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成都商报》第19版刊登一则消息,说:“真的!狗把人撞死了!”消息是说江西省永修县妇女杨文珍从家中出来,在马路边上正走着走着,一只中型体态的狗从相反方向突然蹿出,迎面把瘦弱的杨文珍撞倒在地。杨文珍当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但因伤势太重,最终不幸身亡。
这则“狗把人撞死了”的消息千真万确,却是匪夷所思。因为我们知道只有狗咬人、狗咬了死人,或者人打狗、人打死了狗,却从来也不曾听说狗撞人、狗撞死了人。
不过,“狗把人撞死了”虽是匪夷所思,却让我们长了见识。
还有更让人长见识而匪夷所思的呢!
就是同一张报纸,同一天,同一版,还有一条通栏大消息。消息说:“行贿武大原副校长陈昭方100万,董事长如愿‘考上’武大经济学博士。”消息中武大者,武汉大学也;董事长者,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能军先生也。消息还细说,据检方指控,陈昭方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725万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合计205.5725万元。消息还说,陈昭方的落马缘于巴能军的招供。消息还说,与陈昭方同时因涉嫌受贿被捕的还有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先生。
这则消息之所以让人更长见识而匪夷所思,是因为武汉大学是源于清朝末年的百年名校;是因为近百年来中国高等学府的首脑尤其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先生等等教育界先贤先哲,在铜钱的恶臭和政治的肮脏中依然高风亮节,致力于发展中国新文化教育事业,集天下英才而育之,给纷纷攘攘的尘世树立了中国高等学府首脑贤明、伟岸的形像。而现在,这种高等学府首脑贤明、伟岸的形像被现代的陈昭方们颠覆了。颠覆了,即如狗撞人、撞死了人,所以让人长见识而有些匪夷所思。
当然,在中国,让人长见识而匪夷所思的人和事岂止这般这些呢!
在中国,卖官买官历史悠久,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奇闻。不过,花钱买文凭却是近几十年间才有的大新鲜事。花几十万、上百万“考上”经济学博士,也许是当代中国的专利。这些年,国人闹闹嚷嚷,中国经济怎么怎么了,说不定问题就出在这些花巨款“考上”经济学博士的人身上,就出在这些收受巨款的人身上。这些年,国人还闹闹嚷嚷中国政界的贪腐问题,那么,国人还可设想,有没有人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博士呢!还可思考,我们政界有没有靠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呢!如果说没有,贪腐何以愈演愈烈!当然,没有为好。但是,可以推断,假如有许多许多靠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来做政治、来管理我们的国家,那可真的是有“好戏”看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为什么有这些奇怪的想法呢?
道理很简单。
2010年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已经查实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曾1997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诉讼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尚有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如此两例。看官,你仔细想一想,前者郑少东可是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啊!后者曾锦春可是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啊!“部长助理”和“市委副书记”概念模糊,我们姑且不说,可“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和“市纪委书记”却是概念光鲜,一目了然。而“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和“市纪委书记”反倒成了经济罪犯,成了臭名昭著的腐败分子,这不就有点象狗撞人、狗撞死了人吗!
如此这般这些个案例,在近代中国,不胜列举。
如此这般这些个案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有点象是高举尚方宝剑而理直气壮去执法的人,反倒成了被执法的对象,而被执法了!如此,看官,你想一想,这说得过去么?这不让人匪夷么?国人推而思之,假如没有人对那些高举尚方宝剑的人实行监察和再执法呢,那“情何以堪”?再推而思之,假如对那些高举尚方宝剑的人实行监察和再执法的人有一天和他们监察、再执法的对象成了一路货呢,那又“情何以堪”?
回到前面话题。那郑少东和曾锦春是否花巨款去考过政治学、国家管理学博士,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但是,这两个“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过的人参与了政治,参与管理了我们的国家(尽管不是大角色),并且都上演了一出“好戏”。因此,我们不能不推想,两个“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过的人都如此这般、都让人匪夷所思,他们所引起的话题都如此让人充满遐想,那么,如果让那些明白无误花巨款而“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来做政治、来管理我们的国家,那岂不是更有“好戏”、更精彩的“好戏”看了么?
在中国,有一条战线上原子弹爆炸,杨利伟坐着飞行器围着地球转,“嫦娥”上了天,袁隆平先生让水稻增产又增产;而别有一条战线上,有人继续着历史遗留的卖官买官,创新着权钱交易。历史就这样演变着,时代就这样进步着。说起来见惯不惊,仔细思量,真如狗撞人、狗撞死了人,匪夷所思。诚然,狗撞人、狗撞死了人,是因为被撞死者太瘦弱,可是,陈昭方这样的百年名校副校长都走上了贪财之路又是为什么呢?手执尚方宝剑而理直气壮执法的人反倒成了被执法的对象,而被执法了,又是为什么呢?
偶然间,见“狗把人撞死了”,又见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受贿事,于是联想到被判死缓的郑少东和被正法的曾锦春,于是有此短文。
(此文草于2010年12月31日,还来不及仔细审阅,时间和思绪又被另一要事霸占了,不想就此一拖便是两月,直至2011年2月的最后两天才仔细审阅,划上句号。2011年3月1日,谨记。)
这则“狗把人撞死了”的消息千真万确,却是匪夷所思。因为我们知道只有狗咬人、狗咬了死人,或者人打狗、人打死了狗,却从来也不曾听说狗撞人、狗撞死了人。
不过,“狗把人撞死了”虽是匪夷所思,却让我们长了见识。
还有更让人长见识而匪夷所思的呢!
就是同一张报纸,同一天,同一版,还有一条通栏大消息。消息说:“行贿武大原副校长陈昭方100万,董事长如愿‘考上’武大经济学博士。”消息中武大者,武汉大学也;董事长者,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能军先生也。消息还细说,据检方指控,陈昭方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725万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合计205.5725万元。消息还说,陈昭方的落马缘于巴能军的招供。消息还说,与陈昭方同时因涉嫌受贿被捕的还有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先生。
这则消息之所以让人更长见识而匪夷所思,是因为武汉大学是源于清朝末年的百年名校;是因为近百年来中国高等学府的首脑尤其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先生等等教育界先贤先哲,在铜钱的恶臭和政治的肮脏中依然高风亮节,致力于发展中国新文化教育事业,集天下英才而育之,给纷纷攘攘的尘世树立了中国高等学府首脑贤明、伟岸的形像。而现在,这种高等学府首脑贤明、伟岸的形像被现代的陈昭方们颠覆了。颠覆了,即如狗撞人、撞死了人,所以让人长见识而有些匪夷所思。
当然,在中国,让人长见识而匪夷所思的人和事岂止这般这些呢!
在中国,卖官买官历史悠久,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奇闻。不过,花钱买文凭却是近几十年间才有的大新鲜事。花几十万、上百万“考上”经济学博士,也许是当代中国的专利。这些年,国人闹闹嚷嚷,中国经济怎么怎么了,说不定问题就出在这些花巨款“考上”经济学博士的人身上,就出在这些收受巨款的人身上。这些年,国人还闹闹嚷嚷中国政界的贪腐问题,那么,国人还可设想,有没有人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博士呢!还可思考,我们政界有没有靠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呢!如果说没有,贪腐何以愈演愈烈!当然,没有为好。但是,可以推断,假如有许多许多靠花巨款“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来做政治、来管理我们的国家,那可真的是有“好戏”看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为什么有这些奇怪的想法呢?
道理很简单。
2010年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已经查实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曾1997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诉讼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尚有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如此两例。看官,你仔细想一想,前者郑少东可是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啊!后者曾锦春可是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啊!“部长助理”和“市委副书记”概念模糊,我们姑且不说,可“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和“市纪委书记”却是概念光鲜,一目了然。而“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和“市纪委书记”反倒成了经济罪犯,成了臭名昭著的腐败分子,这不就有点象狗撞人、狗撞死了人吗!
如此这般这些个案例,在近代中国,不胜列举。
如此这般这些个案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有点象是高举尚方宝剑而理直气壮去执法的人,反倒成了被执法的对象,而被执法了!如此,看官,你想一想,这说得过去么?这不让人匪夷么?国人推而思之,假如没有人对那些高举尚方宝剑的人实行监察和再执法呢,那“情何以堪”?再推而思之,假如对那些高举尚方宝剑的人实行监察和再执法的人有一天和他们监察、再执法的对象成了一路货呢,那又“情何以堪”?
回到前面话题。那郑少东和曾锦春是否花巨款去考过政治学、国家管理学博士,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但是,这两个“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过的人参与了政治,参与管理了我们的国家(尽管不是大角色),并且都上演了一出“好戏”。因此,我们不能不推想,两个“不曾听说”、“也没有人提起”过的人都如此这般、都让人匪夷所思,他们所引起的话题都如此让人充满遐想,那么,如果让那些明白无误花巨款而“考上”政治学、国家管理学的博士们来做政治、来管理我们的国家,那岂不是更有“好戏”、更精彩的“好戏”看了么?
在中国,有一条战线上原子弹爆炸,杨利伟坐着飞行器围着地球转,“嫦娥”上了天,袁隆平先生让水稻增产又增产;而别有一条战线上,有人继续着历史遗留的卖官买官,创新着权钱交易。历史就这样演变着,时代就这样进步着。说起来见惯不惊,仔细思量,真如狗撞人、狗撞死了人,匪夷所思。诚然,狗撞人、狗撞死了人,是因为被撞死者太瘦弱,可是,陈昭方这样的百年名校副校长都走上了贪财之路又是为什么呢?手执尚方宝剑而理直气壮执法的人反倒成了被执法的对象,而被执法了,又是为什么呢?
偶然间,见“狗把人撞死了”,又见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受贿事,于是联想到被判死缓的郑少东和被正法的曾锦春,于是有此短文。
(此文草于2010年12月31日,还来不及仔细审阅,时间和思绪又被另一要事霸占了,不想就此一拖便是两月,直至2011年2月的最后两天才仔细审阅,划上句号。2011年3月1日,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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