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这个长篇,并不长,写了三年,仍不知何时成稿。忽然记起写作之初,也曾有过井喷期,当时下笔,总感觉手上有风,笔尖仿佛自己能走能划。那时我在小县城,一众酒友,每天路边滥饮,醉后床上一躺,睡至晌午方才睁眼,起笔狂写两三个钟头,又有酒友将电话打来……很多时候,我是在喝醉的间隙,见缝插针地写,只为当上作家,远离酒友,谨慎为人。
而现在人到中年,我成了职业写作者,迁居一个偏远宁静的省城,少有酒友,独自在家写作,一坐便是整天。但在键盘上敲每个字,都有如刻钢板,耗费力气,写成句子段落,又总觉无力且潦草,删除键使用频率最高。电影《天才捕手》里,沃尔夫大肆嘲讽过气作家菲茨杰拉德。他正处井喷期,每天能写五千个词,而菲茨杰拉德每天会为两百个词绞尽脑汁。这一细节于我心有戚戚。写作一行,对作者消耗过于巨大,每个写作者,只能顺势而为,顺然而行。写作者能对多少事务发言,有多大的内心贮量可供挖掘,一定早已注定,你所有的挣扎或者反抗,都是用来验证这番注定。写作倚赖思考,幸好写小说似乎又不能过于理性,不能沉湎于无边无际的自我审度。就像老父亲反复教导于我:晚上梦见路千条,天明还走老一遭。既然是個写小说的,那么,写下去便是一切。
东西先生有篇小说,题目叫《痛苦比赛》,我却总以为是一篇创作谈,“痛苦比赛”四个字,便是对写作,特别是职业写作的一条训示。每当我跟电脑屏上一片空白较劲,感到难以为继,这四个字,总能让我无奈地从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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