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无奈的悖论

时间:2023/11/9 作者: 中篇小说选刊 热度: 17515
王 松

  无奈的悖论

  王 松

  我曾看到过一帧照片,是一帧刑场上处决犯人的照片。被处决的是一个女犯,看上去很年轻,身上穿一件农村妇女常穿的那种浅花棉袄,很新,显然是为这次上路特意买的。她跪在地上,垂着头,两边的法警各拉着她的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大概是担心把血或脑浆喷溅到自己身上,两个法警一边按着她,都把头和上身努力扭向一边。她的身后站着一个行刑的法警,正把枪对准她……这就是小说《秋殇》中的女主人公韩圭美,也就是韩桂梅,在生活中的原型最后的下场。对,她被执行枪决了。这个女人的结局很悲惨,如果把她的故事写成小说,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否则小说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在《秋殇》中才把她写成韩桂梅,也就是后来的韩圭美。我曾在另一部小说的创作谈里说过,小说是无奈的艺术,也可以说是弱者的艺术,作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或者没有勇气实现的理想,才只好在小说里去实现。《秋殇》,又一次印证了我这个观点。

  当年有一部名为《流浪者》的印度电影,片中的一个律师坚定地认为,罪犯都是天生的。当然,这部电影的编导者并不同意这个观点,所以想用这部影片的故事来证明,这种说法是错的。其实,这个律师的观点并没有完全错,但也不是完全对。

  这种似是而非,正是作家要努力去探究的悖论。

  正如我在这部小说中说的,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犯罪这种行为既有社会属性,也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的问题由法律来解决,这很简单,有依据,有准绳,我们的刑法在量刑上有很明确的规定。但犯罪这种行为的主体毕竟是人,既然是人,也就不容忽视地还具有自然属性的一面。这样问题就来了,天生的罪犯从事犯罪行为当然是一种必然,而另一种犯罪行为的主体,他(或她)往往只是一念之差,或者被逼无奈,或者已经别无选择。这种一念之差或被逼无奈或别无选择的犯罪,从客观结果看,当然与前者无异,所以就其社会属性来说,也要称之为犯罪。但如果从其自然属性去分析,就没有这样简单了。

  小说和法律的区别,也就在于此。就价值观而言,惩恶扬善,当然是一致的。但小说要探究的,也正是犯罪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的关系。这种探究往往会遇到佯谬,由此得出悖论的结果。而这种由佯谬得出的悖论,也正是小说所需要的。

  关于这部小说的文本,我只能说,我很同情现实生活中的韩桂梅,我不忍心让她死。正因如此,我希望《秋殇》中的韩圭美,能告诉读者一些什么。

  感谢《中篇小说选刊》,让更多的读者看到这部小说。

  

  魏思孝

  1986年生于山东淄博,写小说,作品多表现底层青年的生活状态。著有《不明物》,短篇小说集《豁然头落》《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小说见《大家》《小说界》《芙蓉》《作家》《山花》《长江文艺》《西湖》《百花洲》等。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