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记得他来过
◎贝 锦
1
16岁的时候,我很讨厌柳絮。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别人眼中的美景,是每年三月间我脸上疹子的罪魁祸首。在最烂漫的两个月里,我不得不把自己裹在厚厚的围巾和口罩里,沉默而快速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16岁的春光里,我的缄默,像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孤独。
那时我喜欢的事情很少,讨厌的事情却很多。我讨厌数学,讨厌天黑,更讨厌一个人。学校的晚自习却偏偏将我最讨厌的这三件事连在了一起,晚自习结束在9点半,多数时间被不苟言笑的数学老师占用,再加上家常便饭似的拖课,走出教室时往往已经是暗夜沉沉。
我回家必经的长安路是一条年久失修的街道,昏暗的路灯下,我总是一路头也不回地向前跑,剧烈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像一只咻咻喘气的野兽,让人想要逃离却又无处可去。
遇见徐程,就是在这一年。
那天还是一样的黑夜,我捏着书包带子不敢回头张望,总觉得身后有人。就在我几乎要叫出声的时候,却听到身后那个人开始有节奏地踩起落在路上的梧桐叶。我用余光偷偷张望,发现那是一个男生,又瘦又高,穿白色的板鞋,在梧桐叶被踩破的一刹那,他的脸上会露出轻微的得意表情。
就像一个闯了祸却没被发现的小孩子,我的心莫名安宁下来,梧桐叶被踩碎的声音始终跟随在我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像远古时期战士敲出的鼓点,一点点驱散我心中那头恐怖的野兽。
路灯为这个夜晚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暖色调,在我的余光和张望里,除了那个少年的轮廓愈加清晰外,我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好像一只怀揣着秘密四处逃窜的兔子。
我开始小心而热切地关注着有关那个少年的一切。他叫徐程,高我一级,住在和我邻近的小区。他偏科,高三的理科老师提起他总是语有荣焉地说“我们徐程……”语文老师提起他却往往恨铁不成钢。他最经常去的是食堂的5号窗口,打最大份的拉面,放醋放辣椒,不要香菜。
收集这些关于他的琐碎细节让我心生欢喜,或许有了喜欢的人真的会让人更加温柔地看待这个世界,我以“长安”为笔名的投稿屡屡在校报发表。那些复杂晦涩的情绪被我寄于笔墨,冠以“长安”这个名字,仿佛在所有人面前进行了一场秘密的告白。
虽然故事的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我依然在每天晚上放学后刻意地延迟10分钟再离开,在看到徐程的身影时慌张而沉默地跟上去。夜晚10点钟的长安路上,我们总是隔着那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他前行着,我追随着。
徐程有很多次若有所觉地回头查看,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异常灵敏,装作一副路过的样子,然后在他回过头时,嘴角却又忍不住扬起。
梧桐树的叶子渐渐落光了,冬天的夜晚来得更加早,也更加寒冷,我却不再有一点畏惧。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我想,这都是因为对一个人的喜欢。
2
收到徐程的来信是在冬天的下午。信封上的笔迹张扬洒脱,写着“长安收”,没有署名,但我知道那是谁。我无比感谢学校印刷满分试卷的行为,为了省钱,每次月考的满分试卷都会印刷成两面,高二与高三各居一面。我曾经在无人的时候无数遍描摹徐程写在物理卷子上的字迹,一撇一捺都早已了然于心。
那封信被我小心地展开,逐字逐句地阅读。信很简短,是关于我刚刚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在那篇题目为《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文章里,我写:喜欢是最温柔也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让长夜开出无尽的烟花,使我心中的猛兽得以安眠。那句话被徐程用钢笔字摘抄在信上,他写:我很喜欢这句话。而在信纸的最后,他写着“望回信”。
这封信让我一下午都处在一种忐忑的甜蜜里,我惊慌失措地想,他是不是知道我是谁了?可这个想法多么可笑,林安安和徐程,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啊。
我撕毁了很多页信纸,最后终于写出一封让我满意的回信。将写着“长安给无名氏的回信”的信封放在收发室的那一瞬间,我忍不住想象徐程收到信时的表情。
回完信的我一天都处于一种亢奋里,这份好心情一直维持到了晚自习。在天色一点点暗下去的时候,我开始变得焦虑。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在讲解一道难缠的函数题,丝毫没有结束的意思。等他终于结束了这道题,已经离下课时间过去了10分钟。
我绝望地想,徐程不会在那里了,他一定已经走了,今晚我要一个人走完漫长的长安路。
可是没有,徐程倚在离校门最近的路灯上,昏黄的灯光让我想起黑白电影里等待着恋人的男主角。他仿佛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向长安路。
他在等我。迟钝地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睁大了眼睛。我想,我喜欢的这个男孩,有一颗温暖的心。他早已经看破了我的小把戏,却没有说破。我反复告诉自己,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害怕独自走夜路的女孩,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可我的内心里,却像野地生出藤蔓。我想,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许他会见到我,也许他会喜欢我呢?这个万分之一的可能,炙烫得我无法安眠。
假若有一天我和徐程在现实生活中认识,哪怕他可能根本就不喜欢我,根本不知道我就是“长安”,我也不希望他看到的是一个沉默阴郁的女孩。
我开始了艰难的改变。我扔掉了衣柜里泛滥的黑白灰,不再在数学课上走神儿发呆。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周至少认识一个陌生人,像每一个16岁的开朗女孩那样努力地生活着。与此同时,我和“无名氏”的通信也越来越频繁。
我们默契地没有提起交换电话和QQ,书信纸墨的往来让人觉得安心而迷恋。徐程在信里抱怨高三的枯燥,讲男生宿舍里的趣事,告诉我他想去的城市。我总是要耗费高于一封回信很多倍的时间来回徐程的信,信里的“长安”俏皮灵动,有很多好朋友,她的生活里哪怕会有乌云,但最终陪伴着她的总是阳光。
3
在这个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徐程提出了见面。我拿着那封信不知所措,我想我应该答应的,相较于一年前的林安安,我开朗了很多,我变得更好了。可心底总有一种声音在朝我喊:不,你还不够好,你还可以更优秀,你可以成为像“长安”那样可爱的女孩。
我最终回信告诉徐程,我最近很忙,如果他很想见面,那就等高三第一次模拟考结束再说吧。徐程最终回信,答应了我模拟考后第二天见。
为了这次不算遥远的见面,我开始了紧张的准备。不再熬夜,多吃水果,我甚至偷偷地化了一个拙劣的妆,对着镜子幻想着见面的那一天,我们会说些什么呢?
模拟考结束后的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天气很好,我却没有去见徐程。
我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冬天过去了,柳树开出了属于这一年的柳絮。我躲在墙角处,看着那个少年倚在长安路的路灯旁,就像当初等待那个怕黑的女孩一样。我却不能再向他走过去了,我的脸从昨夜开始发痒,现在已经是满脸的红疹。在长达两个月的春天里,我没有办法顶着这张脸去见那个我珍之重之的少年。
徐程在长安路等了整整三天。此后的两个月,我没有主动给他写信,也再没有收到一封来自他的信。我喜欢的少年,始终有属于他自己的骄傲。
在我焦急地等待春天结束的时候,徐程接受了一所重点大学的保送。当他离开学校后,我失去了所有能够找到他的方法。像每一段无奈的青春故事一样,布告栏里贴着的照片,成了关于这段秘密的最后回忆。
很多年后的林安安,已经像当年的“长安”一样自信从容。她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大学,有了自己的好朋友,也认真地谈过几场恋爱。但她仍会偶尔想念那个在黑暗中等待她的少年,她想她欠这个少年的,不仅仅是道歉,还有一份缺席太久的告白。徐程,我是林安安,我曾经非常非常,喜欢你。
长安路一片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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