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人生中,有过四次搬家经历。
第一次搬家是在我参加工作两年后,说是搬家,其实是搬单位。那时家就是单位,单位就是我的家。我的单位是某个部局的一个二级部门,和局机关一起在一个晴天夕照阳、雨天四处漏水的单面楼上办公。楼上有我们七个年轻人,大家都以单位为家,住在单位安排的宿舍里,平时办公、偶尔做饭、待人接物浑然一处。那似乎是一个集体贫穷、集体共享美好的时代,在我日后二十年的记忆中,再也没有找到过一次像那个时候的开怀大笑。
我们七个人中,月工资最高的也只有350元,我们常常入不敷出,穷得叮当响,但我们有的是办法解决眼前的困境。我们每周的周末都要安排其中的一个人回到乡下的老家,在菜园子里搜刮,带来一大堆新鲜蔬菜,或者借着父母的宠爱,将家中贮藏的土特产背来共享。于是,拌黄瓜、泡花生、炒玉米、甜杏仁常常是我们的下酒菜,很多个周末,我们都陶醉在两元一斤的高梁酒里,忘乎所以地唱歌、跳舞、弹琴。我至今记得,一个天气晴朗的早上,我们刚一上班,就被局长集体叫去挨了一顿批,局长揉着发黑的眼圈,让我们挨个说出到底是谁在他的头顶跳了一整夜,如果说不出那个人,就让我们集体在局委会上做检讨。原来我们在二两烧酒的怂恿下,竟然忘记了我们的楼下就是局长的办公室,难怪他老人家发那么大的火。但那时,我们七个都低着头,抿着嘴,没有一个发声。局长一看我们集体沉默,拍了一下桌子,说“你们真是英雄,但以后还得请英雄们‘脚下留情’。”局长义气,没有让我们集体做检讨,我们也义气,再也没有在局长的头顶唱歌弹跳,而是将阵地转移到了长街上。晚饭后,我们就并排吼着歌去长街上溜达,从南到北,或从北到南,将城里的每个巷道都逛遍,偶尔在夜市上喝啤酒吃西瓜,闹腾到深夜,又高喉咙大嗓子地唱着归来,一个一个从单位的大铁门上翻过。后来,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多,单位楼已发挥不了它的安置作用,我们便搬向一个新的地方。搬家的时候,我们七个约定,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我们搬多少次家,我们的友谊都终生不变。
新单位安排得很人性化,除了办公的地方,还给每家搭建了一间独立的灶房,配备了自来水和煤仓。下班后,家家灶房里都烟雾缭绕,大家边做饭,边聊天,说家长里短,交流做菜的经验,若到兴起之处,便将各家所做的菜端到院子的石桌上混着吃。我女儿恰好那时出生,办公带孩子常常让我神情恍惚,焦头烂额。好在院子里的人个个都是做饭、带孩子的高手,谁家饭先熟了就在谁家混,谁闲了就帮着带孩子。那时候,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日子和忙碌的工作之中,几乎没有想起我们七个中的任何一个人来。
说起来,人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如果新的温暖多一点,对旧的挂念就会少一点,或者说对旧人旧事的思念就不再那么强烈。我搬入新单位后,开始我们七个一周还能聚一次,后来一个一个都结婚生子,无论是做母亲的,还是做父亲的,都深陷在自己的日子里难以脱身,聚会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一年一年,关系也慢慢地淡了。偶尔听到彼此的消息,也感觉不咸不淡。偶尔在街上碰见了,也只是打个不痛不痒的招呼,说说孩子而已。如今二十年过去了,七个人中,有人升了官,有人发了财,但这些都好像和彼此再也没有多大的关系,顶多只是一个认识的人的事情而已。是呀,当年最精彩的部分已经过去了,谁还能记得曾经的约定,曾经的誓言?
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当初的搬家,我们七个还会是当初的七个吗?谁知道呢?其实谁都知道的。
我第二次搬家是在女儿三岁的时候。那时整个中国已兴起了“楼房热”,大杂院里的同事们前前后后都搬入了新居。“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随着众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个人深夜裹着棉衣在公厕里瑟瑟发抖的日子,总是令人寒颤和尴尬的。于是东挪西借,终于在一个叫“百户楼”的小区里买了一个两居室的二手房。
百户楼是一个庞杂的社会群落。首先这个小区带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痕迹,是我所生活的小城里第一幢居民楼。在总共100户人的楼房里,有些曾经是单位的福利房,有些是商品房。作为小城里的第一幢居民楼,起初能住进去的不是富商,就是混迹政界的大小官员。它包含着同城里比邻而居的人群身上的优越感、富足感,曾是无数个普通人艳羡和叹息的对象。待到我搬进去的时候,这个小区已呈现出了它的第二个特点,即随着十几年来新城改造的加速,个人资产在部分人手中急剧增长的时代。他们,因为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的优势,而比其他的社会群体,占有更多资源(比如房产)。一部分居民因为单位二次、甚至三次建房,而搬离到环境更好的小区,百户楼的住房便衰落了下来,周围的环境和设施也逐渐趋于破败。因此,小区内的平民开始增多。这一部分人群的背景极为复杂,有卖菜的,跑车的,鳏寡孤独的,他们将曾经让人羡慕的优越感,渐次稀释为一种来路不明、去向未知的淡漠感。百户楼就这样一天一天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我就是作为一个外来户,住进了百户楼。因为女儿成长的需要,我必须选择便于她就医上学的附近住地,百户楼便进入了我们全家人的视野。百户楼小区外围餐馆、小店林立,对面是集贸市场,这让我的婆婆很满意。集贸市场的工商管理者、菜贩子及买菜人员,构成主要人群。快餐店人员流动性很大,这不必说,而小便利店、水果摊及五金店等,通常是消息——来自报纸、电视的官方消息,民间小道消息以及谣言——的汇集和扩散地,因此很难说百户楼的周围是风清月白之所,但我却和我的家人真心实意的在那里居住了十年之久。集贸市场是婆婆和我最经常光顾的地方,一个以嘴和胃为中心而展开的消费景观,构成了人们生活最须臾不可缺少的部分。
我第一次接触房主,百户楼这套房产曾经的拥有者,他财大气粗,在小城里有几个店铺,但因多次逃避交暖气费而榜上有名,他因要将所欠电费过户到我名下而让我心生厌弃。“财富造成的贪婪人比贪婪造成的富人要多得多”,这句名言就是我在他的身上验证的。我家在三楼,早晚光线充足,虽然面积小,有点拥挤,但经过精心的改造之后,书房厨房兼而有之,住起来还是挺舒心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一天一天见证着女儿的成长,看着她由一个逗号一样的小人儿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我家的楼下,是一位独身老太太。冷漠孤傲,曾经,女儿晾到窗台上的一只鞋不慎掉落到她院里,她气呼呼地把无辜的鞋子扔到了垃圾桶。一次,我的一本书掉了下去,我偷偷溜进她家院子去捡,猛抬头,看她冷冷地站在门口,吓一大跳,但她的品味可鉴。她搬走都好几年了,我还能回忆起她家院子不一般的景致:两株桂树东西走向,门神一般齐齐立在门边。桂树间是一架南北走向的葡萄架。那一架葡萄,每到盛夏,绿荫纷披。它们的绿,气势汹汹,日日翻滚,似涌起的海浪,每天都不同。葡萄藤不知节制地生长,它们的触丝渐渐攀上我们阳台的水泥栏杆,仿佛一把将亲爱的人抱住再不愿松手,然后安然地生出叶子来,一朵,一朵,再一朵,像我的盆栽,真是倒了巧。黄昏,我常直接坐桌子上,面向窗外,抬头是红彤彤的晚霞,低眉是满满的绿藤,看书,听音乐,或者呆想——这就是荫泽。
她家除了这些,还有石榴树、李子树、杏树。最抒情的要数院中的芍药,从初春的紫芽到仲春的绿叶,再到暮春的硕花……花草给人的享受,每一天都不同,整个人都被熏染得伏贴。有些睡不着的夜,靠在西窗边,偷看她家硕壮的芍药花——每每想起,有恍然隔世之感。芍药花那么肥大,还有我家一只燕子一份功劳。那年,窗檐外的窝中,不幸摔下一只乳燕,扑愣着嫩翅挣扎。我很难过地看着老太太拿一把铁铲把小燕子铲起来,埋到她的芍药根部。第二年,芍药开得又旺又烈,到底有一缕幽魂在。
因为楼下的院子,那些年的四季,我都有花看,真是美得很。特别是那个独居的老太太,她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她满头白发,偶尔在路上遇着,我们相互笑一下致意。她家始终静静的,没有喧嚣——跟植物们在一起,再闹腾的人,都会归于沉静。
在百户楼的房子里,还有一个住得开心的人,就是我婆婆。因为百户楼里有很多老年人,他们一起挖地、健身、打牌、聊天,在彼此身上得到慰藉。有人说,中国业已进入老龄社会。如果看看我居住的小区,这种说法很容易获得认同。我婆婆来自农村,性格厚道内向,乐于帮人,很受那些老年人的欢迎,十多年来,她在小区里建立了牢靠的人际关系,以至于谁家做的小吃,都愿意给她送来尝尝。关于小区里的家长里短,主要来自婆婆之口,我和先生几乎不与小区的任何人交往。
可以说我在百户楼的十多年,是春暖花开、岁月静好的。在女儿高中未毕业之前,我是不打算再搬家的。然而人生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有些事情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就在某天的某个时辰等着你。某天晚上,先生着急的打电话告诉我,我们所在的小区城墙塌陷,已拉起了警戒线,也就是说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繁盛到衰落、富足到贫穷、老城到新城的百户楼要拆迁了。这于我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它预示着我将要像小鸟失去树木一样失去我的家园。拆迁令是十日后下达的,强硬的不容置疑。我们背着包裹行囊,像战场上败下阵的残兵败将,拖着疲惫的身心,到处找房子。
在我第三次搬家之后不到一月时间,百户楼便被夷为平地。它带着我的青葱岁月和许多血肉丰满的记忆,永远被埋葬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之下。第三次,我搬的实际不是家,准确地说只是为一些旧物租赁了一个安放的房子而已。家园已毁,此生已无家可归。我租的这套房子是油田的一个小区,环境优雅,周围花草树木葱葱郁郁。我在此居住了将近两年时间,几乎不认识一个人,也从未一次有过家的感觉。倒是那些花草树木甚是合我心意。春风刚到,迎春花就已迫不及待地俏立枝头,接着是贴梗海棠,它们穿红披绿热烈抵达,接着是桃花杏花灼灼其华,接着是白玉兰,大朵大朵地堆砌放肆,还有红叶李、锦缎花,它们是我在这个不是家的地方度过了安静而丰富的两年,让我真真正正倾心于每一个值得敬仰的生灵,每一棵值得爱恋的人间草木。
如果说我在这个租赁的房子里还拥有过尘世的一刹那芳华,我想那是来自于一个孩子和她的一条小狗。那是一个春日的早晨,我在阳台上读书、听音乐,无意间低头,就看到了楼下广场上的一个景致:老槐树上霞光万丈,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姑娘和一身咖色卷毛的狗在奔跑,孩子快,小狗也快,孩子猫腰喘气,小狗便抬头吐舌头,然后她们便亲密地握手,拥抱。那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狗,它竟能双足站立,给小女孩做鬼脸状。我一下子被这个场景吸引,扔下书,跑下楼,我想和这两个可爱的精灵一起戏耍,我想将这两个小精灵留存在我的相机和我的文字里。阳光像牛奶一样波洒在我们身上,草坪上的蒲公英提着裙子跑,孩子和小狗追着我跑,整个世界都在春光中奔跑了起来。突然,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呵斥声,让我们的笑声凝固。回头,是一个黑沉着脸的女子站在身后,是小女孩的母亲。她拽着小女孩的胳膊,小女孩拽着卷毛狗,她们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我的视线。阳光下一下子少了两个精灵,一些尘土不再踩起,一些花草因此寂寞。对整个春天来说,这算多大的损失呢。我想我是对不住那个小姑娘和她的卷毛狗的,她们的生活、她们所受的教育就是要和陌生人疏离的,而我的出现却给了她们一个意外,并且又无情的粉碎了这个意外。
第四次搬家,和前三次有所不同的是我搬的是新居。真正地,属于自己的新居,也就是说我彻底地拥有和占有了这套新居,从此我将是它的主人。为此,我债台高筑,筋疲力尽,但处在满屋崭新的光华之中,我竟然产生了满满的知足感,以至于一度忽视了它的存在带给我的精神压力和伤害。但我知道,这套新居,它还只是我名义上的家,因为我对它还不是完全熟悉,晚上起夜还要开着灯,它和我之间还没有完完整整的生活联系,尽管我想用一日三餐的烟火来熏染它,使它尽快地从钢筋水泥的冰冷中,步入到柔软温暖的红尘之中,可我和它之间终究还欠缺着时光的磨砺,我们一起经历的还实在太少太少了。
我也深切地知道,这个家不是我一个人的,也不是我们全家人的,它还是电视机的、电冰箱的、洗衣机的、醋和味精的、米的、面粉的、书刊或毛巾的。当我回到家里,躺在床或沙发上休息,我的衣服也回了家,也在衣帽架上休息了,我的皮鞋也休息了,在鞋架上。
我更深切的知道,这个家还是灰尘的。我每天清扫了它们,第二天它们又来了。它们和我一样,在风中漂泊,过了多久的无根的日子?它们终于借着一场大风,从纱窗里,逮准了机会,钻进屋子,然后栖落。它们把我的家,也当成了自己的家。它们不嫌简陋,不厌吵闹,平心静气地住了下来。我知道它们将会一直住下来,我也没有理由赶走它们,虽然我花费了很大的一沓人民币才买下这房子,可是在灰尘眼里,在拖鞋皮鞋洗衣机电视机……的眼里,人民币跟我这个人是一样,是陌生而无用的。它们都不认为,房子是我的。它们甚至认为,房子本来就是它们的。它们没有生命的概念,没有时间的观念,当然也没有先来与后到。在电视机眼里,也许,我也是灰尘,在灰尘眼里,也许,我又是电视机。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把它想象成什么,它就是什么。关键是你得爱它,你得舍得用你的时光和它相处,让你们成为彼此的一部分。
回忆四十年来的搬家历程,不知是反映了变动、不稳定,还是反映了改革和发展,虽然自始至终,我都是房奴,但生活还是丰富多彩的。搬家是个体力活,即使有了全套服务的搬家公司,也还得花力气。尤其是书,看的书不多,但搬的书却死沉死沉的,打点起来活活要人命。还有就是旧物,扔又舍不得,不扔又白白占地方,白白地自我霉烂、自我死亡。其实理论上我完全懂得,家庭面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是否充斥着多余的物什。家里东西摆设的道理与写文章是一样的,精少为佳。应该在增购新物品的同时搞精简,这件事上是需要割舍的魄力的。
在我的新居里,有宽敞的卧室和高大的书柜,然而我或躺或坐其间,想起的却是总是那些过去的年代、过去的家、过去的人事,它们就这样无影无踪地过去了,都一去不复返了。如《兰亭序》所言,俯仰之间,已成陈迹。
其实搬不搬家,时光都在不停地迁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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