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兰很早就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她是听邻居说的。芷兰的邻居姓莫,叫爱国。也许是出于庄重的考虑,没人喊他莫爱国。人们喜欢只呼其名,仿佛他一出生,就跟大家建立了亲昵而暧昧的关系。
他们成为邻居前,爱国在县文工团吹小号。文工团人丁少,剧目杂,除了吹号,偶尔也出演一些不太重要的角色,路人,学生,土匪,流寇,以及戴瓜皮帽的收租人。舞台上,爱国文质彬彬,挺拔的身材像一棵漂亮的杨树,目光深邃,饱含爱意。他很委屈地呆在坏人堆里,如同一只迷途的羔羊,弄得台下不时爆发出青春欢畅的姑娘们的放声大笑。
爱国讨姑娘们喜欢,除了英气逼人,会吹小号,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他酷爱文学。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文学还是个时髦爱好,在县城,不时晃荡着几个不修边幅,衣着邋遢,目光艰深的作家。爱国不这样,他长年穿一套深灰色或藏青色学生装,身上溢满了香皂和阳光翻晒后的味道;脖子上戴一只米灰色毛线勾织的领圈,显得干练,整洁,漂亮;没有排练任务时,他长时间呆在临江的旧式砖楼里,看书,或者吹小号。小号声很突兀地从瓦檐上升腾起来,短促地在空中袅了袅,又落进河道。据接近爱国的姑娘们说,小号声是他完成写作的信号。每当爱国写完一首诗歌或者一篇小说,他会习惯性地操起小号,站到江岸上的窗前,对着渔船出没的空阔江面吹上几声。
流言像一个玫瑰色童话,芷兰却没听见。她当时高中毕业不久,顶替父亲在县油脂厂获得了一份做油饼的工作。油脂厂在郊外,父亲回到了乡下,县城里只有姑姑和姑父。芷兰在荒僻的厂里一心一意地做油饼,尽管她愿意活得很蹩脚,油脂厂还是在她工作的第四年垮掉了。那段时间,县城到处流传着关于大集体企业倒闭的笑话,说一个男人出门屙了一泡尿,回来企业就垮了。县城一下子多了很多失业的年轻人,他们成群集队地在县城闲逛,酗酒,打架,或者在夜幕下游荡。
芷兰不爱读书,也不爱交朋友,她的朋友都局限在油脂厂里,随着企业曲终人散,她一度像长在空中的孤树,找不到归宿。她曾经给父亲写过信;给高中老师打过电话;找过县粮食局的领导。转了一圈,又回到父亲那里。父亲从乡场上打来电话说,芷兰,你得想法呆在城里,实在没办法,找你姑姑。
姑姑连工作都没有。
有你姑父呢。
我平常很少看姑姑,有麻烦才去找他们,我抹不开脸。
你傻啊?那是你亲姑姑。
芷兰又拖了几天,眼看油脂厂被卖掉,连住处都成了问题,她才从偏僻的郊外来到县城,找姑姑想办法。在同龄人中,芷兰长得并不出众,大圆脸,单眼皮,如果不是右腿上有残疾,她看上去要比其他姑娘丰满、健壮。芷兰右腿的残疾是小时候落下的,行走有些跛脚,遇到湿气很重的阴雨天,出门需要借助拐杖。从小到大,芷兰都由一根父亲做的拐杖陪伴着,直到高中毕业,进入油脂厂,她才以极大的毅力丢掉拐杖,像正常人那样空着两手走路。
芷兰的姑父在县文化局工作,有些驼背。在芷兰眼里,她姑父总是尽力挺起胸膛,弄得秃顶上残存的几根黄发不断从头顶上滑落下来,像一撮荒草在额际前晃荡。姑父愤世嫉俗的能量跟他体格完全不相称,他常常毫无根据地冒出一句口头禅说,你连这个都不明白吗?连瞎子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一次,她姑父没有使用口头禅。他瘪着嘴,仿佛被人取掉了假牙,痛苦地捧着半边脸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他一会儿看看芷兰有病的腿;一会儿又看看芷兰的姑姑。最后,他下定决心,对芷兰说,你的腿有病,只能留在城里,城里有很多坏处,但有一点好处,就是你不用使蛮力,也可以活下去。
我连住处都没有了。
你不用管,我来想办法。
也没工作。
这个我办不到了,不过,我跟你姑姑可以资助你一点钱,你看看自己有啥长处,想办法做点小生意,发财不容易,养活自己应该有把握。
芷兰的眼圈像秋风吹过的柿树,一点点泛红。很多年来,她像草一样卑微地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感觉到健全的世界总是那么强势和无耻,有时连亲戚也不例外。没想到,在自己走投无路时,曾经喋喋不休的姑父竟然也像父亲一样,坚定,慷慨,这让芷兰木然的内心升起一丝不易觉察的波动。
没费多少周折,她姑父很快在文化系统找了一间旧房子,她搬进去,才知道跟爱国成了邻居。多年后,当芷兰努力回忆起这个细节,她的记忆像被腾空的仓房,模糊而空荡。事实上,那时她刚在十字街口找了一家小门脸,准备开一家腊肉米粉店,除了装修、办证、采买,她没有精力关注别的事情。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不知道邻居是谁,只是偶尔响起的小号声,提醒她这是文化系统的旧楼,里面不仅住满了漂亮英俊的人,也住满了各种各样的琴声与歌声。
小号声里,芷兰在十字街口的腊肉米粉店开张了。自从芷兰知道自己跟别的姑娘不太一样之后,第一次对一件事情如此上心。她做腊肉米粉的手艺是小时候跟母亲学来的,为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材料,米粉店只从早晨卖到中午,到了下午,芷兰就在临江的砖楼里准备第二天使用的材料。她将熏干的后腿猪肉切成丁,放到铁锅里用文火熬制,等到肉香四溢时,隔壁会不时响起嘀嘀哒哒的小号声,那声音听上去高亢,嘹亮,像在给她鼓劲。这时,芷兰就会停下手中的事情,若有所思地看看窗外河道上的景物,感觉出自己内心沉闷已久的青春欢快的心跳。
冬天还笼罩着大地,春天已露出端倪。午后的阳光一天比一天强烈,像金箔一样的光芒穿过河道上的黑色树枝,落到围墙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光影。芷兰把肉丁装进瓷盆,解下围裙,刚把目光落到围墙上的一只白猫身上,爱国敲门走了进来。
芷兰在腊肉米粉店听到过人们谈论她的邻居,但当她真正见到爱国,还是略感意外。爱国的英俊不只局限于五官布局,他显然知道如何才能展示出俊朗的外形。爱国看着芷兰意外的目光,用专注的眼神看着她说,你是芷兰吧?我是你邻居,姓莫,叫爱国,以前在文工团吹小号,我吹号可能会打扰到你,我很抱歉。本来,我想早一点告诉你,可找过你几次,都没见到你。
我上午要开店。
晚上呢?晚上我也来过。
第二天开店早,晚上我睡得早。
我那里常有朋友来,晚上也很吵的。
我睡得死,听不见。
没影响到你就好,担心吵到你。
没有,你吹号蛮好听的。刚才你说以前在文工团,现在不在了吗?
文工团解散了。
那你现在干啥呢?
没干啥,睡觉,读书,写点东西。
读书蛮费脑子,我从小就怕读书。
读书也很有乐趣的。
阳光滑进河道,白猫离开了围墙。在白猫睡过的地方,围墙外有几棵野生的杨树。杨树还没发芽,空荡荡的黑色枝条上,漶漫出一片模糊的阴影,黄昏就要降临了。芷兰坐在渐显阴暗的房间里,看着窗外发呆。她很奇怪自己的胆子忽然变大了,竟然说了那么多话,在她的印象里,自己是没有胆量跟一个漂亮男人说那么多话的。
跟爱国认识后,芷兰跟他见面的机会逐渐多起来。上午他们一般见不到,芷兰要开店,爱国要睡懒觉,他们见到对方的时间多数是下午或晚上。有时在走廊上遇见,点个头,打个招呼;有时几天碰不到,爱国会特意从隔壁过来,看看芷兰熬制的肉丁,尝一口她刚刚出锅的米粉,夸几句,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空寂的旧楼房里响起嘀嘀哒哒的小号声,那声音仿佛是一味调料,使芷兰平淡的生活有了某种滋味。
春天来得早,空中还刮着凛冽的寒风,河道对岸的田野上就已经开出了大片油菜花,像一块金光闪闪的地毯,在料峭的春寒里波动出耀眼的光芒。那片花海让芷兰想起她在油脂厂的时光,她觉得自从开了米粉店,认识了爱国,她封闭的内心世界如同打开了一扇窗户,一缕阳光照进来,使她看见了生活的喧闹和色彩。多年后,当她坐在窗明几净的宽大房间里梳理过往岁月,仍然很难相信,自己为何有足够的勇气,去爱国家里参加他们的聚会。要知道,在爱国那间简陋的房间里,像狮子一样蹲着一群恃才傲物的人啊。
在早春的聚会上,芷兰第一次听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知道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那天晚上,爱国他们谈到过很多外国作家,朗读过很多外国作家的作品,但芷兰只记住了加西亚·马尔克斯。芷兰记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原因,是爱国告诉她,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一本伟大的小说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芷兰知道,霍乱是一种疾病,可是,它跟爱情有什么关系呢?
书名让芷兰感到很奇怪,她由此记住了一个作家的名字。第二天关掉店门回到家,不等熬制好第二天的肉丁,她就找爱国借到了那本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书。探究的欲望加快了做事的节奏,不等黄昏降临,芷兰就准备好了第二天使用的材料,她揩净手,在爱国孤独的小号声中坐下来,打开了书页。
芷兰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读小说,她有时看见年轻人捧着一本书看得如痴如醉,就胡乱猜想,也不知是什么有趣的东西吸引了他们。现在,这种有趣的东西就要被她找到了。这个念头令芷兰有些激动,丰满的胸脯急剧起伏着,把咖啡色灯芯绒做的小翻领顶得很高。但是,当她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橘黄色封面,看到的第一句话是:无法回避,苦巴旦杏的气味总是使他想起爱情受挫的命运。苦巴旦杏是个什么东西?它的气味像什么?芷兰浮想联翩,绞尽脑汁,桃花,桂花,李花,梨花,桉树,枞树,香樟,槐树,凡是芷兰认识的有味道的植物陆续来到眼前,她仍然没有搞清楚苦巴旦杏的气味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气味。问题的关键是,那个莫名的气味跟爱情有什么关系?跟受挫有什么关系?跟命运有什么关系?芷兰被莫名其妙的问题弄晕了头,她花了整个晚上,也没读完第一页。
芷兰从来没有如此迫切地想读完一本书。她鼓起足够多的勇气,花了五天时间,也没能读完第一章。即使读过的地方,她也没弄清楚人物关系,搞清楚如苦巴旦杏一般的问题。直到芷兰决定放弃阅读,也没明白,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到底是谁。
孤独的小号声又响过几次,芷兰想早点把书还给爱国。可是,她不知道,认真阅读完一本听说写得不错的书,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芷兰让书在手里搁了几天,中间翻过几次,确实没发现书里有啥值得再看下去的趣味,才在一个阴雨天的黄昏,敲开了爱国的房门。
看完啦?
嗯。
写得好吧?
我不太懂,应该蛮好的。
这是一本了不起的著作。有人认为《百年孤独》代表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最高成就;也有人认为《族长的秋天》才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尽管那些作品堪称伟大,也掩盖不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光芒。
我认为你是对的。
你还借别的书吗?
不借了,店里的事多。
如果需要,你随时来。
谢谢。
不用客气。
还掉《霍乱时期的爱情》不久,季节进入初夏,窗外的杨树绽放出叶芽,把澄碧的江面遮蔽得影影绰绰。围墙上的白猫失踪了几天,芷兰正担心它是不是死掉了,白猫却一身肮脏地回到围墙上,趴在树荫里呼呼大睡。芷兰仔细地观察着白猫,发现它一动不动,以为它病了,她试图给它扔一点食物,以判明白猫的健康状况。没想到,远处一声猫咪的叫春声,如春雷惊醒冬眠的动物,白猫猛地拱起脊背,精神抖擞地活了过来。它大声呼应着,纵身溜下围墙,窜入草丛。是的,芷兰在心里悄悄叨念着说,到了初夏季节,动物们发情了。
想到这里,芷兰的心里慌乱了一下,如同泄露了某种天机,心子像一只慌不择路的兔子在胸腔里乱窜,直顶得丰盈的乳峰阵阵高耸。芷兰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平复一下心绪,抓紧做事。开春以后,腊肉米粉店的生意越来越好,早晨和中午集中用餐的时间,店外像蛇一样排起了长队。芷兰想好了,等进入夏天,她就要请两个小妹。到那时,她不仅丢掉了拐杖,也是个小老板了。
芷兰忙着打理店里的事情,跟爱国很少见面,到了晚上,他那里仍然高朋满座,笑声喧哗。芷兰因为起得早,晚上也要早睡,很少参加爱国晚上组织的聚会,偶尔遇到心情好,不忙,她也会过去坐坐。来参加聚会的年轻人对芷兰都很熟悉了,有时他们起哄,让芷兰煮腊肉米粉给他们吃。芷兰就会暂时离开人群,回到自己的房间,使出浑身解数,给他们煮几碗腊肉米粉。她每次做的份量很多,等他们吃过,芷兰看见,几个面孔红润,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因为吃得过饱,话变少了,空中不断响起打嗝声。这时,芷兰坐在灯影里,像个得了奖励的小家伙一样偷笑。
整个夏天,芷兰去爱国家次数不多,但她很快发现,从初夏起,爱国开始跟小媚谈恋爱。小媚是镇小学的美术老师,身材颀长,步弧轻快,长裙袅袅。以前,小媚也来过,多数时间跟别人一道来,坐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用带香味的手娟捂嘴暗笑。芷兰看过小媚的手绢,里面夹了茉莉花或黄葛兰,放到鼻子下闻一闻,真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小媚显然读过不少书,偶尔也会加入爱国他们的谈话,如果他们谈到的人和书她不熟悉,脸上就会流露出鸽子般的困惑表情。芷兰有时暗想,天老爷并不公平,把好东西集中到一个人身上。
进入初夏,小媚就不再跟朋友一起来找爱国了,她喜欢在爱国家里没有聚会时单独过来。每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走廊,进入爱国的房间,爱国的小号声骤然停息,整个砖楼就沉静得如一块与世隔绝的石头。芷兰一边炒着肉丁,一边想,他们在说悄悄话吧?或者,把头并在一起看书?芷兰想象不出爱国和小媚怎样谈恋爱,但她相信他们一定会读书,不像她,连《霍乱时期的爱情》都看不完。
等到父亲从老家送来两个小妹,调理一段时间,芷兰就解放了,她像个小老板那样,只负责采买和收钱,力气活全归小妹做了。夏天雨水多,湿气重,到了阴雨连绵的天气,芷兰的右腿出现疼痛,她甚至想重新拾起高中毕业后丢掉的拐杖。等到腿疾有所恢复,芷兰发现,爱国的生活发生了变化。过去,他每天晚上都在家里,跟一群朋友高谈阔论;现在,他晚上几乎不着家,等他从外面回来,差不多已经过了午夜。芷兰对爱国的变化很诧异,有次在走廊上碰到他,芷兰说,爱国,你晚上在干啥啊?家里都没人。
我在舞厅吹小号。
为啥呢?
找钱生活啊,他们每晚上给我十元钱。
不错啊,你算有工作啦。
算是吧,你可以到舞厅来玩,我能给你免费票。
我不行,你看我的腿。
你不用跳舞,听听音乐,放松一下。
那我试试。
秋天,窗外的杨树开始谢叶,俟有轻风,早谢的树叶像觅食的小鸟,在空中飞舞。透过稀疏的叶影,芷兰发现,围墙上的白猫从外面带回来一只黑猫,它们像两枚围棋子,一黑一白地卧在树影下,一动不动地肆意酣睡。芷兰暗自忖度,或许,白猫早把围墙当成家了,那只黑猫大概就是初夏把白猫叫走的那一只吧。
拿到爱国送来的舞票,芷兰犹豫半天,最后决定到舞厅放松一下。整个县城只有一家舞厅,芷兰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咖啡色灯芯绒小翻领——那件衣服裁缝做得很合体,巧妙地衬托出芷兰的丰满。等到芷兰到达舞厅,爱国早已等候在那里,他很体贴地把芷兰领到乐队后面。乐队后有一只条状木质长椅,远离舞池,可以防备有人请她跳舞的尴尬。芷兰到达时,小媚正跟乐队的人说话。舞厅乐队的鼓手,长号手,圆号手,贝斯手,吉他手,键盘手,差不多全是前县文工团的人,他们相互熟悉,表情懒散,芷兰坐下不久,舞会开始了。
芷兰第一次到舞厅玩,对声音没有警惕,安静中,突然蹿出的巨大轰鸣像重锤,有一下没一下地砸在她的心脏上,使她产生出两个世界的幻觉。一个世界是静止的,竭力让她平静;另一个世界是骚动的,努力促使她奔跑。芷兰尽力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慌乱,去看乐队的乐手和舞池跳舞的人。慢慢地,她适应了舞厅的节奏,能够像小媚一样,面无表情地观看昏暗处移动的人影。
跳到终曲,芷兰以为舞会结束了。没想到,人们并没散去,舞厅结束了乐队伴奏,开始放磁带,爱国把小媚带下了舞池。芷兰认为,在跳舞的人群里,没有任何一对舞伴有爱国和小媚完美。他们身形矫健阿娜,步伐轻快,像小鸟依偎呢喃。小媚的白色连衣裙像一面旗帜,在紫色灯光照耀下,雪白得如同水晶一般,上面落满了艳羡的目光。
芷兰只去过一次舞厅,但印象极其强烈。多年后,很多事物都已成为过眼云烟,模糊成虚幻的一抹,唯有舞厅例外。爱国投入而洒脱的身影,如同铁錾镂刻坚硬的岩石,把那一幕深深刻入芷兰的脑海,清晰得触手可及。
作为邻居,芷兰跟爱国很少碰面。人手够了,她想扩大米粉店的规模,把原来跟米粉店相邻的鞋店盘下来,增加了八张桌子,扩大了饮食范围,推出了常见川菜。而爱国继续昼伏夜出,在舞厅当乐手。芷兰偶尔深夜醒来,能听见爱国回家的脚步。有时,是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脚步;有时,爱国的脚步声后,依稀缠绕着一双轻巧的步伐,于是芷兰知道,小媚住到了隔壁。
一个人一旦忙碌起来,对时间的流逝就缺乏印象,芷兰完全凭借窗外杨树的凋零与生发,感受着季节变化。若干年后,芷兰曾不止一次问自己,在青春勃发的岁月里,她为什么没有恋爱呢?曾经不止一个小伙子向她表达过求爱的愿望,其中有一个中学老师条件不错,他长着一张国字脸,呼吸很重,喜欢放声大笑,是爱国家的常客。中学老师曾坚持在芷兰的小店里吃了半年米粉,芷兰仍然没有动心。后来她在宁静的光阴里追问自己时,把它归结为腿疾缠住了她向前的步伐。实际上,这个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牵强。
春天再次到来了,窗外的杨树露出翠嫩树梢,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透过几团令人舒心的新绿,芷兰发现,黑猫不见了,在爬满青苔的围墙上,重又呈现出白猫孤单而踽踽独行的身影。芷兰觉得白猫很可怜,她破例到市场上买回腥味很重的鱼虾,不时扔一些到围墙下,以期用令人眼馋的饮食,把黑猫从远处引回来。意外的是,每当芷兰把鱼虾扔出窗外,大批流浪猫蜂拥而来,它们身披各色猫皮,就是没有黑猫。
芷兰跟窗外的猫斗智斗勇,一度忘我,她没注意到爱国的变化。当他有一天突然敲门进来,芷兰发现,爱国神情沮丧,模样颓废,要知道,他在姑娘们的心目中,可曾经是整座县城里王子一样的人物啊。芷兰像一根忘记上发条的钟摆,张口结舌地僵直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爱国,你怎么了?
没怎么。
不对,你看上去不高兴。
一直这个样子啊,你没注意。
我注意了,你家好久没来过朋友了,你可以继续让朋友们来谈加西亚·马尔克斯啊,你一谈起文学,开心多了。
芷兰,没人愿意谈文学了,大家忙着赚钱,我没朋友了。
小媚呢?
小媚到省城去了,芷兰,你能不能借一点钱给我,我准备到省城去,那里机会可能多一点。
可以的。
对芷兰来说,爱国离开县城的消息有些突然,她没想过要跟别人做邻居,当她听到爱国说他要去省城,开始心情还算平静,第二天,内心忽然没有来由地慌乱起来,像后背被人掏了一个洞,一股冷风无休止地猛吹。
给爱国送钱是第三天。黄昏时,县城下了一场大雨,雨滴露出修长的雨脚砸在瓦檐上,打得砖楼訇然有声。爱国留芷兰吃晚饭,芷兰没推辞,回家端来两个菜放到桌上,主动坐下来,给爱国斟了酒。这是芷兰第一次在爱国家吃东西。他们做了多年邻居,在芷兰眼里,爱国一直处在虚幻的高处,而她呢?则处在世俗的低处。今天她才发现,原来,他们所处的世界其实就是一个世界。
夜里,春意正浓,两人喝了一点酒,很开心。芷兰让爱国给她朗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爱国同意了,他从书架上找到书,把手斜插进裤袋里,重又恢复了他过去朗读时目空一切的孤傲状态。爱国将书翻到最后,当他用演员般的略带磁性的声音读到一条大船沿河水航行,浓雾中,费尔明娜·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沙渐行渐远时,芷兰想起了爱国和小媚,她似乎把这本书读懂了。
窗外传来夜航船启航的汽笛声,笛声孤独而高亢,像爱国吹奏的小号。船笛过后,夜已深,世界空寂了,爱国邀请芷兰留下来。芷兰一时心慌意乱,期期艾艾地挣扎了一会儿,决定留下来。可当爱国解开她内衣时,她又出现了不明究里的挣扎。爱国轻柔地抚摸她,在她耳垂边喃喃耳语,他说,你看,一只兔子来到草地,花蝴蝶飞起来了,像风,像玫瑰,像宝石。听着爱国小鸟般的呢喃声,芷兰平静下来,不再动弹,让一双灵动的手指褪去她的胸衣,内裤,亮出银子般的丰满身体。爱国的声音没有停下,像自言自语,像独自吟唱,像风中的蜻蜓振动着翅膀: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芷兰不知道,爱国背诵的是叶芝的诗歌《当你老了》,她只知道在爱国的吟唱下,害怕和担心一点点退去,紧张的内心得到平复,放弃了波动和扭曲。爱国像优雅的绅士,体贴而轻柔地慢慢进入芷兰的体内,带着她像鸟儿飞翔,又像往深渊疾速坠落。
芷兰的害怕并不是对突然到来的欢爱担心,而是她认为,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处女。事情得回到高中毕业那年,芷兰班上一个卡车司机的儿子暗恋了芷兰许久,毕业那年,卡车司机的儿子把她约到河道边的草滩上,像个莽撞的家伙向芷兰高声表白。芷兰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也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当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熟悉的同学渐显陌生,卡车司机的儿子以为芷兰同意了,粗鲁地把她推倒在草地上,扒下了她的长裤。这一跤摔得很重,芷兰的拐杖从草地上弹起来,像枯枝一样落到远处。芷兰吓得在空旷的河滩放声大哭,她的哭声把那个粗鲁的家伙吓坏了,他丢下芷兰撒腿就跑。大概卡车司机的儿子担心芷兰告发他,没敢在县城停留,一口气跑到了省城。后来从省城传来的消息说,卡车司机的儿子在省城一家驾校当了教练,不过,芷兰从此没有再见到他。
芷兰对性不太了解,以为被人扒掉长裤,就不再是处女了。她的说法让爱国在黑暗中笑出了声。芷兰听得出来,爱国的笑声是放松的,如同一只笼中的困兽经过一番紧张的挣扎,终于被一剂麻醉针放翻,紧绷的神经连同四肢,一点点地慢慢松弛,到达思维空荡,物我两忘的境地。
那几天,芷兰常常住在爱国的房间里,他们一会儿在床上盘桓;一会儿用耳语交谈,像两个百年不遇的知己。芷兰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他们从来没有谈到这个话题,爱国没有说过我爱你,她也没有说过我爱你。兴致好的时候,爱国给她诵读朋友写给他的书信,也有小媚写给他的情书。听过小媚柔情百结的情书,芷兰确信,小媚说出的是爱,而爱国呢,期望得到的也是那种爱。
尽管芷兰清楚爱国迟早要离开,但当深秋来临,芷兰打开房门,看见门扣上悬着的爱国房间的钥匙,她的心还是像一只小鸟飞走后的巢窠,一下子被掏空了。犹豫片刻,芷兰才取下钥匙,打开了隔壁爱国的房门。如她所料,房间里除了几件旧家具,已然空荡。她曾经在此缠绵的痕迹荡然无存,像一场梦,被阳光驱散,了无痕迹。
爱国离开县城之后,芷兰发现,窗外围墙上的白猫也不见了踪影,依稀能见到过去痕迹的,还有几棵杨树,它们的叶脉时枯时荣,象征光阴的流逝。芷兰的注意力很快从爱国离开后的空荡转移到生意上。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助推下,县城像一块发酵的面团迅速膨胀,连岑寂的河道对岸也出现了高耸的楼盘。芷兰花了两年时间,把小店搬迁到人流密集的两路口,开了一家叫兰兰厨房的中餐馆。新餐馆落成后半年,芷兰从旧砖楼里搬出来,迁到了河对岸的一个新楼盘里,她在那里买了一套一百六十平米的住宅。寂寞的时候,她透过落地玻璃窗,看到她和爱国曾经住过的旧楼像一块黑色绷带缠在大片灰色楼群下面,模样破败,奄奄一息。原来窗外的那几棵杨树还在,只是不复真切。新楼下有几株银杏,正在春天的阳光里奋力发芽。银杏树下,几只没有主人的猫东游西逛,它们身上斑纹复杂,没有白猫,也没有黑猫。
过了三十五岁,时间仿佛被压缩了,一件事很容易成为往事。这期间,芷兰的姑姑和父母轮流催促她的婚事,可她不感兴趣,提不起精神。芷兰似乎又回到油脂厂那些年,像小草一样生活在自己封闭的内心世界,除了照看生意,不大跟人交往。芷兰的状态弄得家里人很着急,她姑父不得不亲自出马,坐一辆三轮车过江,找到芷兰。芷兰看见,那个尽力挺起胸膛的小个子老头老了,见到芷兰时,他除了忙着喘气,没精力做别的。等她姑父花了大量时间平伏好喘息,才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连瞎子也看得一清二楚,你得结婚。
我不想结婚。
你以为我想结婚?结婚是任务,你要完成任务。
总得两个人都愿意啊。
当然得你愿意。你姑姑给你介绍了个男朋友,马上见面。一个看不上,见两个;两个看不上,见三个;你信不信?凭你现在的条件,总能捞到一个让你满意的。
芷兰的父母对她姑父的决断十分满意。有半年时间,芷兰把脸上的表情调整好,跟着姑姑马不停蹄地去见高矮胖瘦不一的男人。芷兰有时很奇怪,姑姑怎么有这么大的能量,把县城寡居的男人都翻出来,源源不断地带到她面前。凭心而论,芷兰也不是对所有男人都不感兴趣,她曾经对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动过心。男人四十多岁,当过水手,喜欢穿反毛皮鞋,走路声音很响。芷兰看上他孔武有力,也喜欢他大大咧咧的习气,见过双方父母,水手很顺利地留在了芷兰的房间。那夜,楼下的银杏树叶开始泛黄,像大片令人神往的金币,在路灯下没有规律地招摇。
洗漱完,芷兰到厨房煮了一碗米粉当宵夜。随着年龄的增长,芷兰出门已经离不开拐杖。好在她在家里不用,家里可以借助的工具很多,桌缘,沙发,凳子,当她慢慢把米粉端到桌上,原本在电视机前专注观看拳击比赛的水手忽然窜进洗手间,取回忘在洗漱台上的假牙,当着芷兰的面张大嘴巴,把那团令人恶心的东西塞进了口腔。那一刻,爱国的形象像闪电挤入芷兰的脑海。芷兰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过爱国,可就在那一瞬间,爱国的形象带着大量往事席卷而来,充满了她的头脑。
那天晚上,无论水手怎样恩威并施,芷兰都紧夹着双腿,像个守身如玉的烈妇。到最后,她不得不动用拐杖自卫。水手见大势已去,坚持到半夜时分,只好悻悻地离开了芷兰的住处,从此不愿再见到这个疯子。芷兰呢,也从此了却了结婚的念头,没事就跑到电影院睡瞌睡。
窗外的银杏叶子绿了又绿,黄了又黄,过去的往事如同存入一间密室,被岁月尘封起来。芷兰逐渐回归平淡无奇的生活,连她姑姑和姑父也厌倦了,不再给她带来陌生的男人。那天,小区的落叶乔木已经卸妆,冬天完全降临了。当芷兰从电影院出来,踩着一地冷寂的灯影往家里走,刚到楼下,她看见一个似熟非熟的人影不安地走来走去。爱国。一个念头像火苗一样冒出来,很快燃起了明焰。芷兰看见,多年后的爱国已有了中年人的老态,皱纹攀上额头,衣服上粘满了泥土和油污,芷兰说,爱国,是你吗?
是我。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坐火车回来,我去老房子里找你,你不在,打听了很久,才找到这里。
这么久没有消息,你见到小媚了吗?
见到了,我们在一起,她很好。
那好。
爱国洗漱完,精神面貌又回到了从前。芷兰用双手撑着脑袋,看爱国吃她煮的米粉。爱国吃得狼吞虎咽,但不妨碍他保持着优雅的仪态和风度。芷兰看得出来,爱国在省城过得并不如意,身上挺拔的英气损毁殆尽。但从言谈中芷兰能感觉得出来,爱国内心深处的东西并没有改变,理想?虚妄?抑或梦幻?芷兰说不上来,她凭直觉认为,以前在爱国脑子里鸣响的那根弦绷得更紧了。
夜里躺在床上,爱国的手还是那么轻柔、温婉地在她身上游动,他的声音保持着有节奏的曼妙。一个偶然的瞬间,芷兰忽然想起小媚,她相信小媚已经成了爱国的妻子。这个念头短暂地一闪而过,芷兰没让它停留太久,她像所有占到便宜的女人那样,迅速将不安的念头捻灭,任由爱国把她带往令人迷醉得犹如野花乱开的草地。
万籁俱寂时,爱国像离开县城时那样,用清晰的口齿给她背诵书籍。芷兰不清楚他背的什么,但她能听出来,爱国真是读了不少书。很多年过去了,爱国的声音仍然那么好听,整个夜晚,都像有蜜蜂绕着蜂房轻轻飞翔。
早晨起床后,芷兰没有惊醒爱国,她独自起身,带着拐杖到街上给他买了几套衣服——他穿回来的衣服太脏太破了。她知道,爱国不很讲究衣着质地,却很讲究衣着的味道。芷兰杵着拐杖跑了几个商场,才买到几套款式简洁的漂亮衣服。等她回到家,爱国已经起床,准备离开。芷兰没问爱国要去哪里,也没问他今后还会不会回来,她把新衣服给他穿上,爱国身上又溢出一股英俊男人才有的咄咄帅气。
芷兰,我在省城见到卡车司机的儿子了。
你怎么会认识他?
县城出去的人相互有走动,就认识了。
我们不说他。
好,我走了。
你走吧,如果回来,就来看我。
我会的,芷兰,能不能再向你借点钱。
能啊,你把卡号告诉我,我把钱打到你卡上。
也行,我顺便把手机号码留给你。
爱国离开了,静悄悄地像一缕风,一缕滑过的月光。多年之后,当芷兰独自坐在逐渐西斜的阳光里,一一梳理往事,她依然清楚地记得,那天县城下了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随着第一场雪的到来,在后来的日子里,飞速发展的县城长时间地被瑞雪覆盖,像一个初次怀孕的少妇,丰腴,端庄,美丽。
冬天过去之后,腿疾愈发严重,芷兰不得不更多地借助拐杖行走。姑姑和姑父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他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帮芷兰寻找离婚男人,使她的生活重新获得了田园诗一般的宁静。除了偶尔到兰兰厨房给当班经理交待一些事情,多数时间,芷兰独自坐在窗前,看树木发芽。有时候,她觉得家里太冷清,就像过去那样,出门买一张电影票,到电影院小睡一会儿。
窗外楼下的银杏树绽放出叶芽,芷兰惊讶地发现,在大群色泽繁杂的流浪猫中间,来了一只白猫。它跟二十年前趴在围墙上睡觉的那只白猫一样,喜欢长时间地趴在银杏树下的花台上,懒洋洋地睡觉。这个发现令芷兰很开心,她知道,按照猫的生命年限,早先那只白猫肯定已经不知所终,那么新出现在小区的这只白猫跟它有什么关系呢?它们体态是如此相似,习惯是如此相同。
有很长一段时间,芷兰没有关注树木的变化,她的注意力被白猫吸引了。芷兰买来猫粮,把它们撒在花台上,然后躲在窗帘后,斜斜地往下看,期望白猫能够得到她所提供的粮食。连续三天,芷兰发现,白猫不是流浪猫的对手,它胆小,怯懦,其他猫的一声愤叫,也能把它吓得远远的。到最后,流浪猫们形成条件反射,知道花台上会出现猫粮,在银杏树下盘桓不去,白猫连睡觉的地盘也失去了。
芷兰决定把白猫领回家,这个想法让她快乐了很久。她用一天时间给白猫置办了猫窝,食槽,水钵,甚至没忘记调整一下脸上的表情。准备停当,她才杵着拐杖下楼找白猫。远远地,她看见大群流浪猫在花台边游荡,似乎在等待芷兰投放猫粮,白猫则胆怯地躲在一丛灌木的阴影里。看见芷兰,流浪猫们像乱射的箭镞一样四下散开,只有白猫静卧着一动不动。它专注地看着芷兰一步步走近,似乎它一直在等待她的到来,眼里流露出委屈的目光。
白猫来到芷兰家,仿佛跟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很快融入到这个空荡荡的家庭。它知道在什么地方排泄,在什么地方睡觉,每当它跟芷兰在沙发上相依偎时,似乎知道她的右腿有残疾,需要温暧,它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芷兰毫不怀疑,这只白猫就是以前趴在围墙上的那只白猫的后代,它跟她失散已久,终于找来了。芷兰给它取名叫苦巴旦。苦巴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第一句话,那是她看过的唯一一本外国小说,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她认为,苦巴旦是一种植物,到底是一种什么植物,二十年过去了,她也没弄明白。
苦巴旦的到来给家里添了一丝生气,芷兰不再到电影院睡觉了,日益严重的腿疾使她少于出门。她定期上街办些杂事,比如到兰兰厨房看看,往爱国的卡里打一点钱。爱国两次开口借钱,并没向她要更多的,但芷兰认定,爱国手头拮据,却要面子,不好意思张嘴。芷兰每次打完款,爱国都没有回信。他有她的手机号码,想给她说一声应该很方便,他没音讯,说明他不方便。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是很介意别的女人给钱的。芷兰也曾试图主动给爱国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但一想到没有由头的电话容易节外生枝,只好放弃了。
她跟爱国是什么关系呢?二十年来,芷兰都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直到两年后的早春,她捧着爱国的手稿,这个问题才像瞬间产生的静电,短暂而快速地滑过脑海。相爱的恋人?不像,爱国一直拿小媚当恋人;亲密的朋友?也不像,爱国的朋友都能发现阅读的乐趣,而芷兰连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都没读完。最后,芷兰认为,她跟爱国的关系,应该是邻居关系,她喜欢自己的邻居,事情就这么简单。这个结论令芷兰十分放松,当然,结论出现在两年后的早春。
两年时间对于一个有腿疾的单身女人来讲,没有想象那么漫长。苦巴旦发过两次情,窗外的银杏树黄了两次,离第三个春天就不远了。进入早春,发生了两件事,使芷兰平静的生活出现了一些波动。第一件事,是她姑父去世了。芷兰料理完姑父的后事,杵着拐杖站在公墓外,看着无数双大手像捧送一个孤独的士兵,把一辈子都愤世嫉俗的老头送入墓地。第二件事,是她和爱国当邻居的旧砖楼被开发了,拆毁那天,阳光像金缕在空中抖动,芷兰坐在窗前,一声轰鸣之后,她看见一缕尘土腾起来,像过眼云烟在县城上空飘散。这个景象触动了芷兰,她忽然想把旧楼拆除的消息告诉爱国。
十年时间,芷兰第一次给爱国的手机打电话,话筒里始终是盲音,仿佛她发出去的信号进入了死海。她从上午不停地拨打爱国的手机,折腾到黄昏,一点接通的迹象也没有。苦巴旦知趣地卧在沙发上不动弹,它将两只绿宝石般的眼睛睁大,追逐着芷兰焦躁的拐杖声,露出落寞无辜的表情。
夜里,芷兰作过种种猜想,也毫无头绪。自从她成为爱国的邻居,芷兰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的想找到他的愿望。她把爱国有限的信息在脑子里一一过了一遍,终于有了收获,她想,卡车司机的儿子也许是她找到爱国的唯一线索。
第二天,芷兰顺利地找到了卡车司机,从卡车司机那里得到了他儿子的手机号码。电话很快接通了,听电话的是个瓮声瓮气的男人,口气懒洋洋的,跟芷兰记忆中二十年前那个心急火燎的人很不一样。她在电话中反复核定了对方身份,报了自己姓名,卡车司机的儿子好像也不吃惊,一副平淡的,胸有成竹的腔调。当芷兰问起爱国的手机为什么打不通时,卡车司机的儿子仍然用不紧不慢的语气告诉她,爱国死了好多年了,如果芷兰方便,最好去一趟省城,爱国有些遗物,他不知道该把东西交给谁。
这个电话让芷兰脑子里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像强光晃盲人眼,面前出现一片空荡和黑暗。窗外的银杏树开始发芽,树梢早发的叶芽已呈现出扇形,像衣装统一的蝴蝶爬在树枝上喘息。芷兰买了一张动车票,在她有生之年第一次出远门。列车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像撕裂绸缎,能够听到空气被压缩后的震颤。坐在还算安静的车厢里,芷兰忆起她第一次跟爱国做爱的那个夜晚,他给她朗读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结尾,是啊,经过二十年三个月零八天之后,她作为爱国的前邻居,去接爱国回家。
卡车司机的儿子开着轿车到火车站接芷兰。二十年的光阴足可以把人改造得面目全非。坐在车上,芷兰悄悄瞄了卡车司机的儿子一眼,她看见,几道皱纹像线状虫体零乱地铺在他脸上,上面满是岁月留下的艰难痕迹;一枚硕大的金戒指戴在他粗大的中指上,肥胖使得那道黄箍完全陷进了肉中。
二十年后,芷兰和卡车司机的儿子平静地完成了这次见面。等她跟随他来到他的家中,芷兰惊讶地发现,卡车司机的儿子家里的墙壁上,四壁挂满了单手拐杖。那些拐杖质地考究,做工精湛,明显出自一个优秀匠人之手。
你哪来这么多拐杖?
自己做的。
你想做拐杖生意啊?
不是,拐杖是我给你做的。芷兰,你不知道,那次在河滩上,我看见你的拐杖飞出去,吓坏了。每天晚上,我一闭眼,梦里全是飞起来的拐杖,它们像没有根的树,被风刮得乱跑。我只有不停地做拐杖,才能平静一点。我想,等有机会了,我把拐杖送给你,正式向你求婚。
你为啥现在才说?
我是真爱你啊,可我被你的哭声吓破胆了,不敢再见你。
你让我想想。
不说这件事,你是为爱国的事情来的。
他怎么死了呢?
这么多年,爱国一直没工作,也不知道他靠什么生活。他没钱,坐火车只好逃票,等到火车临进站时跳车。那次他从县城回来,不知道火车提速了,摔死了,一晃,快十年了。
那次他找过我,我把钱存进他银行卡了,忘了给他现钱。
你给他现钱他也不会买票,爱国很节约,也很要面子,不想开口找人借钱。
他妻子呢?
他婚都没结,哪来的妻子。
小媚啊,原来镇小学的美术老师,比爱国先来省城。
小媚我见过,她跟爱国交往过一段时间,很早就出国了。
怎么会这样?
爱国摔死后,警察在他手机里发现只有一个手机号码,号码是我的。警察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处理后事。其实,也没啥后事好处理,他的骨灰安放在骨灰堂了,租住的房间里也很简陋,除了书,只有大堆稿纸。我把书卖给收废纸的人了,担心稿纸有用,我带回来了,都在这里。
他连我的号码也没存?
没存,要是有你的号码,我早打电话给你了。
为啥呢?
不知道,不过,我听一个来驾校学车的老师给我说,有些动物在临死前想要把自己藏起来,它们不想苟活下去,因为它们知道自己衰弱了,快死了,再也得不到任何尊重了,它们会藏起来,然后找机会死掉。
爱国又不是动物。
怎么不是?高级动物。
芷兰带着爱国的遗物回到县城,春天完全到来了,小鸟欢鸣着在树枝间飞翔和跳跃,发出令人心动的啾啾声。苦巴旦也发情了,它站在落地窗前,对着小区的流浪猫大声喊叫,早已忘记了那些家伙曾经欺负过它。芷兰坐在苦巴旦身边,翻开爱国遗留下的稿纸。芷兰不懂文学,甚至连小说和散文都分不清。在她有限的经验里,芷兰只知道一个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看过一部分《霍乱时期的爱情》,她不知道爱国留下的稿纸是不是有用处,决定用纸箱把它们封存起来。
下午,芷兰准备上网购买几个纸箱,打开电脑,上网,屏幕闪烁了两下,自动弹出一条消息的标题——拉美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芷兰平时不看新闻,也不看电视,她对着新闻标题迟疑了一下,点开了链接: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代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墨西哥城逝世,享年八十七岁。加西亚·马尔克斯终于有机会与死亡直面交锋,我们却再也无法看到他对这一刻的亲笔描绘。人们知道,在他的小说世界里,他与死亡已经有过太多次谋面,死亡从始至终,都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小说的永恒主题。
读完消息,芷兰呆坐了一会儿。爱国死了,现在,连她唯一知道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死了,她和那个模糊的世界还有什么联系呢?西斜的阳光飘进玻璃窗,落在了芷兰凝思不动的脸上。她的脸庞已悄然爬起几条皱纹,像一面久经风霜的老墙。黄昏时,芷兰决定给卡车司机的儿子写封信。她有他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但是,她还是希望用年轻时的方式,给他写一封亲笔信。
阳光一点点地移过她的头顶,落到洁白的信纸上。
窗外飘来一缕似有似无的淡淡幽香,芷兰心里想,小区的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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