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亦歌
香港科技大学硕士,作家、编剧。行走人间,卖字为生。相信天地有大美,文字有静美。新浪微博:@绿亦歌
今年二月,我去了一趟北海道。回来的时候,飞机一落地,我就被朋友拖着去了电影院,看《爱乐之城》。
电影的剧情其实很普通,好在画面很漂亮,我喜欢那些无所事事的、随意聊着天的午夜,天上有星星,地上有灯火。
原本以为电影就这样平凡无奇地结束了,一直到片尾,久别的两人猝不及防地重逢,男主角坐在钢琴前长久地沉默,看着他的侧脸,我开始落泪。爱情的时过境迁和无可奈何,都写在了这一刻的沉默中。
电影结束时,男女主角远远对望,然后微笑。
我大概就是喜欢久别重逢的场景吧,每一次看书、看电影,最喜欢的都是这一刻,有一些人会相拥而泣,有一些人只能转身离去。但是对我来说,这些都是奢侈,故事里才会有重逢,对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大部分的再见就是永远不见。
生活太大,生命太长,哪里还有久别重逢的可能,那是一种太过奢侈的浪漫。
而这部电影真正让我喜欢的,是洛杉矶。
因为迟到了五分钟,一开始看电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电影的拍摄地是洛杉矶。然后故事徐徐展开,两个人第一次交谈,站在山崖边看夜景,女主角微笑着说:“我见过更好的。”那一刻,我忽然心中一动:啊,我曾经去过一个和这里很像的地方。而随着剧情发展,当夏天来临,第二次看到那座山的时候,我就确定了,我去过那里——格里菲斯天文台。
这好像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曾经去过、留下过回忆的地方,在电影屏幕中出现并成为男女主角的定情之所,这和“去看一看经典的电影取景地”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透过巨大的、闪闪发光的荧幕,我似乎看到了20岁时的自己,20岁的夏天,我最最年轻的时候——因为不懂卸妆油的用法而满脸爆痘,因为一天吃掉三桶冰激凌而发胖到110斤,因为加州的阳光而被晒得黝黑,穿不合身的廉价吊带裙,踩很高的高跟鞋,背不是奢侈品的包包……我自己也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感谢这部电影,感谢洛杉矶的夜景,感谢山顶的星空,让我与时空相连,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当时的心情、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在我的记忆里复苏,如同穿越时空。
电影结束以后,我和朋友走出电影院,沿着台阶向下,两旁是暗红色的砖瓦,一直走到底,一大片花和树撞入眼帘。我才看到,道路的尽头开着一家两层楼高的花店,外面有一座小花园,摆放着木桌和秋千,非常安静。
花店没有关门,我们走到门口,在夜晚盛开的花丛边,听到里面有人在弹奏爵士乐,那一刻的感觉真的是太奇妙了!(因为电影《爱乐之城》里的男主角就深爱着爵士乐)
魔力推着我们走进花店,我买了一大捧花,玫瑰、桔梗、雏菊和满天星,搭配在一起像是电影里洛杉矶的夜景。我知道真实的它们没有那么美,但这并不妨碍每一次看到我都会惊叹。
我对朋友说,我一直想要存钱开一家花店,就像这样,开到夜里12点,白天读书,晚上写稿,在一阵花香中沉沉睡去,没有更多的愿望了。
从电影院到花店,短短的几分钟,我从一个梦境走到了另一个梦境,从我曾经的20岁走到了我未来的30岁。
捧着花束回到家中,看到放在一旁的巨大行李箱,想着明天、明天的明天,我忍不住笑起来,然后给自己煮了一碗热乎乎的面,算是接风洗尘。
坐在书桌前写下这一篇文字,点着甜橙味的蜡烛,我心中觉得很温柔。
我和自己重逢,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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