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栋房子的形状像一只回形针,回形针中的一条针并排着几户人家,每一户人家都是从客厅开始的,客厅通向一个卧室,再通向另一个卧室,而每户人家的厨房都孤零零地被安置在另一条针上,正对着各自的客厅。当她母亲在厨房炒菜时,父亲刚刚下班,站在客厅门与厨房门之间的过道上,可以闻到炒蛋的味道。父亲能准确分辨出炒鸡蛋和炒鸭蛋的味道,他喜欢鸭蛋,原因是个儿大,味儿鲜。父亲认为的“鲜”在母亲看来却是“腥”。
今天又是炒鸡蛋。父亲脱下外套,卷起袖子,把棋牌摊开,屁股还没触到椅子,他的脸已被棋子勾出一种熟悉而迷蒙的表情。
母亲时常数落父亲,“总是那么古怪,没见過那么爱吃鸭蛋的人,很难找到这种人啦。”心情不错的时候母亲会在菜市场买鸡蛋时顺便买几个鸭蛋。但她的心情好过几回?
回形针上其中一户人家,是一对年轻夫妻,夫妻俩爱和邻居搞好关系。女的身材高挑,笑声大,隔三差五来家里串个门。跟母亲熟了,她们会窃窃私语,笑到一起去。男的是英语老师,满身肌肉,她的同学王秋丽说他的脸是硬的。
王秋丽比她早熟,会涂红指甲,会判断哪个男人心里有鬼。王秋丽管她叫“阿猫”,因为她一看见猫咪两眼就发光。阿猫喜欢跟王秋丽在一起,因为放学后王秋丽会买两只油饼,其中一只分给她吃。如果上体育课,课后王秋丽就带她绕过两栋教学楼,跑到学校小卖部里买两瓶汽水,一人一瓶,对嘴咕噜咕噜喝尽,想来阿猫能一口气把整瓶啤酒喝掉的绝技就是从这儿练出来的。喝完两人肚子气鼓鼓,相视而笑,我看你汗湿的刘海黏在额头,你看我眼睫毛上挂起小晶粒。
高中毕业后阿猫在郊区读野鸡大学,而王秋丽考上北方的名牌大学。大一放暑假王秋丽约她见面,她装病不去。之后每年,每次,都有新鲜的理由逃避见面,一逃就是十几年。阿猫觉得自己一无是处,除了善于拒绝。
王秋丽大学毕业后在省城大银行工作,后来留学英国,回国后,在更厉害的银行里上班,平步青云。这些信息通过拐弯抹角的传递送到阿猫的耳朵时,阿猫已经像失踪人口一样极其不耐烦地隐形了很多年。人们偶尔会打听阿猫的消息,大概是她的杳无音讯易于激发一点同情心和好奇心。
若去回形针房子寻,便会发现那房子里如今装着别人。阿猫全家人都不在,若有心打听,便会勉强得到不确定的零星回复:阿猫的爸啊,在哪个婆娘家里,哪个哪个啊,听说在隔壁县有一套大房子的那个。阿猫的妈啊,早就不在了,哪一年啊,不记得喽。阿猫啊,黄毛丫头啊,瘦得一把骨头,可怜哦……
年轻有为的王秋丽,下属亲切地叫她王行长。王行长的老公也是年轻有为,大家亲切地叫他胡总。令人羡慕的夫妻俩住在高档小区,一人一部奔驰,女儿上贵族双语幼儿园,一个学期的学费三万,虽然有点贵,但成果显赫,五岁的小嘴,一口一口流利的ABC。
有一次,那时阿猫还没彻底失踪,她父亲还在回形针房子里日日下棋,王秋丽的妈妈,一个粗壮有力、脸上蝴蝶斑飘飘欲飞的中年妇女,堵住阿猫回家的路。她只问了阿猫一个问题,却引出了许多问题。你在哪里上班?哪里?哪个兴业银行?哪个兴业银行后面的哪个公司?哪个公司做什么?做什么文员?文员做什么?王秋丽妈妈饶有兴致想了解阿猫的一切,她的活力集中于紧凑的五官,她的嘴唇是五官之王,薄如蝉翼的两片,啄木鸟一样不知疲倦的精气神。透过她,阿猫依稀能望见王秋丽的爸爸,那个瘦弱沉默、眉头在脸上打了死结的男人。
阿猫像犯错的小学生一样支支吾吾,逃脱王秋丽妈妈的追问之后,后颈冒出一层整齐的汗液。王秋丽妈妈绝不会放过任何炫耀女儿的机会。她遇见阿猫,如同遇见自己女儿的反面,如同遇见白天鹅旁边的水鸭子,或是鹤女身边的一只鸡,尽管鹤女已飞去了另一个国度,尽管这只鸡瑟瑟发抖,拔了毛做汤都嫌瘦。
王秋丽比她富有,比她高,比她美,甚至比她大方得体,比她健康向上,王秋丽的妈妈替阿猫着急,想帮她寻找平衡感。老天这么安排,定是另有深意吧。有那么一瞬间,阿猫盯着王秋丽妈妈脸上展翅欲飞的蝴蝶,看到了王秋丽的未来构图。而她不必为自己的命运着急,她的母亲早早退场,因此她没有任何可供构想的未来。
王秋丽在地球另一端深造的时候,阿猫在这一端打工。首先是一份文员的工作,“文员”这份工作似乎总是适合女性,对学历要求不高,对长相要求也不算苛刻,仿佛是最低门槛的工作。阿猫如果被一家公司辞退,理由不会千奇百怪,很简单的,“你明天不用上班了。”结果即理由,因为编造理由也浪费时间。被一家公司辞退后,阿猫大概会顺便搬一次家,有时顺便搬到另一个城市。这段时期,阿猫不算懒,脸上甚至绽放一种三天三夜没睡觉的回光返照似的美。
她从来没有真正缺钱过,因为只要口袋里的生活费马上要耗尽时,她总能找到另一份文员的工作。她也没有放弃尝试更多领域的工作,比如,在烧烤摊卖啤酒,穿着酷似网球装的制服,客人喊一声:“喂,啤酒妹!”她就抬一箱啤酒过去。客人的眼睛会停留在裸露于制服之外的肉上,包括半片胸脯和两条腿。虽然客人的眼睛寻找没被啤酒妹制服覆盖的地方,但如果没有制服,裸露的地方就不值一提。阿猫是这么理解的,但珍珍不这么看,珍珍是老牌啤酒妹,她的热情就像随时会亲你一口的宠物狗,更像是喷薄而出的啤酒泡沫。珍珍认为性感是女人的唯一优势,因此她将男客人的猥琐目光当作赏赐。珍珍有更多的肉和长盛不衰的力气,她搬整箱啤酒毫不费力,鞋跟尖长也不是问题,阿猫不行,她的鞋跟只能维持一定高度,她抱啤酒箱就像抱一个炸药包。
珍珍喜欢吃,所以客人请她坐下来吃喝她不介意,甚至不介意男客人把手伸进她的制服里。珍珍还喜欢说话,她说的都是自己的事。她十六岁就生过孩子,并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她堕过三次胎,她现在的男人是一个工地的包工头,答应给她买房子,暂时还没兑现,包工头在乡下有老婆和孩子,珍珍也不介意。珍珍有说不完的话,当她想说的时候,并不在乎听众是谁。珍珍没有说她的孩子现在何处,阿猫没问,由此珍珍发现阿猫并不关心,于是她有点不高兴,但三分钟后她又乐呵起来。阿猫和珍珍一起合租房子,这几个月,受珍珍的感染,阿猫也每天莫名地高兴,后来她琢磨自己高兴的理由,只找到一个:贱。
珍珍不觉得自己贱,她从来不想这个问题,她很忙,除了工作,她还要逛街买衣服鞋子和化妆品,每天要跟孩子通一次电话,通完电话要哭几分钟,隔天要去找包工头睡一觉。她说那个男人离不了她,她沉浸在一种杂色的光晕里,厚嘴唇时常合不拢,放肆打开时总会露出深红色的牙花。每当她从包工头那里回来,阿猫就会闻到一股石灰粉混进榨菜肉丝里的味道。
珍珍在认识包工头之前,有另一个男人,他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那个男人说他的哥儿们开了一家餐馆,他可以介绍她去餐馆里工作,于是珍珍和他一道下车。他们是在半夜下的车,男人把她带到一间霉味很重的屋子里。他一路上都在夸珍珍聪明勇敢,他说他从没见过这么干脆有魄力的女孩。珍珍喜欢被人夸,为了证明自己如他所说的那样,她不敢有一丝懈怠。当她被他压在屋子里的简易行军床上时,辨认出鼻子里的是煤气味,等性交完成,她才跟他探讨霉味和煤气味的不同之处,而他累得呼呼大睡,她就睁眼躺到天明。
第二天他带她去找那个开餐馆的哥儿们,但是那家餐馆已经倒闭了,而他的那个哥儿们在另一家餐馆做厨师。等厨师下班后他们三个在路边摊吃卤鸭头喝啤酒。那是珍珍第一次喝啤酒,以前在乡下她只喝过白酒和自家酿的米酒。她说她喜欢啤酒,厨师夸她可爱。等到半夜,整箱啤酒喝完,厨师就开始夸她性感。那天晚上他们两男一女睡一张床。珍珍回忆往事时,表情憨厚。阿猫突然意识到珍珍的智力可能在正常值以下。
所以阿猫猜不透珍珍的底线在哪里。有一次珍珍把包工头带到她们合租的房间里。凌晨两点,他们三个人围着一个矮桌吃卤味配啤酒。酷热天,屋里没有空调,有一只硕大的锈迹斑斑的电扇发出呼哧呼哧的聲响。房子只有一扇小窗,是违章搭盖的铁皮屋顶,冬冷夏热,包工头抱怨这儿比工地还热,脱了上衣,露出被晒红的精瘦身体。珍珍似乎从不抱怨,她咧着大嘴用浮夸的笑声装饰这个夜晚。
阿猫说,白天热,晚上闷,活着就是受罪。包工头立刻对珍珍说,你的朋友太悲观了。珍珍说,是啊,要像我这么乐观才好嘛。然后他们就一杯一杯地越喝越振奋,还唱起了《香水有毒》《两只蝴蝶》这类的歌。阿猫看着珍珍和包工头不停地擦汗。她想,乐观使人多汗。阿猫也流汗,她闻到屋子里的酒臭和汗臭,还有几天没洗头的酸味儿,她想吐,但感觉下半身已经嵌进塑料椅里,甚至整个人一点一点沉下去,好像一闭上眼,就会马上被蒸发掉一样。
如果起身,她就得独自爬到走道的公用厕所里。这太难了,太遥远了。她捏了把自己的大腿,不疼,狠狠再捏一下,才有一点点疼。麻木至此,莫非在梦里?怎么让你亲自捏呢?这种事情应该我来嘛……她想到这样的话,仿佛回形针上立了一个男人,正如王秋丽所说:他的脸是硬的。
醒来,听到老鼠叫,还有珍珍的叫,包工头的哼。上下铺的铁床,摇摇欲坠。她感到羞耻,为自己吃过的每一碗饭感到羞耻,为自己读过的每一页书感到羞耻。她想回到回形针里去,却怎么也回不去。
到了另一个夏天,她在另一个城市。她吃饱了肚子,用万金油抹了太阳穴,人中以及耳后,似乎就能让自己打起精神,赶往下一个地点。当她认为这些年自己浪费太多时间,她也意识到没有回头路,除了年岁增长,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活。满大街的工作,满大街的劳动人民。每一次换工作,她都笃定地对自己说:你没有选择权,让工作来选择你吧。
后来一个茶楼老板选了她,因为“她看起来不那么俗”。她穿上中式对襟袍子,翘起兰花指沏茶。茶楼里几乎都是男客,几乎都喜欢高谈阔论,台面上都斯斯文文。比起其他茶艺姑娘,她显得沉默安静。有一个茶楼常客注意到她,说她有一股哀怨气质,仿佛画中人。这个人开了一家贸易公司,想让她去做秘书。她没有立即答应。
等到她不小心得罪茶楼老板娘被炒了鱿鱼之后,她打电话给那个开贸易公司的,得到的回复却是“你来晚了,秘书职位已有安排”。半小时后他再打来一个电话,说可以安排另一份工作给她,并且马上接她去吃饭。
她一直丧失着选择权,习以为常得像命运的俘虏。她接受的仿佛是一个命令,必须如此。陪未来的老板吃饭,非如此不可。她能预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甚至思考着自己如何抵抗。她照见镜子里的自己,那仅存的青春,即将被榨干的残余青春。如此上不了台面的破烂货,谁要谁拿去罢了!她诅咒般地打量自己。描了眉,涂了口红,穿上一条从地摊上买来的白色连衣裙,钻进一部黑色小轿车里。
车子在马路上行驶,拐来拐去。她不认路,也丝毫不在乎去向何方。
“你不怕吗?”
她回答:“怕什么?”
“把你带到可怕的地方。”
“不怕。”
“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她笑了笑,不说话。他的侧脸不难看,甚至有点好看,头发浓密,刚吹过的发型,脑门高,下巴微翘,不笑也像笑的唇形。
“你为什么笑?”
“因为可笑。”她冷淡地说。
“是在笑我吗?”
“笑所有的一切,你、我、车子、马路、马上要黑的老天……还有马上要吃的晚饭。”
“你可真有意思。”他猛地踩油门,车子开始颠簸起来。“我说,你能不能靠过来闻闻我身上的味道?”
她说:“车开得太快了。”
“没见过你这么不懂保护自己的女孩。”他的声音带风。
“谁说的?”
“我刚才喝了酒,”车速慢了下来,“你居然闻不到我身上那么浓的酒味,我告诉你,你麻烦大了。”
“你在寻找刺激。语言上的刺激。”
“我果然没看错人。你跟其他女孩真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你假装活得跟她们一样,但其实偷偷跳开她们,脱颖而出。”
她只得使劲捏自己大腿,以防御突然降临的虚幻、颓丧、麻木、兴奋、幸福杂糅在一起的不适感。
“你看过不少书,”他继续说,“尤其看那种不切实际的文学书,你不用否认,你的气息骗不了我。”
“酒好喝吗?”她问。
“不好喝。”
“为了麻痹自己?”
“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想问题也这么简单。”他转弯把车子驶上山路。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应该已经死掉了。”她说完这句,就像找到什么解脱之法那样轻松起来。
“没那么简单吧?将来的事不好说。”
“就这么简单。”阿猫说完这句就闭嘴了。今天的话有点多,是不祥之兆。她觉得自己被生到这个世界必有其深意,否则为什么总活得那么上气不接下气?她被遴选出来承受一些特殊的痛苦,而这痛苦甚至不能称之为痛苦,因为它伴随着不可言喻的羞耻感和无从诉说的悲伤。在那个回形针似的房子里,她早已学会了忍耐、咀嚼,并像局外人一样冷眼盯着自己。
车子开到山上的一家农家菜馆。他看起来是这家的常客,跟老板娘开玩笑,把对方逗得咯咯笑。他不看菜单就点了几个菜,荤素搭配,农家鸡是主菜,蕨菜算野味,小河虾、猪肚莲子汤、山药炒木耳、鸡蛋韭黄。
“你要多吃一点,吃胖一点。”
阿猫正往嘴里塞一块鸡肉,听他这么说,就抿嘴笑了笑,心里却觉索然无味,一句话足够暴露一个人的平庸无奇。但转念又想:本来嘛,谁告诉你眼前这个人有奇异之处?他能带我到山上吃土鸡就够傻了,我全身上下哪里值得上这一顿饭菜?
很多年以后,也是一个夏天,在另一个城市,阿貓终于邂逅了王秋丽。那是一个大超市,她们面对面走着,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王秋丽立即睁大眼睛说:嗨,嗨。她眼睛本来就大,涂了眼影就显得更大了,大得就像时时刻刻都保持对世界的惊奇。寒暄是免不了的,王秋丽的热情也分明是真的。“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阿猫显得矜持一些,甚至目光多少有点躲闪,然而她掩饰得很好,“却没想到是今天。”
几天后,在王秋丽的盛情邀请之下,阿猫去她家做客。两百多平米的大房子,装修得高档而又有品味,楼中楼,客厅在一楼,又大又亮堂。阿猫大致看了一圈,其他的不说,单单一个洗手间,就大得可以住普通人一家几口了。她本来想开个玩笑来消解自卑心理,但憋住了。想来不同阶层的人长期在不同的语境里,未必有相同的幽默感。
王秋丽沏茶,阿猫东张西望。没多久,一个穿着米色棉麻衫戴眼镜的男人从楼上走下来,这就是王秋丽的丈夫,胡总。中等身材,笑容谦和,左手戴着佛珠。
保姆买菜回来了,埋进厨房做了一桌子菜。主要是海鲜,各种鱼和虾。胡总说海鲜一定要新鲜,所以保姆每天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专门去海鲜市场买菜。王秋丽说,没那么远啦,最多四十五分钟。阿猫说,相当于一节课。王秋丽就笑说,你还是老样子,爱开玩笑,跟你爸越来越像啦。阿猫问道:我在开玩笑吗?我爸爱开玩笑吗?胡总,你也觉得我在开玩笑吗?
胡总停了停手中的筷子,礼貌而认真地看了看阿猫,陷入了思索。王秋丽忙解释道,你别理他,他就这样,这属于他的幽默,装腔作势。胡总立刻接嘴道,幽默,幽默,不动声色的幽默。阿猫暗自为这对中产阶级夫妇的腔调感到别扭。
保姆收拾碗筷,之后从厨房走出来,边解围裙边跟王秋丽说:“王行长,我儿子今天情况不太好,我可以先回去吗?”沙发的一角胡总先于王秋丽开了腔:“回去吧。”他说话时脸上有一种轻松的神色,宽宽的额头覆盖着一层光晕,也许他长期擅长营造自己的亲切感,从而显现出一种毋庸置疑的得意。
保姆离开后,王秋丽亲自弄了一个水果拼盘,摆在茶几上,颜色艳丽。三个人聊了聊天气、物价和城市发展,期间王秋丽站起来接了几个电话。胡总望着妻子的背影,说:“你看,王行长比我还忙,别人都羡慕我们,他们哪里知道我们的苦啊,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们连造小人的时间都没有啊。”
“造小人……”阿猫似懂非懂,于是重复了这句。
“就是夫妻生活嘛,数量和质量都跟不上。”胡总双眼射出幽幽的光,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低沉而含混。他似乎以为文绉绉的暧昧之语能给自己的成功者身份打上柔光,阿猫觉得自己该适当领情,于是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有些豪放,脸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笑意。胡总的目光落在她半身裙上的某一朵花上十秒钟,而后她用手将那朵花覆盖。
为了感谢那桌丰盛的海鲜大餐,阿猫对王秋丽在客厅屏风处走来走去接电话的身影报予浅笑,也在与胡总的交谈中找到了古怪的乐趣,她突然想把自己的命运和盘托出,跟同学的丈夫,一个几乎陌生的男人,带着恶狠狠地嘲讽。
她用“穷困潦倒”、“颠沛流离”这命运安排给她的词语,来进攻胡总踌躇满志的幸福生活。
“很多年前,我差点死了。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山上吃土鸡,他喝了很多酒,酒精荷尔蒙和土鸡在他身体里发作,我没事,下山的时候,他向我道歉,把我送回家。后来我看新闻才知道当晚他的车被一个巨型货车压扁了。”这个故事一气呵成,是因为它在阿猫心里酝酿了许多年。
“他死了?”
她笑而不答。这次她露出了酒窝。王秋丽比她高、美、成熟、大方、事业有成,但没有酒窝。
王秋丽走过来,从茶几拿了一片苹果,还没坐下,手机铃声又响起,“今天怎么回事嘛?”她抱歉地对阿猫笑了笑,按下接听键,“喂……”
阿猫离开沙发,因为她的视线被落地窗旁边的一棵文竹吸引。她从来对植物视而不见,珍珍曾给她取绰号“睁眼瞎”,她的确配得起这个绰号,有时候在街上走,跌跌撞撞就迷了路,裙子在哪儿弄脏也不知道。这棵文竹长得很稀疏,瘦瘦的枝条,细细的叶子,仿佛被剥离了感情,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真可怜啊。”她说。
胡总也走过来。“可怜?哈哈哈,文竹就是这个样子,这是它的美。”
由于靠得近,她闻到他身上洗衣粉、洗手液、沐浴露和洗发香波的味道,她没有闻出其他气味,连海鲜在牙齿里的腥甜都估计被牙膏清洗过,她依稀记得饭后他和王秋丽各自在洗手间里待了至少十分钟。那是她见过的最大最豪华的洗手间,雪白的双人浴缸,金灿灿的马桶,一整面墙镶嵌着一个巨大的梳妆镜,每一块鹅黄色的瓷砖都明晃晃的。这哪里是洗手间,这简直是一个舞池,又或者让普通一家五口人在这里生老病死,就是一个黄粱美梦了。
“操!”她忍不住,声音虽然压得很低,但胡总听得真真切切,显然他心领神会,这仿佛是他压在心底的呐喊,却被一个刚刚认识的女人念出来。
她不明白生活到底干了什么,让王秋丽嫁给这样的男人。那个在回形针似的房子里的王秋丽难道是另一个人?那年她十三,王秋丽十二,她们都未开始穿胸罩,放学后常钻进回形针房子的某一间。在这个房间里,她们跟戴眼镜满身肌肉的男老师玩一种纸牌游戏,谁输了,谁就要接受惩罚。其中一种惩罚就是赢的人给输的人挠痒痒,直到后者笑瘫在地上。地板是上过漆的,滑溜溜的,不像自己家里的地板那么粗糙。王秋丽输得最多,她穿的小背心被老师咯吱咯吱挠了几次,就扯落在地板上,刚刚发育的小乳房肆无忌惮地裸露着。老师问阿猫:你们俩谁大?阿猫回答:我比她大一岁。
王秋丽跟老师总是靠得近一些,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去他回形针房子里做功课,老师的妻子学历不高,时常在工厂里加班。阿猫对王秋丽说:厂长看上了老师的老婆,每天把她抱在腿上玩呢。王秋丽半信半疑,伸出食指刮了刮她的小鼻子。
“真的,老师老婆的腰身看着细,摸起来是圆的。”
回形针里的邻居们爱站在走廊上扯皮聊天,东一点西一点传入阿猫的耳朵,她脑子里天生有一套把零星素材打乱重组编排的系统。“她看着瘦,其实很重,厂长瘦瘪瘪的,抱不动也憋着,青筋一条条在脸上爬,像专门吃青菜的虫子。”
有一次,阿猫放学经过老师家,门半掩着,里面传出男女嗓音勾芡得很动听的笑声,她把耳朵贴近,忽然撞见老师半裸的蛤蟆肉,她皱起鼻子就往前走,就像做错事,低着脑袋,气鼓鼓地跨进家门。
老师教的是高中英语,而阿猫和王秋丽还在读初中。王秋丽功课不错,她父母希望她更加优秀,希望她考上名牌大学,光宗耀祖。老师的教学水平出类拔萃,年年被评为优秀教师,还得过市里的表彰。王秋丽妈妈为了女儿能得到这免费的英语培训,巴不得王秋丽天天钻进老师的房间。
王秋丽妈妈梳着齐耳短发,骨相有点凶,她喜欢阿猫跟自己女儿玩在一起,源于阿猫总能把她女儿衬托得更加白天鹅。成年人的眼睛和嘴巴在孩子们面前常常不藏锋芒,两个初中女生一起走在放学的路上,王秋丽收到的热切和阿猫收到的冷漠几乎呈正负两极的对称。
“小丽越来越漂亮了。”
“你怎么老穿裤子,不穿裙子?”
成年人从不称呼阿猫的名字,用“你”就够了。王秋丽家境好,长得美,成年人懒得在孩子面前掩饰自己的势利。阿猫身上的衣裤几乎是亲戚家姐姐的旧衣,或是母亲的衣服改小给她穿,她没可能挑剔。长大后她对裙子的执念,约莫源于此。王秋丽的存在,坚固了她对自己丑小鸭的身份认同。无论多少年过去,无论异性贪婪的目光如何惊扰她,她都大胆怀疑并小心翼翼地绕过。
英语老师的脸是硬的。王秋丽告诉她,不仅如此,他的手也是硬的,全身都是硬的。阿猫想反驳她,其实他的手掌又厚又软。她还想告诉王秋丽,其实老师对她们俩做了同样的事。
这么多年过去了,王秋丽变成了王行长,阿猫站在她家富贵而有品位的客厅里,站在一棵细瘦的文竹前,感受着来自她丈夫手掌的厚度和温度。文质彬彬的胡总同样配置着又厚又软的手掌,而他那用高档洗手液清洗过的高贵手指还会在她的掌心挠痒痒。她忍着恶心,无声地笑。
陈年往事在她肚子里发芽生根,如今另有一桩子事正沿着腹腔、喉管,探入了口腔,她把嘴唇努力闭合,就怕一不小心,吐出一个可怕的东西,破坏了宇宙大和谐。
珍珍有时还会主动联系她。包工头因拖欠薪水,被手下的建筑工人打断一条腿,之后回老家盖新房去了。此后珍珍没让自己闲着,寻找没干过的工作,集邮一般越陌生的领域越感兴趣,然而每份工作都不长久,主动或被动地跳入另一个行当,保险业务员、房产中介、按摩师、美甲店小妹,足浴城待得最久,据说薪水略高,如果客人给的小费加上,简直比天堂更美。阿猫在电话里取笑珍珍在地狱里待太久够不着天堂的一根毛。智商不太高的珍珍有时也语出惊人,我高兴就是天堂,我难过就是地狱。
阿猫想起有一次珍珍在卡拉OK包间被灌酒的情景,心里被针扎了一下。珍珍跨坐在一个初次见面的老板模样的男人大腿上唱歌,表情是那么投入。也许较低的自尊感使珍珍活色生香,但阿猫只想立刻挂断电话,免得眼泪流出来。
王秋丽终于坐回到沙发。她穿家常的衣服,也不失银行行长的架势,阿猫记得那天在超市遇见时她穿一件束腰的褐色连身裙,因发福而横向扩张的腰部在皮带的强调之下更显粗壮。她继承了她妈妈的蝴蝶斑和不认输的韧劲。不过她对阿猫的态度大体是温和的,一种成功者高高在上的温和,甚至体贴,“咱们算发小,幼儿园就认识了吧,”王秋丽黑噗噗的大眼睛朝斜上方探去,沉陷回忆的姿态,“二十几年,一晃就过去。你还是老样子,真奇怪。”阿猫知道自己的外貌看起来不像王秋丽的同龄人,她有不显老的优势,“是吗?你这些年飞黄腾达,而我呢,幾乎冷冻着。”
“唉,你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的?藏在谁家的冰箱里?”
“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发呆。发呆就跟做梦一样,一下子,时间没了。”
王秋丽笑了起来,“你太像你爸了,对了,叔叔现在哪里?还是每天下棋?”
“跟他新的老婆在一起。”
“唉……我记得他一看见我就开玩笑,一看到棋盘就整个人石化了。”
“你那么光彩照人,人见人爱那种。”
“是吗?不过青春太短暂……你是个例外,挺奇怪你是怎么保养。”
“我刚说过,就是发呆啊,发呆时光是虚度的,虚度就等于没度。”
“好啦,好啦,你跟你爸一样擅长诡辩。”
阿猫问:“我怎么不知道我爸擅长诡辩?”
“你是当局者迷。”
“那你记得英语老师吗?”
王秋丽问:“哪个英语老师?初中的,还是高中的?”
“他没有教过我们,你放学经常去他家玩。”
“有吗?不記得了。”
“你不记得了吗?他可是年年评先进的优秀教师呢,就住在我家隔壁,后来他全家移民到国外去了,优秀人才总是前途无量啊。”
“噢,时间太久,想不起来了。”王秋丽说。
“嗯,我知道每个人记忆里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有人总说记忆不可靠,除非、除非有证据。”阿猫说。
“证据?”
“对,我有证据,而且是铁证。你肯定没想到,你之前写给我的信,还有明信片,好些我都留着呢。”
“哇……”王秋丽的眼睛跟记忆中一模一样,它们绝对配得上“心灵窗户”这种比喻。
王秋丽的那些信一直放在阿猫的牛皮档案袋里,这个袋子里还有一些属于别人的东西,比如一个纸钱包、当年的明星杂志残片、其他人的信件、旧照片。每搬一次家,她就打开看一次。舍不得丢掉,这或许能证明她是念旧的。
胡总的名片在阿猫的钱夹里,每次看见都想丢掉,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没丢。她记得胡总跟她一起看那棵文竹时说了一句话,“你很像它。”她努起嘴问:“凭什么?”胡总就顺势发挥了作为文化人的特点,“看起来柔弱,其实铮铮铁骨,是小型的母老虎,俗名猫。”
阿猫心里翻腾了一下,对这种显得高级的调情方式,她又反感又不舍得戳穿。想看他怎么往下演。有一瞬间,她甚至产生了恨意。如果我是这家的女主人,如果我是女行长,如果睡在他枕边的是我……当然没有如果,只有因果,行为铸造后果。
一个月之内,胡总约了阿猫三次,三次都回绝了。“你不想出来吃饭,唱卡拉OK总可以吧?”她眼前浮现珍珍穿着吊带衫被抱在醉醺醺男人怀里,那时她把一杯酒泼在一个男人身上,抓起包就走。她原本想拉上珍珍一起走,但看到她陶醉的样子,就放弃了。
大学一年级时王秋丽在给阿猫的信上写道:我的初吻和初夜都献给了老师。我庆幸那时我只有十二岁,在你们什么都还不懂的年纪。
大一的暑假,王秋丽回家看望老师,人去楼空,原来他们举家出国了。
“我要出国留学,我要追随着他。”在另一封信里,王秋丽写道。
王秋丽大学期间交了五六个男朋友。“一个不如一个,乏味幼稚。”王秋丽失望的表情仿佛落在信纸上。
王秋丽还写道:
“他叫我野孩子,比起小天使、白雪公主这类外号,我更喜欢野孩子。我如今可以和盘托出那些往事,是因为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见到他了。世界其实非常大,他在地球的哪个犄角旮旯,只有老天知道。
“我是他的小俘虏。虽然第一次很痛,又流血,我还害臊得哭了,但是他好温柔,马上把香烟熄灭,摩挲我的头,我爸从来都不摸我头,我觉得我可能缺乏父爱,不过我并不是喜欢所有年长的男性,相反,我爸的有些成年男性朋友的眼神,简直猥琐,好像要扒光你,吃了你。他跟他们不一样,虽然有些书说跟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的,但只要有爱情,就无所谓道德吧?”
对于王秋丽的问号,阿猫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复的,当时她在一所差劲的大学里浑浑噩噩,不痛不痒地苟活了三年,一次恋爱也没谈。不仅如此,她还被当成了怪物。有一个品貌都被公认不错的男生追求她,她一边拒绝一边勾引,把他折磨得半死,“我是一个高傲的丑小鸭。”她恍惚记得自己给王秋丽的回信中有这么一句。
她还记得那个男生穿得总比别人干净,即使一件普通的T恤,也比其他邋遢男生要穿得挺括整洁。他也戴眼镜。她对戴眼镜的男人总会多出一分好感,然而演绎一段时日,也增添一分反感。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流氓也个个不同。”阿猫像缔造警句一样写满了一个笔记本。
“那个男生是无辜的,他是一个牺牲品,而我是另一个牺牲品,未来会有属于他的牺牲品。”阿猫不记得这句话是否写在给王秋丽的回信里,多年以后翻看笔记本看到这句,她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
她记得那天在王秋丽家,她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跟胡总诉说自己的生活状态,她把贫穷描述得生动活泼,富于感染力。胡总说,换个地方住吧,找个男人帮帮你。看着胡总一脸认真,她就笑得停不下来。
“我同情流氓。”她没忘记补充这句。胡总一定觉得把“流氓”挂在嘴边的女人很骚,他极度地想贴近流氓这个角色,他的教养摇摇欲坠,他一定认为自己有能力拿捏人性。
“老师大腿上有一颗痣。摘掉眼镜他的眼睛像两颗黑豆,他的下巴比烟盒还长,他上身像一个巨型癞蛤蟆,小腿却瘦得跟麻花似的。老师其实很丑。”阿猫没有把笔记本上的这段话寄给王秋丽,更加不会告诉她老师对她们干了同样的事。
“我同情老师。他是个多汗多毛的怪物,他跪在地上,手脚忙乱,没有比这个更加令人同情了。”
“老师成全了你,却把我给毁了。”
在胡总最后一次打来的电话里,阿猫恶狠狠地说:那个带我去吃土鸡的男人被大货车压得扁扁的,扁得像一张大鬼扑克牌,当时还下雨,他身上有些烂肉被和进泥巴里。
哦,忘了告诉你,胡总,你跟他长得太像了,我第一眼看见你,还以为你就是那张大鬼扑克牌呢。
王秋丽离婚那年,约阿猫见了一面,她们共同干掉了一瓶红酒。阿猫半醉归去,在路上呕吐,弄脏了丝巾,风很大,丝巾在她手中展翅高飞,恶心的感觉从质地稀疏的丝绸缝隙里泄漏出去,就像难闻的煤气,只欠一把火。
鬼知道过了多久,王秋丽突然给阿猫打手机。王秋丽说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问她要不要一起回去看看。“毕竟是故乡,童年的记忆都在那里啊。”王秋丽说。
阿猫吐了一口烟,在脑海里使劲回忆那栋回形针一样的所谓“故乡”。柯教授往阿猫酒杯倒满酒,“多喝一点,故乡也好,童年也好,就都现形了。”他在房间里散步,背部像一把弓,随时准备发射什么。自从认识他,他的房间就涨满了各种形状怪异的音乐,从不退歇。那些旋律有时候像海底多角生物,爬上她的长发,撕咬在一起。
柯教授在一所大学里教书,离异,无孩,每周去两次健身房,自由得就像一个神秘人物。他太自由了,以至于他对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充满着无限可能性。阿猫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柯教授说,阿猫啊,你怎么不堕落呢?阿猫问,什么是堕落,吃喝嫖赌抽吗?柯教授说你可真肤浅啊。
阿猫抽他的烟,喝他的酒,听他的音乐,就是为了让他取笑自己肤浅。阿猫讨厌他的眼镜,讨厌他的完美身材,讨厌他的教授身份,毋宁说她喜欢这一切。她连喜欢和讨厌都分不清,是一个最佳试验品。因为无论什么试验,她都没有答案。
“遗忘使人进化,故乡没有意义。”柯教授说。
柯教授是阿猫目前脑子里最新鲜最饱满的记忆,这使她看他的眼睛里闪出一点泪光。阿猫问教授:“老师,难道我的记忆出现了差错?”
教授说:“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一栋房子像回形针呢?”
她想到在回形针里的一个午后。老师的脸在阴影里,他的脸是硬的。他低头时,阿猫可以看到他头顶毛发仍旧茂密,衰老的迹象将来未来。事情仿佛只能这样:老师有一个坚硬的脑袋,而阿猫有一把坚硬的铁锤。阿猫举起锤子的那一瞬,时间没有凝固,而是一轮一轮地眩晃,她耳里泛出熟悉的男女嗓音勾芡得很动听的笑声……她知道自己的人生只能是一个试验品,无论通往未来,还是回到过去,都只有死路一条。
选自《上海文学》2018年第12期
原刊责编 ? 徐 ?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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