻他的。听了苏志军同事的话,我突然觉得很不自在,红着脸支吾说,他这人是不会听劝的。为了了解苏志军的生活,同时也为了弥补对他心存已久的歉疚,我特地从书店买回一本讲述西藏的书,结果得知阿里地区生存环境之恶劣令人咋舌。那里是地球上海拔最高的地区,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面积35万平方公里,而人口只有三万人,氧气不足我们这儿的二分之一。放眼望去,只见无穷无尽的高山,千年不化的寒冰,荒凉、严寒和沉寂笼罩着莽莽原野。我比谁都清楚,经过种种波折之后,苏志军真的再也不会走出那与世隔绝的不毛之地了。正像我开始时告诉您的,最近我的身体很差,这使我常常耽于谵妄和幻想。人在孤独寂寞、无所事事的时候,讲述故事的欲望却在毫无节制地生长,长期地压抑给我带来了无穷尽的痛苦。我是一个自私的人,坚持认为沉默不语并不能医疗所有的精神创伤,但我也并没有混账到为了自身心灵的解脱和安慰而口无遮掩地暴露朋友隐私的程度。前几天,我又把那本有关西藏的书从箱底翻出来,在心不在焉的阅读中,我漫不经心地想起了另一个朋友老万和他的职业,这时仿佛有一束光猛然照亮了我的心灵。借助老万,我现在终于可以讲出苏志军的故事了,而又不让他与故事发生任何的牵扯。下面的故事就像一个谜语的谜面,在讲述过程中,明白谜底的我虽说仍然遭受着那丝丝缕缕疼痛的折磨,但也不至于让自己错上加错。说实话,现在我希望苏志军看到下面这个故事和不希望他看到的心情是同样强烈的。

  那么好吧,就让我们尽快进入下面的故事吧!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凉爽而多雨,在我的记忆里,高温天气和晴朗的日子少之又少。七月末,接连数日我都被连绵不断的雨水阻挡在家里。雨水就像是一个软脾气的人,不急不躁,旁若无人地干着自己该干的事情。这几天,我坐在临窗的地方,一直在阅读一本从箱底下翻出来的地理书。不断有微小的凉风夹带着雨腥味儿吹进屋子,淅淅沥沥的雨声使房间里显得异常安静。开始时我觉得这样的读书气氛不错,所以劲头儿十足。阴雨天里,临窗而坐,能从容闲适地读一本书,我内心里充满了一种古老的情感。但这种新鲜感很快就过去了,到后来,我就对这种寡淡无味的生活变得无限厌倦。窗外的天空永远像一张白纸或毛玻璃那样含混不清,给人一种太阳马上就要出来的错觉。别看云彩那么薄,它蕴蓄的雨水可不少,下不完天是不会放晴的。细密的雨水扯下明亮柔韧的丝线,半空里仿佛到处都有金属在闪闪发光。这是一场没完没了的透明雨,百无聊赖之际,我想起了老万。我们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在一块儿下棋了,我觉得自己的棋瘾被这天气和我对这天气的厌烦勾上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换上雨鞋,拿起挂在墙角的雨伞,下到明亮的细雨中去了。

  我和老万是初中同学,在农村老家我们住的村子相隔不到一里地。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在了这座城市,而老万四年前才来到这里。初来乍到,老万曾为在这座城市里那么容易赚钱而惊喜万分。在他看来,这个城市简直就是一座开采不尽的金矿。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也不知你们城里人是怎么想的,那么多可以赚钱的生意竟然没人去做。”他把城市里很低贱的职业叫做“生意”,让我背过脸去禁不住偷偷发笑。他在离我不远的居民区租了一间临路的低矮的门头房,正儿八经地当起了“生意人”。他的手艺和热情不久就受到了小区居民的普遍赞扬,连我都惊奇他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一套。是金钱的鼓舞,他神色庄重地说,是对金钱的无限渴望才让我这么做的。他说话时的口气和表情很容易使人误认为他是一个性情偏激的人。(在城市,一个偏激的乡巴佬是不会得到多少好处的。)平时老万吃住在那间租来的房子内,天气好的时候,他就把那台简便的机器搬出门外,坐在马扎上一边工作,一边不忘忙里偷闲打量着马路上过往的那一双双皮鞋。老万修鞋,也擦皮鞋,然后把赚得的一卷卷零碎的、破旧的人民币源源不断地汇往老家。当初,老万闲下来的时候,经常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到我家里来聊天,但很快他就从我妻子的眼睛里看出了什么。你去我那儿,他说,在你这儿我拘束。您想,我一个南方人本来就不习惯在北方生活,再加上我性格孤僻,身边的朋友并不多,老万那间破旧的小屋也就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

  到达老万那儿时,他正坐在门里旁的马扎子上,愁眉不展地盯着外面的细雨发呆。他嘴上叼着一支烟,叭嗒叭嗒贪婪地抽着,脸前飘着蓝色的烟雾。他先看到我出现在门槛前的双脚,然后抬起头。他对我笑笑,站起来,把烟蒂丢在潮湿的地面上用脚碾灭。等我收起伞,跺掉脚上的泥水,他说:“今年完了,今年的生意实在难做。”

  “嗯?”我问。

  “这鬼天,谁还穿皮鞋呀。”

  我说:“唉呀,你烦不烦人,整天念叨你的‘生意经。别想这些了,我们还是下棋吧!”

  其实,我和老万虽说是朋友,但呆在一起时并没有多少共同的话题,少年时的旧事不是忘得差不多了,就是这两年已经说尽了。我们之所以能保持往来,一是从前我们认识,再就是我们对象棋有着共同的痴迷。不过我发现,今天下棋时,老万不但烟抽得凶,而且还把棋子摔得啪啪响,就好像是这些棋子让外面的雨下个没完似的。棋盘就画在他平时吃饭的小圆桌上,有好几次我瞪着他说:“今天你愿不愿下?别砸坏了桌子。”我背对着房门,门外不时有汽车和摩托车经过,发出嚓嚓的带起泥水的声音。这种声音丝毫不能引起老万的兴趣,而每当有鞋跟梆梆地敲击路面或雨打在伞上的声音,他就敏感地从棋盘上抬起头,朝外望上一眼。屋子里光线昏暗,墙角的单人床上散发出一股酸腐味儿,支起的蚊帐被烟熏成了黑色。床上油乎乎的被褥和几件同样油乎乎的已分辨不清颜色的衣服堆在一起。床头旁边砌着蜂窝煤炉子,炉脚的地上放着两只粗瓷碗,碗上搁着一双已被他多次使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我再次想起老万把修鞋这种下等活儿叫做“生意”时的认真劲儿,不觉笑出声来。

  他不解地抬头看看我,催促说:“走啊,走啊你。”

  我把棋子一推,说:“不下了,你心思并没在棋上。”

  “没有啊,”他说。说着,他向门旁里侧的鞋架上瞟了瞟。我别过头,顺着他也朝鞋架上望去。简易鞋架就像许多图书馆里通用的那种刊物架,从上到下是一个坡面,坡面被横木条隔成了几个长条格子,上面摆放着十几双皮鞋。这些鞋都是老万当时不能马上修好客人留在这儿的,过几天他们再来取。在小区里,没有不认识老万的,再加上他人缘好,大家都信任他。老万对自己的手艺很细心,鞋架上的每双皮鞋都被他擦得锃亮,摆放得规规整整。其中,一双红色的女式皮鞋吸引了我的视线。它夹在十几双呆板的男人的黑皮鞋中间,显得那么鲜艳、突出。同宽长的男鞋相比,它流线型的鞋体显得匀称、曼妙。我走过去,拿起来打量两眼,发现它还是新的,没有被人穿过。它的鞋跟足有一寸多高,着地部分最多有小拇指那么粗。而最让人过目不忘的是那条精致的鞋袢儿,单看起来你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而与整个鞋体、鞋口恰到好处地搭配在一起,女性双脚的纤巧和性感马上就被准确地勾描了出来。这时,我的眼前,我的脑子里,仿佛真有那么一个女人正穿着它,在仪态万方地行走。

  我放下鞋,笑着问:“原来你一直在看它呀,不是患了恋物癖吧?”

  老万愣了愣,明白我的话后,不满地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它不就是一双女人的皮鞋嘛!”

  “她是怎样的女人?”我问。

  “你什么意思?”

  “我想看看它的主人跟我想象的是否一致。”

  “是吗?”他说。

  “我不是开玩笑,我确实想知道她是什么样子。”

  我走回到原来的位置,把马扎子往旁边挪挪,面朝门口坐下。我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是在开玩笑的话。

  老万猛吸了两口烟,然后把烟掐灭,故作正经地说:“我也不开玩笑。你那么关心一双普通的皮鞋干什么?莫非这双鞋你认识?”

  “你觉得可能吗?你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吧?”我回答,“一双女鞋被那么多男鞋夹在中央,簇拥着,我只是有种很怪的感觉,既觉得它娇弱、可怜,又觉得它充满了性的暗示。”

  “你小子从小就好色,”老万意味深长地笑起来,“别说,她还真对你的口味,——我知道你喜欢哪种女人。”他停了停,似乎在回忆当时的情景,“这双鞋是前天下午送来的,要在跟上钉上鞋掌。喏——”他用下巴示意外面,“雨跟现在差不多大小,她撑着红色碎花伞走进来。由于当时没有找到合适的皮子,她就把鞋留在这儿了。”老万说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说话也不是本地口音,猜测她也许是刚搬来小区不久。他说她是一个身材匀称、脸蛋相当标致的女人,看上去精明强干,同时又是个不好应付的主儿。

  “连皮子的颜色都很挑剔。”老万对此很不以为然。

  这天,我破例跟老万要了支烟抽,没抽几口就被呛得咳嗽起来。我们坐在低矮潮湿的房子里,望着外面绵绵不绝的细雨,谈论着自己以前经历过的女人。在这种天气里,除了聊聊女人,我们还能干些什么呢?

  这个夏天后半段的日子,仍然是阴几天,晴几天,下着属于这个夏天的雨。甚至有时候,太阳从云缝里斜照下来,而那茫茫的细雨依旧在城市的上空飘洒。这期间,我到过老万那儿五六次,每次老万都要埋怨一番,说这鬼天气耽误了他的生意。老万时常显得心神不定,下棋精力不集中。而最让我奇怪的是,那双红色的女鞋一直没有被人取走。按理说,它的主人是不会买来一次不穿就把它扔掉的,何况它确实是一双好鞋,估计价钱也不便宜。它显眼地和其它鞋子一起摆在简易鞋架上,上面落上的灰尘都被老万及时地擦干净了。它永远那么新艳、娇弱,拘束地被挤在众多的不断更换的男鞋中间。偶尔,也会有小巧精致的女鞋陪伴它两天,但它总显得形单影只,仿佛被孤寂、落寞钉死在那儿了。一直到冬天,仍然没有人把它取走。老万租的房子是几十年前建成的那种老式房屋,由于年久失修,房内又没有暖气,使人觉得特别寒冷,而那双女鞋散发出的孤寂,甚至是幽怨的气息仿佛又加剧了这种寒冷。有时,我们每走一步棋,都要呵一呵快要冻僵的手。我说这双鞋肯定没有人要了,你放在这里晚上搂着睡觉啊?还不如赶快处理了,或卖掉或送给相好的。对待自己职业的态度,老万认真得近乎古板。老万当时正探着身子想棋,他直起腰,看看那双鞋,神色庄重地说,我不会扔掉它的,干哪行得遵守哪行的规矩和道德;再说,我一直有一种预感,这双鞋不久就会有人来认领它了。

  转眼就是第二年春天。三月末的一个下午,太阳早早就下山了,空气中飘浮起一丝冬日残留的寒气。各种建筑物在街道里投下浓重夸张的阴影,就像我们梦中所见。我到了老万那儿,老万正坐在马扎子上抽烟。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站起来把我迎进屋里,而是仍旧自顾自坐了一会儿。屋子里烟气呛人,光线昏暗,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打开灯,我惊异地发现老万把平时的生活用具全都整整齐齐地打成了包裹,一问才知道他不准备在这个城市再呆下去了。他站起身,不让我看到他的眼睛,鼻音浓重地说:“本来不想告诉你的,既然碰上了,我就去打点酒,咱们喝几杯,也算是向你辞行吧。”

  不等我接话,他已低头出去了。我打量一圈屋子,屋子里拾掇得干干净净,摆放在门后的那个鞋架也不知去了哪儿?不一会儿,他提着一瓶景芝白干和一只烧鸡回来了。喝酒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要走,他伤感地说:“现在消费观念跟前几年不一样,鞋穿坏了就扔,没有人再愿意缝缝补补了,光靠擦皮鞋又赚不了几个钱。”

  他喝了一口酒,“这个城市已经不要我了。”他说。

  我们说了一些惜别的话。我劝慰说,你也该回去了,老是在外面漂泊毕竟不是办法。他说,老实说,我已经不能适应老家那种生活了,回去后我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自己不成了废人吗?他问。像是患了情感障碍症,老万的离去怎么也引发不了我的伤感,而我此时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那双红色女鞋。于是,我瞅机会打断他,用手指指原来放鞋架的地方,问那些鞋他都怎么处理了。他顺口回答说好些天都不接活了,该拿走的都已经拿走了。

  “那双红色的女鞋呢?”我问。

  “也拿走了。”他答。这时,一辆汽车驶进居民区,车灯划破老万门前的夜幕。等汽车过去,他接着说:“我不是早说过我预感会有人来取吗?果然让我说中了。大概十几天前吧,一个中年男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突然走进来,说是小女孩上衣的拉链坏了,让我给修修。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顽劣的孩子,说哭就哭,说骂就骂,趴在他父亲的怀里又踢又咬,而中年男人竟然舍不得训她一句,相反嘴里却嘟哝说可怜的女儿,可怜的女儿。——你们城里人把孩子都惯坏了。孩子就是孩子,有什么可怜不可怜的?与你们城里比起来,农村的孩子不如一条狗金贵。就在我修拉链的当儿,那个顽劣的小女孩把鞋架给掀翻了,我心里很烦,想赶快修好拉链把他们打发走。那个男人一边一连声地说着对不起,一边忙不迭地支好鞋架,往鞋架上捡着鞋。突然,他被电击一样高声叫起来,拿着那双鞋,非说那双鞋是他女人的。他也顾不得修拉链了,嘴唇哆嗦着对小女孩反复说,宝贝,这是你妈妈的鞋,我可怜的女儿,这是你妈妈的鞋。当时我真怕他是个疯子。他不停地抚摩着那双鞋,要立马把它带走。我劝阻说还是让他女人来取,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他。那个男人情绪起伏很大,最后眼圈都红了,给我说了很多好话,但我还是不能给他,如果那个女人再来取鞋,我如何交待?最后,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抱起女儿就急匆匆离开了。”

  我插话:“现在谁也不会冒领一双不属于自己的皮鞋。”

  他摆摆手,说:“那可不一定,世上什么人没有?”他干了一杯,然后再满上,“嘿,你猜怎么着?那人不一会儿就又回来了,他抱着女儿,女儿抱着一个比书本大不了多少的相框。相框里镶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合影,他们坐在绿茵茵的草坪上,看得出当时阳光非常好,那个女人双手撑着地,就那么仰头开朗地大笑着。于是,我把皮鞋还给了他们。”

  说完,老万嘿嘿笑了两声。他的笑声听上去更像是在干咳。

  那天晚上,老万喝多了,他执意要把我送到我的楼下,好像明天一早离开这个城市的是我而不是他。他唠唠叨叨说了很多诸如走得再远也别忘记家乡、出门在外凡事要看开、困难时一定要给他言语一声之类的温情话。分别时,想到这一生也许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我紧紧握住他的手,终于流下了依依惜别的泪水。那时候我的身体状况已经变得很糟,他担心我哪一天会突然忍受不下去了。为了劝慰我,他居然说出了一句极富诗意的话。他说:“岁月是一杯苦酒,谁也没有权力把它倒掉,我们一定要把它喝干。”听了他的话,我立时觉得刚才喝下的酒在丹田里像黑色的火焰开始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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