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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花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江文艺·好小说 热度: 17284
阿袁

  朱箔周末喜欢去欧洲谷的Auchan购物。

  他们住在巴黎东部大学公寓,去欧洲谷有几站路,需要坐地铁去,地铁单程票价是三欧多,来回就六七欧了,七欧换算成人民币,就是五十多了,孙安福不高兴,就买个菜,到附近的super U就可以了,走着去也就十几分钟的事儿,何必花这个冤枉钱?

  朱箔沉了脸。他们来这儿已经半年了,半年多他还是有换算的习惯。一棵花椰菜两欧多,折合人民币二十了;一盒金针菇,一百克,也就二两,却要两欧,折合人民币十几块了。如果在国内,这钱都可以买一斤金针菇了,他这么嘀咕。她不理会他,还是把那一小盒金针菇放进了购物篮。

  她在国内时其实从来不买金针菇的,总是买杏鲍菇。而到了法国,她又喜欢买金针菇了,从来不买杏鲍菇。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儿金针菇比杏鲍菇贵呗,你不就喜欢挑贵的东西买!听孙安福这么一说,她自己也吓一跳,她似乎真有这个毛病的,菜一贱,她就不想吃,也不想做;菜一贵,她就想吃了,也想做了。她在这边做金针菇或藕的态度真是一丝不苟的(这边的藕更是贵得不可思议),那郑重其事的样子,不像对待蔬菜,而像对待一个不能慢待的有身份的人。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势利。

  以前在国内时孙安福最喜欢吃她做的杏鲍菇,加几片腊肉,几根韭黄,用大火爆炒,香得很。每次桌上有这菜时,孙安福就要喝酒。他用枸杞熟地和冰糖泡了一大玻璃缸冬酒,菜好时或心情好时就会喝上两三小盅,他也就两三盅的酒量,只要两三盅一入肚,他两颊和耳朵就变成了酡红色,然后就会侧了脑袋带着略微的笑意看她。这表示他想行房事了。

  她一般都会依他。他们房事的频率其实不勤的,不知是因为上了年纪,过了那种情欲蓬勃的阶段;还是因为他们俩的感情没好到那程度——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了没多久,就结婚了。

  结婚初那段时间他表现还差强人意,虽然算不得多热烈,但偶尔也会多贪恋一会儿床笫。尤其早上。每当早上有课时,他总流露出那么一點儿春宵苦短的懊恼。她那时候还不知道这懊恼只是昙花一现,应该珍惜的,还颇不耐烦他的这种磨叽。她早上是习惯睡个回笼觉的,其实也睡不着,不过一个人拢了被,侧躺着,流水般想些乱七八糟的心事,慢慢等窗外的天光明亮起来。但孙安福不一样,他不喜欢醒了还躺着——除非有其他事可做,要不然,就干脆起床。如果要思考,还是在书房更合适些,他说。孙安福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对于在什么地方才能做什么事情,尤其是,在什么地方不能做什么事情,他是有许多讲究的。有一回,那还是在他会懊恼的阶段,他们的关系还有一点点男女初在一起时的热度,她当时在读一本小说,应该是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里面有男女主人公在公寓偷情的描写,让她想起以前了,想起和杜颉颃的相好之事,一时间她有些情不自禁,就想坐到他腿上去。让她没料到的是,他却不让,他温和却很坚决地把她推了下去。“小朱,小朱,这不好。”他一直叫她“小朱”的,从第一次见面到婚后,他都这么叫她,像她那些同事一样。她觉得别扭。但也不能想象他像杜颉颃那样叫她“宝贝”。“宝贝,宝贝”,每回两人缠绵时杜颉颃就会在她耳边这么叫她,那声音现在想起来还让她身心微颤。他们分手都好几年了,但她还是会时时想起他,她自己对此也没有办法了。“小朱,小朱,这不好。”孙安福说。为什么不好呢?她不明白,他们已经是天经地义的夫妻了,还有什么是不好的呢?但他有他的理由,书房里放满了书,这些书都是有作者的,而且都是他很尊敬的作者,所以在书房亲热,就感觉当了那些他尊敬的作者面亲热,他不喜欢这样,太亵渎了。不,“亵渎”不是他的原话,他说的好像是“不敬”,对,是“不敬”,“太不敬了”,他皱了眉说,牙疼似的。她觉得这实在荒谬,如果这理由成立的话,那在卧室不也一样?卧室还有家具呢,那些家具也有作者的,木匠、油漆匠、铁匠,那不是更加人头簇簇?但这个孙安福就不管了,他好像只想对那些写书的人表示敬意,而对那些木匠油漆匠铁匠就无所谓失敬不失敬了。朱箔说他这是阶级歧视,和她区别对待蔬菜性质一样,他也是个势利眼——她那时在他面前还有一点儿女人的娇嗔和任性的,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男人嘛!还是孙安福这样的男人——打一开始,朱箔对孙安福就有点儿藐视的,许是因为孙安福的长相和性格,孙安福长得极朴实,没有哪个地方没长好,但也没有哪个地方长好了,四平八稳,无棱无角。性格也是这样,至少看起来有任人拿捏的老实,这也是朱箔会嫁给孙安福的原因之一,朱箔因为经历过杜颉颃那样凌厉的男人,把心气和胆量弄小了,所以对孙安福这样的男人,虽然一面会藐视,一面又觉得可以托付终身。但后来知道,孙安福也并非是可以随意拿捏的软柿子,他也有他的刚愎。比如怎么也不肯和朱箔在书房亲热。她其实试过不止一次的,抱着恶作剧般的心态,想破坏他那可笑的坚持,但他却以更彻底的方式向那些书房作者致敬了——他竟然不举。事实上,除了在卧室,孙安福在其他地方经常不举的。不止地方,还有时间,如果时间不合适,孙安福也一样不行。比如在大白天,朱箔有时故意逗他,孙安福也会说“小朱,小朱,这不好”。为什么又不好呢?因为孙安福有“昼不寝”的习惯。孙安福虽然是个理工男,却也读过《论语》的,十分同意孔子对学生宰予昼寝的批评,“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为了不做“朽木”和“粪土之墙”,孙安福白天几乎不进卧室的,即使疲倦了,也不过在书房支颐而坐打个盹,几分钟或十几分钟之后,又接着看他的书,备他的课了。

  朱箔对此也不怎么介意。本来她和孙安福的房事,也味同鸡肋。之所以偶尔主动,有作弄老实人孙安福的意思——像以前杜颉颃作弄她一样;也有努力过婚姻生活的意思。对于婚姻,她倒是没有怀疑过孙安福的,但她有些信不过自己,她从来不相信自己的,所以才会这么矫枉过正地对孙安福好。到时候万一她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她也可以交代了——无论如何,她是努力过的。

  可既然孙安福不领情,她也就意兴阑珊了。

  孙安福不知道,朱箔每次去欧洲谷,都是和何寅约好的。

  这公寓也就住了几个中国人,除了孙安福和朱箔,另外还有三楼的一对夫妇,还有何寅。

  那对夫妇和孙安福一样,也是来巴黎东部大学访学的,已经来了近一年了,他们是为期两年的访学;何寅呢,在这边读博士。

  按说朱箔应该和那对夫妇走得更近,至少应该和那个叫苏的妇走得更近,第一次见面他们互相介绍时,那个妇说,我姓苏,叫我苏就行了。朱箔以为这是法国风尚呢,后来还在语言班上鹦鹉学舌般地这么介绍自己,“我姓朱,大家叫我朱就行了。”“zu,zu”,那些外国人,总发不出“朱”这个翘舌音,一直用第四声的“zu,zu”叫她,有个叫胡安的西班牙男人,学过一年汉语的,课间最喜欢找朱箔练习说中文,zu,你叫猪?他不但歪歪扭扭地写出了猪这个字,还在纸上画了一个咧着大嘴的猪头,朱箔哭笑不得,只好写给他看,我是这个“朱”,不是这个“猪”。朱,是红色的意思,在中国古代文化里,“朱”代表高贵。胡安请朱箔喝了一杯咖啡,因为朱箔教了他“中国文化”。教室外的走廊上,有个红色自动售货机的,课间时,有的同学会在那儿买杯咖啡喝。这已经算不错了,后来朱箔知道。他们这些西方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就算相谈甚欢,一到花钱的时候,也是各付各的。

  要不要到“朱色”那儿喝杯咖啡?胡安后来把所有红色的东西,统统称作“朱色”了。

  你姓朱,那是不是说,你爷爷,或者爷爷的爷爷是中国贵族?胡安很认真地问。

  朱箔不置可否,她喜欢外国男人这种天真烂漫的无知。

  其实,朱箔一开始倒是很想和苏做朋友的,她们都是女人,又年龄相当,在这异国他乡,没有理由不成为朋友的。

  却没有。不知为什么,在公寓里他们这几个中国人第一次聚餐的时候,朱箔就感觉到了苏对她的不喜欢。好几次当朱箔抬手做什么的时候,她都有掩鼻的动作。“苏,你来巴黎这么久了,还不习惯闻香水味么?”朱箔隐藏起自己的不悦,问。

  不是。你的香水味太浓烈了!在巴黎,一般只有黑人才会搽这么浓烈的香水。苏说。

  朱箔被噎得说不出話来。

  或许没有恶意的吧?一个研究拓扑学的女人说不定就是这么说话的——当苏告诉朱箔她研究拓扑学时,朱箔听了真是有些吓着了的,一个女人,研究拓扑学?朱箔甚至不知道“拓扑”是什么东西呢。

  想想还真是。他们公寓里就住了不少黑人,每回在楼道里和他们擦身而过时,确实会闻到更浓烈的香味。要不是苏这么说,朱箔都没留意到这个。

  良药苦口利于病,朱箔这么理解研究拓扑学的苏对她言语上的无礼了。

  苏住在这栋公寓的A区。这栋公寓分A、B、C三个区,A区在三楼,面积最大,有四十多平米——这在巴黎的大学公寓,已经是很阔绰的面积了;而C区在一楼,不到二十平米。朱箔和何寅都住在C区。

  当初在国内时,房间就租好了的,C12,孙安福告诉她这个时,她几乎有些心旌摇荡,想到在梦幻般的巴黎,竟然有一个房间在等着她入住,她实在无法抑制住那种从内心升腾而起的幸福感和晕眩感。“是呀,马上就要走了,巴黎的房间都租好了,要六百欧呢,真是没办法。”出国前,一向不怎么说话的她,竟然很饶舌地和很多人这么抱怨。

  这么多年,在亲戚和同事的眼里,她一直活得很失败的。也就那段时间,她扬眉吐气了。

  在去上海签证的时候,朱箔第一次觉得自己说不定真可以和孙安福白头偕老的——她的表格上,按要求填的是“科学家配偶”。也就是说,孙安福在法国使馆那儿,是科学家的身份呢。她盯着那白纸黑字,怔然良久。

  虽然只是一个签证身份,依然让朱箔对孙安福刮目相看。

  那些日子,她对孙安福的态度里,有着从没有过的柔情蜜意。

  直到住进这公寓,不,应该说,直到在苏的房间聚餐后,朱箔的心情才恶劣起来。

  苏夫妇的房间,在三楼最东边,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窗外就是一大片夹杂了黄花紫花白花的绿茵茵的草地,以及好几棵开了粉红粉白花朵的橡树——是何寅告诉她这是橡树的,她以前一直把这种树叫作“伍迪的树”,因为在伍迪·艾伦的电影《午夜巴黎》里看过这种美得无与伦比的树,她喜欢伍迪的电影,不是一般的喜欢,也喜欢伍迪,不是一般的喜欢。这后一种喜欢让孙安福觉得不可理喻,在孙安福看来,这个秃头又神经质的老男人——与其说他是老男人,不如说他是老女人,因为他不但长了张老女人的脸,还长了一张老女人的嘴,总是在絮絮叨叨——有什么好喜欢的呢?朱箔懒得和孙安福理论,也理论不过来,她后来发现,她和孙安福,真是事事抵牾的两个男女,没有一件事能琴瑟和鸣。是不是天底下的夫妇都这样?她倒是和杜颉颃合得来,可那又怎样?偏偏他们成不了夫妻。

  后来朱箔在巴黎的许多街道两边都见过橡树的,原来橡树是巴黎的街树。

  坐在这样的房间,看着这样的窗外风景,才是在巴黎呢。

  不像他们的房间。他们房间左边住的是一对从尼日利亚来的黑人夫妇,那个穿着金黄色袍子涂着紫色指甲的黑人妇似乎总在训斥小孩,他们家有好几个黑乎乎的小孩呢,都挤在十几平米的房间里,整日叽里哇啦地闹个不停;而右边房间的一对印度夫妇,倒是安静,却总在煮咖喱。朱箔都不能开门,只要一开门,就有一股浓浓的咖喱味儿扑鼻而来,夹杂其中的,还有其他奇怪的香料味。朱箔感觉自己不是在巴黎,而是在印度。真是受不了。

  窗外就更别提,别说那么诗意的开了粉红粉白花朵的橡树了,什么树都没有,一眼看过去,只有锈迹斑斑的铁栅栏,和几个深灰色的大垃圾桶。

  巴黎的垃圾桶倒是清洁,可再清洁,也不能当风景看。

  想到自己在国内时对C12的心旌摇荡,朱箔觉得好笑。

  然而,这是她的老毛病——她总是向往远处的事物。等到近了,才发现其丑陋。

  她也知道这不能怪孙安福的,他们C区房间的房租是六百欧,而苏的A区房,要八百呢。孙安福从国家留学基金委拿的访学生活费一个月不过一千三,这一千三,要解决他们在巴黎的衣食住行所有开销,如果租八百多的房间,就太捉襟见肘了。

  苏的情况却不同,她不是作为“科学家配偶”的身份来的,而是作为“科学家”过来的,所以他们夫妇两个的生活费加在一起,有二千六了,当然可以住“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在朱箔他们刚住进公寓的时候,他们这几个中国人,聚餐还是颇频繁的,隔上一两周,就会聚上一次。

  聚餐的方式,和在国内不同,国内总有人大包大揽抢着做东的,那是中国的社交方式和礼节,但到了这边,大家就入乡随俗地AA了,一个人带一个菜,拼在一起,就可以了。

  这样简单,老蠹说——老蠹是苏的老公。

  也果真简单,对老蠹和苏而言。每回就是两个菜,蟹棒炒青椒和紫菜蛋汤,或者土豆烧牛腩和西红柿蛋汤——这边的牛肉便宜,特别是牛腩,几欧一大盒的。

  何寅呢,每次带可乐鸡翅,或土豆烧牛腩。

  他们之前也不会通气,有时菜就撞了,桌上会出现两个土豆烧牛腩。一个黑,一个红,黑的是苏做的,苏的土豆烧牛腩,总是会放上许多匙陈氏老抽;而何寅的,总是红彤彤的,像搽了胭脂,他喜欢放意大利番茄酱,不论做什么菜都放。这样好看,何寅说。

  要不是还有朱箔的菜,这样的聚餐,真是让人有些倒胃口的。

  朱箔每回都十分卖力地准备。她庖厨的手艺本来就好,加上成了心要露一手——她虽然不会研究拓扑学,但善庖呢,对婚姻生活而言,善庖不比拓扑学更重要?朱箔是暗暗抱了这样的想法来精心准备聚餐的菜肴的。

  豉汁多宝鱼、盐煎鳕鱼、蒜蓉牡蛎,朱箔一样一样做过去。这些菜,她在国内其实也没做过,都是在网上现学现卖。她这方面真是有天分的,每次一做出来,无不是国色天香。

  孙安福一开始还十分支持,毕竟初来,有很多事情要麻烦他们:去银行办卡,去警察局办居留,去移民局体检,都是老蠹和何寅陪了去的。没办法,很多法国人不说英语的,只说法语,而孙安福会说的法语,只有三句,Bonjour(你好),merci(谢谢),au revoir(再见)。

  别人说什么他都听不懂,反正每回他只是张飞三板斧似的三句,Bonjour,merci,au revoir。

  這样的法语水平,也就够逛个超市——其实逛超市都有些勉强:有一回,他们把下水道的疏通剂当洗洁精买了回来;还有一回,把羊排当牛排买了回来,因为那上面的羊画得真是像牛——他们返祖般地又回到了看图识物的时代。

  这些事情孙安福都在他们聚餐时当作笑话讲了,老蠹和何寅开怀大笑,但苏却是半笑不笑的,朱箔总觉得她的笑里有揶揄之意——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了。

  这没什么的,我当初还把类似于樟脑丸的泰国香料当糖块买了呢,一吃,才觉出不对,何寅说。他或许看出了朱箔的尴尬和不悦,于是用自己的糗事来安慰她了。

  也就因为这些细节上的体恤吧,朱箔后来和何寅走近了。

  我一般是周六去Auchan,何寅说。

  何寅说这个的时候,孙安福没听见,他正和老蠹在聊前不久发生在布鲁塞尔的恐袭事件。

  听说ISIS已经训练了至少四百名会制作炸弹和精通战术的恐怖分子呢,专门针对欧洲的。

  可以的话,还是少出门吧。现在不仅戴高乐机场,就连圣心大教堂和卢浮宫,都是荷枪实弹的警察了。

  朱箔那个周六就和何寅去Auchan了。早上孙安福问她,今天要不要去超市?因为房间小,两个人待着实在逼仄,而且,孙安福觉得在办公室更有工作的状态。所以只要朱箔不出门,他一般就去办公室待着的,他的办公室离公寓也不远,走过去,不过十几分钟。但朱箔躺在床上闭了眼没做声,孙安福就走了,他以为朱箔还在睡呢。

  后来就成惯例了,每个周六,朱箔就和何寅一起去Auchan。

  Auchan的东西和Super U比起来,更华丽,有法国人的气质,海鲜也好,水果也好,还有五颜六色的被法国人称为“少女的酥胸”、被意大利人称为“淑女的吻”的马卡龙也好——孙安福说那是世上最难吃的东西,朱箔不信,因为孙安福说过很多东西是“世上最难吃的东西”:在香榭丽舍街吃的芝士焗蓝贝青口,在阿维尼翁吃的蘸淡绿色芥末的蜗牛(孙安福当时甚至说那绿色芥末像婴儿消化不好时拉的大便)、在巴士底集市吃的滴了柠檬汁的生蚝,每回孙安福都皱了眉头说那是“世上最难吃的东西”,朱箔知道,对孙安福来说,与其说那些食物难吃,不如说它们太贵了!东西一贵,孙安福就没法心平气和地吃,也没法实事求是地评价。这和朱箔正好相反,朱箔是东西一贵,就觉得好吃。他们两夫妇,这一点又抵牾了。只不过朱箔是“非汝之为美”,而孙安福是“非汝之不美”——也算殊途同归了!

  所以,对孙安福的意见,朱箔虽不至于反其道而行之,至少是忽略不计的。

  而何寅不论热情地推荐什么——“朱老师,这个这个”“朱老师,那个那个”,她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个”“那个”都买了——买了一大堆。。

  孙安福不知道朱箔是和何寅去的,“买这么多,你是怎么拿回来的?”朱箔的胳膊比其他女人细,平时提个稍微重点的东西,就要喊半天酸痛的。

  “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她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孙安福于是就不问了。她知道如何对付他的,她对付杜颉颃那样的男人不行,但对付孙安福,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没说出是何寅帮她拿回来的。其实就是说了,也没什么关系,他们那时还是彬彬有礼的正常关系,他客气地叫她“朱老师”,她叫他“何寅”。她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没说,似乎一开始就打算和他发生那种关系似的。

  可天地良心,她那时真没有那种想法。

  他比她小九岁呢,她已经三十九了,而他才三十。怎么可能一开始会有这种想法?

  何寅竟然也没说——当孙安福在桌上对老蠹和苏表扬朱箔一个人买菜多么多么不辞辛苦时,何寅只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并没有戳破她。

  你是不是那时就对我心怀不轨?

  后来何寅问朱箔。那时他们已经睡过好几次了。

  哪有?朱箔恼羞成怒——明明是他先开始的。

  他让她去他房间教他做水煮肉。炝花椒的时候,才发现没系围裙,她手上沾了蛋清和生粉,于是他站在身后帮她系——他一直站在她身后的,系着系着,突然从后面抱住了她。

  这不怪我的。你知不知道,你的身体有多美——美得如橡树花。

  昆德拉说,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有时爱情就源于一个比喻。她不知道何寅的这个比喻有没有导致爱情,但至少导致了她久违了的蓬勃情欲,她真是喜欢橡树花这个比喻的。

  她后来争辩说,她其实不是迷失在他的拥抱里,而是迷失在橡树花里。

  这有区别?何寅问。

  当然有区别。

  怎么个区别法呢?

  不说——说了你也不懂。

  有些事情男人真是不懂的,就如孙安福永远也搞不懂朱箔为什么非要去圣日耳曼大街喝花神咖啡馆的咖啡一样。

  那儿的咖啡比别的地方咖啡好喝?

  不是。

  那为什么非要在那儿喝呢?

  你不懂。

  这都是后来的话。当时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痴傻了般,一动不动地站着,像傻鸟一样好笑地支棱着那沾满了蛋清和生粉的双翼。也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几分钟,也可能一小时,反正那时她时间的钟摆是停了的,完全处于飘浮的状态,只是闭了眼,任由何寅的那双手,从她的两腋下包抄过来,隔了衣裳揉捏她,像揉捏面粉团一样。等到他的手戛然而止,要把她往床上挪时,她才猛然惊醒般,仓皇而逃。

  也就逃了十二个小时,算是一个年长女人的自尊和理性。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当孙安福一走,何寅就过来敲门了。

  他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外面的路,只要斜斜地开一点百叶窗,就能看见孙安福什么时候离开公寓、什么时候回公寓的。

  有事?

  去我房间。

  干什么?

  昨天的水煮肉片你还没做完呢。

  她竟然真乖乖地去了。

  进房间后她还相当认真地抵抗了几个回合的,可她的胳膊实在太细,提个菜篮子都吃力呢,怎么抵抗得住年輕有力的何寅那狼奔豕突的进攻?

  不管如何,我是努力过了的,她对自己说。

  “你就不能和苏一样,也简简单单地做一次蟹棒炒青椒,或蟹棒炒洋葱?”

  大约两个月后,孙安福终于忍无可忍地对朱箔发出了抱怨。

  记账时,他发现在吃这一项上,他们的开支委实太大了。

  他不是不通人情世故,但孙安福的人情世故,是有自己分寸的,不是朱箔这种“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方式,那过了。孙安福的人情世故是要刚刚好的投桃报李。他是本分人,某种混合了小市民的精明和读书人的清高的本分,不能亏欠别人,也不能亏欠自己。太用力的报答,不但不划算,而且有点儿伤自尊。像朱箔这样每次都像准备宴席似的准备周末聚餐,好像在巴结谁似的。

  而且,老蠹和苏,也有点儿吃定了他们,每回都积极地张罗“聚一聚”,每回又很敷衍地做上那“老二篇”。

  “苏不会做菜的,”老蠹说,似乎是抱歉的意思,但语气里却有一种奇怪的骄傲,好像他夫人不会做菜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老蠹和别人介绍苏时,从来不称“我老婆”什么的,而是称“我夫人”的。

  “我哪有时间?”苏反驳老蠹。

  “是是是,苏最近正在赶一篇会议论文呢,她下个月要和导师去挪威开年会。”老蠹的语气更骄傲了。

  老蠹的重点其实在这里,他夫人虽然不会做菜,但会写论文。

  孙安福觉得老蠹在这个事情上有点不地道了,不是中国男人的谦虚做派。中国男人就算自己的夫人再好,好成一朵花,在别人面前,也是“拙荆拙荆”的。哪好意思说什么“苏最近正在赶一篇会议论文呢”?你们既然没有时间,就不要张罗聚餐嘛,就一心一意写你们的论文嘛。

  而且,孙安福觉得老蠹的逻辑也有问题。“不会做菜”和“哪有时间”,导致的后果应该是菜的味道不好,和食材应该没有关系吧?也不必每次都买那种几欧一大盒的冷冻蟹棒和几欧一大袋子的土豆。

  那种东西,谁也做不好吧?

  说白了,他们其实是在占便宜。

  也有怠慢孙安福夫妇的意思——这一点,尤其让孙安福不悦。

  不过,这些话都是孙安福的意诽,没有说出口的,即使是对朱箔,孙安福也是秉着有所言有所不言的原则,所以他只是说“你就不能和苏一样,也简简单单地做一次蟹棒炒青椒,或蟹棒炒洋葱?”

  其实朱箔也不高兴。

  当听到苏说“哪有时间”之类的话,朱箔就觉得苏的言下之意其实是“我可不像你那么闲”。

  苏不止一次对朱箔说,“我哪有时间?”

  之前朱箔约过苏去逛圣图安跳蚤市场,她知道圣图安是欧洲最大的古董集市,张曼玉都经常去那儿呢,运气好的话,在那儿能淘到不错的旧物件。

  朱箔是很喜欢戴手镯之类首饰的女人。

  但圣图安在巴黎北郊,是贫民区,有许多黑人阿人罗姆人在那一带活动,不安全。

  朱箔是被吓过的。有一回,她在蒙马特高地的小丘广场那儿看街头画家帮人画头像,正看得聚精会神呢,手腕上突然有动静,原来一个黑人在往她腕子上系红绳子,“free,free,”那个黑人一边系一边张了一大口白花花的牙说,朱箔一时被那白花花的牙晃蒙了,还真以为是“free”呢,结果人家却是要“five”,孙安福因为这个还嘲笑她,可还没嘲笑上几天,他自己就在卢浮宫门口被一个罗姆女人讹了。那个罗姆女人先问他会不会英语,他还用中国人的谦虚语气说,会一点点,会一点点。那个罗姆女人又让他在一个脏乎乎的小本子上签字,说是什么什么请愿书,他都没听清,就被拉扯着稀里糊涂签了,结果,他比朱箔要悲惨上十倍,人家要五十欧,孙安福自然不肯,想走,哪走得了!一群罗姆女人围了过来,最后还是被讹去了十欧。打那之后,孙安福一看见包着头巾的罗姆女人,就吓得绕着走,但哪绕得过来?巴黎到处都是包头巾穿长裙、大冬天还趿拉着拖鞋的罗姆女人。

  于是孙安福再也不肯陪朱箔去小巴黎瞎逛了。

  老蠹后来告诉他们,出门身上千万别带超过一百欧的现金,那些罗姆人阿裔人黑人专门喜欢欺凌中国人的,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人喜欢带现金,体格又弱,性情又温顺,是羔羊般的种族。

  朱箔在国内时,是经常一个人出门的,她几乎没有女性朋友,也不知为什么,她和女人从来都处不好,包括自己的姆妈和妹妹朱玉,也一直是互诼的关系。她私底下认为,是“众女嫉余之蛾眉”,因为这么想,所以她对此会有一种洋洋自得的心理。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散步,一个人东走西走,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有一种孤芳自赏的得意。

  但在巴黎,一个人出门,她还是有些怯。

  人在异乡,胆子就小了。

  她只能约苏,除了苏,她没其他人好约。

  一开始苏也和她出去过几次的,她们一起去公寓北边的湖边散步,看见一棵树,苏对朱箔说,这是椴树;看见一只鸟,苏又说,这是鸢喜鹊——好像她在带一个小学生逛博物馆似的,朱箔不喜欢她的说教态度。散个步而已,用不着把它变成“多识草木虫鱼之名”的学习。管它是什么树呢?又管它是什么鸟?太认真的女人,真是很乏味的。她们一起去附近的尚叙尔马恩城堡,“这是路易十五蓬帕杜夫人的城堡”,苏说到“情妇”两个字时,声音有些黏稠,唇齿间带着唾沫似的,听来有一种正派女人对情妇这种身份的女人的不屑。朱箔更不喜欢苏语气里的道德说教了,看个旧城堡而已,管城堡的主人是不是情妇呢?又管她是谁的情妇?太道德的女人,更是很乏味的。朱箔一边微微地笑着,一边在心里这么一再地哂苏。

  也不知是不是苏看出了朱箔笑里的哂意,还是苏真忙,后来朱箔再约,苏就再也没答应过朱箔了,总是皱了眉说,“我哪有时间?”

  而朱箔的时间,从来都多得很。

  朱箔在中文系汤显祖戏剧研究中心上班,说是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其实不过是个资料员,基本是闲职,所以她可以请假来法国陪孙安福访学。

  朱箔在这边也没正经事做,除了一周两次的法语课——那也是可上可不上的。孙安福就不去,他说,有那个时间,不如多做些研究。他在这边跟的是一个华裔导师,两人平时的学术交流也是用汉语,所以他就没有学习法语的必要。朱箔更没必要,她一个访学家属而已,学也罢,不学也罢,没有谁管她。虽然他们去移民局办居留时,那个长了“淡米色蛾翅”般睫毛的移民官建议她上法语课,“为了让你们更好地融入法国文化”,那个法国老男人又亲切又傲慢地说。孙安福嗤之以鼻,“我们为什么要融入他们的文化?”他也是个文化自大狂,一直持的是“我们中国有五千年悠久灿烂的文化”的论调。尤其来法国后,更是如此。为了表示自己对祖国灿烂文化的忠贞不贰,他甚至在看卢浮宫和凡尔赛宫时,也是菲薄的态度,“你觉得它们比我们的故宫美?”看凯旋门,“你觉得它比我们的大前门美?”看埃菲尔铁塔,他更不屑了,“这个铁疙瘩也是法国文化?”朱箔白他一眼。她的眼珠子黑多白少,即使白起人来,也像撒娇似的——以前杜颉颃这么说过,杜颉颃说朱箔白人时“别有风情”。这也是朱箔后來动不动就喜欢白人的原因,虽然她并没有要在孙安福面前卖弄风情的意思,但那已经是她一个不自觉的表情了。

  孙安福知道朱箔喜欢法国,所以才故意用这种反讽的语气对朱箔说话,好像朱箔是法国人一样,真是可笑。男人有时是很可笑的,特别是孙安福这样老实的男人,一旦偏执起来,几乎就是和风车打架的堂·吉诃德了,有着勇往直前不依不饶的劲头。朱箔看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他说,“这个有我们的《牡丹亭》好看?”朱箔吃法棍,他说,“这个有我们的小笼包子好吃?”

  但他对朱箔上法语课倒是不反对。反正这种语言课是免费的,不上白不上;而且,朱箔在这边没什么事,去上课还省得出去瞎逛。出去瞎逛很不好,因为总会产生不必要的消费——就算可以不吃不喝,总不能不拉不撒吧?在法国,上一趟厕所,也要小一欧呢。朱箔又不像他,愿意憋,实在憋不住,还可以在某棵大树下解决。反正法国的树多,到处都是,特别是凡尔赛那样的地方。朱箔觉得奇怪,问他,你不是对“在什么地方不能做什么事”有讲究的吗?怎么一到法国,就不讲究起来了?但孙安福说这是古风,是返璞归真,不伤大雅的。朱箔无语。她不是不能接受男人在野外撒尿,以前和杜颉颃去公园或郊外,他偶尔也会这样的,一内急就会找棵大树或灌木丛解决。但不知为什么,杜颉颃做这种事朱箔就觉得自然而然。而孙安福做这种事,朱箔就觉得别扭。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就像李白可以“长安市上酒家眠”而杜甫就不可以,史湘云可以醉眠芍药而薛宝钗就不可以。有些事情只适合有些人做,另外的人做了,就奇怪得很。而且,孙安福还狗尾续貂般地说,这是在凡尔赛,不是在故宫。

  这也是朱箔会小看孙安福的原因之一。孙安福的礼义廉耻里,总有一种“made in china”的近乎狭隘的本分。

  “我哪有时间?”苏这么说,公寓里的其他人,虽然不这么说,但样子也是“我哪有时间”的匆忙样子,闲的只有朱箔。

  有时间竟然也成为令人羞耻的事情。

  而如何度过时间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春夏的法国,天光真的很长,比国内长出很多,早上五点天就透亮了,晚上十点天才黑下去,中间有整整十七个小时,十七个小时,就是没完没了。朱箔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原来也这么让人难以消受,像又干又硬的冷馒头。

  以前在国内,在她和杜颉颃相好的那几年,她经常要在自己的房间里等杜颉颃,那样的时间也是长的,长到有时生出《十分钟年华老去》那样的文艺情感,但因为是有指望的等待,那感觉就像重看已经看了无数遍的《西厢记》,不论中间如何牵肠挂肚如何横生枝节,反正结局知道是会花好月圆的。所以在焦灼中就有一种笃定的甜蜜——不像在法国,有种不知所终的空虚和缥缈。

  所以朱箔去上法语课,一方面是为了打发这种让人不知所终的空虚缥缈,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抵抗苏的“我哪有时间”——好歹坐在课堂上,是名正言顺的消磨。“你的法语老师真帅呀!”国内的同事和同学在微信里艳羡地说。她发了法语老师上课时的照片在朋友圈呢。杜颉颃也这么问过。他们分手后他已经好久不说话了,好像怕她会缠他似的,一直噤若寒蝉着。怎么会呢?他到底还是不了解她。就如她也不了解他一样——她一直愚蠢地以为他是离不开她的,他当初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是一副离开了她就没法活下去的样子。所以她才心甘情愿地和他姘了七八年呢,那是她怎样珍贵的七八年?从二十九,到三十六,差不多把她最好的年华都消耗了。但那时的她一点也不怕,很可笑地相信他最后一定会离开他的老婆的,那个“一个失败的留白”。“一个失败的留白”是杜颉颃自己的话,他在批评他们学院一个老师作品时说的,那个老师是专画牡丹的,且以画半株牡丹而著名。偌大的一张绢上,只在左下角的四分之一处画上半株牡丹,其他四分之三,就让它空白着。“一个失败的留白”,杜颉颃有一次当了系里其他老师的面这么说。那个老师也不是省油的灯——艺术学院的老师,哪有省油的灯呢?有一次也当了系里其他老师的面,完璧归赵般把那句话还给了杜颉颃,他说,杜颉颃老婆的额头,才是“一个失败的留白”。杜颉颃老婆有一个十分宽广的额头,宽广到把大半张脸都占了,以至于眉眼嘴鼻这四官,只能十分局促地挤在剩下的小半张脸下方,和那位老师的半株牡丹画,在结构上倒是异曲同工。这个比喻真是刻毒,可又精妙无比,马上就在艺术学院传开了。“一个失败的留白”从此成了大家对杜颉颃老婆的私下称谓——也只能是私下称谓,杜颉颃那时已经是艺术学院的副院长,后来又成院长了,大家对院长夫人,总不好公然造次的。朱箔是见过“一个失败的留白”的,见过后就更淡定了。每回经过艺术学院那悉尼歌剧院般雄伟华丽的大楼时,她都暗暗生出一种喜悦,一种类似于微服私访的骄傲——总有一天她会取代“一个失败的留白”而成为院长夫人的吧?说起来,朱箔看男人,还是颇有眼力的。当初和杜颉颃好上时,杜颉颃副院长什么都还不是呢,只是一个小小的副系主任而已,她就看出了他的远大前程。这是她的能力,她总是能看出好东西。逛服装店,一长排衣裳挂那儿,都没看标价呢,她拎出的,总是最贵的那件;逛植物园,那些植物花草她都不认识呢,她看上的,也总是最好的品种。不像朱玉,眼神不好,不论是物,还是人,每回看上的,都上不了台面。但朱玉自己一点也不嫌弃,东西或人一旦成了她的,就敝帚自珍得很。不但自珍,还要求朱箔也珍,朱箔只要对她老公说话的声气有一点不对,她立刻就兴师问罪了。搞得朱箔都不敢和那个长得像鹌鹑一样的妹夫说话了,可不说也不行,朱玉又怪她瞧不起他——“连话也不和他说”。

  可朱箔能看出好又有什么用?她买不起。这世间就这样,不成全珠联璧合之美。杜颉颃当上院长还不到一年,就对她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男人到底狠,说不要就不要了。她自然是恨的,但恨归恨,从此却绕着艺术学院走了。这是她的好——再贪恋,在被别人弃若敝屣后,也不会死缠烂打。两人分手后,她一次也没有找过他,他也一次没找过她,就是校园里偶尔碰见,也形同陌路。但打她来法国后,他们又开始三言两语地搭讪了。是因为隔得远,他不怕她了?还是在法国之美映照下,他对她又重新发生了兴趣?“还好吗?”“还好。”“你现在是不是把巴黎的每个犄角旮旯都看遍了?”他看了她发在空间的那些照片。“哪有?还要上法语课呢!”——差不多也是苏“我哪有时间”的不耐烦语气。她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很提气。难怪苏常说呢。但法语课堂上的时间其实并不好过,她跟不上,那个老师语速太快,又喜欢提问,几乎每一个句子都是问句。班上十几个学生,一个一个地轮着来,朱箔总是回答不上来。有时胡安会帮她,用结结巴巴的汉语翻译了老师的问题,但她也不能用汉语回答,所以还是尴尬得要命。那个老师倒是体恤,有着外国老师特有的对学生的尊重,一轮到朱箔,他就会眉毛一挑,微笑了看着朱箔征询朱箔的意见,朱箔就红了脸低下头翻书。一边的胡安高兴得什么似的,“你朱脸了,你朱脸了”,老师也开玩笑地说朱箔有着“东方的表情”。后来就直接跳过她,问下一个同学了。每次都这样。朱箔觉得没意思。班上也就她和另外一个越南女人是不用回答问题的。那个越南女人和朱箔一样,也是家属,总是带着更“东方的表情”一个人在教室进进出出,和谁也不说一句话。

  和何寅好上了之后,她干脆就不去上课了。

  每天等孙安福离开,朱箔就去何寅的房间。

  开始的两周,何寅都会在房间里急不可耐地等朱箔,两人干柴烈火地做上一回之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去办公室。有两次没去,和导师说胃病犯了。何寅有胃炎,导师知道的。当然“胃病犯了”的事情不能总发生,因为何寅的导师是一个德国人,十分严厉。他对何寅说过,身体也是科学的条件之一,如果没有一个强健的身体,是当不了科学家的。他自己就健壮得很,肩膀宽阔,四肢粗大,被系里其他教授称为“非洲象”呢。如果不是鼻梁上那一副金边眼镜还有点斯文,他看着简直没有一点儿教授的样子。在何寅之前,他从来没招过中国学生的。他说,中国人的身体,不适合科学。

  何寅对德国导师的这套“科学身体论”是颇不以为然的。如果这逻辑成立,那霍金呢?人家坐在轮椅上就靠三根手指两只眼睛也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霍金宇宙模型”,也在科学史上做出了不亚于爱因斯坦的贡献。而导师这个“非洲象”的身体倒是好,又为人类作出了什么了不起的科学贡献?

  但何寅也就和朱箔这么说说,还是不会多生病。这是对科学的敬意,他说。“你胃能不能再痛一次?”有时朱箔不想何寅离开自己,就这么说。朱箔就这样,一旦和男人亲近之后,就没有分寸了。

  “不能,”何寅说。还是十分坚决地起身去办公室。

  到后来,他甚至不会在房间等她了。

  只要她略微晚去了一点,他就已经走了,桌上会有一个纸条,“等我回来”,他一般中途骑自行车回来一趟,两人衣裳也不脱,只半褪了裤子趴在地板上,或沙发床上,很仓促地做,一做完他就走,没有半点耽搁。“没办法,我要赶在非洲象的咖啡喝完之前回去。”何寅说。他是趁导师喝咖啡的间隙溜回来的。

  也有几次,何寅中间没回来,朱箔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中午。

  朱箔本来应该走,她一个人坐在房间地板上等年轻男人。想一想,也觉得自己太不要脸了。

  “没办法,今天事情多。”

  那几次,就愈加仓促了,他们只能站在百叶窗前做。一边做,一边看着窗外。这样能看见孙安福回来。朱箔要在孙安福进公寓门之前,回自己房间的。

  她也知道事情不对了,但她管不住自己。

  何寅的态度,到后来,是愈加随便了。是不是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尤其是他们这些在国外待了几年的年轻人,对待性事,不可能再郑重其事了?

  还是他们都看出了她荡妇的本质,所以才这么不尊重她?

  之前杜颉颃,还有之前之前的男人,都是这样。一开始待她,个个可谓“嘤其鸣矣”,等到她和鸣了,很热烈地和鸣之后,就翻臉。不说面目狰狞,至少再也没有一丁点儿敬意了。

  她原来还以为是年龄的关系。杜颉颃比她大六岁,还有杜颉颃之前的男人,都比她大上好几岁,这样的年龄差距,几乎如父如兄,加之她身上在他们面前总有些不能自持的小女儿情态,所以才渐渐生出小看之意的?

  可何寅明明比她小那么多,怎么也这样?

  而苏和“一个失败的留白”那类女人,真是一点女性美也没有的,但男人对她们,却一直视若珍宝。为什么?她想不通。

  每次看到老蠹毕恭毕敬且情意绵绵地对苏,朱箔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老蠹的眼神是不是有毛病?不然,看苏那样的肿眼泡,看苏那样“切切倒有一大碟子”的厚嘴唇,看苏那样坍塌般下坠的屁股,怎么爱得起来?

  杜颉颃也如此。朱箔看到过他和他老婆在一起的样子。看到之前,她一直以为杜颉颃不爱他老婆,他虽然从来没有在朱箔面前说起过他老婆,但他和朱箔好,不就表明他不爱老婆吗?

  可有一次,朱箔在学校食堂碰到过他们。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他老婆的刘海滑了下来——那样宽阔的额头,是要蓄刘海遮掩的吧——险些落到汤里,他忙不迭地伸出手,帮她拢到耳背。而他老婆头都没抬,就那么泰然地受着他忙不迭的好——朱箔隔了一二十米看,也看得触目惊心。

  他老婆是校医院的内科医生,首都医科大学的高才生呢,听说医术很高明的,只要看一看别人的气色,都不用听诊器之类的,就大概知道内脏的健康状况。肝怎么样,肺怎么样,她看一眼,就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学校的许多校领导,以及校领导的家属,都经常找她的。

  杜颉颃是因此才对他老婆肃然起敬的吗?

  朱箔问过何寅,“你和苏做过吗?”

  “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苏老师不是这样的人。”

  “苏老师不是这样的人”,什么意思?

  朱箔气得要命。

  她之所以问这话,是有些不怀好意的,她想听何寅说——“怎么可能?和她?”或者,“怎么可能?她长成那个样子。”

  这有些无聊,她知道的,但哪个女人不喜欢这种无聊的快乐?

  生命,至少女人的生命意义,不就在这些无聊的事上?

  结果,何寅没有给她这种无聊的快乐,何寅说,“苏老师不是这样的人。”

  何寅一直叫苏“苏老师”的,哪怕在背后。朱箔原来觉得这是生分,就如一开始他也叫她“朱老师”的,她这才知道了差别,他当初叫她“朱老师”是生分,但一直叫苏“苏老师”,却是尊敬。

  何寅尊敬苏。

  七月中旬的时候,朱箔和孙安福去了一趟法国南部的尼斯。

  和这边的导师师母一起去的。导师和孙安福去参加一个粒子物理学方面的研讨会,把师母和朱箔一起带上了。

  她没有告诉何寅。她想冷落冷落何寅,因为他那句“苏老师不是这样的人”。

  在尼斯的几天朱箔几乎都是和师母在一起,她们一起去逛老城,一起去海鲜集市,一起去沙滩。七月的尼斯,已经是盛夏了,太阳毒得很,朱箔怕晒,但师母不怕,师母来法国已经三十多年了,所以可以像法国女人那样只戴一副墨镜一顶巴拿马草帽就走在明晃晃的太阳下。

  师母的胳膊和脖子那儿,长了许多大大小小褐色的斑——那样祼晒,不长斑才怪。泳衣下面的胸,有着典型的东方女人的小,还微微往下耷拉,像两只藏在布袋里没精打采的麻雀,朱箔都不好意思看了。

  但师母不在乎,就那么泰然自若地躺在肌肤胜雪凹凸有致的朱箔身边。

  真美呀!师母赏花般地,看着朱箔说。

  朱箔是习惯了女人对她的“谣诼”的,乍一听师母这一连声“真美呀”,一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

  导师也不避嫌地对朱箔好。小朱,你过来,过来看看这一幅,他不时回头招呼身后的朱箔。朱箔正和师母走在一起,听他这么叫,只好上前和他看“这一幅”了。

  这有点不合适,朱箔觉得,师母也在呢,他叫的不应该是“淑真”吗?

  ——淑真是师母的名字,师母叫季淑真。导师有事没事总是“淑真”“淑真”叫的,而师母也是有事没事就叫“延巳”“延巳”,导师叫冯延巳。

  而且,马蒂斯的画,朱箔也完全看不出好。之所以来马蒂斯美术馆,是导师的主意,“这儿有马蒂斯的美术馆呢,不去看看?”朱箔原来打算去老城的,这是他们在尼斯最后的半天呢,朱箔之前逛老城时看中了一个鎏金镶孔雀石手镯,是意大利的手工,朱箔喜欢得不得了,当时就想买的,但师母在边上笑着说“好看是好看”。那意思,是太贵了。朱箔听了,便有些不好意思买,怕师母在背后说她不会过日子。可回来后一转念,又有了悔意,想着尼斯这地方,这辈子怕是再也不会来第二回了,花个几百欧,买个自己喜欢的,是铭记的意思,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就想着撇开师母,自己去把它买了。再顺便到隔壁店里买上一个据店主说加了二十几种香料的熏猪肘——孙安福爱吃猪肘,酱猪肘、卤猪肘、炖猪肘、素猪肘——就是猪肘白切,什么也不放,就那么隔水清蒸了,端上桌,再配上一小碟蘸料,孙安福也喜欢。大俗大雅,大俗大雅,孙安福每次吃猪肘时都解释似的这么说,怕朱箔责怪似的。朱箔其实也爱吃猪肘的,这可能是他们夫妇之间最大的共鸣了,只是孙安福不知道。朱箔有时高兴了,会说,“喏,给你买了猪肘”,孙安福于是激动得红光满面。这是孙安福朴素的一面,好哄,不像杜颉颃,什么都看得清清的。

  可导师的一句“这儿有马蒂斯的美术馆呢,不去看看?”就把朱箔的想法彻底消灭了——她总不好说“我要去买熏猪肘”吧,无论如何,猪肘总不能和马蒂斯相提并论的。而那个鎏金镶孔雀石手镯,当了师母的面,更说不出口了。于是乎,只能一行四人去看马蒂斯。

  “你这个搞文艺的人,到了尼斯,怎么能不看马蒂斯呢?”

  之前朱箔告诉过他,她在汤显祖戏剧研究中心工作,所以他把她看作是搞文艺的人。

  她不仅是孙安福的家属,而且还是个搞文艺的人。

  他动不动就会在对话里这么插上一句,“你这個搞文艺的人。”

  她喜欢听导师这么说。

  马蒂斯美术馆空荡荡的,只有寥寥的几个人而已。

  她时不时会站定了,等师母过来。师母一直和孙安福走在后面,两人轻声聊着天,也不知在聊什么,想必聊不了马蒂斯的。孙安福这人,连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都欣赏不了呢——“那个没眉毛的女人,到底好看在哪儿?”他从卢浮宫回来后不止一次这么问朱箔——更别说马蒂斯的怪诞且夸张的《蓝色裸女》了。但他站在画前的表情,倒看不出不耐烦,甚至可以说喜悦,想必他赋予了这行为另外的意义。毕竟陪导师和师母看画,也是在执弟子之礼。朱箔这么揣摩他脸上的喜悦。他这个人,做任何事,总要追问意义的。如果某件事他认为有意义,就会欣然而做;如果无意义,那就不做,或者不那么欣然而做。这一点,和朱箔不同,朱箔是不管意义不意义的,只管自己喜欢不喜欢。比如此刻,她是喜欢的,喜欢什么呢?显然不是马蒂斯。可以说,她内心洋溢的喜悦和马蒂斯没有一丁点关系。“怎么样?小朱,值得一看吧?”出来时导师问朱箔,朱箔“嗯”一声,算是作答了。不知为什么,她开始端谨起来,一种女人和男人初交往时的端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把导师当男人了,之前还是导师呢,所以和他说话时,朱箔的语调是明亮的,明亮得像尼斯的蓝天大海和各种各样颜色鲜艳的植物。但突然间,她韬光养晦起来。“小朱,中午我们就吃Pissaladière如何?”“嗯!”嗯过之后,朱箔又半折过身,对着后面的师母和孙安福,鹦鹉似的重复了一句,“中午我们吃Pissaladière如何?”朱箔其实不知道Pissaladière是什么,后来发现不过是洋葱凤尾鱼酱比萨饼,一点儿也不好吃。可这有什么关系呢?

  从尼斯回来的当天,朱箔就在公寓门口遇到了何寅。

  还有他的未婚妻。他未婚妻在巴塞罗那建筑学院读研究生,这一回来巴黎是实习。

  之前朱箔是知道何寅有未婚妻的,他房间的墙上,有一张女人的黑白速写,细腰,丰臀,大嘴,纷乱的短发,看着有点不像中国女人。“谁?”她问,“我未婚妻。”何寅抱住她说。朱箔当时一点儿也没嫉妒的,也不是嫉妒的身份,朱箔只是笑笑,还仔细研究了一下速写的线条和落款,速写的左下方,有两个龙飞凤舞的字:小鱼。“她叫小鱼?”她问何寅,“小名小鱼。”“大名呢?”她白一眼何寅,问。“大名余繁。”“烦人的烦?”她故意逗何寅,“不,繁忙的繁。”何寅纠正着,一边在她身上动作着——也不过十几天的事,墙上的小鱼就到眼面前了。

  朱箔没想到,小鱼是这么五颜六色,头发是短的,参差不齐的短,前面染成了蓝绿色,孔雀羽毛一样,石榴红镶金属铜片带流苏的吊带小背心,浅蓝色露膝牛仔裤。十个脚指甲,颜色个个不一样,天花乱坠般绚丽夺目。

  “这是孙老师,这是朱老师。”何寅介绍着,朱箔僵硬地点点头。小鱼灿烂地笑,这个女人的嘴真是大,涂了肉桂色唇膏的嘴亮闪闪的,像一只张开的桃花水母。

  她不能期望更多的了,朱箔知道的,事实上,朱箔对何寅也并没有期望什么。

  可朱箔想何寅了,很想。

  在尼斯的几天,她几乎没怎么想起何寅的。是因为什么呢?她突然这么想何寅了。

  老蠹又在热情地张罗“聚一聚”了,这一回聚的理由是为小鱼接风。“也为你们压压惊。”老蠹说。

  他们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2016年7月14日,就传来尼斯恐袭的消息,一辆大卡车疯狂地碾轧正看烟花的人群,一边碾轧,一边还用枪扫射——而碾轧和扫射的地点,就在他们那几天傍晚散步和看风景的英国人大道上。

  如果他们晚回来一天,或者恐袭早发生一天,那他们就有可能成了那八十四分之一——八十四是这次恐袭中丧生的人数,包括男人,包括女人,包括孩子。

  那位穿明黄裙子戴珍珠项链的英国老妇人呢?还有她那只叫Emily的母狗?13日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他们几个还一起坐在英国人大道的海边长椅上,看天边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看夕阳下一点一点的海鸥,看海里一点一点的人头。那个老妇人笔直地坐着;那只狗,也笔直地坐着,一动不动盯着前方,看得特别认真。老妇人说,Emily其实什么也看不见,她老了,得了白内障,但她喜欢坐在这儿,坐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每天不坐到十点就不肯回去的——她也不认得钟,不知道她是怎样知道时间的,但她就是知道。只要时间没到,怎么拉她都不肯走,九点五十都不肯走的,但只要一过十点,她就肯了,虽然不情愿,还是会听话地走。Emily到底是很有教养的小姐,老妇人说。她们每年都来这儿度过盛夏的。每年。约克太抑郁了,即使对一只狗而言。

  新闻里说,恐袭发生的时间是十点四十五分,也就是说,那个英国老妇人,和她的有教养的Emily小姐,在那个时间已经回酒店了吧?

  但她们肯定走不快的,她们那么老了,还优雅得很,而那条英国人大道又长,全长五公里呢,说不定大卡车碾轧时,她们还在那条漫长的大道上缓慢且优雅地走呢?

  朱箔一时生出了牵挂。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吧,也不一定彼此要发生情深意长的感情,但只要在一起过,就会生出牵挂的吧?

  就像她和何寅。她和何寅的关系,不算爱情,这个她也知道。可就算不是爱情,她也可以想他吧?

  孙安福一直唏嘘着,为他们的劫后余生。他倒真是需要“压压惊”的。现在欧洲不能待了,不能待了,他说。惊魂未定的。还是我们国家好,还是我们国家好。

  他们在国内居住的城市,是三线城市,什么都落后,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国际航班的话,也就东南亚的那些国家可以直飞,而世界上那些个发达国家发达城市,基本都要从上海或北京中转。原来他抱怨这个的。不方便,太不方便了。但现在突然发现,落后原来也有落后的好——至少可以躲在那儿过虽然落后却太平无事的生活。

  这一回聚餐的菜都是孙安福准备的,朱箔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哪儿不舒服呢?孙安福关切地问,他一向对朱箔的心情不怎么介意,但对朱箔的身体问题却是十分关心的,稍有一点儿头疼脑热就紧张得要命。没事,朱箔皱了眉推开孙安福放到她脑门上的手,他就会这个,只要她说不舒服,他就去摸她的腦门,看看是不是发烧了。还有就是煮上一大锅籼米清粥,孙安福认为,籼米——特别是春种夏收的早籼米,吸纳了天地间生机勃勃之气,是世上最好的药,什么病都能治:感冒、肚子疼,甚至湿疹。

  有一回,朱箔左食指指腹上长了密密麻麻的粉红的疹子,他也煮了一锅籼米粥,硬要她喝。

  朱箔以前根本不认识籼米,朱箔对米的认识,也就是能区分出大米小米,或黑米苡米,谁能认识籼米呢?还早籼米晚籼米。

  而且早籼米的粥味,寡得很,不稠,也不黏,难喝得要命。

  不过,孙安福比杜颉颃强。杜颉颃在她生病时,只会坐立不安,在窗前站一会儿,在过道里的植物前站一会儿,然后再找个借口逃跑。“怎么办呢?有点事,需要我马上去处理一下。”

  想想也没意思。他或许打一开始,就没想过和她共患难的——她于他,不过是一首怡情遣兴的“侧艳之词”,而“一个失败的留白”,才是他堂而皇之的庙堂文章。

  她不是不懂,至少后来她是懂了的,可为什么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深陷其中?

  见了小鱼之后,她也颓丧的——小鱼是那么年轻,那么新鲜,新鲜到让朱箔自惭形秽。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朱箔什么时候自惭形秽过呢?她怎么可能形秽呢,形向来是她的利器,是她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她就是靠这个,一直自得其乐地活着呢。

  可她最拿得出手的形,在鲜艳得让人炫目的小鱼这儿,也老了。

  但诡异的是,她一边自惭形秽着,一边又按捺不住要找何寅,愈加要证明什么似的。“我们就这样了,是吗?”她守在何寅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上,问何寅。何寅读博第三年了,正是毕业论文的紧要关头,几乎天天都上办公室的。

  “不这样,还能怎样?”何寅反问她。

  还能怎样?——她也不知道。

  听苏说何寅一毕业就要回国的,单位都谈好了,是碧桂园集团。小鱼呢,自然要夫唱妇随,他们两个都是从同济大学建筑系出来的,算大师兄小师妹,一个搞建筑土木工程,一个搞建筑设计。将来的理想,是在中国开一家夫妇建筑公司,有一天在中国造出“米拉之家”和“巴特罗之家”那样名垂世界建筑史的房子。苏说,小鱼之所以要去西班牙巴塞羅那建筑学院读书,就是因为喜欢高迪的“米拉之家”和“巴特罗之家”。喜欢得不得了。

  朱箔听苏说着何寅和小鱼的过去和将来,像听传奇一样。

  这些年轻人,真是匪夷所思,看着明明是玩世不恭的“堕落的一代”,却有“名垂世界建筑史”的宏伟理想。“名垂世界建筑史”那样的事情,和把头发染成蓝绿色孔雀羽毛一样的小鱼,和若无其事地与有夫之妇睡觉的何寅,搁一起,怎么也不搭吧?他们这是马蒂斯的野兽派?是后现代主义的混搭?

  她实在看不懂他们这种玩世不恭的严肃,就如看不懂马蒂斯和毕加索一样。

  “我们有过美好的时光,不是吗?”何寅最后说,曲终奏雅般的。

  朱箔后来也自省过的,为什么要和何寅睡?

  是因为天生骨头轻吗?

  姆妈和朱玉一直说她骨头轻的。她一米六四,比朱玉还高出两厘米,重量却比朱玉轻出不少,朱玉一百二十多斤呢,而朱箔却只有九十几斤。不是因为朱玉胖,朱玉一点儿也不胖,直溜溜的,像没发育的男孩子一样,看着比朱箔还清瘦。但她就是重。

  因为我骨头比你重,朱玉说。

  朱玉的骨骼是比朱箔粗大,手腕脚踝,甚至面颊下颌处,都有明显突出的骨头;而朱箔的身体,几乎看不到骨头的存在。杜颉颃原来说过,他最最喜欢她的地方,就是她的“柔若无骨”。

  姆妈和朱玉有时当面也叫她“轻骨头”。

  开始她是无所谓的,骨头轻是她身体的一个特征,就像她的长眉,她的眉毛比朱玉长,不用画,也是长眉入鬓。而朱玉只有半眉,所以她偶尔也当了朱玉的面叫朱玉“半眉”的,姊妹之间嘛,总会有这种不伤大雅的玩笑的。即使她们不是那么亲密的姊妹。

  但后来有一次,她听到她们在厨房里议论她,那是她和孙安福结婚的第一个月,她带了他回老家。“总算安生下来了”,“这个轻骨头,谁知道能安生几时?”

  她这才知道她们嘴里的“轻骨头”,和她嘴里的“半眉”,不是一回事,她叫朱玉半眉,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她们叫她轻骨头,却是隐喻呢。

  她怀疑她们是知道了杜颉颃他们的。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们什么。姆妈也罢,朱玉也罢,只要有机会,就会作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试探她,尤其后来,朱玉结了婚,又生育了,对男女之事变得无所顾忌,便总想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和她交流心得。好像也知道她这方面经验丰富似的。这种时候她总是守口如瓶。倒不是因为戒备,而是她不愿意和另一个女人谈论这种事情。

  她打小就喜欢一个人待着。

  这也是她姆妈不怎么喜欢她的地方。“这妹头,是孤老的性子”,她听到过姆妈对父亲这么说。半是憎厌半是操心的语气。姆妈担心她嫁不出去,尤其是她过了三十岁之后。在他们那个小地方,三十几岁的妹头,也只有嫁鳏夫给人当后母的可能了。

  所以当别人介绍孙安福,她姆妈急得什么似的,就怕她又看不上这个男人。可因为太怕,倒吓得什么都不敢说了,小心翼翼地看朱箔的脸色行事。一向不开口的父亲,这一回倒是说话了,“差不多的话,就嫁了吧。”

  那时杜颉颃刚刚对她说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她就这样嫁了“差不多”的孙安福。

  说起来,她的婚姻倒也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朱家人都喜欢孙安福,尤其朱箔姆妈,现宝似的带着他到处转。“我大郎婿”,她对菜市场的屠夫说;“我大郎婿”,她对卖小笼包子的顾阿姨说;“我大郎婿”,她对坐在弄堂口剥毛豆的苏家婆婆说。

  你怎么不对大黄说“我大郎婿”呢?

  大黄是对门苏家的狗。

  朱玉讽刺姆妈。姆妈这么炫耀孙安福,朱玉有点儿看不下去。虽然她自己也喜欢孙安福这个姐夫的。

  “我大郎婿”,姆妈果然调皮地对大黄来上了这么一句。

  大黄懒得理她,兀自盯着朱家桌上的一碗红烧肉出神。

  一家人大笑,包括老朱,也少有地笑出了声。

  这种时候朱箔也觉得好。看画似的看着他们。

  她也觉得虚惊了一场——替他们。他们原来一定以为她是过不上这种正常生活的。所以他们的喜悦里,有一种失而复得的、矫枉过正的夸张,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她原来一直是他们的包袱呢,这么多年。想想,她真是欠了他们的。

  她心头一软,暗暗决心要好好和孙安福过的。也就剩下半辈子了,半辈子,闭上眼,倏忽的事吧?

  可还是出了纰漏。

  “这个轻骨头,谁知道能安生几时?”

  她们真是长了后眼。果不其然,她又和何寅睡了。

  她总是喜欢更好的东西,没办法。

  那之后,朱箔和公寓里的几个中国人就几乎没有来往了。

  她现在经常去champs sur Marne,那是导师一家住了十五年的小镇。

  镇上除了导师一家,没有其他中国人,事实上,亚洲人都很少,除了导师家,另外只有一对日本夫妇,在镇公墓边上开了一家寿司店。

  朱箔觉得奇怪,在墓地边上开餐馆,能有生意?但师母说,外国人不忌讳这个的,不但不忌讳,而且觉得很好,因为比起生者,死者更安静。

  导师的儿子池,还有女儿芙,喜欢吃那家店里的金枪鱼寿司,还有三文鱼子寿司。日食在法国是很贵的,所以他们也只有在特别重大的日子,比如导师获得教授职位,比如池考上了巴黎高等师范大学,才会去那家寿司店。多数时候,他们在家吃。师母是北方人,会包“好吃的饺子”——这是导师的同事,以及池和芙的法国同学的评语,他们一来,就会叫嚷说要吃“好吃的饺子”。

  导师家的房子是一栋二层小楼房,尖顶,淡黄色墙面,好看的双层木窗,种满了花花草草的前院后院,后院还种了一棵樱桃树,师母说,这棵樱桃树是他们搬进来的那一年种的,是延巳的一个西班牙同事送的,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特别难侍候,又是枯叶,又是死枝,又是长虫——一种叫卷叶蛾的虫子,前翅特别宽,身体小小的,但食量大得惊人,几天时间就可以把一树的樱桃叶子蛀成一面面椭圆形的小筛子。她气得差点儿就把它拔了,嫌它煞风景——不僅煞自家的风景,也煞邻家的风景,在法国人的生活里,风景可是重要的东西。但她到底没舍得,毕竟亲手侍弄了好几年呢。也好在没拔,因为后来有一年病殃殃的樱桃树突然灼灼其华起来,还结了很多樱桃,多到吃不完,只好做樱桃酱,泡樱桃酒。隔壁那个老头——就是院子里种了绣球花和迷迭草的——是这个镇的镇长,特别喜欢喝她泡的樱桃酒。

  镇长是个很有意思的老头,有一回,他很认真地问师母,会不会用筷子夹苍蝇?他以为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包饺子,也都会用筷子夹苍蝇这种中国功夫,像电影里的Jet Li一样。

  孙安福和导师在书房讨论问题的时候,朱箔和师母一般就坐在后院,一边喝咖啡,一边这么漫无边际地聊天。

  有时她们坐在起居室里,师母家的起居室,朱箔也喜欢。朴拙的红砖壁炉,宜家的藏青色布艺沙发,土耳其大花地毯。师母说,那块阿拉伯风格的奥斯曼宫殿羊毛地毯是十几年前在伊斯坦布尔买的,延巳那一回是应邀去伊斯坦布尔大学做一个讲座,讲座结束后他们一起逛集市——延巳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除了逛书店,还很喜欢逛集市的,说集市中有 “真正的人民生活”——他们在一个老妇人的摊子上买的这块地毯,那个满脸都是皱褶的老妇人已经九十多岁了,有二十七个孙子,十八个孙女。生意做成后,她闭上眼双手合十虔诚地对着地毯念念有词,他们好奇地问她对地毯说了什么,老妇人说,她是向地毯告别呢,并且祝福这块地毯的主人,也要和她一样,拥有二十七个高大健壮的孙子,十八个美丽的孙女。

  师母大笑,怎么可能呢,二十七个孙子,十八个孙女?

  但延巳当时听了真是很开心哪,她还清楚地记得,从集市回来时,他咧着嘴笑了一路。

  比起女人,男人对生物繁衍之事,恐怕更加热衷呢。

  你们年纪也不小了,为什么不要个孩子呢?师母突然问朱箔。

  为什么不要个孩子呢?不少人这么问过朱箔。

  在朱箔之前,孙安福是有过一次婚姻的。

  关于离婚的原因,孙安福和朱箔第一次见面就说明了的,是因为他不育。至于为什么不育,孙安福说得有些语焉不详,好像是小时候得过腮腺炎什么的。腮腺不是长在耳朵下面吗?和男人的生殖器官离得那么远,远到风马牛不相及的程度,怎么会造成不育呢?朱箔实在搞不懂。但搞不懂朱箔也不问,朱箔一向不喜欢盘根究底的,再说,这事朱箔也没有问的兴趣。

  对许多女人而言,男人不育可能是天大地大的事,所以孙安福对朱箔说明这个的时候,是青白着脸的,带着破釜沉舟孤注一掷般的决心。但朱箔倒是看得云淡风轻,甚至还隐隐有些释然,也不知为什么。但这事朱箔是瞒了家里的,包括孙安福离过婚。朱箔做事,本来喜欢我行我素,既然打算好了要嫁孙安福,又何必节外生枝?

  如果姆妈知道了孙安福这些,想必不会春风满面地对邻居说“我郎婿”“我郎婿”了。

  这两年姆妈没有少说“你们年纪也不小了”的话,但她也只敢说这半句,后面的那半句姆妈从来不说的,她知道朱箔的性子,怕多说了有害无益。

  她在孙安福面前倒是没有忌惮,“安福,你们怎么不抓紧时间要个孩子呢?”

  这时候孙安福总是笑而不言,有时被逼得没办法,就说“您还是问朱箔”——好像不生孩子是因为朱箔似的。

  朱箔从来不怪孙安福的这种推诿。无所谓,就算别人以为她的身体有毛病,朱箔也不在乎。

  这是朱箔的好。孙安福之所以时常迁就朱箔,也是念着朱箔身上有这种不落俗套的东西。

  偶尔也有人问朱箔,像师母这样问,“你们为什么不要个孩子呢?”朱箔也不多说什么。这倒不是因为朱箔有多体恤孙安福作为男人的自尊心,而是怕麻烦。朱箔向来不擅长和女人聊天的。尤其聊那些有衍生性的话题,没完没了地让朱箔烦不胜烦。所以,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往往听得多,说得少。

  好在,许多女人都有自说自话的习惯。

  我生芙时差不多就是你这个年纪,三十八呢,本来不应该生的,我高血压,生池时就大出血,医生说无论如何我不能再要孩子的,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延巳吓得够呛,不停对我说“我们不要了,我们不要了”。但我知道他想要一个女儿,非常想,每次在外面遇到长得好看的小女孩,他都像花痴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你不知道芙出生时他的样子有多可笑,哭得稀里哗啦的,这辈子我还没见过他哭呢,他的父亲,他那么爱戴的父亲得胃癌死时他都没哭呢。他是个标准的中国男人,虽然在国外生活这么多年,但对自己至亲的人,还是吝于感情表达的。但那天当着法国医生护士的面,他给了我这辈子最长最紧的拥抱,紧到差点儿没把我憋死呢。

  夫妇的恩情,其实是生了孩子之后才建立起来的,那之前,只是男女,师母说。

  他们生芙时条件也不好,延巳那时还不是教授,只是讲师。法国讲师的收入,并不比水管工人高,一个月不过二千来欧,这二千欧要付房租——现在这房子是后来买的,他们那时还是租房住;要付延巳的书费,延巳爱买书——一个男人,还是在大学工作的男人,又没有其他不良爱好,只是爱买书,你能反对?不能呀,只能由他买。他买专业书,买非专业书,哲学、历史、宗教、生物,什么乱七八糟的都买,还美其名曰“跨学科研究”。有一次,还买了两本厚厚的波斯语书,可他明明一句波斯语也看不懂呀!问他那书讲什么的,他笑靥如花地说,不知道。不知道还买?他挠挠头,说,看着喜欢。你说气人吗?法国的书又贵,一本几十欧呢。所以每回他说要去书店逛逛,她都吓得心惊肉跳。可延巳那个人迂得很,天真的迂,完全不谙世事的迂。也是奇怪,她还就喜欢他这点迂,所以想尽办法保护和珍惜他的迂,好像他一旦失去这个迂,就失去了他这个人一样。

  但生活总是生活。他躲在象牙塔里,她就要出去。在池和芙读书的那些年,她都在外面兼职。她在国内大学读的专业是历史文献学,中国的历史文献学在法国有什么用呢?没有,一丁点用处也没有,她只能去当超市收银员,当餐馆招待,当钟点保姆,什么都做,有时还同时做两份工呢,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一家做保姆,下午二点到四点又在另一家做清洁,回家后还要给孩子和延巳做饭,那个累,累得晚上一拿到书,没看上半页,就打起了瞌睡。他对此还颇有微词,“你现在是个不读书的女人了。”

  他们家是没有电视的,延巳不让买,认为那是“小儿连环画”一样的东西,不但会“使人懒惰”,还会“伤害人的思维能力”。

  延巳最看不上的,就是不读书的人。当初他看上她,就是以为她是一个读书的女人。他是在火车上遇到她的,从巴黎到芒什的几小时,她坐在他对面,读《蒙田随笔》。

  他后来对她说,一个在火车上埋头读蒙田的女人,是可以共度一生的。

  其实那是室友的书,临出门她看都没看一眼胡乱拿了塞到包里的。

  这是多么侥幸的一个“胡乱”呀,以至于后来她一直有些不安——如果那天她没有拿上那本书呢?是不是他就不会和她搭腔了?是不是他们就做不成夫妻了?

  其实那书讲什么鬼东西她一点也没看进去的,之所以几小时盯着它,不过是“团扇团扇,美人用来遮面”的意思,虽然她不是什么美人,但他不在乎,“一本书有没有价值,不在封面”,他这么说。好像这句话能安慰她一样。

  但她还是心虚,好像把他骗上了手一样。为了弥补,她因此真的读起书来。有些事情,不论你开始喜欢不喜欢,只要坚持做下去,慢慢会真的喜欢起来,就如吃香菜和奶酪,她原来是极憎厌这两样东西的,但因为他喜欢,她学着吃,后来竟然也喜欢了。

  他们家的经济情况好转是延巳当上教授后的事,那时池和芙已经读高中了,她这才辞了外面的事,开始心无旁骛地做起了教授夫人。

  偶尔她还会參加这个镇的一些活动,一些被池和芙讥笑为“妈妈的政治生活”的活动,比如镇长的年终述职,比如镇中心大道两边花坛的植物改造计划——原来花坛里种的是桔梗花和迷迭花,原来改成球兰和薰衣草了——这倒不是她热衷于参政督政,而是盛情难却。镇长和镇长夫人,总是郑重其事过来请,她不好意思不去,有点儿抹不下面子,这也是中国人的人情世故——识抬举。她知道,虽然延巳和这个镇的人,没有任何来往,只是路上见了“Bonjour”一句的关系,但他们知道这个个子不高的有几分严肃的中国人,是巴黎某大学的教授和系主任呢,知道他那个同样个子不高同样严肃的儿子考上了巴黎高师呢。所以他们在用他们的方式,表达对这家中国人的尊重。

  她在这个镇的人缘很好,到外面办事,不论是去邮局,去面包房,去肉铺,总是被十分热情地招呼,池和芙又讥笑说这是她“樱桃酒外交”的结果,但她觉得他们夸大了樱桃酒的意义。

  不是樱桃酒是什么?他们问。

  是因为你们妈妈性格好,皮埃尔教授不是说你们妈妈,“温柔得像莫奈画里的睡莲”吗?

  皮埃尔是延巳的老同事,到过他们家好几次的,最喜欢吃她包的萝卜虾仁水饺,还有她烧的“春雨” ——其实就是粉丝汤,她看过《撒哈拉的故事》后,也学三毛,开始把粉丝叫“春雨”了。

  但她知道不是。若论温柔,她能温柔得过那家寿司店的日本女人?那个女人笑起来的样子,才“温柔得像莫奈画里的睡莲”呢。

  可镇长夫妇,并没有上门去请那个日本女人参政议政。

  所以,她还是“狐假虎威”了。

  只是被她假的那几只“虎”,不知道这个,还很崇拜她的“政治手腕”和外交能力。

  她捂了嘴偷着乐。

  这是她的好时光。想想,时间多快呀!一晃,大半辈子就过去了。快六十的女人,按说应该早就“歇菜”了,像国内她那些女同学所说的那样,“黄花菜都凉了”。但她过着过着,却觉得岁月愈加流光溢彩起来。

  真是流光溢彩呀,朱箔想,师母和她聊这些的时候,脸上总带着菩萨似的光芒。

  朱箔是不喜欢菩萨的,但这是代价,坐在这花团锦簇的后院,这花团锦簇的起居室,怎么可能什么代价也不用付呢?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朱箔去巴黎索邦大学学习是导师提议的。

  你这个搞文艺的人,到了巴黎,怎么能不进大学熏陶熏陶呢?

  孙安福对此是不以为然的,他压根不认为朱箔是什么“搞文艺的人”,而且,搞文艺为什么要来法国搞呢,法国的粒子物理学或许比中国先进,但文艺这东西,应该还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谈不上孰优孰劣。但孙安福不想反驳导师,导师在巴黎生活三十多年了,已经是个事实上的巴黎人,虽然近些年,他也经常回国,因为在几所大学担任了客座教授,又入选了国家“千人计划”。但每次回国都会生病——嗓子痛、咳嗽,然后就是持续几周的低烧。回法国检查,医生说,是因为他的肺出了问题。他的肺长期生活在空气清新芬芳的法国,已经变得娇生惯养,完全不能适应国内不干净的空气了。也就是说,不管导师在国内大学的讲台上如何标榜他是个中国人,但他生理上已经没有资格做中国人了。中国人,即使是个从事脑力劳动的物理学家,都有一颗强大的肺,能够在雾霾里呼吸自如。而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前中国人而已——“华裔法国物理学家”——如果他得了诺奖什么的,身份应该是这样被介绍的。

  其实何止有了“法国的肺”,导师在情感方面也一样有了鲜明的倾向性,这一点他自己可能不承认,但孙安福在导师第一次去戴高乐机场接他们去公寓的一路上就听出来了——“你们看看法国的天空”,“你们看看法国的街道”,“你们看看法国的老太太”——他已经情不自禁地,在以法国为骄傲了。

  朱箔鸡啄米似的点头不已。关于法国的好,法国的美,他们俩倒是颇有共鸣的。

  所以,当导师一提出去大学“熏陶熏陶”的建议,朱箔马上就面红耳赤两眼炯炯了。

  孙安福当时没说反对的话,他以为导师也就那么姑妄一说,他姑妄一听就是了。

  谁料想,导师竟是认真的。第二天就着手帮朱箔联系起来。他有个熟人,是某个同事的夫人,在索邦大学当教授,搞艺术史的,一听朱箔在国内是汤显祖戏剧研究中心的,不假思索就答应了——索邦大学教授正好对东方古典戏剧有浓郁的研究兴趣,曾经在一篇《十七世纪东西方戏剧之比较》的论文里面就写到过汤显祖呢。所以她不但很高兴朱箔到她那儿做短期访学,而且因为手上有课题经费,还可以部分解决朱箔在访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呢。

  太好了,太好了,师母也兴高采烈的。

  孙安福讪讪的,“你真要自己留下来?”不相信朱箔有这个胆似的,毕竟那个叫阿黛尔的导师是法国人,而朱箔几乎不会用法语交流。

  没关系的,导师说,这种短期访学不要求导师和访问学者有多少实质性的交流合作,不过是建立起联系,共享一些研究资源而已。

  而且,阿黛尔也讲英语的。

  朱箔的英语也不怎么样,但她倒没有太担心这个,她这个人,本来就是随波逐流的性子——這也是姆妈瞧不上她的地方,“一个女人,不会为自己的将来打算。”她怎么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打算?只是她的打算她们看不懂而已,“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自古至今,忧心忡忡且忙忙碌碌的,总是那些燕雀们。

  而且,这一回,不是导师建议她留下来的吗?

  师母现在成了朱箔的朋友,去Torcy警察局办长居,去Melun移民局体检,去小巴黎看房子,都是师母陪着去的。

  孙安福要先回国,他一年的访学十月底就结束了。

  朱箔从东部大学公寓搬了出来,“住在那个鸟笼一样又正对着垃圾桶的房间实在太没意思了”,她对师母说。

  索邦大学在小巴黎,最繁华人口最稠密的拉丁区,在那儿租房子贵得离谱。

  师母陪朱箔去看了几处房子后说,要不,你住到我家来?

  住她家哪儿呢?师母家并没有多余的房间,一楼是厨房、起居室、书房,二楼是他们三个的卧室,导师和师母一间,池和芙各一间。

  或许住池的房间?池在学校寄宿,因为是大四了,一边要做毕业论文,一边还在外面实习,所以不怎么回来的。

  但师母并没有这样的打算。师母说,不嫌弃的话,小朱,把那间阁楼收拾出来给你将就将就,如何?

  阁楼在二楼的东边,是个上海亭子间一样的地方,只有六七平米,里面放满了杂物——池和芙小时候骑的自行车,熨衣架,好几摞书和杂志,角落里还有一台黑布蒙着的大家伙,想必是旧洗衣机。朱箔扫一眼,没说话。

  其实这儿原来也当客房用的,导师有个学生,在去里尔之前,就在这个房间住过两年呢。

  好好清理一下,放个气垫床,放个小茶几,一个人住,还是可以的,师母说。

  看书什么的,你可以到下面书房,反正白天我一般去学校,导师说。

  她们没有议房租的事。这种阁楼,谈房租师母想必也张不了口。

  但朱箔还是决定交房租。总不好意思白住吧?朱箔在电话里问孙安福。

  其实也没关系的,自己导师,也不是外人,孙安福说。

  可朱箔不想。朱箔这个女人,从来不喜欢在经济上占别人的便宜,这也是姆妈和朱玉虽然不怎么喜欢她却仍然和她保持密切联系的原因之一。“这个月的二十号回来一趟吧,你父亲生辰呢!”“这个周末有时间吗?我们的小店开张呢!”她自然不回去,她们知道的,但还是会通知她,每次她都会用手机转笔礼金回去。

  偶尔忘记了,姆妈和朱玉之后还会想办法提醒她,“上次我们店开张时,表妹都来了呢,穿一件短短的蓬蓬裙——什么年纪了,还穿蓬蓬裙。”

  她于是自觉地补上,因为是补,所以愈加要多给点。这总能让她们高兴一段时间。她们虽然一再抱怨她寡情,因为她电话少,因为她回家少。“某某家的女儿,又回来看父母了”,姆妈没少这么含沙射影指责她。但在经济上,她们对她真是无话可说的。她指间缝宽,姆妈说,指间缝宽的人,在花钱方面,都大方的。不像朱玉,朱玉五指一并,密实得不见一丝一毫空隙。

  和孙安福结婚后,他倒是嘀咕过的,“你们家不讲礼尚往来的?”

  他的意思是,朱箔生辰什么的,从来不告诉家里。她们也不问,好像朱箔没有生辰似的。

  但朱箔从不计较这个。

  要不,你象征性地交个一两百?孙安福说。

  朱箔不想理他了——交个一两百,还不如不交呢!

  最后她给了六百欧。

  于阁楼而言,月租六百欧有点多,朱箔也知道,但朱箔是出手宽绰惯了的。

  她以为师母会客气一句的,“不用了吧”,或者“用不着这么多吧”。但师母没有,好像没看见朱箔放在桌上的钱一样,只问她,“来杯咖啡怎么样?”

  一时朱箔倒无语了。幸亏没有听孙安福的话。“也不是外人”——他倒是会自作多情。

  这也好,朱箔想。她本来也不善于和女人做朋友的,现在更简单,她们变成房东和房客的关系了。

  第一次去索邦大学见阿黛尔是导师开车送朱箔去的。

  之前朱箔查了地图,先坐十九路公交,然后地铁,地铁要转,先是一号线,再四号线,然后再步行几百米。阿黛尔的办公室在艺术楼的四楼,她上午九点至十点在办公室等朱箔。

  但师母说,延巳,你不是要去学校吗?要不让小朱先坐你的车到noisy champ地铁站?省得她还要去坐公交。

  也行,导师说。

  师母的路子,朱箔有些搞不懂。一个老女人,难道不应该警惕身边的年轻女人?这是雌性生物的本能吧。她姆妈快七十了,每回楼下的凤春来她们家串门,姆妈都会目光炯炯地盯着,她父亲其实从来不和凤春搭腔,不敢,因为一搭腔,她姆妈的脸色就不好看了。“骚鸡公”,凤春一走,姆妈就会咬牙切齿地骂父亲。父亲被骂得面红耳赤,却从不辩解,只是摇头不已,一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悲痛表情。朱箔觉得好笑。那个叫凤春的女人,就比姆妈年轻几岁,也是六十出头的老女人了,脸上的褶子深得脂粉都遮不住。姆妈竟然还为她争风吃醋。而师母这样算什么呢?

  延巳,我想和小朱喝杯啤酒,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延巳,我和小朱想去后面公园走走,你去不去?

  导师一般都会积极响应她倡导的活动——好吧,我正好也想休息休息。

  或者,她和导师要去哪里,也十分亲切地招呼朱箔。

  小朱,我们去超市转转,你去不去?

  小朱,我们要去玛恩河钓鱼,你要不要一起去?

  朱箔并不喜欢这种三人行的活动。钓鱼这样的活动还好,导师专心钓他的鱼,师母和朱箔坐在远一点的草地上,一边看书,一边聊天。其实是师母聊,朱箔听。有时也不听,不过做出一副听的样子。

  看书也是如此,与其说她在看书,不如说她是做出一副看书的样子。

  她这个人,最擅长的,还是心不在焉。这是她本性里的东西。

  但如果三个人一起散步,或一起坐了喝酒,朱箔就有些左右不适。原来孙安福在,有他陪着师母说话,或陪着导师讨论,朱箔只需敷衍一個,问题不大。现在导师也和她说话,师母也和她说话,而且那话语的性质,基本属于问答句,她不能心不在焉了,要用心听,不然,就答不上了。她不喜欢这样认真的聊天。

  她本来就是个不擅应酬的人,喜独处,所以她姆妈说她是“孤老的性子”。但其实她也可以两人相处的,不过是和异性,只要和异性在一起,不管是说话还是不说话,她都能自由自在,如鱼得水。

  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正常,至少符合“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物理学原理。

  比如导师送她去小巴黎的路上,她内心就有栩栩然的欢愉。师母明明说了让导师送她到noisy champ地铁站的,但导师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一直把她送到了索邦大学,送到了阿黛尔的办公室。“反正今天没课,天气又好,正好到莎士比亚书店转转。”

  朱箔没客气。她是早有预感的,这方面她有天赋。

  在阿黛尔那儿待了不到半小时。这半小时也是导师和阿黛尔在聊,聊什么朱箔不知道,她几乎听不懂。她一直做的事情,就是微笑着盯着导师和阿黛尔来回看。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和阿黛尔在一起的导师看上去和平时有点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呢?她一时也说不上来。之前她其实没有好好看过导师的,她这个人,干什么都浮光掠影。看书和电影如此,看男人也如此,经常看了和没看效果是一样的。明明才看完《赎罪》,要她讲讲这书,她也茫然得很。因为这个,杜颉颃说她不是人类,而是鱼,竹荚鱼,“人类的记忆力怎么可能这么差?”“为什么是竹荚鱼?难道竹荚鱼比其他鱼记忆力更差?”“那倒不是。竹荚鱼体型像你,又苗条又丰腴,咬一口,有低等动物所特有的脂肪香”——这就是杜颉颃,一边嘲笑她,一边又赞美她。她还就吃这一套。赞美她身体总是比赞美她头脑更让她受用。这一点,她和其他知识女性不一样。她们学校的那些女教授们,都有某种程度的反身体倾向。好像身体和精神是负相关关系。好像一个人的身体越不怎么样,就说明她精神越怎么样。就这点而言,她天生就不具备成为一个真正的女知识分子的可能性。她总是沉溺于身体。只要有机会,她就想百般取悦自己的身体。杜颉颃是看透了她这一点的。也正因为看透了这一点,他才作践她的吧?只是那时朱箔不知道。我要用低等动物的方式爱你,他说。她当时一点也没有觉得受到了羞辱,还暗暗喜欢他这样一分为二,用低等动物的方式爱她,然后用高等动物的方式爱他的老婆——所谓高等动物的方式,是指没有性生活?还是用高等动物的方式过性生活?她想这么调侃杜颉颃,但没敢,怕杜颉颃生气——他这个人,平时也是可以嬉皮笑脸的,但只要话题一涉及他老婆,他神色间就带上了庙堂般岸然的表情。好笑。仕途男人,都有这种变脸的本事。

  比起导师,朱箔对杜颉颃应该更熟悉吧,但如果现在让她详细描述一下杜颉颃的长相,眼睛怎么样?鼻子怎么样?她还真描述不了。一个学院男人,她只能笼统地这么说。

  是因为太熟了么,所谓熟视无睹。

  这一年来,她和导师怎么说也见过无数次面了,但坐在阿黛尔的办公室,听着和阿黛尔用流利的法语谈笑的导师,她突然觉得自己是第一次见这男人。

  这个男人真是不老。他快六十了吧?还是已经六十了?可看上去也就五十左右的样子。芥末色衬衣下的身体清瘦,是那种所谓“玉树临风”的身体;气色也好,在白种女人阿黛尔的身边,竟然一点儿也没有亚洲黄,而是细腻的珍珠色,倒把毛孔粗大的阿黛尔衬粗糙了;手指甲红润光洁,是长期养尊处优的精致;而风度,又有某种中西合璧的复杂美——既有原生东方人的温文尔雅,又有学贯中西见过世面的洒脱。难怪之前师母说,爱慕导师的女学生络绎不绝。那些外国女生性格奔放,且没有受过我们的伦理纲常教育,所以动不动就敢用纸条甚至直接在走廊上堵住导师说“Je t'aime”。把导师吓得要命。

  那时朱箔还有些不以为然——估计那些外国女生是用对中国春卷那样的随便态度来说“Je t'aime”的吧,不然,在这帅哥满大街都是的法国,一个亚洲半老头,哪至于这么受待见?

  原来是她有眼不识金镶玉呢。

  这倒是前所未有的事。她什么时候会认不出好东西?

  直到走进莎士比亚书店,朱箔还没缓过神。

  你这个搞文艺的人,到了巴黎,怎么能不逛莎士比亚书店呢?

  那里说不定还有海明威的粒子存在着呢,还有斯坦因,还有菲茨杰拉德。当年这地方,可是他们常聚集的地方。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真是写得好哇,写出了人类永恒的精神。

  文学与科学共同的精神,都是梦想,以及在孤独中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求。它们其实是殊途同归的。是不是?小朱。

  文学与科学殊途同归——他这是在隐喻吗?隐喻他和她?

  从书店二楼的窗户往外看,可以看见不远处的塞纳河,塞纳河岸边的画摊,巴黎圣母院的哥特式尖顶,还有尖顶上方的蔚蓝色天空。

  说不定海明威当年也站在这里看过窗外的风景呢,导师说。

  朱箔才不管海明威站没站在这里看过风景,她从来没喜欢过海明威,在大学选修《西方文学作品选读》课时,老师布置大家读《老人与海》,她从图书馆借了回来,一个星期下来,就只读了第一页,然后就还了回去。不好看,实在太不好看了。

  可导师说,比起总描写资产阶级生活的法国文学,他还是更喜欢美国文学,美国文学里,有一种波澜壮阔和大气深沉的东西。

  朱箔相反。比起“波澜壮阔和大气深沉”,她还是更喜欢“资产阶级的生活”,但她一点也不想和导师唱反调,她此刻的精神状态,有一种只想唯唯诺诺的温驯。美国文学法国文学与他们何干?她喜欢的,是这样的时光,站在巴黎这么标志性的地方,听着“金镶玉”般的导师在耳边窃窃私语似的聊天,让她突然间产生出一种“今夕何夕兮,得与王子同舟”的恍惚。

  当天晚上,她在微信里对杜颉颃说,“今天,去了索邦大学,见了法国导师阿黛尔,然后和冯延巳在巴黎圣母院对面的莎士比亚书店消磨了一下午。”

  馮延巳是谁?杜颉颃问。

  不是谁,朱箔故意冷淡地说。

  之前导师说过,“短期访学不一定要有实质性的交流合作,主要是建立起联系,共享一些研究资源而已。”

  果然。阿黛尔对朱箔在法国的半年,基本放任自流。不要求学术讨论,不要求阶段工作汇报,不要求访学总结。办公室里虽然有朱箔的半张办公桌——另半张是台北Monsieur Li的,但朱箔可以去,也可以不去。

  唯一要朱箔做的(甚至这也不是必须,因为阿黛尔用的是“espérer”,也就是“希望”朱箔这样),就是帮忙联系一下汤显祖的故乡临川。阿黛尔想带上一两个学生,去那个产生了《牡丹亭》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阿黛尔说,中国古代戏剧女性里,她最欣赏两个,一个是《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另一个是《西厢记》里的崔莺莺。这两个女性虽然有着代表中国传统礼教文化的“三寸金莲”,但其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却一点也不逊于莎士比亚笔下的朱丽叶,以及赫米娅。所以,她十分“espérer”朱箔促成此事。

  这个不难,对朱箔而言。好歹她在汤显祖戏剧研究中心工作了十几年呢,和临川那边还是有不少关系的。中文系有师生要到那边调研,或者参加相关纪念活动,比如“玉茗花”戏剧节,汤显祖艺术节。而那边不时也会带人过来,查阅文献,或参加他们中心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虽然这些事情一般都是主任出面,主任是个喜欢事必躬亲的人,但偶尔因为身体抱恙,或人在外地出差,实在没有办法“躬亲”,就要副主任朱箔做了。研究中心说起来堂皇得很,其实也就两个人,一个主任,一个副主任。因此,不论朱箔多么孤僻懒散,也仍然认识不少临川那边的人。

  再说,阿黛尔不过是去临川“走一走,看一看”,有什么问题?

  但朱箔还是先和主任说了这事,这是工作习惯使然,单位有任何事她都习惯先和主任说的。主任好这口,而朱箔也懒得多事,这简直有琴瑟和鸣之意。不像其他部门,正副手之间经常闹权力之争。要说,这些学院研究部门,权力小到实在不能再小,但蚊子虽小也是肉,老师们倒不嫌弃,依然明争暗斗得十分兴头。而朱箔从不争,这让主任愉悦,为此主任在人前人后,经常表扬朱箔的,“小朱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

  “很不错”的小朱,这一次又汇报了阿黛尔之事,主任听了很重视,这可是他们研究中心和法国索邦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的大好契机,也可能是他去法国出公差的大好契机——礼尚往来嘛,到时他不但要亲自陪同阿黛尔教授去临川那边“走一走,看一看”,还争取安排阿黛尔教授在学校的“后湖之风”讲坛给全校师生做一个学术讲座,讲座的题目他都拟好了,叫“西方视野下的汤显祖和《牡丹亭》”,或者把“视野”改为“视域”?“视域”似乎更有哲学的深度和气质。这样一来,也扩大了他们研究中心的影响。这些年,学校和学院对汤显祖戏剧研究中心太不重视了,对他也太不重视了。他希望能借阿黛尔之力,给他和他们研究中心在学校打开局面——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嘛。当然,可以的话,他不但希望阿黛尔礼尚往来地邀请他去法国“走一走,看一看”,最好也礼尚往来地安排他在索邦大学做一个学术讲座,题目他也拟好了,叫“杜丽娘和朱丽叶——东西方戏剧中的女性形象之比较”。在法国大学做过学术讲座可是能说一说的。现当代教研组的老何,有一回到美国杜克大学开一个学术会议,不过是发了一个几分钟的言,后来动不动就说“我在杜克大学如何如何”,多屌似的。当然,这都是后话,首先还是要向院长汇报这事。他知道院长对这事肯定很感兴趣的,院长的女儿是学艺术的,最近正在申请去法国深造呢。在这个时候请一个索邦大学的艺术系教授过来,那不是正中下怀?院长听了果然盎然得很,几乎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了此事,校长是个高瞻远瞩有国际视野的人,正在为把他们这三流大学如何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煞费苦心呢,一听这事,觉得可以是实现学校“国际知名”的方法之一,于是慷慨地表示了支持。校长一慷慨,事情就好办了。主任持了尚方宝剑,代表学校和汤显祖研究中心主任的双重身份和临川那边联系,临川当地政府也一拍即合,他们翌年秋天正要举办一个“当汤显祖遇见莎士比亚”的大型纪念活动,届时会邀请许多国际国内文化名人、学者教授过来。而写过《十七世纪东西方戏剧之比较》的法国教授阿黛尔,参加这样的活动,不正合适?

  而且,临川那边说了,阿黛尔以及阿黛尔的学生过来参加这个活动的一切费用,他们可以全部解决。政府这一次的预算是很充足的。

  这个倒是主任没想到的,他本来只需要他们解决阿黛尔在临川那边“走一走,看一看”产生的相关费用,而阿黛尔机票往返以及在这边的食宿,他们校长在表示慷慨支持时已经明确答应了,可以在学校国际交流经费里报销的。

  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现在万事俱备,就等索邦大学教授阿黛尔过来了。

  阿黛尔自己都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边,那个遥远的中国,已经有许多陌生人在翘首以盼她了。

  而朱箔更没想到,自己懵懵懂懂间,就为学校和研究中心立了这么一个大功。

  现在朱箔没什么好担心的了,“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是朱箔的风格。虽然琼瑶不琼瑶的,姑且不说,总之对阿黛尔也算一个交代了。

  连导师都很高兴,他没想到,朱箔这个“搞文艺的人”,原来也颇有文艺之外的能力。这让他在阿黛尔那儿也有面子,毕竟朱箔是他推荐给她的。

  淑真,淑真,来杯VIEUX PINEAU如何?

  他们家是法国人的做派,有事没事喜欢喝上一两杯葡萄酒的,通常喝的是VDT,也就是日常餐酒,四五欧一瓶的,而PINEAU,特别是VIEUX PINEAU,那是少见的。朱箔记得春节那天喝过一杯,配了暗绿色的腌橄榄,用牙签戳了吃。当时和她坐在一起的,就是那个从里尔过来的住过阁楼的中国女人,叫小荣。“刚离了婚,一个人过春节,怪凄凉的。”师母在厨房里小声对她说,“你们聊聊。”可小荣似乎也不是善交际的,两人寒暄了几句,就冷场了。后来还是导师过来解围,“怎么样?这酒。”朱箔哪懂,只觉得好喝而已。“VIEUX是老的意思,这可是十年的干邑呢。”导师说话时几乎不看小荣,他们到底是师生,有着不用客套的熟稔。倒是师母,在饭桌上对小荣关怀备至。“小荣,你不是喜欢吃我做的豆豉蒸鲷鱼吗?多吃点。”“小荣,胃病好些了吗?”师母知根知底地招呼着。小荣虽然没施粉黛,神情亦有些谨讷,但仍然能看出是个蔚然深秀的美人。年龄应该也不大,不过三十左右的样子。师母如此泰然自若,是不是太大意了?

  师母的身上,有一种朱箔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的深切安宁。

  包括对朱箔,师母似乎也没有一丁点的戒备。

  朱箔也有些心虚的。尤其是师母还每天上楼来叫她吃饭。师母收的六百欧月租原来是包括食宿的,甚至还包括衣裳被单的洗熨。每隔一周左右,师母就会替朱箔把床单被罩枕套全换洗了,然后熨得平平整整,折叠好搁在小木几上。朱箔一开始有些过意不去,也觉得没有必要,巴黎这么干净,几乎一尘不染,而自己每天也洗澡的,被子哪里会脏?她自己从没这么勤快的,衣裳倒是天天换,但不是每次都会洗,经常是穿一穿又挂回了衣架。“晾一晾就好了”,姆妈告诉她和朱玉。至于被子什么的,至多是一月洗一回的频率。有时碰到雨季,就一个月也洗不了一回。也不是她多邋遢,而是从小养成的生活习惯。“衣裳都是洗旧的”,她姆妈打小就这么教育她和朱玉,特别是后来有了洗衣机,姆妈更反对经常洗东西了,“那些棉花做的布,经得起在机器里磨几回?还要费水电”,每回楼下凤春家阳台上的洗衣机一响,她姆妈就当了父亲的面骂,“败家的娘们儿,过日子一点也不知道仔细。”姆妈过日子仔细的法宝是多利用太阳,“不用白不用,太阳不要钱,比水省。”于是她家阳台上总是晒得满满当当,朱箔还记得她和朱玉穿过的球鞋,在太阳暴晒下发出的那种奇怪的酸臭味,那味道后来她在某个从身边经过的罗姆人身上重温过。

  朱箔是讨厌她姆妈的,但姆妈有些东西还是在她身上顽固地生长了。“所有的女儿最后都会成为她母亲”,有一次看一部法国电影,电影里的母亲这么对不屑一顾的女儿说。她当时听了心惊肉跳。或许真是这样的吧?不然,她为什么也是一个不勤洗东西的女人?

  导师的衬衣每天都是换洗熨烫过的,平整笔挺,靠近了的时候,能闻到一種淡淡的香味,是薰衣草的味道。他们家用的是薰衣草香型的洗衣液。“薰衣草能抑菌,能舒缓镇定神经。延巳平日用脑多,这个对他有帮助的。”师母说。

  想想,她还真没有这么细致地照顾过孙安福。

  “老师,真香呀。”她故意使劲嗅一嗅鼻子说。

  每周会有那么一两次,朱箔要坐导师的车一起去小巴黎。导师鼓励她多去索邦大学“熏陶熏陶”,朱箔也愿意。总比待在家里好,champs sur Marne不大,一周转下来,也就差不多了。这个小镇所有的风景都像奥赛博物馆里的静物画。也美,也静——是绝对的静,静得像庞贝城一样。她真是不能想象师母在这儿日复一日地过上十五年。池和芙去了学校,导师也去了学校,她一个人,独自待在这地方。这会不会是师母愿意让她——包括小荣在她家进出的原因?就算她们年轻貌美,总是一个能开口说母语的人。总是一个知道林黛玉薛宝钗是谁的人——她自己也抱怨过的,说和champs sur Marne的法国女人聊天,是没办法深聊的。她们连林黛玉薛宝钗是谁都不知道!人类的情感需求,应该是按大小次第排列的吧?当精神的孤单变得不可忍受,那么女性的嫉妒,估计就可以克服了吧?说到底,嫉妒那类的东西,还是人类太矫情了。

  那么,于师母而言,她们的意义不过是那个在尼斯遇到的英国老妇人身边的母狗Emily而已?

  朱箔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是恶意。她陪师母去过一次十三区的陈氏兄弟超市,买凤梨酥,买绿豆糕。这两样东西在法国只有中超卖。师母说,延巳最喜欢吃凤梨酥了,还有那种油纸包的绿豆糕。小时候,他是祖母最疼爱的长孙,祖母总会偷偷塞一些吃食给他。那个年代,长辈表达偏心的方式,就是食物了。给哪个不给哪个小辈都会铭记终生的。他祖母的零食都是远嫁广东的姑母过年过节时寄来的,祖母总是把它们锁在她的樟木箱子里,像锁她的玛瑙镯子,金贵得要命,却舍得给延巳,也只舍得给延巳。他弟弟到现在对此还耿耿于怀,每年清明时都会在电话里抱怨说,吃老太太凤梨酥的不是你吗?怎么清明扫墓成了我的事?还真是,延巳回不去,法国清明节又不放假。但延巳在清明那天一定要吃凤梨酥和绿豆糕的,坐在后院,一个人很郑重其事地吃,那是他的祭奠,他的思念。人家余光中说乡愁是一枚邮票,乡愁是一张船票。对延巳来说,乡愁却是一块凤梨酥,乡愁却是一块绿豆糕。

  什么叫川流不息?这就是了。每回听师母说话,朱箔都隐隐有一种成为Emily的幻觉。

  十三区乱糟糟的,到处是挂了“朱色”幌子的中国餐馆,到处是说潮汕话的面皮黝黑颧骨突出的中国老男人,置身其中,就像走在中国闽粤地的街道,朱箔一点儿也不欢喜。

  但师母如鱼得水。朱箔纳闷,师母这个人,还真是适应性好,既能在champs sur Marne那种庞贝城怡然自得,又能在十三区这样嘈杂的地方欢声笑语。像某种奇怪的两栖生物。有着繁密强大的根须生物。

  和那个收银的妇人聊了足有半小时,买的东西都放进了小推车,但师母不走,意犹未尽地站在柜台边上和人家聊天,两个半老女人旁若无人,像站在街角般闲适自然,一起的朱箔都不好意思了,但那些排队等着收银的人,没有谁不耐烦,还面带微笑地看着,这倒是有几分巴黎风的,兴慢,似乎日子天长地久,足够他们挥洒。

  和中餐店里的伙计又聊了半天。从陈氏兄弟超市出来大约十一点,她们坐地铁回去的话,其实也来得及,煮碗师母拿手的“春雨”什么的,要不了几分钟。但师母要在外面吃了再回去,后来朱箔才知道为什么了,原来她要去见那中餐店里的伙计,他们应该是老相识了,两人一见面,又是一番久旱逢甘霖般的叽叽咕咕。

  甚至经过一家修指甲店时,师母也进去盘桓了一小刻。那是一个高大丰满的穿豹纹皮短裙的女人,师母竟然也能和她说上话。后来师母告诉朱箔,牡丹——也就是那个女人,以前在“美丽城”做过的。这句话朱箔开始没听懂,后面才反应过来,所谓做过,就是当过妓女呢。也是没办法,她在法国没有身份的,找不到工作,家里又有两个孩子要读书。其实是个好女人呢,师母喟叹说。

  她倒是不论清浊,不论贵贱。

  到底得有多孤单呢?

  不知为什么,她对师母微微地生出了轻蔑之意。

  后来朱箔就开始避师母了。

  小朱,去马恩河看芦苇不?

  小朱,这两天Bay 2 有打折活动呢,要不要去看看?

  朱箔不去。

  我为什么要乖乖地当她的一只知道林黛玉薛宝钗是谁的Emily呢?

  她情愿坐导师的车去索邦大学“熏陶熏陶”。

  导师也喜欢和她在一起呢,她看得出来。

  每次到了noisy champ,导师的车速就慢了下来——本来车速就慢得像蜗牛呢,这一更慢,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般,朱箔惬意地半眯了眼,随着车内的音乐轻晃着自己的身体,有时音乐激昂了,她的动作也会随之大一点。这时就有几缕头发拂到导师的左颊和左耳,她知道的,却不停,继续晃。她有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像春天繁荣茂盛的草。她想起师母稀薄的头发,稀薄到露出了脑顶上灰白的头皮,看上去和父亲笼子里的秃头鸟一样。

  小朱,要不要我送你去Sorbonne?每次在noisy champ地铁站口,导师都会这么客气地问朱箔。

  要。她不客气地说,声调是孩子气的——洛丽塔似的孩子气。在六十岁的导师这儿,三十九岁的她,还可以是洛丽塔的吧?

  他是想她这么回答的,她认为。

  她姆妈说她骨头轻,这真是没有冤枉她——至少有一半是说对了的,只要和男人在一起,她就身轻似燕,而和女人在一起,她身体就会沉重起来,仿佛地心引力要强大一些。这一点,连她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

  自己的身体质量,难道会因为周围的性别不同而发生变化吗?

  到了索邦之后,导师又客气地问,小朱,要不要我陪你一起“熏陶”?

  要。她又不客气地说,声调愈发洛丽塔气了。

  他们其实不只在索邦“熏陶”的。

  他们一起去过雨果故居,“小朱,你这个搞文艺的人,可要好好看看雨果故居里的中国厅,”那间绮艳的中国厅里的東西,是雨果情人朱丽叶的,朱箔看了倒是喜欢。也是奇怪,朱箔原来看故宫什么的,从来没喜欢过,嫌那大红大紫的颜色俗,可这大红大紫的俗颜色放在巴黎看,倒有一种东方情调的美。

  他们一起去过巴尔扎克故居,仔细地看了玻璃橱窗里的巴尔扎克那著名的咖啡壶,“小朱,你这个搞文艺的人,要好好看看这个咖啡壶,巴尔扎克可是靠它写出《人间喜剧》的。”朱箔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怎么看着像夜壶呢?”“小朱,你不能这么说话的。”导师严肃地看朱箔一眼说。

  朱箔一时有些尴尬。这是她的老毛病了,不知道分寸。总是男人一对她好,她就随便过头了。这方面她受的教训要说也不少了,但她还是没学会。没办法,有些东西她真是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那天吃晚饭时她就没下楼,她听到师母问导师:

  小朱怎么了?

  怎么了?

  她不想吃晚饭呢。

  是吗?

  导师每次送她去小巴黎的事,师母是不知道的。她以为导师只是捎了朱箔一程而已,“延巳,你送小朱到noisy champ。”每回她都这么叮嘱一句,怕导师忘记了似的。“他这个人,书呆子。”她倒是好心好意。

  他确实经常处于思考的状态。即使在吃饭时,也会吃着吃着突然沉吟起来,然后丢下饭碗去书房。上厕所也一样,拿本书进去,就有可能好半天不出来。师母要在外面盯着,十分钟没出来就叫一声“延巳”,二十分钟还没出来又叫一声“延巳”,洗衣机提示音一样。“他又在里面工作上了。”他家马桶边上是有小书桌的,导师可以一边“出恭”,一边看书工作。

  这不是对书的作者不敬?朱箔第一次看到这书房似的卫生间,故意问孙安福。

  孙安福不做声,他自己是从来不把书带进卫生间的,“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不仅是他的生活习惯,也是他深入骨髓的信仰了。

  但他不诟病导师,哪怕在背后。

  入乡随俗吧,他后来这么讷讷一句。

  这是什么话?难不成法国有在卫生间读书的风俗?

  或许不拘于礼的人,才能成大事吧?听师母说,导师十五岁就读同济了,十七岁到法国读研,二十岁留校任教。如今手下已有十几个来自欧洲各国的研究粒子物理的科学家了。

  阿黛尔的老公皮埃尔,就是那十几个之一。

  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不告诉师母他送朱箔去索邦的事?

  坐在花园一般的院子里,朱箔突然要弄个水落石出。

  两天后朱箔就有了机会。她接到苏和老蠹的一个电话。苏要回国了。走之前,想聚一聚。朱箔有些惊讶,有必要吗?自从公寓搬出来以后,她差不多都忘记苏和老蠹了。他们又不是那种有感情的关系。而且,苏说的“大家”里,包不包括何寅呢?还有小鱼?朱箔想问的,但没问。应该走了吧?朱箔猜。这一回,老蠹倒是不要她带菜了,我和苏都准备了,你过来就行,老蠹在电话里热情地说。

  虽然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聚会,但她还是早早去了——这些天她总是心绪不宁,在楼下待不住,在阁楼待不住,一个人去外面,在尚叙尔城堡的花园走走,在小镇的街道走走,然后驻足在一个小店门口,看一个盛装的老太太挑杏仁,那些干杏仁长得一模一样,有什么好挑的呢?朱箔不明白。但戴珍珠耳环的老太太挑得全神贯注。女人长长的一生就是这样打发的吗?朱箔看得百无聊赖。索性去苏那儿了。

  这一回的菜还是有变化的,不仅有土豆烧牛腩,还有一大玻璃碗红红绿绿的蔬菜汤,还有一碟子切得细长的苏打鱼。这是挪威菜,苏从挪威开会回来后学会做的,老蠹骄傲地说。苏打鱼的做法听起来实在是一个复杂的工艺过程,搞科学的女人,在厨房,也像在实验室吗?鱼的味道有点苦。是苏打放多了?按说不会,用做实验的态度做鱼,至少各种调料的量是精确的。那装鱼的彩色条纹瓷碟是何寅的,朱箔认得。何寅告诉过她,说那碟子小鱼在巴塞罗那的地摊上买的。她喜欢鲜艳热烈的东西。朱箔还记得何寅说这话时的语气,也像老蠹一样的,有一种压抑不住的骄傲。何寅一个月前回国了,小鱼去了巴塞罗那,他们走之前,把这些碗呀碟呀的都给了苏他们。

  回头再给你们,苏对新来的一对夫妇说。这次的聚会还是五个人。

  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海明威写过的。

  “我一般是周六去Auchan。”何寅在耳边低声说这话的时间,不过一年前,然而于朱箔,却恍若隔世了。

  朱箔没喝醉的,然而一个人回去还是不行,巴士末班车的时间早过了。要不,我们陪你走回去,苏说。从公寓走到champs sur Marne小镇,也就半个多小时,来回一个小时。当消食了。苏说。可朱箔不让。这太危险了,附近的小树林里可有罗姆人的帐篷。要不,你就和我挤一挤,让老蠹睡沙发,苏又说。是因为要走吗?苏对她这么好了。也或许,苏从来没有讨厌过她的,是她自己多想了。毕竟人家是搞拓扑研究的女人。说话行事直接一些。

  最后朱箔还是给导师打了电话。

  怎么办呢?朱箔问。

  我来接你,导师说。

  车开到小镇邮电所门口的时候,朱箔把脑袋靠了过去——她打定主意要水落石出呢。导师没有动,仍然专注地开着车。朱箔于是又怕冷似的往导师肩膀下方蹭。

  小朱,你在干什么?导师的声音,在夜里,突兀高亢,那是受了异物惊吓的声音,有一种魂飞魄散的悚然。仿佛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朱箔,是《画皮》里的女鬼一样。

  如果不是那几分伪装出来的醉意,朱箔真是无地自容。

  在干什么?朱箔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而只有朱箔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她干什么来法国?干什么留下来?干什么要用脑袋去蹭一个六十岁男人的胸?

  是因为“更好的东西”?她一直想要“更好的东西”的。

  这错了?

  可那“更好的东西”呵斥她,“你干什么?”

  那么,之前——还有之前的之前,算什么呢?

  第二天,朱箔就离开了导师家。

  东西不多,就一个箱子而已,晚上朱箔就整理好了。这么仓促而走,师母那儿怎么交代呢?但她管不了那么多了。导师之后会说出什么?他又会對孙安福说什么?朱箔不管。她现在什么也管不了了。

  她下楼时,起居室没有人。导师和师母在院子里。巴黎的天,湛蓝湛蓝的,那棵樱桃树,碧绿碧绿的,导师就坐在那碧绿碧绿的树前,捧着一本书,脖子上系着藏青色围脖,师母站在他身后,弯了身子帮他剪头发。

  你脑袋往右边略微歪一歪好不好?

  师母在修导师的左鬓,师母说过,她最喜欢看导师的鬓角,所以每次修起来,都像绣花一样仔细。

  导师的头发一直是师母在家剪的。师母说,打他们恋爱时就这样,第一次约会在他公寓,两人还没说上几句话呢,导师就问她,你会不会理发?

  她哪会理发。她那时连自己的刘海都没剪过呢。巴黎理发贵,一个最简单的修剪,也要二十欧左右,她干脆留起了长发,每回都是长到快及腰了,就咔嚓一剪刀,剪回到齐肩的长度,省事得很。但导师不肯留长发,她游说过的,“中国从前的男人,不也留长发?”“我是从前的男人?”“你看巴黎街头的那些画家,长发看起来不也很有风度?或者扎个小辫?”“我是巴黎街头的画家?”他恼了。她被他恼火的样子逗得扑哧笑出声来。想想也是,一个教物理学的大学老师,在后面扎个小辫子,实在不像话。她只好学着剪头发了。一开始她的手艺真是很糟糕的,每次他后颈窝那儿都被她剪得犬牙交错参差不齐的。她从来就不是心灵手巧的女人。但他不嫌弃,就那么梗着脖子露出那参差不齐的头发去上课。后来他们经济条件好转了,已经不用在乎那区区二十欧了,他也不去外面,情愿在家剪,他说已经习惯了。当然,她后来的手艺也很好了,毕竟剪了二十多年,已经被操练出来了。

  师母说不厌自己以前的事,可朱箔早听厌了。

  你脑袋往左边略微歪一歪好不好?

  师母又开始剪导师的右鬓了。

  朱箔想上前招呼一声的,就这么走,到底奇怪的。

  但顿了顿,朱箔还是蹑手蹑脚从后院的小门走了。

  朱箔去了苏那儿。

  苏和老蠹下周不是要回国吗?朱箔打算租他们的房间。虽然房租不菲,但无所谓,此刻的朱箔,没有心情去考虑房租什么的了。

  然而,Théo——就是那个整天表情如丧考妣的门房,告诉她,苏的房间早就租出去了,被一个以色列人,那个人是以色列某大学的教授,下个月才来。在来之前的两个月,就租好了这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其他房间呢?即使是C区的也行,朱箔现在不挑了。

  可C区的房间也不行,朱箔才知道,在巴黎租大学公寓房是要提前申请的,还要准备齐全各种材料以及担保人的材料,还要有一个漫长的材料审核期。朱箔想马上入住,那是异想天开了。

  要不,这几天你待我这儿?苏迟疑地说。

  可几天后呢?几天后住哪儿?

  朱箔突然想号啕大哭。

  选自《北京文学》2018年第4期

  原刊责编 张颐雯 本刊责编 朱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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