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喜欢,终于长满青苔
◎浅步调
陈先声戴着眼镜,不帅,个子很高,属于微胖界人士。他的存在,于我而言一直是个被遗忘和不可能被重视的角色。直到那年,英语老师让我当英语课代表。我拿着老师给的名单,一个个喊人出来单独背诵给我听的时候,只有陈先声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总是一出教室门口就看着我嘿嘿地笑,还会突然靠到墙上,说一句“你新鞋子真好看”或者“你头发剪短了真漂亮”。所以,我很不明白班级那时候的传言,说陈先声喜欢我。说实话,知道有人喜欢的第一分钟是开心的,因为阿猫阿狗都有人爱,我也得有人喜欢才算正常啊。但是,后续事件对于一个自尊又自卑、腼腆要面子的人来说,就是个魔咒。
陈先声开始有意无意等我下晚自习,我一出门他就立马追上跟在我后面说:“顺路,一起骑车走啊?”晚自习的人流中总是有男生嗷嗷地起哄。但是更多的时候,他是在晚上的回家路上,学鬼叫讲鬼故事吓唬我。在我走到他旁边时,他还会趁我不防备,突然伸腿要绊倒我。他还放过我自行车的气儿,也扎过我自行车的胎,拿篮球砸过我的头。
这怎么会是喜欢呢?喜欢不是含在嘴里怕化、搁在手里怕冷的那种疼爱吗?喜欢不是想伸出手又收回手的那种犹豫吗?喜欢不是软肋和铠甲同时拥有,让人惴惴不安的感情萌动吗?陈先声这种肯定不是。
我觉得我应该要做些什么,去反抗或者证明。可是陈先声从来没有正面说过喜欢我,也没有递过小纸条跟我说他喜欢我。要不是初三上学期陈先声突然拿着自己折的一千只纸鹤说送给我,我们之间大概就会像大多数人的青春爱恋一样,保持暧昧不明的现状,一直延续到毕业。
那一天,陈先声拿着装在玻璃瓶里的纸鹤,还没放到我桌子上,闷着一肚子气的我就低着头,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句:“拿走!”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期中考试成绩刚出来,我发挥不好,尤其是数学,跌到了最低谷。我的伤心还没自愈,却听到前桌跟同桌碎言碎语:“就她,天天就知道谈恋爱,数学能及格才怪。”
我太生气了,对还没看清状况,没打算走的陈先声大声地说:“你什么意思?你拿这东西给我什么意思?是想说你喜欢我还是你讨厌我?你说清楚好不好?欺负我很有意思吗?”可能是压抑太久,在被同桌触到的那一刻,我突然成了琼瑶剧里的女主角,歇斯底里地想要看透一切,想要找到一个答案。可是,所有郁结的怒气在陈先声开口说话的那一刻,全都找到了出口,情绪大爆发。
陈先声说:“我就是喜欢你啊……”几秒之后,我站起来把玻璃瓶往陈先声的方向使劲一推,故意推得力度够大,故意推得像拒绝。陈先声没有去接,哗啦一声,碎满一地的玻璃碴,就像我再也回不去的16岁。
16岁,原来自己也一样。有着高傲的自尊心,有着想要融入人群的迫切,有着不愿独立于众的紧张感,喜欢却不敢表达,表达的也不是全部的内心。原来自己也一样,是一个口是心非、语言对不上心、行为跟不上思想的小孩呀。
送完纸鹤玻璃杯的陈先声,后来因为父母的工作,转去了市里的学校。送纸鹤是他最后一个星期的唯一动作。
青春,回不去的16岁,从此落满尘埃,长满青苔。10年之后,不喜欢参加同学聚会的我,却破例去了一次初中同学聚会。那一天下大雨,陈先声姗姗来迟,跟大家寒暄举杯,我们隔着饭局的人群,互相礼貌地示意点头。在聚会结束门口等车说再见时,我们才说上话。我说好久不见,你瘦了好多帅了好多。他说好久不见,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我问,你一直都过得好吗?他说,还不错,你呢,需不需要我送你回去?我摇头说我等朋友接我。他笑着说,男朋友吗?做着打电话的手势跟我说“给我打电话”,然后打着双闪灯,消失在了雨中。
26岁的雨夜,两个人,终于像两条鱼,各自潜入更陌生的海。迟来的陈先声大概忘记了,他因为迟到,没有在通讯录里留下联系方式。我没有问,他也没有提。就像来接我的是隔壁家姐姐,他问了,我回不回答,于他,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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