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玉琼打来电话通知我参加小兵葬礼的时候,我这样对自己说。我的堂哥小兵多年来跟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不过平时大家很少见面。他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薪资微薄,嫂子玉琼多年没出去工作,他们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儿子,日子一直过得很拮据。就算是这些情况,我也是从父母那里零星得知的。
我父亲是个有家族荣誉感的人,虽然他们那家族如今除了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子和一大帮爬上爬下什么忙也帮不上的孩子,几乎什么都没有。每年年末的团圆饭上,作为一种仪式,我父亲总要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讲那日渐模糊的家族史——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的时候,我们祖宗中的某一个从湖北孝感麻城流徙到现在我们老家那地方,传到我太爷爷那辈儿有了三兄弟,太爷爷年纪最小,他就是我们家的源头,其中的老二就是小兵的太爷爷,老大那一支现在子嗣最多——可是,这能说明什么?我们不总是走来走去的吗?从一个人,慢慢变成一大堆人。
我父亲对小兵的父亲很有感情。九岁那年,我爷爷过世了,父亲成了孤儿,是小兵的父亲竭尽所能地照顾我父亲,什么都分他一份,他们一起上学,分享同一双布鞋、同一床被子,直到我父亲辍学之后跑去参军。不得不说,我的父亲还算幸运,他那矮小精悍的身体里似乎蕴藏着无限活力,农民天生的狡黠让他避开了冷酷命运的投枪。十五岁那年,辍学在家的他偶然得知镇上征召新兵,想想自己反正什么也没有,于是赤脚跑了十几里路,好歹赶上了最后的报名时间,可又因年纪不够被刷下榜来,他鼓足勇气力陈自己是个孤儿,对方心软了,“算上他一个。”他们说。
我父亲就这样跑着开始了他的一生。当听说我母亲准备取消婚约,他慌慌张张从部队跑回来挽救;当我二哥出生的时候,他星夜从襄樊鐵路工地上跑回老家探亲;退伍回到家乡之后进了财税局,于是他戴着草帽跑到乡下去收税;几年后他调到法院成了一名法官,他又跑向那些需要他帮助的人,可当他们想得到更多而私下付给他钱时,他又吓得一溜烟跑了回来;跑着跑着,他渐渐老了,他的心脏开始给他制造麻烦,时不时给他来上一下,每一次他都得在床上躺两天——但是,他的麻烦在小兵的葬礼面前变得次要起来。
父亲也打来了电话,叮嘱我一定要记得准时去殡仪馆参加小兵的葬礼。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算得上亲情淡漠的人。可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的家族彼此联系松散,而我又是一个有很强现实感的人,我埋头赚钱,努力想让日子过得好一点,别的都提不起我的兴趣。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替那些开发商撰写地产文案,收入勉强,没什么爱好,只是偶尔为了获取灵感读一两本书,什么都读,诗集、小说,连超市购物篮中的那些广告单我都读得很仔细,好像那里面能找到钱。
说实话,我对我父亲并不特别满意,有时觉得他的家族荣誉感中似乎并不包括他的儿子和孙子。我也有个三岁多的儿子,打生下来就是我和老婆自己带,每次当我们累得直不起腰来的时候,我就用阴沉的声音给我母亲打电话,哀求他们帮帮忙。于是他们风驰电掣地来了,过不了几天,他们又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走了,“我们老年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你们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应该可以对付,等有空的时候我们再来”——但是,每次家族中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我父亲总是显得忧虑重重,又颇有点兴致勃勃,好像他终于找到个地方安放他对祖先的敬意,找到了他的圣坛。
在小兵的葬礼上,看着那些面目模糊的亲人,我的记忆渐渐复苏。这是我这些年来参加的第三个葬礼了,我的意思并非是说我们家族的人都很长寿,到目前为止只有三个人离开人世,而是指这三个人都太年轻,根本还没到被死神召唤的年纪。
第一个葬礼的主角是六二,是我的堂哥,也是小兵的堂哥,他是我们家族源头那三兄弟中老大那一支的子嗣。也许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三个都是太爷爷一辈儿那三兄弟分别留在这世上的并不那么值得夸耀的见证——现在我更坚定了这样的看法。他在成都当过兵,在那里最大的收获是在附近城郊找了个菜农的女儿当老婆。
那时我还在老家上高中,我现在还记得他们新婚时来我家拜访我的父母亲时的情形。他穿着一件七八成新的暗褐色格子西装,乱糟糟的头发中夹杂着白发,脸色憔悴,但眼里闪烁着新婚的喜悦。他老婆叫艳红,满嘴浓重的成都口音,她穿着大红色的羽绒服,烫着大波浪,还化了妆,她在厨房里帮我外婆择菜,也许是彼此之间没什么话说,为了避免冷场,她指着那堆藤藤菜(我们那地方叫蕹菜)问我外婆,“这是什么菜?”我外婆一向以言语直率著称,不假思索地说,“你们家不种蕹菜吗?”她红着脸说,“哎哟,这就是蕹菜哇?我们成都叫藤藤菜的嘛。”
几年后,我到成都上学,他来学校找过我一次,骑着一辆破烂的自行车,后座上挂着两个装菜的竹筐;还是穿着那件西装,上面已经有了几个补丁;他的头发像铁丝那样根根耸立,下巴上的胡茬因发灰而闪闪烁烁,“三弟,我来城里卖菜,就近过来看看你。”他从西装兜里掏出一包揉皱的“五牛”,递了一支给我。我们站在篮球场外,一边说话一边看那些满脸粉刺的学生激烈冲撞着,带球来到篮下,跳起来把球狠狠扣进篮筐里。虽然他看上去处境不妙,但总的来说还是很乐观,“三弟,我们那片儿马上就要开发了,以后有钱了我准备搞个果园,到时你过来玩儿。”匆匆聊上几句,他就忙着要走,“家里事多,你嫂子一个人顾不过来,我下次再来看你,”说完他以一种笨拙的姿势跨上自行车挤进人流中。
可是果园还没建起,他就告别了这个世界。有一天我接到我父亲的电话,他说六二服毒自杀了,一时半会儿他来不了,希望我代表他过去看看。我当时就愣了。老实说,我觉得六二可能会死于任何一种意外,车祸、癌症、谋杀,但我绝不相信他会自杀。他是我所见过的那所有卑微的人中忍耐力最强的一个,毫不起眼但总能走到最后。他觉得命运待他已经不薄了,“我能找到你嫂子是福气,你说能从我们老家那地方走到今天,是不是已经不错了?”我觉得他还靠在篮球场边的栏杆上,眨巴着我们家族遗传下来的小眼睛这么问我。
自杀原因没弄清楚之前,六二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里。那所殡仪馆离学校很近,骑上自行车二十分钟就到了。老家来了一帮亲戚,六二的大哥五二和嫂子翠华、弟弟九九和妹妹凤梅都来了。他们在殡仪馆里面的空地上围成一圈,另一圈则是艳红的娘家人,我很快就看出,这两圈人表面上和和气气,其实暗地里已经剑拔弩张。五二把我拉到一个角落里,低声对我说,“六二死得不明不白,我们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才能火化,不能让他冤死。”嫂子翠华也在旁边抹着眼泪说,“六二命苦啊,三弟,这事肯定不能这么算了。”他们的信任让我受宠若惊,因为我觉得我并不能为他们做什么,我只不过是我父亲的化身,这些悲伤将通过我传达到我父亲那里,并在那里汇聚成家族情感悲伤的湖泊,美丽而无用。
殡仪馆的工人弯腰拉开一格铁屉,六二就躺在里面。他赤着上身,下身穿着裤子,但皮带没有系上,露出里面松垮垮的秋裤。艳红的娘家人为了向我表明六二死前并没遭到过任何殴打和虐待,用手翻弄着他的身体展示给我看,六二的身体硬梆梆的,像根冬天早上结霜的圆木;他紧闭着双眼,发青的下巴上胡茬结冰了,在他们的翻动下抖下一些冰屑,“我们什么都没做过,他自己想不通啊!”艳红的娘家人委屈地向我解释。
事情其实很简单。因为征地即将开始,艳红的父母开始跟他们分家产,六二觉得自己虽然是倒插门,但多年来辛辛苦苦任劳任怨种地,有几分地该自己所得,可艳红一家不同意,坚持把这几分地分给了艳红的哥哥,六二寄希望于老婆艳红出来主持公道,可艳红看来并不愿意站在他这边,于是在跟岳丈大吵了一架之后,他一时想不通把自己关在房里喝下了一瓶农药。
葬礼是在艳红他们家院子里举行的。那天晚上,在阵阵哀乐声中,老家来的人和艳红娘家人开始了漫长的谈判。我坐在他们中间,就像一个豪华赌局上的见证人。五二率先开出了一个让对方不能接受的价格,他明知道对方不能接受,但他真正的目的实际上只有这个价格的一半;对方并不立即压价,而是历数这么多年来他们跟六二之间的感情,他们反复重申:感情是不能用现金来衡量的;五二认为现在感情只能用现金来衡量。“六二家中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母亲,他现在不能尽孝了,你们出点钱难道不应该?”五二摇着他的脑袋据理力争,他的头发跟六二一样乱糟糟的,只是他更瘦,神色更憔悴,看上去更苍老。
天亮之前,他们终于达成了协议。艳红娘家支付给五二两万元,孩子归艳红抚养。翠华抹了抹红肿的眼睛,长叹一声,“两万买条命啊,六二你这个没出息的死得太不值了。”可是背着艳红娘家人,她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伤心,她用一种现实而冷酷的口吻对我说,“拿到钱已经是万幸了,人都死了,还能怎样?”
我的视线穿过客厅大门,落在正面墙壁六二的遗像上,他从那里严肃地看着我,眼里有一种冷澈的东西。
第二个葬礼的主角是洪波。他是五二的儿子,也就是六二的亲侄子。他一度是五二甚至可以说是我们这个家族的希望。六二自杀的时候,洪波还是个又黑又瘦的小男孩,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他们就欣慰地看到并相信,我们家族中那争强斗狠的基因又回来了。洪波跟他的伯父六二迥然不同,他又高又瘦,一脸阴沉,初中毕业就开始在社会上混,不是打得别人鼻青脸肿就是被别人打得伤痕累累,随着年龄增长,他终于闯出了一点名头,身边也有了一群亡命的小兄弟。那段时间,五二和翠华的心情很复杂:他们为儿子的强悍骄傲,可又担心他遭遇什么不测。幸运的是,那时候他们在重庆的生意渐渐好起来了,于是把洪波从老家叫到了城里。显然,重庆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正适合他这样的年轻人,很快他就成了五二和翠华的得力助手,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毫不费力取代了父亲的位置,当看中一个楼盘丰厚的建筑垃圾时,他会毫不犹豫地给管理方开出难以拒绝的好价钱,但如果有人企图参与竞争或从中作梗,他那群隐藏在这个城市各个角落中的小兄弟就在他的授意下出面对那些人予以毫不留情的打击。经过数次殴斗,那些势单力薄的竞争者胆怯了,他们向他表示了臣服,退出了竞争。这个城市每天都在制造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它们让五二的废品加工厂生意蒸蒸日上,洪波成了这个王国的新统治者,成了那段时间我们家族传闻中的神秘人物。
由于我平时很少在亲戚之间走动,所以很少有机会见到他。只有一次,我去我哥的公司办事,正好撞上洪波。那次是因为五二和翠华发现他开始吸食毒品,他们对他又毫无办法,于是只好向我父亲求援。我父亲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哥。我哥是那类在家族中有着良好口碑的人,用他们的标准看,是个正经的生意人,不走歪门邪道,看上去又有些社会地位,也就是说,他为家族中的后辈子弟树立了典范——洪波对我哥多少还是保持了一份尊敬。我哥正坐在办公桌后面教训他,他垂首站着,一句话都不反驳。我走进去,他抬起头叫了我一声,“三叔。”低下头,长久盯着地板,这让他的恭顺更像某种意义上的傲慢,我哥说什么他都回应说,“好,知道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离开了。他礼貌地向我和我哥告别,面无表情推门走了。当时我嘲笑我哥,说你管这些破事干嘛,他们这些人能听你的?我哥很认真地说,“我们毕竟是长辈,该做的还得做,不过说实话,我挺佩服这小子的。”
是的,我们对他又爱又恨。他身上的缺点是那么明显,打架、吸毒、酗酒、赌博,可是跟他的父辈——比如六二的窝囊相比,他难道不正是我们日渐衰微的家族需要的那种中流砥柱似的人吗?我们可以不从他的黑暗世界中分享任何一点儿利益,但我们在潜意识中难道不曾分享过他在对抗这个残酷世界时屡屡获胜的荣耀?他就像我们这个虚弱的家族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中自我成长自我变异的一个勇士,当他还弱小的时候,我们视他为异类,以一种道德上的自以为是向他灌输种种内敛克制慎独的美德,压制他、扼杀他,可是当我们携带着那些美德处处受挫、屡遭侮辱时,转过头来发现他那一套似乎更管用。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导致了我们家族在道德准则上的游移不定和价值观的再度混乱。
在二十三岁这一年,洪波开始向他一生中成功的巅峰冲刺。他看准时机在大学城附近买下好几个门面,简单装修一下高价租赁出去,狠狠赚了一笔;他抽天子、吸K粉、喝洋酒,每天都在外面醉生梦死;有天夜里他醉酒驾车朝家里赶时出了车祸,家里那辆旧货车干脆扔在现场不要了,第二天酒醒以后马上去银行取出现金买了一辆越野车,提车当天他就开著这辆新车风尘仆仆赶往昆明参加一个哥们的婚礼,回来时车上拉着一个云南女孩,他说那是他的新女友。那段时间,他身边的女人像天气一样变幻不定,贵州人、湖北人、河南人,更夸张的是,有一天他还朝家里带回一个少数民族女孩,穿着民族服饰,脖颈上还挂着沉重的银饰,五二怒不可遏,扛着顶门杠追了他好几站路。
这一切生活的华彩乐章戛然而止于他的肝癌。
有一天他跟朋友喝了一夜的酒,早上起来发现腹部剧痛,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肝癌晚期。医生对五二和翠华说,“可以准备后事了,最多三个月。”
他们没告诉他诊断结果,推说问题不是很大,卧床静养几个月就好了。洪波以他一贯的自信熬过了最初的一个月,出院后他们将他送回老家乡下,寄希望于宁静的乡村生活能减缓他的病情,就像当初赤贫奇迹般地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那样。可这一次命运不再慷慨。那天早上,他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刚满月的儿子,腹部一阵剧痛,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有些不快地对老婆说,“你们肯定瞒着我什么,我是不是快死了?”然后他要求上厕所,她把他扶进去,他挥手让她出去。她在门外等他,听到里面传来“哐当”一声,跑进去一看,他瘫倒在地,脸色发黑,人已经进入弥留状态。
洪波的葬礼是在老家乡下举行的。在我父亲的要求下,我临时请了个假,抛开桌上那一大堆为豪华别墅撰写的华而不实的广告语,怀着复杂的心情赶赴了这个规模宏大的葬礼。在我们的祖辈曾经住过的那个村子里,院坝上堆满了花圈、挽联,摆满了方桌木凳,一群男人在院坝一侧的水塘边杀猪,女人们在临时搭建的炉灶上炒菜。我和我父亲,还有我哥坐在人群中,在嘈杂的人群中,我们把视线齐刷刷投向台子上正在唱流行歌曲的打扮怪异的中年妇女,她不合时宜的幽默感冲淡了葬礼上的悲伤气氛。
在冗长的葬礼过程中,我走出人群,朝我家曾经的祖宅走去。祖宅早已坍塌,留下一堵长满杂草的土墙孤零零斜倚在洪波家一侧的墙上,隔着一个不大的坝子,对面就是小兵家的祖宅。我父亲在我爷爷死后,独自一人在那里住了几年,当兵离开老家后就再没回来过,他的根和乡愁实际上就是那面爬满南瓜藤的土墙,也许还包括荒废的地基上的杂草和瓦砾。
我在荒废的地基上站了一会儿,感受我父亲曾经的欢欣和恐惧。我用想像在这里为他重新搭建了那间阴暗潮湿的房子——三面土墙从地面升起,与那仅存的一堵合围,接着一个用来存放粮食和杂物的阁楼从空中降下,严丝合缝扣在四面墙上。我父亲那张铺着干草和篾席的床从另一个空间横移过来,稳稳停放在缝隙宽大的木板上;我闻到从这些事物中散发出来的那种乡土气味,久远而神秘;我代替我父亲,就像他曾告诉我的那样——吃过晚饭偷偷爬上阁楼,顺便把那张梯子抽上去,拨亮油灯翻看小人书,楼下传来他继母的叫骂声,她像守护神一样对家里的煤油看管甚严;更多的夜晚纷至沓来——某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他听见外面传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怪叫声,那声音由远及近,有一阵就像来到阁楼敞开着的窗洞前,他吓得拉上了被子;他听见他父亲在楼下摸索着爬起来,端着油灯,骂骂咧咧出了门,站在一片漆黑的院坝上大声呵斥,“啥子东西装神弄鬼,站出来老子看看!”他父亲的声音驱散了他的恐惧——我爷爷是这个村子惟一的入殓师,村子里的死人都是经由他的打理后才被放进棺材,他用剃刀给他们刮脸,抹下他们尚未闭上的眼皮,给他们整理头发,洗净身体,穿上体面的衣服,陪他们走完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程;我代替了我父亲——我看见我爷爷死后没几天,父亲的继母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实际上这个家里早已一无所有,她不过是把几件平时常穿的衣服放进包袱里扎成一捆。她跨出门槛,回过身来迟疑着摸了摸我父亲的脑袋,然后红着眼圈走心事重重走了。
“我们到处找你,你跑这里来干嘛?”我父亲从洪波家门前的过道上走来,他喘着气,大声对我说。他走到我面前,对这个荒废的地方四下打量了一番,用他一贯的那种深情而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说,“以后花点钱把这儿重修一下,退休以后可以回来住上几天。”
小兵葬礼上来的那拨人大多数跟洪波的葬礼是同一拨,这代表着他属于乡村的那部分,还有些全然陌生的面孔则是他生命的后半段在这个城市留下的痕迹,那是他装修公司的同事,从某种程度上看,他们跟小兵的气质几乎完全一致:身材壮实、表情平静,憔悴和狂躁紧紧控制在身体内部,就像我们把有毒的气体严严实实地封存起来直到某天彻底坏掉,井喷而出摧毁那看上去挺体面的生活。他们在小兵灵前上香、鞠躬,笨拙或熟练,他们中的一个因悲伤而面带笑容,好像小兵还置身他们之中,他在一种生命的惯性中拒绝承认小兵已离开了他们这个卑微的小团体。
我跟小兵多年之前曾经有过一段紧密的联系,那时他在我哥开的一家小工厂里上班,而我正在准备美术专业的考试,考前的那段时间我就跟他们住在一起。那时我们都还年轻,很少像如今这般顾影自怜,或者在重重压力之下脾气乖戾。多数时候我们是快乐的,我们在车间里穿着旧衣服,戴上头套,拿着气压枪在玻璃上雕凿古希腊美女图案,为有钱人或夜总会浮华的生活生产一种混杂着艺术和色情氛围的艺术品。
小兵是个性情温顺的人,不像我们那样喜欢胡闹。即使在那样的生活中,他也一直保持着一种中学生活似的按部就班和单纯的习惯,在周末我们结伴呼啸而去骚扰附近发廊的洗头妹时,他总是端着一盆衣服站在洗衣台前洗洗刷刷,“我要洗衣服,你们去吧。”他对我们露出宽容的笑;当我们深更半夜回来开始喝酒时,他又捧着一本专业书籍在旁边专注地读,好像是为了表明他并非一个孤僻的人,中途他也会过来陪我们喝两口——他的酒量挺大,而且酷爱白酒;星期天早上,我们全都一窝蜂跑出去玩,他却穿上干净挺括的白衬衣,吃过早饭就钻进厂房,就像他是一个人人爱戴的白领。
据我所知,生活的压力后来彻底摧毁了他保持多年的生活习惯。不久后他离开了那里,跟我们都失去了联系。我只是从父亲那里零星得到他的消息,但都不太好,听说他工作挺不顺利,挣不了多少钱,然后他结婚了,有了孩子,为了买下一套二手房,他跟家里借钱,可他的父亲积蓄并不多,拒绝了他的要求,为此他赌气很长一段时间不跟家里联系。他逐渐变了,成天酗酒、打麻将,除了这两件事还能让他发出声音外,他变得更沉默了,下班回家常常瘫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他们都以为他累坏了、睡着了,走近一看,他的眼珠还在转动,可浑身上下一点活力也没有。
他们说小兵是累死的——在小兵葬礼过去很長一段时间以后,我听到的都是这个说法。当然持这种说法的都是我们家族的人,从小兵的身体被送入焚尸炉那一刻起,他们就不再视玉芬为家族中的一份子,种种流言在我们家族内部传播:玉芬不愿工作,小兵挣的每分钱都落到她手里,可她并不是个负责任的妻子,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麻将桌上,没人煮饭,没人洗碗,任孩子自生自灭;两人常为钱的事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可是小兵爱她,总是容忍她,四处奔波,尽可能多接工程加班加点竭尽所能满足她一切物质上的要求;她还怂恿他从父母那里榨取他们的积蓄,这些年来他的自私是她的懒惰和贪婪一手促成的。
站在我的角度,我并不愿意相信这些传闻,可随着时间流逝,在葬礼上玉芬那张有些冷酷的脸反倒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那天玉芬看上去并不像我们想像中那样悲痛,她穿着一件黑色的休闲服,挽着发髻,在双方的亲戚和小兵的同事之间奔走,她举止大方,言语利索,她向每个人表达她艰难的处境,好像我们随时都能掏出一笔钱付给她似的。她拉着小兵的儿子,让他喊我三叔,还让他亲我的脸颊,那孩子明显很不愿意,但还是按照她的要求客套地碰了碰我的脸。那孩子的吻让我心里涌起一股深切的怜悯。一座血脉的吊桥从我冰冷的心放下去。我摸摸他的脸蛋,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却对我说,“以后全靠你们这些兄弟了,我一个女人,无论如何,总得为自己以后打算。”她那副急切脱身的样子让我立即恢复了我一贯的冷漠。
小兵死于急性脑溢血,早上出门上班,中午就栽倒在施工现场,送进医院急救室时,他的病情有一段几乎稳定了下来。我哥告诉我,他当时进病房看过小兵,小兵浑身上下插着各种塑料管子,眼圈鼻子周围全是瘀血,眼神茫然地盯着天花板,他对我哥说的每句话都作出了恰当的反应,在我哥即将离开时,他还侧过头跟照料他的护士小姐开了一句玩笑,我哥据此认为小兵也许还有活下来的希望,“老实说,我对他的死有内疚感,他毕竟跟我一起出来闯荡过,可是我又能怎样呢?”我哥颇为伤感地对我说。
对小兵的死怀有内疚感的并非只有我哥,我父亲那段时间脸上的神情就像他亲手杀死了小兵一样,他每天都要出门去小兵父亲家安慰他那不幸的兄弟,满脸歉疚却什么都说不出口,好像只要小兵的父亲一声令下,他愿意马上出发,只身闯入地狱,把小兵从死神手里拯救出来。一旦有机会跟我们坐在一起,話题永远是小兵,除了怒气冲冲指责我哥没能帮助小兵走出困境之外,他还分别谈到了酗酒问题、麻将问题以及如何处理婚姻的问题,好像小兵在我们身上附体,正在认真聆听他作为一个悔恨的伯父迟到的教诲。
送别的时刻到了,排成一列的人群从小兵灵前缓缓走过,我走到那里,看着被一圈鲜花镶嵌起来的相框,那上面小兵神情讶然,好像对这个葬礼感到吃惊似的。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还将参加更多的葬礼,而且有一天会成为主角,我不知道当那一天到来时,我的家族将用怎样的口气谈论我,谈论我的老婆孩子,我的家庭,我踉跄的一生有可能让他们中的某一个感到不安和惊悸吗?
葬礼结束后,小兵的骨灰将送回老家安葬。我有事不能回去,我父亲坚持要跟着车队连夜赶回老家给小兵送葬。在殡仪馆门口,我看见父亲和小兵的父亲相互搀扶着把他们那日渐僵硬的肢体塞进已经超载的车厢,好不容易才关上门。我对父亲挥挥手,他却把头扭向一边,不肯看我。
在一阵密集的鞭炮声中,车队缓缓出发了。我父亲和他的家族乘着车驶进了茫茫夜色。作为这个家族中疏离的一分子,我在殡仪馆门前站了几分钟,就像从我们家族那堵破败不堪的墙上掉下来的一块灰砖。
夏天 男,1974年生于四川邻水,现居重庆,供职于媒体。多年坚持诗歌写作,近年来尝试转向,并将某种诗性带入短篇小说及影视剧本创作。
[责任编辑 欧阳斌]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