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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散文笔会(玉门市)

时间:2023/11/9 作者: 北方作家 热度: 15551
酒泉散文笔会(玉门市)

  在玉门的文学百花园中,一直有一批默默耕耘而秉性诚实的写作者,他们或者是机关干部产业工人,或者是手握农具的农民,或者是手执教鞭的老师,他们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同时敬畏文字,醉心于自己钟爱的文学创作。不为名,不为利,藉此涵养人生,完善自己存在的价值,一步步完成着对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的美好期许。

  文学创作之所以神圣,就是因为它是一个个生命个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作家之所以能赢得世人的尊敬,就是因为他们为人类世界留下了独一无二的艺术创造,丰富了人类的审美参照。也正因为如此,一个好的作家才被认为是一个地方的精神向度和文化标高。诚然,获得这样无上的荣耀很难,大多数追求者穷其一生也难抵其百之一二。然而正是这种精神的修持和历练的过程,使他们变得高贵了。

  

  文学的朝圣之路很长,带上拂尘好好走吧——上路了,就不要停下。

刘洪良:母亲的人生片断



  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字,是我多年来的一个心愿。

  父亲是一个下肢重度残疾的男人,而且不断有这样那样疾病袭击他,使得他成为一

  个长期被人供养的对象,而这个长期供养父亲的人就是我的母亲。

  多年前的一次手术,使父亲本就残疾的左下肢又变得僵直,以致永远不能弯曲。像穿裤子脱裤子、穿袜子脱袜子、洗脚、修剪脚趾甲这一类本该父亲自己干的事,都由母亲永远代劳。自打我记事起就发现:每天夜里,忙活完了家务,母亲就烧一大锅水,用盆子舀上半盆热水,用手试一试水温,才开始给父亲脱袜子,然后轻轻地把父亲的一双脚挪进温热的水中。等父亲的脚在热水中泡上十几分钟,母亲又用手试一试盆中的水温,再往盆里续一些热水,然后蹲下身子,开始认真地替父亲搓洗和按摩,一夜又一夜,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

  母亲给父亲洗脚,显得十分认真,她双手捧着父亲的一只脚,像绣花一样,认真的搓认真的揉,有好多次,父亲都坐在躺椅上睡着了。母亲的那种精益求精,那种体贴入微,我每一次看到,都心里发潮。我为我的残疾父亲感到欣慰,幸亏他遇上了天底下像母亲这样温柔又善良的女人,不然,像他这个样子,身患残疾,又病歪歪的人,可怎么活下去呀!

  母亲给父亲修剪脚趾甲的情景,更是叫人终生难忘。每过上三五天,母亲就给父亲修剪一次脚趾甲。母亲先是把两床被子摞起来,让父亲舒舒服服靠上去,然后他把父亲的一只脚放在她的怀里,先是拿剪刀认真的剪,然后用锉刀一遍一遍打磨。母亲哪里是在给父亲修剪脚趾甲呀,分明是在打磨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母亲的不厌其烦、母亲的坚持不懈、母亲的万般柔肠,一次次让我感动不已,热泪滂沱……

  二

  家里的日子紧巴,用不起昂贵的块煤,更用不起奢侈的石油液化汽,我们家冬天用于取暖的原料,就是晒干了的牛粪块和干柴。我们家院门外左边是一垛干牛粪块,右边是一垛干柴禾,那是母亲终年完成的杰作。

  村子东边是一片伸展到了天边的大草滩,夏天,那片大草滩上放牧着一群一群的牛羊,还有驴、马和骡子,牛呀马呀驴呀骡子呀会生产出大量的粪便。那无穷尽的畜类粪便,就成了母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燃烧原料。

  如果遇了星期天,母亲就套好毛驴车,在车厢里铺上一条旧毛毡,还备了茶水和一些吃的。每当这时候,我就知道母亲要带我们一家四口去大草滩,那是我最向往的地方,这也是残疾父亲求之不得的。我和姐姐还有父亲坐在车子里,母亲坐在车辕上,母亲拽着驴缰绳,朝着想去的方向。母亲口中不住的“得儿驾”,我们家的白驴得了主子的口令,扬起四蹄,拉着车子在乡间大道上奔驰,我的耳边呼呼生风,心也仿佛飘起来。

  走了一阵功夫,就到了大草滩的边缘地带,白驴就自动的放慢脚步,听从主子的口令,才把车子拉到一个指定的位置。大草滩绿了,一直绿到了天边。母亲选择一棵柳树或红柳,在有阴凉的地方铺上毡子,让父亲坐在毡子上对我进行早期文学启蒙教育。母亲和姐姐各挎一个竹篮子走进草滩深处,母亲穿一件红色的衬衣,姐姐穿一件米黄色的短袖,一红一黄再加上天边的绿,就构成了一幅独特的风景画。母亲和姐姐营造出的那一片美丽绝伦的风景,让我第一次体验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美丽。穿着红衬衣的母亲,又像一面在草滩上移动的旗帜,那一面鲜红旗帜,在我童年的无数个梦中交替出现,我又在无数个梦中看着母亲幻化出来的那面旗帜笑醒了。我的母亲呀,你才是这个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美的化身,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敬佩的人。

  夕阳西下,母亲赶着车,我和父亲坐在装满粪块的车厢里,一家人唱着《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踏上归家的路。

  三

  母亲虽然是女流之辈,但却是村里少有的种田能手。

  我家只有七亩薄田,那是我们一家四口赖以生存的全部资本。在母亲眼里那七亩田简直就是她的命根子,她热爱那片土地,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母亲在那一片土地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个春秋,她和那一片土地建立了割舍不掉的感情。那一片土地的每一个边边角角她都很熟悉,某一块地的某个地方有一块凸起来的,浇地的时候总是上不去水,那一片上不了水的庄稼必定要减产。某一块有一片低凹的地方,那一片地的庄稼往往就会被水泡死。等到庄稼收割完毕,母亲就去平整土地,把高处来的铲平,把低凹的地方垫起来。村里人都夸夸赞母亲,说她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得出来的种田好手。每当受到村人的夸赞,母亲都是低着头抿着嘴笑。

  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了母亲最得力的助手。她常常带我走遍每一块地的角角落落,让我熟悉哪一块地的地力好,能夺高产,哪一块地的地力稍逊色一些,必须给予格外的关照。她常说,那一块块地就像咱的亲爹亲妈,对于亲爹亲妈,一点儿都怠慢不得,一旦怠慢了,亲爹亲妈是要发怒的,就会用少打粮食来惩罚我们。

  春种了,哪一块地种什么品种,下几十斤种子,施几十斤肥料,她都用小本子记得清清楚楚,一点儿也不含糊。用母亲的话说,那是科学种田。母亲对我讲,只有这样精耕细作,七亩地里才能生产出足够多的粮食,我们一家四口的温饱问题才得以解决。母亲说,种庄稼决不能有半点儿的疏忽,一旦疏忽了,土地就会跟你过不去,就一定会让你吃一次哑巴亏。

  永远忘不了的是这样一件事:那年我家种了一亩蚕豆,在母亲的精心务弄下,蚕豆获得了空前的丰收,每一株上都结七八个豆角。成熟了的豆角,远远望去,就像一根根粗壮的手指。蚕豆割倒,必须在地里晒上十天八天,等晒干了,才可以运到打麦场上。在强烈的阳光暴晒下,许多豆角儿都炸开了,白生生的蚕豆粒,就滚落在地里。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运走了摊在一地里的蚕豆秧子,至于地里掉下了多少蚕豆粒,往往没有人理会。而母亲运完了摊在地里的大豆秧子,遗落在地里的蚕豆粒都必须一粒不剩的捡回来,因为那是用母亲的汗水换来的。

  捡遗落在地里的蚕豆粒,是个极其危险又艰辛的差使。说它危险,是因为留在地里的蚕豆茬,像无数把锋利无比的刀子,稍不留心,脚上或是手背上叫那刀子割一下,那种疼痛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一亩地,母亲用了一天,才捡了一半,因为第二天要浇秋水,那另一半,必须在夜间完成。吃过晚饭,母亲去邻居家借来两个手电筒,她要带我去捡那另一半。我已经是个十三岁的男子汉了,我必须为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出一把力了。母亲躬着身子,拿着手电在每一首地缝里仔细地照,一旦发现豆粒,她就用小木棍撬出来,装进口袋。我也学着母亲的样子,一粒一粒从地缝里捡着蚕豆。我在庄稼行里,只能算个生瓜蛋子,我干活的技术没母亲那么娴熟,就免不得要挂彩。我的两只手背被尖利的大豆茬划的鲜血直流,母亲看见了,心疼的替我包扎,还一再安慰我说:孩子,不要紧,流一点儿血,你会成长的更快些。

  在母亲的心目中,土地是有生命的,也是有灵性的,一个人,只有真正理解了土地,你才会真心地热爱土地,用心灵去和土地对话。

  我从母亲身上得到了这样的启示:一个人可以轻视自己的生命,但绝不可以轻视土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天农民的地,土地是农民的爹农民的娘,我们只能对土地怀着深深的敬畏,才能称得上是土地的子孙。

  母亲虽说是个女人,但她有宽广的胸怀,她一再告诫我:一个农人一旦失去了土地,就像失去了双眼一样,你会看不清生活的目标,你的生活路途中就会充满黑暗。一个国家要是失去了土地,就如同失去了根基,一个失去根基的国家,就会迷失发展的方向,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被列强瓜分的。

  母亲把土地与个人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这种对土地的敬畏,这种对土地的忧患意识,这种对土地的哲学思考令人耳目一新。

  母亲啊,你简直就是个农民哲学家,我为有你这样的母亲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四

  我特别向往寒假生活。

  寒假里,也是我的家乡最冷的季节,气温一般都在零下二十五度至零下三十度之间,在地上泼一盆水,顷刻之间就会结成冰。这个季节,母亲就把火炕烧的暖暖的,又在火炉里生上牛粪火,外边寒风彻骨,屋子里却温暖如春。

  用母亲的话说,冬天要是补好了身子,来年才可以畜势待发。补身子,最好的原料莫过于牛肉、羊肉。家里缺钱,买不起牛肉、羊肉,母亲就去跟牛贩子或羊贩子磨嘴皮子说好话,几个回合下来,一笔买卖就成交了。母亲拿二十元钱能买回一副完完整整的牛骨架,或者拿十元钱买回一副完完整整的羊骨架。母亲把一句话常常挂在嘴边:吃肉不如喝汤。母亲把牛骨架或羊骨架放在一块干净的木板上剁成一寸长的段,放水里洗干净,用袋子装起来。每天天不亮,母亲就起床生火炉,用一只大的砂锅煮牛骨头汤或羊骨头汤。母亲在火炉上坐好砂锅,她就顶着寒风出去烧炕,喂牛喂马喂猪喂鸡。在外边忙活上一两个钟头,牛骨头汤就煮好了,母亲在牛骨头汤里放上各种佐料,蒜苗、葱段、萝卜片再煮。这时候,满屋子的香味就直往你鼻子里钻,香的你实在经受不住诱惑,就醒了,父亲和姐姐也被香醒了。这时候,母亲在炕沿跟里放三只木凳,把三盆热水放在木凳上让我们爬在炕沿上洗漱,洗漱

  完毕,母亲端来热腾腾香喷喷的牛骨头汤,又分别在我们的碗里泡上几块烤的黄葱葱的香豆子花卷。喝一口暖遍全身,吃一口香入骨髓。吃饱了喝足了,母亲说外面冷又让我们缩进被子,我们三人就爬在热炕头或读自己喜欢的书或交流人生和文学。我们往往要在热炕头捂上一个早上,才穿衣下炕,那一种幸福时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家中,总是不时地来上一些外地的文学爱好者或记者朋友。如果在冬天来,母亲同样用牛骨头汤招待,同样把吃的喝的端到热炕头,让你爬在热炕头吃,爬在热炕头喝,让你尽享那种人间的温暖和惬意,让你永远都忘不掉母亲的善良与宽厚。

朱亚龙:我的祖母

我的祖母生活在陇东一个偏僻的小山洼,自打我记事,祖母的双脚从未离开过这个地方,直到她离世。

  父母亲因为生计的缘故,常年奔波在外,我的童年乃至整个少年时光,都跟祖母生活在一起,跟着她的足迹,踏遍了那个静逸的如同世外的小村子的每一个角落,田间地头,茅屋瓦舍,一片树荫下或者一条小河旁。她给了我摇篮般呵护的童年,也在我脑中画出了“故乡”一词最为清晰的轮廓。后来但凡提及故乡一词,总与祖母佝偻着身躯的形象重合,直到祖母去世,我才知道,没了祖母,抽象的故乡概念,便再难找到落脚的地方,童年也如一场懵懂细琐的梦,猛然间醒来。

  我的小学在,记得那时去学校要翻两座山,绕过一条河,每天要很早起床,雄鸡尚未报晓之前,我就被祖母“尖唳”的喊声叫醒。她边轻摇我的脑袋边喊着我的乳名,我很不情愿并努力睁着眼睛,抱怨着说还早,再睡会,然后又朦胧中睡去。这时候祖母总会一边“唠叨”一边给我做早饭,在这过程中她还会不厌其烦的催我好几次,而我都是“厌恶”着她,直到早饭做好之后,我才极不情愿的起来,随便吃两口便跑出门去,这时候她就会急匆匆的追出来,站在门口,半弓着腰喊饭吃完再去,不要着急路上小心之类的话,我哪里听得进她的那些“唠叨”,便应和着追伙伴们去了,她手里总是捏着还没来得及放的柴禾,不住的摇着头叹气。

  有年过儿童节,我参加的一个小节目要求我们穿统一的白球鞋白衬衫,那时家里就我跟祖母,没有多少经济来源,哪有余钱给我买鞋。我还是告诉了祖母,记得当时她并未说什么,只是摸着我的脸,我分明能感觉到祖母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划在我皮肤上的感觉,有一点疼、但更多的是一种痒痒的舒服,能闻到土地的味道,暖暖的,也有月光般的轻柔感。小时候很多个月色清凉的夜,都是这双满布老茧的手,给我驱蚊避蝇,挠痒盖被。以后的二十多天里,祖母起早贪黑的“打杏子”,将打来的杏子掰开,晒杏干,集杏仁。有一天,祖母兴冲冲找到一个去集市赶集的人,用卖杏干得来的钱,托他给我买了白球鞋,白衬衣。

  小学五年级还没上完,我随父母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是极不情愿的,可对于当时的我又无可奈何。父母说那边孩子上学方便,受教育的条件也好,我记得祖母也是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在抽搐着,身体也有些微微地颤,半天之后才“嗯”了声。她那时候大概六十多岁吧,身体也还硬朗,还能在田里劳作。

  那是我第一次与她真正意义上的离别,开始了与祖母聚少离多的生活。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厚,整个村子都盖在漫天的雪花里,我跟着母亲自山底往山顶走,送我们的亲朋很多,祖母也在其中。我一边艰难的爬着山路,一边不时地望山脚下看。祖母戴着一方黑色的头巾,照样是弓着腰杆,由于下着雪,她左手拄着拐棍,但还是颤颤巍巍的,右手不时的朝我们挥着,嘴里似乎喊着什么,但我已听不清。山路蜿蜒,祖母视力逐年不好,可能是看不清楚我们了,她就一直往前走,直到前面一个高起的土墩,她试图爬到上面,由于雪滑,尝试了几次,弯曲瘦弱的身体终于还是爬了上去,然后拍拍身上的雪泥,继续目送我们直到山顶看不见的地方。当时我鼻子酸楚,强忍住眼泪。

  记忆中我看望过她三次,这样的场景也上演过三次,每一次都如此那般,那山那人,那雪那冬。唯一不同的是祖母的背,一次比一次弯曲,身体也一次比一次羸弱。

  高中毕业那年回老家,陪了她一个多月,那个夏天走得太快,像山岗上偶尔掠过的风,凉爽惬意但转眼间消失不见,那时的祖母已不能去田间劳作。她在那片黄土地里辛劳了一辈子,一直勤俭,到晚年落下一身的病痛,晚上经常起夜上厕所,翻身就艰难的需要半个小时。某个夜里我扶了她去,次日她便一直念叨孙子真好,孙子真好。她一生都在为别人想,有人稍微给她一点点的好,她便惶恐般的记在心里。我离开她的前一个晚上,她语气哽咽,说有时间多来看看她,她老了,见一面就会少一面,近乎哀求。我肯定的答应着她、并承诺过年放假一定回去陪她。

  未等到过年,四叔打来电话,我一个人躲在宿舍的阳台,只是掉眼泪,不能出声,未免舍友听见,男人连悲伤都只有自己知道,何况哭泣。她离开我了,去了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但愿是天堂,那是良善之人的去处。

  我答应过要去看望她,我去看她时她已看不见我了,我许下了一个此生已难以完成的诺。祖母的最后一面,是在安葬时见的,那时也是深冬,又一场漫天大雪。

  她在飞雪的冬天送我三次,我知道每一次送走之后便开始期盼我回去看她日子,对一个暮年的老人,以年论期,该是多么久远而又无望的等待,何况是我这样的,归期未期。我送她,也是在漫天飞雪的深冬,我试图跟着她当年的心跳,也幻想一场无望的等待,盼有生之年能与梦里,再握她布满老茧的手,听她唤我乳名的声音。那些唯有祖母能给予我的,疼痛兼带的温暖,刻骨包含的亲切。

  而我在写完此文时才觉醒,斯人早已逝,内心深处最为温暖的称呼,我的奶奶,也已变成此刻纪念性的文字,我的祖母。

刘生文:阅读玉门

一直以来,在我的印象中,玉门就是一部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大型史诗,这部史诗还蕴含着宗教般的圣洁。这部划时代的史诗海纳了玉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还有很多,很多。每每躬读这部史诗的时候,灵魂深处就有了一种朝圣的意念。

  大地上阡陌纵横的农田是它多彩的封面,新城区的靓丽和老城区的朴素是它厚重的底色,铁人王进喜不朽的形象是它响亮的招牌,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它美妙的音符,工业的发达和农业的繁荣是它的交响曲,大地上散落的村庄是它的标点,山川河流是它特有的风景线……

  春天的玉门,大地苏醒泛绿,田野一片忙碌,城市春潮涌动,山青了,水秀了,天蓝了,地绿了。这个季节,你可以尽情地阅读玉门。或信步于宽阔干净的马路,或悠然于桃红柳绿的农田,或漫步于欢快的小溪边,或放声朗诵,或凄浅声低吟,或对天长吼。这是一种自由自在的阅读,这种对于城市和乡村的阅读,少了功利性,多了一些悠然自得。

  夏天,是个丰腴的季节。夏天的玉门变成了一首抒情诗。天空格外的蓝,蓝得透亮,蓝得迷人。田野格外的绿,绿得新鲜,绿得俊秀,绿得醉人。夏天,当你漫步于街头,思维就有了一种辽阔,一种骚动;当你漫步于田野,思维就有了一种蓬勃,一种亢奋。夏天城市的车水马龙,农村的热火朝天,犹如一支神来之笔,把它无穷的魅力刻写在玉门的版图上。夏天,你无论从哪个角度阅读玉门,都会有一种意外的收获。

  秋天,瓜果飘香,庄稼丰收,是乡村的丰硕把城市装扮得五彩缤纷.魅力无穷.光芒四射。而天高云淡、秋色宜人,无不令人神清气爽。阅读秋天的玉门,才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它会产生一种收获了什么的甘甜和惬意,这种感受在你的全身每一支血管里涌动,因为人们都付出了,该是收获的时候了。

  冬天,大地封冻,田野苍茫,表面看上去很散淡的样子,其实它是在修整自己的肌体,准备来年蓄势待发。在这一个季节,乡村的农人们,一边享受着丰收的果实,一边盘算着来年的打算。而城市虽然少了春、夏、秋三个季节里那样的喧闹,但它的生命依然是那么蓬勃。这种时候,玉门的决策者们一定在忙忙碌碌着绘制一年的蓝图。

  哦,玉门,我心中的故乡,我会用毕生阅读你,守望你……

紫凌儿:少年的石油沟

我不知道这条隐匿在深山里的峡谷是否因为有了石油才得此名,还是原本就叫石油沟,无有史料可查,顾名思义,我猜想,因为发现了石油,这里才叫石油沟的吧。

  石油沟四面环山,中间是一个川道,川道一侧紧靠山脚,另一侧有一眼泉——马莲泉,一到汛期,泉水丰盈四溢,周围很大一片都汪满了水。现在想来,应该不是泉,而是一片湿地,只是当地老百姓这样叫习惯了。夏天的时候,湿地沁出一汪汪清水,周边长满了青草和芦苇,经常有牧羊人在这里放牧、饮水,绵羊们一边饮水一边翘起尾巴,拉出一粒粒黑色的羊粪蛋,羊粪滚落在水滩里,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群群蝌蚪。一到冬天,整片湿地就结上厚厚的冰,再下一场雪,便有趣了,小小的川道形成了一个天然滑雪场。大人们用竹片或者木板做一个简易滑雪板,放在冰上,让孩子用脚踩好,再轻轻一推,一下子就能滑出去几十米远。当然这个游戏只能适合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并且是男孩子,女孩子通常胆子小,不敢尝试。滑雪场边,经常有一些小孩子被摔的鼻青脸肿,鬼哭狼嚎。

  我第一次到石油沟是因为彬。彬和我是同学,上海人,他父亲是油田地质勘探队的工程师,单位在石油沟,母亲是个教师,还留在上海。彬原本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上海,后来他父母离婚了,法院把他判给了父亲,他才过来和父亲一起生活。彬爱吃上海菜,喜甜食。记得有一次去另一个同学家,彬亲自做炒米饭,竟然在米饭里放了一把白砂糖,我们大吃一惊,以为他把糖误以为是盐,结果他说,在上海妈妈就是这样做饭的。他吃不惯西北的饭菜,害怕辣椒,尤其不能吃蔬菜和西红柿一起炒,更不喜欢又长又劲道的拉条子。

  他经常给我们讲上海的繁华,上海的好,黄浦江上的游轮,南京路上的时尚男女,霓虹灯下的恋人,肆无忌惮的接吻,还有外滩的西洋风情,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城隍庙的精致小吃……他说想念上海的小馄饨、清淡的阳春面。而我们这些小地方的孩子,既没去过上海,也没吃过上海的阳春面,更没有逛过大上海的漂亮大街,尤其是几个男生对于男女在大街上接吻的事情很是好奇,不停的追问一些细节,我们女孩子却是面红耳赤的不做声。每次彬给我们讲这些稀奇事情的时候,我们集体呈现一种羡慕和崇拜。他还说上海的女子都穿漂亮的裙子,高跟皮鞋,说他妈妈是全上海最漂亮的女人,我们一起问:有多漂亮?和演员一样吗?他想了想,又说,差不多吧……我们唏嘘不已,想象自己父母衣柜里多数都是单位发的工作服,却没有几件漂亮衣服,便有些黯然。

  有一年冬天,我们几个同学陪伴彬来石油沟看他父亲。当我们几个毛孩子疯疯癫癫跑到彬父亲居住的宿舍门口时,门锁着,我们不认识其他人,又没地方可去,只能站在雪地里等,冻的抖抖索索,直到天黑了很久他父亲才从井队上回来。他父亲看见我们几个孩子,哭笑不得,赶紧开门让我们进屋暖和,然后出门去食堂买了一盆馒头回来,又在宿舍用电炉子做了一锅蛋花汤。晚上,彬的父亲带着彬和几个男孩子去别处借宿,我们几个女孩子挤在一张小小的床上,竟然也睡的很沉很香。

  第二天,几个家长一起找过来,当时的境况可想而知,自然是被狠狠的收拾了一顿,灰溜溜的跟在家长身后回家去了。这是我第一次到石油沟的深刻记忆。

  我们几个小小的少年,在封闭的小山沟里,对大上海寄予了浓郁的向往和好奇。彬有次给我们讲完一件事,豪爽的说,你们将来可以去上海。我们说,去了不认识人咋办?彬煞有介事的说,你们不是认识我吗?我们都齐齐的点头称是。

  毫不夸张的说,我对上海五花八门的认识和了解,源于彬,对上海的迷恋和向往,缘于身处封闭的石油沟。那时候,我们都期待着什么时候能去一趟上海该有多好。也希望某一天能和彬一起去上海他妈妈家里做客,而不仅仅是到石油沟这个小小的山沟里。

  这个幻想随着彬的离开而破灭,初中毕业后,彬又回到上海去了,我们没有了联系。

  当许多年之后的某一天,我走在上海的街头,走在滔滔的黄浦江边,走在繁华的南京路,甚至站在居高临下的世贸大厦,俯瞰整个上海时,却并没有想起彬,更没有想起当年石油沟里发生的那些往事!

马书忠:一颗葡萄树

在我认识媳妇之前,她家院中有一颗葡萄树,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相守,葡萄树风风雨雨陪伴了我们二十多年。它虽然不是奇花异木,却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合,寄托了我们诸多情趣,令人难以释怀。

  葡萄树的历史已无从考究。一九八八年秋天,媳妇家从厂内家属院搬迁到厂外家属区,在搬迁之时,院中就有一颗葡萄树,可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岳父在退休之前是一厂之长,单位分配的楼房他让给老职工,自己坚决要求住平房,岳父从小来自农村,养成了多年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他说:“住平房接地气,既出行方便,又可种菜种树”。

  二○○五年,市政迁址之后,媳妇和父母得以团聚,看望父母的机会自然增多,我才对这棵葡萄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岳父家的小院有二十多平方米,葡萄树位于平房与厨房中间靠右的位置,葡萄的品种是马奶子葡萄。为了安全过冬,每年初冬时节,岳父母就把葡萄树的枝条掩埋到地下,待到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时节,再把冬眠的葡萄树挖出来搭上架,葡萄树的架子是早年就搭建好的,葡萄树有碗口粗,一人高,三棵主秆呈伞状分布,每个主杆长出许多枝杈,且每年都需要修剪。在“树头花落未成阴”的时候,干枯的枝杈上开始发芽吐嫩,逐渐开出了许多的小白花,等花儿谢了,结出了一串串像小米粒一样的果实,煞是可爱。葡萄藤的攀爬能力极强,很会顺杆子爬,能爬到房顶和墙外,甚至和隔壁家的杏树缠绕,一枝红杏出墙来,一枝绿叶爬过去,别有一番景象。特别是夏天,藤蔓上长满了小手掌大的叶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郁郁葱葱,密不透光,形成了天然的蘑菇形凉

  棚。深秋的十月,是收获的季节,自家种植的葡萄要比集市上的葡萄成熟的晚,一串串葡萄晶莹剔透,挂满枝头,低头垂向大地,我非常欣赏这种姿态,无论是人或者是物,越是成熟越是低调。岳父家的葡萄纯天然、无公害,从不打农药,喷的是自来水,施肥也是岳母的独特配方,用的是发酵后的羊粪和烧磨的骨粉。马奶子果然名不虚传,熟透的葡萄特别甜,仿佛是马奶子的乳汁等待着吸允,味道好极了!特别是中秋节之夜,全家人围桌,把月饼和葡萄摆满桌面,一起赏月,一起品尝,一起聊天,其乐融融。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曾记得有两年,葡萄架天然的屏障,引来一对鸟儿筑巢,是一种叫不上名的鸟,既不是麻雀,也不是燕子,但叫声非常动听。小院里走道的东边空地,每年都种菜种花,会引来蜜蜂和蝴蝶,彩蝶飞舞,鸟语花香。岳母说:“这是吉祥和丰收的象征”!家人从来不打扰小鸟的筑巢、孵化和哺育,我有时趁小鸟外出觅食时观察它的鸟巢,岳母有时捉小虫子喂鸟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场景历历在目。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把洗蘑菇和木耳的水倒到树根上,它竟然生长出了蘑菇和木耳,偶尔可以调剂生活。我喜欢钓鱼,蚯蚓是最好的鱼饵,家人把洗菜水经常浇上树根,岳母在树根周围能挖出蚯蚓,用罐头瓶装好留给我使用。一位钓友开玩笑说:“你用的蚯蚓都是老丈母娘亲手挖的,真是有福之人”,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岳父酷爱下棋,经常到马路边象棋摊与人对阵,而我也是一位棋迷,曾因下棋获过奖励,奖品是一个喝水的保温杯,我把奖品送给岳父,他不舍得使用,只要听说我到家去,总是积极主动的端茶倒水,好像是在招待客人,我为此多次受到媳妇的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奖杯成为我喝水的专用杯,杯子里的水总是热的,我喝的不是水,而是一股暖流,岳父用行动告诉我应该怎样对待他的女儿。我和岳父之间很少交流,俩个男人之间交流的最好方式就是下棋,棋如其人,岳父也许通过下棋能够考察我的智商和人品。夏秋季节,我们在葡萄树的凉棚下,摆开阵势,边喝茶,边抽烟,边下棋,岳父下到得意之处,嘴里还哼几句秦腔,有时我故意让老人家赢几盘棋,陪老人下棋也算是一种孝道,我为岳父的胜利感到高兴。

  树增年轮人增寿。葡萄树逐年老化,岳父已过古稀之年,加之岳父采摘葡萄时不听家人劝阻,不是站在板凳上,就是搬梯子上房顶,此举非常的危险,为了安全期间,我和媳妇商定挖掉葡萄树。这棵树不是我亲手栽的,却是我新手挖的,在挖葡萄树时被闪了腰,也许是吃果太多而干活太少的缘故,也许是对它不敬的惩罚。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树根宛如人的胳膊粗壮,它的“手”深情的抓住大地,直接延伸到厨房的地底下而难以撼动,仿佛在与老宅院做最后的拉扯。

  那颗葡萄树被挖掉已经六年多了,自从失去它之后,我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甜的葡萄,我时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想念它,回味那些有葡萄树的生活,我的记忆宛如葡萄树的根一般留在了老宅子里。

任雪琴:秋的际遇

际遇西北的秋,那越来越多的黄集聚在枝头,一阵风吹来,哗啦啦的响,驻足远望,柔软的黄,无力的下垂,阳光在树隙间跳跃,稀疏孤寂的鸟鸣,点点滴滴,被风揉搓的沙哑而干裂。一望无际的蓝天,澄澈如镜、大地接受风雨的洗礼,舒展如练,旷达如海。在那一瞬,“精移神骇,忽焉思散”,这久违的秋天,每一道黄、蓝、鸟鸣仿佛都从遥远的古都赶来。

  秋天的雨,淅淅沥沥、连绵不断,在雨中驻足观望,满目的落叶,冰凉、落寞成一首首思乡曲,顺着古城墙走,斑驳的历史点滴不断的从遥远时空长廊穿梭而来:胡服烈马、西域美人、阳关古道、天涯游子,纷至沓来。李隆基和杨贵妃演绎的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至今家喻户晓,“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一场秋雨还是再次还原了历史真相,岿然不动的城墙,雨水顺着墙壁顺流而下,是眼泪、还是刀锋下相思与悔恨的血泪?

  一把伞,又一把伞从身旁走过,没有停留,无需停留,他乡的雨浇湿的永远是一个人的愁思与情愫。此刻,仰望?,满目的金黄,来不及掩饰,叶子就开始一片一片的掉了,你除了惋惜、欣赏、赞叹,还能做什么呢?眨眼冬天就要登场了,生命就是一场轮回,没有过多的时间停留和错失。相遇,在春天是一种机缘,分开,在秋天,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尊重自然法则和生活,相信,缘分就是一条生命的河,停靠在谁的港湾,做多长久的停留,是自己无法决定的。既然在你生命的际遇里相逢,那也许就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有什么理由让她像一片落叶,随风飘散?此时音乐响起,朋友打来电话,有点意外,我的话还没有结束,只听她哽咽语不成调,有点始料未及,我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一些事情的发生和她没有多大关系,不要计较老人多疑

  的话语,她呜咽,一再强调自己的清白,在她面前突然感到了无力和苍白,甚至在那一瞬我为我的怀疑和举重若轻的劝慰感到了自责。她,五月的时候失去了自己的丈夫,他们之间的磕磕碰碰正像大多数夫妻那样,今天说要散了,明天还在一起继续生活,期间的裂痕外人一般难以知晓。第一次去他们家,屋内屋外都是嘈杂的人,我总感觉自己多余,感觉屋子里棺木中躺着的那个人一下子会醒过来。直到墓地,棺木与肉身进入了冰凉的地下,被一层一层的土覆盖、掩埋、消失,堆积起的小土包盖满了花圈,她几次都哭晕过去,喃喃絮语、长泪当哭,后来瘫软的她被大家抬上了车。生死两茫茫,彼此谁都听不到谁的哪怕是一句狠毒的咒骂,他和她生命的际遇转瞬消失殆尽。整理情绪后招呼客人的她,显然又是另外一副坚强的样子,我知道外强内空的她犹如风中芦苇,繁忙的日子有谁能给她搭把手,一个人的生活,寂寞的夜晚如何能盼到天明。

  再次见到她是一年以后的马路边,急匆匆上班的我偶遇她,不知是什么一下子击中了我,整个下午我都有一种冷的感觉,我一直在回想,是什么?是长时间没有消息?猛然间觉得是她平静中话语透出来的冷,使我们之间远的有一条河流隔着。我大多数的时候都忘记了她以及她伤感的平静。此刻又想起她来,也是因为际遇秋的冷,际遇了生命猝然的消失对一个人生命的猛然打击。就像窗外纷纷飘落的叶子,它们面容一致枯黄,姿态平静,一阵风吹来,卷起又落下的叶子像是以某种方式无语告别秋天、告别大地、告别蓝天。

  日子在忙碌中度过,几次都想去公园看看,那一池的湖水,落寞成什么样子了,清晨和傍晚是否有人会驻足观望,野鸭子一直在吧,冰凉的湖水是否阻止了它们欢快的鸣叫,炫目的大丽花凋谢了吗?提前黑下来的夜幕罩住整个公园一定寂静的很,刚盛开的几朵莲花想必紧闭了羞涩的容颜,有谁在意他们曾经灿然、悄然的开放。逢着秋风一个人徒步去湖边时,际遇湖水冰凉的眼眸,陪一池湖水在下午的时光中颓废的黯淡下去,来的人走了,野鸭子和不知名的鸟雀自由嬉戏,水波皱起,吹皱的湖水载不动离散的愁绪,蓝天空旷高原,青石凳冰凉渐入心扉,不忍离别,想起夏日的繁华,嬉笑声、歌唱声、醉酒声、情侣绵绵细语都成为过往,鼓楼映照于水中,承载的历史佳话随风远去,我想寂寞与我与这池湖水、这鼓楼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不管际遇西北寂寥、落寞、空旷的秋还是际遇他乡的离愁与亲人的离散,这些际遇都是我生命的韵脚和注解,我要继续向前奔涌而去,际遇秋那双深情眺望的明眸,一直到向往的地方。

刘晓梅:长了翅膀的路

那是乡村里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路,每天中午,我骑辆淡粉色的电动自行车带儿子去母亲家吃顿饭。

  “宝贝,你现在长高了,妈妈看不到前面的路。为了安全,你坐在我身后吧!”“不嘛不嘛,我要在前面看风景!”一条乡道,虽然是柏油的,但轧上去厚厚的一层土,连黑色都没了影子。两旁是白墙灰瓦的民房,看起来几乎都一样。有几家门口的池子里种了几样菜,或最常见的一些花花草草,还能有啥风景!儿子上学之前,我一个人,有时脑子里想件事,还没想清楚就到了。冬天太冷,包得严严实实;夏天太热,总想着快点再快点。有时“刺溜——”过去一辆车,眼睛里、鼻子里、头发里就不知要吃进去多少沙土。后来,我才发现,榆树上长出小小的榆钱儿,沙枣树有了香味马上要开花,葫芦秧上结出嫩嫩的小葫芦,有人家的门墙上多了几个大字……多少我曾经看不见的东西,都成了儿子眼中最美的风景事物。两公里的路,原来是一段一段的风景……

  儿子长得又帅又挺拔,所以我叫他“小帅哥”。他觉得我聪明,能解答他遇到的各种问题,于是也赐给我一个可爱的外号——聪明转转。当他和他的爸爸这么叫我的时候,我总像喝到了蜂蜜的熊大一样手舞足蹈。不过,徒有虚名是不行的,绝对不行。这天,坐在身前的小帅哥又发问了:“新买的袜子上为什么有个洞啊?”“是生产的时候没缝结实。”“不对!不对!”“哦,那肯定是被老鼠啃了?”“不对不对!你是聪明转转,好好想想!”“啊,我实在想不出来了!”“哈哈哈,新袜子上没有洞,脚怎么穿进去啊?!”唉,我又上当了!妈妈,诸葛亮是怎么死的?妈妈,关羽拿的刀叫什么刀,刘备骑的马叫什么马?妈妈,孔子的名字叫什么?妈妈,冬天为什么会下雪,夏天为什么会下雨?妈妈,公园里鼻子最长的是大象,那么,鼻子第二长的是谁?两公里的路,总是飞出一串一串的问号。

  那天,骑车速度比往常快了点。坐在身后的儿子紧紧地扯着我的衣服,一点儿不放松。大概我有点儿走神,遇到连续几个小坑,我竟然没绕过也没减速。儿子似乎没有惊慌,也没有责备,只小声地说:“妈妈,你这是神龙摆尾啊?”哈哈,我瞬间来了精神。“儿子,你

  都会说成语了呀?”“当然了,我还知道‘津津有味’呢!”“真好,那你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么?”“就是吃了一斤又一斤,味道很好吃呗!”呜呜……“我还知道千里迢迢。”“哦,千里迢迢的意思是——”“路特别特别远,对吗?”后来,我们母子的聊天中多了一项内容,那就是说成语,他知道了鸟语花香、亡羊补牢,还知道了邯郸学步、三顾茅庐、孟母三迁……两公里的路上,收获着一个一个的成语。

  一天,阳光绝好。“嗨,何雨辰,快点跑!”“哦,跑再快我也追不上你妈妈的电动车呀!”“哈哈哈!妈妈,那是我们班同学,他们都羡慕我呢!”“哦,是吗?”“千真万确,有个当老师的妈妈可真好啊!妈妈,我给你唱首歌吧?”“好啊!”“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哈哈,儿子唱得真好!”“妈妈,我是不是特别开朗啊?”“就是,宝贝就是妈妈的开心果。”“嗯,我觉得我将来娶个老婆肯定不会离婚。”“啊?为什么?”“因为,老婆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会唱歌给她听,还会说些好话哄哄她。这样,她不就开心了吗?那她也就不会跟我离婚了呀?”“哦,对!”“妈妈,长大了我要当歌星!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两公里的路,荡漾着一首一首动听的歌。

  有时快到家了,儿子会突发奇想,我俩猜猜姥姥做什么饭。他说米饭,我就会说拉面,他说饺子,我就会说稀饭。他的赌注常常是一串糖葫芦或两个烤香肠,我的则是他多吃一些饭或吃完饭收拾碗筷擦桌子。到了家门口,还没进院子,儿子就扯着嗓门喊:“姥姥,今天啥饭?”猜对了,那天他会吃得格外利索,早早准备好了等我出门,还时不时地提醒我,别忘了带钱包。猜不对,他就会乖乖地把所有碗筷端到厨房,然后,偷偷地问问姥姥,明天吃什么,当姥姥的自然会配合孙子,有时还会偷偷地塞给他几块零花钱。出了门,天上就如同多了一个太阳一般,到处是阳光。两公里的路,成就了孩子一点一点的梦想。

  这条路,来来回回走了几百次,儿子长高了,路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就是这样一条普普通通的柏油马路,播上真心,洒上真情,它便如同长了翅膀一般,平坦、美好,而且充满希望。

曹萍:浸入书香是我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悄然之中喜欢上了读书与写作。而今这生涩的写作竟然成了一种无名的享受,不时勾起被扰乱的心绪,沉浸陶醉在文字的海洋里。每每此刻,聒噪的心灵随着笔尖的滑动,扮演起生活王国的统治者。它开始指点我的小小江山,支配和遣使靡下的使者,去演绎一段段美好或凄苦的人生短章。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偷偷地喜欢上了渗透着他人心血和汗水的作品,如宝一般捧在手中,饥渴的眼神发狂地啃读,这竟然成了一种习惯。

  这个冬日、现在,雪终于停了,天空仍布满着厚厚的乌云,空气显然比往常还要冷……

  我不想让这宁静寒冷的时光流走,拿起一本翻旧的诗集,纸张已经泛黄,但淡淡的书香依旧,如一位旧人,多么熟悉的味道,爱的味道,我喜欢的味道。此时的我,是宁静而幸福的,是喜悦而满足的……

  小时候,最喜欢看童话书了,然而家里景况不好,无书可读,只能向同学或邻居伙伴去借。借来了,害怕失去,就将好的篇章抄下来……最喜欢边吃母亲做的米面坨坨边看童话书,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种无名的享受。记得那时,经常拿着母亲做的米面坨坨,急匆匆去邻家找书看。在我心中,吃饭与读书两者仿佛是永远不能分开的。

  高中的时候,学习任务繁重,零星的读书时光成了我最好的休闲与放松。那时的自己,只是一味去阅读,根本不懂什么是“读书。”

  真正地爱上读书,是高三休学的时候。为了让自己放松,就经常跑去邻居三爸家,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就匆匆借走一本书,在空阔的后院里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面对蔚蓝天空,明媚阳光,一个人,一本书……这就是我的一天时光。夏日里,我就直接找一块麦地,在地畔读到太阳落山,肚子饿了,才在母亲的呼喊中拥书而归。

  冬天我尤其喜欢下雪的夜晚,狂风一如既往地呼啸,拍击着门窗。冰天雪地里漆黑的夜,成了一个人诉说的欲望。我静静地坐在温暖的小屋里,此时打开的书已经合上,手握着笔,思绪在稿纸上如雪片飞奔。有时候,我会被自己稚嫩的文字打动,有时候,它们约束了我复杂而铺张的感情。

  阅读的我是快乐的,写作的我也是快乐的。因为这快乐,我有了一份别样的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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