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越女yn
一
初冬的颖城微冷,我紧了紧身上的狐裘披风,走上前叩响沈府朱红色的大门。有小厮前来开门,我报上名姓后,他便恭敬地领我进去。
沈钰晁看到我进来后,就屏退了下人,我按照惯例拿出药箱熟练地替他把脉。毒性已经蔓延至他的心脉,再加上早年的亏空之症,饶是我医术再高明,也已是回天乏术了。
“听闻柒楚姑娘精通引灵之术,此番请姑娘前来,亦是想请姑娘为我施一次引灵术。”沈钰晁突然开口。
闻言,我抬眸看向他,嗤笑一声,挑眉道:“你又如何认定我会帮你这一把?”
“若是以我的生魂为代价呢?”
我摇头轻叹一声,说道:“你可要想好了,若我为你施以引灵术,你便要心甘情愿地将一魂一魄交给我,自此以后,生生世世再不得入轮回,甘愿为我差遣。”
他答道:“我既然请来了姑娘,自是已经决定了。”
我叫柒楚,是一个由情爱执念而化的精魅,隐居在虞山脚下,开了一间百草堂,行医世间。很少有人知道,我还会上古秘术——引灵术。所谓引灵术,又名织灵术,是以一阳寿未尽之人的二魂六魄为引,织补逝者的魂魄,逆天而为,使逝者重返阳间。这种秘术不会使人记得自己曾死过一次,更不会知道那个为救自己而死的人是谁,人的记忆会停留在心中最美好的时间里,宛若新生。
沈钰晁带我来到一间冰室,极地寒冰所造的冰床上躺着一个样貌极美的女子,她眉心似血般殷红的朱砂痣,在冷色光的映衬下显得愈发莹莹,只是已经死去良久了。
我拿出离香点燃,将一根银色丝线的两端分别系在他二人腕间。
外面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雪,空气中离香的味道渐浓,我口中轻声念诀,留下了沈钰晁和余玥的故事。
二
空九城城破那夜,冲天的火光染红了半片天空。
身着甲胄的士兵手起刀落,空九城城主余海都没能发出最后一声怒吼,便倒在了血泊里。
沈钰晁一身玄衣站在远处,手里把玩着那个从余海手里夺来的银制吉祥锁。他微微勾起嘴角,露出笑容,说道:“很好,只剩赤颜皇族的心头血了。”
突然,他的视线定格在院子的角落,一向冷酷的眼睛里罕见地有了一丝波澜。
他目光凝视的是一个紫衣女子,那是余海的独生女——余玥。她从小养在深闺,无人见过她的面容,只听闻传言说她是极美的。
余玥受了伤,有血顺着左臂滴滴答答地流下。护卫想要护送她逃走,奈何实力悬殊,被沈钰晁的手下逼到了墙角。
沈钰晁喝住正欲挥刀砍向她的士兵,快步走向她,步履匆忙。
余玥半伏在地上,冷冷地盯着他,额上紧贴着皮肤的额饰亮晶晶的,面色苍白。也许是很痛,也许是害怕,她的睫毛微微颤动,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却倔强得不掉一滴眼泪。
沈钰晁不禁有一丝恍惚。
十年前,也是这样的情景,周围的大火熊熊燃着,哀号声、马蹄声纷乱了夜晚的宁静。那个人的一身白衣已经被血染红,他执剑救走了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自此再也没有回来。
他清楚地记得,那个小姑娘眉间有一点殷红的朱砂痣,明明怕极了,却愣是没流一滴眼泪。她的眼睛很亮,让他一记就是这么多年。
沈钰晁缓缓将余玥扶起,在看清他的面容时,她眸中闪过欣喜,张嘴想说什么,却无力地倒下。沈钰晁这才发现,她的后背插着一支羽箭,在离心口不远的位置。
他温柔地抱起已经昏迷的她,一步步朝夜色里走去。这情景像极了十年前,只是那时守在她身边的,不是他。
三
三月初,颖城下起了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小雨打得廊外刚刚绿了的芭蕉沙沙作响,余玥穿着单衣坐在床边发呆,偶尔无意识地张嘴,喝一口侍女喂的汤药。
沈钰晁推开门进来,一旁伺候的侍女刚要出声行礼,却被沈钰晁抬手止住了。见状,他轻笑着开口:“再发呆,药都要喝到鼻子里去了。”
闻言,余玥回过神来,看见是他,立即展眉一笑,笑容天真得犹如十岁孩童。
他接过侍女手中的药碗,微微吹凉后送到她嘴边。立在两旁的侍女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画面,轻手轻脚地掩上门退了出去。自从大祭司带回这位余玥姑娘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前他无论对谁都是冷着一张脸,现在却会在余玥面前展现他少有的温柔。
他把空药碗放下,又找了件外衣给她披上,这才开口:“你怎么了,有心事?”
“我为什么会忘记了那么多事情?她们说没有过去的人不算是个完整的人。”她怯怯地开口,眉头还轻蹙着。
沈钰晁轻轻揽过她,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温柔地抚着她的后背,说道:“你只需知道我会陪在你身边,这次不会离开了就好,其他的不必管。”
“可是……”
“你太累了,睡吧。”
他的声音似乎有某种魔力,她只觉得异常心安。外面的雨下得愈发大了,沉闷的雷声阵阵传来,她窝在他怀里,呼吸渐渐平稳。
待她睡沉了,沈钰晁才离开。他缓步走在雨中,手里依旧摩挲着那个吉祥锁。
那日,他把她救回来后请了大夫为她疗伤,身上都是些皮外伤,甚至射入心脏旁边的羽箭也没有生命威胁,可是她醒来后忘记了近十年来的全部记忆。当看到他右手虎口处的红色鸟形胎记时,却突然抱住他不松手,一遍遍地唤着沈哥哥。他知道,她的记忆留在了十年前。
大夫说这是受了重大刺激后留下的后遗症,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恢复了。
他抚着她的发顶,轻声哄她入睡。他想,这样也好,什么都忘了,也许会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一次,他不会放手了。
四
余玥的伤养好时,已经快入夏了。她怕热,闲时总爱躺在院子里的大槐树下乘凉。
今日原是温阳公主的受簪礼,沈钰晁作为大祭司是要出席的。早起时,余玥嚷嚷着难受,死活不让他出门,他只好派了副祭司代他出席,自己留在府里陪她。
看着她笑得一脸狡黠,一副偷腥小猫得逞了的得意样子,他无奈地抚额,捏捏她圆润了不少的脸,说道:“我真的是把你宠得太过了。”
她揉揉被捏得微红的脸,笑着钻进他怀里。
第二日,公主府来人了,送上了一张帖子,说是公主邀大祭司做客,那帖子上还特别写明要他带着余玥一同出席,沈钰晁不由得攥紧了手里的帖子。
受簪礼是瀛洲大陆传统的女子成人礼,每个女子在年满16岁时都会在所有亲友的见证下,由祭司为她插上骨簪,标志着她已经成人,可以自由婚嫁了。温阳公主是瀛洲皇帝最疼爱的女儿,且又一直倾心于他,这次她的受簪礼他没有出席,想来她心里是记恨的。
晚间时,余玥温顺地任由他拉着来到公主府,温阳公主笑着迎接他们。
酒过三巡,歌舞也换了几场,坐在上座的温阳公主有些微醉。她向着身边的侍女吩咐了一声,很快便有府兵押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进来。就着烛火,沈钰晁透过凌乱的头发看清那个女子的样貌。那是个极美的女子,艳而不妖,尤其是眉间那一点殷红的朱砂痣。
他拉着余玥的手不由得微微收紧,余玥吃痛,疑惑地偏过头看向他。
温阳公主端着酒樽,淡笑着开口:“近日,我手下的人得了一个好玩儿的东西,趁着今日的好兴致,特意拿出来给大祭司瞧瞧。”顿了顿,却又听她接着道,“这女子是赤颜族的人,听说赤颜族女子的离体之骨呈赤红之色,质地细腻,可用来做胭脂,香气惹人迷醉,当今世上不多见了,不过……”
她仰头饮尽杯中的酒,又接着道:“这个女子却又有不同,她竟有不死性,旁人致命的伤,她养两天也就好了。”
说完,一个府兵便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插入那个女子的心口,那女子呻吟一声倒地,血汩汩流出,呼吸却依旧平稳,不一会儿,那伤口竟在愈合。
余玥惊呼一声,咬着嘴唇,脸色苍白。温阳公主却起身走到她面前,笑着开口问道:“余玥姑娘,你觉得怎么样,好玩吗?”
未及余玥回答,沈钰晁便沉着脸站起来,告罪之后拉着她朝外走去,步履匆匆。身后的温阳公主眯着眼,端着酒樽的手指骨节泛白。
回程的马车上,两人一时无话,只能听得马蹄踏在青石地面上的声音。沈钰晁的脸隐在暗处,让人辨不清神色,但是余玥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抑或是害怕。
因为她没有忽视,他拉着她出门时手心的微汗。
五
最近一段时间,沈钰晁好像特别忙,白日里几乎都不在府中,晚上回来时也已经是三更之后了。即便如此,他还是每日都抽出时间去看余玥。
这日,他难得早早回来了,一直都待在书房里,也没用晚膳,余玥便亲自煮了莲子粥给他送去。
“这么晚了,你不休息,来找我干什么?”沈钰晁语气温柔地佯怒道。
余玥绕到书桌后,从食盒里把莲子粥端出来,这才嘟嘴道:“我新学了这个,听说你还没用膳,就送来给你尝尝,你可不许说不好吃啊。”
沈钰晁端起来尝了一口,又揽她坐下,说道:“这些天确实有些忙,明日中午我回府用膳,你把所有的本事都亮出来让我看看。”
余玥高兴地笑了,孩子气地和他拉钩,又认真地道:“你可不能忘了啊!”
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了,他怔怔盯着桌上的粥出神。
第二日,余玥做了满桌饭菜,眼看着过了午时也没见沈钰晁回来,倒是等来了温阳公主。
她上前蹲身行礼,良久,温阳公主才出声让她起来。然后,温阳公主让侍女退了出去,徒留她二人在房间里,一室静谧。
温阳公主是个和余玥完全不同的女子,许是天之娇女的缘故,她的美热烈而张扬。
“你留在他身边有什么目的?”她开口问道,带着惯有的傲慢。
“我爱他,仅此而已。”
温阳公主听后却冷笑一声:“你不该爱上他,更不该让他爱上你!我温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人敢抢走。”顿了顿,她接着道:“你可知,屠杀空九城的人是他,他可是你的仇人啊!”温阳说时,语气有些激动,带着报复过后的快感。
余玥眉目皱了皱,淡淡开口道:“我知道。”
余玥的回答显然令温阳公主吃惊,她抬头看向她,那双眸子不再懵懂天真,取而代之的是清明和深邃。
“你……你没有失忆?你假装失忆,只是为了刻意接近他,再报仇的,对不对?”温阳公主有些失态地向后退了几次,连声质问道。
“我为什么要找他报仇?”余玥偏着头反问道。
“我和空九城城主又没有什么情义。”顿了顿,她接着道,“我其实并不是余海的女儿,十年前,我的家乡遭遇动乱,我逃到空九城,他的女儿也刚好病故,他便让我顶着余玥的身份活着。这么多年,他虽养着我,却从不让我出门,家里的人也都不愿意亲近我,甚至看见我时都远远地躲开。我对他没有多少情分,所以,是谁杀了他,为什么杀他,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既然不是为了报仇,你为什么还要留在他身边?为什么要来抢走他?”温阳公主眯着眼问道,尖锐的指甲在掌心留下一道道红印。
“因为他是我的沈哥哥呀!”余玥笑着回答。
六
余玥初见沈钰晁那年,她才十岁,还是赤颜皇族最小的公主。
赤颜族世代隐居在位于瀛洲之北的沧澜山,族人数万之众。老祖宗留下规矩,赤颜族人世代不得出沧澜山。只因赤颜族多出女子,样貌大多艳丽无比,她们的离体之骨呈赤红之色,质地细腻,可制为女子常用的亮色胭脂,奇香无比,香味更有媚惑人心的功效。
老祖宗说,世人皆有贪念,为了保护族人的安全,于是便定下了至死不得出沧澜山半步的规矩,又在沧澜山外面设下了千重机关。
沈钰晁的到来是个例外。
那时沈钰晁也不过是11岁的年纪,是余玥的父亲多年老友座下的弟子,他师父在出海云游时把他托付给她父亲,她父亲是个重情义的人,略一思索便答应了。
那日午后,她不想午睡,便偷偷溜出寝殿去花园里扑蝴蝶,却被一阵箫声惊扰到了。她气鼓鼓地想寻找吹箫的人算账,一抬头就看见了正坐在不远处假山上的他。
那日他着了一身白衣,墨色的发被一顶成色极好的玉冠束起,精致的五官勾勒出恰到好处的俊朗,墨黑如漆的眸子里盛满了笑意,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手里的玉箫转得花哨。
她走到假山下,抬头愤愤道:“你赔我的蝴蝶。”
他起身跳了下来,打量了她一会儿才笑道:“你就是赤颜族最小的公主?”
“是啊,你又是谁?”
他却答非所问:“这眉间的朱砂痣可真好看。”
阳光柔柔地打在他身上,不知怎的,她只觉得他的笑比六月天的太阳都要耀眼。
本就是年龄相近的孩子,认识以后便在一起玩,成了好友。
族灭来得毫无预兆,冲天的火光里,她看着族人一个个倒下,父亲饮恨自尽在祖庙,母亲含泪殉情,一切的变故来得猝不及防。
她不知道为什么士兵可以在深夜突破沧澜山的千重机关,只知道在重伤昏迷之前看到的,是她的沈哥哥浴血挥剑,奋不顾身地前来救她的身影。
醒来后她便在空九城了,他们给她戴上了额饰,掩住眉心的痣,还告诉她,她的沈哥哥去了很远的地方,临走之前让她以余玥的身份好好活下去。
这些年她变了很多,曾经活泼爱笑,现在却沉默寡言,唯一不变的是,她一直在等着她的沈哥哥回来。现在她终于等到了他来找她,即使分别多年,她心底的爱恋依旧从未改变。
温阳公主听完后喃喃:“果然是这样……”随即又起身逼视着她,冷冷地开口:“你怎么知道现在的沈钰晁就是当年的沈钰晁呢?”
余玥疑惑地开口:“虽然过了这么多年,我们都长大了,可是他右手虎口处的红色鸟形胎记,我是不会记错的。”
温阳公主听后却大笑了起来,形容竟有些癫狂:“你果然不了解他!”
七
21年前,瀛洲大陆的大祭司沈枫得双子。在瀛洲,双生是不祥之兆,两个婴儿之间只能存活一个。沈枫权衡之后却并没有杀掉任何一个,而是把其中的弟弟暗中培养成了一个出色的暗卫,用以保护哥哥。
自此,世人只知大祭司之子沈钰晁,却不知他还有个弟弟唤作沈钰影。
13年前,沈枫为夺被赤颜族隐藏的神兵,把沈钰晁改换了身份,派到沧澜山的赤颜族内,而沈钰影则也随着哥哥去了沧澜山,隐藏在赤颜族内,暗中向沈枫传递消息。破解沧澜山机关的方法便是沈钰影传递出来的,于是沈枫才得以突袭成功。
可是令沈枫没有想到的是,派去赤颜族的儿子会为了救赤颜族的小公主,而公然违抗他的命令,救了那姑娘之后再也没有回来。为了大祭司的位子能够传下去,他只得让一直生活在暗中的沈钰影顶着他哥哥的身份生活,也就是现在的沈钰晁。
闻言,余玥终于变了脸色,连连后退几步。
“你胡说,你是想骗我离开他,一定是这样!”她尖叫道。
温阳公主却抱胸挑了挑眉没有说话,看着余玥眼里的光渐渐寂灭。
“那真正的沈钰晁现在在哪里?”余玥上前死死拉住温阳公主的袖子,尖声问道。
“我们来打一个赌吧!”温阳公主的声音忽近忽远,却字字诛心。
晚间沈钰影回府时,余玥提了一盏宫灯等在门口。他快步迎上去,将肩上的披风解下给余玥披上,语气里是淡淡的责备:“你怎么等在这里?夜里露水重,若是受了寒怎么办?”
余玥敛了眸子轻轻道:“午饭说好的,你却没回来吃。”
沈钰影叹了口气,愧疚地道:“对不起,临时有点急事,没来得及回来。”
余玥不动声色地拉开了和他的距离,眨眨眼道:“是为了神兵的事吗?”
夜色中,沈钰影白了脸,半晌后,哑着嗓子道:“你……你都知道了?”
世人皆以为沈枫会屠杀赤颜族的人是为了他们特殊的体质,可是无人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赤颜族手里的神兵。
百余年前,当时的赤颜族族长为抵抗外族的入侵,曾花重金请另一个大陆的机关世家打造了一支神兵。由于神兵的战斗力非凡,恐引他人觊觎,他便又建了一座宝库将神兵封存,没人知道开启宝库的钥匙在哪里。
“沈枫屠杀赤颜族不就是为了神兵吗?”夜色里,余玥讽刺地笑着,月光打在她的脸上,一行晶莹划过脸颊,滴到地上,溅起好看的水花。
沈钰影白着脸愣在原地,替她擦泪的手颤抖得厉害。
“我们从一开始的交集,就是别有用心的错误,是时候解决这个错误了。”她将手里的匕首刺入他的心口,殷红的血滴在地上,好似开出一朵妖艳的花。
八
沈钰影起兵时已经入冬了,整个帝都连空气里都飘散着肃杀的气息。
余玥苍白着脸缩在床角,即使生了炭火,盖着厚厚的被子,她也依然觉得冷得彻骨。
那日过后,沈钰影便将她囚禁起来。虽说是囚禁,但他对她的照顾依旧无微不至,除了两人之间的沉默,一切好像都没有变化。
沈钰影带着大夫来的时候,余玥丝毫不意外,她接过大夫手里含有麻药成分的汤药喝下,始终没有看他一眼。迷迷糊糊间,她感觉自己躺在他有些颤抖的怀里,他抚着她的鬓发,一遍遍地喃喃:“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有温热的液体滴在她额头,带着愧疚和自责。
用来取心头血的匕首插入她心口时,她没感觉到痛,只是冰凉一片,现在,就连她的心都是死的了。
沈钰影的军队攻入帝都时,天空洋洋洒洒地下起了小雪。帝都守城的士兵在神兵面前,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
眼看着胜利在望,亲卫却带来了一个差点令沈钰影丧失理智的消息——温阳公主派人把余玥抓走了。
他打马赶到时,温阳公主正站在最后一道城门上,身后是被手下用刀挟持着的余玥。
“沈钰影,你果然如此绝情,是我瞎了一双眼,才会喜欢你那么久!”寒风呼啸着,把温阳公主带着绝望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
“我得不到的,你也休想得到!”说着,温阳公主向前一步跳下城楼。
“对不起,是我大意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陷入危险了。”沈钰影紧紧抱着余玥道,声音颤抖。
“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余玥拉着他的衣袖质问,脸色苍白,目光陌生得可怕。还未及他回答,她软软地跌倒,唇边还挂着淡淡的血丝。
余玥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家国犹在,她的沈哥哥总是穿一身白衣,吹一管玉箫。可是当她想要伸手触碰他时,他却忽然消失得干干净净,再也寻不见。
再次醒来时,她已经回到沈府了。沈钰影见她醒来,如释重负般地笑了。
她睁着眼一动不动,眼神空洞,良久才低低呢喃:“果然,温阳公主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死不了呢。”
一句话,惊得沈钰影摔了手里的药碗。
那日,温阳公主告诉她,真正的沈钰晁十年前就死了,为了救她而死。那时,她伤重不治,沈钰晁为了救她,请人施用了引灵术,以自己的性命救了她,临死时把她托付给了空九城城主余海,而她醒来后,却忘记了自己已经死过一次。
一切都在这时有了答案,为什么余家人都躲着她,因为他们害怕自己这个已死之人;温阳公主在临死前喂了她皇家秘制的毒药,没有解药,可是她直到现在依然活着……因为,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多么可笑,她儿时一直爱着的人害死了她的族人,最后又为了救她而死,而她也变成了一个活死人。
九
瀛洲大陆再次易主,前朝皇室的后代称帝。原来,沈枫的祖上是前朝丞相,前朝覆灭后,他便改头换面做了新朝的祭司,暗中发展前朝势力。沈枫夺取赤颜族神兵,也是为了辅佐前朝后代登基,但是他至死都没有达到目的,这个使命也只能由沈钰影替他继续完成。
余玥终是死在瀛洲大陆新帝登基的那天夜里。沈钰影得到消息赶到时,余玥已经气息微弱,他血红的眼里满是不信,一声声质问着伺候在一旁的侍女。
“怎么会这样?她怎么可能会死?明明……”
明明有着不死性的。
“沈哥哥……”她瞳孔涣散,努力向他伸出手。他握住她渐渐冰凉的手,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沈哥哥,你答应过我要带我去看大漠的,我们现在一起去好吗?”她眯着眼,晶莹的泪珠顺着脸颊滚落,湿了枕面。
窗外的飞雪把大地渐渐掩盖,就在那天,存放在国库里的神兵再次陷入沉睡,自此再无人能够启动。
开启神兵的钥匙就是那把银制的吉祥锁和赤颜皇族之人的心头血。可沈钰影不知道的是,启动神兵对贡献心头血的人的反噬是非常大的,当她的精魂受了重创后,纵使是曾经被施以引灵术,也依旧难逃魂魄归于碧落的结局。
如果他知道,他还会选择开启神兵吗?天地亦不知。
从小,他就是一个影子,只知道自己该是姓沈的。他隐在暗中,学习着如何成为一个好的暗卫,去用生命保护那个和他有着至亲血脉的人。
沈钰晁在赤颜族待了三年,他也隐在族中暗自传递了三年消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整天喊着沈哥哥的姑娘走进了他的心,他明明知道自己不该爱上她,可是感情不是他能控制的。他看着她一点点长大,她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
屠杀赤颜族那日,沈钰晁违逆父亲的意思,拖着重伤的身体救走了余玥。按照以往,他该跟去保护他们的,可是这次他存了私心,他想,就让他们离开,再也不要回来了,沈钰晁会把她照顾得很好,而他也可以顶着沈钰晁的名字活得光明正大,这样,三个人都不必再痛苦。
进攻空九城的那日,在熊熊烈火中,她跌倒在地,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当她懵懂地唤自己沈哥哥时,他的心里苦涩又甜蜜,以后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是自己偷来的,他怕一松手就又把她弄丢了。
在这段故事里,没有谁是错的,怪只怪他们兄弟爱上了同一个人。
十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念完最后一句口诀,系在他二人腕间的银色丝线“嘣”的一声断裂,标志着引灵术已经完成。
沈钰影的眼神开始涣散,那是魂魄离体的表现。他伸出手抚上余玥的脸颊,带着怜惜和愧疚。
“对不起,我终究还是骗了你。”他虚弱地开口,仿佛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他转头看向我,用解脱般的语气开口道:“劳烦柒楚姑娘带她走,再不要让她记起我了。”
闻言,我没有回答,收走了他剩下的一魂一魄。余玥的精魂受了太重的创伤,我虽然借助引灵术救活了她,可是她不仅失了所有记忆,而且也不再有七情六欲。
雪又下大了,我紧了紧身上的狐裘披风,继续向前走去,任发丝被风吹得飘飘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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