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藏在铁盒里的玫瑰花瓣
◎苏梦得
我曾经瞒着所有人,独自跑去千里之外的南京看演唱会,那是我19岁的最后一晚,我站在人山人海中,耳边是山呼海啸一般的尖叫声,眼前是我喜欢了7年的偶像,在1字开头的最后一天,我实现了算不上梦想的梦想—“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
那年暑假,我打了两个月的工,皮肤晒成酱油色,在初秋时揣着“血汗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在火车上的那个夜晚,我激动到发抖,眼泪控制不住地淌。
喜欢一个遥远的、如恒星般耀眼的人,是什么感觉呢?有时他是藏在我枕下的春秋大梦,有时他是教室窗外花坛里如瀑布般繁盛的连翘、天井里不可转移的青松。
别人都是因为歌曲认识周杰伦的,但我是因为一个牙膏广告。算来是13年前的广告了,他穿着白色的衣服站在海边的礁石上,镜头从他算不上非常俊美的脸上一寸一寸地移过,我看到他细细的眼睛、可爱的泪痣,还有挺直的鼻梁,他慢慢展开双臂,便出现了“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景观,我甚至还记得广告词……
听他的第一首歌是《上海1943》,最后一句歌词是:装满了明信片的铁盒里藏着一片玫瑰花瓣。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他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有一种难言的温柔。
爸爸给买了复读机,我偷偷地把早饭钱省下来买磁带,从《Jay》到《范特西》,混在英语磁带里,每晚上装模作样地坐在书桌前一遍一遍地听歌。后来不幸被妈妈发现,惨遭清算,不仅如此,连周杰伦也被我“连累”——直到现在我妈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没收我磁带的那一晚,她常说:“他有什么好的?唱的是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懂。”
后来看到很多新闻说家长反对孩子追星如何如何,粉丝是脑残粉,偶像便无意义,我便想到我自己,偶像有什么错呢?他们天赋异禀又绝对意志坚定,所以年纪很轻便能取得惊人的成就。错的是像我这样的迷失小孩,不懂自律,所以放任自己。
我把写得满满当当的歌词本藏在柜子深处,把贴纸夹在参考书里,依然省下零花钱买MP3。但是我再也没有在学习时间听过歌,也不会上课抄歌词,我是个意志力非常薄弱的人,不懂自律坚持为何物。但是在喜欢周杰伦这件事上,我非常郑重,我知道他是那样优秀的一个人,所以我不会做出不好的事情,我害怕家人朋友提起他只能想起“我把听力磁带换成他的歌”这样的事。
后来我读大学,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所有人都对我宽容了起来,我可以非常坦然地把手机里塞满他的歌曲,甚至把他的海报贴满房间,但是我没有,我莫名地羞涩起来。他像多年相伴的老友,沉甸甸的情谊应该珍藏起来才好,我也担心常常挂在嘴边的事情会被看轻,所以我独自去了南京。
看到他那一刻我以为我会哭,但是直到听过《简单爱》《双节棍》《一路向北》……直到他说了再见,我被汹涌的人潮带上地铁回到住处,0点的那一刻,20岁的我才后知后觉地坐在床上大哭了一场。像穿上水晶鞋,站在舞台中央,全场观众都起立,华丽演出共襄盛举,璀璨的烟火一飞冲天,下一秒就是散落。这个人,这些旋律,同我一起走到了第八年,几乎每一个音符背后都有一个故事,热闹的,冷清的,欢愉的,难过的。我是那种特别不善表达的人,常常克制情绪,在平淡无奇的少女时代,神秘嘉宾,只此一位。我小心翼翼珍藏的回忆,在那个夜晚长成了参天大树。
后来给妈妈买了他代言的电动车,她恍然发觉:“你该不是还喜欢他吧!你都多大了?”我指着车身上他的头像说:“嗯,好好骑吧。”
不久前去了从前的高中,我从旁边家属院的角门偷偷溜进去,看了看时间,刚好赶上大课间。人潮从教学楼涌出来,校园瞬间热闹了起来。5月末的下午,阳光已经有些灼人,负责打扫广场的同学,拿着工具懒懒散散地站在树荫下。那天我涂了口红,站在一群如竹子般清秀素净的17岁少年之中突然有些手足无措。有句话我非常喜欢:虽有神仙,不如少年。看到我的那些少男少女们定是暗想:哪里来的老姐姐?我顿时觉得更加窘迫,连忙找了湿巾擦了去。
走到操场的时候,校园广播里突然响起周杰伦的歌,是全宇宙都会唱的《告白气球》。后来校园上空响起《晴天》的旋律,那一瞬间,我竟流了泪。教室的那一间,里面已经不再有我,我只能远远地看着蓬勃又热闹的黄金海洋,花落的那一天,我也曾默默喜欢一个人。
他叫吴越,也是单眼皮,皮肤微黑,眼角也有一颗痣,特别高,我大概只到他肩膀。为什么会喜欢他,我已不大记得,也许是因为他很会唱歌,无须木吉他,清唱就是最好的。他成绩很好,常年坐在第五排靠窗的位置,肩膀上搭着耳机线,一动不动地刷题。我偷偷瞧过一眼他的练习本,草稿也是清朗明了的样子。
我们的交往并不多,半个月也说不上一句话,我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和他隔壁班的表弟林一鸣关系很好,也许是“做贼心虚”的缘故,我从不敢在林一鸣面前提他。直到有一次,林一鸣说:“我发现你和我哥哥一样,左眼角都有泪痣。”我的心一下子就猛跳以来,胸口甚至有点疼。我没接他的话,趴在课桌上装死。他又说:“我把你的歌词本借给吴越了,他说你字特别好看,但是人很冷清,奇怪……”
我心里既高兴又忐忑,一直没敢问吴越要回歌词本,我明明喜欢他,却害怕跟他讲话。直到一个月后的秋季运动会,我一个人抱着杂志窝在远处的小花园里听歌,在毫无防备时,他突然坐到我旁边摘走了我左边的耳机。我吓了一跳,还没开口,便对上他那长长的眼睛,一时间又窘迫万分,连忙摘下了另一只耳机,故作镇定地说:“走路也没声音,你吓我一跳……”
他把歌词本塞进我手里,重复了林一鸣的话:“你的字蛮好看的,就是你有些不爱说话。”
我很快平静下来,却也不敢跟他对视,笑着说:“明明是你忙着学习没时间闲聊,你要找我聊天,我随时有空。”这话一半是玩笑,一半也是真心。
那天我胆大包天地跟他分享了我的耳机和歌单,他最喜欢《最后的战役》,我最喜欢《晴天》。两个人默默地坐在长椅上晒太阳,我来不及思考我有多喜欢他,也没有自作聪明地以为他喜欢我,那样平静的时刻,应该珍惜。从那以后,他的确常找我说话,在我被数学老师骂哭的时候,主动把错题本借给我,每周三大课间同我一起拎着扫把打扫广场,夏天时站在树荫底下赖着不动。他还给我唱过一次歌,就是那首《晴天》。
也是这样一个初夏,树木葱茏,栀子花香浓郁,拍完毕业照的那个下午,还没来得及伤感,就匆匆忙忙地收拾文具到实验楼周考。傍晚时结束考试,实验班留在了公共报告厅上自习,大概心里都空落落的,突然有人说:“咱们唱歌吧!”班主任不在,同学们都稍微放松,真的唱了一节课,那是高三一整年少有的真正放松的时刻。
后来吴越被推了上去,他倒是落落大方,我也最喜欢他这点,不论何时都不慌不忙。他说,那我唱周杰伦的《晴天》。我一下子就笑了,他还记得我曾说过最喜欢周杰伦的《晴天》。好多人说长泪痣的人温柔,但我性子偏冷清,所以更加偏爱温柔的人。人们都喜欢周杰伦的独树一帜,他酷酷的造型和含糊不清的发音,算得上歌坛第一人。我偏偏认为他实际上是最温柔人,他的开不了口、藏在铁盒里的玫瑰花瓣,还有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从某种程度上说,吴越也是温柔的人,他也曾妥帖自然地照顾过我,帮我解围。
后来我看到伊坂幸太郎的话:“有人说自己温柔,我当然高兴,不过我也觉得,仅靠温柔,尚不足以让身边的人幸福。”再后来,我曾经跟吴越说过,我有喜欢的人。过了好久吴越才回复我说:“不会是我表弟吧。”说不伤心是假的,但是也谈不上多难过,像歌里面唱的那样:故事的最后,你还是说了拜拜。年少时喜欢的心情也许永远不会画上句点,让它留在过去,便是最好的结局。我却知道,我该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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