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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飞翔,譬如尘埃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岩期刊杂志 热度: 17259
沙爽,作品散见《诗刊》、《散文》、《钟山》、《天涯》和《大家》等刊。出版有散文集《手语》、《春天的自行车》、《逆时光》、长篇历史人物传记《桃花庵主——唐寅传》和历史随笔集《味道东坡》等。

  蛾

  它们到处都是。一眼看去,都是土褐色的,像一枚枚干枯的落叶。它们还抱着亿万年前的生存法则,以为脚下会是泥土,或者山林中厚厚的一层枯叶。它们以为褐是永恒的保护色,但是错了,几年前这里新建了一座庞大的休闲山庄,平坦坚硬的柏油路面和停车场黛青发亮,水泥台阶则泛出灰白的冷光。人工种植的草坪可以一直绿到深秋,窗棂漆成纯白或者天蓝,也有的保持着原木色,一种湿润的暖黄,用清漆仔细刷过。

  它们将自己行将枯萎的身体摊开在这些色彩上面,足有成年人手掌大小的,一种触目的安静。悲凉,但是无法可想。

  这是到达山庄后的第二天清晨,我穿过甬路去吃早饭,不料迎头遇上了一只蛾子。它伏在山庄那条主干道的中央,难道不担心自己会被过往的人和车辆碾压成泥?我蹲下身,捏住它的一只翅膀,把它放到路旁的一棵苹果树上。但它马上滑落下来。想到树下的草坪是蚂蚁王国的地盘,我权衡了一下,让它暂时栖身在一块景观石上边。

  但是走出没几步,我又遇到了第二只。这次我无法把它从路面上拉起来,它的腹部尾端有一堆黏稠的黑褐色的东西,把它与黑色的柏油路面紧紧粘连在一起。

  那是它的卵。

  我住的小楼窗子的下半部分贴上了半透明的毛玻璃纸。那天早晨,我拉开窗帘,毛玻璃上映出两个奇怪的阴影。再拉开窗子,原来是三只飞蛾攀附在纱窗上,两只在偏右上方,正安静地接尾;左下方的,却是在产卵。

  这景象诡异,我一时目瞪口呆。

  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找到生命的另一半,交媾,产卵。秒针嘀嗒,它们如此焦虑,因而肆无忌惮?狂欢之季也是死亡之季,我觉得,整个山庄笼罩着蛾类的气息。

  它们尤其偏爱我门外檐下的那条走廊。走廊也是原木打造,南向,阳光将这些木头晒得很暖。每天吃完早餐,我会将藤椅搬到这里,一边看书,一边让自己晒晒太阳。秋日阳光的小火焰跳荡在我的背脊和脚趾上,这些地方流着我行将暮年的血,懒洋洋的。而背阴的卧房还凝结着前一个夜晚的阴冷,是盘成一团的冻僵的蛇。

  这一天上午,我和六只蛾子一起待在走廊上。有一只蛾已经死了,翅膀残破。如此破败的双翅,它是怎样飞上二楼来的呢?另一只,双翅微微翕动,在我脚边不远处,西侧房间的门口。那个房间昨天新入住两位客人,想到她们出来进去未必留意脚下,我打算将它移到墙角。但我的手指刚刚触到它的翅子,它一下子惊跳起来,登时仰面朝天。它扑扇着翅膀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翻过了身。对我的无端搅扰它深感气愤,于是半飞半爬地,躲到了一个离我远些的角落里。

  另外的两对蛾子正在栏杆旁边交尾。其中的一对,一只深褐,一只浅褐;而另一对,一只黄褐,一只却是金绿色。它们看上去安详极了,仿佛奄奄一息。我不知道这场交欢已经持续了多少时间;问题在于,那一对翅膀颜色全然不同的情侣,它们共同繁衍的后代会呈现什么样的色泽?如果蛾的万千只复眼能够感知色彩,它们是否了解彼此之间的差异?还是,当生命滑入紧迫的倒计时,它们其实来不及仔细挑剔和筛选?

  又过了两三个小时,我回到廊下,见它们双双变换了体位,翅膀也都竖了起来。蛾类与蝴蝶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休憩时前者的翅膀会水平摊开,而后者的双翅保持直立。我好奇地伸出手指,碰了碰金绿色的那只,它不耐烦地扭了扭身子,跳到了栏杆的边缘,随即向下一跃,飞走了。

  它应该是一只雄蛾。

  留下来的这一只,肥大的腹部仍微微向一侧倾斜,保持着交媾时的姿势。我碰碰它折叠成三角形的翅膀,它下意识展开隐藏在下方的美丽后翅,上面对称地长着两只圆眼,有画了眼线的眼圈,和近乎圆形的瞳孔。在前翅边缘的遮挡下,这双眼睛忽闪忽闪的,瞪住我看。这么多年,我一直都不曾发现蛾的翅膀原来如此之美,密覆的鳞片散发天鹅绒般柔和的质感,上面是由天使绘出的神秘花纹:尖锐的锯齿,起伏的波浪,正圆和椭圆的斑点,还有众多早已失传的古老文字,笔画婉转,无人辨识。

  过了一小会儿,这双长在翅膀上的眼睛慢慢移近栏杆,以同样的姿势,向下一跃。

  它没有选择在走廊产卵。是因为我,一个会动的、莫名其妙的庞然大物,让它觉得此地并非可靠的托孤之所?

  我回过头来,几天前那只蛾留在窗纱上的卵堆还在,肉眼可见的一个个圆形颗粒,它们紧紧挨挤在一起,是不是可以给彼此提供微弱的慰安?它们的双亲,大抵业已死去,留下这群无依无靠的孤儿,任凭世界凶险,它们仍安静得宛如宇宙间飘荡的星尘。

  每天都有蛾子在廊中死去。还有的从门下的缝隙爬进房间,就此停留在某处安静的踢脚线。我捏住它们的一只翅膀,小心地扔下栏杆。真是出乎意料,它们坠落的样子像一架失事的微型飞机,长着一对漂亮触角的头部笔直朝下。这个曾经会飞的生物,它死后的身体,比落叶至少要沉重一百倍。

  通常我会一直写作到子夜,间或发会儿呆。寂寞山城,窗外只余天籁。有两次我壮起胆子开门出去,又被那无垠的黑暗一路逼退回来。那天夜里正在卫生间洗漱,旁边的玻璃窗上突然扑上来一个什么东西。我深吸了一口气,慢慢扭头去看,却是一只体型硕大的蛾子。它六只纤细的脚在光滑的玻璃上抓来抓去,两只厚重的翅膀不断地拍打窗子。它一定在大喊:“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后来它累了,在窗和墙壁的连接处找到了一个落脚点,久久停留在那儿,固执地在灯光里露出大半张脸。可是我已经洗漱完毕,关灯之前,心底涌出一丝歉意。对不起。但是你知道,这没有什么意义。

  第二天早晨,它还在那里。但是第三天,它不见了。

  麻雀

  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山里。山高林密,我曾在清晨的山林里偶遇一只害羞的松鼠,午餐后回到住處,又在楼前的台阶下撞见一条晒太阳的小蛇。阶前的草坪里有许多蚂蚱跳来跳去,木篱旁边一丛繁茂的大丽花,花瓣已有些萎蔫,却依旧散发出它们特有的辛辣香气。彼时已是仲秋,而山中的草木仍然满目生机。阳光灿烂的正午,总会看见一群麻雀在那丛大丽花下进进出出,让我疑心它们在花荫里建造了一座夏宫。但直到这些鸟飞落在檐前的电线上,与我的眼睛距离不过两米,我才发现它们形体壮健线条优美,不同于城市里那些圆润娇小的同类。它们的眼睛下方还有一道向眼梢挑过去的白色花纹,而我之前见过的麻雀则在脸颊上涂着白粉。是麻雀分出许多种类,还是,它们干脆就是另一种鸟?endprint

  可是,还有哪一种鸟会这样主动接近人类?

  它们也常栖落在旁边那座小木屋的屋脊上,在上面站成一排,像人在超市收款台前慵懒列队。最多的一次,我数了一下,有十三只。屋脊陡峭,上铺红瓦,而雀脊褐灰,两下里色彩衬得很美。我听得它们中有谁叫一声:“这!”而另一只答:“这这!”我伸长了脖子去看,可惜终未能瞧出“这”在哪儿。

  有一天我外出漫游,认识了旁边村子里的一只小黄狗。那是一只温和腼腆的狗狗,它先是冲我叫了一声,然后在我的注视下慢慢退入悬空的鸡窝下方。它的前腿膝盖处奇怪地垂下两缕长毛,好像有一点儿异域牧羊犬的血统。随即我明白了,这狗的职责,或者说,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那座鸡窝。那家的主人大约是老两口,他们很可能忘记了,一只狗除了要吃饭,还应该有水喝。一念及此,我顿觉生命悲伤,正如身缚绳索,连饥渴也无从诉说。自此,只要食堂给我准备的饭菜中有肉食,我都会给它留着。但那户人家位于村子的最深处,往返一次需要半个多小时。某日我借来一辆自行车,给小黄狗送去一瓶水和一盘炖鸡肉。

  回来的路上再次经过一座水泥桥,它横跨小雅河。路与桥的连接间有不大的坡度,但足以让自行车行进的速度放缓。突然,我的眼角余光中,有什么东西在动。我转过头,定睛一看,是一只麻雀。不,是许多只麻雀,凭空悬挂在一个竖直的平面。怎么回事?

  我绕进路旁的田地,一径走到近前,才发现那里有一张网。织网用的尼龙丝细极了,因而这网几乎是透明的。这张网护住的一小畦即将成熟的高粱,正向空气吐出我们嗅不到的芳香。但麻雀闻得到这香气,它们打斜刺里飞来,猝不及防撞到网上。出于本能,它们当即以足蹬网,尖细的脚爪由此缠到上面。越是挣扎,缠得就越紧。早先撞上来的那些麻雀有的已干枯腐烂,而后来者对此恍如未见,仍旧陆续赴死——或许麻雀的视力与人类相仿,仓促之间,这张几近透明的网确实难以发现;但人类会从同类异样的情状中惊觉事态的蹊跷,进而规避危险。

  那只显然是刚撞到网上不久的麻雀,见我走近,惊恐万状地在网上乱挣。我一面试图安抚它,一面想要解开缠紧在它脚爪上的丝线,但哪里解得开?于是我丢下它,跳上车往山庄疾奔。半路上,我遇见山庄食堂里做服务生的男孩——此前几天,在我的追问下,他承认他只有十六岁——他正蹬着三轮车去买菜。我问他有没有带剪刀或小刀?并大致告诉他我在半路上的发现。等我取了剪刀回来,见男孩已摘下麻雀,他把它轻轻团在手心里,递给我。我张开手指,向上一送,那小小的鸟展开双翅,向南方张皇而去。

  我记得有一位作家,曾在文章里说起他与麻雀间的旧事——儿时他身居乡村,总有些麻雀落入乡人诱捕的罗网,成为孩子们的玩物和零食。他每每以零錢易之,将它们放生。但是后来,他疑心这些被他救下的麻雀,仍会一再重蹈覆辙,于是狠心剪去它们的一只脚趾。少了一根脚趾的麻雀,无论起飞还是栖落,都会清晰地感觉到与往昔的不同——缺失的脚趾再也无法轻松地抓紧树枝。也就是说,除了被剪下脚爪那一刻的疼痛,这只曾经涉险的麻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需要重新面对它残疾的生活。它会由此牢记曾经的轻率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此在类似的诱惑下心生警觉。它甚至还会向它的家人、朋友和孩子们讲述——用我们至今未能成功破译的麻雀语——让生命的记忆和智慧得到传承。

  据说鸟类之中,乌鸦的智商是最高的。小时候学过的课文里也有乌鸦喝水一节。为什么主角偏生是乌鸦,而非更上镜的黄鹂、画眉或喜鹊?这其中大约多少有些长期观察得来的经验?又有研究称,麻雀的智商仅低于乌鸦,而乌鸦则比备受人类夸赞的海豚更聪明。由此推算,麻雀的智商或与海豚不相上下?

  麻雀的大脑占身体总重量的三十四分之一。纯属巧合,人类也是这个比值。小小的、以飞翔为业的麻雀为什么要发展出这样沉重的大脑?难道只因为,它是距离人间烟火最近的鸟类?当然燕子也在人类屋檐下定居,但以人的视角来看,燕子因需要南迁北徙而近乎客人,麻雀则因长居左右而被视作邻居。按照人类的社交惯例,客人即便偶有恶习也可以暂且隐忍,而邻居因旷日持久往往生出龃龉。近朱者赤,与人类的长期周旋,是否促使麻雀的大脑得以超强进化?我觉得,学术界理应开设“被人类改写的生物学”这一学科。

  但乔治?布封讨厌麻雀。在《自然史》中,他认为麻雀“生性贪婪,而且数量众多,干尽蠢事又一文不值”。随后他写道:“这些家伙的习性多种多样,比别的鸟儿具有更多变、更完善的性情,而这无疑是由于它们习惯于群体生活;它们只从社会索取一切适合自己的东西,却又不为社会增添什么。它们由此获得一种谨慎的本能,这种谨慎以处境、时间和与其他条件有关的习惯的不同形式表现出来。”

  我觉得,写到此处,布封想到的可能并不是麻雀。和这世上的许多时刻一样,生命所承受的恶评和诅咒,原本并非他或者它们应该承担的。

  鹰

  照片上的这只鸟长得喜感。它的脸,怎么说呢,一只柔软的、揉掉了所有棱角的正梯形,就像是从好莱坞哪一部卡通片里跑出来的那样。两只大而圆的眼睛差不多长在这张脸的正面,此刻正豹眼环睁,瞪住那个给它拍照的人。黑褐色的喙角向脸颊两侧延伸出褐色的花纹,尖端向下,构成括号形的两撇胡子。而喙上的凌厉弯钩意外暴露了它的身份。同样显露它身份的还有两只粗壮的脚,土黄色的脚爪末梢,是铁青色弯曲的锐利趾甲。

  它出现在河南杞县的一片麦田里。麦田的主人说,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大鸟,也不能确定它是不是一只猫头鹰。他发现它飞不起来了,甚至连跑也跑不动。他找来一根树枝,压住这大鸟的翅膀,然后小心地把它带回家去。

  它的身上没有伤,他由此断定它是饿的。但它对送到眼前的玉米粒和馒头皆不屑一顾,对切成块状的生肉也同样不肯下箸。这只傲慢的大鸟最终被送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它的身份在此得到确认。它是一只大鵟,俗名土豹子,以田鼠为食,平日盘旋在高空,偶尔停栖在高处的树枝。然而和中国北方的大部分地区一样,入冬以后,杞县持续雾霾,这只习惯高空侦察的大鵟无法看见大地上的猎物,险些被活活饿死。endprint

  鹰是不是依靠红外线来捕捉猎物?是我的记忆有误,还是,即使神秘的红外线,也无法穿透眼前这片厚重的跨年雾霾?

  就在这只饥饿的大鵟坠落麦田的同一时间,我正在香港沙田的小沥源。从我坐的十楼窗前看出去,对面的花心坑和牛坳山一片葱绿,四季尽皆如此。视野正中一棵不知是什么品种的树,看上去比它身后的峰顶还要高出一截。而峰顶之上,天空蔚蓝如洗。这时一只大鸟从树梢背后掠过,它平伸的双翅尖端微微上挑,在晴空之上,宛如透明海水间偶尔画出的一小段波涛。在城市里看到一只鹰,这件事多少有些让人激动。元旦那天下午,我到那山里走了走,一条名叫“梅花古道”的山路,连接起梅子林和花心坑。走到半路我折返回来。山里太静,偶尔几声鸟叫,却看不到鸟的身形。山路旁还有几座原住民的墓,看形制少说也有几十上百年光景。那只从山谷间掠过的鹰住在哪儿?从地图上看,这一大片山峦海拔不过二三百米,但时有登山者在此迷路,引得直升机半夜出动,亮起探照灯搜索救援。明明有路,路旁又有标志牌,人竟然也会丢?被吵醒的鹰,会怎样看待这件事情?

  在我小时候,鹰是山村上空常见的风景。有时正在场院上玩,一道影子水一样从地面上滑过去,一抬头,便看见鹰。彼时的乡间,野兔已经少见,而多的是散养的大鸡小鸡。所以一旦有鹰出现,小孩子如同发现敌情,有的向天空大叫或者扔石头示威,有的跑去给家里的大人报信。如今想来,尽管村庄里每每传来谁谁家的鸡被老鹰抓走的消息,当年我却始终没有机会看清鹰的长相——它们飞得太高,掠过地面的速度又过于迅猛,让人类的视网膜细胞来不及反应。

  我曾在一座山庄里看过另外的两只大鸟,不是大鵟,也不是我早年在小城动物园里见过的秃鹫。囚禁它们的石头房子被分隔成单独的小间,长宽约在二三米左右,高度约有一米八,房子外面的铁笼也是这个尺寸。这两只大鸟的铁笼外面也挂着标牌,上面只有一个字:鹰。鸟的身长大约有五十厘米,我认为它们更可能是隼,但是不能确定。那一排小隔间分别住着野猪、火鸡、山鸡和珍珠鸡等等,但这两只大鸟显然与它们截然不同。我几乎要替它们向山庄的主人提出抗议:既然知道是鹰,为什么要把它们关在这样低矮的笼子里?但是多高敞的笼子才能配得上鹰的飞翔?而只能低飞的山鸡难道就理所应当被关在这里?

  那山庄里有一只高大的秋千架,发现它的时候我高兴坏了。我先是站上去,随即发现自己缺乏基本的技术和胆量,于是改为坐姿。我调动起全身的神经和肌肉,试图找回童年时代的技艺……但是不行。更糟糕的是,这只秋千架就竖在鹰笼的对面,而那两只鹰(或者隼)中的一只,始终站在它石头牢房的窗框正中,那个没有安装玻璃窗的空洞的正方形,被暗无光线的屋内背景一衬,就构成了一个黑色的画框。这大鸟纹丝不动地立在那儿,身姿笔挺,脚爪紧扣窗沿裸露的石头。它的肚腹是网状纹理的麻灰色,而脊背和翅膀近乎漆黑,看上去活像披了一件威风凛凛的黑色大氅。这位身披大氅的骑士瞳孔漆黑,目光如炬,凌厉的视线穿过我的身体,一直望到一个人类未知的所在去。陡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坐在秋千上摇来晃去的形象无比可耻,鹰持久的静默让我看起来也更近于一只好动的猴子。而秋千翅膀状的横梁正是人类试图为自己制造的模拟飞翔,它偏偏要向着一个比他更热爱自由的灵魂展览并炫耀——虽然,这木头的翅膀也先行缚上了粗壮的绳索。

  据说,这世上曾经存在过一种体形最大的鹰——亦即传说中的哈斯特鹰——它们双翼伸开宽达三米,可以杀死重达四百公斤的猎物。但在七百年前,也就是人类踏上新西兰岛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它们无可挽回地彻底消失了。

  有些生命,它们不是没有翅膀,但这翅膀的命运,比天生的俯伏更讓人悲凉。

  创作谈

  十几年前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经过剪切、打磨、穿插、折叠,最终成为一篇散文。这个想法一出现在脑子里,它引发的内啡肽瞬间火花四溅。

  ——这意味着,作为一个手工艺匠人,世界为你提供的原料是唾手可得、无穷无尽的。而除了眼高手低带来的沮丧感,我在写作中遭遇的负面感受并不多。遍索枯肠无物可写,更是从未有过之事。我电脑里的半截稿因而越来越多,大多只乘兴写了个开头,便兴尽而止。

  直到今天,我才慢慢明白,写作固然堪称一门手艺,但在手艺之外,每个人的空间其实大有区别。值得写出来的东西永远是有限的,多数的所谓原料,只不过是生命的余烬。而好的文字,往往与技术没有太多的关系——但这又是另外的事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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